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公司保密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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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协议
甲方:
地点:
乙方:
身份证号码:
地址:
联系电话:
(上述甲方和乙方,合称:两方)
基于:
1、乙方在甲方任职时期,会接触到甲方的保密信息,并可能会为甲方创建保密信息;
2、甲方对上述保密信息有保密要求,并且乙方也愿意对其接触或创建的保密信息肩负保
密义务,故此,两方经友善磋商,就乙方对其从甲方获悉的或乙方为甲方创建的保密信息的保密
等事项达成共鸣,签订以下条款,共同恪守。
1.定义
1.1本协议中所称的“保密信息”,是指:乙方从甲方处获悉的保密信息或乙方创建的职务成
果。
乙方从甲方处获悉的保密信息,包含介不限于:
A、各样商业信息,包含但不限于:交易奥密、商务计划、中长久规划、生产计划、战略
合作方案、经营决议、业务函电、营销计划、采买资料、订价政策、产品调价方案、合同、效益评估资料、市场开拓和产销策略、谈判企图、投资方案、投资构造;标书、标底、客户名单、
原资料价钱、耗费、成本、库存量、进货渠道;会算帐目、融资方案、上市方案及其余财务资
料;薪水本额或标准、人事组织构造及人力培育/ 管理规划;
B 、各样技术信息,包含但不限于:技术议论、操作手册技改计划、技术方案、技术改造方案、科研题目、科研进展状况、说明书、计算书、操作规程、设计图纸、电路设计、科技成果在生产中的应用状况、科技成就转变价钱、可能成为发明的阶段性科研成就、原始记录、数
据、试验结果、图纸、样品、样机、模型、模具、产品的配方、制作技术、工艺技术、工艺流
程、技术窍门、操作规程、新实验、新资料、新产品、计算机软件及数据库;
C、其余由甲方确认的属于保密范围的信息。
职务成就的含义和范围,按以下商定加以确立:
乙方因执行其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达成甲方所指 派的工作任务,或主要利用甲方
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达成的一吻合法成就(包含但不限于:发明创建、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
奥密或其余保密信息)
,为职务成就。该等职务成就的所有权和知识产权均归甲方所有,乙方应
当踊跃供给全部必需的信息和采纳全部必需的行动(包含但不限于:实时供给甲方所需的配合、
辅助和支持等) ,辅助甲方获得和履行该等职务成就的知识产权。
1.2
本协议中所称的“知识
产权” ,
包含:著作权 (版权)、商标专用权、专利权、发明权、 发现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专用权、商业奥密权以及为现行法律规范所认同的其余知识产权。
1.3
本协议中所称的“关系交易”
,是指:乙方与乙方(和
/ 或乙方之家属)参股、入股、
任职或许担当顾问的法人或许非法人经济体进行交易。
1.4
本协议中所称的“任职”
,以乙方从甲方领取薪水为标记,并以该项薪水所代表的工
作时期为任职时期。任职时期包含乙方在正常工作时间之外加班的时间,而不论加班场所能否
在甲方工作场所内。
1.5
本协议中所称的“辞职” ,是指经过以下任何一种方式停止乙方和甲方之间的劳动关
系的情况:
1 )乙方和甲方之间办理认识除或停止劳动关系的手续 ;
2 )乙方未和甲方办好辞职手续即私自辞职的行为。
2. 保密
2.1 乙方认可并赞同以下内容:
乙方保证在甲方工作时期,应严格恪守甲方拟订的保密规章制度。关于甲方的保密
规章、制度没有规定或许规定不明确之事项,乙方亦应本着慎重、诚实的态度,采纳任何须要、
合理的举措,保护其知悉或许拥有的任何属于甲方或许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
技术奥密或其余保密信息,以保持其机密性。乙方在甲方任职时期违犯甲方拟订的保密规章制
度的,视为严重违犯甲方规章制度之行为
。
保密信息是有价值的商业奥密。除为执行乙方在甲方的工作职责或达成甲方指派的
工作任务所必需外,乙方不得对该保密信息加以编写、复制、备份、删除、改正、销毁、发布、
表露、流传、教授、转让或做其余任何形式的使用、利用或处罚。 1.1.2.2 乙方在甲方任职时期内利用乙方的业余时间和甲方之外的物质技术条件所达成的、与甲方业务有关发明创建、作品、计算机软件、技术奥密或其余保密信息,乙方主张由其
自己享有知识产权的,应该实时向甲方书面申报。经甲方核实,以为确属于非职务成就的,由乙方享有知识产权。乙方没有向甲方书面申报的,推定其属于职务成就,其所有权和知识产权 均归属甲方所有,甲方能够对该等成就进履行用、允许、转让和 / 或其余任何形式的利用。即便往后证明该等成就是乙方非职务成就的,乙方亦不得要求甲方肩负任何经济责任。 1.1.3 保密信息的表现形式,能够是有形或无形的,也能够是口头、书面、画图、电子或其余形式的。
乙方保证不向任何第三方流露本协议的存在或本协议的任何内容。
若乙方在甲方任职前已对其余单位或个人肩负保密义务(简称:在先保密义
务),并且该在先保密义务在乙方开始在甲方任职时还没有结束的,则乙方在为甲方任职时期,不
得将该在先保密义务尚处在有效保密时期内的保密信息用于对甲方的服务,不然,由此给甲方
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花费、诉讼花费、向权益人支付的赔偿款、向政府部门
支付的罚款,等等),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乙方在为甲方任职时期,不得采纳非法手段获得其余单位或个人的保密信息并
将其用于对甲方的服务,不然,由此给甲方造成的全部损失(包含但不限于:律师花费、诉讼
花费、向权益人支付的赔偿款、向政府部门支付的罚款,等等),应由乙方赔偿给甲方。
甲乙两方确认,乙方的保密义务自甲方对本协议第一条所述的保密信息采纳适
当的保密举措并见告乙方时开始,到该保密信息由甲方公然或该保密信息已合法向社会公然时
止。不论乙方因何种原由辞职,乙方辞职以后(自辞职之日起)仍应付其在接触、知悉的属于
甲方或许虽属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诺有保密义务的保密信息,肩负同在甲方任职时期同样的保密
义务。
3.权益归属
3.1保密信息的所有权、知识产权及其余全部权益,除本协议其余条款还有不一样商定外,
在本协议签订后仍归甲方或原权益人所有。
4.保存
4.1乙方因职务上的需要所拥有或保存的全部保密信息及其载体,均归甲方所有,若记
录着保密信息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则视为乙方已赞同将这些载体物的所有权转让给甲方。
甲方要求乙方返还或销毁这些载体的,应赐予且只须赐予乙方相当于载体自己(不含此中记录
的内容)价值的经济赔偿。
5.返还、销毁和移交
5.1 乙方应该于辞职时,或许于甲方提出恳求时,返还或销毁其从甲方获悉的保密信息及
其载体。但当记录着保密的载体是由乙方自备的,且保密信息能够从载体上除去或复制出来时,
能够由甲方将奥密信息复制到甲方享有所有权的其余载体上,并把原载体上的奥密信息除去。
此种状况乙方不必将载体返还,甲方也不必赐予乙方经济赔偿。
5.2乙方在甲方任职时期或向甲方办理辞职手续时,应按甲方的要求将其保存的保密信息移交给甲方指定的人员。乙方拒不移交的,视为严重违犯劳动纪律之行为。
6.竞业严禁以及关系交易
6.1 乙方承诺:在受甲方任职时期以及从甲方辞职后二十四个月内,不直接或间接地从事
同甲方业务拥有竞争性质的业务,不以任何形式向甲方竞争敌手供给咨询、顾问性或许其余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