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地对建安造价允许扣除的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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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建安成本指标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安成本指标控制管理办法

工程建安成本指标控制管理办法编号:CB-002工程建安成本是房地产开发项目总成本中所占比例最大(约占40%左右)、发生跨越时间最长、涉及合作单位最多、控制投入的人力最多、与开发项目的质量和工期关系最密切。

为更好的控制工程建安成本,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不同类别项目造价指标的分解:不同档次的某类项目的结构部分指标相对变化不大,档次不同的原因是建筑装修标准不同和安装材料设备配置的不同决定的。

本控制指标为所描述条件下的当前指标,项目设置和指标可根据具体的工程作适当调整。

ﻫ1ﻫﻫﻫﻫﻫﻫﻫﻫ二、拍地阶段建安成本的控制:拍地阶段建安成本估算误差应控制在10%以内.房地产公司控制建安成本与建筑公司控制建安成本涵盖的广度不同。

建筑公司控制建安成本只是局限在施工阶段,是在投标价已确定的情况下进行的。

房地产公司控制建安成本是贯彻在项目建设的各个阶段,粗略的说就是拍地阶段、准备阶段、实施阶段、后评价阶段;其中准备阶段是控制建安成本的关键。

拿地基本都是通过拍卖竟得,建安成本是确定地价做大承受限度的重要因素,因为建安成本接近占项目总成本的40%。

看以下公式:(预计销售收入—合理利润—销售费用—开发税费—财务费用-管理费用—建安成本)/土地亩数=土地价的可承受最大值。

括号内的各项费用是我们能够可控的,但土地费用不是我们能够控制的。

建安成本在各项可控费用中所占的比例最大,其合理确定是竟拍土地成功与否的重要影响因素。

当然在土地竟拍中还有其它外部因素,但随着拍卖制度的健全和规范,其它因素的作用会越来越小,所以加强公司内部可控成本的控制是最重要的。

在这个阶段要合理的确定建安成本,首先是结合公司已开发过的类似工程,其次是考察社会上其它类似工程,第三是参考主管部门发布的有关信息指标。

要结合公司已开发过的类似工程,这就需要善于总结和建立数据库;要考察社会上其他类似工程这就需要走出去考察、交流;要参考主管部门发布的信息指标,这就需要注意收集有关信息、订阅有关专业刊物。

工程造价记取收费标准

工程造价记取收费标准

收费标准
一、工程预算、标底、工程量清单编制、投标预算书、工程量清单报价
1 土建安装工程200万元以下总造价3‰~5‰ 不少于2500元,抽钢筋另计
2 土建安装工程3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3 土建安装工程5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4 土建安装工程500~2000万元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5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5‰~4‰ 抽钢筋另计
6 土建安装工程5000万元以上总造价2‰~4‰ 抽钢筋另计
7 装饰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
8 园林建筑工程预算总造价3‰~5‰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
9 绿化工程预算总造价3%~4‰ 不少于3000元
10 项目估算、概算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
11 电气安装防雷工程预算总造价2.5%~3‰ 不少于3000元
12 消防给排水、暖通预算总造价2.5‰~3‰ 不少于3000元
二、项目全过程造价服务:
项目总建安投资额的2%~5%
三、工程结算服务:
1.结算审核基本服务费
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下总造价2‰~4‰ 不少于3000元抽钢筋另计结算总价1000万元以上总造价1‰~3‰ 抽钢筋另计
2.结算审核奖励费 8%~20%以增减额为基数,双方商定。

3.装饰工程结算总造价3‰~1% 不少于 3000元
4.消防给排水、暖通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5.电气安装防雷工程结算总造价3‰~6‰ 不少于 1000元
四、钢筋工程量计算(抽钢筋):
500吨以上 5~8元/吨不少于2500元 ,核对另计。

建安工程费取费标准摘录

建安工程费取费标准摘录

目录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 (2)一、可行性研究费 (2)二、工程勘察费 (3)三、工程设计费 (3)四、工程保险费 (5)五、工程招标代理服务费 (5)六、建设工程许可证执照费 (6)七、工程建设监理费 (6)八、建设工程质量监督费 (7)九、建设单位管理费 (7)建安工程费(民用建筑) (8)一、土建工程 (8)二、给排水工程 (11)三、采暖及空调工程 (12)四、强电工程 (13)五、弱电工程 (15)六、电梯工程 (16)七、煤气工程 (17)八、室外工程 (17)房屋经济耐用年限表(年) (18)构筑物经济耐用年限(参考) (18)单位:年 (18)附件1:部分城市民用建筑工程造价参考指标(元/m2) (2001年6月) (19)工程前期及其他费用取费标准摘录(0502版)一、可行性研究费依据《国家计委关于印发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咨询收费暂行规定的通知》(计价格【1999】1283号)。

(一)、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标准表1.1 单位:万元注:1.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是指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的估算投资额。

2.建设项目的具体收费标准,根据估算投资额在相对应的区间内用插入法计算。

3.根据行业特点和各行业内部不同类别工程的复杂程度,计算咨询费用时可分别乘以行业调整系数和工程复杂程度调整系数(见表1.2)。

(二)、按建设项目估算投资额分档收费的调整系数表1.2注:工程复杂程度具体调整系数由工程咨询机构与委托单位根据各类工程情况协商确定。

二、工程勘察费依据《关于改进和调整工程勘察不合理收费办法和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1】316号)。

表2.1另:勘察费一般民用建筑6层以下的按3~5元/m2计算,高层建筑按8~10元/ m2计算,工业建筑按10~12元/ m2计算。

三、工程设计费依据《关于发布工程勘察和工程设计收费标准的通知》(建设部【1992】价费字375号)表3.1注:特级工程在上表一级工程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乘以1.1的系数。

全国29省造价咨询费收费标准

全国29省造价咨询费收费标准

说明:1.工程主材和工程设备无论是否计入工程造价,均应计入取费基数;2.工程结算审查项目5.1、5.2两种计费方式,由甲乙双方自行选择;其中5.1的计费方式按(1)+(2)计算,效益费用应由受益人支付;3.工程实施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括中标价的审核、图纸改版导致重新计量等工作,发生时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其他咨询项目若发生此类情况,参照执行;4.单独委托的装饰工程、安装工程和修缮工程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1.2的系数;5.工程概算、工程量清单、清单预算、定额预算、竣工决算的审核费用应在上述费用的基础上乘以0.9的系数;6.每单咨询合同按上述费用计算不足3000元时,按3000–3500元计取咨询费用;7.凡要求计算钢筋精细计量的,按钢筋重量以14–16元/吨,另计费用;8.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咨询费用,包括建设项目专题研究、编制和评估项目建议书或者可行性研究报告,以及其它与建设项目前期工作有关的咨询服务费用参考市场行情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9.工程设计阶段的前期造价控制,如配合设计方案比选、优化设计、限额设计等,根据咨询工作内容和工作量,咨询费用由甲乙双方协商确定;10.此表格费率上下浮动幅度为20%。

备注:1、收费基数:(1)估算投资:指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批复总投资扣除土地批租、动拆迁费及国内外成套设备生产流水线费用;(2)建安工程造价:指建筑安装工程费用作为建筑安装工程价值的货币表现,由建筑工程费用和安装工程费用两部分组成;(3)送审价:指承发包合同中各专业工程报送审核金额;(4)吨:指钢筋及各种型号预埋件以重量(吨)计算单位。

2、出售招标文件,可收取编制成本费。

收费中不含专家评审费、会务费、差旅费;3、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按单项承发包合同的建安工程造价收费;4、承接编制施工图预算或工程量清单或标底,施工阶段全过程工程造价控制及工程造价审核收费的项目,不包括钢筋及预埋件重量的计算;5、工程造价审核收费:(1)项目送审价核减率在5%以内的(含5%),由委托单位负担审核费用;(2)核减率在5%以上的,5%以内的审核费用由委托单位负担,超过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3)项目核减、核增部分分别计算审核费用,核增部分由原编制单位负担审核费用;(4)房修、园林、装饰工程按“安装类” 收费,其他工程按“建筑类”收费;6、差额定率累进收费计算。

各地对建安造价允许扣除的标准

各地对建安造价允许扣除的标准

1、中央法规(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国税发〔2006〕187号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2、北京市第十八条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对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核定办法扣除:(一)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二)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三)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四)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五)清算项目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每平方米建安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金额,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九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建设部门定期公布的建安指导价格,结合商品房用途、结构等因素制定《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并据此核定第十八条所列四项开发成本的扣除额。

《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及核算方法,由市地方税务局另行制定下发。

京地税地〔2007〕134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精神,现将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本通知适用于对商品住宅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的金额标准核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扣除:(一)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二)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三)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四)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五)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商品住宅单位面积建安造价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最低指标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最低指标

关于发布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
最低控制指标的通知
成建价 [2010]26号
各有关单位:
为了规范建筑工程施工发包与承包计价行为,维护建筑工程发包与承包双方的合法权益,促进建筑市场的健康发展,按照《关于进一步加强成都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发包与承包范围管理的通知》(成建委发【2009】721号)的文件精神,结合我市工程造价实际情况,成都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每年公布我市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最低控制指标(详见附件),供相关部门参考。

最低控制指标包括房屋建筑土建、安装工程(除业主可单独发包的需先于主体建筑开工的深基坑工程、建筑幕墙、二次装饰装修、总平市政和园林绿化工程外)造价的所有工作内容,包括业主直接采购建筑材料、构配件和设备的价格,并作为相关部门判定施工企业按资质标准承接工程的依据。

工程发承包双方计价应当遵循公平、合法和诚实信用的原则,合理确定工程合同价格。

工程招投标监督、合同备案机构按照相应职责分工进行监督,对存在压低合同价格,提供虚假资料的,经查实将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查处并记入相关市场主体及从业人员信用记录。

附件: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最低控制指标
二○一○年十一月二十二

附件:
房屋建筑工程建安造价最低控制指标。

工程造价取费标准一览表

工程造价取费标准一览表

工程造价取费标准一览表
在标准一览表中,一般会包括建筑材料费、人工费、施工机具
使用费、管理费、利润、税金等各项费用的具体标准和计算方式。

这些费用的标准和计算方式通常会根据工程的性质、规模、地区、
施工时间等因素进行具体规定,以保证工程造价的合理性和公平性。

工程造价取费标准一览表的制定对于规范工程造价管理、保障
工程质量、促进工程市场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它能够为业主、
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提供参考依据,规范工程造价的核算和支付,防止因工程造价不合理而引发的纠纷和争议。

同时,标准一览表的
制定也有利于提高工程造价的透明度和公开性,促进工程市场的竞
争和规范发展。

总的来说,工程造价取费标准一览表是对工程造价各项费用进
行规范和统一标准化的重要文件,它对于保障工程质量、促进工程
市场健康发展具有积极作用。

同时,对于各方在工程造价核算和支
付过程中的参考和依据也具有重要意义。

各地对建安造价允许扣除的标准

各地对建安造价允许扣除的标准

1、中央法规(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国税发〔2006〕187号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2、北京市第十八条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对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核定办法扣除:(一)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二)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三)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四)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五)清算项目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每平方米建安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金额,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九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建设部门定期公布的建安指导价格,结合商品房用途、结构等因素制定《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并据此核定第十八条所列四项开发成本的扣除额。

《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及核算方法,由市地方税务局另行制定下发。

京地税地〔2007〕134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精神,现将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本通知适用于对商品住宅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的金额标准核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扣除:(一)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二)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三)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四)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五)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商品住宅单位面积建安造价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单位建安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可扣除成本限额

单位建安成本土地增值税清算可扣除成本限额

天津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的通知津地税地[2012]38号地税系统各单位:为进一步提升我市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工作整体水平,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国税发〔2006〕187号)精神,现将土地增值税清算工作有关规定明确如下:一、开发成本扣除项目标准(一)对房地产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房地产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五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扣除标准计算调整:1.未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2.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3.税务中介机构出具的《鉴证报告》存在弄虚作假的;4.“五项成本”扣除金额高于按本通知方法计算出的扣除标准10%,且无正当理由的。

(二)“五项成本”扣除标准应按照《成本核定表》(暂行标准)(见附件一)中各类型房地产项目适用的不同系数分别确定(见附件二)。

市局将根据房地产行业相关建筑成本变动情况适时对扣除标准进行调整。

二、对税务中介机构出具鉴证材料的要求凡由税务中介机构对房地产企业开发项目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的,税务部门除了要求其按规定标准出具《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报告》以外,还应要求其附完整的《天津市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电子工作底稿》,税务中介机构不得擅自减少所附材料及内容。

附件:1.成本核定表(暂行标准)2.S1外檐调整系数表S2内檐调整系数表S3配置调整系数表二○一二年十一月八日附件:1.成本核定表计算公式:清算项目“五项成本”扣除标准=不同类型房产建安成本单价×清算建筑面积×层(含)以下的住宅或办公楼,高层是指三十三层(含)以下的住宅或办公楼附件:2S1外檐调整系数表说明:A-精装>1000元/m2B-精装<1000元/m2C-毛坯、简单装修A-配备中央空调、电梯B-配备电梯、无中央空调C-无电梯、中央空调配置。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

精心整理附件1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基准收费标准费率:‰说明:1、每件咨询服务合同按上表计算不足2000元的,按2000元收费;2、单独委托的装饰、安装、园林绿化及仿古建筑工程的基本费率可在上述基准收费标准的基础上上浮20%;精心整理3、核减(增)额的定义说明如下:如清单漏项、工程量计算错误,小数点错误或合价计算错误等可计入核减(增)额;由于定额错套引起的价格变动的差价,应计入核减(增)额的收费基数,不得以定额错套的合价分别计算核减和核增。

4、施工阶段全过程造价控制,不包含各类招标代理和结算审核费用。

5、本标准所列的工作内容不含钢筋及预埋件的单独计算,如需按施工图纸、设计标准和施工操作规程计算钢筋及预埋件重量,并提供完整和规范的钢筋翻样及预埋件重量计算书、汇总表的,按5元/吨标准收费。

附件2浙江省建设工程造价咨询服务相应工作内容一、投资估算依据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方案编制或审核项目投资估算,并按需作出相应的调整。

二、设计概算标算规则计算工程量;3、编写总说明,编制或审核分部分项工程量清单及计价表,并打印相关表格;4、对有关问题进行补充和完善并出具审核报告;5、协助招标人做好招标答疑和核对工作;??6、根据设计图纸独立编制的按100%收费,独立编制并编制审核对照表的按110%收费,一般性重点审核按照40%收费。

四、投标报价编制1、根据委托方所给的招标文件及工程量清单,依据《建设工程工程量清单计价规范》、相关预算定额和当期、当地市场信息价及有关政策和规定对每一项目进行综合单价的编七、工程结算编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规定,按照合同约定的造价确定条款,即合同价、合同价款调整内容以及索赔和现场签证等事项编制确定工程最终造价。

八、工程结算审核1、根据工程合同相应的建设工程法律、法规、标准规范与工程计价依据、招投标文件、施工图纸、现场发生的各项有效证明审核工程造价;2、现场踏勘、计量复核;3、工程量、工程要素价格及各类项目费用进行审核确定;4、编制工程结算审核报告。

建造业费用扣除标准

建造业费用扣除标准

情况不同不同对待的噢总收入不超过1500万的话,业务招待费不能超过总收入的千分之五。

若超过1500万的话,就是千分之三。

广告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2%。

内、外资企业在业务招待费和广告费的区别:一、业务招待费:内资:不分行业,按销售(营业)收入净额,1500万元以下千分之五,1500万元以上千分之三;外资:按行业分:1、按销货净额的行业(工业、商业、种植业、养殖业),同内资企业。

2、按业务收入的行业(运输、饮食、建筑、咨询等其他服务业),全年业务收入500万元以下,不得超过千分之十;收入500万元以上,不得超过千分之五;二、广告费:外资:据实列支;内资:按行业1、一般行业2%;超过部分可无限期向以后年度结转;粮食类白酒不得税前扣除;2、自2001年1月1日起,对制摇、食品、日化、家电、通信、软件开发、集成电路、房地产开发、体育文化和家具建材商城等特殊行业,按收入8%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3、软件开发、集成电路制造及其他业务的高新技术企业、互联网站、从事高技术创业投资的风险投资企业,自登记之日起五年内,经审核可据实扣除。

超过五年按8%。

4、从2005年起,制药行业按25%据实扣除,超过部分以后年度结转年销售净收入在1500万元(含)以内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五;在1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三。

年营业净收入在500万元(含)以下部分,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十;在500万元以上的,不超过该部分的千分之五。

速算公式:销售净收入×0.3%+30,000=可以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营业净收入×0.5%+25,000=可以列支的业务招待费。

销售净收入适用于制造业、商业等。

营业净收入适用于饮食业、娱乐业、建筑安装业等广告费不超过销售收入的2%。

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企业发生的与生产经营活动有关的业务招待费支出,按照发生额的60%扣除,但最高不得超过当年销售(营业)收入的5‰。

建安房产企业常见的进项税抵扣税率--最新

建安房产企业常见的进项税抵扣税率--最新

2017-09-151、原材料。

钢材、水泥、油品等为17%或征收率3%;农产品为11%或征收率3%;商品混凝土为17%或者3%。

2、周转材料。

自购周转材料为17%或11%或征收率3%;为取得周转材料所发生的运费为11%或征收率3%。

3、临时设施。

临时设施包括临时性建筑(如办公室、作业棚、材料库、配套建筑设施、项目部或工区驻地、混凝土拌合站、制梁场、铺轨基地、钢筋加工厂、模板加工厂等)、临时水管线(如给排水管线、供电管线、供热管线)、临时道路(如临时铁路专用线、轻便铁路、临时道路)及其他临时设施。

进项抵扣税率:建筑劳务为11%、材料购销为17%、分包为11%,或征收率3%。

4、租赁费。

从外单位或本企业其他独立纳税的单位租用的施工机械(如吊车、挖机、装载机、塔吊、电梯、运输车辆等),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租用施工机械配备操作周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房屋、场地等不动产租赁费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5%。

5、劳务派遣费。

劳务派遣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3%或5%。

6、分包款。

建筑服务分包款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3%。

7、运费。

运输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1%或征收率3%。

8、差旅费中的住宿费用。

差旅费一般包括出差人员发生的吃、住、行费用。

其中,餐饮费进项税额不得抵扣;机票、船票、车票等旅客运输服务,其进项税额不得抵扣;住宿费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9、办公用品。

企业购买文具纸张等办公用品,与电脑、传真机和复印机相关耗材(如墨盒、存储介质、配件、复印纸等)等发生的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17%或征收率3%。

10、通信费。

包括各种通讯工具发生的办公电话费及服务费、网络使用维护费、传真收发费等。

其中基础电信服务的进项抵扣税率为11%, 增值电信服务的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11、快递费。

业务往来发生的同城的快递费用,进项抵扣税率为6%或征收率3%。

12、车辆使用费用。

包括车辆维修费、油料费、车辆保险费、过路费、过桥费。

工程结算最高不超10%相关依据

工程结算最高不超10%相关依据

工程结算最高不超10%相关依据
工程结算最高不超过10%的相关依据通常是指在工程项目中,结算金额不得超过工程造价的10%。

这一规定通常是根据相关法律法规或者合同约定来确定的。

在一些国家或地区,可能会有法律法规对工程结算金额的比例进行了明确规定,以保障工程质量和合理分配工程款项。

此外,在工程合同中也会对工程结算金额的比例进行约定,双方当事人可以根据具体情况协商确定结算比例。

总的来说,工程结算最高不超过10%的相关依据主要包括法律法规和合同约定两方面。

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3篇)

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3篇)

第1篇一、前言安装工程是指将各种设备、设施、系统等按照设计要求进行安装、调试、验收等一系列活动的过程。

安装工程是工程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工程质量和使用效果有着直接的影响。

为了规范安装工程的市场秩序,保障各方合法权益,本文将详细阐述安装工程的取费标准。

二、安装工程取费原则1. 合法性原则: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

2. 实际性原则: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充分考虑工程实际,合理确定取费项目和取费标准。

3. 可比性原则:安装工程取费标准应参照同类工程的市场行情,保持合理的竞争关系。

4. 鼓励创新原则:对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等创新成果的安装工程,可适当提高取费标准。

三、安装工程取费项目1. 设备购置费:包括设备购置、运输、保险、关税等费用。

2. 安装工程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施工机械使用费等。

3. 安装工程间接费:包括企业管理费、规费、税金等。

4. 质量保证金:为保证工程质量,按照合同约定的一定比例收取。

5. 风险费用:根据工程实际情况,对可能发生的风险因素进行预估,并收取相应的风险费用。

6. 其他费用:根据工程特点和合同约定,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

四、安装工程取费标准1. 设备购置费设备购置费根据设备类型、规格、性能等因素,参照市场价格和采购渠道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设备购置费 = 设备数量× 设备单价2. 安装工程直接费(1)人工费:根据工程规模、施工难度、技术要求等因素,参照当地人工成本和市场行情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人工费 = 工程量× 人工单价(2)材料费:根据工程量、材料种类、规格、价格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材料费 = 材料消耗量× 材料单价(3)施工机械使用费:根据工程量、机械类型、规格、租赁价格等因素进行计算。

具体计算公式如下:施工机械使用费 = 机械使用量× 机械租赁单价3. 安装工程间接费(1)企业管理费:根据企业规模、管理水平、市场行情等因素进行计算。

工程施工进项抵扣限额(3篇)

工程施工进项抵扣限额(3篇)

第1篇一、进项抵扣限额的适用范围进项抵扣限额适用于在我国境内从事建筑施工的企业,包括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水利工程、交通设施等施工企业。

这些企业在购进货物、接受应税劳务、进口货物等环节产生的进项税额,可以依法抵扣其销项税额。

二、进项抵扣限额的计算方法1. 增值税专用发票:企业购进货物或接受应税劳务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其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2. 海关进口增值税专用缴款书:企业进口货物取得的增值税专用缴款书,其注明的增值税额为进项税额。

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3. 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企业购进农产品取得的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按照农产品收购发票或销售发票上注明的农产品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4. 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企业购进或销售货物以及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支付运输费用的,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11%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5. 交通运输业服务:企业接受交通运输业服务,除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外,按照运输费用结算单据上注明的运输费用金额和7%的扣除率计算的进项税额,可以从销项税额中抵扣。

三、进项抵扣限额的管理1. 增值税专用发票管理:企业应选择具备一般纳税人资格的供应商签订协议,取得增值税专用发票,并确保货物、劳务及服务流、资金流、发票流三流一致。

2. 发票审核:业务经办人员应在开票之日起15天内将取得的增值税专用发票连同其他资料提交给财务部门审核。

3. 发票保存:企业应妥善保管增值税专用发票,确保发票名称、内容、备注栏等信息完整,打印清晰,保持票面干净、整齐。

四、进项抵扣限额的意义1. 减轻企业税负:通过进项抵扣限额,企业可以降低税负,提高经济效益。

2. 促进建筑施工行业发展:减轻企业税负有助于提高企业竞争力,促进建筑施工行业的健康发展。

3. 规范市场秩序:进项抵扣限额的实施有助于规范市场秩序,防止企业逃税、漏税行为。

“建安成本”知多少?

“建安成本”知多少?

“建安成本”知多少?作者:刘德春来源:中财讯集团本期看点:建安成本是房价中相对稳定的部分,按照国外一般情况,建安成本一般占房地产总开发成本的70%,其它的地价及税、费三项仅占房价的30%左右。

而在国内,这个数字是颠倒的。

但是随着物价水平的整体上涨,建安成本也大幅提升。

今天就来介绍一下建安成本的相关知识!▶▶▶建安成本分摊一、国家税务总局没有直接指明分摊方法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规程》的通知(国税发[2009]91号)第二十二条规定: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和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时应当▶重点关注:(1)同一宗土地有多个开发项目,是否予以分摊,分摊办法是否合理、合规,具体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2)是否存在将房地产开发费用记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以及土地征用及拆迁补偿费的情形。

(3)拆迁补偿费是否实际发生,尤其是支付给个人的拆迁补偿款、拆迁(回迁)合同和签收花名册或签收凭证是否一一对应。

国家税务总局关于印发《土地增值税清算鉴证业务准则》的通知(国税发[2007]132号)第三十条规定: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审核,应当包括下列内容:(1)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金额是否获取合法有效的凭证,口径是否一致。

(2)如果同一土地有多个开发项目,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分配比例和具体金额的计算是否正确。

(3)审核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是否含有关联方的费用。

(4)审核有无将期间费用记入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的情形。

(5)审核有无预提的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

(6)比较、分析相同地段、相同期间、相同档次项目,判断其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金额是否存在明显异常。

国税发[2009]91号:纳税人分期开发项目或者同时开发多个项目的,或者同一项目中建造不同类型房地产的,应按照受益对象,采用合理的分配方法,分摊共同的成本费用。

二、一般按可售建筑物面积摊发苏地税规[2012]1号与苏地税发[2009]72号及其他省市规定:同一开发项目中建设的不同类型房地产发生的建筑安装工程费,前期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公共配套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按本公告第二条所规定的核算对象分别归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批宜居房屋建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批宜居房屋建筑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费用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计价
批宜居房屋建筑
1、根据《暂行办法》规定,矿山企业安全费用分别依据开采的原矿产量和单位产量提取标准按月提取;
2、建筑施工企业以建筑安装工程造价的1%-2%计提;
3、危险品生产企业以本年度实际销售收入为基数采取超额累退方式逐月提取;
4、道路交通运输企业以营业收入的0.5%-1.5%为计提依据。

5、中小型企业和大型企业上年末安全费用专户结余分别达到本企业上年度销售收入的5%和2%时,经当地县级以上安全生产监督管
理部门和财政部门同意,企业本年度可以缓提或少提安全费用。

为确保安全生产有效运行,企业年度结余资金可结转下年度使用;如安全生产费用不足的,超出部分按正常成本费用渠道列支。

对发现安全生产费用支取人擅自挪用安全生产费用的,企业应按情节严重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

房地产开发项目规费征收标准一览表省、市政府设立的规费、政府性基金和经营性事业收费减免明细表序号费用名称费用标准收费单位1土地登记费其中企业、自收自支事业单位1000平方米及以下每宗地收110元,每超过500平方米以内加收40元,最高不超过4万元。

个人购房18元/套。

国土局2城市道路占用费因占用道路性质从0.2元/日平方米—1元/日平方米市政局467829), 100.05元),1112万元部分万18以下1500元;土地抵押额在200-500万元之间,3000元;土地抵押额500-1000万元之间,4000元;土地抵押额1000-3000万元之间,6000元;3000万元以上,不超过12000元。

(在抵押双方不变的前提下,同一宗地再次或多次抵押的,土地抵押交易服务费按省定标准的35%收取,对特困企业等涉及土地交易服务费的,按原标准的三分之一收取费用)国土局19土地测量勘界费国土局20宗地地价评估费按土地价格总额100万元以下的收千分之2,101-200万元部分收千分之1.5,201-1000万元部分收千分之1,1001-2000万元部分收千分之0.75,2001-5000万元部分收千分之0.4,5001-10000万元部分收千分之0.2,10000万元以上部分收千分之0.05,最高收费不超过10万元。

国土局21房产测绘费1.6元/平方米房管局22房屋产权交易手续费标准为:新建商品住房每平方米3元,由转让方承担,经济适用房减半计取;存量住房每平方米6元,由转让双方各承担50%,房改房首次上市减半计收。

房管局23白蚁防治费新建房屋按建筑面积收费,七层以下(含七层、地下层)每平方米2.3元;八层以上每平方米0.7元。

房管局24房地产网络服务收费按房地产开发企业当年开发建筑面积最高不超过2元/平方米,当年无开发项目的按每服务对象每年5000元收取。

房管局25测绘成果成图资料收费详见文件房管局26建筑工程、市政工程施工图及抗震设计审查费特、一级项目1.4元/平方米,抗震调整系数1.3,二级项目1.3元/平方米,抗震调整系数1.2,三级项目1.2元/平方米,抗震调整系数1.1,(1、按以上收费标准收取审查费,总额不超过12万的按实收取;超过12万的,其超出12万以上的部分按50%收取,最高不超过5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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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中央法规
(二)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地方税务机关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具体核定方法由省税务机关确定。

国税发〔2006〕187号四、土地增值税的扣除项目2、北京市
第十八条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对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下列情况之一的,税务机关应按核定办法扣除:
(一)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二)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三)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四)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五)清算项目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每平方米建安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分类房产单
位面积建安造价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金额,又无正当理由的。

第十九条地方税务机关根据建设部门定期公布的建安指导价格,结合商品房用途、结构等因素制定《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并据此核定第十八条所列四项开发成本的扣除额。

《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表》及核算方法,由市地方税务局另行制定下发。

京地税地〔2007〕134号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
为进一步做好我市土地增值税的清算管理工作,根据国税发〔2006〕187号文件精神,现将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请依照执行。

一、本通知适用于对商品住宅项目清算土地增值税时扣除房地产开发成本中“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以下简称四项成本)”的金额标准核定。

二、土地增值税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应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但发现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应按本通知规定的标准核定扣除:
(一)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二)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三)发现《鉴证报告》内容有问题的;
(四)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五)清算项目的四项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制定的商品住宅单位面积建安造价扣除金额标准,又无正当理由的。

三、高层商品住宅(7层以上)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2263元;多层商品住宅(7层及以下)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允许扣除金额标准为每平方米1560元。

四、对于不同竣工年代的商品住宅项目,可以按照《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年度修正系数表》进行相应系数修正。

五、核定四项成本应先将清税项目的高层与多层房屋分别对照适用的核定建安造价金额,确定四项成本的扣除金额。

具体计算公式为:
核定扣除的四项成本=建安造价×清算建筑面积×年度修正系数
六、本通知中单位面积建安造价金额和年度修正系数参照北京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标准,结合专家经验和市场状况制订,由北京市地方税务局根据情况不定期进行调整。

附件:分类房产单位面积建安造价年度修正系数表二ОО七年四月十一日
注:本表中“竣工日期”是指:工程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注明的竣工日期为依据。

北京市地方税务局关于商品住宅土地增值税核定扣除项目金额标准有关问题的通知(京地税地〔2007〕138号)
3、辽宁省以及沈阳大连市
核定四项成本的公式为:
核定扣除的四项成本=《扣除额度表》中对应的额度×清算房地产的建筑面积
《扣除额度表》系参照大连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的定额标准,结合专家经验和市场状况制定,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将根据市场状况,不定期调整《扣除额度表》。

纳税人委托中介机构进行鉴证的,中介机构在鉴证工作中,如发现四项成本的每平方米扣除额,高于《扣除额度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四项成本金额的,应当在《鉴证报告》中说明情况、按《扣除额度表》的四项成本金额填列《鉴证报告》,建议税务机关按标准核定四项成本。

《扣除额度表》中的房地产开发项目竣工时间以工程
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注明的竣工时间为准。

纳税人四项成本的每平方米扣除额高于《扣除额度表》中公布的每平方米四项成本金额,但确有正当理由的,由主管税务机关报请市局同意后,可允许按四项成本实际发生额扣除。

房地产开发项目单位面积四项开发成本扣除标准额度表
竣工年度及系数项目类型标准额度1998年以前1999年2000年2001年2002年2003年2004年2005年2006年
76.40y.35�.30�.25�.20�.15�.10�.050%
住宅、公寓砼框架多层(7层及以下)1560 1192 1238 1284 1330 1376 1422 1468 1514 1560
小高层(8层以上12层以下)1871 1429 1485 1540 1595 1650 1705 1761 1816 1871
框剪多层(7层及以下)1911 1460 1516 1573 1629 1686 1742 1798 1855 1911
小高层(8层以上12层以下)2009 1535 1594 1653 1713 1772 1831 1890 1950 2009
高层(13层及以上)2145 1639 1702 1765 1829 1892 1955 2018 2082 2145
写字楼2731 2086 2167 2248 2328 2409 2489 2570 2650 2731
宾馆、酒店、商用房1982 1514 1573 1631 1690 1748 1807 1865 1924 1982
注:本表中“竣工年度”是指:工程质量检验部门出具的工程竣工验收报告中注明的竣工日期为依据
大连市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明确土地增值税若干问题的通知(大地税函[2007]200号)
4、福建省以及福州市厦门市
(三)设定四项开发成本预警值。

鉴于我省各地开发成本存在较大差异,省局不做统一规定。

但各设区市局应按国税发〔2006〕187号文规定,参照当地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四项开发成本设定预警值。

对土地增值税清算过程中,四项开发成本明显高于预警值,又无正当理由的,可按预警值进行计算扣除。

闽地税发〔2008〕64号福建省地方税务局关于进一步加强我省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管理的通知
第十一条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
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及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可按照国税发[2006]187号第四条第(二)项规定确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计算扣除。

厦地税发〔2007〕108号
5、江苏省以及南京苏州市
现将国税发[2006]187号《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转发给你们,并补充如下意见,请一并贯彻执行。

一、对房地产开发企业办理土地增值税清算所附送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凭证或资料不符合清算要求或不实的,各省辖市地方税务局可参照当地建设工程管理造价部门最新公布的建安造价定额资料, 结合房屋结构、用途、区位等因素,核定上述四项开发成本的单位面积金额标准,并据以计算扣除。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
江苏省地方税务局转发《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苏地税发[2007]75号)
6、天津市
第十五条对开发土地和新建房及配套设施的成本(简称开发成本)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等,按实际发生额据实扣除。

对纳税人进行土地增值税清算时,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主管税务机关应按核定办法扣除:
(一)无法按清算要求提供开发成本核算资料的;
(二)提供的开发成本资料不实的;
(三)虚报房地产开发成本的;
(四)清算项目中的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基础设施费、开发间接费用的每平方米建安成本扣除额,明显高于天津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部门制定的《天津市建筑工程预算基价》公布的每平方米工程造价金额及年度公布的《天津市建筑工程造价指数及变动幅度》,又无正当理由的。

(五)发现《鉴证报告》有弄虚作假问题的。

天津市房地产开发企业土地增值税清算管理办法(试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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