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为了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倾听选民的呼声,及时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1、人大代表必须和所在选区的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及时了解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
2、联系选民的方法:
①走访选民,利用一切时机,广泛接触选民,了解群众思想和意见。
②利用视察活动联系选民,深入基层实地视察,调查研究,有针对性听取意见。
③召开选民座谈会,围绕群众关心的问题,收集群众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和意见。
④定期报告工作,代表应定期向选民报告自己的履职工作,听取意见,接受监督。
3、代表联络点召集人应把本区域代表联系选民活动的情况,形成书面材料,交乡(镇)人大备案,并做好联系选民活动的档案记录。
①每名人大代表,确定2-3户选民作为定点联系户,每月不少于一次开展联系选民活动,主动上门,了解情况,倾听意见,认真受理和接待选民的来信来访,及时向代表联络点召集人或人大主席反映选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
②代表应深入选区,根据人代会的议题和代表年度活动的内容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进行调研,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③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认真传达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的精神;
4、代表要坚持每年向选区选民汇报一次履行代表职责、开展工作的情况,自觉接受选民监督。
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及其完善
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及其完善作者:黄小钫来源:《人大研究》 2015年第5期黄小钫为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需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学习借鉴一切有益的成果,不断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法定的民意代表机关,是贯彻党的群众路线的最好形式,而人大代表则是法定的民意代言人,是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
自人大制度创建以来,中国共产党就重视人大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的优势。
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强调“人大中的党组织和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密切联系非党代表和广大群众,经常了解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2]。
这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高度重视,是新时期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指导意见。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行规范的完备法律体系,既有根本大法宪法,也有基本法律如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还有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代表法实施办法等。
这一系列法律规定,为代表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促进了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常态化。
一、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探索及其成效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的一项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它不仅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而且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
为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全国各地进行了广泛地探索和实践,推动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制度化和常态化,取得了一定的效果。
(一)注重制度建设,形成了密切联系群众的长效机制。
纵观各地的探索与实践,最突出的特征或者说经验就是重视制度建设——即在总结有益经验的基础上,及时出台代表联系选民制度、意见或办法,以及相关的配套制度及机制,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保障。
人大双联系制度内容(一)
人大双联系制度内容(一)人大双联系制度内容什么是人大双联系制度•人大双联系制度是指国家代表大会系统与基层联系的一种制度。
•该制度的目的是加强人大代表与基层民众之间的沟通与联系,使人大代表更加了解民众需求,并将其反映到上级人大机关中。
•这一制度既有利于提高人大代表履职能力,也有助于增强基层民众的参与感和获得感。
人大双联系制度的基本内容1.定期活动–人大代表定期走访基层,深入了解民情民意。
–基层民众通过人大代表参与活动,了解国家政策。
2.反映民意–人大代表收集基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积极反映到人大机关中。
–人大机关及时回应民意,并采取行动,解决问题。
3.宣传政策–人大代表在基层宣传国家政策,解释政策的意图和实施方式。
–基层民众通过人大代表了解国家政策的目标与效果。
人大双联系制度的意义与价值•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人大双联系制度是民主政治的重要体现,通过增强人民代表与民众的联系,提高了民众对国家事务的了解和参与度。
•改善基层治理–通过人大代表的走访和反映民意,有助于发现和解决基层存在的问题,改善基层治理和公共服务。
•加强决策的科学性–人大双联系制度将基层民众的意见和建议反映到决策过程中,使决策更加科学、符合实际情况和民众期待。
人大双联系制度的不足与改进方向•走过场现象–有的人大代表只是形式上的走访和收集,缺少实质性的沟通与指导,需要加强实质性工作。
•信息传递滞后–人大代表反映的问题需要时间传递到上级机关,再由上级机关采取行动,导致问题解决的滞后。
•基层民众参与度不高–有部分基层民众对人大代表工作了解不深,参与度不高,需要加强宣传和教育。
•加强监督与约束–人大双联系制度需要建立更加严格的监督与约束机制,确保人大代表的工作真实有效。
总结•人大双联系制度是一项重要的制度安排,旨在增进人大代表与基层民众之间的联系与沟通,促进民主政治的发展和基层治理的改善。
•该制度的实施对于促进决策科学性、提高人大代表的履职能力以及增强民众的参与感十分重要。
镇人大代表联系制度
###镇人大代表联系制度一、经常深入村组和单位,认真听取各级人大代表的意见和建议,切实加强同人大代表的联系。
二、乡人大组成人员以自己所联的村和单位为各自的联系点,广泛联系代表,及时倾听代表的呼声和反映,并为他们排忧解难,创造条件,深入搞好人大联系代表,代表联系群众的“两联系”活动。
三、把人大代表的议案、意见、建议的办理工作作为乡人大代表工作的重点,根据具体情况,提交乡人大会议研究决定后,交有关单位及时办理,并将办理结果及时反馈给代表。
四、人大联系代表活动,可采取上门走访、召开座谈会、组织代表视察等多种形式,努力提高代表履行职务的自觉性和议政水平。
五、人大组成人员每年联系走访代表不少于12次,坚持每月至少达到一次,并要有记载,年终纳入工作考核。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人大代表小组的活动是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行使代表权利,发挥代表作用的一种形式,它的目的是帮助政府改进工作,保证各项政令顺利执行,促进两个文明建设。
1、代表小组活动由乡镇人大主席负责组织领导。
2、根据代表居住和工作情况,本着工作相关和职业相近的原则,划分若干小组开展活动,每组人数一般为10-15名,设组长、副组长各一名。
3、代表小组活动坚持每季至少开展一次,每次活动一天。
4、代表小组要认真组织开展视察、调查、执法检查和评议、议政活动,要积极参加和列席有关会议。
5、代表小组的活动要有专题,有记录、有存档,资料归档要及时、完整、准确,便于使用。
一、根据《代表法》、结合###镇实际,制定本办法。
二、人大代表执行职务要当政议政督政,须做到小组活动要参加、会议审议要发言、联系选民要热心。
三、各代表小组组织代表参加人大会议,做到不缺席,不迟到,不早退(10分)。
书面提出议案建议批评意见3条(10分),每增减1条增减5分。
各代表小组有1名代表作审议发言(10分),每增加1名加5分。
四、各代表小组按通知要求参加主席团会议,做到不无故缺席迟到早退(5分)。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管理规章制度.doc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闭会期间,县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小组每年组织代表走访选民。
至少有一次在XXXX,他们去原选区听取选民的意见,接受选民的监督,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政策、政策,及时沟通人民与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其所属县部门的关系,反映人民的心声,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第三条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组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每组活动,记录代表组和每名代表的活动情况,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第四条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将及时总结和推广代表小组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五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XXXX人民代表大会,表彰和奖励优秀代表群体和优秀代表。
第七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选民管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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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室制度
一、为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群众的联系,人大代表联络工作站(以下简称“工作站”)按照每年安排省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一次、每半年安排市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一次、每季度安排区人大代表接待选民一次,每月安排乡镇人大代表接待群众一次的要求开展代表接待选民工作。
二、人大代表接待群众一般在各工作站内进行,也可以流动工作站形式在所在乡镇辖区内其他村(社区)和单位开展接待活动。
三、人大代表接待群众活动,由各工作站安排所在区域的人大代表轮流参加。
接待时,各工作站参加接待的人大代表不少于2名。
四、各工作站安排人大代表接待群众,原则上按照公布、接待、梳理、交办、督办、回复、反馈、归档等八个步骤进行。
工作站应做好人大代表接待群众的有关准备工作,定期做好各项资料的汇总、总结和上报工作,做到接待有安排,来访有记录,处理有反馈。
五、各工作站在代表接待群众安排前3个工作日,应在代表所在选区发布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人大代表姓名。
六、人大代表在接待群众时应携带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应认真听取群众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将接待情况记录在《代表履职记录本》上。
七、各工作站应根据接待群众活动主题或事先了解的群众诉求,积极邀请区政府领导,区职能部门、各乡镇、各村(社区)负责同志及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同志现场参加接待、现场答复群众。
八、居民群众对于以下机关、部门和单位工作的批评意见和建议,可以向人大代表反映:1、区人大及其常委会;2、区人民政府及其组成部门;3、区人民法院;4、区人民检察院;5、受区人民政府委托行使行政管理职权的单位;6、各乡镇人大、政府及其工作部门。
九、对于已经或者应当通过诉讼、行政复议、仲裁解决的事项,以及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的申诉、检举、控告和涉及群众的个人私事,人大代表应当告知反映人依照有关法律和规定办理。
十、对于群众反映的事项,负责接待的人大代表认为情况不熟悉时,可以向工作站联络员建议由熟悉所反映事项的人大代表协助受理。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制度
1.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由乡镇人大主席团统一组织安排,区人大常委会派人亲临指导。
2.人大代表在任期间应向选民进行一次述职,特别是乡人大主席、副主席和担任乡镇领导职务的代表要带头向选民述职。
3.人大代表可以向所在选区部分选民述职,也可以向全体选民述职。
4.述职的主要内容是学法守法、参加代表活动、履行代表职务、联系选民、为民办事及廉洁自律等情况。
5.每次述职应组织选民对代表的述职进行评议,代表对选民的评议应表示自己的态度和意见。
6.述职评议情况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向代表反馈。
人大三联系制度
人大三联系制度
人大三联系制度是指在我国基层政治生活中,人民代表大会代表与选民之间建立的联系机制。
这种制度是在我国实行代表制民主的过程中形成的,其主要作用是弥补代表制民主的不足,使代表更加贴近选民,更好地代表选民的利益。
具体而言,人大三联系制度包括三个环节:代表选举、代表考察和代表联系。
代表选举是指选民通过公开、平等、竞争、直接的方式选举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代表考察是指选民对代表履职情况进行评价和监督,以保证代表依法依规地履行职责。
代表联系是指代表与选民之间建立密切联系,听取选民意见和建议,及时反映选民诉求,为选民谋福利,增强代表的代表性和服务性。
人大三联系制度的实施,有助于推进基层民主建设,提高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代表性和参与性,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优质的公共服务和民主监督。
同时,也需要各级政府和人大代表充分重视此制度的建立和实施,加强对代表的培训和管理,确保制度的有效运行。
- 1 -。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确定每月15日为代表接待选民日;
二、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之家”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
三、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由“人大代表之家”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
四、在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日前五天,分别在各村组发布代表接待选民日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
五、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佩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做好记录,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
七、代表在接待选民后,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要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并交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处理;
八、对于接待中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是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代表可以以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提出,促进问题的解决。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一、代表联络站是为本地区选举或在本地区选举或在本地区工作和生活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服务。
二、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进选区联系选民,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听取选民反映意见和要求,每年不少于2次。
三、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按规定参加联络室的接访活动。
四、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接待选民的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按选民答复。
五、联系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联系选民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监督和协助政府推行各项工作。
六、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接访、走访、约访代表,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代表与选民座谈会,征求和反映代表、选民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
七、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等,通过各种方式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八、。
推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情况汇报
推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情况汇报背景代表联系群众制度是指各级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通过多种形式与所代表的群众进行联系沟通,听取意见、反映群众意愿和要求,推动政府工作顺利进行,保障人民群众的利益。
近年来,我国各级政府逐步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推行力度,不同地区和部门在实践中取得了不同的成效。
推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形式根据我所在的区域和工作单位的情况,我们在推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过程中采用了以下几种形式:1. 定期召开座谈会定期召开区、乡、村三级人大代表座谈会,将代表们集中起来,听取对政府工作的意见和建议,了解群众的诉求和要求。
在座谈会上,政府工作人员能够与代表面对面交流,代表们也能够交流彼此的意见和分析问题的角度。
2. 组织代表走访调研政府每年组织人大代表对当地基层群众进行走访调研,了解群众的实际需求和困难。
代表们会通过实地了解和访谈群众来收集信息,政府将据此调整政策并解决实际问题。
3. 在线开展代表联系群众政府还推出了“代表在线”平台,旨在加强代表和群众之间的联系。
该平台搭建了一个群众和代表交流的信息平台。
群众可以通过该平台提交自己的意见和建议,代表也能及时回复,以此建立代表和群众之间的信任关系。
4. 联系代表咨询政府还推出了代表咨询热线,让群众可以直接拨打电话向代表咨询和反映问题。
政府会及时处理并答复,同时将整理而来的问题和意见反馈给代表们,以此促进代表与群众之间联系的紧密程度。
推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成效在推行代表联系群众制度中,政府和代表们取得了显著的成效:1.加大了代表传递信息的力度,让政府更准确的了解群众的思想和需求。
2.去除了政府和地方之间的信息滞后,遏制了腐败的滋生。
群众反映的问题,能及时得到解决,从而提高了政府形象。
3.推波助推了社会热点议题的进展,更为民主化和透明的决策过程和执行方式,进一步地构成不断完善的制度化机制。
4.营造了“代表天下”的意识,让代表们更好地代表了自己所在的区域和群众,更好地推进了政府工作的开展。
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范文最新推荐------------------------------------------------------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第一条闭会期间,县人大各代表小组每年组织代表走访选民1—2次,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意见和要求,探索和创新代表活动方式,拓展代表活动的内容。
第二条代表走访选民的内容:(一)由各代表小组组织开展县人大代表向选民述职试点工作。
具体由各代表小组在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指导下安排落实。
(二)每个县人大代表除定期参加代表小组活动外,每年至少一次深入到原选区听取选民意见,接受选民监督,宣传国家的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时沟通人民群众同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其县级各部门之间的关系,反映人民群众的呼声,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第三条县人大代表各小组要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每次小组活动,并将代表小组的活动情况和每个代表的活动情况作好记载,并及时书面报送县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选举工委。
第四条县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部门将及时总结推广各代表小组活动的先进经验和作法。
第五条县人大常委会每年召开1—2次县人大代表小组组长代表工作会。
第六条县人大常委会将在每年人代会上对代表工作成绩突出的1 / 8代表小组和优秀代表予以表彰奖励。
第七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施行。
一、培训制度(一)适用范围:在职工作人员。
(二)培训形式及内容:由上级部门举办的专门业务、知识更新、岗前培训等和社会机构举办的技能、学历学位培训。
(三)目的:提高政府工作人员的综合素质,激励自我增值,从而提高工作效能。
(四)培训经费:1.由上级部门举办的各类型专门业务培训,知识更新培训等的学习及生活费用开支,由政府全额报销。
2.公务员参加社会机构举办的与自身工作有关的各项技能培训或学历学位教育培训,必须征得办公室主任、主管领导同意,并取得国家承认学历的毕业证书的,可报销80%的学费二、人员招聘制度(一)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新招聘的工作一年以上的人员。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第一篇: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一、每位代表应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设立“代表热线”、建立代表联系户、向选民述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每位代表每年到选举单位和基层走访人民群众不得少于30人次,建立一个联系户,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扶贫帮困活动。
三、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和持证进行视察,并就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向有关部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
四、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每年底应将本年度的代表工作向选民代表或代表小组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选民和代表小组的评议和监督。
五、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一、每位代表必须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履行好代表的职权,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者代表资格自行终止。
二、每年代表在闭会期间脱产进行代表活动的时间,省、市代表不得少于10天,县代表不得少于7天,乡镇代表不得少于4天。
三、每位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类活动。
代表小组每年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代表参加率不少于80%,其它小型分散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了解政情民情,收集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各项议程,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好准备。
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调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约见、走访一府两院和部门负责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本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推行工作。
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制度
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制度
一、建立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对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的方式健全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而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二、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汇报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等方面的情况,主动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三、代表每年应向原选区选民汇报一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工作述职。
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主动接受监督;
四、担任领导干部的代表要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带头向选民述职,零距离接近选民,虚心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改进工作。
【某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意见】 人大代表如何联系选民
【某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意见】人大代表如何联系选民某县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意见人大代表密切联系选民,反映选民的意见和要求,努力为人民服务,是代表法规定的人大代表应当履行的最基本的义务之一,是执行代表职务的重要内容。
为了深入推动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构建制度化、经常化、效率化的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机制,结合我区代表工作实际,提出以下工作意见。
一、代表联系选民的内容与方式。
人大代表要按照“尽职贵、树形象、谋发展、促和谐”的要求,每年至少开展两次进选区联系选民的活动、为确保活动取得实效,可根据不同的联系对象,开展以问难、问需、问计为主要内容的“三问”活动:一是以特困户、零就业及低收入家庭、孤寡病残弱群众等社会弱势群体为主要联系对象,开展向选民问难活动。
了解选民在工作、生活中的实际困难,提请有关部门予以帮助解决。
有条件的代表,也可以借助自己的企业、单位的力量,为选民办实事,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二是以一般选民为主要联系对象,开展向选民问需活动。
了解选民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征询选民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和建议。
对群众反映的实际问题,要及时转交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
代表不直接处理问题。
三是以本地各行各业领先人物、社会知名人士或文化程度较高的选民为主要联系对象,开展向选民问计活动。
围绕全区重点工作及区人大常委会视察、调研、审议活动的议题,与选民深入交流,从多层面征询对区域经济与社会发展的意见和建议。
代表要通过与选民面对面的交流,让选民了解法律、政策以及本地区的发展规划,当好“宣传员”;要以改善民生为着力点,当好“代言人”。
在联系选民活动中,既要了解群众的生产生活状况,加强与选民的感情联络,更要注重反映和督促解决群众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
要及时将群众意见较多的问题进行调研论证,形成代表议案或建议,通过各种方式反映到政府及相关部门,并敦促早日落实解决。
每位代表力争每年推动一至两个民生问题得到解决,让群众看到实实在在的效果。
人大代表各项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一、代表在每次人代会和代表小组活动前,应当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围绕人代会的议程和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应当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同 5-10 名选民(或者户)保持经常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三、代表要认真受理和接待选民的来信来访,对于选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代表小组长或镇人大主席团反映,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
四、代表应当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认真传达上级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的精神。
五、代表在任期内应当向选民汇报履行职务情况,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
六、代表小组长应当经常了解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代表也应当主动向人大主席团或者代表小组长汇报这方面的情况。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一、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推选出代表小组组长。
二、代表小组在人大主席团的具体组织下开展活动,主要内容是: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开展扶贫帮困、联系选民等活动。
三、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应当因地制宜,讲究实效。
可以采用学习、座谈会、走访选民、调查视察等形式开展小组活动。
四、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安排 4 次。
具体的活动时间,由各小组根据年度小组活动计划和实际情况安排。
五、每次代表小组活动前,代表小组长应当将小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通知本组全体代表,以便代表安排好本职工作,做好有关准备,准时参加活动。
如果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小组长请假。
六、代表小组活动时,可以根据实际需要,邀请部分上级人大代表和有关方面的负责人一起参加。
七、代表小组在活动中可以对各方面工作提出建议、批评和意见,由镇人大主席团交政府和有关组织研究处理,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八、代表小组活动结束后,应当将活动情况及时向人大主席团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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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每位代表应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设立“代表热线”、建立代表联系户、向选民述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每位代表每年到选举单位和基层走访人民群众不得少于30人次,建立一个联系户,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扶贫帮困活动。
三、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和持证进行视察,并就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向有关部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
四、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每年底应将本年度的代表工作向选民代表或代表小组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选民和代表小组的评议和监督。
五、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一、每位代表必须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履行好代表的职权,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者代表资格自行终
止。
二、每年代表在闭会期间脱产进行代表活动的时间,省、市代表不得少于10天,县代表不得少于7天,乡镇代表不得少于4天。
三、每位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类活动。
代表小组每年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代表参加率不少于80%,其它小型分散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了解政情民情,收集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各项议程,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好准备。
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调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约见、走访一府两院和部门负责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本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推行工作。
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七、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
一、人大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学习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加强学习,增长知识,提高素质,更新观念。
认真掌握代表执行职务的内容、特点、规律和必备知识。
二、学习内容。
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履行职务的程序方法。
三、学习方法。
一是集中辅导培训,请专家教授讲课。
二是互相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请老代表介绍履行职务的经验和作法。
三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在活动中学习提高。
四、学习要求。
每位代表要坚持开展经常性自学,同时,要积极参加集中组织的学习活动。
学习要做到有笔记、有心得、有检查、有考核,每位代表每年要向小组上交l—2篇学习调研论文。
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发展观念、创新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