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信局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确保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贯彻执行,根据省委、省政府《关于贯彻实施<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意见》和厅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制定本考核办法。
第二条考核的范围和对象。
厅直事业单位党政领导班子及其成员,防办、质监站、水利志、厅机关各处室领导干部。
第三条考核的组织领导。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工作在厅党组领导下,厅纪检监察室、人事处、机关党委具体组织实施。
第四条考核的方法。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实行自查自评与组织考核相结合,与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考核、工作目标考核、年度考核相结合。
各单位党政主要负责人、机关各处室主要负责人每年年底要专题向厅党组报告履行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以及个人廉洁自律情况;其他考核对象应在年度工作考核中,将分管范围内履行责任制和遵守廉洁从政各项规定的情况,作为述职的重要内容。
根据实际工作需要,由厅党组派考核组对各单位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进行专门考核或重点考核。
考核采取听取被考核对象的汇报,召开座谈会和个别听取意见,开展民主测评,查阅有关文件资料、会议记录等多种形式,广泛听取意见。
第五条考核的内容。
根据《水利厅党组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的规定和要求,对被考核对象履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职责情况进行考核。
1、贯彻落实中央、省委、省纪委以及厅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结合实际,制定本单位、本部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认真实施情况。
2、在分管工作范围内,把廉政工作融于业务工作之中,制定的措施和办法。
3、建立、完善规章制度,堵塞漏洞,防止违法乱纪发生及制度落实情况。
4、在职责范围内开展经常性的党风党纪和廉政教育情况。
5、遵守议事程序和规则,重大事项、重大经济活动,坚持公开、集体研究决策执行情况。
6、按照规定的程序,认真召开(参加)领导干部民主生活会,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质量情况。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 (1)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南通市总工会(2017年5月17日)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履行市总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三项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扎实推进工会系统“两个责任”落实,为工会工作提质增效,真正当好职工的“娘家人”提供坚实保障。
一、坚守政治担当,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树立责任不落实就是失职的理念,以高度政治自觉,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把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层层压紧压实,种好“责任田”,坚守“主阵地”。
一是强化党组班子集体责任。
市总党组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三重角色”。
年初,制定《南通市总工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工会领导、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部门)工作任务。
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是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
充分发挥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一责任人作用,定期听取市总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个别约谈等方式,及时听取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确保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
坚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
党组成员在研究部署业务工作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确保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运行促廉洁履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是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干部廉洁用权的前提。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实施办法
上海市《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加强我市党风廉政建设,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所称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是指各级党委(党组、党工委,以下统称党委)、政府及其职能部门的领导班子(以下简称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必须履行的职责和对不履行或者不正确履行职责的追究相应责任的制度。
第三条本市各级党政领导班子中的正职领导干部为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指导思想是:以邓小平理论和党的基本路线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的方针,贯彻执行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的一系列指示。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各地区、各部门、各系统、各行业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纳入党政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精神文明建设和其他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
第六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必须坚持以下原则:(一)从严治党、从严治政的原则;(二)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三)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的原则;(四)谁主管,谁负责,业务管理与党风廉政责任相一致的原则;(五)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原则;(六)依靠群众,接受监督的原则;(七)责任追究的原则。
第二章责任范围第七条各级党委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一)党委书记对本地区、本部门、本系统、本行业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同级领导班子及其成员和下一级党委书记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二)党委副书记、常委(委员)根据分工,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和分管单位的正职领导干部的党风廉政情况负直接领导责任。
第八条各级政府领导班子对政府序列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自查报告
关于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规定情况的自查报告2010年以来,我局局党组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严格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围绕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和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认真落实《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坚持从严治党,维护党的纪律,加大预防力度,加强行风建设,狠抓任务落实,取得了新的成效。
现将一年来我局落实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和执行廉洁自律规定有关情况报告如下:一、加强领导,落实廉政建设责任制一是加强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领导。
局党组对党风亷政建设和领导干部执行廉洁自律规定工作十分重视,列入了重要工作议事日程。
年内,先后召开两次党组会议,专题研究部署和落实党风亷政建设工作任务。
局党组还不定期研究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并把这项工作融入到日常事务工作中去,特别是对行风建设、执法以及审批等与廉政密切相关的工作更是着力加以重视,在部署工作任务的同时与党风廉政建设密切结合起来,专题研究,专题强调。
每次都根据阶段性工作有所侧重,使局党组成员及科室主要负责人时刻绷紧廉政这根弦,有力地促进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落实。
二是分解任务,明确责任,抓好落实。
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2010年全市党风亷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实施意见》的精神,制定了《关于落实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任务的意见》,将廉政建设责任进行了逐一分解落实,责任到人,分工明确,建立了局党组书记负总责,党组成员和科室负责人“一岗双责”的廉政工作机制。
为将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落到实处,由党组书记与党组成员,党组成员与分管科室及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层层签订了2010年党风廉政建设目标责任书,使廉政责任细化到人,分化到岗,进一步明确了党组成员及各科室和下属单位主要负责人对党风廉政建设应负的责任,为落实全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奠定了基础。
2016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目标分解
处
室
各
单
位
各
分
管
局
领
导
项
目
目标任务
标准要求
责任
部门
主管
领导
总负
责人
三
国
有
企
业
党
风
廉
政
建
设
1、加强国有企业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倡廉工作。严格执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的“七项要求”。
推进国有企业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建设。以落实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自律“七项要求”和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规定、规范职务消费、“三重一大”决策制度为重点,围绕企业改制、资产评估、资产处置、产权流转、资本运营等重大事项,建立健全科学民主的权力运行决策机制、规范透明的权力运行执行机制、防控有效的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要定期向职工代表大会报告执行廉洁自律规定的情况。
局
党
委
局
纪
委
王
兆
社
张
英
辉
王
兆
社
2、加强对局领导班子成员和副县级党员领导干部执行《廉政准则》的监督检查,不断强化县级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意识。
对照《廉政准则》,认真分析查找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方面存在的薄弱环节和突出问题,采取有效措施加以解决。驻局纪委要充分履行职责,积极协助局党委抓好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及时纠正并严肃处理违规行为,使《廉政准则》各项要求规定付诸实施、见诸行动,真正成为各级党员领导干部执政为民、廉洁奉公的行为规范。
6、抓好“小金库”治理工作,进一步完善管理制度,建立长效机制,巩固和扩大治理成果,防止“小金库”问题的出现。
严格落实治理“小金库”各项规定,在巩固已有成果的基础上,切实加强对机关重点部门、执纪执法单位的监督检查;规范局属事业单位经营性资产管理,健全规章制度,加大监督力度,完善防治“小金库”的长效机制。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制度
一、为进一步明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主体,强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意识,坚持从严治校,依法治校,把党风廉政建设与教学工作、干部队伍建设、精神文明建设相结合,相互促进、相互推动,特制定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责任制度。
二、“一岗双责”即部门负责人在对业务工作负责的同时,又对所管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体负责,要采取措施将党风廉政建设落到实处,防止不廉行为在本部门发生。
三、坚持“党政齐抓共管、有关人员各负其责、全体积极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确保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安排部署得到贯彻落实。
四、为了把风险岗位廉能管理工作真正落到实处,成立风险岗位廉能工作领导小组。
五、“一岗双责”的具体内容:
(一)领导小组组长作为主要负责人对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总责,重点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情况亲自调查。
(二)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发挥参谋助手、组织协调本部门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三)其他成员要分别负起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狠抓落实。
(四)党支部书记、纪检委员负责监督检查职能。
六、细化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明确廉政责任,将任务、目标、
要求、责任逐级分解、细化,增强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七、对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工作,实行按季分析、自查自纠、年终报告、责任考核,及时发现和解决落实责任制中存在的问题。
八、对违反"一岗双责"制度规定,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职责的,按照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
九、本制度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精简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职务及责任承担:副站长兼党支部书记,为碧流河水管站党风廉政建设第一责任人责任内容:对水管站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单位职工党风廉政建设开展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
一、根据上级安排部署,结合实际研究部署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与水管站的各项工作一起部署,落实各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负责水管站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完成承担党风廉政建设的反腐败工作任务。
达到上级党委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二、年内在领导班子成员会上专题研究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少于四次,解决存在的实际问题,定期听取群众意见,督促副站长和责任人抓好党风廉政任务落实工作。
三、落实党风廉政责任制做到“五个亲自”(即:亲自组织分解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亲自主持召开领导班子成员会研究分析反腐倡廉工作会议;亲自解决2—3件农民反映强烈的热点问题;亲自听取党风廉政建设专题汇报(每年两次);亲自组织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并组织开展一次党风廉政建设知识测试活动。
四、落实领导干部述职述廉制度。
组织领导班子成员开展一次领导干部述职述廉活动,并对领导干部进行民主测评,达到上级规定的目标和要求。
五、安排学习党风廉政建设学习内容,对单位职工进行认真细致的思想教育、严格管理、监督和检查,督促单位职工严格履行工作职责。
六、教育和管好班子成员配偶、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防止发生不廉洁行为和违纪问题。
对违反廉洁自律规定或有苗头性,倾向性问题的,负责廉政谈话,促其自查自纠。
七、主持开好一年两次的民主生活会,督促班子成员认真对照廉洁自律各项规定进行自查自纠。
八、负责落实单位干部乘车规定和移动电话的配备、使用、补贴的规定,坚决制止违规行为。
九、严格管理单位干部、职工公费外出考察,制止无实际内容的出疆学习考察。
十、负责每季度“民主日”、“说事日”的定期召开。
做好单位“民主日”“说事日”活动记载,每半年对活动情况进行测评,写出“民主日”活动小结。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最新)
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的实施方案(最新)党的十八届五中全会对反腐败及党风廉政建设作出重要部署,强调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负主体责任。
这是深入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关键,对于确保社会稳定和长治久安具有十分重大的意义。
根据上级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文件,结合“两学一做”及我局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落实责任总体要求1.指导思想。
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以完善责任体系为支撑,以健全体制机制为重点,以创新载体抓手为突破,着力构建党风廉政建设权责对等的责任分解体系、科学规范的责任落实机制、完整闭合的责任追究链条,促进党委认真履行职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以良好的党风政风促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促进经济社会健康发展。
2.目标任务。
坚持把厘清党委领导班子责任、主要负责人责任、领导班子成员责任作为重点,着力健全制度机制,形成认识到位、责任明晰、履职尽责的主体责任落实体系;坚持把完善责任考核、责任追究等制度作为重点,加强督促检查,形成有错必究、有责必问的“两个责任”问责追究体系。
二、落实党委主体责任的责任清单党委是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要按照党章要求,认真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推进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一)党委领导班子责任党委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的集体责任,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责任:1.建设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综合治理党风、政风和社会风气,改善党员领导干部的精神状态和作风,促进廉政、勤政、善政,长期培育、持续建设政通人和的政治生态。
(1)营造健康有序的从政环境。
树立正确用人导向,促进党员领导干部进一步坚定理想信念,牢记党的根本宗旨;坚守正道、弘扬正气,坚持以信念、人格、实干立身;知行合一、表里如一,对上对下讲真话、实话、心里话,不搞弄虚作假、口是心非;坚持原则、恪守规矩,严格按党纪国法办事,不做不正当社会关系的编织者;严肃纲纪、嫉恶如仇,敢于对一切不正之风亮剑,不逃避责任、明哲保身;艰苦奋斗、清正廉洁,正确履行权力,自觉抵制各种诱惑。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3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追究制度一、实施责任追究坚持以下原则1.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的原则。
2.严格执行、违纪必究的原则3.立足教育、着眼防范的原则。
4.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
5.教育和惩处相结合的原则。
二、实施责任追究,要实事求是,分清集体责任、个人责任、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领导责任。
三、责任追究包括经济处罚、组织处理和党纪政纪处分。
主要方式包括:通报批评、批评教育、责令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同时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者,视情节轻给予诚勉谈话、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通报批评取消个人评先评优资格。
1.对上级关于党风廉政建设规定和要求不贯彻落实,对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状况不分析研究,没有制定工作规划,没有分解下达责任目标或没有组织实施的,予以通报批评,取消评先资格。
2.根据有关规定,应该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配套制度而不组织制定或不予督促实施的,予以口头批评,责令写出书面检查。
3.对收到上级组织批转的群众来信来访和举报的问题不认真核实、处理,造成重访和再次举报的;对收到有关单位要求解决正当问题不解决,无正当理由拖延不办的,予以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4.对无正当理由不按时召开廉洁自律专题组织生活会的,予以通报批评,当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5.对不严格按规定选拔任用干部,用人上存在不正之风的,予以书面检查、诫勉谈话,当年取消评先评优资格。
6.对党风廉政建设方面存在的问题不研究防范措施,不按要求监督、检查和考核的,不注重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的,予以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五、对下列情况之一的,视其情节轻给予批评、教育、书面检查、通报批评、诫勉谈话,同时,取消评先资格。
1.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按上级的部署和本单位的规划具体布置安排,不贯彻落实的,予以书面检查、通报批评。
2.对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不组织检查考核,对各项目标和规章制度不督促落实的,予以批评教育,书面检查。
3.对不组织召开组织生活会的,不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不执行廉洁从政规定,不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或纠正存在问题的,予以批评教育、通报批评。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
《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全县党风廉政建设,明确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应负的责任,保证党中央、国务院以及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和部署的贯彻落实,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中发…2010‟19号)和省委、省政府《江西省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的实施办法》(赣发…2013‟6号)及市委、市政府《宜春市贯彻落实《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宜发…2013‟11号)的实施细则》,并结合我县实际,特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全县各级党的组织、人大组织、行政机关、政协组织、审判机关、检察机关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
人民团体、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领导干部参照执行本细则。
第三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扎实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第四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依靠群众的支持和参与。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目标管理,与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生态文明建设和业务工作紧密结合,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一起考核,深入推进反腐倡廉建设,促进全县经济繁荣发展,社会和谐稳定,干部作风转变。
第五条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要坚持集体领导与个人分工负责相结合,谁主管、谁负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
第二章责任范围和内容第六条领导班子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一)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以及上级党委(党组)、政府和纪检监察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每年召开专题研究党风廉政建设的党(工)委(组)、总支、支部会议,分析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情况,研究解决反腐倡廉建设中的重大问题,制定工作计划、目标和落实措施,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并做好组织实施工作。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
以我给的标题写文档,最低1503字,要求以Markdown 文本格式输出,不要带图片,标题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 一、背景党的十九大提出了全面从严治党的重要要求,党风廉政建设事关党的事业事关人民利益,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对于推进党的事业健康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为此,制定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明确各级党组织和党员干部的责任和义务,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具有重要意义。
## 二、总体要求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方案的总体要求如下:1. 坚持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目标,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
2.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领导,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
3.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制度建设,健全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机制。
4. 推进党风廉政建设的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5.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执纪,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监督。
## 三、责任划分根据党风廉政建设的总体要求,将责任分解如下:1. 中央党组织-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理论研究和实践探索,提出相关政策和措施。
- 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制,加强对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指导和监督。
- 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 强化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执纪,对违纪违法行为严肃处理。
2. 地方党组织- 落实中央党组织的要求和部署,制定地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方案。
- 建立健全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机构,明确工作任务和责任分工。
- 加强党员干部廉洁从政教育培训,提高党员干部廉洁自律意识。
- 加强党风廉政建设的监督执纪,建立健全违纪违法行为查处机制。
3. 党员干部- 自觉践行\。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度
********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制度为了明确中心党政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责任,保证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部署和各项任务落到实处,根据中央、国务院《关于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规定》,结合本中心实际,现对我中心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工规定如下:一、实施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基本原则(一)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坚持“两手抓,两手都要硬”和从严治党,从严治政方针,切实履行职责;(二)要坚持党支部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科室各负其责,依靠群众支持和参与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
坚持谁主管谁负责,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三)要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立足教育着眼于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
要把党风廉政建设作为党的建设和政权建设的重要内容,纳入党政班子,中心科级领导干部的工作目标管理中,渗透到中心新闻宣传、事业建设、行业管理及改革与发展的全过程,与其各项业务工作一起部署,一起落实,一起检查、考核。
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内容及分工(一)主任在贯彻党风廉政建设中负总责,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及时传达贯彻上级党政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按照有关方针、政策、部署、要求,每年至少召开两次领导班子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专题会议,针对本中心实际,研究部署本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2、组织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任务中规章制度的落实;3、通过组织协调,排除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中的阻力和干扰,支持纪检监察部门履行职责;4、自觉坚持民主集中制,发挥集体领导作用;5、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管好班子成员及各科室负责人的党风廉政建设;6、带头廉洁自律,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廉政法规及有关制度,参加双重组织生活,管好身边工作人员和亲属。
(二)中心党支部书记协助主任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对中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承担以下领导责任:1、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县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方针、政策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中心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研究制定党风廉政建设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2、组织党员、干部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党的十七大精神,学习党风廉政建设有关方针、政策和规定,进行党性、党风、党纪和廉政勤政宣传教育;3、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党风廉政法规制度,推进从源头上防治腐败的制度改革和创新。
市总工会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
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情况汇报XX市总工会今年以来,市总工会党组坚决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各项决策部署,围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这一重大政治任务,全面履行市总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两个责任”,以强化组织领导、完善制度体系、强化监督检查三项措施为抓手,进一步强化担当意识,扎实推进工会系统“两个责任”落实,为工会工作提质增效,真正当好职工的“娘家人”提供坚实保障。
一、坚守政治担当,以责任归位促责任到位树立责任不落实就是失职的理念,以高度政治自觉,深刻认识落实“两个责任”的极端重要性,把党组主体责任和纪检监督责任层层压紧压实,种好“责任田”,坚守“主阵地”。
一是强化党组班子集体责任。
市总党组积极做好党风廉政建设的领导者、执行者、推动者“三重角色”。
年初,制定《南通市总工会2017年党风廉政建设及反腐败工作要点》及《两个责任清单》,明确工会领导、责任部门和配合单位(部门)工作任务。
定期召开党组会议及时传达学习中央、省、市纪委全会精神,研究部署党风廉政建设阶段性工作计划、目标要求和具体措施。
二是强化党组书记第一责任。
充分发挥党组书记作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第一责任人作用,定期听取市总纪检组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汇报,对重要工作亲自部署、重大问题亲自过问、重要环节亲自协调。
采取召开专题会议、座谈会、个别约谈等方式,及时听取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对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意见建议,确保机关党风廉政建设顺利推进。
三是强化班子成员领导责任。
坚持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进行责任分解,明确班子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的职责分工,层层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把任务逐项逐条落实到责任主体。
党组成员在研究部署业务工作时,将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与分管业务有机结合起来,一起研究、一起部署、一起落实,确保业务工作分管到哪里,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就跟进到哪里。
二、加强制度建设,以制度运行促廉洁履职加强制度建设,强化风险管控是确保权力正确运行,干部廉洁用权的前提。
【推荐】××公司党政领导及管理部门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细则
【推荐】××公司党政领导及管理部门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分解细则为了加强党风廉政建设,根据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党委统一领导,党政齐抓共管;纪委组织协调,部门各负其责”的原则,按照公司领导分工及管理部门的工作职责,特制定本细则。
一、公司党政领导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一)党委书记对公司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对公司党政领导班子成员、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总部机关部门长以上人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如下:1、按照上级党政组织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公司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组织制定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规划,抓好党风廉政制度建设,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的落实。
2、加强党政领导班子内部监督,按规定组织召开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认真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及时纠正党风廉政方面存在的问题。
督促领导班子成员以及公司所属各单位党政正职领导、总部机关部门长廉洁从政;并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3、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标准,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支持纪检工作,定期听取纪检部门工作汇报,提出指导性意见,为纪检部门有效开展工作提供有利条件。
5、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上级党政组织和基层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二)董事长对公司董事会成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直接领导责任。
责任如下:1、协助党委书记抓好主管工作中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
2、督促董事会成员廉洁从政,抓好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及时发现和纠正主管工作中存在的不正之风。
3、严格按照组织人事工作的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坚持德才兼备原则和干部“四化”标准,防止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4、严格遵守党的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自觉接受上级党政组织和基层干部、职工的监督,教育和管好家属、子女和身边工作人员。
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分解表
工作任务
项目分类
主要内容
负责领导
负责科室
备注
中
心
党
组
主
体
责
任
中
心
党
组
主
体
责
任
(一)中心党组对本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负主体责任,明晰职责,细化任务,签字背书。
1.年初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干部大会,安排部署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分解全年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任务;
每年要集中两次对班子成员、科室负责人进行个别廉政谈话,并落实廉政谈话制度要求。
(八)每年要作一次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报告。
报告内容作为党员干部反腐倡廉教育学习辅导资料。
(九)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及时了解掌握本单位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情况。
(十)每年要集中进行两次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履行情况检查。
3.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制度运行评估,修订完善旧制度,研究制定新制度,消除制度盲区,克服制度缺陷,形成科学的反腐倡廉制度体系;
4.强化制度约束力,提高制度执行力,严惩恶意破坏制度的人和事,将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5.对领导干部个人事项报告情况进行监督;
6.对领导干部职务消费及公开情况进行监督。
3.对分管范围内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两个责任”履行检查情况进行监督;
4.对定期听取分管范围内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汇报和定期报告个人“一岗双责”责任履行情况进行监督;
5.对自觉接受廉政教育和发挥表率作用情况进行监督。
(十七)对党员领导干部纪律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1.严肃查处违反党的纪律,特别是政治纪律的案件;
2.严肃查处贪污贿赂、买官卖官、徇私枉法、腐化堕落、失职渎职的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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范文:________ 工信局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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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期: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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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信局廉政建设责任分解制度
根据市委、市纪委相关文件精神,现将我局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分解如下:
一、领导班子的责任范围和责任内容
局领导班子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全面领导责任。
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贯彻落实上级党委、政府以及上级机关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分析研究责任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状况,结合实际,研究制订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分解下达责任目标,并组织实施。
2、根据有关规定,制定工业和信息化局党风廉政建设制度,并督促落实。
3、履行监督职责,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廉洁从政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
4、开展党性党风党纪廉政教育,组织本局党员干部学习、宣传中央、省、市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
5、组织本局的廉洁自律、查处违法违纪案件等工作,支持执法执纪机关依法履行职责,为其有效地开展工作创造条件。
6、严格按照规定选拔任用干部,反对和纠正用人上的不正之风。
7、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治本工作,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
实行任期经济责任审计,推行政务公开。
8、组织执行《廉政准则》,抓好《廉政准则》在各科室、局属单位的贯彻落实。
9、组织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并对不认真执行或违反党风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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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建设责任制规定的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及时进行责任追究。
二、局领导班子成员的责任范围
1、局长:对本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对班子其他九名成员及二名调研员、二名副调研员的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2、副局长:对分管的中小企业服务局企业指导科和融资担保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3、副局长:对分管的节能与综合利用科、原材料工业科和装备工业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4、副局长:对分管的发展规划科和消费品工业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5、纪检组长:对分管的办公室、人事科、机关党委和纪检监察室负主要领导责任。
6、副局长:对分管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信息产业科、高技术工业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7、副局长:对分管的国防科学技术工业局国防工业综合科和民爆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8、副局长:对分管的市信息化工作办公室通信管理科负主要领导责任。
9、局长:分管盐业局,对盐业局全局党风廉政建设负总的责任。
10、调研员:对分管的科教培训科,工业经济运行局负主要领导责任。
三、局领导干部的责任内容
(一)共性责任内容:
局领导干部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根据上级有关党风廉政建设工作的部署、要求和党风廉政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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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标规划,对职责范围内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进行具体布置安排,每年至少听取两次工作汇报。
2、领导要参与反腐倡廉工作的检查考核,督促党风廉政建设各项目标和各项规章制度的落实。
3、认真处理人民群众来信来访,解决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重视案件查处工作。
4、模范遵守党的法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教育管理好家庭成员和身边的工作人员,防止违法违纪和不廉洁情况的发生。
5、召开(参加)民主生活会,检查自身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及廉洁从政情况,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纠正存在的问题。
6、遵守《廉政准则》,并以《廉政准则》规范自己的行为。
7、指导、督促分管的科室、单位实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
(二)个人责任内容
局党组书记、成员在党风廉政建设中还应承担以下领导责任:
1、局党组书记、局长徐新:对本局的党风廉政建设负总责。
(1)认真学习领会国家、省、市关于党风廉政建设指示精神,及时组织研究本局的党风廉政工作,明确重点,提出决策意见,亲自动员部署,督促抓好落实。
(2)定期听取纪检监察工作汇报,经常过问党风廉政建设工作,深入调查,掌握动态,主持研究和解决党风廉政建设中的重要问题。
(3)负责对局领导班子成员提出、核准责任追究。
认真组织力量,及时查处重大违法违纪案件,维护党纪国法的严肃性。
(4)支持纪检监察部门搞好党风廉政建设的组织协调工作,为纪检监察部门创造良好的工作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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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认真落实减轻非公有制企业负担和优化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环境工作。
(6)在领导班子内部带头遵守《廉政准则》等纪律条规和廉政制度,以身作则,廉洁自律。
2、局党组其他成员:根据党组分工,对自已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负主要领导责任。
(1)按照统一部署,指导、监督、管理分管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保证完成分管范围内的目标任务。
(2)认真纠正分管科室不良现象,督促解决存在的问题,防止发生违法违纪问题。
(3)带头执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各项规定,自觉接受党内外群众的监督。
(4)对分管科室的党员干部经常进行党风廉政教育、遵纪守法教育,增强党员干部的拒腐防变能力。
四、局机关科室负责人责任范围和内容
(一)组织领导本科室全面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和局党组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规定,认真抓好党员干部思想作风建设和党性党风教育,对本科室党风廉政建设负主要领导责任。
(二)组织党员干部认真学习、执行《准则》及有关廉洁自律的制度规定,增强党员干部纪律观念和拒腐防变能力。
(三)根据上级有关规定,按照科室职责范围,结合自身特点,组织制定和实施本科室廉政建设工作计划和各项制度、措施,并按规定检查、报告实施情况。
(四)做到规范服务,严肃纪律、依法行政,避免加重企业负担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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乱收费行为。
(五)对群众反映的重大问题和上级批转的重要信访件,要及时安排查处,按期结案。
五、局纪检组、监察室在党风廉政建设中承担的责任
(一)认真履行保护、惩处、监督、教育职能,在市纪委、局党组和纪检组长领导下认真抓好党风廉政建设,搞好党风廉政建设具体工作的组织协调,按照局党组的意见,督促贯彻落实。
(二)做好局机关的党风廉政宣传教育、制度建设和科级干部廉洁自律的监督考核工作。
(三)做好综合治理、信访和举报工作,按照分级管理的原则,一级抓一级,做到转递、催办、查处及时准确。
(四)加强自身建设,严格要求自已,增强为大局服务意识,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和工作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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