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街道“感动社区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2016年街道“感动社区人物”评选活动
实施方案
2016年街道“感动社区人物”评选活动实施方案
为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深入挖掘和发现街道社区感人至深的人物事迹,充分展示xx街道文明向上、开拓创新、加速发展、共建和谐的精神风貌,进一步引导居民群众提升道德素养、自觉义务服务、崇尚健康新生活、传递社会正能量,争创自治区园林城、生态宜居城和文明城、卫生城,经街道党工委、办事处研究决定,在全街开展“感动社区人物”评选活动。
一、活动目的
通过开展“感动社区人物”评选活动,在街道社区挖掘、树立、宣传一批继承发扬传统道德风尚、推动社会经济发展、体现新时期时代精神的先模人物,从小事中品味大爱,在平凡中发现崇高,在全街上下形成弘扬民族精神、传播道德风尚、推动社会进步、顺应时代发展,共建富裕、文明、和谐、幸福社区的社会氛围。
二、评选对象及条件
“感动社区人物”评选活动每二年举办一届,2016年评选为第一届,每届评选10名以内,凡在xx街道各社区长期居住的居民群众,其事迹要有符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
的典型事例,体现正确价值取向的时代特征,得到社会广泛认同的群众基础,能够引起社会共鸣,带给人们感人至深的心灵冲击。并具有下述各类感人事迹的均可参选:(一)志愿服务。在社区敬老、助残、科技、义工、环保、爱心、调解、卫生、医疗、计划生育、安全防范、巾帼英雄等岗位上义务劳动、默默奉献、常年坚守,经常给居民群众提供方便、快捷、无偿的服务,得到居民和社区党组织认可的志愿者。
(二)热心公益。在公益事业或公益组织里积极奉献,关心社会福利事业,关爱社会弱势群体,经常组织开展社会公益活动,宣传公共道德,弘扬互助精神的仁爱者。
(三)自强不息。在个人和家庭遭受困难,能勇敢面对,在艰辛中自强,在逆境中勃发,战胜生活带给的苦难,不断校正生命的轨迹,能够震撼心灵、影响他人的励志典型。
(四)创业拼搏。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历尽艰难,努力拼搏,最终创业致富,并带头扶贫济困,在小区内解决多名下岗职工再就业,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良好的创业者。
(五)敬业奉献。在最基层平凡的岗位上,不怕脏不怕累,常年如一,兢兢业业,默默付出,无怨无悔,看似平凡,实则伟大的普通劳动者。
(六)尊老尽孝。用无微不至的关爱,诠释“百善孝为先”、“家和万事兴”的真谛,用朴实平凡的行动感染并带动着周边家庭的至孝儿女。
(七)助人为乐。将时间与精力,无私地融入到关爱他人、奉献社会的事业之中,为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一次次伸出援手,用执著与爱心让大家感悟人性本善的热心人。
(八)正气凛然。在工作、生活中乐观豁达,积极向上,充满社会正能量,影响和带动亲人和朋友弘扬社会优良风气,敢于同不正之风、歪理邪说、不当言论作斗争;在他人生命财产受到侵害时,能挺身而出,捍卫社会正义的勇士。
(九)品质高贵。与人友好,团结和睦,经常乐善好施,扶贫济困;经常利用自己所长,力所能及地关心帮助别人,提供义务劳动;公私分明,不贪不占,面对所拾大额财物,不据为己有,缺少财富仍对意外之财毅然归还的模范居民。
(十)重大影响。其他通过个人行为和经历给社会产生了重要、积极影响,代表了社会主流价值取向及时代精神的个人或群体。
三、评选方式
“感动社区人物”评选活动分为筹备启动、提名推荐,集中展示、公众投票,综合考核、资格审查,研究确定、表彰奖励,集中宣传、示范引导几个阶段。
(一)筹备启动、提名推荐。(2月15日-3月10日)街道办事处成立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及办公室,负责制定评选活动实施方案,公布评选条件和评选办法。各社区党组织广泛开展宣传活动,发动社区干部、辖区单位、基层组织、居民群众以及社会各界人士,通过入户访谈、调查了解等多种方式,深入挖掘身边的人和身边的事,并积极向组织推荐人选,共同参与提名、投票、评选环节,确保广泛的社会参与面,保证候选人物的群众认可度。
(二)集中展示、公众投票。(3月11日-3月31日)各社区党组织要对推荐人选进行严格审查,经党组织会议集体讨论后确定推荐人选,并填写《“感动社区人物”评选推荐表》,连同证明材料(有关奖励和成果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报街道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推荐社区党组织要对报送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评选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对各社区党组织推荐人选进行初步审核的基础上,按照多于拟评人选一倍的数量确立初步候选人,并在街道公开网站上进行公布,在“xx街道党建”微信公众号上进行公众投票。
(三)综合考核、资格审查。(4月1日-4月10日)街道评选活动领导小组根据公众投票结果,通过实地察看、个别谈话、外围了解等方式,全面对初步候选人进行考核,并征求旗公安、纪检(监察)、计生、信访等有关部门意见,
从事经营活动的候选人还要征求税务、环保、工商等相关部门意见,确保无不良社会记录。
(四) 研究确定、表彰奖励。(4月11日-4月30日)评选活动领导小组综合公众投票结果和综合考核评审意见,报街道党工委会议研究确定最终人选。获得“感动社区人物”奖励者,街道党工委、办事处将召开专门会议进行表彰奖励,给予一次性2000元的奖励基金,并颁发个人荣誉证书。
(五)集中宣传、示范引导。(5月1日-5月30日)开展“感动社区人物”集中宣传月活动,利用电视、报纸等新闻媒介以及智慧“达尔罕”、“xx街道党建”微信公众号等便民服务平台,通过制作专题片、撰写人物传记、巡回宣讲等方式,大力宣传“感动社区人物”事迹,扩大活动的影响力和感染力。
三、有关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社区党组织要统一思想,高度重视此次评选活动,严格按照评选活动时限要求,统筹抓好本辖区内符合评选条件人选的调查挖掘和组织推荐工作。
(二)加大宣传力度。各社区党组织要采取各种有效方式,扎实开展宣传动员工作,广泛宣传“感动社区人物”的评选条件、方法、程序等,及时将评选活动有关信息传达到基层和广大居民群众中,努力营造浓厚的活动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