总监办工作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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总监办工作职能
高速公路设置二级监理机构,即总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总监办)和驻地监理工程师办公室(简称驻地办)。
针对二级监理工作的管理特点,总监办必须明确工作职能,以此作为编写《监理规划》的依据,同时要根据工作职能制定管理程序,做到各项工作有章可循,各项工作有序开展。
第一、组织机构
总监办按直线职能式管理模式,尽量减少管理跨度和管理层次。进行管理,即做到各部门职能明确,各负其责,又保证指令畅达,避免多头管理。
总监理工程师全面负责各项管理工作,领导总监办各项工作开展,总监办的各项职能必须经总监授权,各项工作必须经总监认可。
副总监协助总监开展工作,完成总监指派的各项工作。各专业监理工程师依照本专业职能开展工作,具体职能将在《监理规划》中明确。
第二、管理方针
1、按照与业主签定的《监理合同》中各项条款、履行合同义务,
全面执行合同文件,做诚实、守信的监理单位。
2、按照《监理规划》的要求,履行监理程序,严格监理,做好质
量、进度、费用监理,合同管理,安全管理,环保劳动安全、职业健康的各项管理工作。
3、按照业主的《项目管理办法》要求,落实各项工作,从高、从
严、从实际出发,发挥主观能动性,争创XX高速公路精品工程。
4、总监办必须配合业主的管理要求,与业主的职能部门和管理手
段相统一,形成合力,使XX高速公路的管理快捷、高效。5、总监办必须强有力的发挥自己的职能,严格管理驻地办的各项
工作,按照二级监理机构的不同分工,全面保证监理工作的开展。
6、总监办必须深入工地,面对各级承包商,一切从实际出发,开
展质量、进度、费用等各项监理工作。
第三、工作职能
(一)合同管理
1、主持编写监理计划,并按照业主批准的监理计划开展工作;
2、审核驻地办监理细则;
3、主持召开监理交底会、第一次工地会议,参加驻地办召开的工
地会议。
4、签发合同工程开工令,单位或合同工程的暂停令和复工令。
5、组织编写监理月报、编制监理竣工文件、编写监理工作报告。
6、组织对承包商和驻地办的履约检查,并根据检查结果,对承包
人进行履约奖罚。审核、批复承包商和驻地办的人员,设备变更。
7、组织对驻地办和承包商的月度检查、评比。
8、建立信息管理制度,确立信息管理的流程。
(二)质量管理
1、质量管理流程,建立质量管理制度。
2、批准驻地办和承包人的质量保证体系。
3、按照《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JTG G10-2006)要求建中心实试
验室,进行对中心试验室、驻地办试验室、承包商试验室全面管理、考核。
4、审查试化验工作和重要的施工工艺,复核试验段工程、分项工
程开工申请,随机检查隐蔽工程、工序交接。
5、审批重要工程材料及混合料配合比。
6、审查测量基准点、控制点的联测和复核,检查驻地办对测量基
准点的联测成果,随机检查结构物、路线高程和尺寸等。
7、审查分项工作质量及评定,组织分部工程验收,协助业主审查
交工验收申请,评定工程质量。
8、检查驻地办和承包商质量文件。
9、组织工程质量问题和质量事故的调查与认定工作。
10、通过监理会议、巡查通报、监理指令等手段对驻地办和承包商
质量工作进行管理。
11、总监办建立专门台帐,记录质量事故发生,处理和返工验收的
过程和结果。
(三)进度管理
1、审批施工组织设计及总体进度计划。
2、审查年度计划、月进度计划、以确保总进度计划的完成,及时
检查进度计划的落实情况,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
3、审批非承包商原因造成的工期延长,调整进度计划。对因承包
人原因造成的工程延长,提出解决方案,并追究承包商的违约责任。
4、编制工程进度统计报表,为业主提供进度管理信息。
(四)费用管理
1、审核变更单价和总额以及延期和费用索赔。
2、审核驻地办计量工作,按工程量计算规则和实际完成情况,核实工程量,杜绝多计和超计。
3、审核支付证书。
4、审核计日工项目。
(五)安全管理
1、制定本项目的安全生产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审查承包人总体施工组织设计和驻地办监理细则中的安全技术
措施或专项施工方案是否符合强制性标准。
3、总监办应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定期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对
危险性大的工程作业进行巡视检查,如发现安全事故隐患,应
立即书面指令施工单位整改:情况严重的应签发《工程暂停令》要求施工单位暂停施工。
4、如施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混乱,应追究驻地办安全管理职责。
5、总监办完善施工安全管理文件。
(六)施工环境保护管理
1、制定本项目的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并监督执行
2、审批驻地办监理实施细则和承包商总体施工组织设计是否按设
计文件和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的有关要求制定了施工环境保护措
施,审查合格后方可同意工程开工。
3、总监办督促检查驻地办环境保护监理工作的开展。
(七)文明施工
1、建立健全文明施工管理制度,施行奖惩制度并认真执行。
2、定期组织施工现场的文明施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