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宣传教育培训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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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宣传教育培训、安全会议

管理制度

为增强公司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操作技能,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一、入岗安全教育培训

1、新员工、临时工进入岗位必须进行岗前安全教育培训。

2、入岗安全教育培训由公司行政后勤区域安全责任人召集组织进行,公司安全管理人(或委托人事专员)具体负责。

3、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消防法》、《职业病防治法》、国务院《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易制毒化学品管理条例》、《浙江省安全生产条例》等法律、法规;

(2)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的有关条款;

(3)本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生产、工作特点及工艺流程;

(4)安全常识和守则及岗位操作规程;

(5)事故案例分析和防范措施等。

4、入岗安全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8小时,并将参加教育培训人员造册登记,由受教育培训本人签字存档。

5、对外来参观、学习的人员应告之有关安全的注意事项,并派专人带领陪同。

二、特殊工种教育培训

1、凡从事生产的电工、焊接气割工、起重(提升)工、司炉工、电梯工、机动车辆驾驶员、安全管理员、使用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特种作业人员,必须参加安全管理部门组织的安全操作技术使用方法培训,经考试合格取得资格证书,方可从事作业。

2、特殊工种教育培训的时间和内容,由安全管理部门按规定进行。

3、本公司在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新设施投产前,要按新的安全操作规程,对操作人员需进行专门的教育培训后,方可上岗操作。

三、日常安全教育培训

1、根据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必须积极组织日常安全教育培训,组织形式要多样化,内容要有针对性。

2、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主要内容:

(1)学习上级有关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有关新文件、新规定和有关部门、兄弟单位的先进经验等;

(2)各类事故案例剖析与宣传教育;

(3)联系实际学习岗位安全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

(4)学习安全技术和安全规程。

3、日常安全教育培训时间各部门视具体情况而定,要充分利用班前班后,公司及各部门、车间、班组要利用各种会议途径,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培训。

4、接受日常安全教育培训人员必须进行登记,存档备查。

四、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

1、设备设施大修和重点项目改造,公司及有关部门必须对参加检修人员进行专业的安全教育,确保项目安全顺利地进行。

2、对重大危险性作业,公司及有关部门必须按预定的安全措施和要求,对施工人员进行针对性安全教育,参加人员按特殊作业工种划分。

3、员工违章及造成事故责任者在重新上岗或换岗前,应组织针对性的安全学习教育、培训。

4、针对性安全教育培训由各部门自主进行,内容和时间可灵活机动。

五、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

1、车间班组安全生产是公司安全管理的关键,在车间、班组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布置、通报、总结安全时,要同时对员工进行必要的安全教育培训。

2、车间班组安全教育培训的主要内容:

(1)通报生产现场安全情况及存在问题;

(2)各作业点、岗位的安全防范措施;

(3)针对车间班组员工的思想及现场存在问题进行教育,安全措施落实到人;

(4)学习有关安全生产规章制度,传达上级有关安全文件精神;

(5)开展车间班组安全技术培训,使员工熟练掌握安全操作技能。

六、安全宣传教育培训还包括:

1、有关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等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安全操作规程等。

2、各部门、各岗位的事故危害性和防范措施。

3、有关安全防护、消防措施、劳动保护装置、用品、灭火器材、防护用具使用方法。

4、报警、扑救初起事故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识和技能。

5、组织、引导现场员工掌握应急救援、疏散的知识和技能。

6、事故案例分析和防范措施等。

七、公司下列人员应当接受安监、消防、卫生、质监等部门专业培训

1、各级安全责任人、管理人。

2、专、兼职安全管理人。

3、危险源管理人员、重点部位操作人员。

4、危险化学品、剧毒、易制毒化学品储存保管、使用人员。

5、特种设备操作人员。

6、其他依照规定应当接受安全管理部门专业培训的人员。

八、本公司及各部门应当定期、不定期召开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专题会议:

1、公司至少每季度至少召开一次,各区域、各部门、车间至少每月召开一次,各工段(班组)至少每周召开一次,危险源、重点部位至少每天强调一次。

2、公司召开安全会议由安全管理人召集主持并做记录,参加人员为各级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公司安全责任人、分管安全领导人等。

3、根据安全工作需要,安全管理人可提出召开临时安全会议。

4、各区域、各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危险源、重点部位召开安全会议,由其安全责任人召集主持并做记录,参加人员为其部门各级安全责任人、管理人及有关人员(必要时可邀上一级安全责任人或管理人参加)。

5、安全专题会议主要内容为:近期公司及各区域、部门、车间、工段(班组)、危险源、重点部位的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检(巡)查情况,事故隐患检查及整改情况,目前公司及各部门应当怎样进一步完善安全工作具体部署、安全宣传教育、员工培训等工作。

6、公司及各级部门召开的安全会议,必须做到参会人员签到、会议记录的完整并建立档案。

九、违反上述条款的均按本公司安全生产、消防、职业病防治综合管理规定和公司劳动纪律管理规定有关条款予以处理。

十、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施行,如公司原有规定与本制度相抵触,均以本制度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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