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工程管理第二章
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四十三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约谈制度,对发生较大及以上生产安全事故或者连续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进行约谈。
第四十四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的安全评价、安全生产标准化建设、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等工作的指导和服务。
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了加强广东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防止和减少生产安全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 本条例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建设工程(以下简称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及实施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十七条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本条例的行为,有权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接到举报的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
第二十八条 本条例所称的建设工程,是指房屋建筑、市政基础设施、交通、水利、能源等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二十九条 本条例所称的生产经营单位,是指从事建设工程建设的施工、监理、勘察、设计、租赁、安装、拆卸等单位。
第三十四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费用提取和使用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提取和使用安全生产费用,专门用于改善安全生产条件。
第三十五条 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举报制度,公开举报电话、电子邮箱或者微信公众号等,接受社会监督。
第三十六条 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事故隐患排查治理制度,定期组织安全生产检查,对检查出的安全隐患应当立即整改;不能立即整改的,应当制定整改计划,落实整改措施、责任、资金、时限和预案。
安全系统工程第二章事故致因理论
第二章 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及其分类 对危险、危害因素进行分类,是为便于进行危险、危
害因素分析。危险、危害因素的分类方法有许多种。 • 参照导致事故、危害的直接原因(GB/T13816-92《生
产过程危险和危害因素分类与代码》) ➢ 物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 化学性危险、危害因素; ➢ 生物性危险、危害因素; ➢ 心理、生理性危险、危害因素; ➢ 行为性危险、危害因素; ➢ 其他危险、危害因素。
第二章 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及其主要影响因素 事故及其分类
• 工伤事故认定依据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375号令,2004.1.1) ➢ 《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列>若干问题的意见》(劳保
部[2004]256号,2004.11.1) ➢ 《工伤认定办法》(劳保部17号令,2004.1.1) ➢ 《工伤保险条例》(国务院第586号令,2011.1.1) ➢ 《工伤认定办法》(人保部8号令,2011.1.1)
第二章 事故致因理论
工伤事故的主要影响因素 工伤事故的产生原因,可以分为:自然界的因素和非自
然界的因素(人为的事故)造成的。 工伤事故是由于不安全状态及不安全行为所引起的,它
是物质、环境、行为等诸因素的多元函数。 ➢ 人的原因:包括操作工人、管理干部、事故现场的在场
人员和有关人员等; ➢ 物的原因:包括原料、燃料、动力、设备、成品、半成
第二章 事故致因理论
事故及其分类 《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
务院第493号令,2007.6.1)
• 根据生产安全事故(以下简称事故)造成的人员伤亡或者直 接经济损失,事故一般分为以下等级: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
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安全生产法;国务院 规定 、决定。 1. 安全生产责任制
生产经营单位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内容和主要规定
负责人;专职机构及人 员;生产、技术、设计、 供销、运输、财务部门 及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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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2.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
– 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的设置 要求
– 在应急行动期间所作的通讯记录、应急队员出入事故 危险区的记录,向政府部门递交报告的记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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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预案的编制过程
▪ 成立由各有关部门组成的预案编制小组, 指定负责人
▪ 参阅现有的应急预案 ▪ 危险分析 ▪ 应急准备和应急能力的评估 ▪ 完成应急预案的编制 ▪ 预案的批准、实施和维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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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核心要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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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五章 事故应急救援
1. 事故应急救援体系
– 事故应急救援的基本任务、特点与意义 – 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应急救援的要求 – 应急管理过程(四个层次——预防、准备、响应、恢复)
– 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结构、运行机制的响应程序及支持保障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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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体系的组织结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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应急救援体系的响应程序
事故
安全检查制; HSE管理体系; 特种设备管理; OHSMS; 防护用品; 应急预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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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章 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
▪ 基本要求:
– 检验应考人员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的掌握 程度;对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管理组织保障的熟悉 程度;对安全生产投入制度的熟悉程度;对安全生产 教育培训制度的熟悉程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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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安全生产管理概述
2. 现代安全生产管理
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制度
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管理部门安全管理工作,保障员工和施工现场安全,保护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提高生产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程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公司委托管理项目的部门,负责项目的日常管理和监督,包括但不限于施工、设备维护、项目计划、人员安排、质量检查等。
第三条本制度的实施范围包括工程管理部门所有的员工,同时适用于工程管理部门所涉及的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
第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制度,制定具体的安全措施和应急预案,确保施工工作安全、有序进行。
第五条员工在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都应当严格遵守安全管理制度,不得违反操作规程,任何违反规定和造成事故的行为都将受到相应的处理。
第六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的安全培训制度,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和事故应急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应对能力。
第七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安全管理工作的组织、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隐患并加以整改。
第二章安全责任第八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管理责任制度,各级领导要切实履行安全管理的责任,坚决贯彻落实公司的安全方针和政策。
第九条项目经理是安全管理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严格管理施工现场,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和监督,及时处理安全事故和隐患。
第十条安全员是安全管理的技术支持人员,应当负责安全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协助项目经理完成工程管理部门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一条各级领导要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意识教育,充分认识安全工作的重要性,不得有“走过场”现象,对于安全管理工作要精心布置和督促执行。
第三章安全生产第十二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安全生产管理制度,每天都要进行安全生产例会,及时交流安全事故和隐患情况,制定安全生产计划。
第十三条员工在施工现场和办公区域都应当佩戴符合规定的安全防护用具,不得擅自拆卸,保持设备设施的完好。
第十四条工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安全生产档案,进行每月一次的安全生产检查,及时发现和处理安全隐患,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安全工程生产应急管理制度
安全工程生产应急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一、为规范安全工程生产应急管理工作,提高生产经营单位应急管理水平,保障人身财产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适用于安全工程生产单位及相关管理机构,是安全工程生产应急管理的基本准则和行动规范。
三、安全工程生产应急管理是指在发生重大安全事故、突发事件或危机情况下,按照预案要求,通过组织、协调、指挥、处置等活动,迅速有效地应对和处理,减少损失,保障生命财产安全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应急管理机构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应急管理机构,明确领导责任、部门职责和人员组成,完善内部应急管理体系。
二、应急管理机构主要包括:领导小组、指挥部、应急办公室、信息通信中心、救援队伍等。
领导小组负责协调指挥,指挥部负责应急处置,应急办公室负责信息收集和联络,信息通信中心负责信息传递和应急通信,救援队伍负责救援处置。
三、应急管理机构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反应能力,确保快速有效地应对突发事件。
第三章应急预案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预案,明确各类突发事件的应急程序、处置措施和责任人员。
二、应急预案分为总体应急预案和专项应急预案。
总体应急预案适用于所有突发事件,专项应急预案适用于特定类型的突发事件。
三、应急预案应定期修订、完善,并与相关部门和单位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实施时协同配合。
第四章应急物资和设备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应急物资储备体系,保障应急处置所需的物资设备及时供应。
二、应急物资包括食品、饮用水、通讯设备、应急灯具、医疗器材等,应定期检查更新,确保有效性。
三、应急设备包括应急通信设备、应急救援装备、应急照明设备等,应定期维护使用,保障处置能力。
第五章应急培训和演练一、生产经营单位应开展应急管理培训工作,提升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意识。
二、应急管理培训内容包括突发事件基本知识、应急处置程序、逃生逃生等,应定期进行。
三、生产经营单位应定期组织应急演练,检验预案有效性,提高应急处理能力,保证应急处置的实效性。
2018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知识真题习题班:第2讲
第二章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第一节安全生产标准化一、安全标准化建设的意义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是指企业通过落实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通过全员全过程参与,建立并保持安全生产管理体系,全面管控生产经营活动各环节的安全生产与职业卫生工作,实现安全健康管理系统化、岗位操作行为规范化、设备设施本质安全化、作业环境器具定置化,并持续改进。
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标准化工作,应遵循“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落实企业主体责任。
以安全风险管理、隐患排查治理、职业病危害防治为基础,以安全生产责任制为核心,建立安全生产标准化管理体系,全面提升安全生产管理水平,持续改进安全生产工作,不断提升安全生产绩效,预防和减少事故的发生,保障人身安全健康,保证生产经营活动的有序进行。
二、开展安全标准化建设的重点内容5.1目标职责企业应落实安全生产组织领导机构,成立安全生产委员会,并应按照有关规定设置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配备相应的专职或兼职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按照有关规定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建立健全从管理机构到基层班组的管理网络。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责任制。
企业应为全员参与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工作创造必要的条件。
企业应建立安全生产投入保障制度。
企业宜投保安全生产责任保险。
5.2制度化管理企业应将适用的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的相关要求转化为本单位的规章制度、操作规程,并及时传达给相关从业人员,确保相关要求落实到位。
企业应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规章制度,并征求工会及从业人员意见和建议,规范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企业应每年至少评估一次安全生产和职业卫生法律法规、标准规范、规章制度、操作规程的适用性、有效性和执行情况。
5.4现场管理5.4.1设备设施管理企业总平面布置、建筑设计防火和建筑灭火器配置应分别符合相关规定;建设项目的安全设施和职业病防护设施应与建设项目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入生产和使用。
最新整理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辅导:第二章
安全工程师《管理知识》辅导:第二章第十节安全生产教育培训一、对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基本要求《安全生产法》第二十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必须具备与本单位所从事的生产经营活动相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以及矿山、建筑施工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由有关主管部门对其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格后方可任职。
”第二十一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对从业人员进行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保证从业人员具备必要的安全生产知识,熟悉有关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掌握本岗位的安全操作技能。
未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的从业人员,不得上岗作业。
”第二十二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采用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或者使用新设备,必须了解、掌握其安全技术特性,采取有效的安全防护措施,并对从业人员进行专门的安全教育和培训。
”第二十三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方可上岗作业。
特种作业人员的范围由国务院负责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部门会同国务院有关部门确定。
”第三十六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教育和督促从业人员严格执行本单位的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并向从业人员如实告知作业场所和工作岗位存在的危险因素、防范措施以及事故应急措施。
”第五十条规定:“从业人员应当接受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掌握本职工作所需的安全生产知识,提高安全生产技能,增强事故预防和应急处理能力。
”为确保《安全生产法》关于安全生产教育培训的要求得到有效贯彻,原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国家煤矿安全监察局)陆续颁布了一系列政策、规章。
如《关于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及其他从业人员安全生产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安监管人字[2002]123号)、《关于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工作的意见》([2002]124号)、《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国家安监局令第20号)。
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
江苏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障农村饮水安全,改善农村居民生产和生活条件,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江苏省人大常委会关于加强饮用水源地保护的决定》以及国家发展改革委、水利部、卫生部《关于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和运行管理工作的通知》(发改农经〔2008〕175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结合本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列入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规划,以解决农村居民饮用水为主要目标的乡镇及其以下供水工程。
前款所称供水工程包括供水取水口、水厂、泵站、公共输配水管网及相关附属设施。
第三条在本省行政区域内按国家发展改革委发改农经〔2008〕1752号文件要求建设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使用、管理、监督及其相关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应当贯彻“政府监管、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用水户参与”的原则.第五条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应当将农村饮水安全保障事业纳入本地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统一编制规划,健全管理机制,明确优惠政策,实行规范运行,保障饮水安全。
第六条县级人民政府是农村饮水安全的责任主体。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水行政主管部门是本行政区域内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行业管理和技术指导.其主要职责是:(一)贯彻执行国家和省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法律、法规及有关规范、规程、规定;(二)负责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运行维护和服务体系建设的指导与监督;(三)负责农村饮用水水源地水质、水量监测和取水许可;(四)提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水源地设置、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和准保护区划定意见,经本级人民政府审核后,依法报批;(五)组织编制农村饮水安全保障应急预案,建立信息报送和快速反应机制。
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发展改革、财政、环保、住房城乡建设、国土资源、卫生、农业、价格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农村饮水安全的相关工作。
建筑工程管理安全规程
建筑工程管理安全规程第一章概述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顺利进行,本规程制定了建筑工程管理的相关安全要求和措施。
所有参与工程施工和管理的人员,包括建筑师、工程师、施工人员和监理人员,都必须严格遵守本规程。
第二章施工现场安全管理1. 施工现场布局①施工现场应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合理布局,确保施工各个区域之间的安全距离。
②施工现场应设置足够的安全警示标志和安全围栏,确保工人和外来人员不会越界进入施工区域。
2. 劳动保护①所有参与施工的工人必须配备齐全的个人防护装备,包括头盔、安全鞋、防护手套等。
②建筑材料和设备的运输和搬运过程中,必须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防止工人受伤。
3. 施工机械设备操作安全①所有施工机械设备必须经过专业人员的操作和检查,确保其正常运行和安全性能。
②操作人员必须接受相应的培训和资质认证,熟悉设备的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手册执行操作程序。
第三章材料和质量管理1. 材料采购和验收①材料采购必须遵循合法的途径和渠道,确保采购的材料质量符合国家标准和工程要求。
②材料验收只能由具备相关资质和经验的人员进行,包括材料的数量、规格和质量的检查。
2. 施工质量管理①施工过程中必须按照工程设计和质量标准执行,保证施工质量的控制和监督。
②每个施工阶段都应进行必要的质量检查和测试,确保工程质量达到要求。
第四章安全事故防控1. 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①在施工前,必须进行全面的安全风险识别和评估工作,针对可能存在的危险源和风险因素,制定相应的预防控制措施。
②定期组织安全检查和评估,对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隐患和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2. 应急救援和预案①建立完善的应急救援机制和预案,明确各类紧急情况下的处置措施和责任分工。
②对施工现场可能发生的火灾、坍塌、事故等情况,进行应急演练和培训。
第五章环境保护措施1. 施工废水和废气处理①施工现场产生的废水必须经过处理后排放,不得直接排入环境。
②施工过程中产生的有害废气必须采取相应的排放控制措施,以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外包安全工程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外包安全工程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本单位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单位所有外包安全工程项目,包括但不限于安全评估、安全检测、安全防护、安全咨询等。
第三条外包安全工程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安全第一,预防为主;2. 依法依规,规范管理;3. 明确责任,强化监督;4. 效率优先,质量至上。
第二章外包单位管理第四条外包单位应具备以下条件:1. 持有相关资质证书,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生产条件;2. 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和业绩;3. 具有完善的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生产管理体系;4. 具有稳定的技术力量和人员队伍。
第五条外包单位选择:1. 通过公开招标、邀请招标等方式选择具有相应资质的外包单位;2. 优先选择在安全生产、质量管理体系等方面表现优秀的外包单位;3. 对外包单位进行实地考察,确保其具备完成外包工程的能力。
第六条外包合同签订:1. 合同内容应明确外包工程的范围、质量要求、安全生产要求、工期、费用、违约责任等;2. 合同签订前,双方应就合同条款进行充分协商,确保双方权益;3. 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履行各自义务。
第三章外包工程实施管理第七条外包工程实施前,外包单位应向本单位提交以下资料:1. 工程实施方案;2. 安全生产措施;3. 质量保证措施;4. 工程进度计划;5. 人员配备情况。
第八条本单位应对外包工程实施进行监督,包括:1. 定期检查外包工程实施情况,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生产;2. 对外包单位提出的问题和建议给予及时反馈;3. 对外包单位违反合同约定、存在安全隐患的行为进行制止和纠正。
第九条外包工程验收:1. 外包工程完成后,由本单位组织验收;2. 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安全生产、进度等方面;3. 验收合格后,双方签订验收报告。
第四章责任追究第十条本单位对外包工程安全生产负有监督责任,对外包单位违反安全生产规定的行为,应依法予以查处。
内蒙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内蒙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随着我国经济发展和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建筑工程在内蒙古自治区得到了快速发展。
然而,由于工程规模逐渐增大、施工工艺复杂、人员密集度高等因素的存在,建筑工程安全问题日益突出。
为了确保建筑工程的安全和质量,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内蒙古自治区制定了《内蒙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条例》。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建筑工程的安全管理,维护建筑工程参与各方的合法权益,提高建筑工程的安全标准和质量,保障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内蒙古自治区境内在施和已竣工的各类建筑工程,包括住宅、商业建筑、公共设施等。
第三条建筑工程安全管理应当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建立完善的安全管理体系。
第四条内蒙古自治区建设主管部门负责对本条例的监督、管理和执法工作。
第二章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第五条施工单位应当依法取得施工许可证,并按照工程规划和设计要求进行施工作业。
第六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安全施工方案,并向监理单位和相关管理部门报备。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当设立专门的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的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协调和推进施工现场的安全管理工作。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当对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强化安全意识,掌握安全操作规程,并定期组织安全演练。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当制定应急预案,建立应急救援机制,及时处理施工过程中的突发事故,并向相关部门报告。
第三章监理单位的安全监督第十条监理单位应当依法取得相应的资质证书,按照承诺的安全管理要求对施工单位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十一条监理单位应当制定监理计划,通过实地检查、记录和评估,对施工单位的安全管理情况进行评价。
第十二条监理单位应当及时向建设主管部门和施工单位反馈安全管理情况,提出整改建议,并协助处理施工中出现的安全问题。
第四章建设主管部门的监管责任第十三条建设主管部门应当组织制定建筑工程安全管理技术标准和规范,并及时修订更新。
2020 注册安全工程师备考 第二章 第十四节 作业许可管理
第二章第十四节作业许可管理一、作业许可管理《化学品生产单位特殊作业安全规范》规定了履行作业许可审批手续的作业:化学品生产单位生产过程中涉及的动火作业、受限空间作业、盲板抽堵作业、高处作业、吊装作业、临时用电作业、动土作业和断路作业。
安全作业证的办理、审批和使用作业前,作业单位应办理作业审批手续,并有相关责任人签名确认。
安全作业证实行一个作业点、一个作业周期内同一作业内容一张《安全作业证》的管理方式。
安全作业证不应随意涂改和转让,不应变更作业内容、扩大使用范围、转移作业部位或异地使用。
作业内容变更,作业范围扩大、作业地点转移或超过有效期限,以及作业条件、作业环境条件或工艺条件改变时,应重新办理安全作业证。
安全作业证的有效期限1.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8h;2.二级动火作业的《动火证》有效期不应超过72h。
(3天)2.《受限空间证》有效期不应超过24h。
3.《高处作业证》有效期7 天。
临时用电时间一般不超过15 天,特殊情况不应超过一个月4.安全作业证应至少保存一年。
二、动火作业直接或间接产生明火的工艺设备以外的禁火区内可能产生火焰、火花或炽热表面的非常规作业,如使用电焊、气焊(割)、喷灯、电钻、砂轮等进行的作业。
企业应划定固定动火区及禁火区固定动火区外的动火作业一般分为二级动火、一级动火、特殊动火三个级别,遇节日、假日或其他特殊情况,动火作业应升级管理。
动火作业分级特殊动火作业:在生产运行状态下的易燃易爆生产装置、输送管道、储罐、容器等部位上及其他特殊危险场所进行的动火作业,带压不置换动火作业按特殊动火作业管理。
一级动火作业:在易燃易爆场所进行的除特殊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厂区管廊上的动火作业按一级动火作业管理。
二级动火作业:除特殊动火作业和一级动火作业以外的动火作业。
凡生产装置或系统全部停车,装置经清洗、置换、分析合格并采取安全隔离措施后,可根据其火灾、爆炸危险性大小,经所在单位安全管理部门批准,动火作业可按二级动火作业管理。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5篇)
工程外包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外包工程安全管理, 防止事故发生, 根据安全生产法及其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的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第三条公司安全生产办公室负责外包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各发包单位负责本单位发包的工程安全管理。
第二章管理内容第四条管理原则(1)外包单位系指进入我公司生产区域及我公司作业场所, 从事施工作业的施工队伍, 应具有和施工作业相适应的资质。
(2)公司内部生产性、基建性外包工程必须按规定程序进行, 做好合同评审。
(3)外包单位应保证安全施工需要的机械工器具及安全保护设施、安全用具等必须齐全、有效。
(4)公司与外包单位签订安全管理协议。
安全管理协议具有与项目承包合同同等法律效力, 无安全管理协议的承包合同视为无效合同。
(5)外包单位要制定相应的安全技术措施。
严格控制承包单位的承包范围, 外包工程项目承包单位不得擅自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他人;更不得将承包项目分包或转包不具备安全生产条件或相应资质的单位或个人, 一经发现公司有权令其整改, 直至令其退出施工作业现场, 同时要追究承包单位的管理责任。
第五条安全教育外包单位对本单位全体施工人员进行安全教育, 学习我公司有关安全管理工作规定。
第六条安全施工管理现场施工中, 必须严格执行本公司颁发的安全生产(施工)规定的有关部分。
第七条安全责任(1)外包单位对不按安全施工方案施工, 不执行安全技术措施、违章指挥、违章作业、违反劳动纪律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并承担经济处罚。
(2)外包单位使用不合格的工器具或使用不符合要求的劳动保护用品, 擅自拆除和损坏安全防护设施, 对造成的后果负全部责任, 并承担经济处罚。
施工作业人员野蛮施工, 不服从管理, 对提出的问题不进行整改, 视情节轻重令其停止施工、退出现场或终止合同, 并给予经济处罚。
(1)对于因一方责任发生的事故要全力抢救伤员, 保护好现场, 给对方造成的经济损失, 应按责任大小给予经济补偿, 并视情节轻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解...
《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解...《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规定》住建部37号令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推动安全生产责任制落实第二条强化危险分级管理第三条加强工人安全教育第四条坚持安全技术防范第五条严格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第二章危险性较大的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第六条分部分项工程安全管理第七条设计文件的编制第八条施工组织设计文件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第九条竣工验收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十条违章指挥和超标准施工第十一条隐瞒事故和虚假报告第十二条安全生产监督管理部门的责任第十三条违法违规行为的处罚与处理第四章附则第十四条特别规定本文档所涉及简要注释如下:责任制:根据人员岗位、工作范围和职责、生产环节的安全风险等因素建立的行使职权、负责和承担风险的制度。
危险分级:按照国家标准和规定对不同危险等级的工程分别进行管理的制度。
安全技术防范:包括建筑保温、消防、通风、照明等安全工程技术。
竣工验收:对建筑工程竣工质量进行检验和评定的过程。
法律名词及注释:安全生产责任制:是指安全生产责任主体应有意识地履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定的各项职责,维护职工人身、财产安全和社会公共安全的制度。
安全技术防范:是指在建筑工程中采取技术措施以达到保护工人和建筑工程安全的目的。
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规定:是指在建设工程管理中规定的各项安全制度、技术措施、安全管理规定等的规定。
建筑工程安全监督管理规定:是指在建筑工程建设中监督管理的规定,可以从安全角度来保障建筑工程质量。
违章指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违反安全规定或未按照管理制度和工作程序进行指挥的行为。
超标准施工:是指在建筑工程施工过程中超过国家和地方规定标准,或没有按照管理制度实施安全措施的行为。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
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最新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建设工程的新建、扩建、改建和拆除等有关活动及实施对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必须遵守本条例。
本条例所称建设工程,是指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
第三条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第四条建设单位、勘察单位、设计单位、施工单位、工程监理单位及其他与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有关的单位,必须遵守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保证建设工程安全生产,依法承担建设工程安全生产责任。
第五条国家鼓励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技术研究和先进技术的推广应用,推进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的科学管理。
第二章建设单位的安全责任第六条建设单位应当向施工单位提供施工现场及毗邻区域内供水、排水、供电、供气、供热、通信、广播电视等地下管线资料,气象和水文观测资料,相邻建筑物和构筑物、地下工程的有关资料,并保证资料的真实、准确、完整。
建设单位因建设工程需要,向有关部门或者单位查询前款规定的资料时,有关部门或者单位应当及时提供。
第七条建设单位不得对勘察、设计、施工、工程监理等单位提出不符合建设工程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规定的要求,不得压缩合同约定的工期。
第八条建设单位在编制工程概算时,应当确定建设工程安全作业环境及安全施工措施所需费用。
第九条建设单位不得明示或者暗示施工单位购买、租赁、使用不符合安全施工要求的安全防护用具、机械设备、施工机具及配件、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条建设单位在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时,应当提供建设工程有关安全施工措施的资料。
依法批准开工报告的建设工程,建设单位应当自开工报告批准之日起15日内,将保证安全施工的措施报送建设工程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备案。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管理,促进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和发展,保障农村居民的饮水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改造、维护和管理,包括自来水、井水、河水等各种形式的饮水设施。
第三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应按照国家和地方相关标准、规范和要求进行建设和管理,确保饮水安全质量。
第四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质量管理应遵循“科学规划、精心施工、严格监督、合理运行”的原则,确保工程质量。
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单位应具备相应的资质和技术能力,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技术标准进行工程设计、施工、监理和验收。
第二章工程建设管理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应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施工图纸符合设计要求,施工过程符合施工规范。
第七条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施工,保证施工质量,确保工程安全。
第八条施工单位应加强现场管理,设立专门负责施工现场安全、环保和质量的管理人员,确保施工现场的安全。
第九条施工单位应组织专业人员进行工程检测,确保工程质量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
第十条施工单位应配备完善的施工设备和工具,保证施工进度和质量。
第十一条施工单位应对工程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和使用。
第三章工程验收管理第十二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完成后,应进行工程验收。
第十三条工程验收应按照相关标准和规范进行,验收结果应符合设计要求。
第十四条工程验收应由相关单位进行,验收结果需经相关部门批准。
第四章工程维护管理第十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后,应进行定期维护。
第十六条工程维护应由专业人员进行,定期检查,发现问题及时处理。
第十七条工程维护单位要保证维护工作的质量,确保工程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十八条工程维护需定期检查工程设施的使用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有效措施解决。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九条对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建设、验收、维护等环节应进行监督管理。
第二十条监督管理应由相关部门负责,定期进行检查和考核。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最新】
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管理,保证供水工程良性运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设管理办法》(发改农经[2013]2673号)和《水利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护工作的指导意见》(水农〔2015〕306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是指政府投资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项目,包括饮水水源、供水设施、水处理设施、管网以及其它相应的配套设施。
第三条县人民政府授权乡镇人民政府行使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后运行管理职权,乡镇人民政府也可委托村民委员会具体负责工程运行管护工作。
第四条以政府投资为主兴建的农村饮水安全工程,政府投资部分的产权归国家所有,政府投资以外的部分产权归相应的投资者所有。
第五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建成并经验收合格后,由水务部门将工程设施产权移交给工程所在地乡镇人民政府。
第二章经营管理第六条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采用集中运营管理为主,多种运营管理为辅的运营模式,按照因地制宜、因事制宜、因时制宜的原则。
采取政府购买服务,企业统一运行的管理模式。
维修及管护费用采取水费收一些、国家补一些、政府拿一些的方式,确保足额支付,确保农村饮水安全工程长久运行。
全县乡镇级(含千吨万人)集中供水厂的日常运营维护管理统一发包给一个专业企业进行运行维护管理,承包企业不参与水费收缴,企业只收取水厂运行管理所产生的人工费用,费用由乡镇从收缴水费中支出。
设备及网管维修需购买原材料及配件等由管理企业与乡镇政府共同购买,并从水费中支出。
水费由乡镇自已收缴存入县级财政国库管理,必须专款专用,用于支出水厂日常运行费用,结余部分全部转存下年做为维修基金。
如果本年度收缴的水费及维修基金不够维修费用,由省维修资金解决,如果当年省级没有维修资金或不足部分由县财政给予补充,保证维修费用足额支付。
对于千人以上万人以下和千人以下的村级供水厂和供水点,由乡镇参照本办法,公开发包给懂经营会管理的企业或个人经营管理。
注册安全工程《安全管理》习题押题第2讲(共14讲)
第02讲安全生产管理内容(二)第二章安全生产管理内容第一节安全生产责任制【重点考点】•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的主要内容•生产经营单位的主体责任【考点: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职责】21.某公司董事长李某现定居国外,公司总经理张某因病住院半年有余,现公司日常管理由公司常务副总赵某管理,公司安全总监郭某和财务总监钱某协助赵某工作。
依据《安全生产法》,属于赵某职责的有()。
A.建立、健全本单位安全生产责任制B.保证本单位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C.检查本单位的安全生产状况,及时排查生产安全事故隐患,提出改进安全生产管理的建议D.督促落实本单位安全生产整改措施E.组织制定并实施本单位的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答案】ABE【解析】按照《安全生产法》的相关解释,目前公司的主要负责人应为赵某,赵某承担“主要负责人”的7条职责,“责规培钱隐预报”。
C、D选项属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责。
22.某大型建筑集团下属有甲、乙两家公司。
甲公司总经理为李某、常务副总经理为王某、分管安全生产副总经理为孙某、安全管理机构负责人为张某。
因工作需要,李某被派往乙公司任职,该集团任命常务副总经理王某负责甲公司日常全部工作。
依据有关规定,甲公司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负责人是()。
A.李某B.王某C.孙某D.张某【答案】B【解析】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应急管理的第一负责人是本单位的主要负责人。
故本题应选择B选项。
【考点:安全管理人员配备要求】23.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必须有管理机构和人员的组织保障。
依据《安全生产法》下列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人员配置,不符合要求的是()。
A.从业人员80人的机械加工厂,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B.从业人员80人的建筑工程公司,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C.从业人员80人的危化品运输企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D.从业人员200人的纺织厂,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答案】B【解析】依据《安全生产法》第二十一条:“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管理章节练习题
-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一、单选题第一章安全生产管理概述1.根据能量转移理论的概念,事故的本质是什么?( A )A.能量的不正常作用 B.造成人员死伤 C.造成经济损失2.根据安全生产概念和工作要求,对于生产经营单位,安全生产需要保护的第一对象是( B )。
A.设备 B.从业人员 C.管理人员3.对劳动者不良的主要物理环境因素有哪些?( A )A.异常温度和湿度、光照不良、噪声与振动等 B.粉尘、毒气、雾滴等4.安全管理中的本质安全化原则来源于本质安全化理论,该原则的含义是指从本质上实现生产系统的安全化,这就意味着从——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安全生产保障的目的。
( A )A.思想上 B.技术上 C.管理上5.要做到“安全第一”,就必须( C )。
A.将高危作业统统关掉 B.安全系数越高越好 C.实行“安全优先”的原则6.现代企业安全生产科学管理的哲学观应是(B )A.进行头痛医头.脚痛医脚的亡羊补牢式的事后型安全对策B.追求本质安全,进行超前管理和预防型安全对策C.严格事故和加大惩罚力度7.根据系统科学原理,建立安全生产系统的构成要素是:( B )A.人和机械 B.人、机、能量、信息 C.职工、设备、工具、车间8.作为一个现代企业的领导,从历史经验的启示中,我们应该追求怎样的安全哲学? ( D )A.宿命论、被动型 B.经验论、事后型C.系统论、综合型 D.本质论、预防型9.安全管理必须要有强大的动力,并且正确地应用动力,从而激发人们保障自身和集体安全的意识,自觉地积极地搞好安全工作。
这种管理原则就是人本原理中的原则。
( C )A.保障 B.反馈 C.激发 D、动力10.人机系统的可靠度由下述哪些因素决定:( B )A.构成机器系统的单元可靠度的逻辑关系值B.人的可靠度、机的可靠度C.输入可靠度、判断可靠度、输出可靠度三个因素’11.人机系统中人的可靠度由下述哪些因素决定:(C )A.构成机器系统的单元可靠度的逻辑关系值B.人的可靠度、机的可靠度C.输入可靠度、判断可靠度、输出可靠度三个因素12.人机系统中机器的可靠度由下述哪些因素决定:( A )A.构成机器系统的单元可靠度的逻辑关系值B.人的可靠度、机的可靠度C.输入可靠度、判断可靠度、输出可靠度三个因素13.系统安全分析与危险性评价起源于( D )A.人员安全 B.设备安全 C产品安全 n产品质量’14.对劳动者不良的主要化学环境因素有哪些?( B )A.异常温度和湿度、光照不良、噪声与振动等B.粉尘、各种毒气、雾滴等15.下面哪些类型是人机系统的基本类型:(A )A.人与工具的结合,人与控制机的结合,人与微机的结合,人与动力机的结合,人与工作机的结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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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3.3E原则 造成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的不安全状态的主 要原因有:技术原因;教育原因;身体和态 度原因;管理原因。针对这些原因,可以采 取三种防止对策,即工程技术 (Engineering)对策,教育(Education) 对策和法制(Enforcement)对策。即所谓 的3E原则。
人本原理,就是在企业管理活动中必 须把人的因素放在首位,体现以人为本 的指导思想。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二)贯彻人本原理的措施 1.重视企业思想教育工作; 2.强化民主管理; 3.激励职工行为; 4.改善领导行为。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三)运用人本原理的原则 1.动力原则
法制对策是利用法律、规程、标准以及 规章制度等必要的强制性手段约束人们 的行为,从而达到消除不重视安全、违 章作业等现象的目的。
顺序:工程技术措施——教育训练—— 法制对策。
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4.本质安全化原则 从一开始和从本质上实现了安全化,就可从根 本上消除事故发生的可能性,从而达到预防 事故发生的目的。即设备、设施或技术工艺 含有内在的能够从根本上防止发生事故的功 能。
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技术对策是运用工程技术手段消除生产 设施设备的不安全因素,改善作业环境 条件,完善防护与报警装置,实现生产 条件的安全和卫生。
教育对策是提供各种层次的、各种形式 和内容的教育和训练,使职工牢固树立 “安全第一”的思想,掌握安全生产所 必须的知识和技能。
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推动管理活动的基本力量是人,管理必 须有能够激发人的工作能力的动力,这 就是动力原则。相应的有三类基本动力: 物质动力;精神动力;信息动力。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2.能级原则 在管理系统中建立一套合理的能级, 即根据各单位和个人能量的大小安排其 地位和任务,做到才职相称,才能发挥 不同能级的能量,保证结构的稳定性和 管理的有效性。
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二)运用预防原理的原则
1.偶然损失原则 无论事故是否造成了损失,为了防止事故损失 的发生,唯一的方法是防止事故再次发生。这 个原则强调,在安全管理实践中,一定要重视 各类事故,包括险肇事故,只有连险肇事故都 控制住,才能真正防止事故损失的发生。
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失误-安全(Fool-Proof)功能。指操作者即使 操纵失误也不会发生事故和伤害,或者说设备、 设施具有自动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的功能。
故障-安全(Fail-Safe)功能。指设备、设施发 生故障或损坏时还能暂时维持正常工作或自动 转变为安全状态。
2. 整分合原则 现代高效率的管理必须在整体规划下 明确分工,在分工基础上进行有效的综 合,这就是整分合原则。该原则的基本 要求是充分发挥各要素的潜力,提高企 业的整体功能。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3.反馈原则 反馈是控制论和系统论的基本概念之 一,它是指被控制过程对控制机构的反 作用。反馈原则指的是:成功的高效的 管理,离不开灵敏、准确、迅速的反馈。
系统结构、系统联系、系统目标、系统 功能、系统变革。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三)运用系统原理的原则
1.动态相关性原则
该原则是指任何企业管理系统的正常运 行,不仅要受到系统本身条件的限制和 制约,还要受到其他有关系统的影响和 制约,并随着时间、地点以及人们的不 同努力程度而发生变化。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第二章 安全管理的基础理论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原则 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第三节 事故致因理论概述 第四节 几种有代表性的事故致因理论 第五节 针对人的安全管理理论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一、系统原理 (一)系统原理的含义
系统原理是现代管理科学中的一个最基本的 原理。指人们在从事管理工作时,运用系统的 观点、理论和方法对管理活动进行充分的系统 分析,以达到管理的优化目标,即从系统论的 角度来认识和处理企业管理中出现的问题。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系统的概念:系统是由相互作用和相互依 赖的若干部分结合而成的,具有某种特 定功能的,并处于一定环境中的有机整 体。
系统的特征:集合性、相关性、目的性、 整体性、层次性、适应性。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二)系统分析 系统分析的内容:系统界定、系统要素、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二)弹性原理应用的要点 1.正确处理整体弹性与局部弹性的关系; 2.严格分清积极弹性和消极弹性的界限; 3.企业管理弹性是有限的。
第二节 安全管理的原理与原则
一、过有效 的管理和技术手段,防止人的不安全行为和物 的不安全状态出现,从而使事故发生的概率降 到最低,这就是预防原理。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3.激励原则 以科学的手段,激发人的内在潜力,使 其充分发挥出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 这就是激励原则。积极性发挥的动力主 要来自于:内在动力;外在压力;吸引 力。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三、弹性原理 (一)弹性原理的含义
企业管理必须保持充分的弹性,即必须 有很强的适应性和灵活性,以及时适应 客观事物各种可能的变化,实行有效的 动态管理,这就是企业管理的弹性原理。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4.封闭原则
该原则指的是在任何一个管理系统内部, 管理手段、管理过程等必须构成一个连 续封闭的回路,才能形成有效的管理活 动。企业系统内各种管理机构之间,各 种管理制度、方法之间,必须具有相互 制约的关系,管理才能有效。
第一节 企业管理学基本原理与 原则
二、人本原理 (一)人本原理的含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