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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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制度
为了加强粉尘的防治与管理,做好作业场所的粉尘检测工作,采取有效措施控制粉尘,保护好职工的身体健康,根据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的规定,特制订本制度。

1、通风科必须按规定配备足够的测尘人员和测尘仪器,进行矿井粉尘总尘浓度测定、呼吸性粉尘的采样工作。

2、通风科应根据测定的矿井粉尘浓度实际状况,及时提出改进意见或建议,严格控制矿井粉尘浓度在2023年版《煤矿安全规程》规定的安全浓度范围以内。

3、对矿井生产性粉尘进行检测时应遵守下列规定:
(1)总粉尘:作业场所的粉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2)呼吸性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每月测定1次。

(3)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含量,每6个月测定1次,在变更工作面时也必须测定1次;各接尘作业场所每次测定的有效样品数不得少于3个。

(4)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4、粉尘中游离二氧化硅、粉尘分散度每半年必须经具备资质单位进行测定,并将测定结果进行公示。

5、测尘员应严格按规定进行检测,并将测定记录填入台帐,月
底前向通防副总、总工程师及时上报测尘报表,否则,每少报或迟报一次对测尘员罚款200元。

粉尘测定

粉尘测定

各矿井:为认真落实《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的规定,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科学评价作业场所的劳动卫生条件,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煤电公司研究制定了《平禹煤电公司矿井粉尘监测规定》,现予印发,望认真贯彻执行。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1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每半月测定1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2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1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754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编辑:XXXXXX查核:XXXXXX时间:XXXXXX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标准版本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1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每半月测定1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₂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₂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1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是指对矿井中的粉尘含量进行监测的规定。

这些规定通常由国家或地方政府制定,旨在保护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通常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方法和技术:规定了矿井粉尘监测的方法和技术,包括采样设备、采样点的选择、样品处理和分析等。

2. 监测频率:规定了矿井粉尘监测的频率,即多长时间进行一次监测,以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及时性。

3. 粉尘限值:规定了矿井中粉尘的限值,即允许的粉尘含量的最高值。

这个限值通常根据不同矿物的粉尘对人体健康的影响来确定。

4. 监测记录和报告:规定了监测结果的记录和报告要求,包括监测数据的保存时间、报告的格式和内容等。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矿工能够在安全的工作环境中工作,减少矿井事故和职业病的发生率。

同时,这些规定也有助于监测矿井的环境质量,提供数据支持给相关部门进行环境治理和决策制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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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本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本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工人的健康安全,防止粉尘对工人造成的危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煤矿、金属矿、非金属矿等不同类型的矿井,在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粉尘排放的监测与管理。

第三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当按照“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原则,制定合理的监测方案和监测方法,并采取相应的措施减少粉尘污染。

第四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粉尘监测系统,并配备专业的测试与检测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五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的粉尘防护设备,并对工人进行相关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工人对粉尘控制的意识和能力。

第六条矿井应当配备专职的监测人员,定期对生产环境中的粉尘进行监测,并将监测数据向管理部门报告。

第二章监测要求第七条矿井对生产环境中的粉尘浓度应进行实时监测,确保粉尘浓度不超过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限值。

第八条矿井应当对生产环境中的粉尘进行定期监测,以评估工作场所的粉尘污染状况,并及时采取相关措施进行治理。

第九条矿井应当定期对粉尘监测设备进行校准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稳定性。

第十条矿井应当建立粉尘监测数据的记录和保存制度,对监测结果进行归档和备份。

第三章监测措施第十一条矿井应当加强生产环境的通风设备,保持工作场所的通风畅通,避免粉尘积聚。

第十二条矿井应当规范爆破工作,采取科学合理的爆破方法,最大限度减少粉尘产生。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配备合适的粉尘防护设备,包括防尘面罩、防尘服等,为工人提供全面的防护。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加强对工人的健康教育,提高工人的安全意识,及时发现和报告与粉尘有关的健康问题。

第四章监测报告第十五条矿井应当按照相关规定,定期向管理部门提交粉尘监测报告,报告内容包括监测时间、粉尘浓度、治理措施等。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向工人公示粉尘监测结果,增强工人对自身健康的保护意识。

第十七条矿井应当按照监管部门的要求,提供粉尘监测数据的源数据和监测设备的相关证明。

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十八条若矿井违反本规定,导致工人出现粉尘中毒等健康问题,由有关部门依法给予罚款、吊销许可证等行政处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是为了保护劳动者健康和生命安全,预防和控制矿井粉尘对劳动者的危害。

一般包括以下内容:
1. 监测对象:监测矿井工作面、巷道等工作环境中的粉尘浓度。

2. 监测频率:根据矿井粉尘产生的情况和危害程度,制定监测频率,保证监测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3. 监测方法:使用合适的粉尘监测设备和方法,如光学法、重量法、干扰法等,进行粉尘浓度的定量测量。

4. 粉尘浓度限值:根据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矿井中各个工作区域的粉尘浓度限值,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值。

5. 控制措施:根据监测结果,确定适当的粉尘控制措施,如加强通风、湿法作业、喷雾降尘等,控制矿井粉尘浓度在规定范围内。

6. 监测记录和报告:监测结果应进行记录并及时报告相关部门,以便评估和处理矿井粉尘污染问题。

需要注意的是,具体的矿井粉尘监测规定可能会因不同国家、地区和矿山的不同而有所差异,以上仅为一般性的介绍。

在实践中,还应遵循当地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矿井粉尘监测及控制工作的有效性和科学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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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1. 前言矿井粉尘是煤矿生产中常见的空气污染物之一,具有空气爆炸、中毒、喉头癌等危害。

为了防范和减轻矿井粉尘的危害,保障工人的健康,矿井粉尘监测规定应运而生。

2. 监测内容2.1 监测范围矿井的矿井巷道、工作面、回风巷、风机站等空气流动部位应进行监测,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增加监测点的数量。

2.2 监测指标常规矿井粉尘监测指标包括矿井通风流量、矿井空气中的粉尘浓度(总粉尘、游离二氧化硅、呼吸性二氧化硅、氧化亚铁)、重金属、有毒有害气体(CO、SO2等)等。

3. 取样方法3.1 采样点选择应选择矿井通风流量正常、主要运输大巷煤尘含量较高的地点进行监测。

取样点的高度应在人体吸入口附近,取样点应布置在矿井空气流动的着重点。

3.2 采样器的选择采样器应符合GB 12349-1990《通用空气采样器》标准,采样器的型号应根据监测需要进行选择。

3.3 采样时机和取样方法每个监测周期应在相同时间段进行,同一监测周期内应均匀采样,取样时间不少于4小时。

取样方法应严格按照《煤矿安全规程》GB 226-2001的要求进行。

4. 分析方法4.1 重金属分析采用火焰原子吸收光谱法(FAAS)进行重金属浓度分析。

4.2 粉尘浓度分析采用激光颗粒物分析器进行粉尘浓度分析。

4.3 有毒有害气体浓度分析采用红外检测法进行CO、SO2浓度分析。

4.4 数据处理和报告按照矿井安全生产一般要求进行数据分析和处理,得出监测报告。

5. 监测记录和报告监测记录和报告应当真实、完整,报告应有监测时间、地点、监测项目、监测结果、分析方法和结论等。

同时,监测记录和报告应具有可查性。

6. 总结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能够帮助矿井企业及有关部门及时掌握矿井粉尘的变化情况,及时采取合理、有效的控制措施,进一步保障工人的健康,维护矿井安全稳定生产。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矿井粉尘是指在矿井开采、作业过程中产生的细小颗粒状物质,由于其含有大量的氧化铁、硫酸钙、二氧化硅等成分,对矿工健康造成了巨大危害。

因此,为了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在矿井开采、作业过程中必需进行粉尘测定和化验,适时把握矿井粉尘的浓度,实行必要的措施来降低矿井粉尘对矿工健康的危害。

一、矿井粉尘测定1.采样工具和方法采样工具:采纳取样头、气流仪、刷、吸头等工具进行取样。

采样方法:(1)静电沉降法;(2)重力沉降法;(3)抽样法。

2.粉尘浓度的测定粉尘浓度测定方法有:(1)光汲取法;(2)颗粒计数法;(3)荧光分光光度法;(4)热重分析法;(5)红外汲取法等。

3.自动连续测定系统自动连续测定系统重要包括预处理装置、样品收集器、样品输送装置、检测仪器、数据处理和输出系统等。

二、矿井粉尘化验1.样品采纳和处理物料样品的采样是化验质量的关键,采样前应清除样品表面和样品四周环境中的杂质。

样品实行后,应尽快送到化验室进行处理,避开样品的失重、吸湿等情况。

2.化验方法和设备矿井粉尘化验重要采纳ICP法、火花光度法、荧光光度法、原子汲取光谱法、X射线荧光光度法等方法进行分析测定。

化验设备包括:荧光分光光度计、原子汲取光谱仪、XRF、高温燃烧器等。

3.检测指标和评价标准矿井粉尘的检测指标重要包括总粉尘、呼吸性粉尘、石棉粉尘和重金属等,评价标准以国家颁布的GB标准为主。

三、化验质量掌控矿井粉尘化验过程中应严格掌控各环节的质量,确保检测结果的精准牢靠。

实在包括以下方面:1.标准品、空白样品和中心精密样品的使用。

2.校准和试验条件的统一性。

3.订立试验操作规程和程序。

4.试验结果的正确性和精度应符合监督检测要求。

四、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矿井粉尘化验的数据处理和报告撰写是检测的最后一个环节,也是检验检测工作的关键。

数据处理的重要流程包括:样品编号和计量单位确定、数据录入、测定结果分析和处理、精密分析和数据验证等。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模版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模版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模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矿井粉尘监测工作,保障矿工的职业健康和生命安全,提高煤矿生产安全水平,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各类煤矿的粉尘监测工作。

第三条矿井粉尘监测工作应当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以及煤矿安全生产标准的规定。

第四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当依据科学、准确、可靠的原则,确保监测数据的真实性和可比性。

第五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当及时通报矿工,并记录监测数据和处理结果。

第六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当建立健全管理体系,明确责任分工,确保监测工作的顺利开展。

第七条煤矿应当加强对矿井粉尘监测工作人员的培训和管理,提高他们的技能水平和工作质量。

第二章矿井粉尘监测设备第八条矿井粉尘监测设备应当具备以下基本要求:(一)能够准确测量矿井粉尘的浓度和粒度。

(二)能够实时监测矿井粉尘的变化,并报警提示。

(三)具备数据存储和传输功能。

第九条矿井粉尘监测设备的维护保养应符合以下要求:(一)设备应定期进行检验和维修,确保设备的正常工作。

(二)设备的运行记录应当详细,包括设备的使用情况和维修记录。

(三)设备安全使用手册应当齐全,操作人员应接受专业培训。

第十条矿井粉尘监测设备的校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校准时间间隔应按照设备的要求进行。

(二)校准过程应当规范,记录详细,确保校准的准确性。

(三)校准结果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的要求。

第三章矿井粉尘监测方法第十一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当采用以下方法:(一)定点监测:选取矿井内代表性工作面、掘进工作面和运输工作面进行常态监测。

(二)动态监测:在井下行进过程中,对不同工作面进行监测,及时发现和处理粉尘超标问题。

(三)定期监测:按照规定的时间间隔对矿井进行监测,了解矿井粉尘的变化情况。

第十二条矿井粉尘监测方法应符合以下要求:(一)采样方法应科学、可靠,能够保护采样过程中样品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二)样品分析方法应准确、敏感,能够准确测量矿井粉尘的浓度和粒度。

(三)监测数据应及时上传电脑系统,保证数据的安全性和可比性。

2023年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2023年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2023年矿井粉尘监测规定____年矿井粉尘监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障矿井生产安全,促进矿业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山安全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国所有矿井的粉尘监测工作,包括井下、井上和井下工作面的粉尘监测。

第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粉尘监测体系,加强对粉尘的监测和控制。

矿井企业应当落实粉尘监测主体责任,加强对矿井作业面和环境的粉尘监测,并及时采取有效措施进行控制。

第四条矿井应当根据工作面和环境的不同特点,制定粉尘监测方案,并落实到日常生产管理中,确保监测工作的全面、准确和科学性。

第五条矿井应当采用现代化的粉尘监测仪器设备,确保监测数据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六条矿井应当加强对工作人员的培训,提高其对粉尘监测工作的认识和技能,做好相应的防护工作。

第二章粉尘监测标准第七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当参照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

矿井作业面的粉尘监测指标应当以矿业安全规程为基础,结合矿井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限值要求。

第八条矿井应当根据作业面和环境的粉尘浓度情况,建立相应的报警机制,并及时采取措施将浓度降至合理范围内。

第九条矿井应当对井下、井上和井下工作面的粉尘浓度进行定期监测,按季度对粉尘浓度进行一次评估,并将监测结果上报相关部门。

第十条矿井作业面的粉尘浓度应当控制在国家和行业规定的限值范围内,井下环境的粉尘浓度应当控制在可接受范围内。

第三章粉尘监测方法第十一条矿井应当根据不同的矿井类型和实际情况,选择合适的粉尘监测方法。

第十二条矿井粉尘监测方法应当有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相结合的方式,确保监测结果的准确性。

第十三条矿井应当建立完善的监测点和监测频次,确保对作业面和环境的粉尘进行全面监测。

第十四条矿井应当根据监测结果,采取相应的控尘措施,如加强通风设备的运行、增加湿法喷洒等。

第四章粉尘监测记录与报告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建立粉尘监测记录制度,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准确地记录。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报告监测结果,并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模版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模版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模版一、监测目的和范围本规定的目的是为了确保矿井工作环境的安全和保护工人的健康,减少粉尘对人体的危害,保障矿井生产过程的顺利进行。

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井的粉尘监测工作,包括地下矿井和露天矿井。

二、监测责任和人员要求1.矿井企业应设立专门的粉尘监测机构负责监测工作,并由该机构配备专业的技术人员。

2.粉尘监测负责人应具备相关的工作经验和专业知识,熟悉粉尘监测设备的操作和维护。

3.粉尘监测人员应接受相关的培训,了解粉尘监测的方法和标准,能够正确使用粉尘监测仪器。

三、监测设备和方法1.矿井企业应购置符合国家标准的粉尘监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和维护,确保设备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2.粉尘监测应根据矿井的实际情况选取合适的监测点和监测时间,并按照固定的频次进行监测。

3.采集样品时,应保证样品的代表性,避免取样时的污染和变质。

四、粉尘监测指标和标准1.矿井企业应根据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制定适合自身情况的粉尘监测指标和标准。

2.粉尘监测应包括总粉尘和各种有害粉尘的测定,如二氧化硅、二硫化碳等。

3.监测结果应与国家标准和行业规范进行对比,判断工作环境是否合格,并及时采取相应的措施进行处理。

五、监测结果处理和报告编制1.矿井企业应及时处理监测结果,对超标的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确保工作环境符合标准要求。

2.监测结果应当按照相关要求进行记录和保存,并编制监测报告,报送有关部门备案。

六、监测周期和频次1.矿井企业应根据自身情况确定监测周期和频次,并按照规定进行监测。

2.在特殊情况下,如发生事故或进行设备维护时,应及时进行监测,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七、监测结果的应用1.监测结果可作为改进和调整工作环境的依据,对粉尘治理和保护工人健康起到重要的指导作用。

2.监测结果还可作为矿井企业内部评定和考核的重要参考依据,评价工作环境是否达到要求。

八、监测记录和报告的保存1.监测记录和报告应按照规定保存,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

矿井粉尘测定、化验制度一、前言工作环境的安全是保障员工健康和企业可持续发展的重要保证。

在矿山生产过程中,粉尘对工人身体健康的影响非常大,因此对矿井粉尘进行测定和化验十分必要。

本文将介绍矿井粉尘测定、化验的相关制度和要求,旨在提高矿工的身体健康保护意识,确保工作环境的安全。

二、矿井粉尘测定制度1. 测定方法为了准确、可靠地测定矿井粉尘,我们采用国标《矿井大气粉尘防治技术规程》(GB/T 13823-2007)中的方法进行测定。

具体步骤如下:•取矿井采区粉尘样品,采样时需要使用质量和颗粒大小符合要求的采样器材。

•将粉尘样品送往显微镜实验室进行粉尘计数,其中需要根据颗粒大小来选择相应的称量,一般可以采用一楔形尘埃计或者电动计数器进行计数。

•计算矿井中单位体积的浓度,具体计算方法视采样所在地区的环境因素而有所不同。

2. 测定频率矿井粉尘是一个动态的过程,因此我们需要定期测定粉尘浓度来保证工人身体健康的安全。

具体测定频率如下:•日报粉尘浓度测定:对于某些高粉尘矿井,我们需要每日进行粉尘浓度测定,记录每个采区的浓度值。

•周报粉尘浓度测定:任何一座矿井每周都需要进行矿井粉尘浓度测定,以确保矿工工作环境的安全。

•月报粉尘浓度测定:每个月,我们需要对所有矿井进行矿井粉尘浓度测定和记录,并对采区浓度进行分析。

3. 测定数据记录为了跟踪矿井粉尘浓度的变化,我们需要建立一个粉尘浓度记录系统。

该系统应该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粉尘浓度数据录入:每次完成粉尘测定后,需要将测定结果输入电脑数据库中,实现数据的持续跟踪和分析。

•粉尘浓度报告:每周或者每月向上级管理部门提交矿井的粉尘浓度报告,以反映实际测定情况。

三、矿井粉尘化验制度1. 化验方法矿井粉尘包含多种物质,例如石英、重金属、无机盐等。

为了更好地了解物资的成分,我们需要根据相关国家标准要求对矿井粉尘进行化验,才能确定其成分含量。

详细的化验步骤如下:•矿井样品采集:在样品收集过程中,应该考虑到样品的量和来源,保证矿井的代表性。

矿井粉尘规定

矿井粉尘规定

矿井粉尘规定矿井粉尘是指在矿井作业过程中产生的一种细小颗粒物质,由于其微小颗粒大小和高度浮尘性质,对矿工的健康和安全构成了一定威胁。

为了保护矿工的健康和安全,世界各国都实行了矿井粉尘限制规定。

本文将介绍一些矿井粉尘规定的主要内容。

首先,关于矿井粉尘浓度的限制。

大多数国家规定矿井粉尘限制浓度为每立方米不超过2毫克,实施分级监测和限制。

根据矿井粉尘浓度不同,将矿井分成低、中、高三级。

低级矿井粉尘浓度不得超过1毫克/立方米,中级不得超过1.5毫克/立方米,高级不得超过2毫克/立方米。

矿井企业应采取相应的控尘措施来达到规定的粉尘浓度限制。

其次,关于矿井通风系统的要求。

矿井通风系统是防止粉尘扩散和积聚的重要手段。

规定要求矿井通风系统应保持正常工作状态,保证矿井空气流通,减少粉尘在矿井中的滞留时间。

通风系统设计应考虑到矿井个别区域的粉尘浓度限制。

矿井企业应定期检查和维护通风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

此外,矿井作业过程中的个人防护措施也是必不可少的。

规定要求矿工在进行作业时必须佩戴适当的呼吸防护设备,如防尘面罩、防毒面罩等。

这些设备能有效过滤和吸附粉尘颗粒,保护矿工的呼吸系统。

另外,矿工还应穿戴防尘工作服、手套和防护眼镜等,以减少粉尘对皮肤和眼睛的刺激。

最后,规定要求矿井企业应制定和实施相应的粉尘防治措施。

这些措施包括但不限于:控制矿井爆破、钻孔、运输等作业过程中的粉尘产生;加湿作业区域,减少粉尘的扬尘飞散;定期检查和清洁作业区域的粉尘,确保矿井清洁;提供员工培训,加强对粉尘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

总之,矿井粉尘规定的出台是为了保护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通过限制矿井粉尘浓度、要求通风系统的有效运行、采取个人防护措施和制定科学的粉尘防治措施,可以有效减少矿工接触粉尘颗粒的机会,降低粉尘对矿工健康的危害。

矿井企业必须严格遵守这些规定,确保矿井粉尘在规定范围内,以创造一个安全、健康的工作环境。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5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5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____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____次(每半月测定____次),地面每月测定____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____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____个月测定____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____个月测定____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____个月测定____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2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____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m 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在薄煤层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呼吸带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随之变化。

(二)测尘方法1.煤矿粉尘浓度(全尘、呼吸性粉尘)、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应按GB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范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粉尘监测工作,确保矿工员工的健康和生命安全,促进矿井安全生产,根据《矿山安全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所有矿山企业和从业人员,在矿井粉尘监测工作中必须遵守。

第三条矿井粉尘监测是指使用先进的监测设备和方法,对矿井中的粉尘进行定量监测和分析,及时发现和控制矿井粉尘浓度超标的情况。

第四条矿井粉尘监测应做到及时、准确、全面,监测结果要真实可靠,对监测结果应及时采取有效的措施保障矿工员工健康和安全。

第五条矿山企业应建立健全矿井粉尘监测管理制度,明确监测责任、监测流程、监测标准,并定期对监测人员进行培训和考核。

第二章矿井粉尘监测设备第六条矿山企业应配备适当的矿井粉尘监测设备,设备应具备以下要求:(一)能够对矿井中的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可吸入粉尘等进行监测。

(二)仪器仪表应详细记录监测时间、地点、监测内容、监测结果等信息,并能够实时显示和传输监测数据。

(三)监测设备应经过相关部门的检测和认证,并定期进行维护和校准。

(四)监测设备应备有足够的备品备件,并进行定期检测和更换。

第七条矿井粉尘监测设备应由具备相应资质的人员操作,操作人员应熟悉设备的使用方法和操作规程,并严格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保证监测结果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第八条矿山企业应定期对矿井粉尘监测设备进行维护和检修,以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三章矿井粉尘监测方法第九条矿山企业应根据矿井的特点和粉尘情况选择合适的监测方法,并编制相应的监测方案。

第十条矿井粉尘监测方法主要包括现场监测和实验室分析两种。

(一)现场监测是指在矿井现场使用监测设备对矿井中的粉尘进行实时监测和分析,监测结果可以及时获得,对矿井粉尘浓度进行及时控制。

(二)实验室分析是指将采集到的矿井粉尘样品送至实验室进行定量分析,获得准确的粉尘浓度数据。

第四章矿井粉尘监测标准第十一条矿井粉尘监测应按照国家标准和行业标准进行,监测标准应包括总粉尘、呼吸性粉尘、可吸入粉尘等指标。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本规定的目的是确保矿井粉尘监测工作的科学性、准确性和有效性,保障矿工的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本规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全部矿井粉尘监测工作。

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三条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矿井粉尘监测工作由企业设立的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负责,该机构应配备专业粉尘监测技术人员,并具有相应的试验室设施和仪器设备。

第四条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职责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的重要职责包含:1.订立并实施矿井粉尘监测规章制度;2.执行矿井粉尘监测计划,并确保监测工作的及时性和准确性;3.对监测数据进行分析和评估,及时发现预警信号并提出相应的掌控措施;4.定期组织开展粉尘监测培训,提高员工的监测技能和安全意识。

第三章粉尘监测计划和方法第五条粉尘监测计划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应依据矿井的特点和生产情况,订立粉尘监测计划,明确监测的频率、监测点位和监测项目等内容,并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备案。

第六条粉尘监测方法矿井粉尘监测应采用科学、准确的方法进行。

具体方法包含但不限于:1.气溶胶质量法:采用颗粒质量浓度进行监测;2.光学法:采用激光光散射技术进行颗粒物浓度监测;3.光谱法:采用光谱分析技术进行粉尘成分监测;4.集尘盒法:采用集尘盒收集样品进行定量分析。

第四章粉尘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第七条粉尘监测数据的记录和存档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应按规定记录和存档监测数据,确保数据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监测数据的存档期限依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

第八条粉尘监测数据的处理和分析矿井粉尘监测管理机构应对监测数据进行及时的处理和分析,包含但不限于:1.统计每个监测点位的粉尘浓度,制作粉尘浓度统计报表;2.对监测数据进行比较分析,发现异常情况和不安全信号;3.综合考虑不同监测点位的监测数据,评估整个矿井的粉尘暴露情形;4.依据分析结果,提出相应的掌控措施并报告企业安全生产管理部门。

2023年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2023年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2023年矿井粉尘监测规定为了保障矿工的健康和安全,防止事故的发生,2023年起,针对矿井粉尘进行了新的监测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加强对矿井粉尘的监管,有效预防和控制矿井粉尘对矿工健康的影响。

以下是2023年矿井粉尘监测规定的主要内容。

一、监测目标和范围1.监测目标包括矿井内的可吸入粉尘、呼吸性粉尘、石棉粉尘等,并对矿工个体暴露情况进行监测。

2.监测范围涵盖所有矿井类型和地区,包括地下矿井、露天矿井、矿井附属设施等。

二、监测内容和方法1.监测内容包括矿井粉尘浓度、粒径分布、组分分析等。

2.监测方法主要采用现场监测仪器,并结合实时数据采集系统进行监测和分析。

3.监测时要考虑矿井内的不同作业环境和岗位,在不同区域和时间段进行监测。

三、监测频率和记录1.监测频率应根据矿井的工作情况、作业强度和工作地点的不同而定,并确保全面反映矿井粉尘浓度和暴露情况。

2.监测结果应及时记录,并建立粉尘监测档案,供相关部门和矿井管理人员使用。

四、监测结果评价和阈值1.监测结果应与国家标准和规定的粉尘浓度限值进行比较,并对结果进行评价。

2.针对粉尘浓度超标的情况,应及时采取控制和防护措施,降低矿工的暴露风险。

五、监测报告和责任1.矿井管理人员应定期编制矿井粉尘监测报告,向相关部门提供监测数据和分析结果。

2.相关部门应对监测报告进行审核,并对矿井管理人员的粉尘监测工作进行指导和指导。

六、监测设备和人员1.矿井管理人员应配备必要的现场监测设备,并对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校准。

2.矿井管理人员还应配备专业的监测人员,负责监测设备的操作和监测结果的分析。

七、监测结果和整改措施1.对于粉尘浓度超标的情况,矿井管理人员应立即采取有效的控制和整改措施,确保矿工的健康和安全。

2.相关部门应对整改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并及时跟进整改进展。

八、监督和处罚1.相关部门应加强对矿井粉尘监测工作的日常监督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进行处罚和追责。

2.矿井管理人员和相关责任人员应遵守监测规定,如有违规行为,将依法受到相应的行政处罚。

粉尘检测制度

粉尘检测制度

粉尘检测制度
1、矿井必须配置专职测尘人员,进行粉尘测定分析工作,测点布置符合«粉尘防治规范»要求,测定次数要求如下:
(1)每半月测定一次矿井总粉尘,每3个月测定一次采掘工作面呼吸性粉尘,每半年测定一次其它作业场所呼吸性粉尘。

(2)粉尘分散度和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每半年测定一次。

(3)粉尘采样器每年检定一次。

2、入井前检查仪器,做到外观整洁,附件齐全完整,仪器电压符合要求,仪器灵敏、可靠。

3、搞好测尘前的准备工作,了解工作面的工序情况,做好测点计划和采样的安排,携带齐测尘所需的仪器和记录本等,保证所测数据准确、可靠。

4、按《粉尘测定规范》和仪器使用说明书的要求进行采样,并详细记录采样地点、作业工序、样号及防尘措施等基础资料。

5、加强仪器的维护、保养,并按规定进行检定。

6、及时填报测尘报表,并根据现场的实际情况提出粉尘治理整改措施。

7、严格执行《煤矿安全规程》、《操作规程》和上级安全法规、文件规定,搞好自主保安和互助保安。

8、持证上岗,加强粉尘防治技术业务知识的学习,提高自身的
技术业务水平,掌握粉尘分散度和游离二氧化硅的测定方法。

9、完成领导交办的临时工作任务。

矿井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管理制度

矿井粉尘检测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矿井粉尘检测工作,保障矿工安全生产,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煤矿、金属矿矿井粉尘检测工作。

第三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依法、客观、公正,确保矿工安全生产。

第四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严格遵循技术规范,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五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建立健全质量保障体系,确保检测质量。

第六条本制度未涉及的事项,应当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定执行。

第二章矿井粉尘检测组织机构第七条矿井应当设立专门的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具体负责矿井粉尘检测工作。

第八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配备专业技术人员,具有合格的检测资质。

第九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技术培训,提升其专业素质。

第十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遵守国家相关规定,确保检测工作的独立性和客观性。

第十一条矿井应当配备必要的粉尘检测设备,并定期进行检验、校准,确保设备正常运行。

第三章矿井粉尘检测工作程序第十二条矿井应当制定粉尘检测计划,具体包括检测内容、频次、地点等。

第十三条矿井在进行粉尘检测前,应当对检测仪器进行必要的校验和试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

第十四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选择适当的时间、地点和环境进行,确保检测结果准确可靠。

第十五条矿井应当对检测结果进行登记、归档,并及时向有关部门进行报告。

第十六条矿井应当建立定期检测结果分析报告制度,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相应措施。

第四章矿井粉尘检测质量管理第十七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建立质量管理制度,确保检测工作质量。

第十八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定期对检测人员进行技术能力评估,提升其专业水平。

第十九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建立质量保证体系,包括检测方法、程序、设备、人员等方面。

第二十条矿井粉尘检测管理部门应当建立健全检测数据管理系统,确保检测数据的完整性和可追溯性。

第二十一条矿井粉尘检测应当建立风险评估机制,对检测结果进行评估,确保检测数据的准确性。

第五章监督检查与处罚第二十二条矿井应当建立健全粉尘检测结果监督制度,定期对检测结果进行抽查,确保检测结果的真实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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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Document serial number【KK89K-LLS98YT-SS8CB-SSUT-SST108】
矿井粉尘监测规定
为规范和加强煤矿作业场所的粉尘监测工作,分析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的危害程度,保护职工的安全和健康,现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煤矿井下粉尘综合防治技术规范》等的规定,特制定本规定。

一、测尘机构设置
(一)各矿井必须设置专职测尘机构,建立粉尘测定实验室和配置专职测尘人员。

专职测尘人员的配备每个采区不少于1人。

(二)测尘员应具有初中以上文化程度和两年以上的井下工龄,并经专门培训取得合格证书后方能从事测尘工作。

(三)矿通风科负责本矿范围的测尘管理和指导工作。

负责检查测尘人员的工作质量,了解、评价防尘情况,定期公布和上报测尘结果。

作业场所粉尘浓度严重超标的应及时向主管部门汇报,以便采取措施改善作业环境。

(四)粉尘测定实验室按规定配备感量不低于0.0001g的分析天平、烘箱、采样器、气体流量计、秒表(计时器)、干燥器、滤膜等仪器和材料。

(五)使用的粉尘检测仪器仪表,必须具有有效的计量检验合格证。

二、测尘时间
(一)作业场所的总粉尘(以下称“全尘”)浓度:井下每月测定2次(每半月测定1次),地面每月测定1次。

(二)定点呼吸性粉尘:每月测定1次。

工班个体呼吸性粉尘:采掘工作面每3个月测定1次,其它工作面或作业场所每6个月测定1次。

(三)粉尘中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每6个月测定1次。

采掘工作面有变动时,应及时进行SiO2测定。

(四)采掘工作面每个月应进行1次全工作班连续粉尘(全尘和呼吸性粉尘)测定。

三、测尘方法及合格率计算
(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
测尘点应布置在尘源的回风侧粉尘扩散的较均匀地区的呼吸带(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见附表1)。

呼吸带是指作业场所距巷道底板高1.5m作业人员呼吸的地带。

在薄煤层及其它特殊情况下,呼吸带高度应根据实际情况随之变化。

(二)测尘方法
1. 煤矿粉尘浓度(全尘、呼吸性粉尘)、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测定应按GB 5748《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测定方法》规定的方法进行。

2. GB 5748规定的用采样器进行采样测定的方法为基本方法,如果使用其它仪器或方法(如快速直读测尘仪)测定粉尘质量浓度时,必须以粉尘采样器测得的质量浓度为基准,对测定的数据进行换算,换算后的数据方可上报。

3. 不具备测定游离SiO2含量和粉尘分散度条件的单位,可按规定采样后,送集团公司通风实验室或其它有测定条件的单位测定。

(三)测尘合格率计算
1. 按以下原则计算全矿井测点数N
(1)采煤工作面和掘进工作面迎头按以下工序计算测点
①炮采面:打眼、放炮、回柱放顶、多工序作业、其它工序(浓度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

②炮掘面:打眼、放炮、多工序作业、装岩(机械或人工)、其它工序(浓度取其平均值)5个测点。

(2)转载点测尘点:按巷道长度计算,不足1000m的巷道,取各转载点粉尘浓度的平均值作为一个测点。

大于1000m 的巷道作为两个测点。

(3)主要峒室:包括材料库、配电室、水泵房、机修室等都作为单独一个测点。

2. 按以下方法计算测尘合格率
X=(M/N)×100%式中 N---实测粉尘点数(个);
M---合格粉尘测点数(个)。

指实测粉尘浓度符合煤矿粉尘浓度卫生管理标准的测点总数。

《煤矿安全规程》第七百三十九条规定的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总粉尘、呼吸性粉尘)浓度标准见附表2。

四、测尘报表管理
(一)矿井要建立粉尘浓度测尘结果报告制度。

通风科和测尘人员必须按以下规定及时总结上报测尘结果,以便各级领导掌握防尘、测尘情况和采取对策。

1.测尘员每半月向通风科和矿领导上报一份粉尘浓度测定半月报。

2.矿通风科每月向公司指挥中心上报一份粉尘浓度测定月报。

(二)测尘员应按计划定期进行粉尘测定和填写测尘表格,统计、计算和上报测尘结果。

测尘员有权监督井上、下防尘措施执行情况,发现违章作业,应及时制止。

(三)矿井要建立完善粉尘测点设置计划、粉尘浓度称量分析记录、粉尘浓度测定台账、粉尘浓度测定半月报、粉尘浓度测定月报等报表和资料。

测尘员现场测尘时,必须携带现场测尘手册。

五、切实加强综合防尘工作,认真落实各项防尘措施,从源头上治理粉尘危害,有效降低粉尘浓度,使测尘合格率达到70%以上。

附表1 井上下作业场所测尘点的选择和布置要求
附表2 作业场所空气中粉尘浓度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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