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用税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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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应纳税额的计算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从价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损耗后的余值;
(含地价)
从租
租金收入;以劳务或其他 形式抵付房租收入的,按 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
定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
住用房
税率 年税率 1.2%
12%来自百度文库4%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 税房产原值 ×(1-扣除
比例)× 1.2%
【解释】房产税的征税对象——经营性房屋。 房屋持有期间,获得收益的两个途径: 1.对经营性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三、纳税义务人(谁受益,谁纳税)
房产税以在征税范围内的房屋产权所有人(受益人)为纳税人。 1.产权属国家所有的,由经营管理单位纳税;产权属集体和个人所有 的,由集体单位和个人纳税。 2.产权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非出典人) 【解释】房屋出典区别于房屋出租行为,二者纳税人不同。 3.产权所有人、承典人不在房屋所在地的,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 纳税。 4.产权未确定及租典纠纷未解决的,亦由房产代管人或者使用人纳税。 5.无租使用其他房产的问题。纳税单位和个人无租使用房产管理部门、 免税单位及纳税单位的房产,应由使用人代为缴纳房产税。(如企业 无租使用政府机构办公楼用于办公)
定 个人按市场价格出租的居
住用房
税率 年税率 1.2%
12% 4%
计税公式 应纳税额=应 税房产原值 ×(1-扣除
比例)× 1.2%
应纳税额=租 金收入×12%
或 4%
【例题·单选题】赵某拥有两处房产,一处原值60万元的房产
供自己和家人居住,另一处原值20万元的房产于2014年7月1
日出租给王某居住,按市场价每月取得租金收入1200元。赵
五、计税依据
计税依据——按房产余值计税和按租金收入计税两种 1.对经营性自用的房屋,以房产的计税余值作为计税依据。 2.对于出租的房屋,以租金收入为计税依据。
计税方法
计税依据
从价
按照房产原值一次减除 10%-30%损耗后的余值;
(含地价)
从租
租金收入;以劳务或其他 形式抵付房租收入的,按 当地同类房产租金水平确
某当年应缴纳的房产税为( )。
A.288元
B.576元
C.840元
D.864元
【答案】A 【解析】赵某当年应纳房产税=1200×6×4%=288(元)。 (房产税税率优惠)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税 率征收房产税。
房产税计税依据的具体规定: 1.从价计征——所谓计税余值,是指依照税法规定按房产原
值一次减除10%至30%的损耗价值以后的余额。各地扣除比例由 当地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确定。
(1)房产原值是指纳税人按照会计制度规定,在账簿“固定 资产”科目中记载的房屋原价。 【解释】地价款,应计入房屋原值
对按照房产原值计税的房产,无论会计如何核算,房产原值 均应包含地价,包括为取得土地使用权支付的价款、开发土地发 生的成本费用等。
2.房地产开发企业建造的商品房(相当于仓库的商品), 在出售前,不征收房产税;对出售前房地产开发企业已使用或 出租、出借的商品房应按规定征收房产税。 【解释】商品房是否征税,关键看是否获得持有环节的收益
3.房产税的征税范围:房产税在城市、县城、建制镇和工 矿区征收,不包括农村。(四大区征税)与城镇土地使用税的 征税范围一样。
应纳税额=租 金收入×12%
或 4%
七、税收优惠
减免税基本规定 (一)由国家机关、人民团体、军队自用的房产 【解释】但上述免税单位的出租房产以及非自身业务使用的 生产、营业用房,不属于免税范围。 (二)国家财政部门拨付事业经费的单位自用房产 (三)宗教寺庙、公园、名胜古迹自用的房产 (四)个人拥有的非营业用的房产
【例题·多选题】下列房屋中,免征房产税的有( )。 A居民个人出租的住房 B.公园管理部门自用的办公用房 C.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 D.军队自用的房产
【案例】一公司有房产一栋,其原值为1000万元,2014年7月1 日对外出租,租期为10年,月租金10万元,同时合同约定2014年 7月1日至12月31日为免租期。该公司所在省规定房产税按原值减 除30%后的余值计算缴纳。
【解析】 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 2014年应缴纳房产税 =1000×(1-30%)×1.2%=8.4(万元)。
(2)房产原值应包括与房屋不可分割的各种附属设备或一般不单 独计算价值的配套设施。 (3)纳税人对原有房屋进行改建、扩建,要相应增加房屋原值。 2.从租计征(出租的房产)——房产租金收入 (1)如果是以劳务或者其他形式为报酬抵付房租收入的,应根据 当地同类房产的租金水平,确定一个标准租金额从租计征; (2)对出租房产,租赁双方签订的租赁合同约定有出租的地下建 筑,按照出租地上房屋建筑的有关规定计算征收房产税。 (3)合同约定免收租金期限的,免收租金期间由产权所有人按照 房产原值缴纳房产税。
(五)经财政部批准免税的其他房产 1.对非营利性医疗机构、疾病控制机构和妇幼保健机构等卫生 机构自用的房产,免征房产税; 2.对按政府规定价格出租的公有住房和廉租住房 ,暂免征收 房产税; 3.经营公租房的租金收入,免征房产税。公共租赁住房经营管 理单位应单独核算公共租赁住房租金收入,未单独核算的, 不得享受免征房产税优惠政策。
【例题·多选题】下列各项中,符合房产税纳税人规定的有 ( )。 A.房屋出典的由承典人纳税 B.房屋出租的由出租人纳税 C.房屋产权未确定的由代管人或使用人纳税 D个人无租使用纳税单位的房产,由纳税单位缴纳房产税
四、房产税的税率
1.从价计税:1.2% 2.从租计税:12% 3.(房产税税率优惠)个人出租住房,不分用途,按4%的 税率征收房产税。
第九章房产税法城镇 土地使用税法耕地占
用税法
第一节 房产税法
一、房产税的概念
房产税是以房屋为征税对象,按房屋计税余值或租金 收入为计税依据,向房屋产权所有人征收的一种财产税。
二、征税范围
1.房产的定义:房产是以房屋形态表现的财产。独立于房屋 之外的建筑物,如围墙、烟囱、水塔、变电塔、油池油柜、酒 窖菜窖、酒精池等,则不属于房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