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民工维权相关法律知识问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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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外出务工知识百问百答

农民工外出务工知识百问百答

农民工外出务工知识百问百答一、关于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基本知识1. 农民工是指在农村家庭户籍的居民,为了谋求就业或经济收入而外出到城市或其他地区从事非农业劳动。

2. 农民工外出务工的主要原因是农村地区就业机会相对较少,而城市或其他地区的经济发展相对较好。

3. 农民工外出务工需要符合相关政策法规,如劳动合同法、劳动法等。

4. 农民工外出务工一般需要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工资待遇、工作时间、工作条件等。

5. 农民工外出务工需要关注自身的权益保护,如工资支付、工作条件、劳动保险等。

二、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前期准备1. 在外出务工前,农民工应了解目的地城市的经济发展情况、就业机会、生活成本等信息。

2. 农民工应提前了解目的地城市的用工政策和劳动保障政策,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3. 农民工在外出务工前应做好身体检查,并携带必要的健康证明和相关证件。

4. 农民工应在外出务工前了解用人单位的信誉和经营情况,避免遇到不良用人单位。

5. 农民工在外出务工前应做好财务规划,确保有足够的经济能力应对生活和工作需求。

三、农民工外出务工的工作条件与权益保护1. 农民工在外出务工时,应了解自己的工作条件,包括工作时间、工资待遇、工作环境等。

2. 农民工应与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确保自身权益得到保障。

3. 农民工应了解劳动保险的相关政策,确保自身在工作中的安全和健康得到保障。

4. 农民工应了解用人单位的工资支付方式和周期,及时核对工资情况,确保工资得到按时支付。

5. 农民工应了解用人单位的工作制度和福利待遇,如休假制度、加班补助等。

四、农民工外出务工的生活与社会适应1. 农民工在外出务工后,应尽快适应新的生活环境和工作节奏,克服可能的孤独和困难。

2. 农民工应了解目的地城市的居住条件和生活成本,做好合理的生活规划和开支控制。

3. 农民工应积极参与社会活动,拓宽社交圈子,增加社会支持和资源。

4. 农民工应注意个人安全和防范风险,如避免夜间单独外出、保护个人财物等。

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

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人社局《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普法知识竞赛试题及答案1. 项目部建立农民工用工台账,至少保管_年期限1 年2 年3 年 ( 正确答案 )4 年2. 若分包单位未按月考核农民工工作量、编制工资支付表并经农民工本人签字确认,由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相关行业工程建设主管部门按照职责责令限期改正;逾期不改正的,将对该单位进行_的罚款。

5 万元以上 15 万元以下5 万元以上 10 万元以下 ( 正确答案 )2 万元以上 5 万元以下1 万元以上 3 万元以下3. 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_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施工总承包单位所有。

10 日15 日20 日30 日 ( 正确答案 )4.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施行日期是2019 年 12 月 30 日2020 年 1 月 31 日2020 年 3 月 1 日2020 年 5 月 1 日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 2019 年 12 月 4 日国务院第 73 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 2020 年 5 月 1 日起施行。

5. 以下哪位人员需在项目施工过程中专门负责编制工资支付表、台账、职工名册等工作?物资人员施工员经济人员劳资专管员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各分包单位:项目开工前应对专人(劳资专管员)进行业务培训,安排专人(劳资专管员)负责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和劳动合同签订,并在合同中约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并报备项目部;6. 分包单位在走付款流程时应提供哪些资料 ?工程进度结算表增值税专用发票经项目劳资专管员审核的工资支付表以上都需要 ( 正确答案 )答案解析:提供以下资料给项目经营管理部申请付款:1. 工程进度结算表; 2. 增值税专用发票; 3. 经项目劳资专管员审核的工资支付表。

7. 农民工工资保函单笔金额不得超过()合同总价的 5%500 万 ( 正确答案 )合同总价的 25%100 万8. 劳动诉求人年龄超过男女告知其到法院解决。

民工测试题及答案

民工测试题及答案

民工测试题及答案一、选择题(每题2分,共10分)1. 农民工进城务工时,以下哪项是他们最需要关注的?A. 工资待遇B. 工作安全C. 居住环境D. 子女教育2. 农民工在城市中遇到劳动纠纷时,应该首先:A. 向雇主协商B. 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C. 向法院提起诉讼D. 向媒体曝光3. 农民工在城市中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A. 选举权和被选举权B. 受教育权C. 劳动权D. 所有上述权利4. 农民工在城市中可以享受哪些公共服务?A. 免费医疗B. 免费教育C. 免费住房D. 免费法律援助5. 农民工在城市中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A. 通过法律途径B. 通过媒体曝光C. 通过暴力抗议D. 通过向政府请愿二、判断题(每题1分,共5分)6. 农民工在城市中享有与城市居民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7. 农民工在城市中遇到问题时,只能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8. 农民工在城市中可以享受免费的公共服务。

()9. 农民工在城市中没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10. 农民工在城市中可以通过媒体曝光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三、简答题(每题5分,共10分)11. 农民工在城市中遇到劳动纠纷时,应如何正确处理?答:农民工在城市中遇到劳动纠纷时,首先应与雇主进行协商,如果协商无果,可以向劳动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或者向法院提起诉讼,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12. 农民工在城市中如何保障自己的居住安全?答:农民工在城市中保障居住安全,应选择合法的住房,遵守房屋租赁合同,注意居住环境的卫生和安全,同时了解并遵守当地的法律法规。

四、论述题(15分)13. 论述农民工在城市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及其解决措施。

答:农民工在城市中面临的主要问题包括劳动权益保护不足、居住条件差、子女教育问题、医疗保障不足等。

解决措施包括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和执行,提高农民工的法律意识,完善社会保障体系,提供更多的公共服务,改善居住条件,保障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权利,以及提供便捷的医疗服务等。

农民工劳动用工法律知识问答-V1

农民工劳动用工法律知识问答-V1

农民工劳动用工法律知识问答-V1农民工作为我国建设事业的重要力量,保障其劳动权益的问题备受关注。

下面对“农民工劳动用工法律知识”进行问答整理,希望能为广大农民工解决疑问。

一、劳动合同1.农民工需要签劳动合同吗?答:需要。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规定,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建立劳动关系,必须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农民工作为劳动者之一,也应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以保护自己的权益。

2.劳动合同应该包括哪些内容?答:劳动合同应该包括用人单位和劳动者的基本信息、工作职责、工作时间、工资待遇、社会保险、劳动条件等方面的内容。

劳动合同应当按规定留存备案。

同时,应当保证劳动合同的真实性、合法性。

二、工资待遇1.农民工应该按照什么标准支付工资?答:用人单位应按照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严禁低于最低工资标准。

此外,劳动者的工资应按月支付,并应当与用人单位签订书面劳动合同。

2.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农民工该怎么办?答:农民工可向当地劳动保障监察部门、工会或劳动仲裁部门投诉或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还可以通过法律诉讼等方式维权。

三、社会保险1.农民工是否享有社会保险?答:农民工与其他劳动者一样,也具有社会保险权利。

用人单位应该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并在规定的时间内办理相关手续,确保农民工的基本养老、医疗、工伤、失业、生育保险等方面的权益得到保障。

2.用人单位未为农民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农民工应该怎么做?答:农民工可以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要求用人单位依法缴纳社会保险费用,同时还可以向劳动关系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维护自己的权益。

以上是关于“农民工劳动用工法律知识”的相关问答整理。

作为一名农民工,一定要了解自己的权益,并且要有勇气去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同时,用人单位也应该自觉遵守劳动法律法规,为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驾护航。

农民工考试题库及答案

农民工考试题库及答案

农民工考试题库及答案一、单项选择题1. 农民工进城务工时,以下哪个证件是必须携带的?A. 身份证B. 驾驶证C. 户口本D. 护照答案:A2.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期间,以下哪项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A. 工资B. 休息C. 社会保险D. 所有选项答案:D3.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遇到劳动争议,应首先向哪个部门寻求帮助?A. 劳动保障部门B. 民政部门C. 公安部门D. 教育部门答案:A二、多项选择题1.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以下哪些权益是受法律保护的?A. 工资B. 休息C. 社会保险D. 职业培训答案:A、B、C、D2.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以下哪些行为是不被允许的?A. 无故旷工B. 酒后上岗C. 私自转包工程D. 拒绝接受安全培训答案:A、B、C、D三、判断题1.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可以不签订劳动合同。

答案:错误2.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按时足额支付工资。

答案:正确3.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如果遇到工伤,用人单位可以不予赔偿。

答案:错误四、简答题1.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如何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答: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应首先了解相关法律法规,签订劳动合同,保留工作记录和工资支付凭证。

遇到权益受损时,应及时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寻求法律援助。

2. 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应如何预防职业病?答: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时,应了解职业病的危害和预防措施,正确使用个人防护装备,定期进行职业健康检查,并在发现身体不适时及时就医。

五、案例分析题某农民工在城市工作期间,因用人单位未按时支付工资而发生争议。

请问农民工应如何维护自己的权益?答:农民工应首先与用人单位协商解决,协商不成时,可向劳动保障部门投诉或申请劳动仲裁。

同时,农民工应保留好劳动合同、工资支付凭证等相关证据,以便在维权过程中作为依据。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试卷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试卷

学习《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所属区域:单位(或企业)名称:姓名:学习成绩:一、单选题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已经2019年12月4日国务院第73次常务会议通过,自()起施行。

□A.2019年12月5日□B.2020年1月1日□C.2020年3月1日□D.2020年5月1日2.()负责及时受理、侦办涉嫌拒不支付劳动报酬刑事案件。

依法处置因农民工工资拖欠引发的社会治安案件。

□A.公安机关□B.工会□C.劳动监察部门3.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和其他有关部门应当公开举报投诉电话、网站等渠道,依法接受对拖欠农民工工资行为的举报、投诉。

对于举报、投诉的处理实行(),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依法及时受理;不属于本部门受理的,应当及时转送相关部门,相关部门应当依法及时处理,并将处理结果告知举报、投诉人。

□A.首问负责制□B.部门负责制□C.行业负责制4.建设单位与施工总承包单位依法订立书面工程施工合同,应当按照保障农民工工资按时足额支付的要求约定人工费用。

人工费用拨付周期不得超过()。

□A.1个月□B.2个月□C.7天5.《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

□A.农村居民□B.城市居民□C.城乡居民6.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开设农民工工资(),专项用于支付该工程建设项目农民工工资。

□A.专用账户□B.个人账户□C.企业账户7.工程完工且未拖欠农民工工资的,施工总承包单位公示()日后,可以申请注销农民工工资专用账户,账户内余额归单位所有。

□A.7 □B.15 □C.308.施工总承包单位应当在工程项目部配备(),对分包单位劳动用工实施监督管理,掌握施工现场用工、考勤、工资支付等情况,审核分包单位编制的农民工工资支付表,分包单位应当予以配合。

□A.劳动监察员□B.劳资专管员□C.农民工管理员9.因建设单位未按照合同约定及时拨付工程款导致农民工工资拖欠的,建设单位应当以()为限先行垫付被拖欠的农民工工资。

法律知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规

法律知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规

法律知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规农民工是指在城市从事建筑施工、道路养护、绿化环卫、水利设施建设、矿山开采等劳动的农村劳动者。

由于农民工在城市工作,与城市居民相比,他们的社会保障、工资支付等方面存在一定的差异和不足,因此,国家出台了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法规,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一、农民工工资支付的基本法律规定1. 《劳动法》《劳动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国家实行劳动合同制度,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这一规定意味着农民工与用人单位之间应当签订劳动合同,合同中应当包括工资支付的相关条款,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支付工资。

2. 《劳动合同法》《劳动合同法》第十一条规定:“劳动合同的内容应当包括劳动报酬、工作时间、休息休假、劳动保护、劳动条件、职业培训、劳动纪律、保险和福利等事项。

”这一规定对劳动合同内容作出详细规定,其中包括了劳动报酬,即工资支付的相关内容。

3. 《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城乡居民社会养老保险条例》第十三条规定:“缴费人应当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养老保险费。

”由此可见,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地支付农民工的基本养老保险费,这也涉及到了工资支付的问题。

以上三部法律文件为农民工工资支付提供了基本的法律依据和规范。

而在具体的操作中,还需要结合《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和其他相关法规进行操作。

二、农民工工资支付的保障措施《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是国家为了保障农民工合法权益制定的一部专门法律文件。

该条例共有三十一条,对农民工工资支付的相关问题进行了详细规定。

1.劳动合同签订《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第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与农民工订立劳动合同,应当写明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期限以及支付方式等内容。

”这一规定强调了劳动合同签订的重要性,并要求在劳动合同中明确工资支付的相关内容,包括支付标准、支付期限和支付方式。

2.工资支付期限《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条例》第七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约定的时间和工资支付周期及时足额支付农民工的工资。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一、基础知识1.《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从何时生效实施?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六十四条规定,本条例自2020年5月1日起施行。

即自2020年5月1日起生效施行。

2.《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的立法依据和立法宗旨?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是我国第一部为保障农民工群体权益制定的专门行政法规,立法依据是《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规定,立法宗旨是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3.农民工的定义?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4.农民工的权利有哪些?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第十条规定,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被拖欠工资的农民工有权依法投诉,或者申请劳动争议调解仲裁和提起诉讼。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的行为,有权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行政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举报。

5.农民工的义务有哪些?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三条规定,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6.农民工工资的定义?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二条规定,本条例所称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7.农民工工资能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吗?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一条规定,农民工工资应当以货币形式,通过银行转账或者现金支付给农民工本人,不得以实物或者有价证券等其他形式替代。

8.用人单位应当如何支付农民工工资?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二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按照与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的工资支付周期和具体支付日期足额支付工资。

9.农民工工资支付周期如何约定?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第十三条规定,实行月、周、日、小时工资制的,按照月、周、日、小时为周期支付工资;实行计件工资制的,工资支付周期由双方依法约定。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

农村常用法律知识问答在农村生活中,了解一些常用的法律知识是非常重要的。

它可以帮助我们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不必要的麻烦和纠纷。

下面,就为大家解答一些农村常见的法律问题。

一、土地承包相关问题问:土地承包经营权可以继承吗?答:家庭承包方式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能继承。

因为家庭承包是以户为单位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承包期内家庭的某个或部分成员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不发生继承问题。

家庭成员全部死亡的,土地承包经营权消灭,由发包方收回承包地。

但是,通过招标、拍卖、公开协商等方式取得的土地承包经营权在承包期内可以依法继承。

问:土地流转需要注意哪些问题?答:首先,土地流转应当遵循平等协商、自愿、有偿的原则,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强迫或者阻碍承包方进行土地流转。

其次,流转的期限不得超过承包期的剩余期限。

再次,受让方须有农业经营能力。

最后,应当签订书面的流转合同,并向发包方备案。

二、婚姻家庭相关问题问:农村彩礼在什么情况下需要返还?答:当事人请求返还按照习俗给付的彩礼的,如果查明属于以下情形,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一)双方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二)双方办理结婚登记手续但确未共同生活;(三)婚前给付彩礼并导致给付人生活困难。

适用前款第二项、第三项的规定,应当以双方离婚为条件。

问:农村夫妻离婚时,财产如何分割?答:夫妻共同财产一般由双方协商分割;协商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

农村常见的夫妻共同财产包括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生产、经营、投资的收益,知识产权的收益,继承或者受赠的财产(但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除外)等。

三、民间借贷相关问题问:借条怎么写才有法律效力?答:借条应当具备以下内容:出借人和借款人的姓名、身份证号码、住址等身份信息;借款金额(要大写和小写);借款用途;借款利率(如果有约定);借款期限;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

借条应由借款人亲笔签名并注明日期。

农民工维权手册

农民工维权手册

农民工维权手册目录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2.用人单位不得克扣劳动者工资3.用人单位不得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4.在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5.在非全日制劳动者提供正常劳动的情况下,用人单位支付的小时工资不得低于当地小时最低工资标准6.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依法支付加班加点工资7.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8.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9.订立劳动合同时,用人单位不得向劳动者收取定金、保证金或扣留居民身份证10.劳动者不必履行无效的劳动合同11.用人单位不得随意变更劳动合同12.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劳动法》的规定13.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金14.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15.在法律规定的特殊情形下,即使劳动合同期满,用人单位也不得终止劳动合同16.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17.劳动者在工作过程中因工作原因受到事故伤害或者患职业病,应认定为工伤18.劳动者发生工伤后,应及时申请工伤认定19. 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20.职工因工负伤、患职业病进行治疗,依法可以享受工伤医疗待遇21.工伤职工在停工留薪期内的,用人单位不得减少其原工资福利待遇22. 经劳动能力鉴定委员会确认需要生活护理的工伤职工,可以依法享受生活护理费23.农民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可以选择长期待遇的支付方式24.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用人单位不得主动提出与其解除或终止劳动关系25.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时,用人单位应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26. 职工因工死亡,其直系亲属可以享受供养亲属抚恤金等待遇27.用人单位未参加工伤保险的,工伤职工的工伤待遇由用人单位支付28.非法用工单位的劳动者也有权享受工伤待遇29.用人单位应依法实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30.用人单位安排劳动者加班加点应符合国家有关规定31.农民工依法享有休假权利32.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医疗保险33.农民工有权参加基本养老保险34.农民工有权参加失业保险35.用人单位应依法为农民工参加生育保险二、如何维护您的权利1.劳动者在权益受到用人单位或非法职业中介机构等侵害时,可以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2.劳动者向劳动保障监察机构投诉违法行为的,劳动保障监察机构应提供便利条件3.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后,可通过多种程序解决4.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劳动争议,符合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受案范围的,可以提出仲裁申请5.劳动者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仲裁应符合法律规定6.劳动者对劳动保障行政部门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不服的,可以申请行政复议7.劳动者申请劳动和社会保障行政复议应符合法律规定三、履行您的义务1.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不能就业2.劳动者从事国家规定的技术工种,必须持证上岗3.劳动者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完成劳动任务4.劳动者在劳动合同期内不能不辞而别四、给您提个醒1.不要到非法职业介绍机构求职2.劳动者在平时的工作中应注意保留有关证据3.劳动者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权益一定要注意不能超过法律规定的时限4.与用人单位存在事实劳动关系的劳动者也依法享有劳动保障权利5.劳动者应该坚决要求用人单位签订劳动合同6.用人单位不能以招用“临时工”为借口,侵害劳动者的权益7.非法用工主体招用的职工也享有劳动保障权益五、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劳动保障厅局劳动保障监察举报电话六、生活小常识七、记事页一、了解您的基本权利1.用人单位应该按时足额支付工资《劳动法》中的“工资”是指用人单位依据国家有关规定或劳动合同的约定,以货币形式直接支付给本单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一般包括计时工资、计件工资、奖金、津贴和补贴、延长工作时间的工资报酬以及特殊情况下支付的工资等。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随着我国经济的不断增长,农民工这一群体作为建设者和拥有者,受到了越来越多的关注。

在不断劳动的过程中,农民工的权益也需要得到法律保护。

本文将探讨农民工劳动权益的法律保护问题。

一、农民工劳动权益的定义及保障要求农民工是指在城市非农业部门工作,以从事雇佣性劳动为主要收入来源的常住人口,他们通常缺乏教育、技能和其他资源。

在劳动权益方面,农民工受到了许多的限制和挑战。

常见的问题包括:工资低、劳动强度大、工作环境差、劳动保障不足等。

为了保证农民工的劳动权益,保障他们的劳动条件,我们需要将其劳动权益抽象为以下要求:1. 工资保障:农民工从事非正规化,短期的就业形式多。

为保障其权益需要明确且及时的工资支付,且工资应当不低于国家规定的最低工资标准。

2. 劳动安全和健康保障:农民工需要更多的安全保障,规范安全工作,建立完善的健康保险制度。

3. 社会保险:农民工需要享受社会保障,为其生活提供更强保障。

4. 环境保护:对于工人提供健康和安全的工作环境。

二、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体系通过分析现实的情况,我们需要建立一个完善的权益保障体系,来践行法律所规定的农民工权益保障。

农民工劳动权益的保障体系包括:1. 法律保障:在国家的法律条款中,农民工享有与城市工人相同的基本劳动权益,政府应当严格执行国家法律,加强监管,保障农民工的权益。

2. 政策保障:政府应加强对农民工的社会保障,包括医疗保险、失业保险和基本养老保险等。

此外,政府也可以采取一些激励政策来鼓励企业对农民工提供更好的工作环境和劳动条件。

3. 求助途径:在保障体系中,我们需要设立求助途径,帮助受害者及时解决劳动争议和困难。

在这个方面,受害者可以向工作单位,以及劳动部门或者人力资源服务机构提出申请,申请得到有效保障。

三、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存在的问题尽管政府和社会各界已经对农民工的权益保障做出了一些努力,但是,在实践中,仍然存在一些问题。

1. 平衡就业机会:由于许多农民工赴城市工作,导致城市就业不公平竞争,城市的劳动关系更多的被政府主导,城市劳动市场的竞争性更低。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100个知识问答手册(可修改)

《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100个知识问答手册(可修改)

内部资料注意保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知识问答手册XX县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领导小组2020年5月目录第一章总则 (3)第二章工资支付形式与周期 (5)第三章工资清偿 (6)第四章工程建设领域特别规定 (7)第五章监督检查 (12)第六章法律责任 (15)第七章附则 (18)《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100个知识问答第一章总则1.问:《条例》自何时起施行?答:2020年5月1日。

2.问:《条例》制定的目的是什么?答:为了规范农民工工资支付行为,保障农民工按时足额获得工资。

3.问:《条例》是根据什么法律制定的?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及有关法律制定。

4.问:什么是农民工?答:农民工是指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的农村居民。

5.问:农民工工资指什么?答:农民工工资是指农民工为用人单位提供劳动后应当获得的劳动报酬。

6.问:农民工有何权利?答:农民工有按时足额获得工资的权利。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拖欠农民工工资。

7.问:农民工应当履行什么义务?答:农民工应当遵守劳动纪律和职业道德,执行劳动安全卫生规程,完成劳动任务。

8.问: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和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中分别承担什么职责?答: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对本行政区域内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负责,建立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协调机制,加强监管能力建设,健全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目标责任制,并纳入对本级人民政府有关部门和下级人民政府进行考核和监督的内容。

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应当加强对拖欠农民工工资矛盾的排查和调处工作,防范和化解矛盾,及时调解纠纷。

9.问: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应当坚持什么原则?答: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应当坚持市场主体负责、政府依法监管、社会协同监督,按照源头治理、预防为主、防治结合、标本兼治的要求,依法根治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10.问:用人单位应当如何进行用工管理?答:用人单位实行农民工劳动用工实名制管理,与招用的农民工书面约定或者通过依法制定的规章制度规定工资支付标准、支付时间、支付方式等内容。

农民工工伤保险问答

农民工工伤保险问答
七、 农民 工享 受工 伤保 险的 条件 和 待遇是什么?
1. 用人单位支付的待遇 用人 单位 支付 农民 工工 伤停 工留 薪 期内 的工 资福 利待 遇, 并在 其住 院治 疗 期间 发给 伙食 补助 费; 生活 不能 自理 的 农民 工在 停工 留薪 期需 要护 理的 ,由 用 人单位负责。 2. 工伤保险基金支付的待遇 根据《工伤 保险条例》第3 3条 规 定, 职工 因工 致残 被鉴 定为 一级 至四 级 伤残的,保留 劳动关系,退出工作 岗 位, 享受 以下 待遇 :( 一) 从工 伤保 险 基金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 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个月的本人工资, 二级伤残为22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 为20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个月 的本 人工 资; (二 )从 工伤 保险 基金 按 月支 付伤 残津 贴, 标准 为: 一级 伤残 为 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 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 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伤残津贴实际金 额低 于当 地最 低工 资标 准的 ,由 工伤 保 险基金补足差额。 《工 伤保 险条 例》第 38条规 定: 伤 残津 贴、 供养 亲属 抚恤 金、 生活 护理 费 由统 筹地 区劳 动保 障行 政部 门根 据职 工 平均 工资 和生 活费 用变 化等 情况 适时 调 整。 调整 办法 由省 、自 治区 、直 辖市 人 民政府规定。■
六、 非法 用工 单位 拒不 支付 一次 性 赔偿怎么办?
《非 法用 工单 位伤 亡人 员一 次性 赔 偿办 法》 中规 定, 单位 拒不 支付 一次 性 赔偿 的, 伤残 职工 或死 亡职 工的 直系 亲 属、 伤残 童工 或者 死亡 童工 的直 系亲 属 可以 向劳 动保 障行 政部 门举 报。 经查 证 属实 的, 劳动 保障 行政 部门 应责 令该 单 位限 期改 正。 伤残 职工 或死 亡职 工的 直 系亲 属、 伤残 童工 或者 死亡 童工 的直 系 亲属 就赔 偿数 额与 单位 发生 争议 的, 按 照劳动争议处理的有关规定处理。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单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单

农民工维权法律知识问答宣传单一、农民工权利1.农民在城市工作的基本权利是什么?根据现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规定,农民工应当享有的基本权利包括:(1)用人单位应当按时足额支付工资,不得克扣、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2)用人单位支付的工资不得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3)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执行国家规定的工时制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安排农民工加班,并依法支付加班工资;(4)用人单位应当依法与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5)试用期应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之中;(6)用人单位不得向农民工收取押金、押金或者扣留居民身份证等证件;(7)用人单位不得随意解除劳动合同。

解除劳动合同应当符合下列条件?劳动法?依法向农民工支付经济补偿;(8)农民工依法享有休息休假权利;(9)女职工和未成年工享受特殊劳动保护;(10)农民工有权参加工伤保险、基本医疗保险、基本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和生育保险。

2.国家在改善农民进城就业环境方面有哪些政策?(1)在就业管理方面,取消了农民进城就业的专业工种限制和不合理收费,取消了农民工Z项登记,实行了一张暂住证的管理;农民工外出工作时,不再需要办理《农民工就业登记证》和《农民工就业证》;所有行业和工种,特别是特殊行业和工种要求的技术资格、健康和其他条件,都应当平等对待农民和城镇居民;地方教育部门和学校对进城就业的农民子女,应当接受义务教育,在入学条件上与当地学生同等对待,不得违反国家规定乱收费。

(2)在职业介绍服务方面,城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要向农民工开放,免费提供政策咨询、就业信息、就业指导和职业介绍服务。

(3)在就业培训方面,进城务工农民可以享受政府提供的一次性职业培训补贴。

职业培训补贴的标准和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3.用人单位招用人员时哪些行为是国家明令禁止的?根据劳动力市场监管?(劳动和社会保障部第10号令)禁止雇主在招聘人员时从事以下行为:(1)提供虚假招聘信息;(2)招用无合法证件的人员;(3)向求职者收取招聘费用;(4)向受聘人员收取押金或抵押;(5)扣留被聘用人员的身份证等证件;(6)以招用人员为名牟取不正当利益或进行其他违法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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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维权相关法律知识问答
1、什么是劳动合同?
答:劳动合同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确立劳动关系,明确双方权利和义务的协议,是劳动者与用人单位依据《劳动法》建立劳动关系的书面法律凭证。

劳动合同也是稳定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强化劳动管理、劳动者保障自身权益、双方处理争议的重要依据。

2、劳动合同必须具备哪些条款?
答:劳动合同应当包括以下必备条款:(1)劳动合同期限;(2)工作内容;
(3)劳动保护和劳动条件;(4) 劳动报酬;(5)劳动纪律;(6)劳动合同终止的条件;
(7)违反劳动合同的责任。

3、什么是劳动者标准工作时间?
答:根据国家有关规定:我国目前实行职工每天工作8 小时、每周工作
40 小时的标准工时制度。

同时规定用人单位延长工作时间,一般每天不得超
过 1 小时;
4、延长工作时间怎样计算工资?
(1)安排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150%的工资报酬;
(2)休息日安排劳动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补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200%的工资报酬;(3)法定休假日安排劳动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资的300%的工资报酬。

实行计件工资制的企业也应该按规定支付加班费。

5、什么是社会保险?进城务工农民应该参加哪几种保险?
答:社会保险是国家通过立法的形式,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使劳动者在年老、患病、工伤、失业、生育等情况下能够获得国家和社会补偿与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障制度,主要包括五大险种:养老保险、失业保险、医疗保险、工伤保险和女工生育保险。

目前,国家允许和要求进城的务工农民参加以上社会保险。

进城务工者的用人单位应该按规定由单位或单位和个人共同缴纳社会保险费,参加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

6、发生什么劳动争议,可以申请劳动仲裁?
答: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发生下列劳动争议,可以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提出仲裁申请:(1)因企业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发生的争议;(2)因执行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的规定发生的争议;(3)因履行、解除、终止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4)因认定无效劳动合同、特定条件下订立劳动合同发生的争议;(5)因职工流动发生的争议;(6)因用人单位裁减人员发生的争议;(7)因经济补偿和赔偿发生的争议;(8)因
履行集体合同发生的争议;(9)因用人单位录用职工非法收费发生的争议;(10)法律、法规规定应当受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7、处理劳动争议的机构都有哪些?
答: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和人民法院。

8、工伤认定的标准是什么?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认定为工伤;(1)参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工伤原因受到事故伤害的;(2)工作时间前发生在工作场所内从事与工作有关的预备性或者收尾性工作受到事故伤害的;(3)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场所内,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4)患职业病的;(5)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6)在上下班途中,受到机动车事故伤害的;(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应当认定工伤的其他的情形。

9、发生工伤后如何申请认定?
答:职工发生事故伤害或者按照职业病防治法规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所在单位应当自事故发生之日或者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 日内,向统筹地区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遇有特殊情况,所在单位不申请的,可在一年内自行向劳动保障行政部门提出工伤认定申请。

10、工伤认定申请应该提供哪些材料?
答:(1)工伤认定申请表(包括事故发生的时间、地点、原因以及职工伤害程度等基本情况);(2)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的证明材料;(3)医疗诊断证明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

11、发生工伤以后丧失劳动能力怎么办?
答: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而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12、发生工伤导致残疾应获得什么补偿?
答:《工伤保险条例》规定: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保留劳动关系,退出工作岗位,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一级伤残为24 个月的本人工资,二级伤残为22 个月的本人工资,三级伤残为20 个月的本人工资,四级伤残为18 个月的本人工资。

(2)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月支付伤残津贴,标准为:一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90%,二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5%,三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80%,四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5%。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3)工伤职工达到退休年龄并办理退休手续后,停发伤残津贴,享受基本养老保险待遇。

基本养老保险待遇低于伤残津贴的,由工伤保险基金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一级至四级伤残的,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以伤残津
贴为基数,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五级、六级伤残的,
享受以下待遇:(1)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 :五级伤残为16 个月的本人工资,六级伤残为14 个月的本人工资。

(2)保留与用人单位的劳动关系,由用人单位安排适当工作。

难以安排工作的,由用人单位按月发给伤残津贴,标准为:五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70%,六级伤残为本人工资的60%,并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为其缴纳应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

伤残津贴实际金额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由用人单位补足差额。

职工因工致残被鉴定为七级至十级伤残的,享受以下待遇: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按伤残等级支付一次性伤残补助金,标准为:七级伤残为12 个月的本人工资,八级伤残为10 个月的本人工资,九级伤残为8 个月的本人工资,十级伤残为6个月的本人工资。

劳动合同期满终止,或者职工本人提出解除劳动合同的,由用人单位支付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和伤残就业补助金。

具体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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