关于“政策、对象、项目、资金”清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政策、对象、项目、资金”清理检查发现
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关于“政策、对象、项目、资金”清理检查发现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一、政策方面
(一)缺乏省级出台的11个民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细化文件
整改情况:在已有“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自然灾害生活救助补助资金”相关细化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对接市民政局和县财
政局,已草拟完成《xx县优抚安置资金管理办法》、《xx县优抚资
金管理办法》,正在草拟《xx县社会救助救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
(二)实施分类施保后,部分低保对象享受低保补助水平超过低保标准
整改情况:2005年,我县按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的通知》(攀民政〔2005〕128号)文件开始实施分类施保,
2010年,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调整我市城市低保
分类施保政策的通知》(攀民政〔2010〕255号)文件进行了第一
次调整,2014年,我县根据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印发
的通知》(攀民政〔2014〕194号)文件进行了第二次调整,该标
准已执行4年,《xx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分类施保暂行办法》
具体条文如下:第三条,分类施保标准与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标
准同步调整;第六条,分类施保按以下标准执行:(一)重大疾病
患者每月享受低保标准的40%的生活救助;慢性病患者每月享受低
保标准30%的生活救助。(二)重度残疾每月享受低保标准的40%的
生活救助;中度残疾每月享受低保标准的30%的生活救助。(三)
80岁以上老年人每月享受低保标准的40%的生活救助;70—79岁的
老年人每月享受低保标准的20%的生活救助。(四)学龄前儿童每
月享受低保标准的15%的生活救助。(五)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月
享受低保标准的20%的生活救助。(六)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每月
享受低保标准的25%的生活救助。(七)城市三无对象每月享受低
保标准的40%的生活救助。(八)失独老人每月享受低保标准的100%的生活救助。第十条,分类施保金与城乡低保金同渠道一并发放。
第十一条,分类施保所需资金从城乡低保资金中列支,资金管理按
照低保资金管理办法执行。第十三条,本办法由市民政局、市财政
局负责解释。由于分类施保政策是全市制定并且各区县统一执行实施,已经实施多年,如果现在给予取消,会引发困难群众矛盾,目
前只能待市民政局、市财政局会商后统一调整后执行。
(三)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未按照政策规定归口管理
整改情况:将城市和农村特困人员供养管理工作进行整合归口管理,现已统一交由救灾救济股管理城乡特困人员供养工作。改变城
市分散供养特困人员生活补助领取城市低保金的方式,从城市低保
中分离出来,统一按照特困人员供养的政策规定执行,同时结合xx 县实际制定合理的城市特困人员供养标准。
(四)未执行攀民发〔2017〕213号文件特困人员护理费三档分别为80、50、20元的政策
整改情况:已与县财政局进行工作对接,将严格按照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局《关于发布我市城乡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低限的通知》(攀民发〔2017〕213号文)要求,根据认定特困人员的自
理情况执行三档护理费的标准。
(五)扩大民办养老机构床位建设补贴发放范围
整改情况:2014年—2017年,我县按xx市民政局、xx市财政
局《关于xx市民办养老床位一次性建设补助的管理暂行办法》(攀民政〔2015〕77号文)规定,对证照齐全且合法经营的度假村、宾馆酒店、医疗机构等,利用其闲置场所按适合老年人居住的要求改
造为养老服务场所,经审核验收合格后,给予每张床位5000元的一次性建设补助资金。2014—2017年共接受申报17家,改造床位1000张,目前已拨付资金612万元。下一步我局将进一步指导17
家养老服务场所面向社会,收住城乡特困人员、地方老年人或外地
老年人,发挥好养老机构的作用。
2018年,我局按照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省级财政补助资金要求对147万元进行了分配,包括:新建农村社区日间照料中心4个,建
设补贴资金35万元;2018年城乡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运营补
贴9万元;养老服务人才培训10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
48.3万元;政府购买居家养老服务(居家和社区养老服务改革试点)44.7万元。
二、项目方面
(一)居家养老服务进度严重滞后
整改情况:2018年,我县居家养老服务民生工程任务是按照每
人每年不低于300元的标准,为全县3220名60周岁以上的散居特
困人员,居家养老城乡低收入家庭中的失能、失智、残疾独居老年人,居家养老计划生育特殊家庭老年人及城乡低收入家庭中80周岁
以上居家养老的老年人提供居家养老服务。2018年9月17日经县
民政局党组会议研究,同意为全县3220名特殊困难老人购买意外伤
害保险,为340名空巢老人购买健康监测电子手环,为3220名特殊
困难老人开展理发、洗头、探望、家务、助浴、健康监测等居家养
老服务,目前,购买健康监测电子手环、购买意外伤害保险已完成
招标及合同签订,正在进行设备和保险购买,居家养老服务项目正
在挂网招标。
(二)项目推进需要提速
整改情况:xx县社会救助福利中心120张床位适老化改造任务
是省民政厅确定2018年度完成的项目,主要提升改造内容为实施无
障碍通道、临终关怀室等附属设施建设,购置安装电视、空调、健
身器材、失能床、衣柜等设施。我局拟通过此次适老化改造提升项
目的机会,对福利中心采取公建民营方式公开招标进行社会化运营,提升福利中心管理照护档次,提高中心床位使用效率,让更多城市“三无老人”能进驻中心享受晚年幸福,更好服务于失能、半失能
等社会老人养老需求。前期,我局已报请县政府常务会同意配套县
级资金24万元,拟将省厅下达96万元及往年结余资金30万元一并
投入此次提升改造中。同时,为更好提升福利中心对接市场能力,
我局邀请了有关养老机构对提升打造提出意见建议,提出设计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