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园招聘管理暂行办法
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
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随着社会的发展,大学生校园招聘逐渐成为了大学生们感兴趣的一个重要话题。
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对于提高招聘的公平性、规范性和有效性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将从准备工作、招聘方式和标准、选择程序、评价考核等多个角度探讨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
一、准备工作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的第一步是做好准备工作。
学校招聘办公室应该收集相关信息、建立校友数据库、与企业建立密切的联系等,为学生提供各项资源和机会。
同时,学生也要积极参与课外实践、自我提升等活动,不断增强自己的能力和竞争力。
二、招聘方式和标准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的核心是明确招聘方式和标准。
招聘方式可以通过宣讲会、招聘网站、线上视频面试等多种途径进行,以方便学生与企业之间的沟通和了解。
通过设立明确的标准,可以保证企业公平、公正地选拔学生,同时也提高了学生的比拼性和准入门槛。
三、选择程序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必须建立起一套科学合理的选择程序。
企业需要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和学生的实际情况制定相应的选择程序。
这包括初试、复试、终试等环节,以便全面了解学生的综合能力和潜力。
此外,还可以要求学生进行模拟岗位操作、面对面交流等,以便更好地评估学生的素质和能力。
四、有效的评价考核评价考核是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中不可或缺的一环。
评价考核的目的是了解学生的实际表现、发现学生的优势与不足,并以此为基础进行岗位分配和培训。
同时,学校和企业也应该根据学生的反馈及时调整和完善评价考核的方式和指标,提高学生的满意度和招聘的效果。
五、规范的信息发布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也应当规范信息发布的方式和内容。
学校招聘办公室和企业需提供详细的招聘信息、明确的职位要求和待遇等,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此外,还需要建立起有效的沟通渠道,及时解答学生的疑问和反馈,保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六、公平的竞争环境学生校园招聘管理制度的核心是为学生提供一个公平的竞争环境。
学校和企业应当建立起公正的选拔机制,不以种族、性别、家庭背景为标准,只凭学生的能力和潜力来评价和选拔。
应届生招聘、培养与考核管理办法
应届生招聘、培养与考核管理方法一、总那么应届毕业生是公司干部管理队伍和专业技术队伍建设的后备力量,应届生招收工作是公司人才引进的重要途径。
为了加强公司对新聘应届毕业生的招聘、接收、培养、考核工作,建立导师培养制度,加快个人职业成长,满足符合公司战略开展的人才需求,制定本方法。
二、招聘与接收1.招收方案和招聘活动方案的制定:〔1〕每年7-8月,各中心、部门根据本部门实际工作和岗位人员配置需要,提出次年度应届生招收方案,经综合管理中心审核,报公司领导批准。
〔2〕每年9月,由综合管理中心提出公司次年度应届生招收方案和招聘活动方案,报公司领导批准。
〔3〕每年10-12月,综合管理中心按照经公司领导批准后的招收方案和招聘活动方案启动校园招聘工作。
2.招收原那么:应遵循“按需招收〞、“专业对口〞、“质量优先〞、“结构匹配〞和“双向选择〞的原那么。
3.应届生招收条件:(1)一类〔重点院校〕和二类〔普通院校〕院校全日制本科学历以上应届毕业生;其中,优先招收博、硕士研究生和“985工程〞、“211工程〞重点院校应届毕业生。
〔2〕与接收方案中需求的专业相同或相近。
〔3〕在校期间成绩良好,无两科以上的补考记录,无行政处分记录。
〔4〕能按期顺利毕业,报到时能提供学历和学位证书。
〔5〕体检结果正常,无重大疾病。
4.实行招收回避制度,即与公司员工有直系血亲关系、近姻亲关系人员不得招收进入公司。
5.招收程序:(1)通过校园、招聘会、网络途径收集应届毕业生简历→(2)对照招收方案和本方法的招收条件进行筛选→(3)组织面试,并向面试合格者征求实习/签约意向,初步确定招收人选→(4)报公司领导讨论审议→(5)签订实习协议/三方协议→(6)报到后签订包含试用期的劳动合同→(7)办理接收、入职手续。
6.效劳期限:〔1〕短期:不签订三方协议。
公司与应届毕业生约定一定工作期限内,来司实习工作与其签订实习协议书〔详见附件1〕,不签订三方协议书。
校园招聘管理办法
校园招聘管理办法
在校园招聘管理办法中,为了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同时保障
学生的权益,学校制定了以下管理办法:
一、招聘单位资质要求:
1. 招聘单位必须是经过正规认证注册的企业或机构,具有良好的经
营信誉和社会责任感;
2. 招聘单位需提供相关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等证明材料,确
保其合法合规;
3. 招聘单位在校园招聘活动中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不得进行
虚假招聘或其他违法行为。
二、招聘信息发布规定:
1. 招聘单位在学校官方指定平台发布招聘信息,信息内容真实准确,不得含有虚假信息;
2. 招聘信息应包括职位名称、招聘要求、薪酬待遇、工作地点等必
要信息,方便学生了解;
3. 招聘信息发布时间不得超过规定期限,过期信息需及时下架,避
免误导学生。
三、招聘流程管理规定:
1. 招聘单位与学生联系沟通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原则,不得进行任何歧视性行为;
2. 招聘单位需与学校招聘管理部门保持密切联系,及时沟通招聘进展和问题解决;
3. 招聘单位在校园招聘过程中需遵守相关规定,不得强迫学生签署任何不符合法律法规的合同。
四、信息披露和监督管理:
1. 学校招聘管理部门将定期公布招聘单位名单及其招聘信息,接受社会监督;
2. 学生对招聘过程中出现的问题可向学校招聘管理部门进行举报,学校将积极处理并给予回复;
3. 学校将建立校园招聘纠纷调解机制,协助解决因招聘引发的纠纷问题,维护学生合法权益。
为了促进就业机会,构建和谐校园用人环境,学校将严格执行以上招聘管理办法,确保招聘工作的公平公正,保障学生权益,共同推动校园招聘工作的健康有序发展。
南昌工学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doc
南昌工学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南昌工学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试行)为进一步规范招聘工作,高效引进适合岗位需求的教职员工,切实满足学校发展需求,特制订招聘工作管理办法。
一、招聘原则1.招聘工作秉承“按需、精准、择优、规范”的原则。
2.实行回避的原则。
凡在聘人员的直系亲属,原则上不录用在校内同一单位或部门工作;副处以上干部推荐人员原则上不录用在本单位或部门工作。
二、招聘条件1.专职教师(除少数师资引进难度大的专业外)要求政治思想合格,研究生学历、硕士学位且本硕专业方向一致,取得博士学位或讲师及以上职称者优先;行政教辅岗位要求政治思想合格,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专业与岗位要求相同或相近,同等条件下中共党员优先;辅导员要求党员、全日制本科或以上学历、学士或以上学位,硕士研究生和思政类专业毕业生优先。
兼职教师引进以高职称为主。
2.应聘人员若为本校毕业留校学生,需满足以下条件中共党员、在校期间获得校级一等及以上奖学金、校级及以上荣誉、在学校实习满三个月及以上。
3.未满18周岁青少年不得录用。
三、招聘流程1. 人员需求计划专职老师根据学科专业建设发展要求和师生比、专兼职教师比例、高级职称教师占比和硕士学位教师占比等指标规划,按照学院年度用人计划实施招聘;辅导员根据师生比(1200)和专兼职比例核算招聘需求;行政及教辅人员根据部门定岗定编情况核算招聘需求。
各单位需至少提前一个月填报用人申请表见附件一。
人力资源部按照用人需求审核的权限转呈给相关负责人审批,按审批意见反馈给申请部门后组织招聘。
2.用人需求审批权限表部门/领导招聘类别用人部门人力资源部部门分管校领导人资分管校领导校长董事长普通人员招聘申请审核签批审定审批/ 特殊人才招聘申请审核签批审定审批终审毕业生留校申请审核签批审定审批/3.人员甄选专职教师人力资源部根据用人需求和相关材料进行初步筛选,将筛选后的材料下发至二级学院,二级学院在三个工作日内完成第二次筛选,并将拟试讲人员名单及具体试讲安排(时间、地点)反馈到人力资源部。
2024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
2024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以下是2024年大学用人单位招聘毕业生管理办法的一些可能内容:
1. 招聘范围:本管理办法适用于所有大学用人单位在2024年招聘毕业生的活动。
2. 招聘对象:本管理办法仅针对即将毕业的大学生。
3. 招聘数量:每个用人单位在招聘时,应根据实际需求和能力范围确定招聘的毕业生数量。
4. 招聘岗位:招聘岗位应与用人单位的业务需要相匹配,确保毕业生能够充分发挥自己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5. 招聘程序:招聘程序包括发布招聘信息、报名、筛选简历、面试、考察等环节。
用人单位应透明、公正地进行各个环节,确保公平竞争。
6. 招聘要求:招聘要求应具体明确,包括学历、专业、技能、经验等条件。
用人单位应根据实际需要合理设定招聘要求,避免过高或过低造成不合理竞争。
7. 待遇标准:用人单位应对招聘的毕业生提供合理的薪资待遇和福利,并明确规定工作时间、工作地点、加班制度等。
8. 岗位培训:用人单位应为招聘的毕业生提供必要的岗位培训和职业发展指导,帮助他们适应工作环境和提高专业能力。
9. 合同签署:用人单位和毕业生之间应签订劳动合同或实习协议,明确双方的权益和义务。
10. 绩效考核:用人单位应建立合理的绩效考核机制,定期评估毕业生的工作表现,并根据评估结果提供相应的奖惩措施。
11. 基层服务:用人单位应加强对招聘的毕业生的基层服务,关注他们在工作和生活中的需求,提供必要的支持和帮助。
12. 投诉渠道:用人单位应建立便捷的投诉渠道,接收和处理招聘毕业生在就业过程中的问题和纠纷。
以上是一些可能的内容,具体的管理办法可能会因具体情况而有所不同。
校园招聘管理暂行办法
广东金融学院校园招聘管理暂行办法为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广开就业渠道,将用人单位请进校园,积极组织、安排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大量真实、可靠、优质的就业岗位,更好地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正当合法权益,使校园招聘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有校内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专场招聘会、企业宣讲会、信息发布会、就业咨询会等)均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统一管理,校内其它职能部门不得擅自举办此类招聘活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可以委托各系在职责范围内举办本系或跨系毕业生招聘活动。
各系可以自行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但须提前报招生与就业处备案.第二条我校的校园招聘市场包括校级招聘市场和系级招聘市场两部分,校级招聘市场是指通过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信息平台组织的就业招聘市场,系级招聘市场是指由各系自行组织的就业招聘市场。
系级招聘市场由各系自行管理,各系可参考本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酌情进行管理。
本管理办法中所指的校园招聘,无特殊说明,均指校级招聘市场中的招聘活动.第三条用人单位在进行校园招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用人单位到学校举办校园招聘应首先到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登记,并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用人单位的有关资料和证件,确定招聘形式、范围、时间和地点.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特殊行业(如新闻出版、医药卫生、娱乐演出等)必须出具相关许可证明;用人单位招聘人员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代理招聘毕业生,必须出示本单位的有关证明及用人单位的委托或许可证明文件。
2、用人单位举办校园招聘活动须提前三天向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申请,并提供举办招聘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方式、负责人、联系电话等详细的招聘信息,服从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的统一安排。
3、用人单位在校内张贴海报、标语和横幅等宣传用品须报经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批准,选择在指定地点、按照指定时间段张贴或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代为张贴的方式进行,严禁私自张贴。
校园招聘流程及管理制度
校园招聘流程及管理制度校园招聘管理制度执行部门:企业人力资源部编制日期:20XX年XX月XX日监督部门:企业领导班子审核日期:20XX年XX月XX日受控状态:正式发布编号:XXXXX第一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规范企业校园招聘标准,规范招聘流程,提高招聘效率,保证人才引进质量,有效地改善人才结构,提高企业员工的综合素质,构建企业人才梯队,结合企业实际,特制定本制度。
第2条校园招聘形式校园招聘形式包括专场招聘、校园宣讲、实招募、管理培训、发展俱乐部、拓展夏令营、选秀竞赛等。
第3条校园招聘原则校园招聘采取公开招聘的办法,坚持公开公正、择优录用、精干高效、合理配置的原则。
根据业务发展及优化人才机构的需要,有计划、分层次地招收新员工充实短缺岗位。
同时招聘员工均以品德、学识、能力、经验、身体状况是否适合本岗位及职务需要为原则。
第二章校园招聘流程第4条校园招聘流程及具体实施流程:1.制定计划2.确定招聘岗位与人数3.制定招聘计划4.调查分析,确定目标学校,如各校专业设置、学生特点等5.收集与招聘岗位相符的院校与专业学生,并取得联系6.确定现场招聘日期7.前期宣传(根据实际选择),如参与、赞助学校活动等8.发布招聘信息,从网络上收集简历,初步筛选9.如有合适的简历可要求应聘人员到现场招聘会参加面试10.成立招聘小组并明确分工11.到院校参加综合招聘会或专场招聘会12.准备宣传材料,进行平面广告、宣讲会、现场咨询等宣传13.考核、简历筛选、各类测试、面试等流程14.经双方确认后,进行签约及安排后续报到的事宜项目。
学校表现基本要求:1.院校健康2.培养方式研究3.指标研究成绩4.外语优先考虑奖学金获得者具体细节:1.在校期间没有严重违反校纪校规或刑事犯罪2.在个各岗位类别相匹配的资质院校进行简历筛选身体没有重大缺陷或严重疾病正规院校统分统招,取得毕业证,有学位证更佳3.良好,在班级排名靠前第5条简历筛选标准类别。
职位匹配要素1.专业方向、项目经验2.竞赛获奖3.其他奖励4.党员5.计算机6.学生干部、社团活动7.相关经历优先考虑要素:1.应聘管理、销售类岗位必须有学生干部或社团活动2.应聘技术类岗位的,专业方向需与岗位实际需求相符3.如技术类的设计大赛,管理、销售类的创业大赛等4.各类计算机认证,如全国计算机等级考试、XXX认证等以上为本企业校园招聘管理制度,如有需要可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整修改。
校招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招人员的管理工作,提高校招工作的质量和效率,保障公司人力资源的持续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校招工作涉及的招聘、选拔、培养、考核、激励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校招人员管理制度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选拔到优秀的人才。
第二章招聘计划第四条公司每年根据业务发展需求,制定校招计划,明确招聘人数、专业要求、岗位需求等。
第五条校招计划应提前三个月报人力资源部门审批,审批通过后正式发布。
第六条校招计划发布后,人力资源部门负责组织校招活动的策划和实施。
第三章招聘流程第七条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初试、复试、面试、体检、录用等环节。
第八条招聘信息应通过公司官方网站、校园招聘平台、社交媒体等渠道发布,确保信息准确、及时。
第九条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岗位要求,对收到的简历进行初步筛选,确定进入初试名单。
第十条初试:通过简历筛选的应聘者参加初试,初试形式可为笔试或面试,考察应聘者的基本素质和专业知识。
第十一条复试:初试合格者进入复试环节,复试形式可为面试或情景模拟,考察应聘者的综合素质和岗位匹配度。
第十二条面试:复试合格者参加面试,面试由人力资源部门组织,邀请相关部门负责人参与,考察应聘者的沟通能力、团队合作精神等。
第十三条体检:面试合格者进行体检,体检合格者确定为录用对象。
第四章培养与激励第十四条公司为校招人员提供系统的培训计划,包括入职培训、专业技能培训、领导力培训等。
第十五条人力资源部门定期组织校招人员开展团队建设活动,增强团队凝聚力。
第十六条公司设立校招人员专项奖励基金,对优秀校招人员给予物质和精神奖励。
第五章考核与晋升第十七条校招人员入职后,人力资源部门定期对其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工作态度、工作能力、团队协作等。
第十八条考核结果作为晋升、调岗、辞退等人力资源管理的依据。
第十九条校招人员晋升通道与公司其他员工一致,根据个人表现和岗位需求,给予晋升机会。
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办法【用心整理精品资料】
江苏省电力公司高校毕业生招聘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电网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劳动用工管理意见》(国家电网人资[2008]1286号)、《关于加强公司员工入口管理的通知》(国家电网人资[2009]372号)和江苏省电力公司《关于进一步加强毕业生招聘管理工作的意见》(苏电人[2009]731号)文件要求,加快建设与“一强三优”现代公司相适应的员工队伍,提高新进人员质量,现根据国家电网公司要求,按照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结合江苏省电力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招聘应届高校毕业生管理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各单位.第二章招聘组织领导与分工第四条成立公司招聘委员会.公司主要负责人担任正、副主任,成员由人资、财务、生产、营销、监察等部门主要领导组成。
第五条招聘委员会负责应届高校毕业生等各类人才招聘工作的领导。
审定招聘计划和招聘方案,确定考试考评专家组及组成人员名单,决定录用人员名单等。
第六条招聘委员会下设办公室,与人力资源部合署办公。
第七条办公室负责招聘的日常工作。
负责招聘计划的汇总、审核,负责招聘报名、笔试、面试和录用的组织实施工作。
第三章招聘工作的实施第一节编制计划第八条用人单位应根据岗位定员和新增机构、业务等情况,提出高校毕业生需求建议计划。
计划编制应严格控制总量,切实解决结构性缺员矛盾.原则上超员单位按减员人数的1/2,缺员单位按减员人数的2/3编制招聘计划,在此基础上,根据本单位新增定员情况和发展需要,可适当调整计划指标。
第九条供电公司计划编制应以电力专业为主,可适当编排财会等专业计划指标,但总量不超过10%。
其他单位需求计划应以本单位主要业务所需专业为主,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可适当编排少量与业务相关的其他专业指标,但总量不超过10%。
第十条需求计划须明确到缺员的部门、岗位,明确学历、专业、性别要求等。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于每年7月底前将下一年度招聘计划报公司人力资源部.公司人力资源部根据人力资源发展规划对各用人单位申报的高校毕业生需求建议计划进行审核,汇总编制公司年度高校毕业生需求计划,经公司招聘委员会批准后上报国家电网公司。
校园招聘管理办法
校园招聘管理办法为了规范和优化校园招聘工作,提高学生就业质量,促进学校与企业之间的良好合作,制定《校园招聘管理办法》。
该办法适用于我校所有招聘活动,旨在营造公平、公正、透明的就业环境,确保招聘过程的规范运行。
一、招聘准备1. 招聘企业应与学校的就业指导中心建立联系,并提供企业相关信息,包括企业介绍、招聘职位、薪资待遇、招聘时间等。
2. 学校就业指导中心将招聘信息进行审核,确保企业合法经营,并排除职位信息中的虚假或误导性内容。
3. 学校将合格的招聘企业信息发布在校园内部信息发布平台上,供学生参考,并通过校园宣传途径公示招聘活动的时间和地点。
二、招聘程序1. 招聘企业应提前向学校提交招聘计划,包括招聘岗位数量、工作要求、薪资福利等,学校将根据招聘企业的需求和学生的专业特长进行合理的对接。
2. 招聘企业须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学校组织的招聘活动,如招聘宣讲会、校园招聘会等。
3. 学生按照自身意愿和岗位要求,选择参加符合自己兴趣与能力的招聘会,并提前准备好个人简历和自我介绍。
4. 招聘过程中,学生须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职位,如提前泄露面试题、贿赂招聘人员等。
三、招聘面试1. 学校将安排招聘企业进行面试,根据学生的自荐和企业对岗位的要求进行筛选。
2. 面试时,学生须提供真实准确的个人信息,并按要求进行自我介绍和技能展示。
3. 招聘企业须公正公平地进行面试评分,学校将根据面试结果和学生的意愿,确定最终录用名单。
四、录用程序1. 招聘企业须及时向学校提供录用名单,包括录用的学生姓名、拟分配的职位及薪资待遇等。
学校将与企业核对拟录用学生的相关信息。
2. 学校将通过正式录用通知书告知被录用学生,并告知相关入职事项和流程。
3. 学生须按时办理入职手续,并参加相关培训,确保顺利完成入职。
五、其他规定1. 学生在招聘过程中如发现任何不公正的行为,可向学校就业指导中心举报,并提供相关证据。
学校将进行调查处理,并根据情况对企业进行处理。
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暂行管理办法.docx
校内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暂行管理办法第一条?供需见面会及“双向选择”活动是落实毕业生就业的重要环节,主要形式有:学校举办的供需见面会、与其他学校联办的供需见面会、各类人才市场交流会以及省、市和有关单位举办的其他类似活动。
第二条?根据上级的有关精神,结合我校的具体情况,双向选择原则上按以下程序进行:1、毕业生的推荐表由学校招生就业处下发,经毕业生所在系签署意见后由校招生就业处审核盖章有效;2、毕业生和用人单位达成一致意见后,签订就业协议书,经毕业生所在系签署意见、学校招生就业处确认后盖章生效;3、毕业生与用人单位达成就业或意向就业的,毕业生应将就业证明或意向就业证明及时报所在系登记上报;4、到其他省、市、县就业的毕业生按地方要求签订各类协议书,须报上级机关审批的由校招生就业处上报有关机关审批;5、在推荐毕业生就业过程中,毕业生一经与用人单位签约的,任何一方不得违约,违约者按相关规定处理,有特殊情况的,须协商办理解约手续;6、就业推荐工作一般从毕业生在校的最后一学年的5月份开始。
用人单位开始与毕业生供需见面,进行双向选择。
毕业生个人落实就业单位后,需申请提前离校的应按学校有关规定执行。
第三条?对毕业生自主创业、“三支一扶”、“志愿服务欠发达地区”、自谋职业、参军、专升本等其他就业形式,学校给予积极支持和帮助。
毕业生应将其他形式就业证明材料提交所在系登记汇总。
第四条?贯彻平等竞争、择优推荐的基本原则。
学校优先推荐优秀毕业生及困难毕业生就业。
毕业生在校期间操行评定优、学业成绩好、技能水平高、综合素质强的,予以重点推荐。
对困难毕业生应重点推荐,一次推荐不成功,应多次再推荐。
第五条?毕业生在校期间受留校察看处分未解除者;在就业推荐期间违反纪律受处分者;在校期间因学科被扣学分达到相关规定者暂缓推荐,待解除处分或考试及格后予以推荐。
校园招聘活动管理暂行办法
校园招聘活动管理暂行办法为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保证校园招聘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维护学校正常教学秩序,根据教育部的有关规定,结合我院的具体情况,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有校内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专场招聘会、企业宣讲会、信息发布会、就业咨询会等)均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校内其它职能部门不得擅自举办此类招聘活动。
就业指导中心可以委托各分院在职责范围内举办本分院或跨分院毕业生招聘活动。
各分院可以自行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但须提前报招生与就业处备案。
(各分院每周专场招聘会结束后,于本周五进行统计招聘情况,并移交就业指导中心汇总。
)第二条就业指导中心为到校进行招聘的单位做好协调、沟通及服务工作。
第三条继续实行就业指导中心的中小型招聘会和分院的专场招聘会、双选会相结合的形式,校内举办的各种形式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招聘会、就业咨询会等),均由就业指导中心统一管理,其他部门不得擅自举办招聘活动,招聘单位未经学院同意,不得随意发布招聘信息。
第四条校内其他单位和部门,未经就业指导中心批准,不得擅自安排社会中介机构或用人单位举办的与就业有关的活动。
第五条用人单位在招聘毕业生的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1. 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应遵守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如实公布拟招聘人才的岗位、数量、条件、待遇等相关信息,不得做虚假宣传。
2. 首次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单位“营业执照”或“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招聘人员须出示相关证明材料。
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代理到校办理招聘活动,须提供用人单位的书面委托材料及出示本单位相关证明。
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录用后,要求中介公司必须与学生签定就业协议书,界定中介公司与毕业生双方的责任和权利。
3. 所有来校招聘的用人单位须向招就处提供招聘活动确认的书面申请,明确举办招聘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方式,以及招聘负责人姓名、邮箱和联系方式,并服从招就处的统一安排。
大型企业校园招聘管理办法.doc
大型企业校园招聘管理办法* *企业校园招聘管理办法(讨论稿)1。
为满足公司人员的战略需求,为公司各部门提供及时准确的人员支持,促进管理技术团队的专业化和年轻化,加强梯队人员建设,优化团队人员结构,规范公司高校招生各部门的原则、标准、程序和职责权限,特制定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 *集团全日制应届本科、硕士、博士及其他合格人员的招聘和聘用。
其他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员的招聘管理办法另行制定。
3.职责3.1人才与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负责审核、汇总需求、制定招聘计划和方案、选择渠道、组织招聘面试、处理招聘、用工安排、岗位分配、试用期评估等工作。
其他任何部门都不得擅自招收大学生。
3.2根据公司的部署和汇报要求,集团及事业部下属子公司(子子公司)人事部门负责大学生实习、试用期等日常管理工作。
3.3用人部门和业务部门应参与应聘人员的专业面试,并负责做出评价和录用建议。
3.4医务室负责安排被录用人员的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提出录用建议。
4.招聘原则4.1人员招聘原则以“人岗匹配”为原则,坚持精心策划、精心组织、全面科学评价、严格选拔的原则。
4.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量力而行,不受地域限制。
5.招聘渠道5.1公司在国外招聘的大学、网站、报纸、电视、猎头公司和涉外政府机构由人才和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管理。
5.2人事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负责公司对外招聘的信息发布。
5.3大学生招聘主要基于校园招聘、人才市场和招聘网站。
招聘范围集中在山东省重点工科院校和综合性大学。
在工程领域,主要考虑老的化学学院和大学。
在选择综合性大学时,经济欠发达的西北和东北地区教育基础好的教师和重点大学倾向于提高招生的综合素质。
介绍与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外国单位的人事、人才和人力资源开发管理中心,并提交总裁审批。
6.招录大学生的基本条件6.1承认* *,热爱* *,热爱* *事业,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始终关注公司利益,勇于奉献,勤奋敬业,具有开拓创新精神;6.2具备工作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有良好的诚信和职业道德记录;6.3掌握应聘所需的外语知识,视野开阔、开放、有较强的成就动机和工作热情,能够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6.4身体健康,精力充沛,无影响岗位工作的健康隐患。
学生校园招聘管理规定
学生校园招聘管理规定在现代社会中,学生校园招聘活动扮演着重要的角色。
招聘活动不仅给学生提供了面对未来职业的宝贵机会,也帮助企业与学生建立起重要的联系。
为了保障学生的参与公正性、合法性和安全性,学生校园招聘管理规定被提出并严格执行。
本文将就学生校园招聘管理规定进行探讨。
I. 招聘机构资质要求招聘机构应具备合法注册的身份,并经过严格的审核和认证。
招聘机构应提供足够的信息如名称、地址、联系方式等,并确保提供的信息真实有效。
只有合法注册的招聘机构才能参与学生校园招聘活动,以确保学生的权益和安全。
II. 招聘信息发布渠道学生校园招聘信息应通过正规的渠道发布,如学校官方网站、招聘平台等。
由于网络招聘信息的泛滥,学生应提高警惕,并仔细核实招聘信息来源的可靠性。
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应加强对招聘信息的审核和监管,避免虚假、欺诈等信息对学生产生负面影响。
III. 招聘信息真实性保障招聘信息应真实、准确地反映招聘单位的实际需求和条件。
学校或相关教育部门应与招聘单位建立紧密的联系,确保招聘信息的真实性和可靠性。
招聘单位不得故意夸大岗位福利待遇或虚假宣传,以保证学生的知情权和选择权。
IV. 招聘程序公平性保障学生校园招聘应严格按照招聘程序进行,不得进行任何形式的歧视或偏袒。
招聘过程应公平、公正,并确保每个学生都有平等的机会参与和竞争。
同时,学校应监督招聘程序的严格执行,维护学生的权益和公正竞争的环境。
V. 学生个人信息保护学生应提供必要的个人信息以参与招聘,但信息的使用应受到严格的保护。
招聘单位不得滥用学生的个人信息,不得泄露给其他机构或用于其他非招聘目的。
学生对个人信息的保护有权了解和监督,学校应加强信息安全及隐私保护的意识教育。
VI. 招聘资格及要求招聘单位应明确招聘岗位的资格要求,并确保所设限制合理和公正。
学生在选择投递简历前,应自我评估是否符合资格要求,避免浪费时间和资源。
学校应提供相关学习和职业规划指导,使学生更好地了解自身条件和选择适合的岗位。
校园招聘人员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校园招聘工作,提高招聘效率,保障招聘过程的公平、公正、公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校校园招聘工作,包括招聘计划制定、招聘流程、人员选拔、合同签订等各个环节。
第三条校园招聘工作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竞争、择优的原则,确保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章招聘计划第四条校园招聘计划由人力资源部门根据学校发展规划、师资需求、专业设置等情况制定,经学校领导批准后实施。
第五条招聘计划应明确招聘岗位、招聘人数、岗位职责、任职资格、薪资待遇等信息。
第六条招聘计划应提前一个月公布,确保学生有足够的时间了解招聘信息。
第三章招聘流程第七条招聘流程包括:发布招聘信息、简历筛选、笔试、面试、体检、录用通知等环节。
第八条发布招聘信息:通过学校官网、微信公众号、校园海报等渠道发布招聘信息。
第九条简历筛选:人力资源部门对收到的简历进行筛选,确定进入笔试的人员名单。
第十条笔试:对进入笔试的人员进行专业知识、综合素质等方面的测试。
第十一条面试:对笔试合格的人员进行面试,考察其沟通能力、团队合作能力等。
第十二条体检:对面试合格的人员进行体检,确保其身体健康。
第十三条录用通知:对体检合格的人员发出录用通知。
第四章人员选拔第十四条人员选拔应严格按照招聘岗位的任职资格和招聘计划进行,确保选拔过程的公平、公正。
第十五条选拔过程中,应注重考察应聘者的专业知识、实际操作能力、综合素质等。
第十六条选拔过程中,应聘者有权了解选拔结果,对选拔结果有异议的,可向人力资源部门提出申诉。
第五章合同签订第十七条对录用的人员,学校应与其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第十八条劳动合同应包括以下内容:劳动合同期限、工作内容、工作地点、工作时间和休息休假、劳动报酬、社会保险和福利待遇等。
第十九条合同签订后,双方应严格遵守合同约定,履行各自的权利和义务。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门负责解释。
校招管理制度
校招管理制度为了规范和完善校园招聘工作,保障校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和透明,制定本管理制度。
第一条为了实现统一管理,提高效率,确保招聘活动的公平公正,公司将校园招聘活动的组织、实施和管理工作纳入公司人才招聘管理系统。
公司将提高校园招聘工作的权威性和专业性,制定各项规章制度,组织实施,确保校园招聘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二条校园招聘活动,包括但不限于大型校园招聘会、校园招聘宣讲会、校园宣讲和招聘岗位答疑等活动。
学校和企业双方共同承担一定责任。
学校应提供良好的举办条件和资源保障;企业应向学校提供真实的用人需求信息,并根据学校的要求,提供合适的宣讲材料和设备等,确保活动的顺利进行。
第三条公司将招聘工作纳入公司人才招聘管理系统,制定完善的招聘程序,由专门的招聘团队统一组织,对招聘活动进行统一规划和安排。
公司将定期组织校园招聘活动的评估,对招聘结果进行分析,为公司制定更合理的招聘策略提供依据。
第四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校园招聘信息管理平台,维护良好的用人单位与高校的合作关系。
保证用人单位和高校之间的信息共享、资料交流和资源协作畅通无阻。
第五条为确保校招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司将建立招聘管理人员的履职考核机制。
定期评估招聘管理人员的工作表现,并依据其绩效,采取相应的奖惩制度,提高人才招聘管理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
第六条公司将加强与高校就业指导室和学生会等相关部门的合作,密切关注高校人才的培养与创新等动态信息,建立起校企合作的长期机制。
在人才需求信息发布、招聘活动的宣传发动、人才培养项目的合作渠道上建立有效的合作机制。
第七条公司将建立健全的校园招聘信息反馈机制,及时收集整理校园招聘的各项信息,包括招聘宣传效果评估、用人单位需求信息汇总、应聘者信息录入等,为公司招聘工作的精准化、智能化提供数据支持。
第八条为了提供更好的服务,公司将为应聘者提供更加专业的求职辅导和指导。
这包括但不限于提供招聘岗位信息、职场规划建议等,帮助应聘者更加全面地了解岗位要求,提升应聘者的竞争力。
企业校园招聘管理办法
企业校园招聘管理办法第1章总则第1条目的为满足公司人才战略需要,及时准确地为公司各部门提供人才支持,提升管理技术团队的专业化、年轻化,加强梯队人才建设,优化团队人才结构,并规范公司大学生招聘的原则、标准、流程以及各部门的职责权限,特制定本办法。
第2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集团统招全日制应届本科毕业生、硕士研究生、博士研究生及其他符合条件的人员,其他有经验的专业技术人才的招聘另行制定招聘管理办法。
第3条职责1. 人才及人力资源发展与管理中心负责核定编制、汇总需求、制订招聘计划及方案、选择渠道、组织招聘面试、办理录用、安排入职、进行岗位配置和试用期考评等工作,其他部门均不得擅自招收大学生。
2. 集团下属各子(分)公司、事业部人事部门负责按公司部署提报需求及组织大学生实习,进行试用期等日常管理。
3. 用人部门及业务部门参加应聘者专业面试,并负责提出评价和录用建议。
4. 行政部负责安排拟录用应聘者体检并根据体检结果出具录用建议。
第4条招聘原则1. 坚持人岗匹配、全面科学考评、严格择优录用的原则。
2. 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唯才是举,不限地域的原则。
第2章招聘渠道第5条公司对外招聘的高校、网站、报刊、电视、猎头等渠道由人才及人力资源发展与管理中心管理。
第6条公司对外招聘的信息发布由人才及人力资源发展与管理中心统一负责。
第7条大学生招聘主要以校园招聘、人才市场招聘、网站招聘等方式为主,招聘的重点是国内重要工科院校和综合性大学。
招聘和公司有利益关系的外单位介绍人员,人才及人力资源发展与管理中心应调查背景后提请总裁审批。
第3章招聘录用大学生的基本条件第8条认可本公司,热爱本公司,有在本公司干事业的激情;拥有良好的团队合作意识,时刻以公司利益为重;勇于奉献、勤奋敬业、有开拓创新精神。
第9条具有应聘岗位所需的专业知识、技能、经验,有诚信及职业操守。
第10条掌握应聘岗位所需外语知识,视野开阔、开放开明,具有较强的成就动机和工作热情,能承受较大的工作压力。
校园招聘管理办法
校园招聘及派遣管理办法为做好毕业生实习、就业工作,加强用人单位校园招聘会的管理,规范用人单位的招聘行为,规范我院学生实习、就业派遣流程,维护学院正常的教学秩序,特制订本管理办法:1、学院就业服务中心、校企合作办(以下简称“就业中心”)是主管我院学生实习与就业的职能部门。
所有涉及我院学生实习与就业的招聘活动以及学生的实习就业派遣等工作,均由学院就业中心统一归口管理。
1、学院各院系、部门、教职工自行联系的用人单位,需要招聘我院学生的,用人单位或其委托人应提前到学院就业中心登记注册招聘信息,确定校园招聘的具体事宜。
也可直接想中心工作人员索取电子版《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发布登记表》,盖章后与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传真至学院中心备案登记,并将招聘简章发至中心制定邮箱。
(mail)2、经学院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包括各院系自行联系的单位招聘信息),由就业中心以适当的方式向全院学生发布。
未经学院就业中心登记备案的用人单位招聘信息,任何人不得擅自在本院发布,也不得擅自组织学生参加应聘。
3、用人单位委托中介公司来我院代为招聘学生的,中介公司需提供中介资质及相关单位委托书,经学院就业中心允许后,方可按规定程序代为招聘。
4、面向我院学生的各类招聘面试等活动,原则上统一由学院就业中心负责组织和协调,相关部门做好宣传和配合工作。
各系部职业导师(班主任)应认真辅导有应聘意向的学生提前做好应聘准备,组织学生有序参加招聘活动。
5、招聘活动结束后,用人单位应将确定录用的名单加盖公章传真或邮寄给学院就业中心。
6、就业中心核实录用信息后,根据用人单位的具体要求,组织学生签定相关协议,并向被录用学生发放实习与就业派遣证明,学生持派遣证明方可办理离校及上岗手续。
7、就业中心发放的派遣证明是学生实习离校的唯一证明。
无派遣证明的学生,各院系不得允许其以外出实习或就业的名义擅自离校。
8、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实行,本办法解释权在学院实习与就业服务中心。
校园招聘管理规定模版
校园招聘管理规定模版校园招聘管理规定第一条目的根据集团发展需要,储备和培养一批优秀的应届毕业生,通过引进新鲜血液,自主培养认同xx文化、有创造精神和发展潜力的新员工,为公司的持续发展和战略转型提供长效的人力资源支持。
第二条适用范围适用于xx集团及各所属(集团)、子公司应届生招聘事宜。
第三条招聘准备(一)集团人力资源部是年度大学生(研究生)招聘的牵头部门,统筹各板块应届生的校园招聘工作;各板块人力资源部应做好所在板块的招聘、协调和联系工作,成立招聘领导小组,由板块负责人挂帅,统筹整个招聘工作,确保招聘工作顺利推进。
(二)在实施校园招聘前,各板块人力资源部应提前做好需求征询,将岗位、学历、专业、薪资、数量等信息整理上报至集团人力资源部。
集团人力资源部除了收集集团各职能部门的招聘需求外,还应兼顾各板块、下属公司的共性需求,汇总成为全集团的校园招聘计划,经集团首席执行官审批同意后执行。
(三)校园招聘计划审批同意后,由集团人力资源部牵头,校园招聘工作小组讨论制订招聘日程安排表,进行合理的分工与合作。
第四条招聘实施(一)院校选择根据集团总部及各下属公司的经营管理特点,对应届生的来源应有不同的定位,具体如下:集团总部:需要专业优异、善于学习探索、具备管理潜力的优秀应届生,定位在211、985全国性院校或专业口碑好的对口学校。
各所属(集团)公司:除下属(集团)总部参照集团标准招聘外,下属公司也需要专业扎实、实战能力强、学习意愿强的应届生,定位在项目所在省区的二本以上、对口专业实力较强的院校。
(二)招聘方式各板块可根据实际需求和目标院校选择情况,采用校园宣讲会、校园设摊招聘、参加当地应届生专场、院系老师推荐、校园BBS论坛发布、校园招聘网站发布等多种形式完成招聘工作。
(三)宣传口径校园招聘过程中的媒体宣传、平面广告、演讲稿件等资料中所包含的公司情况、企业文化、人力资源政策等信息,必须符合集团当年度的对外宣传标准,保持与公司网站和相关发文的一致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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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金融学院校园招聘管理暂行办法
为促进我院毕业生充分就业,不断加强与用人单位的联系,广开就业渠道,将用人单位请进校园,积极组织、安排校园招聘活动,为毕业生提供大量真实、可靠、优质的就业岗位,更好地维护毕业生、用人单位和学校的正当合法权益,使校园招聘规范化、制度化,现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一条所有校内举办的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专场招聘会、企业宣讲会、信息发布会、就业咨询会等)均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统一管理,校内其它职能部门不得擅自举办此类招聘活动。
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可以委托各系在职责范围内举办本系或跨系毕业生招聘活动。
各系可以自行组织安排毕业生就业招聘活动,但须提前报招生与就业处备案。
第二条我校的校园招聘市场包括校级招聘市场和系级招聘市场两部分,校级招聘市场是指通过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信息平台组织的就业招聘市场,系级招聘市场是指由各系自行组织的就业招聘市场。
系级招聘市场由各系自行管理,各系可参考本管理办法并结合自身实际,酌情进行管理。
本管理办法中所指的校园招聘,无特殊说明,均指校级招聘市场中的招聘活动。
第三条用人单位在进行校园招聘时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用人单位到学校举办校园招聘应首先到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登记,并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用人单位的有关资料和证件,确定招聘形式、范围、时间和地点。
用人单位必须出具:单位法人资格证明或“营业执照”复印件,特殊行业(如新闻出版、医药卫生、娱乐演出等)必须出具相关许可证明;用人单位招聘人员须出示单位介绍信和经办人身份证件;人才中介服务机构为用人单位代理招聘毕业生,必须出示本单位的有关证明及用人单位的委托或许可证明文件。
2、用人单位举办校园招聘活动须提前三天向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申请,并提供举办招聘活动的时间、地点、内容、要求、方式、负责人、联系电话等详细的招聘信息,服从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的统一安排。
3、用人单位在校内张贴海报、标语和横幅等宣传用品须报经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批准,选择在指定地点、按照指定时间段张贴或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代为张贴的方式进行,严禁私自张贴。
在招聘活动中不得做虚假宣传。
未经批准,擅自张贴宣传材料的,将取消用人单位校园招聘资格。
4、用人单位来校招聘毕业生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自愿的原则,如实公布拟招聘人才的岗位、数量、条件、以及可以公开的待遇等相关信息,并及时将招聘结果反馈给招生与就业工作处。
5、为保证毕业生充分就业,用人单位进校招聘毕业生应在学校规定的时间内安排。
6、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不得采用诱骗、欺诈、强制或要挟的方式与毕业生签订实习或就业协议。
7、用人单位在面试过程中应尊重毕业生的人格,保护毕业生的隐私。
毕业生有权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8、用人单位不得以招聘保密为由,进行秘密面试活动,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有权派出工作人员检查或旁听用人单位的面试活动,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理由拒绝。
9、用人单位不得以任何不正当名义向毕业生收取任何费用,不得要求求职应聘人员以财产、证件做抵押。
如遇特殊情况需收取部分费用的,需经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审核同意。
10、用人单位必须遵守校园的其它管理规定。
11、用人单位必须遵守国家、省、市关于就业的相关法律和规定。
12、用人单位在招聘活动中不得干扰、诋毁其他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和声誉。
第四条毕业生在校园招聘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毕业生参加校园招聘必须听从招聘工作人员的安排。
毕业生须着正装,凭诚信面试卡、网上报名号、《个人推荐表(含封面)》和《个人简历》等材料入场。
2、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要积极主动地参加校园招聘会,毕业生听完用人单位介绍后,如果对用人单位提供的岗位满意应主动继续与用人单位交流,递交应聘材料,否则请按规定退场。
3、已落实单位或通过用人单位面试等已进入签约流程的毕业生原则上不应再参加其他校园招聘。
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后,应在10个工作日内将协议书上交招生与就业工作处,以便进入下一个毕业工作流程,否则,责任自负。
4、毕业生在面试求职时或签订协议前要如实向用人单位提供个人材料并客观介绍个人情况,因弄虚作假被用人单位退回者,责任自负,学校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5、毕业生在面试过程中应注重礼仪,落落大方,应遵守公平竞争的原则,不得采取不正当手段干扰、诋毁其它毕业生和用人单位的招聘活动和名誉。
6、毕业生参加校园招聘务必诚信遵规守时,需要“网上报名”的,要按时报名,要求注册就业网个人电子简历的,要及时注册,对于已经报名,无故不参加者和拒不注册就业网个人电子简历者,学校将根据情节严肃处理。
第五条招生与就业工作处在校园招聘活动中必须遵守以下规定:
1、认真收集整理就业信息,积极联系并邀请用人单位,审查招聘单位的资格,准确发布招聘信息,及时公布招聘结果,做好招聘宣传和毕业生应聘的发动工作。
2、做好校园招聘的组织筹备工作,协调学院各部门保障招聘活动的顺利进行,包括布置招聘场、安排日程、接待招聘单位人员等。
3、所有工作人员必须廉洁自律,不得擅自以任何理由向用人单位收取任何费用。
4、热情诚恳地接受用人单位和毕业生的咨询,并努力提供优质高效的就业服务。
第六条为了防止毕业生无序、恶意回流等不诚信的现象发生, 出现下列情况,毕业生将被禁止参加校园招聘,同时收回诚信面试卡和就业网登陆权限:
1、参加校园招聘中银行类单位的柜员岗位应聘,已经到岗实习者;
2、参加校园招聘中具有良好社会声誉企业(连续两年或以上时间均招聘我校毕业生,多数毕业生均留在单位工作;口碑良好的国有大、中型企业、民营企业、外资企业等)应聘,并到岗实习者;
3、参加校园招聘中企事业单位内勤管理、财会出纳、各类文员等管理服务型(非营销岗)岗位应聘,并到岗实习者;
4、与用人单位签定了正式的学校、毕业生和用人单位三方协议的毕业生;
5、参加校园招聘中企事业单位应聘(非营销岗),进入实习名单,但未到岗实习,累计达两家单位者(因体检不合格未到岗者除外);
6、拒不遵守学校招聘会有关要求(注册网上电子简历、携带面试卡、着正装等),经多次教育仍不改悔,情节恶劣者;
7、毕业生在毕业班期间或在单位实习期间,出现违法和严重违纪现象者;
8、已就业的往届毕业生;
9、应届专科生成功考取本科插班生或应届本科生成功考取研究生者;
10、参加用人单位的实习,实习期结束,单位同意接收录用,但本人不同意入职者,如遇特殊情况,则酌情处理。
第七条为了向毕业生提供细致周到的就业服务,充分体现“以人为本”的思想,出现下列情况,毕业生将获批准继续参加校园招聘,同时发回诚信面试卡和就业网登陆权限:
1、参加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结束,未受到用人单位投诉,能够提供实习鉴定或证明材料者;
2、参加用人单位实习,因体检不合格未能继续实习或未能与单位签约,能够提供实习鉴定或证明材料、体检报告者;
3、参加用人单位实习,工作积极努力,但被用人单位以不合适为由中途退回,能够出具实习鉴定或证明材料者;
4、参加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结束,未能进入拟录用名单(工作不努力、考核不通过者除外),能够出具实习鉴定或证明材料者;
5、因用人单位出现违法违规等不诚信招聘行为,而导致不能正常实习者;
6、毕业生实习期间,无故自动请辞,未受到用人单位投诉,能够提供实习鉴定或证明材料者,自提出参加校园招聘申请并获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校园招聘。
在营销类岗位实习的毕业生出现此情况,时间可酌情缩短;
7、参加用人单位实习,实习期间或实习结束,被用人单位以工作不努力、考核不通过为由退回学校,未受到用人单位投诉,能够提供实习鉴定或证明材料者,自提出参加校园招聘申请并获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校园招聘;
8、已经申请暂缓就业但仍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
9、出现不诚信求职行为(中途请辞回校、随意频繁跳槽等),经过处罚和批评教育,认错态度较好,能够及时挽回学校声誉者。
自提出参加校园招聘申请并获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校园招聘,特殊情况,酌情处理;
10、毕业生进行“网上报名”,累计出现三次报名未参加现场面试者;毕业生注册就业网“网上电子简历”,未能及时注册个人电子简历,累计通报三次者;冒名顶替参加校园招聘者;未经许可,擅自介绍外校或社会人员参加校园招聘者,将立即取消其参加校园招聘的资格,自提出参加校园招聘申请并获批准之日起,一个月内不得参加校园招聘。
第八条诚信面试卡是我校毕业生参加校园招聘的必备材料,诚信面试卡的使用请遵循以下规定:
1、毕业生参加校园招聘必须携带本人诚信面试卡,诚信面试卡由招生与就业工作处统一办理,有效期为整个毕业班阶段,毕业离校后自动失效,特殊情况下需要办理的,可向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提出办理申请;
2、毕业生必须如实填写诚信面试卡上的内容,使用时必须粘贴个人小一寸免冠照片,并加盖学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印章,同时每月定期到带班辅导员老师处注册盖章;
3、诚信面试卡为一人一卡,应妥善保管,如不慎遗失,须持本人有效证件(身份证或学生证)及所在系的证明,及时到招生与就业工作处挂失,办理新的诚信面试卡。
如未能及时挂失,所造成的一切后果由毕业生本人负责。
4、诚信面试卡应妥善保管,倍加爱护,不得涂改毁坏,保证卡的清晰整洁,如属人为损毁严重,影响到面试的,原卡做废,应及时办理新的诚信面试卡。
5、诚信面试卡只限毕业生本人使用,不得转借、出售给他人,如发现毕业生用他人面试卡参加校园招聘,招生与就业工作有权将卡收回。
第九条本管理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暂行,本管理办法的解释权在广东金融学院招生与就业工作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