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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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督促教职工遵守工作时间,增强时间观念,以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每天两签到、两签退。

2、考勤时间:冬春季:上午:7:40----8:20签到,11:00----11:50签退;下午:1:30----2:10签到,5:00----5:25签退。夏秋季:上午不变,下午:1:50----2:30签到,5:20-----5:45签退。

3、值班领导要每天对教师的自习辅导、办公、上课及职员坐班情况至少一次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无故脱岗者每次扣1分。(学期末由值班校长提供)

4、教职工外出必须持值班校长签字的出门条方可外出,私自外出者,发现一次扣1分。

5、请假条、误签条必须当日报考勤员,否则按旷签处理。

6、考勤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要及时、准确地通报考勤结果,经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转会计室备案。

二、请假、销假制度

1、教职工有病有事要请假。一天内,由年级主任或科室主任批准;二至三天之内(含三天)须经分管校长批准。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科室领导及年级主任请假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副校长请假必须经校长批准。

2、上班时间不论何种请假,都必须事先找相应领导办理请假手续,开具请假条、出门条,安排好工作方能离校,教师离校须在门岗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捎假。却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回校后当日内补假。所有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

3、因公外出(必须是由学校转发的活动通知或领导安排的外出),

必须事先到办公室办理公假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

4、无论是何种请假,期满后必须返校,到办公室办理补假或销假手续,不办者按旷工处理。

5、婚、产、丧、计生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般为3天;产假158天。

三、奖惩制度

1、教职工考勤、请销假制度与千分考核挂钩,每学年100分,扣完为止。

2、教职工每旷签一次扣1分;请事假每天扣2分,请病假每天扣1分(请病假要出具县级医院证明)。一天四次不签到按旷工处理,旷工每天扣5分。学校安排的各种会议、学习、集体活动等,请假一次扣5分。教师无故缺课和辅导,每缺一节扣5分(由教务处提供)。

3、教职工全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离职守行为的,考勤分数计0分,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事假超过3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或旷工在15天以内,考勤分数计0分,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教职工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含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根据《阳谷县教师聘用合同》所列条款,视其情节轻重作辞退、自动离职、直至终止聘用合同。

5、婚、产、计生、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不扣除工资,但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不到岗者按旷工论处,按规定扣除考勤分数。

6、教职工如发现有外出兼课者,立即停发工资,并报上级予以处理。

2018年1月1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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