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城管办法】绿道管理办法(0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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绿道管理制度

绿道管理制度

绿道管理制度一、绿道管理制度的制定目的和意义制定绿道管理制度的目的是为了确保城市绿道能够正常运行、保持良好状态,为市民提供一个优美、安全、健康的休闲娱乐场所。

同时,制定绿道管理制度也是为了加强城市绿化管理的有效性和规范性,提高城市绿化管理工作的水平,保障城市绿色空间资源的长期保护和合理利用。

二、绿道管理制度的内容1. 绿道使用规定在绿道管理制度中,应明确规定绿道的使用范围、使用时段、使用方式及注意事项。

并规定在绿道上进行的各类活动应符合文明礼仪,不得损坏绿化设施和环境,不得扰乱公共秩序。

2. 绿道维护管理绿道管理制度需要明确规定相关部门对绿道的维护管理工作职责及方法。

例如,绿道的日常、定期维护和保养工作责任单位、责任人员,以及相应的管理标准和程序等。

3. 绿道安全管理对于绿道安全问题,绿道管理制度需要规定相应的安全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包括绿道设施和设备的定期检测、维护,以及安全隐患排查和整改等。

4. 绿道文明管理绿道管理制度需要规定绿道使用者在使用过程中应遵守的相关文明规定,包括不乱扔垃圾、不随地吐痰、不乱涂乱画、不骑车、不打扰他人等,养成文明健康的生活方式。

5. 绿道宣传和教育绿道管理制度中应规定相关单位和部门对绿道进行宣传和教育的工作计划和措施,以提高市民对绿道的认识和重视程度,鼓励市民积极参与到绿道的建设和管理中来。

6. 绿道监督和评估绿道管理制度需要规定相关单位和部门对绿道的建设和管理进行监督和评估的责任和程序,以确保绿道建设和管理工作能够持续改进、逐步完善。

三、绿道管理制度的实施和落实1. 制度宣传和培训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对绿道管理制度进行全面宣传,提高市民对绿道管理制度内容的熟悉和理解。

同时,对相关责任单位和人员进行培训,提高他们的管理水平和执行能力。

2. 监督和检查相关单位和部门应定期对绿道的使用情况、维护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对存在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并及时对优秀的管理单位和个人进行表彰奖励。

绿道运营与管理方案

绿道运营与管理方案

绿道运营与管理方案一、绿道运营与管理的基本概念绿道运营与管理是指对城市绿道进行全面有效的组织与协调,保障绿道的正常运行,满足市民的休闲需求,同时保护绿道的生态环境,使得绿道成为城市绿色生态休闲空间的一部分。

绿道运营与管理的目标是提供一个安全、有序、舒适的绿色休闲空间,同时保护绿道的生态环境,促进城市人居环境的改善。

绿道运营与管理的内容包括:1. 完善的绿道规划和设计,保证绿道的连贯性和可持续性;2. 健全的运营机制和管理体系,保障绿道的日常运行;3. 科学的维护和保养管理,保证绿道的设施设备的完好;4. 安全管理和应急预案,确保绿道使用者的人身财产安全;5. 环境保护和生态维护,促进绿道的生态功能发挥。

二、绿道运营与管理的体制机制1. 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在绿道运营与管理过程中,需要建立健全的组织体系,明确各级各部门的职责和权利。

可以由相关部门成立绿道管理委员会,负责绿道的规划设计、运营管理、环境维护等工作。

2. 制定专门的规章制度需要根据绿道的特点,制定专门的绿道规章制度,明确绿道的使用规定、管理制度、服务标准等内容,同时对绿道的安全管理、环境保护等方面进行详细规定。

3. 建立健全的运营机制需要建立健全的绿道运营机制,包括绿道的管理、维护、服务和监督等方面,确保绿道的正常运行。

三、绿道的规划与设计1. 进行科学合理的规划在进行绿道规划时,需要综合考虑绿道的定位、功能、布局等要素,充分考虑用户需求、生态环境、文化遗产等因素,制定合理的规划方案。

2. 设计精细化的细部在进行绿道设计时,需要充分考虑绿道的景观设计、道路布局、设施设备等方面,确保绿道的美观性和实用性。

3. 强化环境保护与生态修复在绿道的规划和设计过程中,需要严格控制绿道的环境影响,采取有效的生态修复措施,促进绿道的生态功能发挥。

四、绿道的运营与管理1. 建立科学合理的管理体系需要建立科学合理的绿道管理体系,包括组建专门的管理团队、完善的管理制度、健全的管理流程等,确保绿道的日常运行。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

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丽水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9.28•【字号】丽水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施行日期】2022.01.0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丽水市人民政府令第83号《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第84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22年1月1日起施行。

市长吴晓东2021年9月28日丽水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绿道规划、建设和管理,发挥绿道的综合功能和社会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城市绿化条例》《浙江省城市景观风貌条例》《浙江省城市绿化管理办法》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以自然要素为基础,以自然人文景观和休闲设施为串联节点,由慢行系统、服务设施等组成的绿色开敞空间廊道系统。

根据所处区域和功能要求,绿道分为城市建成区范围内的城镇型绿道和城市建成区范围外的乡野型绿道、山地型绿道。

第三条绿道管理遵循政府主导、属地管理、社会参与、全民共享的原则。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绿道规划经费纳入财政预算,绿道实行属地管理,所需管养费用由同级财政部门统筹安排。

第五条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制定全市绿道管理维护标准及技术规范;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

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根据绿道所处区域和功能要求,合理确定本行政区域内的绿道管理单位。

绿道管理单位可以委托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保护管理。

第六条发改、自然资源和规划、林业、水利、交通运输、文广旅体、农业农村、财政、综合行政执法等相关部门应当按各自法定职责,做好绿道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草案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立法目的】为加强绿道的建设和管理,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建设生态文明城市和宜居城市,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深圳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范围内绿道及绿道控制区的规划、建设、使用和管理。

第三条【绿道概念】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串联成网,供市民休闲游憩、运动健身的慢行系统。

绿道分为以下三种类型:(一)省立绿道:是指连接城市与城市,对区域生态绿地保护和生态网络体系建设具有重要影响的绿道。

(二)城市绿道:是指连接市域主要节点并与区域绿道相连相通的绿道。

(三)社区绿道:是指连接社区公园、小游园和街头绿地,主要为附近居民服务的绿道。

第四条【绿道控制区】绿道控制区是指沿绿道慢行道路沿外侧,划定一定范围并加以管理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的控制区域。

省立绿道和城市绿道应当划定绿道控制区。

第五条【绿道管理】本办法所称绿道管理指对绿道及绿道控制区内绿化、路面、标识、服务设施等的管理。

第六条【管理职责】市规划国土委组织编制全市绿道网专项规划以及省立绿道修建性详细规划。

市人居环境委负责统筹全市绿道网规划建设工作,组织制定绿道网规划建设总体实施方案,研究完善相关配套政策,开展绿道建设工作的检查监督、情况通报,协调解决绿道网建设的重大问题。

市城管局统筹全市绿道网的建设和运营管理。

负责绿道网省立绿道的建设,对各区政府(含光明新区、坪山新区管委会,下同)绿道管理部门开展绿道建设和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

发展改革、公安、财政、交通运输、水务、农业、文体旅游、口岸等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

第七条【各区职责】各区政府应当明确绿道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的建设和辖区内绿道的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原则】本市绿道管理遵循统一规划、分期建设、属地管理、专项考核的原则。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

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30•【字号】东府〔2017〕55号•【施行日期】2017.08.01•【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东莞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的通知东府〔2017〕55号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市府直属各单位:《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东莞市人民政府2017年6月30日东莞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本市绿道规划、建设、管理,发挥绿道的综合功能和效益,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根据《广东省城乡规划条例》《广东省城市绿化条例》《广东省绿道建设管理规定》等有关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开发利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以绿化为特征,沿着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可供行人或者非机动车进入的线性绿色开敞空间和运动休闲慢行系统。

绿道控制区,是指为保障绿道的基本生态功能、营造良好的景观环境、维护各项设施的正常运转,沿绿道慢行道缘线外侧一定范围划定并加以管控的空间,主要包括绿廊系统和为设置各类配套设施而应保护和控制的区域。

第四条本市绿道管理遵循政府监管、属地管理、部门配合、社会参与、专项考核的原则。

第五条市城市综合管理局(以下简称市城管局)是本市绿道管理的主管部门,对全市绿道管理工作进行指导、监督、检查和考核,并负责市直管绿道的管理工作(市直管绿道的驿站和治安管理由属地负责);其它绿道管理实行属地负责制,由属地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园区管委会)负责辖区范围内绿道的管理工作;其中对穿越森林公园的绿道设施由林业部门管理,穿越体育公园的绿道设施由体育部门管理。

城乡规划、公安、住建、交通、农业、林业、国土、财政、文化等相关部门,按照各自职责配合做好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

绿道长效管理方案

绿道长效管理方案

绿道长效管理方案一、引言绿道作为城市绿色生态系统的一部分,为市民提供了休闲、健身和与自然亲近的场所。

然而,绿道的长期管理是保证其可持续发展的重要环节。

本文旨在提出一种绿道长效管理方案,以确保绿道的良好运营和维护,同时满足市民对于绿道的需求。

二、绿道巡查与维护为了保证绿道的良好状态,需要定期进行巡查与维护工作。

首先,建立专业的巡查团队,负责定期对绿道进行巡查,发现并及时处理绿道上的问题,如损坏的设施、病虫害等。

同时,加强对绿道的日常维护工作,包括除草、修剪树木、清洁垃圾等,确保绿道的整洁和舒适。

三、绿道环境保护绿道的生态环境保护是长效管理的重要内容之一。

我们应该加强对绿道周边的环境保护工作,禁止乱倒垃圾、破坏植被等行为。

同时,建立健全的生态修复机制,对绿道上出现的生态问题进行及时处理,保护绿道的生态系统平衡。

四、绿道设施更新与改造随着时间的推移,绿道上的设施会逐渐老化,需要进行更新与改造。

在进行设施更新时,应充分考虑市民的需求和意见,选择合适的设施,并确保其质量和安全。

同时,可以利用新技术和材料,提升绿道的功能和美观性,增加市民的使用体验。

五、绿道活动与宣传为了吸引更多市民关注和参与绿道活动,我们应该定期组织各类活动,如健身活动、文化展览等。

通过这些活动,可以增加市民对绿道的了解和认同,提高绿道的使用率和社会影响力。

同时,加强绿道的宣传工作,利用媒体和社交平台等渠道,向市民宣传绿道的优势和重要性。

六、绿道管理机构合作绿道的长效管理需要各相关部门和机构的合作。

建立多部门协同工作机制,明确各方责任,加强信息共享和资源整合。

同时,加强与社区、企业等合作,共同推动绿道的管理和发展。

七、结语绿道长效管理方案的实施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

只有通过定期巡查与维护、环境保护、设施更新与改造、活动与宣传以及多方合作等措施的综合应用,才能保证绿道的良好运营和发展。

让我们携起手来,为城市绿道的长期管理贡献自己的力量,共同创造一个更美好的城市生活环境。

绿道管养运营方案

绿道管养运营方案

绿道管养运营方案一、概述绿道作为一种集休闲、健身、环保等多种功能于一身的城市绿色空间,日益受到人们的关注。

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是指根据绿道的实际情况和目标,制定相应的管理和运营策略,以保证绿道的正常运营和服务功能的实现。

本文将就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进行详细的阐述,包括绿道的管理机构、人员配置、运营模式、运营管理及财务管理等方面。

二、管理机构绿道的管理机构可以设置为绿道管理委员会,由地方政府或者相关部门牵头组建,负责绿道的整体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

绿道管理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应包括责任人、技术人员、运营人员和财务人员等。

具体的人员配置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详述。

三、人员配置1. 责任人: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责任人主要负责组织协调绿道的规划、建设、管理和运营工作,制定相关的管理制度和规范,监督各项工作的落实。

同时,还需与地方政府、相关企事业单位等建立合作关系,争取资金支持和政策扶持。

2. 技术人员: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技术人员主要负责绿道的设计、施工和维护等技术工作。

技术人员需要具备相关的专业知识和技能,能够熟练运用相关软件和设备进行绿道的设计和施工。

3. 运营人员: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运营人员主要负责绿道的日常管理和服务工作。

运营人员需要具备良好的沟通能力和服务意识,能够有效地组织和管理绿道的活动和事件,保证绿道的安全和秩序。

4. 财务人员: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财务人员主要负责绿道的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人员需要具备较强的财务分析和管理能力,能够编制和执行绿道的财务预算和报告,保证绿道的资金使用合理和透明。

四、运营模式绿道的管养运营方案的运营模式可以采用政府参与和社会参与相结合的方式。

政府参与主要包括政府的部门和机构参与绿道的管理和运营工作,社会参与主要包括企事业单位、社区组织、公益组织和个人等参与绿道的建设和管理。

具体的运营模式将在后面的章节中详述。

五、运营管理1. 绿道的开放时间:根据绿道的实际情况和需求,确定绿道的开放时间,保证市民能够充分利用绿道的休闲和健身功能。

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

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

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加强木市绿道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本市绿道资源,下面为大家精心搜集了关于北京市的绿道管理办法,欢迎大家参考借鉴,希望可以帮助到大家!第一条为加强木市绿道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木市绿道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_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XX-XX 年)》,制定木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道慢行道路、绿地景观、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木市绿道分为市级、区级和社区绿道三个层级。

第四条市园林绿化局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拟定技术规程规范及管护办法。

区县园林绿化局为区县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木区县绿道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做好绿道管护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

区县园林绿化局或者区县—确定的其他绿道管理部门,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作为绿道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保护管理。

第五条绿道慢行道路是在绿道用地范围内,满足市民休闲需求而建设的自行车骑行、步行及骑步行兼有的慢行道路;绿道连接线是为保证绿道连续而局部利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路段。

第六条绿道管护参照公共绿地管理方式和标准规范,实行属地管理,向公众开放。

绿道自行车租赁、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内餐饮、商品销售等商业活动可实行市场化经营,鼓励引入社会经营。

绿道连接线、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以及其他自然和文化景观资源等管理方式不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七条发改、规划、国土、交通、市政、公安、财政、水务、体育、旅游、药监等主管部门应当按市—审定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职责,做好绿道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八条管理单位应建立绿道管理维护、安全巡查和管理等各项,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第九条慢行道路管护应做到道路路而平整,安全设施和道路标志、标线完整,维修及时。

第十条本市绿道内只允许人行和自行车通行。

绿道物业管理方案

绿道物业管理方案

绿道物业管理方案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人民生活水平的提高,人们对居住环境和生活质量的要求越来越高。

绿道作为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不仅可以美化城市景观,提升城市居民的生活品质,还可以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因此,如何科学、合理地管理和运营绿道,成为当前城市管理者和相关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一、绿道物业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1.绿道物业管理是关系到城市环境和市民生活质量的重要工作。

绿道是城市中的绿色廊道,是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是市民休闲娱乐、健身锻炼的场所,也是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

因此,科学、合理地管理和运营绿道,不仅可以改善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还可以提高城市的整体形象和竞争力。

2.绿道物业管理是实现城市可持续发展的必要手段。

绿道作为城市生态环境的重要组成部分,对城市的生态环境、城市气候和城市生态系统有着非常重要的影响。

因此,科学、合理地管理和运营绿道,可以有效地改善城市的生态环境,提高城市的可持续发展能力。

3.绿道物业管理是提高城市功能和品质的需要。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城市人口的增加,城市面临着越来越多的挑战,城市的功能和品质的提高成为当前城市管理者和相关部门亟需解决的问题之一。

因此,科学、合理地管理和运营绿道,可以提高城市的功能和品质,满足城市居民的需求和愿望。

二、绿道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和主要内容1.绿道物业管理的基本原则(1)生态优先原则。

生态环境是绿道的重要功能之一,因此,在绿道物业管理中,应该坚持生态优先原则,保护和改善绿道的生态环境,提高绿道的生态功能。

(2)公共利益原则。

绿道是城市公共空间中的重要组成部分,因此,在绿道物业管理中,应该坚持公共利益原则,满足市民的需求和愿望,提高绿道的公共服务水平。

(3)可持续发展原则。

绿道物业管理需要考虑到长远发展和以后的利益,必须坚持可持续发展原则,合理利用绿道资源,确保绿道的永续发展。

(4)社会共治原则。

城市绿道运营管理制度

城市绿道运营管理制度

城市绿道运营管理制度一、引言城市绿道的建设和管理,对于提升城市环境质量、改善居民生活品质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城市绿道的正常运营和良好管理,制定一套科学、规范的城市绿道运营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本文将从城市绿道的定义和特点、运营管理的重要性以及运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等方面进行论述。

二、城市绿道的定义和特点城市绿道是指以绿化、景观、休闲、交通等功能为主体,适用于城市公共空间的绿色走廊。

它一方面满足了市民的休闲娱乐需求,另一方面也能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城市品质。

城市绿道的主要特点包括:1. 绿色环保:城市绿道以绿化为主,注重植物的选择和生态环境的保护,是城市生态系统的组成部分。

2. 多功能性:城市绿道不仅可以作为行人和非机动车道路,还能提供休息、娱乐、健身等功能,满足市民的多样化需求。

3. 连通性:城市绿道应具备良好的连通性,能够连接城市的不同功能区域,形成一个完整的绿色网络。

三、城市绿道运营管理的重要性城市绿道作为城市公共空间的重要组成部分,其运营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城市居民的生活质量和幸福感。

城市绿道运营管理的重要性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 安全保障:运营管理制度能够确保绿道的安全运营,预防事故的发生,保障市民的人身安全。

2. 维护秩序:通过制定管理制度,可以规范市民在绿道上的行为,维护公共秩序,确保绿道的良好环境。

3. 资源保护:运营管理制度能够合理分配绿道的资源,保护植物和生态环境,实现可持续发展。

4. 提升服务:通过规范管理,可以提升城市绿道的服务质量,为市民提供更好的休闲娱乐设施和服务。

四、城市绿道运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为了有效管理和运营城市绿道,建立一套科学、规范的管理制度是必要的。

城市绿道运营管理制度的主要内容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组织管理:确定城市绿道的管理机构和人员职责,建立管理团队,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和维护管理工作。

2. 安全管理:制定相关安全规定和紧急预案,确保市民在绿道上的安全,设置警示标识和防护设施,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和维护。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最新)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最新)

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我市城市园林绿化事业发展,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增进人民身心健康,根据国务院《城市园林绿化条例》和《X省城镇绿化条例》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X市行政区域内城市园林绿化的规划、建设、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市、县区城市管理部门负责本辖区的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发改、财政、国土、交通、水务、林业等部门应在各自职责范围内,配合做好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

第四条城市园林绿化坚持政府组织、社会参与、统筹规划、因地制宜、讲求实效的原则。

第五条各县区人民政府应加强对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领导,将城市园林绿化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鼓励和加强城市园林的科学研究,推广先进技术,不断提高城市园林绿化科研成果转化率和科技艺术水平。

第六条城市中的单位和有劳动能力的公民,应当依照国家有关规定履行植树和绿化义务。

第七条机关、团体、学校、部队和企事业单位应当因地制宜制定本单位的园林绿化规划,积极发展屋顶绿化和垂直绿化,创建园林式单位。

第八条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爱护城镇绿化的植物和设施,有权对破坏行为进行劝阻、投诉和举报。

第九条市、县区城乡规划和城市管理部门共同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符合城市总体规划。

绿地系统规划的具体编制由具有相应资质的单位承担。

第十条城市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确定绿地率控制指标、绿地范围控制线(以下简称绿线),城市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确定绿地布局、绿化配置原则或者方案,并符合城市绿地系统规划的要求。

依法确定的绿线不得擅自变更。

确需变更的,按照法定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编制城市园林绿化规划,应从实际出发,按照改善城市生态环境与丰富城市景观相结合的原则,利用原有的地形、地貌、水体、植被和历史文化遗址等自然人文条件,合理布局,科学编制。

树种优先选用当地适生乡土树种,充分体现地域特色。

第十二条新建项目的绿地率,应达到下列标准:(一)居住区绿地率不得低于30%。

城市绿道建设与维护管理制度

城市绿道建设与维护管理制度

城市绿道建设与维护管理制度城市绿道是指在城市内部,沿着河流、湖泊、公园、街区等自然和人文景观资源布局的线性绿化带。

它是城市绿化的一种重要形式,既可以增加城市绿化面积,改善城市生态环境,又可以提供市民休闲、健身、交通等多重功能。

为了保护和有效管理城市绿道,建立一套科学的建设与维护管理制度具有重要意义。

一、城市绿道建设制度城市绿道的建设需要遵循一系列相关规划和建设标准,以确保其设计合理、工程质量优良。

为此,建设部门应制定城市绿道建设制度,包括以下内容:1.规划编制要求:制定城市绿道规划的基本原则和内容要求,明确绿道的定位、起点、终点、穿越路径等。

并对绿道的规模、设计要素、绿化植物种类等进行规定,以满足城市发展需要和市民休闲需求。

2.环境影响评价:对城市绿道建设进行环境影响评价,评估其对生态环境、文化景观等方面的影响。

并根据评价结果,提出相应的建设措施和环保要求,保障城市绿道的可持续发展。

3.工程施工与质量管理:确定城市绿道工程施工的程序和环节,确保施工质量达到标准。

包括对土地平整、绿化植物选用、景观构筑物建设等进行规定,保障城市绿道建设的整体质量。

4.监督与验收要求:建立城市绿道建设的监督与验收制度,对绿道工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按照规划要求建设。

并通过专业机构的评估和验收,对绿道建设的质量进行评价。

二、城市绿道维护管理制度城市绿道的维护管理是保证绿道运行良好的关键环节。

为了保障绿道的可持续运营与使用效果,需要制定一套科学的维护管理制度,具体内容如下:1.日常维护管理要求:明确城市绿道的日常维护管理职责和具体内容,包括绿化植物的修剪、浇水、施肥等养护工作。

同时,要制定定期巡查制度,及时发现和处理绿道上的问题。

2.安全管理与隐患排查:加强城市绿道的安全管理,建立安全警示牌和标志,并制定相应的安全管理制度。

定期排查绿道上的安全隐患,及时采取措施消除隐患,确保市民的安全。

3.损坏修复与设备维护:设立专门的维修队伍,负责对绿道中损坏的设施、道路等进行及时维修。

珠海绿道管理办法

珠海绿道管理办法

珠海绿道管理办法珠海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利于绿道的规范管理,充分发挥绿道网的生态、休闲、旅游、康体功能,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绿道的规划、建设、维护、管理、使用和运营等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沿河滨、溪谷、山脊、风景道路等自然和人工廊道建立的一种线性绿色开敞空间,通常连接公园、自然保护区、风景名胜区、历史古迹和城乡居住区等场所,可供行人和自行车骑行者进入的景观游憩线路和设施。

第四条绿道建设应当串联成网,形成绿道网。

绿道网是由区域绿道、城市绿道和社区绿道构成的网络状绿色开敞空间系统。

第五条市市政园林行政管理部门,以下简称市市政园林部门,是本市绿道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协调监督工作,组织实施本办法。

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具体负责本辖区内绿道的建设、维护、运营和日常管理工作。

规划建设、国土资源、环境保护、文体旅游、交通运输、公安、城市管理行政执法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绿道管理工作。

第六条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应当把绿道的规划、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以及政府投资计划,在经费上予以保障。

第七条本市绿道实行统一规划、统筹组织、属地建设、分区管理的原则。

第八条市、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管委会,应当建立健全绿道管理的相应机构,落实人员,明确职责,建立绿道管理长效机制。

第九条鼓励建立绿道多元化、多途径的投融资机制,鼓励单位和个人以无偿捐助、旅游开发、出资命名、认建认养认管等方式参与绿道建设、管理和运营。

第二章规划与建设第十条绿道网专项规划应当纳入城乡总体规划,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由市市政园林部门组织编制,并按程序报批。

第十一条绿道网的规划建设应当充分利用现有的人文自然条件。

其规划应当因地制宜、因形就势、因陋见巧,选线应当依托山边、水边、林边,建设应当坚持生态性、游憩性、经济性,成效应当体现本土化、多样化、人性化。

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

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

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衢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2.17•【字号】衢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施行日期】2024.01.31•【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管理正文衢州市绿道管理办法(2023年12月17日衢州市人民政府令第53号公布自2024年1月31日起施行)第一条为了加强绿道管理,建设诗画浙江大花园最美核心区,提高人民群众幸福感,推进共同富裕,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域内绿道管理相关的规划、建设、维护和利用等工作,适用本办法。

本办法所称绿道,是指以自然要素为依托和构成基础,串联城乡游憩、休闲等绿色开敞空间, 以游憩、健身为主,兼具市民绿色出行和生态环境保护等功能的廊道。

第三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本行政区域内绿道管理工作的领导,建立绿道管理协调机制,将绿道管理工作纳入政府及其部门综合考核。

绿道建设、维护等经费按规定纳入本级财政预算。

开发区(园区)管理机构和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负责辖区内绿道管理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具体负责统筹协调绿道规划、建设、维护等相关工作。

发展改革、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水利、交通运输、林业、综合行政执法、文化旅游、体育、农业农村、生态环境等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五条市、县(市、区)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会同自然资源和规划、水利、交通运输、林业等部门组织编制绿道规划,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绿道规划报送审批前,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应当将规划草案予以公示,并采取论证会、听证会或者其他方式征求专家和公众的意见。

公示时间不得少于30日。

经批准的绿道规划应当向社会公布。

第六条编制绿道规划应当综合考虑自然环境、人文因素、公众意愿和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符合提高生态环境和人居环境质量的总体要求,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绿地系统规划等相关规划要求。

绿线管理办法

绿线管理办法

绿线管理办法第一篇:绿线管理办法绿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县城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制度,切实保障绿地系统规划的实施,加强县城绿线及绿地建设管理,改善县城生态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根据建设部《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绿线是指县城规划区内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包括已建成绿地的控制线和规划预留绿地的控制线。

第三条县城规划区内绿线划定及园林绿地的建设、保护和管理使用本办法。

第四条县规划和县绿化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县城规划区内绿线及绿地建设的监督和管理工作,接受市园林、规划等主管部门的业务指导和监督。

第五条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县城绿地、服从县城绿线管理的义务,对违反县城绿线管理的行为有劝阻和举报的权利。

第六条(一)现有的和规划的公园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附属绿地以及其他绿地;(二)县城规划区内的沟壑等县城生态控制区域;(三)县城规划区内的散生林植被、古树名木保护范围以及其他对县城生态和景观产生积极作用的区域。

第七条县规划主管部门应会同县城绿化、林业等有关部门组织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科学确定县城绿化目标和布局,合理设置公园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生产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各类绿地,划定县城绿线,报县政府批准后纳入县城总体规划,并公布实施。

第八条县城总体规划应当确定县城园林绿地系统的发展目标和总体布局。

编制其他专项规划和进行县城建设不得违反县城总体规划确定的县城各类园林绿地的具体布局。

县城绿地系统规划是县城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

编制县城绿地系统规划,应当确定县城公共绿地、防护绿地、风景绿地、生产绿地、县城主次干道绿地的用地界线坐标。

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确定县城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其他道路绿地的绿化控制指标。

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确定县城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其他道路绿地的用地界线坐标。

第九条批准的县城绿线应当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

绿道运营管理方案

绿道运营管理方案

绿道运营管理方案一、绿道运营管理概述绿道是以城市森林、湿地、水系等自然和文化景观为基础,通过科学规划、合理开发,以及适当的管理、维护和监督,充分展示自然和文化遗产价值的线性公共绿地空间。

绿道作为城市绿化的一种重要形式,不仅可以为市民提供休闲健身锻炼的场所,还可以提升城市环境品质,促进文化和自然资源的保护和再利用。

因此,绿道运营管理非常重要,需要有系统性的规划和管理方案来进行实施。

二、绿道运营管理的总体目标1. 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

通过科学的规划和管理,最大限度地保护自然和文化遗产资源,使其得到充分的利用和再生。

2. 提升城市环境品质。

通过绿道的合理开发和管理,提升城市的绿化水平,改善城市环境品质,让市民享受更好的自然环境。

3. 促进休闲健身。

绿道作为市民休闲健身的场所,应该提供安全、舒适的环境,满足市民的休闲健身需求。

4. 促进文化和旅游发展。

绿道沿线的自然和文化景观可以吸引游客,促进当地的旅游业和文化产业的发展。

5. 实现绿道的可持续发展。

通过科学管理,实现绿道的可持续发展,使其长期稳定地为社会和经济服务。

三、绿道运营管理的基本原则1. 生态优先原则。

保护和修复绿道沿线的自然生态系统,尊重自然规律,不破坏原有生态环境。

2. 市民参与原则。

重视市民意见,鼓励市民参与绿道的规划、建设和管理,使其真正成为市民的休闲空间。

3. 公平公正原则。

绿道的建设和管理应该公平公正,不偏袒一方,保证大众的利益得到充分保障。

4. 集约利用原则。

绿道沿线的资源应当得到充分的利用,不浪费资源,实现资源的最大化利用。

5. 开放透明原则。

绿道建设和管理的所有工作应当公开、透明,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决策和行为的公正和合法。

四、绿道运营管理的基本内容1. 绿道的规划与设计。

根据绿道的功能定位和沿线特点,制定具体的规划和设计方案,保证绿道的可持续发展。

2. 绿道的建设与维护。

组织相关部门和单位,统一规划和管理绿道的建设和维护工作,确保绿道的安全和舒适性。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本月修正2023

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深圳市绿道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绿道的定义绿道是指在城市或乡村中专门供行人、非机动车辆以及相关社区居民进行休闲娱乐、体育运动等活动的绿化通道。

绿道的建设和管理是为了满足市民对健康休闲的需求,促进城市绿色发展。

第二条绿道的分类绿道根据具有的功能和类型进行分类,包括休闲绿道、文化绿道、生态绿道等。

不同类型的绿道在建设和管理中具有不同的要求和标准。

第三条绿道管理的目标深圳市绿道管理的目标是保护和改善城市生态环境,提升市民的休闲娱乐体验,促进社区和谐发展。

在绿道管理中,应注重生态保护、景观塑造和便利市民等方面的工作。

第二章绿道的规划和建设第四条绿道的规划深圳市绿道的规划应遵循城市发展规划和生态保护要求,充分考虑市民需求和社区特点,科学合理地确定绿道的布局和功能。

绿道规划应包括绿道的起点、终点、途径等信息,并与城市其他景点和公共设施相衔接。

第五条绿道的建设深圳市绿道的建设应符合城市绿化标准和相关法规,注重生态环境保护和景观塑造。

绿道建设过程中应合理选择植被种类,优化水土保持措施,确保绿道的可持续发展。

第六条绿道的设施绿道的设施包括休息点、健身区、游戏设施等,应根据需求合理布局。

设施的建设应考虑安全性和便利性,为市民提供良好的休闲娱乐条件。

第三章绿道的管理和维护第七条绿道的管理机构深圳市设立绿道管理机构,负责绿道的日常管理和维护工作。

绿道管理机构应建立健全的管理制度,明确各项工作职责和责任。

第八条绿道的管理措施绿道的管理措施包括定期巡查、保洁、绿化养护等。

绿道管理机构应定期清理垃圾,修剪植被,确保绿道的良好环境。

第九条绿道的宣传和教育绿道管理机构应加强对市民的宣传和教育工作,提高市民对绿道的认知和保护意识。

通过举办相关活动,推广绿道的理念和作用。

第十条绿道的安全管理绿道管理机构应采取措施确保绿道的安全。

在绿道上设置警示标识,提供安全设施,加强巡逻和巡查工作,预防和处理各类安全事件。

第四章绿道的监督和评估第十一条绿道的监督深圳市绿道的监督由相关部门负责。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一条为建立并严格实行城市绿线管理制度,加强城市生态环境建设,创造良好的人居环境,促进城市可持续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城市绿线,是指城市各类绿地范围的控制线.本办法所称城市,是指国家按行政建制设立的直辖市、市、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三条城市绿线的划定和监督管理,适用本办法。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四条国务院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国城市绿线管理工作。

省、自治区人民政府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的城市绿线管理工作.城市人民政府规划、园林绿化行政主管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城市绿线的监督和管理工作。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五条城市规划、园林绿化等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密切合作,组织编制城市绿地系统规划。

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是城市总体规划的组成部分,应当确定城市绿化目标和布局,规定城市各类绿地的控制原则,按照规定标准确定绿化用地面积,分层次合理布局公共绿地,确定防护绿地、大型公共绿地等的绿线。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六条控制性详细规划应当提出不同类型用地的界线、规定绿化率控制指标和绿化用地界线的具体坐标。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七条修建性详细规划应当根据控制性详细规划,明确绿地布局,提出绿化配置的原则或者方案,划定绿地界线。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八条城市绿线的审批、调整,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绿化条例》的规定进行.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九条批准的城市绿线要向社会公布,接受公众监督.任何单位和个人都有保护城市绿地、服从城市绿线管理的义务,有监督城市绿线管理、对违反城市绿线管理行为进行检举的权利。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条城市绿线范围内的公共绿地、防护绿地、生产绿地、居住区绿地、单位附属绿地、道路绿地、风景林地等,必须按照《城市用地分类与规划建设用地标准》、《公园设计规范》等标准,进行绿地建设。

城市绿线管理办法第十一条城市绿线内的用地,不得改作他用,不得违反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以及批准的规划进行开发建设.有关部门不得违反规定,批准在城市绿线范围内进行建设。

绿道物业管理方案

绿道物业管理方案

绿道物业管理方案介绍随着城市的发展,越来越多的人选择步行或骑自行车出行。

为了满足人们对于城市的绿色出行的需求,城市规划中也开始增加了绿道的设计。

然而,对于绿道的管理却是一个十分重要的问题。

在人们的日常出行和生活中,对绿道的保洁和维护也是至关重要的。

因此,本文将提出一种针对绿道的物业管理方案,以保证绿道的长期可持续发展。

绿道物业管理方案1. 绿道保洁绿道的保洁是绿道物业管理的基础工作之一,主要包括垃圾清理、植被修剪、积水清理等日常保洁工作。

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可以考虑采用下列方法:1.1 垃圾分类与清理绿道上的垃圾应当根据需分类投放。

绿道物业管理方可在绿道区域设立垃圾分类投放站,方便人们将垃圾丢进指定的垃圾桶中。

此外,还可以设置定时垃圾清理保洁制度,例如早上、中午、晚上各一次的清理制度,保持绿道环境整洁。

1.2 植被修剪绿道的植被对于绿道的环境有着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对于长势旺盛的植物可进行修剪,以保证绿道的美观。

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可以考虑每周一次的固定修剪制度,以保证绿道的整洁与美观。

2. 绿道维护绿道维护主要包括路面维护、设施维护与安全隐患排除等方面。

在具体的运营过程中,可以考虑采用下列方法:2.1 路面维护绿道的路面一般采用水泥路面或人行道路面,路面维护应当根据路面材料的情况而定。

路面维护主要包括裂缝填充、砂石面修复等工作,保障绿道路面的舒适性和完好性。

2.2 设施维护绿道上常用设施有休息桌椅、自行车停车架、路灯等,这些设施也需要及时进行维护与更换。

对于损坏的设施应及时进行更换,保证绿道的设施齐全、完好。

2.3 安全隐患排除绿道上的安全隐患包括树木倒伏、设施老化、道路破损等。

因此,应定期巡查安全隐患,及时修复,从而保证绿道的安全性。

总结绿道物业管理方案虽然有一定的投入和管理成本,但是对于绿道的未来发展具有关键意义。

逐步建立科学、合理的绿道物业管理制度,在保证绿道的基本功能之上,进一步提升绿道的环境质量,提供优质的公共服务,为人们出行和休闲提供更好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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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城管办法】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北京市绿道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本市绿道保护和管理,合理利用本市绿道资源,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市政府审议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xxxx-xxxx年)》,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的绿道慢行道路、绿地景观、服务设施和标识系统的保护和管理。

第三条本市绿道分为市级、区级和社区绿道三个层级。

第四条市园林绿化局为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全市绿道的统筹管理和监督,拟定技术规程规范及管护办法。

区县园林绿化局为区县绿道管理行业主管部门,应结合实际制定本区县绿道管理实施办法,并负责做好绿道管护工作的检查、验收和考核。

区县园林绿化局或者区县政府确定的其他绿道管理部门,应依法选择具有相应资格的园林绿化企事业单位作为绿道管理单位(以下简称管理单位),负责绿道的日常运营维护和保护管理。

第五条绿道慢行道路是在绿道用地范围内,满足市民休闲需求而建设的自行车骑行、步行及骑步行兼有的慢行道路;绿道连接线是为保证绿道连续而局部利用非机动车道及人行道的路段。

第六条绿道管护参照公共绿地管理方式和标准规范,实行属地管理,免费向公众开放。

绿道自行车租赁、驿站和游客服务中心内餐饮、商品销售等
商业活动可实行市场化经营,鼓励引入社会经营。

绿道连接线、城市公园、郊野公园,以及其他自然和文化景观资源等管理方式不变,按照现行法律、法规、政策及相关标准和规范执行。

第七条发改、规划、国土、交通、市政、公安、财政、水务、体育、旅游、药监等主管部门应当按市政府审定通过的《北京市级绿道建设总体方案》确定的职责,做好绿道相关保护和管理工作。

第二章绿道管护
第八条管理单位应建立绿道管理维护、安全巡查和档案管理等各项制度,做到制度完善、管理规范。

第九条慢行道路管护应做到道路路面平整,安全设施和道路标志、标线完整,维修及时。

第十条本市绿道内只允许人行和自行车通行。

有条件区域应安装硬质隔离措施,同时要设置机动车、电动车、人力三轮车等禁行警示标志牌及边界警示线。

步行绿道还应设立禁止自行车通行的警示标识和标志。

市民在骑行绿道内应遵守指示标识,按照指示方向以规定速度骑行自行车。

禁止在绿道内竞骑追逐,不得危及其他游客安全。

第十一条绿道连接线设置应当加强安全引导,做好现状市政道路交通管理设施现状衔接,并在绿道与绿道连接线衔接处设置标识牌,保持交通信息的连续性。

第十二条绿道的绿地分为城市范围内和城市范围外绿地。

分别指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内和城市规划建设用地范围外用于绿化的土地。

两类绿地管护按照如下标准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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