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版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五章 选举制度和代表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试题及答案
一、名词解释: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议行合一:国家权力机关统一掌管立法、行政等全部国家权力。
其他国家机关都由国家权力机关产生,对它负责、受它监督。
3.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指规范选举活动的各类制度。
其含义包括:(1)广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一切公职人员的制度(其中制度是法律、法规、章程、规则和惯例等所有规范、准则的总和)(2)从中义上说,是指有关选举各类国家机关(代议机关、行政机关、司法机关等)组成人员的制度;(3)狭义上说,专指有关选举国家代议机关组成人员的制度。
4.行政组织体制:指国家行政组织内部的各层级之间,各部门之间的权责配置关系和结构体系的各种制度规范的总和。
5.民族区域自治制度:指在国家统一领导下,各少数民族聚居的地方实行区域自治,设立自治机关,行使自治权的一种制度。
6.政党制度:指国家通过政党行使国家权力、干预政治、进行政治活动的方式、方法和程序的总和。
指政党执掌政权或参与政治的方式以及各政党之间的关系。
二、简答:1.全国人大常委会职权:①国家立法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行使国家立法权。
具体包括:制定和修改除应当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以外的其他法律;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对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的法律,在不与该法律基本原则相抵触的前提下,进行部分补充和修改。
②法律解释权:1978年宪法第一次赋予全国人大常委会“解释宪法”的职权。
凡关于宪法、法律条文本身需要进一步明确界定或作补充规定的,由全国人大常委会进行解释或加以补充。
这种解释或者补充规定与原法律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全国人大常委会对宪法和法律的解释属于“立法解释”。
③监督权:1982年宪法第一次规定,全国人大常委会行使监督宪法的实施。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题汇总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题汇总1.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常委会的监督权(1)监督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工作,听取和审议本级人民政府、监察委员会、人民法院和人民检察院的专项工作报告。
(2)联系本级人大代表,受理人民群众对上述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的申诉和意见。
(3)撤销下一级人大及其常委会的不适当的决议。
(4)撤销本级人民政府的不适当的决定和命令。
2.国务院全体会议和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1)国务院全体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大事项;部署国务院的重要工作。
(2)国务院常务会议的主要任务包括:讨论决定国务院工作中的重要事项;讨论法律草案、审议行政法规草案;通报和讨论其他重要事项。
3.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1)特别行政区是单一制国家结构形式下的一个地方行政区域。
(2)特别行政区享有高度自治权,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基本保留原有法律和生活方式。
(3)特别行政区是直辖于中央人民政府的地方行政区域,它不同于一般地方政府和民族自治地方,不同于中国地方政府体系中的享有某些特殊权力的经济特区和经济开区。
(4)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主要官员、行政会议成员、立法会议员、各级法院法官和其他司法人员在就职时必须依法宣誓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基本法,效忠中华人民共和国香港特别行政区。
4.人民法院审判工作的原则(1)独立审判原则。
(2)平等审判原则。
(3)依法审判和未经法院判决不得确定任何人有罪原则。
(4)公开审判原则。
(5)被告人有权获得辩护原则。
(6)司法责任制原则。
5.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的职能(1)政治协商。
政治协商是对国家和地方的大政方针以及政治、经济、文化和社会生活中的重要问题在决策之前进行协商和就决策执行过程中的重要问题进行协商。
(2)民主监督。
民主监督是对国家宪法、法律和法规的实施,重大方针政策的贯彻执行,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工作,通过建议和批评进行监督。
(3)参政议政。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
中国当代政治制度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人大制度的主要原则:①一切权力属于人民②中国共产党的领导③民主集中制④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地位:宪法规定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所谓最高国家行政机关,纵向而言,全国人大在全国直下而上整个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居于最高一级。
他是在全国人民普选的基础上产生的,集中代表全国人民的意志和利益。
他所制定的宪法、法律、决议,全国各级国家机关,各政党、各社会团体,各企业事业单位以及全国公民都必须严格遵守。
横向而言,在最高一级的国家机构中,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应处于最高的、首要的地位。
无论是中央人民政府、中央军事委员会、还是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都由它产生,受它监督,对他负责,即从属于他。
总之,按照宪法规定,从中央到地方,没有一个国家机关可以超越全国人大,也没有一个国家机关能同全国人大相并列。
4全国人大的职权:最高立法权、最高任免权、最高决定权、最高监督权、应当由最高国家权力机关行使的其他职权5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常设机关,是全国人大闭会期间的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全国人大的关系。
全国人大常委会从属于全国人大,对全国人大负责,受全国人大监督,在每次全国人大开会时,向大会报告工作,全国人大有权罢免常委会组成人员,改变或者撤销常委会不适当的决定。
另一方面,全国人大常委会与其他国家机关的关系。
在全国人大闭会期间,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并报告工作。
中央军委也对全国人大常委会负责。
全国人大常委会有权监督他们的工作。
6全国人大专门委员会:为了使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更有效的行使国家权力,宪法规定,全国人大设立若干专门委员会。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打印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一章绪论一、制度:规范、法度的意思。
二、政治制度: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统治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性质、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维护公民的权利和义务、维持社会政治实体活动等而制定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从狭义的角度是国体和政体的统一;三、政治制度的几个显著特点:历史性、稳定性、强制性、合法性。
四、政治制度与社会经济、文化制度的关系:社会领域的各项制度,尤其是基本的政治、经济、文化制度是紧密联系、相互作用的。
在社会各项制度中,根本性的、起决定性作用的制度是社会的经济制度。
经济制度是社会结构的基础,是社会经济基础的主要成分,它决定社会的上层建筑,有什么样的经济关系和经济制度就有什么样的政治关系、政治制度和什么样的国家意识形态、文化教育制度。
因此一个社会的经济制度与政治制度是决定和被决定的关系。
二者在性质上是一致的,不一致就要产生矛盾和冲突。
经济制度和政治制度的这种相互关系,告诉我们要巩固和发展社会主义政治制度就要巩固和发展我国的社会主义公有制,就要坚持以社会主义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
只有坚持社会主义经济制度,才能坚持社会主义政治制度。
思想文化制度主要体现在居于指导地位的意识形态和文化教育方针等方面。
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任何政治制度都是在一定的思想文化意识指导下建立起来的。
意识形态以及传统对政治制度及由政治制度决定的决策活动、实施活动有重要作用。
思想文化意识中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
任何一个国家都必须建立与其政治制度相适应的文化价值观,以起到巩固和发展政治制度的作用,在我国就是要建设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文化。
五、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的根本政治制度。
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是当代中国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
讲稿第五章选举制度
讲稿第五章选举制度第五章:选举制度选举制度是一个国家政治体制中至关重要的一环,它直接关系到政治权力的合法性和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一、选举的重要性选举是民主政治的基本环节,通过选举,人民可以合法地选择自己的代表和领导人,参与国家事务的决策和管理。
选举也是人民表达自己意愿和诉求的重要途径,通过选举,人民能够向政府和执政党传达自己的意见和看法,推动政府改革和政策调整。
二、选举制度的分类1. 多党制选举制度多党制选举制度允许多个政党参与选举,并根据选民的投票结果分配议席。
这种制度可以确保政治力量的多样性和代表性,促进政治的竞争和公正性。
2. 双党制选举制度双党制选举制度将政治力量集中在两个主要政党之间,选举结果往往是两党之一获得执政权。
这种制度有助于政府稳定和权力交替,但也可能造成政治权力的集中和舆论的局限。
3. 多级选举制度多级选举制度将选举分为不同层级,选民先选择地方代表,再由地方代表选择上级代表,最后选举出最高领导人。
这种制度有利于地方代表的参与和政治的分权,但也可能导致选民意见被过多的中间环节所干扰。
三、选举制度的特点1. 公开透明选举制度应该公开透明,保证选民知情权、监督权和投诉权。
选举过程应该在公众的监督下进行,确保选民的选择真实可靠。
2. 公平公正选举制度应该保证选民在投票过程中的平等和公正,防止选举中的舞弊和操纵。
选举规则应当适用于所有参选者,并确保选民选择的代表代表他们的真实意愿。
3. 制度稳定选举制度应该具有稳定性,不受临时政治因素的影响,确保政权的和平过渡和宪法的连续性。
选举制度也应该能够适应社会的发展和变化,随时进行必要的调整和改革。
四、选举制度的发展随着社会的变革和政治体制的发展,选举制度也在不断演进和改革。
国家可以通过修改选举法律和规章来完善选举制度。
同时,借鉴国际经验和最佳实践也是推动选举制度发展的重要途径。
五、总结选举制度是一国政治体制中不可或缺的一环,它直接影响到政权的合法性和民众对政府的信任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史》随堂练习答案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史》随堂练习答案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1.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A.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B.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C.民族团结的原则D.平等协商的原则参考答案:A2. 人民代表大会与其他国家机关之间是()A.三权分立的关系B.相互制衡的关系C.监督与被监督的关系D.相互监督的关系参考答案:C3.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代表提出宪法修改案须()提议。
A.1/2以上联名B.1/3以上联名C.1/4以上联名D.1/5以上联名参考答案:D4. 我国宪法规定提名国家主席、副主席人选的是()A.全国人大常委会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C.全国人大全体会议D.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参考答案:B5. 宪法和法律的解释权属于()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国务院D.最高人民法院参考答案:B6. 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委员长会议是()A.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B.委员长主持常委会工作的一种工作机构C.全国人大的工作机构D.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工作机构参考答案:B7. 决定特别行政区的设立及其制度的权力属于()A.全国人大B.全国人大常委会C.中共中央D.国务院参考答案:A8. 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的人选由()提名。
A.中央军委B.国家主席C.全国人大主席团D.全国人大委员会参考答案:C9. 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一般()举行一次。
A.一个月B.两个月C.三个月D.四个月参考答案:B10. 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连续任职不得超过()A.一届B.两届C.三届D.四届11. 新中国成立后第一次全国普选是在1953-1954年。
()参考答案:√12.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召开时间为1954年9月。
()参考答案:√13. 我国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14. 我国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参考答案:√15.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届任期为五年。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总结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复习总结绪论1、什么是政治制度?它有什么特点?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政治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和方法的总和。
特点:历史性、阶级性、权威性、层次性、稳定性。
2、我国的国体和政体分别是什么?国体是人民民主专政,政体是人民代表大会制。
3、我国政治制度有哪些?(1)两大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制度——国体、政治制度的核心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政体(2)基本政治制度:政党制度、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选举制度、国家元首制度、国家行政制度、民族区域自治制度、特别行政区制度、司法制度、军事制度、干部人事制度、基层民主自治制度第二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1、什么是人民代表大会制?它有哪些原则?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主要原则:(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民主集中制度(4)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任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
3、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最高立法权:(2)制定和修改宪法(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制定和修改刑事、民事、国家机构的和其他的基本法律(如义务教育法、特别行政区基本法等)(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过半数通过);(3)最高任免权:选举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秘书长和委员;选举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副主席;根据国家主席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选举中央军事委员会主席;根据中央军委主席提名,决定中央军事委员会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选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院长。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 82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一次修改
• 1.将“人民公社”改为“乡、民族乡”
• 2.“另行选举”即第一次投票不过半数,则 第二次投票只需过1/3
• 86年对第二部选举法做第二次修改
• 1.选民或代表10人以上联名,可推荐代表候 选人
• 2.取消预选,规定了差额选举的比例(间接 选举:1/3-1、直接选举1/2-1/5)
二、中国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
• 人民民主专政的特点与历史任务。 • 社会主义民主是新型的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的特点。 • 第一,社会主义民主是有史以来绝大多数人真正享有的
民主。 • 第二,社会主义民主政治是广泛的民主政治。 • 第三,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体现人民内部的平等关系和个
人与社会之间的正确关系。 • 第四,社会主义民主政治实行民主集中制的组织原则。 • 理解的人民民主具有广泛性和真实性,还要认识到这是从
• 二、全国和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 会名额及分配
• /policy/zhuanti/xjf/ node_7088132.htm
关于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名额和 选举问题的决定
• 一、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 • 二、省、自治区、直辖市应选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名
彻底塑造公共服务型政府改革4难题4运行监督难国务院机构改革情况一览表调整后的部委名称合并或包含的原部委新增下级机构隶属关系调整国家发展与改革委发改委部制不变国家能源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国防科工委信息产业部国务院信息化工作办公室国家烟草专卖局国家国防科技工烟草专卖局改由工业和信息化部管理交通运输部交通部民航总局国家邮政局国家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改由交通运输部管理人力资源和社会保国家公务员局环境保护部国家环境保护总局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设部卫生部卫生部药监局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国务院的组成部门职能机构负责领导和管理政府某一方面的行政事务其设立撤消或合并都必须经总理提出由全国人大决定及人大常委会决定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第一章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人大制度是有中国特色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1)民主的基础更为广泛:人民是指全体社会主义劳动者、拥护社会主义的爱国者、拥护祖国统一的爱国者,包括港、澳、台同胞,国外侨胞中的爱国者。
2)全国人大的常设机关—全国人大全委会拥有比其他社会主义国家的同类机关更大的权力3)作为爱国统一战线组织的中国人民协商会议,使我国人大制运作呈现一定的特色4)中共领导的多党合作制与人大制紧密相连,我国是一党领导、多党参政、共同合作。
人大制度的主要原则:1)一切权力属于人民(2)中国共产党的领导(3)民主集中制(4)民族平等与民族团结人大制度的胚胎或雏形:工农兵代表大会制度、“三三制”的参议会制度以及人民代表会议制度起临时宪法作用的《共同纲领》正式确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为人民共和国的政权组织形式。
1954年,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一次会议在北京隆重召开,54宪法,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正式确立。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宪法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代表大会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
”就纵向而言,全国人大在全国自下而上整个国家权力机关系统中居于最高一级。
就横向而言,在最高(即中央)一级的国家机构中,全国人大作为最高国家权力机关也应处于最高的、首要的地位。
全国人大的代表组成具有广泛性和代表性。
全国人大的职权有:(一)最高立法权至高性体现: 1)只有全国人大有权制定和修改宪法。
2)全国人大有权修改和制定基本法律。
(二)最高任免权即选举、决定和罢免最高国家机关的领导人和有关组成人员。
1、选举国家主席、副主席;中央军委主席;最高人民法院院长;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副委员长、委员、秘书长;2、根据国家主席的提名,决定国务院总理的人选;根据国务院总理的提名,决定国务院副总理、国务委员、各部部长、各委员会主任、审计长、秘书长的人选;根据中央军委主席的提名,决定中央军委其他组成人员的人选。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4、任免权(选举和有权罢免本级人民法院院长和人民检查院检察长)
三、地方各级人大的会议(至少每年一次)
1、民主集中制、合议制、集体行使职权
2、会议活动:
(1)审议和批准有关工作报告和计划
(2)审议和通过有关议案
(3)人事任免
(4)拥有地方立法权的地方人大制定地方性法规
领导候选人产生:大会主席团提出 人大代表联名提出(书面)
任期:五年一届
三、职权
1、行政立法权
2、行政制令权
3、行政提案权
4、行政领导权
5、行政监督权
6、管理权
7、戒严权
8、人事权
9、全国人大和全国人大常委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第六节 国务院的行政机构
一、沿革
《国务院关于机构设置的通知》国发【2008】11号 2008.3.21
(四)依法原则
(五)效能原则
三、结构模式
1、金字塔式结构
国务院
直辖市、省-县级
直辖市-区-镇政府
省(自治区)-地级市-县-乡镇府
2、纵向垂直结构:
国务院 省政府
(1)“旗”“林区”
(2)“市辖市”“市辖乡镇”“市辖区辖乡、镇”
昆明市辖安宁市 昆明市辖西山区辖团结乡
(四)原则(作用)
1、有利于人民当家作主
2、有利于发展经济
3、有利于各民族的平等与团结
4、有利于祖国的统一
(五)变更及其审批:P47
二、地方各级人大的地位、组成与职权
第一章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
第一节 概述
一、中国的社会主义代议民主共和制政体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知识点整理)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绪论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变迁第一节新制度的建立a)革命的意义b)统治秩序的建立c)制度建设和法律建构d)成功的经验e)政治特征第二节制度的曲折与衰退a)制度的曲折时期b)制度的衰退第三节制度的恢复和发展a)从1978年到1991年b)从1992年至今c)政治特征d)优势与问题第一章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质和原则第一节中国政治制度的法律性渊源:宪法与党章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1.宪法规定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宏观框架2.宪法规定了中国政治制度中的宏观法权关系3.宪法确立了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价值取向与原则二、《中国共产党章程》第二节中国政治制度的基本性质与原则一、人民主权原则二、依法治国原则三、四项基本原则四、民主集中制原则五、公民权利与义务原则第二章党和国家的领导原则第一节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形成和发展一、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形成1.党委制和党组制2.党管干部制度3.归口管理制度和双重领导制度二、经济改革与党和国家领导体制三、党和国家领导体制的改革1.行政首长负责制在企事业单位的确立2.党的行为法治化取向3.党与行政部门关系的改革第二节党的中央组织一、党的全国代表大会和中央委员会1.党的全国代表大会2.中央委员会二、党的核心决策机关1.历史变迁2.产生与运作第三节党的归口管理体制一、组织人事口1.组织人事部门2.组织人事系统领导制度3.党管干部制度的改革二、宣传教育口1.宣传教育部门2.宣传教育领导体制三、财政经济口1.财政经济领导部门2.领导制度四、外事口1.外事部门2.外事领导体制第三章政党与政党制度第一节共产党:从革命党到执政党一、从革命党向执政党转变的时代背景二、革命党转变为执政党的路径1.从执政的合法性来源来看,实现从经济建设到民主政治建设的转变2.从执政的社会基础来看,要实现从一元的到多元的转变3.从执政的技术操作来看,要坚持科学执政、民主执政、依法执政,不断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4.从执政的可持续条件来看,制度建设与法治建设更为根本第二节党和群众性团体一、群众性团体的基本情况1.工会2.共青团3.全国妇联二、党和群众性团体的关系1.利益表达和综合2.政策执行3.社会监督第三节共产党与民主党派一、共产党领导下的多党合作制二、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第四章立法体制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发展、性质与原则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产生和发展二、人民代表大会的性质三、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基本原则第二节选举制度一、我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和选举原则二、我国选举的程序三、选举制度的改革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组成和任期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立法和监督宪法实施的权力2.选举、决定和罢免国家机构组成人员3.对国家重大事项的决定权4.对其他国家机关的监督权三、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制度1.会期制度及会议的召集和主持2.会议形式及其职责四、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第四节全国人大常务委员会及其专门委员会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地位、产生和组成1.地位2.产生3.任期4.组成二、全国人大常委会的职权1.立法权2.监督权3.重大事项决定权4.人事任免权5.其他职权三、全国人大常委会会议1.全体会议2.分组会议3.联组会议4.委员长会议5.专门委员会四、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第五节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一、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地位、组成和任期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三、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的立法权和监督权四、特别行政区立法会第六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改革和完善一、完善党与人大关系二、健全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第五章政府体制:中央政府第一节政府的设置原则和领导体制一、“议行合一”理论二、中国政府的“议行合一”原则三、政府领导体制1.首长负责制2.分管领导制度和领导小组制度第二节国务院一、关于国务院的制度规定1.国务院的地位和性质2.国务院的组成和任期3.国务院的领导体制4.国务院的职权二、国务院的行政机构1.国务院办公厅2.部委行署3.国务院直属机构4.国务院办事机构5.国家部委管理的国家局6.国务院议事协调机构三、行政立法1.行政法规2.行政规章第三节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中的中央政府与行政机构一、中央政府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二、行政机构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第六章政府体制:地方政府第一节省级政府和省管市政府一、省级政府二、特别行政区1.特别行政区的法律地位2.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与特别行政区政府三、省管市政府第二节基层政府一、基层政府的基本结构1.县政府2.乡政府二、县乡关系三、基层政治的问题第三节中央和地方的关系一、中国政府体制的结构特征二、中央与地方的经济关系三、中央与地方的政治关系1.行政管理权限的变化2.立法权限的变化3.干部人事管理权限的变化四、完善中央与地方的关系第七章司法制度第一节党的政法委员会一、政法委的历史演变二、政法委的功能1.党内联席会议制度2.执法检查监督制度3.协管干部制度第二节人民法院一、我国法院的沿革与组织体系二、法院的职权1.司法审判权2.法律制定权3.行政裁判权4.司法行政权三、法院的审判组织1.独任庭2.合议庭3.其他审判组织第三节人民检察院一、检察机关的组织体系与领导体制二、我国检察机关的机构设置1.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领导机构2.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决策机构3.我国检察机关的内部职能机构三、检察机关的职权1.检察机关的一般法律监督职责2.刑事功能第八章军事制度第一节核心原则第二节武装力量的基本构成与领导体制一、中国武装力量的基本构成1.中国人民解放军2.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3.民兵二、领导体制1.中央军事委员会2.总参谋部、总政治部、总后勤部、总装备部3.军(战)区体制第三节国防体制一、中国国防领导体制1.中共中央的国防领导体制2.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的国防职权3.国家主席在国防方面的职权4.国务院在国防方面的职权5.中央军事委员会在国防方面的职权二、兵役制度1.中国兵役制度的主要内容①服役制度②衔级制度③兵役工作领导体制2.中国兵役制度的基本特征第九章监督制度第一节概述一、监督制度的理论与制度基础二、监督的内容与监督体系第二节党内监督制度一、党内监督体系1.党员监督2.党的基层组织的监督3.党的代表大会的监督4.党的委员会的监督5.党委常委会的监督6.党委组织工作部门的监督管理二、党内监督的内容和对象三、党内监督的机构第三节行政监督制度一、行政监督的主体、对象、内容和方式二、行政型审计监督制第四节社会监督制度一、社会监督的含义二、公民监督三、新闻舆论监督第十章国家和社会:制度变迁的样式第一节当代中国国家和社会关系的演变一、高度一体化的国家和社会(1949—1978年)1.国家对城市社会的渗透与控制2.国家对乡村社会的渗透与控制3.社会成员对国家的依附①劳动就业制度②户籍制度③身份制度④单位制度4.一体化结构的评价二、经济改革与国家—社会关系的重构1.经济改革的影响2.国家与社会关系重构的基础第二节单位体制一、单位的政治性质二、市场经济中的单位体制三、单位组织的政治功能1.行政管理2.政治社会化和政治动员3.政治参与第三节农村基层民主一、农村基层政权结构的演变1.政社一体制下的农村基层组织2.村民自治与农村基层政权组织结构二、村民自治的实践1.村民委员会的选举2.村民自治与治理方式的变革3.村民自治中的问题第四节新兴民间组织一、民间组织的发展与特点1.民间组织的发展2.民间组织的特点二、民间社会的兴起与治理。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实施细则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实施细则当代中国政治制度引言概述:中国政治制度是指中国国家的政治组织结构和运行机制。
随着时代的发展,中国政治制度也在不断进行改革和完善,以适应国家发展的需要。
本文将从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实施细则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国家领导人选举和任命机制1.1 中国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程序中国国家领导人的选举程序主要包括提名、初选、正式选举等环节,确保选举程序公开、公平、公正。
1.2 国家领导人的任命机制国家领导人的任命机制由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决定,经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体现了党的领导地位和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性。
二、政府机构设置和职能分工2.1 中央政府机构设置中国中央政府机构包括国务院、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等,各司其职,相互制衡。
2.2 地方政府机构设置地方政府机构设置根据中央政府的部署,分级管理,保证地方政府的正常运转。
2.3 政府职能分工政府职能分工明确,各部门各司其职,协调合作,确保政府机构的高效运转。
三、人大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运作机制3.1 人大制度的建立中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国家的最高权力机关,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保证人民的民主权利。
3.2 人大代表的产生和职责人大代表由各级人大选举产生,代表人民利益,参与国家重大决策,监督政府工作。
3.3 人大工作机制人大工作机制包括常委会制度、专门委员会制度等,确保人大工作的有序进行,保障人民代表大会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四、政治协商会议制度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4.1 政治协商会议制度的建立政治协商会议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具有独特的民主特色。
4.2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重要性民主党派是中国政治生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参与国家政治决策,为国家发展建言献策。
4.3 民主党派参政议政的机制民主党派参政议政机制包括参加政府决策、监督政府工作等,确保民主党派在国家政治生活中的积极作用。
五、法治建设和司法独立5.1 法治建设的重要性法治建设是中国政治制度的重要组成部分,保障国家法律的权威性和有效性。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1、政治制度: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阶级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式、方法的总和,它包括国家政权的阶级实质、政权的组织形式、国家结构形式以及为保证国家机器运转的一系列基本制度和具体制度。
2、国家制度:是统治阶级通过国家法律确定其政治统治权以及国家基本政治关系的制度,是统治阶级为维护自己的政治统治和经济政治利益而以法确认的根本政治制度,是特定内容的民主与专政的统一。
3、人民民主专政是当代中国的国家制度,是新型民主与新型专政相结合的国家制度,是无产阶级专政在中国的特殊形式,人民民主专的国家政权就是符合中国国情,带有中国历史特点,反映中国革命过程中阶级关系和政治关系的一种政权形式。
4、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即政体。
统治阶级采用何种政权组织形式,是服从其维护阶级统治和阶级利益的需要的。
社会主义民主共和国,是实现无产阶级专政或人民民主专政的国家政权组织形式。
5、国家结构形式,是指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即国家的整体和部分、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之间权力关系的形式。
即国家政权的区域组织形式(单一制、复合制)和国家治理形式(集权制、民主制)。
6、国家机构:行使国家权力、执行国家(内部和外部)职能,进行立法、行政和司法管理等各种活动的国家机关的总和,包括全部中央机关和地方机关。
7、政党:是特定的阶级或阶层,为了共同利益,特别是为了夺取政权或影响政权而建立起来的一种政治组织。
8、政党制度:是指一个国家政党执掌政权或干预政治的方式、方法和程序。
9、政治协商制度:是指在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下,各政党、各人民团体、少数民族和社会各界的代表,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为组织形式,经常就国家大政方针、各族人民生活中的重大问题以及统一战线内部关系等问题进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的一种制度。
10、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由选民或代表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选举代表,组成全国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体系,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其他国家机构,行使人民当家作主的权力。
第五章 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
第五章当代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上)本章主要内容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四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第一节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一)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确立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就是由选民和代表。
依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选举代表。
组成全国及地方各级权力机关体系即全国及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通过国家权力机关组织其他国家机构,行使人民当家做主的权利。
中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人民长期革命斗争中产生发展起来的。
(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第一,人民代表大会与人民民主专政相适应第二,人民代表大会具有深厚的群众基础和广泛的代表性第三,人民代表根据议行合一原则设置国家机关,保证人民的意志得到迅速有效的执行。
我国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体现了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根本原则第二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法律地位、组织、任期、职权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是全国最高的国家权力机关,每届任期五年。
根据宪法规定,全国人大行使立法权、决定权、任免权、监督权。
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的职权1.立法权: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大常委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并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2.决定权:我国批准设立特别行政区的机关是全国人民代表大会。
3.任免权4.监督权(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行使国家权力的最重要的方式是召开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
会议主要议程是听取和审议工作报告,提出、审议和表决法律。
《宪法》和《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每年举行一次,有2/3以上的代表出席,始得举行。
第三节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一)全国人大常委会的法律地位、组成、任期全国人大常委会是全国人大的常设机构是全国人大的一部分。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名词解释1.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指全国各族人民按照民主集中制的原则,依法定期限选举产生自己的代表,组成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作为行使国家权力的机关,并由人民代表大会组织其他国家机关,以实现对整个国家和社会的有效管理的一种政治制度。
2.地方立法权:是相对于国家立法权而言的,是指有关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宪法、法律的规定或授权,依照一定程序制定、修改或废止地方性法规的职权。
省、自治区、直辖市及省、自治区人民政府所在地的市和经国务院批准的较大的市的人民代表大会拥有地方立法权。
3.地方性法规:指由宪法或法律授予地方立法权限的地方国家权力机关,根据本行政区域的具体情况和实际需要,在不同宪法、法律和行政法规相抵触的前提下制定和发布的,在本行政区域内具有法律效力的规范性文件。
4.选举:指某一社会群体中的全体或部分成员,按照既定的方式和程序,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的行为。
这一定义包含五层含义,第一,所谓“社会群体”,包括国家政党、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和基层群众组织等,都可以通过其成员的选举行为产生自己的代表或领导,这表明选举的适用范围非常广泛。
第二,所谓“全体或部分成员”,涉及到在一个社会群体中哪些人有资格参加选举,亦即选举主体问题。
第三,任何选举都必须预先设定某种方式(如投票、举手、鼓掌、起立等)和某种程序(如划分选区、提出候选人、投票、计票、宣布投票结果等),否则选举便无法进行。
第四,选举,词义上即选举与推举,选举人有权根据自己的意志,选择有被选举权的人员中的任何人,这是任何选举的必要条件和关键所在。
第五,如何选举都是有目的的行为即为了选择若干人员担任某项公职。
5.差额选举:实际上是多额选举,即指提供投票的候选人数多于应选代表数的一种选举方式。
差额选举给选举人提供了较大的选择余地,其民主程度较等额选举(提供投票的候选人数等于应选代表人数)更高。
现代民主国家一般都实行差额选举,且视之为选举制度的一项原则。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简答)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第一章绪论1.政治制度的概念P1:是指统治阶级为实现其统治而采取的统治方法、统治方式的总和。
2.政治制度的特点P1:A、历史性( a、一定历史条件下随国家产生而形成的;b、又是随着各国历史的发展和统治阶级的更替而变化的);B、稳定性C、强制性D、合法性3.政治制度与社会文化制度的关系P4:1)思想文化意识对政治制度主要起导向作用;2)意识形态以及传统对政治制度及由政治制度决定的决策活动、实施活动有重要作用;3)思想文化意识的核心内容——价值观念和政治制度的关系更紧密,也更直接。
亨廷顿认为造成西方与非西方冲突的原因有两个:一是权力、军事、经济的争夺;二是文化上的差异。
4.当代中国的根本政治制度和基本政治制度(当代中国政治制度的主要内容)P5:根本政治制度:人民民主专政的国体(国家制度)和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政体(国家政权组织形式);基本政治制度: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
5.党和国家领导制度的主要弊端P7:官僚主义、权力过分集中、家长制、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形形色色的特权。
6.政治体制改革的总目标P8:a巩固社会主义制度;b发展生产力;c发扬社会主义民主,调动广大人民的积极性。
※7.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政治制度改革取得的主要成就P8:1)废除干部领导职务终身制,建立了干部离退休制度;2)实现了党政职能分开,调整了党的组织形式和工作机构;3)社会主义基层民主自治制度建设;4)实施公务员制度;5)转变政府职能,进行了行政机构改革;6)调整和规范中央和地方的政治经济关系;7)提出依法治国方略;8)明确中国共产党执政的基本方式(民主执政、科学执政、依法执政);9)中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10)完善司法机关和司法制度.第二章当代中国国家制度1.《共同纲领》P13:1)1949年9月21日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第一届会议在北京召开,会议通过了《中国人民政治协商会议共同纲领》; 2)《共同纲领》具有临时宪法作用;3)《共同纲领》第一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为新民主主义即人民民主主义的国家”;4)《共同纲领》还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的国家政权属于人民,人民行使国家政权的机关为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各级人民政府。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选举制度 上
1983年人大常委会的《关于直接选举的若干规
定》特别规定,下列人员准予行使选举权利:
(1)被判处有期徒刑、拘役、管制而没有附加 剥夺政治权利的; (2)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人民 检察院或者人民法院没有决定停止行使选举权利的;
因反革命案或者其他严重刑事犯罪案被羁押,在被
羁押期间停止行使选举权利。 (3)正在取保候审或者被监视居住的;
9、选举机构
选举法第8条规定:不设区的市、市辖区、县、 自治县、乡、民族乡、镇设立选举委员会,主持本级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的选举。不设区的市、市辖区、 县、自治县的选举委员会受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 委员会的领导。乡、民族乡、镇的选举委员会受不 设区的市、市辖区、县、自治县的人民代表大会常 务委员会的领导 问题:被选举单位领导选举自己的工作,是否 合适?建议方案: (1)设立独立选举委员会——甚至作为常设机 构(解决流动选民登记问题)
• 第五次修正:2010年3月14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 三次会议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修改〈中华人民共和国全
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法〉的决定》 • 这次修改的五个亮点: • (1)平等:城乡选举首次“同票同权” • (2)透明: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 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问题 ”
代表候选人的介绍方式:第二部选举法规定,各党派、
团体和选民,都可以用各种形式宣传代表候选人,但在选举日 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宣传。 1982年的修改,将宣传代表候选人改为介绍代表候选人。 2004年的修改,进一步明确:“选举委员会或者人民代表大会 主席团应当向选民或者代表介绍代表候选人的情况。推荐代表 候选人的政党、人民团体和选民、代表可以在选民小组或者代 表小组会议上介绍所推荐的代表候选人的情况。选举委员会可 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但是,在选 举日必须停止对代表候选人的介绍。” 2010年修改 “选举委员会根据选民的要求,应当组织代表候 选人与选民见面,由代表候选人介绍本人的情况,回答选民的 问题 ”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一)第五章
第五章当代中国⼈民代表⼤会制度(上) 单项选择题 1.全国⼈民代表⼤会每届任期“五年”。
2.委员长会议的组成中,没有“⼀般委员”。
3.全国⼈代会议于每年“第⼀”季度举⾏。
4.属于临时机构的是“⼈民代表⼤会主席团”。
5.于1998年召开了第“九届”全国⼈民代表⼤会。
6.我国⼈民当家作主最直接体现在“⼈民代表⼤会制”。
7.我国批准设⽴特别⾏政区的机关是“全国⼈民代表⼤会”。
8.全国⼈⼤常委会是会议制机关,它不实⾏“委员长负责”。
9.第⼀届全国⼈民代表⼤会第⼀次会议在北京召开时间为“1954年9⽉”。
10.全国⼈⼤常务委员会会议由委员长召集与主持,⼀般“两个⽉”举⾏⼀次。
11.如果有“1/5”以上的全国⼈⼤代表提议,可以召开全国⼈民代表⼤会临时会议。
12.全国⼈民代表⼤会每年举⾏“⼀次”。
13.中华⼈民共和国的⼀切权⼒属于“⼈民”。
14.全国⼈民代表⼤会会议由“全国⼈⼤常委会”召集。
15.全国⼈民代表⼤会通过的法律案由“国家主席”发布命令公布。
16.宪法的修改,由全国⼈民代表⼤会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17.全国⼈民代表⼤会⾏使国家权⼒的最重要⽅式是“召开全国⼈民代表⼤会会议”。
18.全国⼈民代表⼤会任期届满的“两”个⽉以前,全国⼈⼤常委会必须完成下届全国⼈⼤代表的选举。
19.能够审议⾃治区的⾃治条例和单⾏条例并向全国⼈⼤常委会提出报告的全国⼈⼤专门委员会是“民族委员会”。
20.国务院总理由“国家主席”提名。
21.国家主席由“全国⼈民代表⼤会”选举产⽣。
22.在全国⼈代会闭会期间国务院对“全国⼈⼤常委会”负责。
23.机关的权⼒直接来⾃⼈民的是“全国⼈⼤和地⽅各级⼈⼤”。
24.全国⼈代会举⾏之前,组成代表团的标准是“选举的单位”。
25.全国⼈⼤常务委员会组成⼈员可以担任“中共中央委员会成员”。
26.全国⼈民代表⼤会专门委员会中是临时性组织的是“调查委员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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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四节 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罢免和人大代表的辞职及补选
一、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罢免
全国人大和地方各级人大的代表,受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监督。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 单位有权罢免自己选出的代表。
二、人大代表的辞职和补选 1.辞职的程序
各级人大代表可以提出辞职要求,但需经各级人大常务委员会或人民代表大会(乡级)过半数人 员统同意通过。
全国人大代表的名额不超过3000人。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代表名额基数为350名,省自治区每15万人 可以增加一名代表,直辖市每2.5万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000名。设区 的市、自治州的代表名额基数为240名,每2.5万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人口超,1000万的,代表总 名额不得超过650名。
2.补选的程序
代表在任期内因故出缺,由原选区或者原选举单位补选。 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在任期内调离或者迁出本行政区域的,其代表资格自行终止,缺额另 行补选。
第四节 对人大代表的监督、罢免和人大代表的辞职及补选
三、停止代表职务与终止代表资格 1.停止代表职务的情形
(1)因刑事案件被羁押正在受侦查、起诉、审判的 (2)被依法判处管制拘役或者有期徒刑而没有附加剥夺政治权利,正在服刑的。以上两种情形在 代表任期内消失后,恢复其执行代表职务,但代表资格终止者除外。
第二节 选举的基本原则、组织和程序
二、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1.县乡两级人大代表实行直接选举。 2.选举委员会主持直接选举的工作,受县级人大常委会的领导。 3.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是: (1)设立选举机构(即选举委员会)
选举委员会是主持县乡两级人大代表直接选举的选举机构。县乡两级选举委员会的组成人员是由 县级人大常委会任命。
第三节 人大Βιβλιοθήκη 表的法律地位、职权及保障三、人大代表执行职务的保障 人大代表执行代表职务,享有: 1.发言和表决免责权
代表在人民大会各种会议上的发言和表决不受法律追究。
2.人身特别保护权
县级以上的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主席团许可,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闭会 期间,非经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许可,不受逮捕或者刑事审判。
2.平等原则
包括人人平等、民族平等、地区平等。 “一人一票制‘”;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全国人大代表中,人 口特少的民族至少应有代表1人。
3.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结合的原则 (1)直接选举:县乡两级人大代表。 (2)间接选举:县级以上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和全国人大代表。 4.秘密投票原则。
(2)确定和分配代表名额
县级人大的代表名额基数为120名,每5000人可以增加一名代表人口;超过165万的代表总名额不 得超过450名;人口不足5万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于120名;乡、民族乡镇的代表名额基数为40名, 每1500人可以增加1名代表;但是代表总名额不得超过160名;人口不足2000的代表总名额可以少 于40名。
(5)提出、确定和投票选举代表候选人
每一选民接受的委托不得超过3人,并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意愿代为投票。
(6)确认当选
如果只选一人,候选人应为两人。另行选举时,代表候选人以得票多的当选,但是得票数不得少 于选票的1/3。
第二节 选举的基本原则、组织和程序
三、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1.县级以上的各级人大代表实行间接选举。 2.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在选举上一级人大时,由各该级人大主席团主持。 3.间接选举的组织和程序: (1)确定选举机构 (2)分配代表名额
第二节 选举的基本原则、组织和程序
(3)提名、确定和选举人大代表候选人
如果所提代表候选人的人数符合《选举法》规定的多于应选代表名额1/5至1/2的比例,可以直接 进行投票选举;否则需要预选。 县级以上的地方各级人大在选举上一级人大代表时,提名酝酿代表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2天。
第三节 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职权及保障
一、《 代表法 》 及其修订 1992 年,我国制定了第一部 《 代表法 》 ,并在 2010 年和 2015年对 《 代表法 》 作了两次修正,健全和完善了代表履职的法律规定。 二、人大代表的法律地位及职权 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分别是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和地方各级国家权力 机关的组成人员。人大代表在人大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依法行使职权。
2019版
课程代码:00315
当代中国政治制度
主讲:陈老师
第五章
选举制度和代表制度
第一节 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的历史发展
一、选举制度的缘起与确立:改革开放以前 1.当代中国选举制度缘起于民主革命时期的选举制度 2.1953年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第一部选举法,主要具有四个方面的特征: 选举权的普遍性、选举权的平等性、直接选举和间接选举并用、无记名投票和举 手表决并用。 二、选举制度的发展与完善:改革开放以来 (1)1979 年,我国制定了第二部选举法。 (2)为适应经济社会发展变化的要求,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分别于 1952 年、 1956 年、 1995 年、 2004 年、 2010 年、 2015 年作了六次修正,推动了选举制度 的发展和完善。
第二节 选举的基本原则、组织和程序
一、选举的基本原则 1.普遍原则
“中华人民共和国年满18周岁的公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 程度、财产状况和居住期限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照法律被剥夺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 被选举权。” 两个条件的限制:一是年龄条件的限制,必须年满18周岁;二是政治条件的限制,既依法被剥夺 政治权利的人,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旅居国外的中国公民可以参加原籍或者出国前居住地的选举。
(3)划分选区
划分选区的依据是按居住状况,或者按生产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单位划分。选区的大小主要是 根据每一选区选1名至3名代表划分。本行政区域内各选区每一代表所代表的人口数应当大体相等 。
第二节 选举的基本原则、组织和程序
(4)选民登记
精神病患者不能行使选举权利的,经选举委员会确认不列入选民名单。 选举委员会应在选举日的20日以前公布选民名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