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养殖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制度

一、动物疫情监测报告实行第一责任人制度,养殖场负责人为动物疫情监测报告第一责任人。

二、养殖场须设专职人员(动物疫情测报员),负责动物血样采集、流调、疫情监测和上报工作。

三、在发现有疫情发生时,必须在2小时内向(乡)镇兽医站报告。

四、监测报告的内容包括动物疫病流行病发生地点、发生状况和蔓延趋势。

五、实行零报告制,每月20日前动物疫情报告员将上月疫病发生情况上报(乡)镇兽医站。

六、(乡)镇兽医站在接到动物疫情员重大疫情发生报告时,应在1小时内报至县畜牧局。

七、养殖场应建立动物疫情测报员,报告员岗位职责以及工作考核及奖惩制度。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