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力的法学作品及其学术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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苏力《法治及其本土资源》
强推:
听闻苏力教授的这本书已经很久了,终于在当当做活动的时候买了并一口气读完了这本书,感觉相当爽快。我想用三个词形容一下苏力的作品,一种广博、一种诗意、一种情怀。第一,关于广博:庄劲老师曾经在他的推荐书目里面说这本书很擅长用交叉学科的知识去理解和解决法律问题,陈东老师也说苏力相当精通法社会学和法经济学的知识,甚至“学过了头”,我觉得这本书确实是展示了苏力深厚的社会学、经济学以及其他学科的功力,我在阅读的过程中经常会看到苏力在关键的时刻引用一些犹如神来之笔的注解,给读者一种相当畅爽的感觉!第二,关于诗意:很多学者都有非常高的文学素养,甚至很多就是出身于文学专业,比如冯象,再比如陈东。苏力的作品里确实充满了文学气息,比如每篇文章开头的时候都会引用一句古文经典,以至于读者“读到精彩之处,忍不住翻回扉页去看那题记。”分析案例时也常常引经据典,不仅以法律人也是以文人的态度对现实进行反思,对未来加以思考。第三,关于情怀:苏力在这本书的自序“什么是你的贡献”中强烈的展示了他将自己作为一个法律人应有的职责牢牢记在心上,不断自我反思、自我提醒、自我诘问,是否尽到了自己身处法律行业为中国的法律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的职责?在面对中国现实法律问题的困扰时也曾写道“因为我相信长期积累,偶然得之;因为我相信历史上太多的偶然性、随机性,虽然不是一切努力都没有结果,但也不是一切努力都有结果,不是最努力的就一定最有结果,更不可能有一个确定的结果。‘高山仰止,景行行止’。虽不能至,然心向往之。”学术观点尚且不论,光是这一份情怀,恐怕就令很多批评他的学者望尘莫及了吧。
内容简介:
这本书是90年代中期苏力关于中国一些具有本土性的法律问题的论文合集。主要分为三个部分,第一编论文集的主题是变法与法治,第二编的主题是司法问题研究,第三编的主题是法学研究的规范化。
1):变法与法治。这一编收集了七篇论文,在这里就挑几篇简单介绍一下:第一篇《变法,法治及其本土资源》论述的是他认为在市场经济的建设过程中形成新的习惯和传统应当寻求本土资源、注重本国传统,这种资源更重要的是从社会生活中的各种非正式法律制度中去寻找;第三篇《法律规避和法律多元》从博弈论的角度出发论述了法律规避的合理性,并重点就民间法和制定法的关系问题做了阐述;第五篇《市场经济需要什么样的法律?》首先论及了马克思韦伯关于“形式理性”法律对于市场经济重要性的相关观点,反驳了“市场经济就是法治经济”这种粗暴的口号,认为我们不应该过于重视对社会问题的政治性回应,而是要改造“实质非理性”的法律文化传统,发展“形式理性”的法律制度。
2):司法问题研究。这一遍收集了三篇文章,第一篇《论法律活动的专门化》首先反对我国学界习惯性的从政治学的角度表述司法独立或者司法机关依法独立行使职权的问题,而是从社会分工的角度阐述法律活动专门化的必然性,强调从社会历史的条件下去看待这个问题,论述了法律活动专业化的利弊,最后认为司法机关不仅应当有所为,也应当有所不为,所谓“不在其位,不谋其政”;第二篇《关于抗辩制改革》从经济学的角度详细分析了抗辩制与审讯制各自的优劣,
认为我国学界不应该盲目强调引入西方的抗辩制,应该将这一制度的变革放到中国整个的社会制度、法律体系和法学理论体系的变革中来考察,并为此做出贡献;第三篇《<秋菊打官司>的官司、邱氏鼠药案和言论自由》则引用了新制度经济学和科斯的权利的互相性观点对以上两个极具影响力的案件做了分析,认为在当下的社会条件下,言论自由的权利在制度化的权利配置方式中更重要。
3):法学研究的规范化。这篇收集了六篇文章,有四篇是苏力的书评以及论文评论,包括波斯纳《法理学问题》、《走向权利的时代》、却伯《美国宪法》以及季卫东的一篇文章;有一篇讲述的中国法学本科教育的相关问题与思考,收录在本书的最后;还有一篇则是就学界法学研究规范化的问题做了批评与论述,尤其强调学者在写论文时一定要做好注释,对那些全文无一个注的作者进行了严厉的批评,因为这不仅仅是法学研究的规范化与严谨话的问题(这是一个学者最基本的要求),更是忽略的好的注释对于读者阅读的意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