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及其完善
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及其完善
作者:黄小钫
来源:《人大研究》 2015年第5期
黄小钫
为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常态化,需要从我国基本国情出发,结合地方人大工作实际,学
习借鉴一切有益的成果,不断加强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法律和制度建设。
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是我国的根本政治制度,人大是法定的民意代表机关,是贯彻党的群众
路线的最好形式,而人大代表则是法定的民意代言人,是连接党委政府与人民群众的重要桥梁
和纽带。自人大制度创建以来,中国共产党就重视人大工作,注重发挥人大代表密切联系群众
的优势。1990年党的十三届六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同人民群众联系的决定》,强
调“人大中的党组织和人大代表中的党员,要密切联系非党代表和广大群众,经常了解他们的
意见和要求。”[1]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也指出,要“通过建立健全代表联络机构、网络平台等形式密切代表同人民群众联系”[2]。这充分体现了执政党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高度重视,是新时期加强人大代表工作的重要
指导意见。
截至目前,我国已经建立起了一套对代表联系群众工作进行规范的完备法律体系,既有根
本大法宪法,也有基本法律如地方组织法和代表法,还有各地制定的地方性法规如代表法实施
办法等。这一系列法律规定,为代表开展联系群众工作提供了坚实的法律依据和保障,促进了
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常态化。
一、地方人大代表联系群众制度的探索及其成效
密切联系群众作为党的一项优良作风和政治优势,它不仅是做好人大工作的基本要求,而
且是代表发挥作用的重要前提。为密切代表与群众的联系,充分发挥人大代表的作用,全国各
代表与议员联系选民制度研究论文.doc
论文摘要:代议制度是现代政治文明的重要内容。通过选举程序,广大选民选出能够始终站在自身立场上,表达选民自身意愿,为选民谋福利的代表或议员,由其代表选民行使国家权力、管理国家各项事务,是许多国家实行代议制度和实现民主政治的主要方式。代表或议员联系选民是了解民意、解决实际问题和推进民主法制建设的重要途径,既是实现代议制度的根本途径,又是其它各项国家工作制度发挥作用的前提条件。代表与议员如何与选区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如何更好的反映群众的意愿已经是关系到现代民主政治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
论文关键词
联系选民
联系制度
完善途径
一、西方国家议员联系选民制度之举例研究
(一)美国议员联系选民制度
为了确保下次选举中再次当选,美国国会议员往往将本选区的选民利益放在第一位,视选民为上帝,每年要耗费相当多的时间和精力,为本选区争取利益,反映选民的情绪和要求,帮助选民排忧解难。议员一般在国会都有自己的办公室,有数十人辅助其工作。在选区,每个议员同样拥有自己的办公室,专门用来接待选民。据相关数据统计,每个议员一年内至少要在选区工作70天以上,他们的工作内容就是每天与选民打交道,接听选民电话或收发电子邮件,甚至有时一天内会收到上百封来自选民的信件,议员一般都会认真阅读来信并给予明确答复。成群结队的选民甚至可以自由的进出议员办公室,警卫和议员都不会拦挡。这样一来,议员往往可以将矛盾在基层化解,同时,将有代表性的意愿进行整理并上报国会讨论。
(二)新加坡议员联系选民制度
新加坡实行议员接待日制度,每个议员每周必须安排一次时间接待选区民众上访,听取民众反映各种问题,这是所有议员必须遵守的一项制度,上至总理、部长,下至一般议员都不例外。对于在日常生活中所遇到的各类问题,选民都可以向议员提问。相关统计显示,新加坡议员每周都要接见近五十名选民,对于一般性问题,议员都会及时回复并酌情处理;若选民所提出的疑问违背国家法律或政策时,议员则会根据情况向选民做出具体地解释说明,使其明白和谅解;对于选区中特殊的弱势群体,议员一般也会给予他们特殊帮助,将他们的利益诉求向相关部门陈请,具体事宜交由相关部门进行办理。
XX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制度(试行)
XX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工作制度(试行)(201x年4月1日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通过)
为了进一步加强区人大代表与人民群众的联系,促进代表联系群众工作的规范化和制度化,充分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规定,结合本区实际,制定本制度。
一、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内容
(一)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及重大决策部署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通过的决议、决定,并了解贯彻执行的情况;
(二)了解和反映辖区经济社会发展、民主法治建设情况以及民生保障等热点、难点问题;
(三)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本区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要求;
(四)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的诉求,关心帮助、促进解决人民群众生产生活中的实际困难,尽力为人民群众办实事、做好事;
(五)听取和反映人民群众对人大工作的意见和要求,回答人民群众对人大代表工作和人大代表活动的询问;
二、区人大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工作方法
(一)代表要在代表小组(活动站)地点公开代表姓名、
单位、职务、联系电话、通讯地址等信息;
(二)代表每人固定联系选区选民5名,相对固定联系村(居)委会,广泛联系人民群众;
(三)代表联系人民群众活动,可以采取实地走访、代表小组(活动站)接待来访、召开座谈会等形式进行。也可以利用电话、代表履职平台、电子邮箱以及微博、微信等社交平台加强与人民群众的沟通和交流,及时了解社情民意;
(四)代表要积极参加区人大常委会和镇(街道)人大主席团(工委)组织开展的调研和视察活动,为大会期间审议各项工作报告和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做好准备。
对建立和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机制的思考和探索建立机制
对建立和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机制的思考和探索
建立机制
建立和完善代表联系选民工作机制是保证代表能够真正代表选民利益的关键。以下是我对这一机制的思考和探索建议:
1. 积极主动联系选民:代表应该积极主动与选民进行联系,了解选民的意见、需求和关切。可以通过电话、邮件、社交媒体等多种形式与选民进行沟通互动,并及时回应选民的反馈和建议。
2. 定期召开听证会或座谈会:代表可以定期召开听证会或座谈会,邀请选民参与,就特定议题进行深入交流讨论。通过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代表能够更好地了解选民的需求,从而在立法过程中充分考虑选民的利益。
3. 设立选民意见收集渠道:代表可以设立选民意见收集渠道,例如建立网上意见征集平台、设置选民意见箱等,方便选民随时向代表提出意见和建议。代表应该及时回应选民的意见,并在决策过程中充分考虑选民的意见。
4. 履行代表报告义务:代表应该向选民报告自己的工作情况,包括参与的议程、提出的议案、工作成果等。可以通过定期发布工作报告、举办代表工作座谈会等形式,向选民及时通报自己的工作进展,接受选民的监督和评价。
5. 建立选民代表联络员制度:代表可以设立选民代表联络员制度,选民可以通过联络员直接联系代表,提出自己的诉求和问题。选民代表联络员可以负责协调选民的意见和代表的工作,促进代表与选民之间的沟通和联系。
6. 提升代表素质和能力:代表应具备较高的业务水平和专业素养,不断提升自身的知识、技能和能力,以更好地履行代表职责。可以通过培训、学习交流等方式,提高代表的认识水平、政策理解能力和沟通协调能力。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管理规章制度.doc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管理规章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的有关规定,特制定以下制度:
第一条闭会期间,县人民代表大会各代表小组每年组织代表走访选民。至少有一次在XXXX,他们去原选区听取选民的意见,接受选民的监督,宣传国家法律法规和党的路线、政策、政策,及时沟通人民与县人大常委会、“一府两院”及其所属县部门的关系,反映人民的心声,提出建议、批评、意见
第三条县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每组应认真负责地组织好每组活动,记录代表组和每名代表的活动情况,并及时以书面形式提交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人事代表选举工作委员会。
第四条县人大常委会有关部门将及时总结和推广代表小组活动的先进经验和做法。
第五条县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每年举行一次XXXX人民代表大会,表彰和奖励优秀代表群体和优秀代表。
第七条本制度自通过之日起实行。
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联系选民管理的规章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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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代表每年接待选民不少于2次,接待选民日由各选举单位确定。
二、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活动室,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
三、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由人大代表小组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
四、代表接待选民日确定后,5天前分别在各村组、社区发布代表接待选民日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
五、代表在接待选民时应佩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做好记录,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明工作。
七、代表在接待选民后,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要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并交由乡镇人大或街道人大工委进行处理。
八、对于接待中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是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代表可以以提出代表议案和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促进问题的解决。
乡镇代表联络站活动方案
乡镇代表联络站活动方案
一、前言
为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增进相互了解,畅通沟通渠道,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在乡镇工作中的作用,根据上级人大部门的相关要求,特制定本活动方案。
二、总体目标
1.加强人大代表与选民群众的联系,及时反映社情民意。
2.宣传人大制度,提高群众对人大工作的认识。
3.组织代表视察监督,推动乡镇工作。
三、主要内容
1.设立代表联络站,固定场所接待选民。
2.组织代表定期进社区、进村组接待选民。
3.开展"代表之家"活动,邀请选民家访。
4.代表视察乡镇重点工作,监督工作落实。
5.召开代表座谈会,听取社情民意。
6.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四、工作安排
1.每月至少安排1次代表联络站活动。
2.每季度至少组织1次代表进社区、进村组接待选民活动。
3.上半年和下半年各组织1次"代表之家"活动。
4.根据工作需要,组织代表视察监督。
5.年中和年底召开2次代表座谈会。
6.人大会议期间,组织代表向选民报告履职情况。
五、工作要求
1.加强组织领导,明确工作责任。
2.广泛宣传动员,营造良好氛围。
3.注重实效性,解决实际问题。
4.加强总结评估,持续改进提高。
六、保障措施
1.落实经费保障。
2.加强人员配备。
3.强化督查考核。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日制度
一、为了进一步密切人大代表与选民的联系,确定每月15日为代表接待选民日;
二、代表接待选民日活动的地点一般安排在“人大代表之家”进行,也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确定其他地点;
三、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活动,由“人大代表之家”内的各级人大代表轮流参加接待;
四、在每月的代表接待选民日前五天,分别在各村组发布代表接待选民日公告,告知具体的接待时间、地点和代表名单;
五、代表在接待选民时要佩戴代表证,在接待过程中要认真听取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并做好记录,但不直接处理问题;
六、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进行解释和说明的,应当耐心细致地做好说服工作;
七、代表在接待选民后,对于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需要由有关部门或单位办理的,要认真进行归纳整理,并交乡(镇)人大主席团进行处理;
八、对于接待中选民反映的问题和意见是属于人大职权范围内的事项或者具有普遍性、代表性的问题,代表可以以议案或建议、批评和意见等形式提出,促进问题的解决。
联系选民制度
12、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每位代表应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设立“代表热线”、建立代表联系户、向选民述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二、每位代表每年到选举单位和基层走访人民群众不得少于30人次,建立一个联系户,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扶贫帮困活动。
三、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和持证进行视察,并就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向有关部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
四、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每年底应将本年度的代表工作向选民代表或代表小组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选民和代表小组的评议和监督。
五、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我国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关系
我国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关系
3.联系群众。人民把意愿和要求委托给代表,再由代表将这些意愿和要求反映到国家权力机
关中去。代表必须密切联系群众,才能真正了解社情民意,了解人民的意愿所在,为人民行
使好权利。代表也只有密切联系群众,才会把自己置于群众的监督之下,取得工作的动力,
增强工作的责任感。为此,宪法和有关法律规定,全国人大代表和地方各级人大代表,应当
与原选区选民或者原选举单位的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反映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努力为人民服务。
(3)第三十三条的修改。规定「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
回答选民的问题」。这个没有约束力的修改竟然被很多人叫好,一个最基本的
强制性要求被降低为选择性的规定,既然选举委员会可以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
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那么,选举委员会不组织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也
无须承担任何法律责任。代表候选人与选民见面,回答选民的问题,是代表候
选人当选为人民代表的最基本条件,很难想象一个不愿与选民见面、不回答选
民问题的人民代表会代表人民的利益。
中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最基本的一点就是,人大代表由选民民主选举产生,
同时受选民监督。按照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要求,人大代表与选民的关系应该
是非常密切的。但实际上,一直以来,各地人大代表选举过程中往往存在著代
表候选人多由组织推荐,选民对候选人情况不了解,候选人代表选民利益的意
识不强,人大代表被当成一种荣誉,致使其职责意识淡薄,选民也无从监督人
大代表是否履行了代表职责。
对中国《选举法》2004年新修改的批评
⊙周其明
* 本文研究曾得到香港中文大学中国研究服务中心的帮助,谨向中心熊景明女士和关信基先生表示感谢。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
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制度
一、设立代表接待选民日,每月至少开展两次人大代表接待选民活动,接待地点设在人大代表联络站。
二、代表在接待选民时,应将被接待选民的姓名、地址、电话、时间、反映事由等进行登记。
三、代表接待问题属于信访类别,要引导群众(选民)直接把信访问题转给乡(镇)信访部门,有信访部门按照信访渠道进行解决。
四、代表在接待选民过程中,对选民反映的意见和要求,要在法律赋予的权力范围内,依法采取适当的方式进行处理。
(一)代表能够解答的事项(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已经明确的),当场进行解答。
(二)属于代表本职工作职责范围的意见和要求,可由代表进行协调处理。
(三)属于乡(镇)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内的,代表以书面形式送交乡(镇)人大主席团,由乡(镇)人大主席团将问题转交乡(镇)人民政府,由相关部门进行落实办理。
(四)超出乡(镇)人民政府职权范围属于县人民政府职权范围的,由代表填写《襄城县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专用纸》,由乡(镇)人大主席团转交
县人大常委会,由县人大常委会转交“一府一委两院”等职能部门办理。
五、各级人民政府相关部门在接到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后,应及时认真研究落实。并于一个月内将办理结果以书面形式答复代表,再由代表向选民反馈。
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制度
人大代表接受选民监督的制度
一、建立完善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通过代表向选民述职、选民对代表进行民主评议的方式健全对代表的监督制约机制,进而激发代表履行职责的积极性;
二、代表应与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保持密切联系,回答他们对代表工作和代表活动的询问,经常听取人民群众的意见,汇报自己执行代表职务等方面的情况,主动接受原选区选民或原选举单位的监督;
三、代表每年应向原选区选民汇报一次履行职责情况,进行工作述职。开展一次调查研究,听取群众的意见,经常深入群众主动接受监督;
四、担任领导干部的代表要主动接受选民的监督,带头向选民述职,零距离接近选民,虚心听取选民的意见建议和批评,努力改进工作。
人大代表联络站接访制度
广州市区街道人大代表
联络站接访制度
为进一步拓宽代表联系群众的渠道,建立健全代表接访制度,发挥人大代表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作用,制定本制度:
一、人大代表接访时间和接访人员由人大工委办公室统一安排,每个接访点安排专职工作人员跟踪落实。
二、人大代表联络站每单月十五日上午9:00—11:00时,安排人大代表接待选民和群众,听取意见和建议。如有需要,工作人员可约请代表和选民群众见面。
三、认真做好接访工作,对受理的群众来访事项,要认真对待,并要做好登记、填写好《人大代表接访登记表》,详细记录选民和群众反映的主要情况和需要解决的问题,及时汇总、分析反映的问题,并根据解决问题所属的职责范围,采取代表议案、书面建议或代表专用信封等方式递交相关部门处理。
四、对选民和群众反映的情况,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已有明确规定的,代表可根据自己了解的情况进行宣传、解释,但不直接处理问题。相关国家机关对代表反映的问题的处理结果,代表应及时向反映情况的选民或群众进行反馈。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代表应当与选区选民保持密切联系,听取和收集他们反映的意见和要求,及时向代表小组、镇人大主席团或上级人大常委会相关工作委室反映.
二、代表要积极参加每年8月份的“代表联系月”活动。在参加每次人大会前,应当组织原选区选民代表召开座谈会或深入走访联系选民,听取和收集他们的意见和要求.
三、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每位代表确定5名选民作为选民联络员,保持经常性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意见.
四、代表联系选民的主要工作内容:
1、向群众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宣传宪法、法律法规、各级党委、人大政府的重大决议决定、相关惠民强农政策等,了解基层的贯彻落实情况。
2、听取群众对国家机关及其工作人员的意见和建议,了解原选区选民的要求,为在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期间参加审议各项议案和报告、提出议案与建议、批评和意见工作准备.
3、代表围绕上级人大和镇人大主席团的工作安排,征求群众的意见和建议,为应邀参加会议、参加执法检查和专题调研等作准备.
4、将国家机关、组织处理代表建议的情况向群众反馈,问题暂时不能解决或于法无据的,要做好解释说明工作。
五、代表小组组长要经常了解代表联系选民情况,做好代表履职登记工作,代表也应当主动向人大主席团申报个人履职情况。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人大代表联络站工作制度
一、代表联络站是为本地区选举或在本地区选举或在本地区工作和生活的各级人大代表开展活动服务。
二、组织人大代表集中进选区联系选民,通过面谈、电话、网络等多种方式,听取选民反映意见和要求,每年不少于2次。
三、定期组织人大代表按规定参加联络室的接访活动。
四、根据相关职能部门的回复,及时将办理情况反馈给接待选民的人大代表,由人大代表按选民答复。
五、联系代表开展视察、调查和联系选民等多种形式的活动,监督和协助政府推行各项工作。
六、定期召开代表座谈会,接访、走访、约访代表,根据实际需要召开代表与选民座谈会,征求和反映代表、选民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七、组织人大代表认真学习宪法、法律、法规和党的方针、政策等,通过各种方式做好代表培训工作,不断提高代表履职能力。
人大代表各项制度
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代表在每次人代会和代表小组活动前,应当积极主动地深入选区,围绕人代会的议程和代表小组活动的内容,以及群众关心的问题,听取选民的意见和建议。
二、代表应当在广泛联系选民的基础上,同5-10 名选民(或者户)保持经常的联系,听取他们对各方面工作的意见,并做好记录。
三、代表要认真受理和接待选民的来信来访,对于选民来信来访所反映的问题,应当及时向代表小组长或镇人大主席团反映,努力为群众多办实事。
四、代表应当积极向选民宣传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并根据要求认真传达上级人代会和人大主席团会议的精神。
五、代表在任期内应当向选民汇报履行职务情况,虚心接受选民的监督。
六、代表小组长应当经常了解代表联系选民的情况,代表也应当主动向人大主席团或者代表小组长汇报这方面的情况。
人大代表小组活动制度
一、按照便于组织和开展活动的原则建立代表小组,每个代表小组推选出代表小组组长。
二、代表小组在人大主席团的具体组织下开展活动,主要内容是:学习宣传党的方针、政策和国家的法律、法规;检查了解有关法律、法规在本行政区域内的实施情况;开展扶贫帮困、联系选民等活动。
三、代表小组活动的形式应当因地制宜,讲究实效。可以采用学习、座谈会、走访选民、调查视察等形式开展小组活动。
四、代表小组活动一般每年安排4 次。具体的活动时间,由各小组根据年度小组活动计划和实际情况安排。
五、每次代表小组活动前,代表小组长应当将小组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等通知本组全体代表,以便代表安排好本职工作,做好有关准备,准时参加活动。如果代表因故不能参加活动的,应当向小组长请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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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制度
一、每位代表应密切保持同选民和原选举单位的联系,采取走访选民、召开选民座谈会、设立“代表热线”、建立代表联系户、向选民述职、专题调研等多种形式联系选民,体察民情,反映民意,在人民群众中发挥桥梁纽带作用。
二、每位代表每年到选举单位和基层走访人民群众不得少于30人次,建立一个联系户,积极参加代表小组开展的扶贫帮困活动。
三、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视察、检查、调查活动和持证进行视察,并就本地经济和社会发展以及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每个代表每年至少向有关部门提出一条有价值的建议。
四、每位代表每届任期内至少向选民述职一次,每年底应将本年度的代表工作向选民代表或代表小组作总结汇报,自觉接受选民和代表小组的评议和监督。
五、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活动制度
一、每位代表必须按时参加本级人民代表大会会议,认真履行好代表的职权,未经批准两次不出席者代表资格自行终
止。
二、每年代表在闭会期间脱产进行代表活动的时间,省、市代表不得少于10天,县代表不得少于7天,乡镇代表不得少于4天。
三、每位代表应积极参加代表小组的各类活动。代表小组每年集中活动不少于4次;代表参加率不少于80%,其它小型分散活动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四、积极参加各级人大组织的代表视察、检查、调查活动,了解“一府两院”的工作情况,了解政情民情,收集选民的意见和要求,为在代表大会上审议各项议程,提出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作好准备。
五、认真履行代表职责,深入调查了解本行政区域内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执行情况,约见、走访一府两院和部门负责人,督促有关部门认真解决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协助本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推行工作。
六、积极开展争先创优和争当“优秀人大代表”活动,在自己的生产、工作和社会活动中带头完成各项工作任务,多为人民办实事,办好事,树立人大代表的良好形象。
七、认真做好代表活动记载,使代表履行职务的情况能够通过《履职登记表》真实完整地反映出来。
人大代表学习制度
一、人大代表必须充分认识到加强学习的重要性,不断提高学习的自觉性,加强学习,增长知识,提高素质,更新观念。认真掌握代表执行职务的内容、特点、规律和必备知识。二、学习内容。主要包括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宪法和有关法律法规、党的路线方针政策、代表的权利和义务、代表履行职务的程序方法。
三、学习方法。一是集中辅导培训,请专家教授讲课。二是互相交流学习心得体会,请老代表介绍履行职务的经验和作法。三是开展代表小组活动,在活动中学习提高。
四、学习要求。每位代表要坚持开展经常性自学,同时,要积极参加集中组织的学习活动。学习要做到有笔记、有心得、有检查、有考核,每位代表每年要向小组上交l—2篇学习调研论文。通过学习,不断增强民主意识、法律意识、人大意识,树立大局观念、发展观念、创新观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