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法学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
刑事诉讼中何为有效辩护的理性思考
刑事诉讼中何为有效辩护的理性思考摘要:自古以来,在刑事诉讼中,虽说存在公平和正义,但是,也难免会发生错案。
面对社会进步与发展,在刑事诉讼方面,其制度也出现一定的改革,尤其是有效辩护,受到社会各界关注,该项工作的有序进行,离不开法律援助。
基于此,本文主要阐述何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对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重要性进行说明,并探究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相关内容,有望对部分学者提供参考和借鉴。
关键词:刑事诉讼;有效;辩护;理性思考前言:在我国,刑事诉讼的出现,不仅有赖于被告人获取律师的辩护支持,更加重视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所尽到的责任,只有这样,才能确保被告人能够获取高质量且有效的法律帮助。
社会发展过程中,经常会出现相应的刑事错案,为了避免此类现象的出现,社会各界开始重视错案产生的源头,通过对源头进行改善,来预防冤假错案的产生。
为了实现这一目标,在刑事诉讼中,就要重视有效辩护,对其进行深度思考。
1.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这一概念最初是由美国法学中引入,通常是指辩护律师利用自身所学的法律知识,以及职业素养,在司法实践工作中,为当事人开展合法辩护,在这期间,能够将法官说服,接受律师辩护意见,在结果上作出从宽处理、无罪判决、以及将非法证据排除在法庭外。
还有学者认为,有效辩护就是在刑事辩护当中,实现了委托人的愿望[1]。
2.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重要性刑事诉讼有效辩护具有一定的重要性,主要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1)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
司法公正一般表现在程序与实体公正两个方面,为了保障司法公正,在刑事诉讼中,就要关注刑事辩护制度,明确有效辩护的重要性和作用。
一般而言,刑事辩护既是诉讼文明与民主的标志,也是体现真实性的主要手段,将其作用和意义进行有效发挥,在某种程度上可以避免司法滥用问题,规避各类错案与冤案的出现,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升司法机关的公平性和公正性,由此可见,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有利于确保司法公正。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
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是保障被告人权利的重要原则之一,它是指被告人在刑事
诉讼过程中享有辩护权,同时辩护活动应当充分发挥其应有的作用,确保刑事审判的公正、公正和公开。
有效辩护原则旨在保护被告人的人权、尊严和自由,同时确保法律程序得到
公正和公开的结论。
有效辩护原则的功能是保障被告人的人权,包括公正审判、自由、尊严和财产等方面,同时也是维护刑事诉讼中的合法性、合理性和合规性的关键所在。
有效辩护原则是现代法
治国家的重要基石,是确保司法公正的关键因素。
首先,有效辩护原则要求被告人的辩护权利得到保障。
被告人在刑事审判中具有被判刑、无罪释放、免费法律援助和司法救济的权利,但他们必须在审判过程中得到充分的辩护。
对于没有律师或不能支付律师费的被告人,可以得到免费法律援助,从而实现有效辩护。
最后,有效辩护原则要求法官在刑事审判中应站在公正立场上,坚持法治精神和法律
原则,公正判断案件,并在判决前充分考虑被告人的辩护理由。
法官应确保审判程序得到
公正和公开的结果,同时保护被告人的人权、尊严和自由,从而推进法治社会的建设。
刑事案件法律毕业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刑事案件的处理日益规范。
证据作为刑事案件的核心,其收集与运用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结果。
本文从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的现状入手,分析了其中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对策建议,以期为我国刑事司法实践提供有益的参考。
一、引言证据是刑事案件的核心,其收集与运用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处理结果。
近年来,我国刑事司法实践中,证据收集与运用问题日益凸显,导致部分案件出现冤假错案。
为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提高司法公正性,有必要对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问题进行研究。
二、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的现状1. 证据收集方面(1)侦查机关在证据收集过程中,存在不规范现象,如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
(2)部分证据存在伪造、变造、篡改等问题,影响证据的真实性。
(3)侦查机关对证据的收集与固定工作不够重视,导致证据出现灭失、损毁等情况。
2. 证据运用方面(1)审判机关在证据运用过程中,对证据的审查判断不够严格,导致部分案件出现误判。
(2)辩护人在证据运用方面,存在证据不足、证据效力不足等问题,影响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3)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不完善,导致证人证言的真实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三、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存在的问题1. 证据收集方面存在的问题(1)侦查机关证据收集不规范,存在侵犯人权现象。
(2)证据存在伪造、变造、篡改等问题,影响证据的真实性。
(3)证据收集工作不够重视,导致证据灭失、损毁等情况。
2. 证据运用方面存在的问题(1)审判机关对证据审查判断不够严格,导致误判现象。
(2)辩护人证据运用不足,影响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3)证人出庭作证制度不完善,证人证言真实性难以得到有效保障。
四、刑事案件中证据收集与运用的对策建议1. 证据收集方面(1)加强侦查机关的法制教育,提高侦查人员依法取证意识。
(2)建立健全证据收集规范,加强对非法取证、刑讯逼供等行为的查处。
(3)提高证据收集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对证据的固定和保护。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研究
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研究摘要:有效辩护是刑事诉讼的关键环节,如果能做好有效辩护则可以更好的借助法律条款维护人们的合法权益,更可以保证刑事诉讼的程序正义。
国内刑事诉讼的辩护工作普及率比较低,同时有效性也比较低,影响刑事诉讼的质量。
虽然法律援助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提升刑事辩护的百分率,但是没有彻底解决有效辩护的问题,需要对其进行深度的探索。
为此,本文对有效辩护进行内涵思考,分析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问题,然后提出几点针对性的解决路径,促使辩护率实现稳定的提升。
关键词:刑事诉讼;有效辩护;司法体制;辩护能力;职业环境要想维护社会的公平正义,进一步推进法治建设,需要对刑事案件进行科学的处理,营造更加稳定的社会法治环境。
从刑事诉讼的角度进行论述,法官不仅要坚持司法的公正原则,专业律师也应该借助法律手段对被告人的合法权益進行辩护,避免出现冤案或者错案。
但是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未能真正落实有效辩护,这就需要对有效辩护进行深度的探索和法律研究,更好发挥出有效辩护的应有作用,从而进一步提升司法机关的公信力。
一、对有效辩护的理解结合相关学术研究可知,有效辩护主要是指专业律师需要给被告人提供更有效的刑事辩护,主要是进行被告人罪轻或者是无罪的辩护,以此达到预计的法律辩护效果。
在进行有效辩护的过程中需要关注到以下几方面的原则,一是在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享有辩护权,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案件情况进行自我辩护[1]。
二是被告人在聘请专业律师给自己进行辩护的过程中不仅要具备刑事辩护的专业能力,同时也应该熟练掌握法庭审判的程序和技巧。
三是刑事案件的辩护人可以充分行使辩护权,也应该得到健全法律制度的保障。
二、对刑事诉讼案件中有效辩护的问题分析(一)有效辩护制度出现不足受到多种因素的影响,在进行刑事诉讼的过程中未能真正落实有效辩护,需要对其进行深度的探索和理论研究。
结合学术研究可知,国内法院在进行刑事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出现辩护率逐渐升高的现象,但是在具体辩护的过程中律师出现辩护权不充足的问题,这样就影响辩护工作的有效性。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毕秋月(贵州民族大学贵州·贵阳550025)摘要辩护权是大多数国家为保障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在宪法、刑事诉讼法中所普遍设立的一项诉讼权利。
随着国际对人权保障的重视,英美法系的有效辩护原则逐渐为各国引用、借鉴。
我国更是在新刑事诉讼法中对有效辩护原则进行大力完善。
有效辩护原则是为了保障辩护权而规定的,具有实质性、全程性、平等性等特征。
该原则的有效落实对于保障被追诉人的辩护权和合法权益、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具有重大意义。
关键词刑事诉讼有效辩护原则辩护权中图分类号:D925.2文献标识码:A1有效辩护的概念有效辩护是相对于无效辩护提出的,对于有效辩护的含义,迄今为止有多种学说,笔者最认同诉讼法学家宋英辉教授的学说,他认为有效辩护原则至少应当包括以下三层意思:一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应当享有充分的辩护权;二是应当允许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聘请合格的辩护人为其辩护,包括审前阶段的辩护和审判阶段的辩护,甚至还应当包括执行阶段的法律援助;三是国家应当设立法律援助制度,确保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获得律师的帮助。
笔者认为,相对于无效辩护,有效辩护具有以下三个基本特征:第一,辩护的实质性。
有效辩护不单关注辩护的过程,更看重辩护的效果;第二,辩护的全程性。
辩护覆盖于刑事诉讼的各个阶段,不只是法庭审判时的辩护,还包括侦查阶段的辩护,侦查阶段对案件事实的调查和对证据材料的收集往往对法庭认定案件事实起着决定性作用,因而不可忽略。
第三,辩护的平等性。
要正确定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诉讼主体地位,毕竟“未经人民法院依法判决,对任何人不得确定有罪”,法律应当对辩方在行使诉讼权利时做一些调整,减少限制性条件。
2我国有效辩护原则的实施现状2.1大部分人不聘请律师,刑事辩护率低“没有律师参与的辩护从根本上说是一种无效的辩护”。
北京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慕平在2012年的全国两会上称,“一年2万件刑事案件,有律师代理的不到500件,只占2.5%,其中很多还是政府指定律师辩护的”。
论有效辩护在刑事诉讼裁判中的作用与完善
论有效辩护在刑事诉讼裁判中的作用与完善辩护在刑事诉讼裁判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无论是作为被告的权利还是作为法治原则的保障,都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
然而,目前我国的辩护制度仍存在着不足与缺陷,需要不断完善,以确保辩护在刑事诉讼中的有效性。
一、辩护的重要作用1、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辩护作为被告的权利,可以保护被告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告凭借辩护人的协助,合理有效地行使自己的权利,充分陈述自己的情况,进行有力的抗辩,为自己争取更好的裁判结果。
同时,辩护还可以为被告提供法律援助和帮助,帮助被告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减轻被告的法律压力和心理负担,提高被告的诉讼效力和信心。
2、保障法治原则辩护作为法治原则的保障,可以促进司法公正和实现双方公平竞争。
辩护可以让有关方面透明公开地进行辩论,弥补了公诉与被告之间不平等的地位,充分保证了被告的辩护权利,为公正的刑事诉讼提供了保障。
二、辩护制度的不足与缺陷1、审判监督不够辩护人能够有效保障被告的权利,需要得到法院的配合和支持。
然而,在人们的实际经验中,我们会发现审判中,诸如证据的采集、审查、听证等程序中,法官的作用过度突显,而辩护人的作用则有些缺位。
在这种情况下,若辩护人想为自己的当事人争取所需,可能会遇到重重阻碍。
这也就导致了辩护人的作用受到了不利影响。
2、法律援助制度不健全在现实生活中,许多被告由于经济条件差,无力雇佣自己的辩护人,造成对自身权益的损害。
而我国法律援助制度发展不够健全、公正,限制了被告充分享有辩护权利的可能性。
在这种情况下,辩护人作为外行人士受雇为当事人辩护,往往会遇到特别的困难,如缺乏诉讼经验,难以了解案情,影响了被告的权益。
3、法官尺度不一在一些案件中,由于法官的尺度不一,辩护的效果可能因此受到限制。
例如,在一些案件中,因为法官对被告人的亲近感,家庭背景等因素,导致法官对辩护人的言辞不予采纳,这就使得辩护人的主张无法得到很好的反映。
这些诸如思想禁锢、不公正的判决等都会对辩护效能产生不利影响。
刑事案件法律论文(3篇)
第1篇摘要:随着我国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律师辩护权在刑事案件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
本文从律师辩护权的基本内涵入手,分析了我国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权保障的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了相应的完善措施。
一、引言律师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基本权利,也是维护司法公正、保障人权的重要手段。
在我国,律师辩护权得到了宪法和法律的明确规定。
然而,在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权的保障仍存在一定的问题,影响了司法公正和人权保障。
因此,探讨如何保障和完善律师辩护权,对于推动我国法治建设具有重要意义。
二、律师辩护权的基本内涵1. 辩护权的概念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
它包括自行辩护权和委托辩护权。
自行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进行辩护的权利;委托辩护权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委托律师或其他辩护人为其进行辩护。
2. 辩护权的性质辩护权具有以下性质:(1)法定性:辩护权是犯罪嫌疑人、被告人依法享有的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非法剥夺。
(2)平等性:在刑事诉讼中,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辩护权与其他诉讼参与人的诉讼权利具有同等地位。
(3)独立性:辩护权不受他人意志的左右,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有权自主决定是否行使辩护权。
(4)不可转让性:辩护权不能转让给他人,只能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己行使。
三、我国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权保障的现状及问题1. 现状近年来,我国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权的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
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立法不断完善。
我国宪法、刑事诉讼法等法律对律师辩护权进行了明确规定,为律师辩护权的保障提供了法律依据。
(2)律师辩护制度逐步健全。
我国律师制度逐步完善,律师队伍不断扩大,律师辩护能力不断提高。
(3)律师辩护权得到司法实践的支持。
在司法实践中,法院、检察院等部门对律师辩护权给予了重视,为律师辩护提供了良好的环境。
2. 问题尽管我国刑事案件中律师辩护权的保障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仍存在以下问题:(1)律师辩护权受限。
刑事辩护权分析探讨论文
刑事辩护权分析探讨论文一、刑事强制措施的修改完善1.拘传。
由于现行刑事诉讼法没有区分拘传与传唤之间不同的适用对象和条件,因此修正案应明确拘传仅适用于经合法传唤没有正当理由拒不到案的,或者根据案情应当直接进行拘传的。
明确规定每次拘传时间不得超过12小时,两次拘传的间隔时间应当在12小时以上。
2.取消监视居住,完善取保候审。
监视居住本来是一种不完全限制人身自由的轻微强制措施,一般应在被监视人家中执行,但由于现代社会迅速发展,人员生活基本范围的扩大以及通讯技术的发达,对于在家中进行监视,控制其与外界的联系几乎没有可能。
论文百事通而且,在大中城市,在大量的外来人员中适用监视居住显然不太现实。
而且,原规定的“指定居所”含义过于模糊,又极易演变为变相羁押。
衡量利弊,不如取消监视居住,转而加强取保候审。
要扩大取保候审的适用范围,可以借鉴国外的保释制度。
建议修正案中规定:除严重暴力犯罪可能被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的,在取保候审期间有可能犯罪的,有可能干扰证人出庭作证或严重影响诉讼程序进行的,不能按时到庭受审的情况以外,犯罪嫌疑人都有权取保候审。
并规定保证金的上下限及缴纳方法。
3.拘留时限。
拘留是一种未经司法审查程序而由侦查机关将犯罪嫌疑人现行羁押的较为严厉的强制措施,因而不应对被拘留人长期羁押。
因此,笔者认为在刑诉法再修改中应取消“延长至30日”的规定,或者“延长至30日”须经检察机关批准。
4.逮捕制度。
现行逮捕制度本身完全包含了整个羁押制度,从加强人权保障出发,应引进国外通行的“人身保护令”制度或逮捕后的羁押复查制度。
逮捕后的司法审查,不涉及批捕权变动的问题。
在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批捕权仍可归检察机关掌管。
在此,笔者不赞同事先的批捕也一律须经法官审查,由法官掌握批捕权、签发逮捕令的做法,而只是主张在逮捕羁押后增加一道事后司法审查的补救措施,以避免体制上的伤筋动骨,使改革较为稳妥而有效。
在侦查阶段全面推行司法审查制,实行逮捕权转移,恐怕不合国情,难以奏效。
工作心得: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问题
工作心得: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问题将有效辩护奉为被告人的宪法权利,并将无效辩护与程序错误并列为上级法院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依据,这是美国刑事诉讼制度的特殊经验。
在可预见的未来,中国引入无效辩护制度的可能性是很小的。
但是,确立有效辩护的理念,并推动辩护制度的改革,这却是很有现实意义的。
基于有效辩护的理念,法律应当确立最基本的辩护质量标准,并为律师辩护活动确立一种质量控制体系。
中国法律并不仅仅满足于保障被告人获得律师的帮助,而且还要促使律师提供一种尽职尽责的辩护,从而使委托人可以获得高质量的法律帮助。
随着我国刑事辩护制度的不断发展,有效辩护的问题逐渐引起了法学界的关注。
我国法律就律师的从业资格、律师的职业伦理、律师接受委托从事刑事辩护、法律援助等问题确立了一系列规则,使得律师辩护制度逐步得到了完善。
然而,迄今为止,我国仍然有70%左右的刑事被告人无法获得律师的帮助,这些被告人只能依靠自行辩护的方式来行使法定诉讼权利。
而在那些有律师辩护的案件中,律师的辩护水平也是参差不齐的。
由于律师的职业准入门槛不是很高,律师的法律素养无法得到普遍的保障,加上律师界普遍采取事先全额收费的做法,因此,委托人对于辩护律师的制约力不强,辩护律师不尽职、不尽责的情况屡有发生。
尤其是那些提供法律援助的辩护律师,由于所能获得的律师费用很少,加上法律援助机构普遍缺少有效的监管措施,更是难以为被告人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
对于律师在辩护中不尽职、不尽责的情况,法学界通常将其视为“无效的辩护”。
作为一种制度,无效辩护制度是美国所独有的一种诉讼制度。
根据这一制度,对于律师不尽职、不尽责并造成一定消极后果的辩护活动,上级法院可以将其宣告为“无效辩护”,并可以据此作出撤销原判、发回重审的裁决。
这样,律师的无效辩护就与下级法院的程序错误一起,成为上级法院宣告下级法院的裁判无效的依据。
不仅如此,根据美国宪法所确立的被告人“获得律师帮助”的宪法权利,美国联邦最高法院推导出被告人享有“获得有效辩护”权利的内容。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摘要】本文主要探讨了在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
文章首先介绍了有效辩护原则的概念,即律师在辩护时应遵循的一系列原则。
其次分别阐述了举证责任原则、质证原则、辩护权原则和辩护策略原则在辩护过程中的重要性和运用方法。
通过对这些原则的深入探讨,有助于律师们更好地为当事人进行辩护,确保其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结论部分总结了本文的核心观点,强调刑事诉讼中遵循有效辩护原则的重要性,对维护司法公正和当事人权益具有积极意义。
通过本文的阐述,有助于读者深入了解和运用有效辩护原则,提高辩护质量和效果。
【关键词】刑事诉讼、有效辩护、辩护原则、概念、举证责任、质证、辩护权、辩护策略、结论1. 引言1.1 引言辩护是诉讼活动中非常重要的一环,有效的辩护不仅能够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还可以保障法律的公正实施。
在刑事诉讼中,辩护律师的作用尤为重要,他们代表被告进行辩护,为被告争取最大的法律利益。
有效的辩护原则是辩护律师在诉讼活动中必须遵守的法律准则和职业道德规范。
本文将探讨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以帮助律师和当事人更好地了解和实践这些原则。
在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概念是指律师为被告提供全面、公正、负责的辩护服务,维护被告的合法权益,争取被告的最大法律利益。
有效辩护原则主要包括举证责任原则、质证原则、辩护权原则和辩护策略原则。
这些原则旨在保障被告的权利,促进诉讼的公正和高效进行。
通过认真遵守这些原则,律师可以为被告提供更好的法律援助,为法律的实施提供更多的保障。
在接下来的正文中,我们将对这些原则进行更加详细的讨论。
2. 正文2.1 有效辩护原则的概念在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原则是指被告人享有进行辩护的权利,律师在其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有效辩护原则包括举证责任原则、质证原则、辩护权原则以及辩护策略原则。
举证责任原则是指在辩护过程中,被告人有权举证来证明自己的清白。
在诉讼中,被告人不需要证明自己的无罪,而是法庭需要证明被告人有罪。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效辩护原则的体现探讨
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效辩护原则的体现探讨无论是犯罪嫌疑人还是被告人,都有一定的权利获得辩护,这是刑事诉讼中最为基本的原则。
然而,这里所说的辩护,也是那种相对有效的辩护,由于有效辩护在各国宪法中被广泛应用,因此,它成为一种原则是理所当然的。
对此,本文将针对我国刑事诉讼法中有效辩护原则进行简要研究。
一、有效辩护原则概述(一)辩护的含义所谓的辩护也就是在刑事诉讼中,该辩护人受被告人或者相关人员的指定,针对控告方的指控,从两个方面进行辩护,也就是事实和1 / 12法律,从而有效维护被告人自身所具有的合法权益的一种制度,对于辩护的含义,可以从以下几点进行理解。
第一,一般情况下,被告人由于不具有法律意识,也就无法对自身进行辩护,无论别人怎么说,也没有任何反驳的机会。
甚至说,由于国家相关机关的地位摆在那里,造成他们产生一种惧怕感,基于这种情况,他们迫切需要一个可以帮助自己的人,以便维护自己的权益。
这种帮助可以从两方面体现:第一方面是法律帮助,第二方面是辩护人员的安抚帮助,辩护人员的安抚,可以让被告人保持一种良好的心态去面对诉讼过程,尽可能的减少压力。
也许正是因为被告人、嫌疑人自身所具有的这种特征,才致使辩护制度应运而生。
第二,刑事辩护过程中所面对的对象,应该在一定程度上包括刑事追诉和指控。
所谓的刑事追诉,也就是审判之前的准备工作,比如:针对案例立案,对案件进行追查等。
刑事指控,简单的说就是国家部2 / 12门或者是相关案件负责人员,根据自己的调查,向法院提出诉讼,从而借助法律手段进行权益的维护。
过去传统的观念一直这样认为:没有进行控诉,也就不具有辩护权。
也就是,传统观念一直认为在审判前期,作为国家司法部门所追诉的人,是不能享有辩护权的。
然而,随着国家的不断进步,刑事诉讼得到广泛发展,如今的刑事诉讼则认为,无论是审判前,还是审判后,被指控人员都应该在一定程度上享有辩护权,这一情况的出现,也就准确反映出了对国民权益的维护。
试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问题
为了全面建设和谐、 安定的法治社会, 在刑事案件的处理、 判 决过程中, 不仅需要法官秉持公平、 公正等原则, 还需要刑事辩护 律师在辩护过程中从事实出发, 以法律角度进行有效辩护, 尽力 维护被告人的合法利益, 避免出现犯罪嫌疑人被诬蔑、 被错判的 现象。然而, 受诸多因素影响, 许多刑事诉讼辩护普遍都流于形 式, 没有多大的现实意义可言, 这就致使众多被告人含冤受罚, 甚 至损害到他们的人身自由, 威胁到他们的生命安全, 而且也许直 到他们去世, 法律也没有改正他们犯的错。由此可见, 如果不加 大刑事诉讼有效辩护的研究力度, 任由此类情况发生下去, 不仅 会使大量好人被冤枉, 大量坏人继续危害社会, 破坏社会的安定、 和谐, 而且还会降低我国的幸福指数, 并在极大程度上影响我国 的发展建设, 所以进行刑事诉讼有效辩护研究十分必要。 一、 有效辩护原则的基本概述 (一) 辩护的含义 辩护是指一种在刑事诉讼中, 辩护人员从事实和法律两个角 度出发, 来反驳控告方做出的指控, 以保护被告人合法权益的制 度。其实, 想要深入理解辩护的内涵, 应从以下三方面入手: 第 一, 普遍而言被告人比较缺乏法律意识, 而且作为犯罪嫌疑人难 免会出现紧张、 害怕等情绪, 再加上他们处于比较被动的状态, 所 以, 即使是在被指控的情况下也无法对自身进行有效辩解。 这时 被告人就需要相关的辩护人员出面, 在心理以及精神上给予他们 适当的安抚, 尽量缓解他们的不良心理情绪, 并从法律角度向他 们提供有效帮助。 也正是因为有效辩护具有重大意义, 所以辩护 人员的作用才如此突出; 第二, 受传统观念影响, 大部分人士认为 在进行控诉前, 被指控人不享有辩护权。 这也就意味着在审判前 期, 辩护权形同虚设, 任何人都不具有这项权利。然而随着社会 的进步, 现今无论是在刑事诉讼的哪一时期, 被指控人员都具有 一定的辩护权; 第三, 刑事辩护包括实体辩护和程序辩护。其中源自2016 ・ 12 (中)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有效性问题
论我国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有效性问题作者:徐向明来源:《青年时代》2018年第21期摘要:自我国建立刑事诉讼法起,有关刑事诉讼法和律师法也在不断地修改和完善,虽然从整体来看取得了很大的成就,但刑事诉讼中的辩护有效性却未得到根本改善,辩护质量愈发低下,给当事人产生了不必要的麻烦,也影响了社会秩序的公平性。
作为当事人权利保障的有利工具,开展对刑事诉讼中辩护有效性的问题研究已经迫在眉睫。
本文将从有效辩护的具体含义出发,分析它的主要作用,并探讨现阶段出现的主要问题,在此基础上提出一些保护措施。
关键词:刑事诉讼;辩护;有效性;问题;措施当代社会,很多学者都混淆了‘有效辩护’与‘辩护有效性’的概念,认为两者没有什么不同,其实不然。
有效辩护着重强调了嫌疑人享有辩护权,同时也强调嫌疑人所获得的辩护效果;辩护的有效性则指后者。
两者存在包含与被包含的关系,无法等同看待。
我国刑事诉讼的变化有效性问题主要包括辩护率低下、质量低下等问题,主要原因还是制度的缺失和辩护人职业素质的缺乏,只有对这些原因对症下药,才能真正提高我国刑事诉讼辩护的有效性。
一、刑事诉讼辩护有效性探究就当前我国的辩护现状来看,社会普及率和有效性都处于较低的水平。
有关法律保障制度虽然从浅层次上提高了辩护效率,但刑事辩护有效性的问题却始终是影响社会发展的主要障碍。
刑事冤案层出不穷,辩护质量已经成为学术界和实务界共同关心的话题,以下将对辩护的有效性作出具体的解释。
有效辩护的概念起源于英美法律系,经过引用、完善、适应和发展,有效辩护的概念在我国已经较为成熟,逐渐涵盖了区域性组织、社会矛盾等内容。
在我国的法律中,有效辩护理念存在于《公民权利和政治权利国际公约》等系列文件中,对有效辩护这一运用原则和范围也做了详细的叙述,并强调了‘有效’的重要性。
该法律不仅维护了嫌疑人的权利,也展现了法律的公平性,即人人都有为自己行为辩解的权利。
虽然辩解主体转向了律师,但从本质上来讲,在制定有效辩护这一概念时,充分强调了平等、有效的原则。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辩护是被告人的一项重要权利,也是法治社会中的重要原则之一。
有效的辩护可以保障被告人的权益,确保司法公正和公平。
在刑事诉讼中,有效的辩护原则包括多个方面,本文将从严格的法律程序、权利保障、证据取证、律师辩护等几个方面来阐述。
严格的法律程序是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重要原则之一。
在刑事诉讼中,法律程序的合法性和规范性对被告人的诉讼权益保障至关重要。
严格的程序要求保障被告人的基本权益和程序权利,如被告人享有诉讼的平等地位、有权聆听案件的审理程序、有权对控告书进行申辩等。
法律程序的严格执行也有助于保障司法公正,确保刑事案件的审理不受外界的干扰和非法因素的影响,从而保证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合法性。
权利保障是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重要原则之一。
刑事诉讼中,被告人享有一系列的诉讼权利,包括知情权、辩护权、质证权、申诉权等。
这些权利的保障可以使被告人在诉讼中充分地行使自己的权利,确保案件的公正审理。
权利保障也包括对被告人人身自由、财产权益、名誉权利等的保护,防止司法滥用和侵犯被告人的权益。
只有在权利得到充分的保障和尊重的情况下,被告人才能有效地行使辩护权利,参与司法活动和实现司法公平。
证据取证是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重要原则之一。
在刑事诉讼中,证据的充分性和合法性直接关系到案件的审理结果和被告人的败诉或胜诉。
为了保证刑事案件的公正审理和被告人的权益,刑事诉讼法对证据的取证程序和标准作出了明确规定。
在证据取证中,必须保证证据的合法性和真实性,不能随意捏造和篡改证据。
证据的充分性也需要得到保证,被告人有权知悉控方提供的证据,有权对证据进行质证和辩驳。
只有在合法、真实的证据基础上,被告人才能进行有效的辩护和实现司法公正。
律师辩护是刑事诉讼中有效辩护的重要原则之一。
作为被告人的代理人,律师在刑事诉讼中承担着重要的责任,其辩护工作的效果直接关系到案件的结果和被告人的权益。
律师辩护必须要求专业、独立和公正。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
论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有效的辩护原则是非常重要的,它直接关系到被告人的人身权益以及案件的审判结果。
有效的辩护原则是指为被告人提供全面、公正的辩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案件的公正审判。
在我国的刑事诉讼中,有效的辩护原则具有重要的意义,同时也对律师、法官、检察官等司法工作者提出了较高的要求。
本文将从我国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原则入手,探讨其含义、重要性以及在实际法律实践中的具体体现。
一、有效辩护原则的含义有效辩护原则是刑事诉讼中的一项重要原则,也是被告人的一项基本权利。
有效辩护原则的含义主要包括以下几点:1. 充分的辩护权:被告人有权利选择自己的辩护律师,律师有权依法进行辩护,提交证据、质证、辩护意见等,保障被告人的辩护权利。
2. 公正的审判权:律师有责任监督法庭程序是否公正合法,确保被告人受到公正的审判。
3. 证据权:被告人有权利进行辩护,包括质证、提交证据,辩护律师有责任帮助被告人进行证据的收集、整理和提交,确保审判结果的公正性和正确性。
4. 被告人权益的最大化:辩护律师有责任竭尽全力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争取案件的有利结果,最大化保护被告人的权益。
有效辩护原则在刑事诉讼中具有极其重要的作用,其重要性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保障被告人的权益刑事诉讼中,被告人往往处于弱势地位,可能会受到侦查机关的调查、限制自由等,容易受到不公正对待。
有效辩护原则的实现,可以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被告人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公正对待。
2. 促进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客观性有效辩护原则的实现,可以帮助辩护律师对案件进行客观、公正的审查,从而促进案件审判的公正性和客观性。
律师作为辩护人,可以帮助法庭审理案件,纠正审判中可能存在的错误和不公正之处,确保裁判结果的公正性和正当性。
3. 促进司法制度的健康发展有效辩护原则的实现,可以促进司法制度的健康发展。
只有在刑事诉讼中确保了被告人的有效辩护权利,才能保障法律的公正、权威和有效性,也才能更好地保障个人合法权益,促进社会的和谐稳定。
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法学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
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法学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精选10篇)之第四篇摘要:为保障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应意识到辩护工作的重要性,而我国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不能达到有效辩护的目的。
文章明确提出了深化有效辩护的具体过程及主要方法。
关键词:刑事诉讼,有效辩护,辩护律师,案件侦查,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关于刑事诉讼辩护的相关制度也进行了修改。
根据当前刑事辩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维护刑事诉讼制度的威严性,以有效的法律效力保障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平时工作中要充分意识到有效辩护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规定,对案件进行有效的侦查和裁决,由此增强有效辩护权的运用实效。
一、辩护及刑事诉讼辩护权的含义(一)辩护的含义辩护指的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人员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反驳控告方,以保护被告人的根本利益为目标。
被指控犯罪的情况下,由辩护人员出面给予被告人精神上的鼓舞,给予他们及时有效的安抚,从而最大程度缓解被告人的情绪。
[1]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被告人控诉前不享有辩护权,在刑事诉讼的环节,被指控的一方享有辩护权,为保障自身的根本利益,会请律师为个人辩护,主要包括程序辩护和实体辩护,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指控不合理,在遵守法律规定前提下,辩护律师可以保障被告人的基本利益。
[2](二)刑事诉讼辩护权的含义刑事诉讼辩护权主要表现为,不仅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还可以采取委托方式请他人为自己辩护,相应辩护人具有高素质、较强的专业能力,掌握宪法、有效辩护权等专业知识,能够保护好被告人的根本利益。
[3]实施辩护权的过程中,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主要目标,要求辩护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法律意识,确保有效辩护制度的全面实施,从而避免误判。
实施有效辩护权的环节,相应人员需遵守基本的辩护原则:坚持原则,提倡公平、合理,保护好被指控者的辩护权利,避免案件错判、误判,从而增强辩护效果。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作为刑事司法体系中一种独特的诉讼机制,为案件的高效审理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提供了新的路径。
然而,在实施过程中,如何进行有效的辩护成为了一个重要的问题。
本文旨在探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有效辩护的必要性、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并提出相应的解决策略。
二、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概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自愿认罪并接受处罚,以换取司法机关从宽处理的程序。
这一程序有助于提高诉讼效率,减轻司法负担,同时也为被告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然而,在认罪认罚的过程中,如何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实现有效辩护,成为了一个亟待解决的问题。
三、有效辩护的必要性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有效辩护对于维护被告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效辩护能够保障被告人的诉讼权利,防止其权益受到侵害。
其次,有效辩护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
最后,有效辩护还能提高诉讼效率,节约司法资源。
四、当前有效辩护的现状及问题尽管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在司法实践中得到了一定的应用,但在有效辩护方面仍存在一些问题。
首先,部分被告人对自身权利认识不足,缺乏有效的法律援助。
其次,部分律师在辩护过程中未能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此外,司法机关在处理认罪认罚案件时,对被告人的权益保障措施不够完善。
五、解决有效辩护问题的策略针对上述问题,本文提出以下解决策略:1. 加强法律宣传教育,提高被告人对自身权利的认识。
通过开展法律知识普及活动,增强被告人的法律意识,使其了解自身在诉讼中的权利和义务。
2. 完善法律援助制度。
加大对法律援助的投入,确保被告人能够获得有效的法律援助。
同时,提高律师的素质和水平,使其在辩护过程中能够充分维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3. 强化司法监督。
司法机关应加强对认罪认罚案件的审查和监督,确保案件得到公正、公平的审理。
同时,建立健全投诉、申诉机制,对侵犯被告人权益的行为进行及时处理。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一程序不仅有利于提高司法效率,也体现了对被告人合法权益的保障。
然而,在这一程序中如何进行有效辩护,一直是律师和法学界关注的焦点。
本文将针对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进行深入研究,以期为司法实践提供理论支持。
二、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概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是指,在刑事诉讼过程中,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同意接受处罚的情况下,司法机关可以依法给予从宽处理的一种程序。
这一程序旨在鼓励被告人主动认罪,减少诉讼成本,提高司法效率。
三、有效辩护的必要性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有效辩护对于保障被告人合法权益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有效辩护能够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障,防止司法权力的滥用。
其次,有效辩护有助于实现司法公正,确保被告人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
最后,有效辩护还能促进司法效率的提高,减少不必要的诉讼环节,节约司法资源。
四、有效辩护的策略与方法(一)全面了解案情与证据律师应全面了解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情况,为被告人提供针对性的辩护策略。
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律师应重点审查指控的犯罪事实、证据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关联性。
(二)关注量刑建议的合理性律师应关注检察机关提出的量刑建议是否合理,如认为量刑建议过重,应积极与检察机关沟通,争取调整量刑建议。
同时,律师还应向被告人解释量刑建议的含义及可能的影响,以便被告人作出明智的决定。
(三)发挥庭审中的辩护作用在庭审过程中,律师应充分发挥辩护作用,就案件事实、证据及法律适用提出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同时,律师还应关注被告人的心理变化,为其提供心理支持和帮助。
在法庭辩论阶段,律师应着重阐述被告人的从宽情节,争取从宽处理。
(四)积极寻求和解与调解律师应积极与检察机关、被害人沟通,争取达成和解或调解协议。
和解与调解有利于化解矛盾,减轻被告人的心理压力,同时也为被告人争取从宽处理提供了机会。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范文
《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篇一一、引言随着法治进程的推进,认罪认罚从宽程序在刑事司法实践中得到了广泛应用。
这一程序旨在通过鼓励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认罪,以换取从宽处理的机会,从而提高诉讼效率,实现司法公正。
然而,在这一程序中如何进行有效的辩护,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成为了一个值得深入研究的课题。
本文旨在探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的有效辩护问题,分析现有辩护策略的优劣,并提出相应的改进建议。
二、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概述认罪认罚从宽程序是指犯罪嫌疑人、被告人自愿如实供述自己的罪行,对于检察机关指控的犯罪事实没有异议,并接受相应的处罚时,司法机关可以给予其从宽处理的程序。
这一程序的实施,有助于简化诉讼过程,提高诉讼效率,同时也为被告人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
三、有效辩护的重要性在认罪认罚从宽程序中,有效辩护的重要性不言而喻。
首先,有效辩护能够保障被告人的合法权益,确保其在诉讼过程中得到公正的对待。
其次,有效辩护有助于发现案件的真相,防止冤假错案的发生。
最后,有效辩护还能促进司法公正,提高公众对司法制度的信任度。
四、现有辩护策略分析1. 全面认罪策略:被告人全面承认犯罪事实,以期获得从宽处理。
这种策略的优点在于能够简化诉讼过程,节约司法资源;然而,如果被告人缺乏有效的证据支持,可能导致其无法争取到最有利的量刑结果。
2. 部分否认策略:被告人对部分犯罪事实予以否认,以期在部分事实中获得有利的结果。
这种策略需要被告人提供充分的证据支持其否认的部分,同时也需要权衡否认的风险。
3. 积极辩护策略:被告人在认罪的基础上,积极提出自己的辩护理由和证据,以期获得更轻的处罚。
这种策略需要被告人具备充分的法律知识和辩护能力。
五、有效辩护的改进建议1. 加强法律援助:为被告人提供充分的法律援助,确保其能够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认罪认罚从宽程序的具体内容。
2. 完善证据规则:建立完善的证据规则,确保被告人在提出辩护理由时有充分的证据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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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事诉讼中的有效辩护问题研究-法学毕业论文-本科毕业论文-毕业论文——文章均为WORD文档,下载后可直接编辑使用亦可打印——法学本科毕业论文(精选10篇)之第四篇摘要:为保障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应意识到辩护工作的重要性,而我国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实施中存在一些问题,不能达到有效辩护的目的。
文章明确提出了深化有效辩护的具体过程及主要方法。
关键词:刑事诉讼,有效辩护,辩护律师,案件侦查,法律援助《刑事诉讼法》修改之后,关于刑事诉讼辩护的相关制度也进行了修改。
根据当前刑事辩护执行过程中存在的主要问题,维护刑事诉讼制度的威严性,以有效的法律效力保障公民最基本的权利,平时工作中要充分意识到有效辩护工作的重要性,根据宪法和刑事诉讼制度的基本规定,对案件进行有效的侦查和裁决,由此增强有效辩护权的运用实效。
一、辩护及刑事诉讼辩护权的含义(一)辩护的含义辩护指的是刑事诉讼过程中,辩护人员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反驳控告方,以保护被告人的根本利益为目标。
被指控犯罪的情况下,由辩护人员出面给予被告人精神上的鼓舞,给予他们及时有效的安抚,从而最大程度缓解被告人的情绪。
[1]受到传统思想的影响,被告人控诉前不享有辩护权,在刑事诉讼的环节,被指控的一方享有辩护权,为保障自身的根本利益,会请律师为个人辩护,主要包括程序辩护和实体辩护,如果有证据证明被指控不合理,在遵守法律规定前提下,辩护律师可以保障被告人的基本利益。
[2](二)刑事诉讼辩护权的含义刑事诉讼辩护权主要表现为,不仅可以自己为自己辩护,还可以采取委托方式请他人为自己辩护,相应辩护人具有高素质、较强的专业能力,掌握宪法、有效辩护权等专业知识,能够保护好被告人的根本利益。
[3]实施辩护权的过程中,以维护当事人的利益为主要目标,要求辩护人员具有较高的职业素养、法律意识,确保有效辩护制度的全面实施,从而避免误判。
实施有效辩护权的环节,相应人员需遵守基本的辩护原则:坚持原则,提倡公平、合理,保护好被指控者的辩护权利,避免案件错判、误判,从而增强辩护效果。
二、律师辩护制度完善的意义(一)明确律师的辩护作用辩护权的实施关系到侦查工作的顺利进行,为保障律师辩护权的有效落实,需从侦查阶段起就要保护好被告人的辩护权,案件侦查过程中,被告人享有律师辩护的根本权利。
[4]刑事诉讼法规定,嫌疑人在侦查阶段享有委托辩护的权利,因此修改有效辩护制度,可实现对律师辩护制度的重新定位,创新司法理念,为侦查工作提供科学、准确的参考意见,进一步明确了律师的辩护作用。
(二)增强刑事法律的运用效果刑事诉讼制度的修改再次明确了辩护律师的根本地位,对于被告人因经济条件有限未委托辩护人的,法院可酌情考虑为被告人指定辩护律师。
如果被告人是聋哑人、未成年人,可适当增加法律援助的工作范围,将援助对象扩大至经济困难、无条件为自己申请辩护的被告人。
适当扩大法律援助力度,对于个人无能力的案件,需要在法院帮助下及时获得律师辩护,从而将刑事诉讼辩护制度落到实处。
[5](三)提高案件审判效率辩护律师为被告人提供法律援助,简化了案件处理的流程,犯罪嫌疑人被侦查机关第一次讯问或采取强制措施之日起受委托的律师凭律师执业证、律师事务所证明和授权委托书或法律援助公涵,有权会见犯罪嫌疑人并了解有关案件情况。
在此环节,被告人不得被监听,确保律师的辩护权,简化案件处理流程,由此提升了案件侦查及审判效率。
(四)扩大了阅卷范围刑事诉讼制度执行以来,从审查起诉之日起,辩护律师有权查阅、摘抄、复制案件材料,查阅资料之后便于全面了解案件进展,可顺利实施律师辩护制度,进一步提高了律师辩护质量。
三、辩护制度在刑事诉讼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一)缺乏对律师辩护知识的全面认识长期以来,律师辩护工作是在法律规定和监管下执行的,司法机构坚持严厉查处违法犯罪行为的办事原则,保障被告人的根本利益。
但是侦查过程中,辩护人未发挥应有的辩护作用。
同时办案人员排斥辩护律师,因为只要证据充足,不需要辩护律师出庭。
由于辩护律师的根本责任未得到及时有效发挥,导致办案过程进展不顺利,被告人的权利受到侵害,没有全面执行刑事诉讼辩护制度。
(二)被告人委托律师的环节遇到瓶颈被告人需要聘请律师时,相应的委托律师的渠道不够畅通,刑事讼诉法的保障作用未及时体现出来。
委托辩护人的环节,部分被告人没有从案件实际进展出发,缺乏对案件类型的重点分析,辩护律师与检察院、法院等机构的配合不够。
对于被告人在押的案件,委托的律师辩护不及时,对于被告人的真实状态,一些律师没有将实际情况及时传达至亲友、家人,由于被告人无法与家人、亲友联系,导致相应的证据信息传达起来有一定难度。
办案过程中,当被告人需要律师辩护时,律师没有及时到现场进行专业辩护,无法为嫌疑人提供有效的律师辩护,不仅导致辩护律师的作用未及时体现出来,还影响到案件的顺利侦查及判决工作。
(三)侦查阶段取证困难有些律师个人的职业素养和工作经验不够丰富,无法为被告人及时提供有效的法律援助。
某些律师在不清楚案件侦查进展的情况下就担任辩护律师的工作,侦查阶段取证难,未将现代技术及时引入实际工作中,缺乏对电子轨迹的合理运用,导致侦查工作的效率无法得到很好的提升。
(四)辩护人员的专业能力不高有一部分辩护律师的专业能力与岗位工作要求不相匹配,当被告人需要辩护人员为其进行辩护时,这些人员未做好前期的准备工作,查阅的资料不够,相应资料信息不够完整。
因而,影响律师辩护工作的正常开展,无法运用专业知识保障当事人利益,不但影响到案件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而且不利于个人专业能力提升,对个人的声誉造成不利影响。
(五)刑事辩护权在宪法中的地位未得到高度关注宪法规定被告人有权申请律师辩护,但此规定仅限于审判工作方面,案件审查中未使宪法规定的作用得到及时发挥,公民的宪法权利没有得到相应保障。
法律效能的体现主要表现为宪法地位不可撼动,但是当前没有及时确认公民享有的宪法权利,无法彰显出宪法的权威性地位,公民在宪法中的权利未得到全面保障。
(六)法律未规定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案件审理的过程中,刑事诉讼制度并未规定犯罪嫌疑人辩护律师的在场权利,由于这一权利未得到确认,导致部分辩护律师不知道应不应该在现场进行律师辩护。
比如侦查实践中,当侦查人员讯问嫌疑人时,会对嫌疑人提供的人证和物证进行现场录音录像,由此保护好现场证据,但是有些侦查人员并没有根据实际情况进行灵活变通,此时辩护律师未得到在场辩护的权利保障,由于个人的辩护权利未得到明确,因此影响辩护工作的正常开展,现场取得的口证的真实性有待核实,未体现出现场监督作用,未展现出法律制度的威严性。
四、深化有效辩护的具体过程及主要方法(一)明确辩护律师的根本权利和义务要想更好的发挥辩护律师的根本作用,需要运用法律规定辩护律师具有的基本权利和主要义务,明确辩护律师的工作内容。
[6]办案机关不会经常出入看守所,因此辩护律师应具有基本的探视权利。
被告人可依法行使信息传递的基本权利,辩护律师要在当天将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意愿传递给亲友和家人,并积极行使个人的法律监督权利。
构建完善的案件进度申请、被告人信息传达等系统,形成完善的信息传达体系,便于快速传递犯罪嫌疑人的申请,保证案件的审理过程有据可查。
(二)加强现场取证过程监管取证过程关系到案件的进展,对侦查工作来说,要想及时获取相应的人证和物证等信息,需要及时开展现场取证工作,采用职业素养和综合能力,认真进行现场取证,辩护律师要征求办案机关的同意后跟踪案件的进展。
[7]发挥辩护律师的基本权利,根据实际情况为犯罪嫌疑人提供辩护服务,开展辩护工作时要及时告知办案机关,待办案机关对辩护律师的执业证、职业素养等作出考核后方可正常实施律师辩护。
完善现场取证监管制度,采用完善的管理制度为侦查工作提供专业的辩护服务,有助于发挥辩护律师的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将执业证资料送至办案机关之后,办案机关及时通知看守所的工作人员,在此环节要注意:辩护律师的资质要过关,具有丰富的辩护工作经验,能够根据实际情况配合现场取证工作,在办案机关监管下实施律师辩护。
案件侦查的整个阶段,办案机构都要对律师的执业资格进行严格的检查和审核,对于不符合规定要求的,办案机构有权利禁止律师辩护,对于情节严重的,注销其执业资格证。
侦查环节,辩护律师有权对有关资料进行审查和阅读,保障律师辩护工作的顺利开展,但是要加强对律师阅卷方面的限制,侦查资料是掌握现场证据的主要内容,为保证侦查材料的有效使用,需要对隐患进行提前预防,以提高办事人员的综合能力为目标,将相关证据及时转变为对被告人有利的证据。
同时,辩护律师享有调查取证的权利,不现场取证调查,要求与案件有关的工作人员尽量回避,及时找到嫌疑人不在现场的人证和物证,由此提高现场取证效果,为犯罪嫌疑人提供有效辩护。
(三)完善刑事辩护机制对现行的刑事辩护制度及时进行完善与补充,保障公民的基本权利,根据宪法规定将公民基本的列为刑事辩护及保障工作范围内,根据宪政与法治的制度内容,深化刑事诉讼律师辩护。
充分完善刑事辩护权利体系,按照规定努力保护好公民的根本利益,不得强迫嫌疑人说出不利于自己的内容,积极配合专门机关调查。
根据被告人的意愿加强律师辩护制度补充,在刑事辩护权利范畴内,了解宪法的全部知识及运用方法,全面落实会见权制度,严格执行辩护律师准入制度和辩护律师在场权利,更好的保障法律援助制度的有效实施。
(四)建立并健全刑事诉讼制裁制度掌握宪法的可诉性、司法化,全面落实公民的刑事诉讼保障制度,站在宪法层面分析问题,考虑公民基本权利的保护渠道及主要方法,切实尊重公民,形成明晰化的刑事辩护机制。
将公民个利与司法救济制度融合起来,构建完善的制裁体系,运用法律体系行使辩护律师的辩护权利及义务,避免犯罪嫌疑人、被告人的利益受到侵犯。
了解不同案件的刑事诉讼流程,严格按照法律规定进行律师辩护,对于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承担莫须有的罪名、证据不足等情况及时进行深入思考,充分运用个人的职业素质和专业化水平,使刑事诉讼制度在律师辩护过程中得到全面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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