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
学校教职工考勤、请销假管理规定为进一步适应新常态下的学校管理,进一步加强教职工考勤、请假的劳动纪律,打造敬业爱岗的教职工队伍,在学校继往有关制度的基础上,遵照国家现行的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文件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规定。
一、考勤规定(一)教职工实行坐班制。
全体教职工上、下班要按时签到、签退,每天共四次,采用手机钉钉考勤。
(二)有关考勤管理。
1.学校办公室统筹全校教职工的考勤工作,具体负责全校教职工的日常考勤,每两个星期汇总一次考勤结果,进行张贴公示。
2.升旗、教研活动、例会、监考、阅卷及其他集体活动由各年级、各处室负责考勤,年级负责考勤结果的公示,并把考勤结果及时交到校区办公室,由办公室统一汇总、存档;每月考勤结果由校区执行校长审核后,由办公室公示并转达有关主任。
全校性集会,由办公室组织各年级、各处室考勤,考勤结果汇报校长,由校长审核后公示并存档。
3.教职工享受寒暑假,不享受年休假和探亲假。
(三)有关考勤处理规定。
1.关于迟签、缺签处理规定。
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5分钟内,按迟签处理,超过规定签到时间15分钟以上按缺签处理(特殊情况例外)。
每迟到一次扣年度考核量化5分,每缺签一次扣年度考核量化10分。
2.凡有旷班一天以上,或查岗、集会两次不在,或病假超过一个月以上,或事假超过半个月以上,或病事假累计超过一个月以上的,不能参加评先,年度考核不能评为优秀。
病假(工伤除外)事假累计超过考核年度6个月以上的不参加年度考核。
病事假超过2个学期者,不能参加当年教师职务晋升。
3.校会、集体活动、升旗仪式等集体活动应准时参加,否则扣量化分5分。
4.例会时间需接送孩子要事前安排好,不得中途离场或提前退场,否则扣量化分5分。
5.教研活动按学校规定时间统一进行,每缺一次扣10分,迟到或早退一次扣5分。
6.在学校组织的统一考试(期中、期末和各类调研考试)中,请假每天扣20分(病假延续的按病假执行);在监考过程中,违反《监考守则》,每场次扣5分;在阅卷过程中,由工作失误造成不良影响者,校内阅卷,每次扣20分,全市统一组织的阅卷每次扣40分。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随着社会不断地进步,大家逐渐认识到制度的重要性,制度是各种行政法规、章程、制度、公约的总称。
想必许多人都在为如何制定制度而烦恼吧,下面是小编收集整理的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欢迎大家分享。
为进一步提高广大教职员工遵章守纪的意识,规范劳动纪律,明确考勤和员工请销假工作流程,确保各项工作的正常运转,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中心培训部(学院)实际,特制订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一)行政、教辅、后勤等员工,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二)专职教师在正常教学周内按授课日和教研活动时间考勤,中心培训部(学院)规定的其他工作时间实行标准工时工作制考勤。
(三)中心培训部(学院)按国家规定执行双休日(每周周六、周日),法定假日按国家规定执行。
值班人员执行轮班休息制。
(四)员工考勤采取部门负责、统一管理的办法,由各部门指定考勤员(各系由教学管理干事担任)。
每月5日前将考勤表汇总交人力资源部。
(五)考勤员必须每天做好考勤记录,真实记录员工出勤情况,不得瞒报、漏报。
(六)各部室负责人必须督促考勤员履行职责,认真审核本部室上报的考勤表。
(七)各部室考勤员要对员工的迟到、早退、请假、旷工等情况作好记录,人力资源部将以部室记录核发当月工资。
如记录有出入个人必须写出申诉报告,部室签署意见交人力资源部核查。
二、请销假制度(一)请销假程序员工请假必须填写《请假条》,按要求办妥请假手续并进行工作移交后方可离岗。
确因特殊情况无法事先请假的,应及时以电话形式请假并获批准,事后补办请假手续。
请假条一式二份,一份交部门考勤员考勤,一份由人力资源部存档。
请假期满应及时到部室及人力资源部(人事处)销假。
凡未按上述要求办理请销假手续或手续不全的,一律按旷工(旷课)处理。
(二)请假的类别、期限及审批权限1、公假请公假应提供合法的证明材料,须经中心培训部(学院)主管领导批准,同时按规定报相关部门。
其假期按相应证明材料办理。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范文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范文1. 管理标准1.1 考勤规定1.教职工应依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和加班时间进行考勤。
2.工作时间为每周五个工作日,每天8小时,依据学校实在情况,工作时间可依据需要进行调整。
3.加班时间为超出工作时间的工作,需要提前向所在部门或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
4.迟到、早退和旷工都将记录在员工个人考勤记录中。
5.迟到时间以分钟为单位计算,每次迟到超出15分钟将视为一次迟到。
早退时间以分钟为单位计算,每次早退超出15分钟将视为一次早退。
6.旷工将依照缺勤工作日来计算,连续缺勤超出3天将依照自动离职处理。
1.2 请假规定1.请假分为带薪假和非带薪假。
2.带薪假包含年假、病假和婚假。
–年假:每年享受带薪假期10天,需提前7天向所在部门或领导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病假:依据疾病情况请假,需供应病假证明,工资照常发放。
–婚假:结婚当天可休假一天,需供应结婚证明。
3.非带薪假包含事假、产假、丧假等。
–事假:依据实在情况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或领导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事假期限不超出3天,不影响工资发放。
–产假:女教职工享受产假180天,需提前30天向所在部门或领导提交请假申请,并获得批准。
–丧假:依据丧家实在情况请假,需供应丧假证明,丧假期限为3天,工资照常发放。
4.请假申请表格要完整填写,请假期间需保持移动电话通讯畅通,有特殊情况及时与所在部门或领导沟通。
2. 考核标准2.1 出勤考核1.迟到和早退累计实现5次及以上,每次扣除10分,影响年度综合评定。
2.连续缺勤超出3天后自动离职,不计入年度综合评定。
3.请假期间需确保工作任务完成,如临时性职务更替需做好交接工作。
2.2 请假考核1.带薪假、事假和病假需提前提交请假申请,且获得所在部门或领导批准。
2.未事先请假的,请假无效,将会影响年度综合评定。
3.请假期间工作任务的完成与否将作为评定的紧要参考指标。
2.3 年度综合评定1.年度综合评定将考核教职工的工作表现、工作态度和工作效率。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为了更好地管理教师的请销假及考勤事务,提高教师的工作效率,确保教学质量和工作秩序,本校制定了以下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一、请假流程及原则1.教师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或年级组长提出申请,部门或年级组长负责审批。
请假时间超过三天的,需向上级主管领导提交请假申请。
2.在申请请假前,教师应对自己的工作做好周密的安排和准备,确保工作的顺利进行。
3.请假属于个人事务,除特殊情况外,教师应独自处理并不得影响他人的工作。
二、请假类型及条件1.病假:教师因身体不适需要请假时,需提供病假证明。
病假一般不超过三天,超过三天需提供医院病历或医生书面证明。
病假超过三天的须向医务室报备。
2.事假:教师因个人事务需要请假时,可提出事假申请。
事假申请需提前三天提交,由部门或年级组长进行审核,超过三天的需向上级主管领导申请。
3.婚假:教师因结婚需要请假时,可提前一个月提交婚假申请。
申请需提供结婚证书及新郎/新娘意见书。
婚假一般不超过七天。
4.产假:教师因生育需要请假时,可提前一个月提交产假申请。
申请需提供医院证明和预产期。
产假一般不超过三个月。
5.丧假:教师因亲人去世需要请假时,可提供丧假申请。
丧假时间视情况而定,一般不超过七天。
三、请销假记录1.教师提请请假时,需在请假申请表上填写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2.部门或年级组长审核请假申请后,在申请表上填写审核意见,并签字确认。
3.教务处或人事部门负责主管领导审核并签字确认。
4.教师销假时,需在销假登记表上填写销假时间、销假原因等信息,并由本人签字确认。
5.部门或年级组长核对销假登记表,签字确认销假事宜。
四、考勤制度1.教师每天上班前应按时到校,不得迟到或早退。
如有特殊情况需迟到或早退,应提前向部门或年级组长请假。
2.教师离开校园、迟到或早退,应填写考勤调整表并提供合理的解释。
3.教师应按时上下课,不得随意取消课堂或缺席。
4.教师应积极参加教育培训和各项会议,不得擅自缺席或请假。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一、考勤管理1. 基本要求1.教职工应于规定时间上下班或进出校门,如有特殊情况需要提前或延后上下班,请提前告知领导或相关部门。
2.教职工应准时参加会议、培训、教研等活动,如有特殊情况不能参加,需提前请假,并经过批准。
3.教职工应按照规定使用考勤系统进行签到、签退等操作。
工作日、休息日和法定节假日的考勤时间、考勤规定以学校相关制度为准。
4.教职工不得安排他人代签、打卡等行为。
2. 请假管理1.请假类型:事假、病假、年休假、探亲假、婚丧假、产假等。
2.请假时间:请假应提前向所属单位领导提出申请,事先报请人事处审批,并提示请假时间、原因以及工作安排。
3.事假:须提前1天向所属单位领导请假。
事假应当在请假开始前通过学校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单位教学办公室。
4.病假:请假当天或隔日需当面或电话通知所属单位领导,并在本人出院时提交病历证明,并通过学校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报告所在单位教学办公室。
延长病假需到医院再次体检并提交证明。
5.年休假:申请时间为每学年结束前,提出书面申请并经所属单位领导批准。
年休假如未在规定时间内休完,可继续使用至次年8月31日。
(注:请办理年休假期间须安排好工作)6.探亲假:须提前1周向所属单位领导提出申请并注明探亲地点及探亲时间,并使用公休日或采用年休假时间,未休满年休假的部分可按照规定使用带薪假。
(注:每年最多休7天,如需休满7天,可请调休或带薪假)7.婚丧假:因亲属婚丧,经申请批准可获得对应的假期,具体时间按照学校相关规定执行。
8.产假:女职工须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办理。
3. 销假管理1.请假结束后应立即回到岗位,如有特殊情况需要延长休假时间,应提前请示所属单位领导,并经过批准。
2.销假后应通过学校内部系统(或书面形式)向所在教学办公室进行报告,并说明情况及具体回岗时间。
二、考勤记录统计1.教职工每月的考勤记录将进行统计,相关内容将计入工资档案,出勤记录的作用非常重要。
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
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为了规范教师请销假的行为,保证教学工作的正常进行,提高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水平,制定本请销假考勤制度。
一、请假申请1.教职工因个人原因无法按时履行工作职责,需要请假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办公室提交请假申请,并说明请假事由、请假时间等相关信息。
2.请假时间原则上应提前3天提交申请,如有特殊情况,请提前向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办公室说明,并尽量提前补办手续。
3.请假事由必须真实可信,并应在请假期间遵守有关请假规定。
4.请假申请应由本人填写,经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办公室确认,上报至上级审核。
二、请假种类及时间限制1.病假: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时,应提供相关医疗证明。
病假累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2.事假:教职工因私人原因需请假时,应提供请假事由,并在请假申请表中注明。
事假累计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0个工作日。
3.公假:教职工因公务需要请假时,应提供出差任务书或平行任务书。
公假时间按照具体任务安排,由上级领导批准。
4.婚假、产假、陪产假:教职工享受法定婚假、产假、陪产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三、销假申请1.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当立即复岗,如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时复岗的,应提前向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办公室提出延期销假申请,并说明原因。
2.销假申请需本人填写,经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办公室确认,上报至上级审核。
四、考勤管理1.教职工请假期间,各项工资和福利待遇的发放仍按正常办法执行。
2.教职工在请假期间,必须遵守教育行政部门及学校的相关规章制度。
3.上级部门或学校行政办公室应及时对请假情况进行审核,并将结果通知相关人员。
4.教职工请假期间,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办公室应对其工作进行安排,确保工作有序进行。
5.教职工请假期满后,应到所在部门或学校行政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提供详细销假报告。
五、违规处理1.未经请假擅自离岗或迟到早退的,按照规定追究其违纪违规责任。
2.提供虚假请假理由或证明材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处分。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精选10篇)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精选10篇)在不断进步的社会中,制度的使用频率呈上升趋势,制度是要求成员共同遵守的规章或准则。
一般制度是怎么制定的呢?下面是小编帮大家整理的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希望对大家有所帮助。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篇1一、学校作息时间规定上班时间:xx下班时间:xx希望全体教职工认真遵守作息时间,提前到校,按时下班。
二、迟到、早退、旷工的含义1.所谓迟到是指上午上班时间后、下午第一节课上课铃响后到校。
2.所谓早退是指下班时间前离校。
3.所谓旷工是指不请假不到校上班上课或请示没有得到批准不到校上班以及强行离校的或先斩后奏的(特殊情况除外)。
三、考勤具体办法1.学年考勤与年考评直接挂钩,每月考勤总分为12分。
2.教师上课迟到、早退或提前下课每一次扣0.1分累计超过10次每多一次扣1分,旷课1节扣1.5分。
3.进修学习不扣分,事例一节扣0.1分,病假一节扣0.05分。
4.本人没课,半天不到校上班,不履行请假手续的扣1.5分(记入旷工积分)旷勤一天扣三分。
5.对于经常迟到、早退的给予批评教育,迟到1节的要自觉向主管领导说明情况,2节以上的要进行登记,因有事需要外出的要履行请假手续,2节以上的要进行登记。
履行学校规定的不扣分,未履行规定的扣1分以上。
6.如果不请假私自离校,学校临时开会、开展活动、检查或干其它工作,本人不在责任自负,扣1分(记入旷工积分)。
7.按规定履行请假手续,教师互相换课未出现空堂的不扣分。
8.因有其它紧急特殊情况,学校制定临时考勤办法,期满后仍按本制度执行。
9.婚丧事假1周不扣分。
10.例会考勤按本人上课同等对待,例会点名不到者为迟到,例会不准中退、早退。
未请假的按旷工处理。
11.学校组织的临时会议履行请假手续的不扣分。
12.教师考勤每月公布一次出勤情况,学年末考勤汇总记入考评档案。
13.举办各类活动或会议,主持人要把考勤情况报主管领导,隐瞒事实,责任由主持人承担,按旷勤处理。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一、考勤制度1.考勤时间教职工应按照学校规定的工作时间到校上班,早上8点前到校为准时,晚上6点以后离校为下班。
2.考勤方式学校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教职工每天上下班时需刷卡登记,刷卡机应放置在办公场所的入口处。
3.考勤记录教职工每次刷卡登记的记录将自动上传至考勤系统,记录包括刷卡时间、地点等信息,以确保考勤的准确性。
4.考勤统计学校将每月对教职工的考勤情况进行统计,包括迟到、早退、旷工、出差等情况,统计结果将作为职工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
5.考勤纪律教职工应严格遵守考勤纪律,不得迟到、早退、旷工,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属部门申请。
二、请假制度1.请假事由教职工请假应注明具体的请假事由,可以是因病、事假、公假等。
2.请假程序教职工请假前需提前一天向所属部门提出请假申请,填写请假单,并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3.请假时长根据教职工请假的具体情况,如病假、事假、公假等,学校将根据相关规定确定不同的请假时长。
4.请假记录学校将对教职工的请假情况进行记录,以备日后的查询和统计,记录包括请假时间、事由、审批结果等信息。
5.迟到早退教职工如果在考勤时迟到或早退,应主动向所属部门说明情况,如果情况属实,并有特殊原因,可向部门申请补签。
三、销假制度1.销假时间请假期满后,教职工应立即回校,并向所属部门销假,填写销假单,并交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过期未销假如教职工请假期满后未及时销假,学校将按照迟到早退的处罚措施进行处罚,并将记录归入教职工考勤情况的统计中。
3.考核评定教职工请假记录将作为工作绩效考核的重要依据之一,教职工请假频繁或过长时间请假将对绩效考核产生不良影响。
四、补签制度1.补签申请如果教职工在考勤时出现特殊情况导致刷卡失败,应立即向所属部门说明情况,并填写补签申请表,由部门负责人核实后,报送学校行政办公室进行审批。
2.补签记录学校将对教职工的补签情况进行记录,记录包括补签时间、原因、审批结果等信息。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第一条考勤制度1.1 教职工考勤的目的和意义为了保障学校正常运转和教育教学秩序的有序进行,确保教职工定时履行职责,提高工作效率,订立本制度。
1.2 劳动时间和考勤范围1.2.1 教职工的劳动时间为每周五天,每天劳动时间为8小时,共计40小时。
1.2.2 教职工的劳动时间包含工作日上班时间和部分特定的节假日工作时间。
1.3 考勤方式1.3.1 学校采用电子考勤系统进行考勤管理,教职工需使用个人工作证进行刷卡签到和签退。
1.3.2 教职工应定时签到和签退,不得擅自代签、互签、拖延签到或签退时间。
第二条请假制度2.1 请假的定义和要求2.1.1 教职工因病、事假、婚丧假等原因需要请假时,应提前向本单位请假。
2.1.2 各类请假事由和请假期限均应符合学校相关规定,并供应相应的请假证明料子。
2.2 请假流程2.2.1 教职工请假应提前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相关部门负责人审核签字,报送给人事部门备案。
2.2.2 请假申请应提前3天提交,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减少时间。
2.2.3 人事部门应在收到请假申请后2天内进行审核,并将结果通知请假人员。
2.3 请假期限限制2.3.1 病假:如无特殊情况,连续病假不得超出10个工作日,累计病假不得超出30个工作日。
2.3.2 事假:事假期限由请假人员实际情况和工作需要确定,一般不得超出15个工作日。
2.3.3 婚丧假:婚假依照学校规定执行,丧假一般不超出7个工作日。
2.4 请假弥补与管理2.4.1 请假期间,教职工可以享受相应假期工资和福利待遇,但依据实际请假情况,薪资和福利待遇可能有所调整。
2.4.2 请假期间的工作布置由学校布置,教职工需乐观搭配工作调度和布置。
第三条销假制度3.1 销假流程3.1.1 销假即请假期满前,教职工需要向相关部门提出销假申请。
3.1.2 销假申请应提前2天提交,特殊情况下可适当减少时间。
3.1.3 人事部门应在收到销假申请后2天内进行审核,并及时将结果通知销假人员。
2024年小学教师请销假考勤制度
一、请销假制度
四、考勤方法
二、请假程序
教学人员请假一天者,须自行调好课,然后由校长审批。
非教学人员请假一天以内者,须安其好相应的工作,然后由主任签字,副校长审批。
一天以上三天以内者须到中心'校批准。
超过三天至一周者由教委领导批准。
一周以上者由学校及请假人经教委报县教育局批准。
所有请假均以请假条为准,审批通过后方可执行,请假手续由教导处负责存档。
教师因公出发或因私请假造成空堂的按旷课论处。
凡因重病请假,婚假、产假、计划生育假、或直系亲属丧假,函授学习等可申请学校作出调课或代课安排,教师函授学习、因公出差视为出勤。
学校的'重大活动原则上任何人不准请假,如确需请假,须经校长批准。
值夜教师第二天可以休息1天,但必须妥善安排休息期间的工作。
三、考勤内容
1、全体教职工每天四次签到签退。
2、教师上课情况;
3、学校及上级召开的所有会议、教研集备活动、业务学习等参加情况。
4、非教学人员8小时在班情况。
5、值夜教师到岗、节假日值班及全时空值班情况。
四、考勤方法
全查、抽查相结合的方法(监考阅卷、开会等集体活动,由主持人全查),检查未见其人且无请假记录者按旷工论处。
、旷课一节扣元(迟到分钟以上视为旷课),旷工一天扣元旷课旷工不重复计算。
考核结果由教导处负责汇总公示,并计入综合量化考评,作为评先树优的依据之一。
本规定由校办公室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依据上级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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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
教师请销假及考勤制度一、目的为确保教学秩序,加强教师队伍建设,提高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考勤制度。
本制度旨在明确教师的工作时间、考勤管理、请假规定等,以保证教育教学工作的正常开展,提高工作效率。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我校全体在编教师、合同制教师及临时教师。
三、工作时间1. 教师工作时间按照国家法定工作时间执行,每周工作5天,每天工作8小时。
2. 教师应按时上下班,遵守学校的教学安排,参加教育教学活动,完成教育教学任务。
3. 学校可根据教育教学工作需要,对教师的工作时间进行调整,教师应予以配合。
4. 教师在寒暑假期间,按照学校安排参加教育教学活动或进行业务学习。
5. 学校鼓励教师在课余时间开展教育教学研究和学术交流,提高自身素质。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教师每日需在规定的时间内完成签到,签到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可采用电子签到系统、纸质签到表或其他方式。
签到是教师出勤的重要依据,教师应确保签到信息的真实、准确。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教师每日需签到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签到和下午下班签到。
(2)上午上班签到时间为8:30前,下午下班签到时间为17:30后。
(3)如遇特殊情况,教师需在规定签到时间前到达学校,并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教师因公外出不能按时签到,需提前向考勤管理人员申请,并提交外出公干相关证明材料。
经批准后,可视为正常出勤。
4、忘记签到处理教师如因个人原因忘记签到,应在发现后第一时间向考勤管理人员说明情况,并提供合理解释。
经核实,确属忘记签到的,可按以下规定处理:(1)首次忘记签到,给予警告,并记录在案。
(2)一年内累计忘记签到超过3次,将在年度考核中予以扣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学校设立专门的考勤管理部门,负责全校教师的考勤管理工作。
(2)各部门负责人应加强对本部门教师考勤的监督和管理,确保教师按时签到。
(3)考勤管理人员应认真负责,公正公平地处理教师考勤问题,对考勤数据进行定期汇总和分析,为学校管理提供依据。
高校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高校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一、目的为确保高校教学、科研、管理等各项工作的正常开展,加强教职工和学生的考勤管理,规范请销假流程,提高工作质量和效率,制定本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旨在通过明确考勤规定,强化时间观念,促进全体师生遵守工作纪律,形成良好的教育教学环境。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高校全体教职工(含合同制员工)、研究生、本科生及各类在校生。
三、工作时间1. 教职工工作时间:(1)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14:00-17:30;(2)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根据学校安排调整工作时间。
2. 学生上课时间:(1)周一至周五,按照课程表执行;(2)国家法定节假日及寒暑假期间,按照学校教学安排执行。
四、考勤制度1、每日签到制度(1)全体教职工及学生需每日按时签到,签到方式包括但不限于刷脸、刷卡、电子签名等,具体方式由学校统一规定。
(2)签到时应确保个人信息准确无误,不得代签、伪造签到记录。
(3)签到设备由学校提供,相关人员需妥善保管,不得随意损坏或私自改动。
2、签到次数和时间(1)教职工签到:每日两次,分别为上午上班前和下午上班前。
(2)学生签到:根据课程安排,每节课前进行签到,具体签到时间以课程表为准。
(3)如有特殊情况需调整签到时间,由所在单位提前通知相关人员。
3、因公外出未签到处理(1)因公外出未能按时签到的人员,需在返回学校后第一时间完成签到,并向所在单位说明情况。
(2)外出期间,相关人员应保存好相关证明材料,如外出公函、会议通知等,以备查核。
4、忘记签到处理(1)若教职工或学生因忘记签到导致未能按时记录,需在当天内向所在单位提出书面申请,说明原因,并经单位负责人批准后,予以补签。
(2)忘记签到次数超过规定次数的,将按学校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5、考勤管理责任分配(1)各二级单位应设立考勤管理员,负责本单位的考勤管理工作。
(2)考勤管理员需定期对考勤数据进行统计、分析和上报,确保考勤数据的准确性。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范文
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范文
一、考勤制度
为了规范小学教职工的工作纪律,保障教育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特制定以下考勤制度:
2. 签到签退:教职工每天上班前必须在考勤机上进行签到并领取考勤卡,下班时进行签退,并将考勤卡归还。
3. 迟到早退:教职工如果迟到超过30分钟,则按照旷工处理;如果早退超过30分钟,则扣除当天相应的工资。
4. 请假制度:教职工请假必须提前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汇报并填写请假申请表,由主管审批后方可生效。
二、请假制度
为了方便教职工请假事宜的管理与协调,特制定以下请假制度:
1. 请假类型:教职工请假根据具体情况分为事假、病假、年假、婚假、丧假等,请假类型必须在请假申请表上清晰标明。
2. 请假时长:教职工请假时长应按实际情况填写,请假时间不得超过3天,如有特殊情况需要请假时间超过3天,必须提前向主管部门提出申请,并附上相应证明材料。
3. 请假申请流程:教职工在请假前必须向所在部门的主管提出书面请假申请,并填写请假申请表,明确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类型等信息,主管在审批通过后,将请假申请表交至人事部门备案。
4. 请假审批原则:请假申请应提前24小时提交,对于紧急情况,可以先请假再提交请假申请表,但必须在请假后的48小时内补齐相应的请假申请表。
5. 请假记录:教职工请假后,人事部门将详细记录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请假类型等信息,并及时通知相关部门,以保障教学工作的顺利进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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老师请销假考勤制度
老师请销假考勤制度老师请销假考勤制度(精选3篇)老师请销假考勤制度篇1为充分调动全体老师工作乐观性,全面提升我校管理水平,订立本制度。
1、老师请假需本身调好课,并签写好请假条和调课单。
老师请假依照节次计算。
2、请假返校后必需到教导处销假,并及时将缺课补上。
3、非住院病假依照事假核算。
4、个人婚、丧、产假不算请假,但不能超出标准,具体标准为本人婚假7天,直系亲属婚丧嫁娶假原则不超出3天,产假5个月,凡是突破者依照事假核算。
5、老师需于准备铃响前到校签到,忘掉签到者视为迟到,正式上课后5分钟未上课又未请假者视为旷课。
6、参加上级组织活动迟到、请假依照平常考评标准的2倍核算。
7、老师每迟到一次扣0.4分,请假一节扣0.6分,旷教一节扣3分,每天依照6节核算。
学期累计依照实际情况核算。
个别老师积分时可能显现负分。
8、对于全勤老师(未请假迟到者)以月为单位实行嘉奖,嘉奖全勤分5分,汇总后累计计入老师综合量化。
老师请销假考勤制度篇2为了严格考勤制度,加强学校管理,提高教育教学质量,圆满完成各项任务,特订立考勤制度如下:1、自发遵守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不拖堂,不擅离职守,定时上下班。
2、严格周一升国旗制度,全体老师7:00前必需到操场以组为单位集合,参加升旗仪式。
3、严格执行请、销假制度,有事或有病必需当天请假,一天以内由教导主任批假,超出一天由校长批准。
必需及时向批假者销假,不销假按请假时间连续计算。
教研组长无权批假,但有监督、管理本构成员之职责。
4、调课必需经过教导处,个人不得擅自调课。
5、开学初两周和学期结束前两周请假扣双分。
6、无故缺课、空堂或不听从调棵布置造成空堂按旷课计,抽查或因集会、活动、调课等其他公事找不到者按旷工计。
7、加强考核,老师的出勤由教导处不定时检查。
具体考核方法:1、事假、病假(含流产假)在每月职级工资中体现,没有职级的老师,事假每天扣4分,病假每天扣2分。
2、迟到(包含英语早读、周一升旗)、早退每次扣2分,拖堂每次扣2分,旷课一节扣30分旷工一天50分。
学校考勤请销假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管理,规范教职工考勤请销假行为,提高教育教学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学校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实行考勤请销假制度,确保教职工按时上班、按时下班,保持良好的工作状态。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四条教职工应按时上下班,不得迟到、早退、旷工。
第五条教职工上班时间不得擅自离岗,如因工作需要暂时离开工作岗位,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请假。
第六条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七条教职工请假分为事假、病假、年休假、婚假、丧假、产假等。
第八条事假:教职工因私事需请假,一般不超过三天。
特殊情况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九条病假:教职工因病需请假,需提供医院证明,一般不超过七天。
连续请假超过七天,需经学校领导批准。
第十条年休假:教职工连续工作满一年,可享受带薪年休假。
第十一条婚假:教职工结婚可享受三天婚假。
第十二条丧假:教职工直系亲属去世,可享受七天丧假。
第十三条产假:女教职工生育可享受九十天产假。
第三章请销假制度第十四条教职工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申请,填写《请假申请表》,经批准后方可离岗。
第十五条教职工请假批准后,需在规定时间内办理请假手续。
第十六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应按时参加学校组织的活动,不得擅自离校。
第十七条教职工请假结束后,需及时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八条教职工因特殊情况不能按时请假或销假的,需向所在部门负责人说明情况。
第四章纪律与处罚第十九条教职工违反本制度,擅自离岗、迟到、早退、旷工的,按以下规定予以处罚:(一)迟到、早退:每次扣款10元。
(二)旷工:每次扣款50元。
(三)擅自离岗:每次扣款100元。
第二十条对违反本制度的教职工,学校将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除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第五章附则第二十一条本制度由学校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
第二十二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二十三条本制度如有未尽事宜,由学校领导集体研究决定。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管理办法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管理办法为了规范教职工的考勤及请销假行为,提高管理效率和工作效能,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考勤制度1.教职工每天上班时间为工作日的8:00-12:00、13:30-17:30,共计8个小时。
2.教职工应按时到岗,并认真履行工作职责。
3.教职工若临时有特殊事情需要调整上班时间,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请示并获得批准,未经批准不得随意调整上班时间。
4.迟到早退的情况,按照以下标准扣除工资:(1)迟到和早退不超过30分钟,扣除当天工资的1/4;(2)迟到和早退不超过1小时,扣除当天工资的1/2;(3)迟到和早退不超过2小时,扣除当天工资的3/4;(4)迟到和早退超过2小时,扣除全天工资。
5.教职工因病需要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准假天数不得超过5天。
请假期间,需提供医生出具的病假条。
6.若教职工因私人事务需要请假,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请假并获得批准。
请假天数不得超过3天。
7.教职工请假时,需填写请假申请表,并由所在部门领导审核签字。
8.教职工在无正当理由的情况下缺勤一天,将视为旷工,扣除全天工资。
9.教职工如需离岗时间超过5天,需提前向所在部门领导提交离岗申请,并得到所在部门领导的批准。
二、销假制度1.教职工在请假期满后当天上午需立即面见所在部门领导,并提交请销假表。
2.所在部门领导对销假表进行审核,并在表上签字确认销假。
3.教职工销假后当天下午需正常上班。
三、迟到、早退、旷工与考核1.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次数超过5次的,将被记警告一次并扣除一个月工资。
2.教职工迟到、早退、旷工次数超过8次的,将被记警告一次并扣除三个月工资。
3.教职工连续30天迟到、早退、旷工的,将被列为停职检查,并扣除十二个月工资。
四、处分与激励1.教职工严重迟到、早退、旷工的,将被记警告,并影响年终考核结果。
2.教职工按时出勤、无迟到、早退、旷工记录者,将获得奖励,并在年终考核中予以表彰。
五、附则1.本办法由人力资源部负责解释,并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2024年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
2024年小学教职工考勤、请假制度一、考勤制度1. 考勤要求教职工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到校,按时参加教学和管理活动,不得迟到早退,不得无故缺席。
迟到早退30分钟及以上的,按旷工处理。
2. 考勤方式(1)刷卡考勤:教职工须佩戴工作卡,每天到校后用工卡刷卡,以记录考勤情况。
(2)人脸识别考勤:学校将安装人脸识别系统,教职工到校后需在指定区域接受人脸识别,以记录考勤情况。
3. 考勤记录及统计学校将建立电子考勤系统,所有考勤记录将自动存储在系统中,教职工可随时查询个人考勤情况。
每月将组织对教职工的出勤情况进行统计并公示,以激励教职工保持良好的考勤纪录。
二、请假制度1. 请假申请(1)教职工若有请假需求,需提前向所在部门主任递交请假申请,明确请假时间和原因。
(2)短期请假(3天以内)的请假申请需提前24小时递交,长期请假(3天以上)的请假申请需提前7天递交。
(3)请假期间如有特殊情况需延长请假时间,需及时向主任提出申请并说明原因。
2. 请假审批(1)主任将根据教职工的请假原因、请假时间等情况来评估是否批准。
(2)主任将在24小时内给予答复,批准的请假将记入教职工的个人档案。
(3)若请假原因属于紧急或突发情况,主任可酌情处理。
3. 请假评估(1)请假期间教职工务必保持联络畅通,及时报告假期情况。
(2)请假期间如有突发事件导致无法按时返校的,需及时向学校请假联系人报告情况,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请假期间若需出行,需提前向主任申请,并提供详细的行程安排。
三、请假规定1. 病假(1)教职工如需请病假,需提供相关医院出具的病假证明,病假一天以上的,需提供医院出具的病历记录。
(2)如请假时间累计达到10天以上的,需进行病假复审,由学校医师对病情进行评估。
2. 事假(1)教职工如需请事假,需提供明确的请假原因及相应的证明材料。
(2)事假一天以上的,需经过主任审批,并将事假时间记入个人档案。
3. 婚假、产假、丧假等特殊假(1)教职工如需请婚假、产假、丧假等特殊假,需提前向学校提交请假申请,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管理,规范教职工工作行为,确保教育教学秩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第三条学校教职工应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认真履行工作职责,按时到校,按时离校,确保教育教学质量。
第四条学校建立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记录档案,记录教职工的考勤及请销假情况。
第二章考勤制度第五条教职工考勤采用人脸识别考勤系统,每天上下班进行考勤。
第六条教职工应按时到校,按时离校。
上午上班时间为7:10—8:10,下班时间为11:50—13:00;下午上班时间为14:00—14:40(夏令为14:00—15:10),下班时间为17:20—19:00(夏令为17:50—19:30)。
第七条教职工因公出差或私事不能到校,应提前向部门负责人请假,并填写请假单。
请假单经部门负责人批准后,报学校办公室备案。
第八条教职工请假期间,如有工作需要,学校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安排教职工调休或补班。
第九条教职工请假到期后,应及时到学校办公室办理销假手续。
第十条教职工旷工一天,按学校相关规定处理。
第三章请销假制度第十一条教职工请假应遵循实事求是的原则,不得擅自离岗。
因病、因事、因公请假,应持相关证明,严格履行请假手续。
第十二条教职工请假分为口头请假和书面请假。
口头请假由部门负责人批准,书面请假由部门负责人审核,校长审批。
第十三条教职工请假时间规定如下:1. 3天以内(含3天)的假期,由部门负责人审批。
2. 3天以上(不含3天)15天以内的假期,由校长审批。
3. 15天以上、3个月以内的假期,必须经学校领导班子集体研究批准,在校内公示。
除有明确规定的假期或重大疾病外,如婚假、产假、癌症、在传染期的肝病、肺结核等,一次请假原则上不得超过60天。
4. 3个月以上的假期,按照国家相关规定处理。
第四章考勤及请销假记录管理第十四条学校办公室负责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记录的管理工作。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为督促教职工遵守工作时间,增强时间观念,以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1、全校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每天两签到、两签退。
2、考勤时间:冬春季:上午:7:40----8:20签到,11:00----11:50签退;下午:1:30----2:10签到,5:00----5:25签退。
夏秋季:上午不变,下午:1:50----2:30签到,5:20-----5:45签退。
3、值班领导要每天对教师的自习辅导、办公、上课及职员坐班情况至少一次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无故脱岗者每次扣1分。
(学期末由值班校长提供)4、教职工外出必须持值班校长签字的出门条方可外出,私自外出者,发现一次扣1分。
5、请假条、误签条必须当日报考勤员,否则按旷签处理。
6、考勤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要及时、准确地通报考勤结果,经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转会计室备案。
二、请假、销假制度1、教职工有病有事要请假。
一天内,由年级主任或科室主任批准;二至三天之内(含三天)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
科室领导及年级主任请假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副校长请假必须经校长批准。
2、上班时间不论何种请假,都必须事先找相应领导办理请假手续,开具请假条、出门条,安排好工作方能离校,教师离校须在门岗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捎假。
却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回校后当日内补假。
所有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
3、因公外出(必须是由学校转发的活动通知或领导安排的外出),必须事先到办公室办理公假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
4、无论是何种请假,期满后必须返校,到办公室办理补假或销假手续,不办者按旷工处理。
5、婚、产、丧、计生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般为3天;产假158天。
学校考勤销假制度
一、制度目的为规范学校教职工考勤管理,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强化教职工纪律观念,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学校全体教职工。
三、考勤销假流程1.请假手续(1)教职工因事、因病等需要请假,应提前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出书面请假申请,请假内容包括请假事由、请假时间、联系方式等。
(2)请假事由需符合实际情况,不得随意编造。
(3)请假申请经部门负责人审核同意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2.请假审批(1)学校领导对请假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2)请假审批时间原则上不超过1个工作日。
3.请假销假(1)教职工请假期间,如需延长请假时间,应提前向学校领导提出书面申请,经批准后方可延长请假时间。
(2)请假结束后,教职工应在返校当天向所在部门负责人提交销假申请,并附上相关证明材料。
(3)部门负责人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报学校领导审批。
(4)学校领导对销假申请进行审批,审批结果通知申请人。
4.考勤销假记录(1)学校办公室负责建立教职工考勤销假记录,记录内容包括请假时间、请假事由、销假时间、销假证明等。
(2)考勤销假记录应妥善保管,以便查阅。
四、考勤销假要求1.教职工请假期间,应确保请假事由真实可靠,不得弄虚作假。
2.请假期间,教职工应保持通讯畅通,确保学校能及时了解其行踪。
3.请假结束后,教职工应按时销假,不得逾期。
4.请假销假证明材料应真实有效,不得伪造、篡改。
五、违规处理1.教职工未按规定请假、销假,或弄虚作假、伪造证明材料的,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教育、通报批评、扣发工资等处罚。
2.教职工无正当理由不按时销假,或请假期间擅自离校、逾期未归的,视情节轻重,给予通报批评、扣发工资、解除劳动合同等处罚。
六、附则1.本制度由学校办公室负责解释。
2.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通过以上考勤销假制度的制定和实施,有助于加强学校教职工的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学校各项工作顺利开展。
同时,也提醒教职工要自觉遵守考勤纪律,确保学校正常教学秩序和工作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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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教职工考勤及请销假制度
为督促教职工遵守工作时间,增强时间观念,以适应教育形势的发展,营造良好的工作氛围,经校长办公会研究,特制定本制度。
一、考勤制度
1、全校教职工应按学校规定时间上、下班,每天两签到、两签退。
2、考勤时间:冬春季:上午:7:40----8:20签到,11:00----11:50签退;下午:1:30----2:10签到,5:00----5:25签退。
夏秋季:上午不变,下午:1:50----2:30签到,5:20-----5:45签退。
3、值班领导要每天对教师的自习辅导、办公、上课及职员坐班情况至少一次检查,检查过程中,发现无故脱岗者每次扣1分。
(学期末由值班校长提供)
4、教职工外出必须持值班校长签字的出门条方可外出,私自外出者,发现一次扣1分。
5、请假条、误签条必须当日报考勤员,否则按旷签处理。
6、考勤员必须坚持原则,认真负责,实事求是地做好本职工作,做到每周一公布,每月一汇总,每学期一总结。
要及时、准确地通报考勤结果,经分管校长签字报校长转会计室备案。
二、请假、销假制度
1、教职工有病有事要请假。
一天内,由年级主任或科室主任批准;二至三天之内(含三天)须经分管校长批准。
三天以上必须经校长批准。
科室领导及年级主任请假要经分管校长批准,副校长请假必须经校长批准。
2、上班时间不论何种请假,都必须事先找相应领导办理请假手续,开具请假条、出门条,安排好工作方能离校,教师离校须在门岗做好记录,无特殊情况一律不准捎假。
却有特殊情况不能提前请假的应回校后当日内补假。
所有请假一律以假条为准。
3、因公外出(必须是由学校转发的活动通知或领导安排的外出),
必须事先到办公室办理公假手续,并妥善安排好工作后,方可离校。
4、无论是何种请假,期满后必须返校,到办公室办理补假或销假手续,不办者按旷工处理。
5、婚、产、丧、计生假按国家有关规定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或职工的直系亲属(父母、配偶和子女)死亡时,假期一般为3天;产假158天。
三、奖惩制度
1、教职工考勤、请销假制度与千分考核挂钩,每学年100分,扣完为止。
2、教职工每旷签一次扣1分;请事假每天扣2分,请病假每天扣1分(请病假要出具县级医院证明)。
一天四次不签到按旷工处理,旷工每天扣5分。
学校安排的各种会议、学习、集体活动等,请假一次扣5分。
教师无故缺课和辅导,每缺一节扣5分(由教务处提供)。
3、教职工全年累计病假超过30天、事假超过15天或有擅离职守行为的,考勤分数计0分,在当年年度考核中不得评为优秀等次;全年累计病假超过6个月、事假超过3个月、病事假累计超过6个月或旷工在15天以内,考勤分数计0分,本年度考核定为不合格。
4、教职工旷工或者无正当理由逾期不归连续超过15天(含15天),或者一年内累计超过30天(含30天),根据《阳谷县教师聘用合同》所列条款,视其情节轻重作辞退、自动离职、直至终止聘用合同。
5、婚、产、计生、丧假在国家规定的时间内不扣除工资,但超过国家规定的时间不到岗者按旷工论处,按规定扣除考勤分数。
6、教职工如发现有外出兼课者,立即停发工资,并报上级予以处理。
2018年1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