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章 关税及其他税种的税收筹划
合集下载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5、关税法律救济的筹划
在进出口贸易中,经常会产生关税纠纷, 而对海关征收关税的行为表 示异议。为维护纳税人自己的权利,分析产生税务纠纷的原因、寻求解 决纠纷途径,或者采取正当的法律行为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这被称作 关税法律救济的筹划。
【案例8—1】 某年6月21日,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发出公告: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进出口关税条例》第6条的规定,决定自6月22日起,对 原产于日本的汽车、手持和车载无线电话机、空调加征税率为100%的特 别关税,即在原关税的基础上,再加征100%的关税。
第八章 关税及其他税种的纳税筹划
前言:因关税代表着一个国家的主 因此:相关规定非常完善, 纳税:筹划空间很有限。
第一节 关税的纳税筹划
一、关税的法律界定 1、征税对象:关税是海关依法对进出国境或关境的货物、物品征 收的一种税。 货物:是指贸易性商品; 物品:指入境旅客随身携带的行李物品、个人邮递物品、 各种运输工具上的服务人员携带进口的自用物品、馈赠 物品以及其他方式进境的个人物品。 【注】 1)国境一般等于关境; 2)当境内设立自由贸易区时,关境小于国境; 3)当几个国家结成关税联盟时,关境大于国境。 关税分为:进口关税、出口关税和过境关税。 【注】我国目前只征收前两种关税。
一、关税的法律界定 2、纳税义务人:1)进口货物的收货人; 2)出口货物的发货人; 3)进出境物品的所有人。 3、关税税率: (1)进口关税税率: 在我国设立的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特惠税率、 普通税率 共4类税率。 【注】不同税率是针对原产地为标准的。 (2)出口关税税率: 我国仅对少数资源性产品征收出口关税,暂定税率优先适 用于出口关税税率中。 (3)特别关税:报复性关税、反倾销税、反补贴税、保障性关税 等。
=18(万元)
6、源自文库税应纳税额的计算:
(1)从价税: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单位完税价格×适用税率
(2)从量税: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3)复合税: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关税单位税额 +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单位完税价格 ×适用税率
无关税优惠协议
A国零部件加工厂
跨国公司 生产甲产品
关税优惠协议
无关税优惠协议 D国进口
B国零部件加工厂
甲产品
有
C国成品组装厂
二、关税的筹划空间
4、利用保税制度的税收筹划 1)保税区:是在海关监管下进行存放和加工保税货物的特定区域。
【注】保税区内复运出口的进口货物通常免征进口关税和进口环节税。 2)利用保税制度进行税收筹划: a、纳税人可在保税区内投资设厂,开展为出口贸易以获取豁免进出 口关税的好处。 b、纳税人若能将进口货物向海关申请为保税货物,待该批货物向 保税区外销售之时再补纳进口关税,这时纳税人可在批准日到补 缴税款之间的时段内占有该笔税款的时间价值,达到筹划目的。
8、关税减免: (1)法定减免:税是税法中明确列出的减税或免税,纳税人无须提出 申请,海关可按照规定直接予以执行。 1)关税税额在人民币50元以下的一票货物,免税。 2)无商业价值的广告品和货样,免税。 3)外国政府、国际组织无偿赠送的物资,免税。 4)进出境运输工具装载的途中必须的燃料、物料、饮食用品 等,免税。 5)海关放行前损失的货物,减或免税。 (2)特定减免税——也称政策性减免税 1)科教用品 2)残疾人用品 3)扶贫、慈善性捐赠物资 4)加工贸易产品 5)边境贸易进口物资——边民3000元以下小额贸易 6)保税区进出口货物 7)进口设备——国家鼓励项目 (3)临时减免税:一案一批
(4)滑准税——价格越高,税率越低。(新闻纸) 关税应纳税额=应税进(出)口货物数量 ×单位完税价格×滑准税税率
7、行李和邮递物品进口税: 定义:是海关对入境旅客行李物品和个人邮递物品征收 的进口税,是将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合并征 收,简称“行邮税”。 行邮税税率分为10%、20%、50%三档。 50%——烟、酒 20%——纺织品及其制品、摄像机、摄录一体机、数 码相机、自行车、手表、化妆品等 10%——书报、刊物、教育专用电影片、幻灯片、原 版录音带、录像带、金银及制品、食品、饮 料等。
一、关税的法律界定 4、关税的原产地规定: 我国的原产地分为: (1)全部产地生产标准——指进口货物全部在一个国家生产或 制造;
(2)实质性加工标准——指经过几个国家加工、制造的进口 货物,以最后一个对货物进行经济上可以视为实质 性加工的国家作为有关货物的原产地。
5.关税计税依据: 进口货物完税价格(CIF)
税 率征税合适。
二、关税的筹划空间
3、充分利用原产地标准
【注】我国进口税则设有:最惠国税率、协定税率、 特惠税率、普通税率,共四栏税率。
同一种进口货物的原产国不同,适用的税率也将有很大区别。 正确运用原产地标准,选择合适的地点,可达到节税的效果。
【例如】 甲国与乙国未签订飞机整机进口关税优惠协议,而乙国与丙 国签订了有关互惠条约,那么,甲国可以把在不同地区生产的飞机零部件 运到丙国组装成整机,再向乙国出口,那么这种飞机整机就不会被乙国视 为原产于甲国,从而可以避开高额关税。
二、关税的筹划空间
1.关税优惠政策的应用
充分利用国家鼓励的项目,其进口设备、生产技术等享有关税优惠 政策。
2.合理控制完税价格
【例如】从加拿大进口矿石,单位价格低但运费高,从澳大利亚进口 矿石单位价格高但运费低,综合平衡后哪个完税价格低,则关税低。
【例如】进口轿车整车关税税率25%,进口零部件的关税税率10%, 因此在进口轿车时,将整车和零部件分开报关进口比合并在一起按25%
C——完整的货价,包括支付的佣金; I——保险费; F——运费和其他费用
如果是转让出售进口减免税货物的完税价格,其公式如下: 完税价格=海关审定的货物进口时的价格
×[1-申请补税的实际已使用的时间(按月计算) (监管年限×12)]
【例如】某公司为国家重点工程进口一套免税电子设备,使用2年后, 工程完成。转售给其他企业。该电子设备到岸价格为300万元,进口时 关税税率10%,监管年限为5年,该公司应补交多少关税? 应补交的关税=300×[1-(2×12)/(5×12)]×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