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事档案接收权的判定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及评析
一、引言人事档案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员工个人情况的记录和反映,是组织、人事、劳动和社会保障等部门进行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是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自身实际,对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等方面进行规范和约束的一系列规定。
本文将对人事档案管理制度进行概述,并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析。
二、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概述1. 档案收集制度档案收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员工个人档案的收集、整理和归档的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收集范围:包括员工的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工作经历、奖惩情况、职称评定、考核结果等。
(2)档案收集方式:通过员工本人提供、上级单位转递、组织人事部门调查等方式进行。
(3)档案收集时间:按照国家规定和单位实际情况确定。
2. 档案整理制度档案整理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收集到的档案进行分类、编号、装订、归档的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分类:按照国家档案分类标准,将档案分为不同类别。
(2)档案编号:对每个档案赋予唯一编号,便于管理和查询。
(3)档案装订:按照规定格式装订档案,确保档案的整洁和美观。
(4)档案归档:将整理好的档案按照类别、编号归档。
3. 档案保管制度档案保管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档案进行安全、保密、防损、防霉、防虫等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档案存放:按照规定条件存放档案,确保档案的安全。
(2)档案保密:对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档案进行保密。
(3)档案防损: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档案损坏、丢失。
(4)档案防霉、防虫:保持档案库房干燥、通风,防止档案霉变、虫蛀。
4. 档案利用制度档案利用制度是指企事业单位、机关团体对档案进行查阅、复制、借阅等规定。
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查阅:规定查阅档案的范围、程序和权限。
(2)复制:规定复制档案的范围、程序和权限。
(3)借阅:规定借阅档案的范围、程序和权限。
(4)档案归档:规定档案利用后的归档程序。
中组部关于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中组部关于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是组织管理、人事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对组织和个人历史信息的重要记录和反映。
为了保障人事档案管理的科学性、规范性和便利性,中共中央组织部(中组部)针对人事档案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序。
本文将介绍中组部关于人事档案管理的规定。
第一,人事档案的内容中组部规定,人事档案的内容应包括个人基本信息、学历、培训情况、工作经历、奖惩记录等。
其中,个人基本信息包括姓名、性别、出生日期、籍贯等;学历包括毕业院校、学历层次、专业等;培训情况则包括参加培训的时间、培训机构、培训内容等;工作经历则记录个人的工作单位、岗位、担任职务等;奖惩记录则是对个人奖励和处分情况的记录。
第二,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中组部规定,各级组织部门负责建立和管理人事档案,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在建立档案时,应当按照规定的格式和要求进行记录,确保信息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在档案管理过程中,应制定相应的安全措施,对档案进行保密,防止泄露和损毁。
同时,要建立定期审查机制,对档案进行检查和核对,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和完整性。
第三,人事档案的利用和保管中组部规定,人事档案的利用应当遵循相关法律法规和保密要求,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
个人有权查阅自己的档案信息,并有权要求修正或删除错误的信息。
同时,档案管理部门要加强对档案的保管工作,制定相应的保管措施,确保档案的安全和完整,防止丢失和损毁。
对于已经转出或离职的人员档案,要妥善保存,不得随意销毁和丢失。
第四,人事档案的归档和移交中组部规定,人事档案的归档和移交应当按照相应的程序和要求进行。
在归档时,应分类整理档案,制定索引和目录,以方便档案的检索和利用。
在移交时,要严格按照规定的程序和要求进行,确保档案的完整和准确。
同时,要注重档案的数字化和信息化,提高档案管理的效率和便利性。
综上所述,中组部对人事档案管理制定了一系列规定,以确保档案的完整、准确、安全和有序。
人事档案接收权
人事档案接收权人事档案接收权什么是人事接收权?哪些单位有人事档案接收权?以下是店铺为你整理的人事档案接收权,希望能帮到你。
人事档案接收权什么是人事权?人事权是指企事业、机关单位员工、干部及人事档案的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
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人才交流中心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
特别提示:毕业生到各种非公有制经济性质的单位就业,也就是说到三资企业、民营、私营、个体等无人事权的企业就业,一定要在人才交流中心挂靠人事和档案关系。
什么是接收函?接收函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一般是人事局)发给学校证明接收该毕业生的函件,是制订就业方案和毕业生派遣的重要证明。
到非生源地就业的必须要有接收函,接收函可以是当地人事局的接收证明,也可以是中央直属、省直属单位或企业的录用函,或者是在就业协议书上盖有具有人事权单位的公章。
若与用人单位签订《就业协议书》后,应及时向用人单位垂询《接收函》事宜。
毕业生拿到《接收函》后应及时交回校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以免错失上报就业方案时间,造成不必要的麻烦。
什么是就业方案?就业方案是以毕业生上交的就业单位所在地市人事局接收公函或有效的就业协议书依据,将毕业生所填写的就业派遣登记表信息录入到经毕业生资格审查后的毕业生资源信息库而形成的。
每年6月初要将此方案上报到国家教育部和广东省教育厅,经批准后,以就业方案为依据打印《报到证》。
什么是报到证?报到证全称为《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本专科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此证由国家教育部印制,省级高校毕业生就业管理部门签发。
报到证是列入国家统一招生计划的学生才能持有的有效证件及毕业生转档案、迁户口、到单位报到的凭证。
生源类别跟培养类别概念相近,一般分为统招统分生(国家计划)、港澳台生、留学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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哪些机构有人事档案接收权?
哪些机构有人事档案接收权?什么单位可以保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一种情况,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正式职工的人事档案,由
其所在单位或单位上级人事主管部门接收和保管。
第二种情况,不具备人事档案管理权限的企业(非公有制企业均不具备管理员工人事档案的权限)和社会组织,以及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的非正式职工的人事档案,应交由其所在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接收和保管。
第三种情况,从原工作单位辞职、辞退的失业人员,其户口所在地的街道
办事处可以接收档案。
第四种情况,大学生毕业或失业人员,暂未有单位,因办理辞职手续,聘、录干的需要,而临时将人事关系挂靠起来,其居住地的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以
接收档案。
区县级(含县)以上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可以保
管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人事档案管理法定要求
人事档案管理法定要求根据《人事档案管理法》的法定要求,人事档案管理具有重要的法律效力和保密性要求。
本文将以专业的方式探讨人事档案的定义、目的、建立与保管、查阅和销毁等方面的法定要求。
一、人事档案的定义与目的人事档案是指用于记录和管理人员从事工作活动的相关信息及其变动的文件材料。
其目的是为了规范人员管理,确保人事工作的公平公正,维护员工权益和组织利益。
二、人事档案的建立与保管1. 法定要求(1) 个人信息保护: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建立人事档案时需确保个人信息的保密性,禁止泄露和滥用。
(2) 实名制管理:人事档案应按照真实身份信息进行建立,禁止虚假或冒名顶替。
(3) 完整性与准确性:人事档案应全面、准确地记录个人的基本信息、任职经历等。
(4) 公开透明:人事档案的建立和管理应遵循公开透明的原则,便于员工查询和监督。
2. 建立与保管措施(1) 档案建立:各级组织应根据工作需要和法定要求,准确和全面记录人员的个人信息、工作经历等,并及时归档存档。
(2) 合理分类:根据档案内容和用途,对人事档案进行分类归类,确保其易查易用。
(3) 保密措施:严格遵守有关保密法律法规,采取物理和电子安全措施,保护人事档案的机密性。
(4) 存储条件:人事档案应妥善保存,采用恒温恒湿环境,防止档案受潮、破损和失窃。
三、人事档案的查阅与使用1. 法定要求(1) 员工查阅权利:员工有权查询、复印或提取与个人相关的人事档案信息,但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不得滥用档案信息。
(2) 保密约束:人事档案查阅和使用应按照规定的权限和程序进行,严禁滥用、泄露或篡改档案信息。
2. 查阅与使用规程(1) 具体流程:制定明确的人事档案查阅和使用规程,规定员工申请查阅的程序、权限和时限等。
(2) 监督管理:建立档案查阅监督制度,加强对档案查阅的监督,确保合规操作。
四、人事档案的销毁与归档1. 法定要求(1) 保管期限: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确定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过期档案需依法销毁。
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解析
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解析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解析1. 概述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是组织机构内部用于管理和审查员工档案的一项重要制度。
通过建立和实施该制度,组织可以确保员工档案的准确性、合规性和保密性,进而提高人力资源管理的效能和可靠性。
本文将深入探讨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的各个方面,包括制度的目的、主要内容以及实施过程。
2. 目的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的目的是确保员工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以便组织能够依法依规地进行人力资源管理。
通过有效的审核制度,组织可以及时发现和纠正档案中的错误和不准确信息,避免潜在的法律和合规风险。
该制度还有助于推动数字化档案管理,提高信息的可追溯性和利用价值。
3. 主要内容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包括以下主要内容:3.1 档案接收流程该制度规定了员工档案接收的流程和要求。
在新员工入职或现有员工调动离职时,需要进行档案接收手续。
具体包括核对员工信息、验收档案材料、登记入库等环节。
通过严格执行这些流程,组织能够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3.2 档案审核标准该制度明确了档案审核的标准和要求。
档案审核主要包括对档案材料的完整性、准确性和合规性进行核查。
对于员工个人信息,需要核对其唯一识别信息、学历证书、聘用合同等相关材料的真实性;对于员工离职手续,需要核对其离职申请、离职证明等材料的完备性。
制定明确的审核标准有助于减少人为主观因素,提高审核结果的客观性和公正性。
3.3 审核责任与权限该制度界定了各级管理人员在档案审核中的责任与权限。
不同级别的管理人员在审核过程中拥有不同的权限和职责,例如高级管理人员可能负责对核心岗位员工档案进行复核,普通管理人员则负责对一般员工档案进行初步审核。
通过明确责任与权限,可以确保档案审核过程的合理性和高效性。
3.4 异常情况处理该制度规定了处理档案审核中的异常情况的程序和要求。
当档案材料不完整或存在疑点时,应及时联系相关部门和员工进行核实;当发现档案中存在错误信息或不准确记录时,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更正。
中组部关于人事档案管理规定
中组部关于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管理,维护人事档案的真实性、严肃性,完善人才流动社会化服务体系,促进人才合理流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是指:(一)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二)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三)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四)自费出国留学人员的人事档案;(五)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六)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案 ;(七)其它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第三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遵循“集中统一,归口管理”的原则,接受同级党委组织部门、政府人事行政部门的监督和指导。
第二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第四条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机构为县以上(含县)党委组织部门和政府人事行政部门所属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以下简称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其他任何单位不得擅自管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严禁个人保管他人人事档案。
第五条跨地区流动的流动人员人事档案,可由其户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也可由其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管理。
第六条尚未建立人才流动服务机构的地区,流动人员人事档案仍由原人事档案管理单位管理。
第七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应认真做好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利用、转递等管理工作,认真做好与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管理有关的流动人员身份认定、档案工资记载、出国(出境)政审工作,经授权做好相关的职称资格考评、合同鉴证、社会保险等社会化服务工作。
第三章流动人员人事档案的转递第八条人才流动服务机构凭符合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的人员流动的有效文书,向流动人员原单位开具调档函,原单位接到调档函十五天内,将流动人员人事档案随档案转递通知单转交人才流动服务机构。
2023年怎么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哪
2023年怎么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哪2023年怎么知道自己的人事档案存放在哪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档案管理费首先是用于档案封装保存的装订、档案盒等文具费约30元,其次是人员经费、场地费、日常运营这三大支出。
如果在机关或国企,一般不用自行承担管理费用。
同时,部分企业也会为职员报销管理费,但有的企业为留住人才,常开出任职3年后才能报销的规定。
如果不属于这些范围,就要自行缴纳管理费了。
从元旦起,全国都将取消档案管理费,财政拨款解决档案管理问题。
北京根据北京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提供的数据,截至6月底,北京市、区县存档机构共管理档案170万份,存档费在1月起由240元下调至120元。
专家估算,全国200多个地级市,每个市每年收费少则数百上千万元,大城市动辄上亿元,全国每年收取的档案托管费至少达数十亿元。
海淀区人才市场工作人员表示,只要档案有更新或移出的那一天,存档费就要一次性补齐,否则档案会被扣留。
就算不动档案,存档费最迟也会在退休时追缴,否则"将使社保与退休金受到影响"。
人事档案的保管费用有的人毕业多年后,工作几经变动,工作过的单位比较多,自己也不在意档案的事情,都想不起档案会在哪里了。
为了能找到档案,只有根据档案可能的流向,多种途径来找了。
先从母校找起。
各个大学基本都是学生毕业后档案也转移,这个是考验就业率等因素的,档案基本不会留在高校内。
但是,为了慎重起见,还是要查查。
直接到母校档案馆查,或是网上查找母校档案馆的联系方式,电话或是email联系相关负责人查询。
通过大学档案馆查询,就算档案没有留在母校,也可以查到当初毕业是的档案去向。
各大中专院校毕业生的档案基本就六大流向:继续在本校读研读博等深造的,档案留校;已签约单位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已签约单位没有档案接收权的,档案转到工作单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才市场(人才交流中心、人力资源中心);未签约的未就业或是自由职业、自谋职业毕业生,档案直接转回原籍所在地的.市县级人事部门(由于部门改革等原因,不同时期接收档案的原籍地部门叫法前后可能不一致,人事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人力和社会保障局);毕业后在他校深造的,档案转到其他高校;还有部分高校有政策,就是毕业后档案和户口可以留在学校的人才交流中心两年,两年后必须迁走。
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
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一、引言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是组织机构为了规范人事档案管理流程,确保人事档案的准确、完整和安全而制定的一套规章制度。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进行全面、详细、完整地探讨。
二、背景人事档案是组织机构重要的管理资源之一,它包含了员工的个人信息、职业发展轨迹、培训记录等重要信息。
因此,人事档案的接收和审核环节显得尤为重要,必须确保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和保密性。
三、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的目的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的目的是确保人事档案的准确性和完整性,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和安全性。
具体目标包括: 1. 确保接收到的人事档案真实可靠,杜绝虚假档案的出现; 2. 确保人事档案的完整性,防止档案遗漏或丢失; 3. 保护员工个人隐私,确保档案的机密性; 4. 提高人事档案管理的效率,减少不必要的重复工作。
四、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的内容人事档案接收审核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的内容:4.1 档案接收流程1.原始档案的交接:由离职员工所在部门负责将员工的原始档案交接给人事部门;2.档案接收登记:人事部门接收到档案后,进行登记,记录档案的来源、交接人等信息;3.档案验收:人事部门对接收到的档案进行验收,核对档案的完整性和真实性;4.档案存储:验收合格的档案按照规定的存储方式进行归档。
4.2 档案审核流程1.审核权限:明确档案审核的权限范围,确保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进行档案审核;2.审核标准:制定明确的审核标准,包括档案完整性、真实性等方面的要求;3.审核程序:规定档案审核的具体流程,包括审核人员的分工、审核方式等;4.审核记录:对每一次档案审核进行详细记录,包括审核时间、审核结果等信息。
4.3 档案管理措施1.档案存储:确保档案存储的安全性和可靠性,采用防火、防潮、防盗等措施;2.档案保密:对员工的个人隐私信息进行严格保密,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3.档案备份:定期对人事档案进行备份,以防止档案丢失或损坏;4.档案销毁: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的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人事档案接收证明
人事档案接收证明 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是人才交流的主要信息源。
人事档案接收会出具哪些证明?以下是为你整理的人事档案接收证明,希望能帮到你。
人事档案接收证明一、流动人员人事档案接收 1、接收范围(1)辞职或被辞退的机关工作人 员、企事业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2)与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或聘用合同 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3)待业的大中专毕业生的档案 ;(4)自费出国留学人员 的人事档案;(5)外商投资企业、乡镇企业、区街企业、民营科技企业、私营企业等非国有企业 聘用的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的人事档案 ;(6)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中方雇员的人事档 案;(7)其他流动人员的人事档案。
2、办理手续(1)单位委托管理人事档案。
由单位携带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合同, 并提供员工档案所在地。
由人才服务机构办理和代办调集员工档案手续。
档案转入后,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人事服务。
(2)个人委托管理人事档案。
由本人携带身份证、解除工作关系证明或退工单办理调档手续,手续齐全当场办理。
待档案转入后与人才服务机构签订档案委托管理合同,人才服务机构提供相关人事服务。
3、注意事项非本市户籍人员的人事档案应委托户籍所在地的政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 门所属人才服务机构管理(申办《上海市居住证》人员人事档案根据居住证受理窗口要求调入 本市管理的除外)。
二、流动人员人事档案转出 1、转出事由流动人员因录用,新单位具有保管档案资格或委 托其他人才中心或职介所保管,并要求转出的;流动人员因退工或其他原因,要求档案转至街 道的。
2、转出手续录用单位具有保管档案资格的,由单位工作人员凭档案凭证、调档函(党委盖 章)、录用证明材料(如录用名册、聘用手册等)、取档人工作证办理调档手续。
录用单位委托其他人才中心或职介所保管的,由人才中心或职介所工作人员凭档案凭证、 调档函、工作证办理调档手续。
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
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人事档案是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依据,也是维护个人权益和福利的法律信证,关系到建档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这是爱汇网小编整理的人事档案的管理权限,希望你能从中得到感悟!一般的规定是:国企和事业单位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私企员工的户口和档案需要交到人才市场代管,可以单位集体委托,也可以个人委托,看你的单位怎么规定的。
户口不可以落在朋友家里,必须要有亲戚关系通过审查才能落。
人才市场的户口也是集体户。
个人档案有六大功能:其一、保留个人原有干部身份;其二、办理工作调动时需要个人档案;其三、参加公务人员招聘考试,需档案确定身份;其四、办理个人退休手续时,要查看档案记录;其五、专业职称晋升的参考依据;其六、出国政审和公证时,需要查阅个人档案。
毕业生中有一种比较普遍的现象是对档案不了解,也不关心,甚至已经毕业几年,但档案还放在学校,还有的将档案放在家里,更甚者档案早已丢失。
其实不然,在国家公务员的选拔,国有企事业单位的招聘,成熟的民企在招聘时都要审查相关人员的档案,并以其记载的相关资讯作为甄选人才的重要证据,另外,如办理社会保险、职称评定、出具各种相关证明等也都需要本人的人事档案。
总之,现实生活中,人事档案具有不可替代的作用,应给予足够的重视,在参加工作以后,真正发挥作用的恰恰就是人事档案,如转正定级、职称评定等相关事宜。
所以在高校毕业生在毕业的当年一定要在规定的时间内到各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人事档案管理科去存放档案(或者有人事档案管理权的单位落下档案,这种情况集中在国有企业,国有事业单位,公务员单位,学校基本是把学生档案直接寄送到这些部门),存放之后学籍档案就转化成了人事档案!人事档案在当年没有落下的话会在以后的工作中存在很大的问题,例如有的评定是需要把人事档案落在工作单位所在地几年才可以!真正能证明学生学习经历的就是该学生的学籍档案,而工作经历的证明就是该档案袋里面的工作档案!学籍档案里面有本人在各个时期的学籍卡、成绩单、各方面的评语、获奖证明、还有本人的党团材料,全部属于原始材料,不可复制。
企业管理人事档案权限
企业管理人事档案权限
企业管理人事档案权限指的是企业中不同层级、不同职责的人员
对人事档案进行管理和操作的权限范围。
在企业中,通常会划分出不
同的层级和职责,从而规定每个人员对人事档案所能进行的操作范围。
一般而言,企业管理人事档案权限可分为以下几个层级:
1. 高层管理人员:拥有最高级别的权限,可以对所有人事档案
进行查看、修改、查询和删除等操作。
2. 人事部门负责人:拥有较高级别权限,可以对人事档案进行
查看、修改、查询和删除等操作,但受到一定限制。
3. 普通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只能对部门内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
进行处理,不能查看和修改其他部门的人事档案。
4. 部门经理和主管:对本部门员工的人事档案具有一定程度的
查看和修改权限,但不能对其他部门的人事档案进行操作。
5. 员工:只能查看并修改自己的人事档案,不能操作其他员工
的档案。
因此,企业人事档案所涉及的权限范围应当依据企业规模、管理
层级设置和业务流程等因素而定,并严格遵循企业内部相关规定。
人事接收权
一、接收权是什么?那些单位具有人事接收权?中国人分成三种:农民归农业部管,工人归劳动局现在的人力资源部管,还有个叫干部,归人事部管(现在也是人力资源部了)。
干部有干部身份,一般办理了转正定级的大学本科毕业生、机关事业单位人员都有干部身份。
人事接收权是指有权利归口、保管人事关系的那种权利。
具体看一般有人事档案的管理保管拆阅权、报道、派遣人事权等等。
公务单位、大部分事业单位、学校等等拥有人事接收权二、没有人事接收权,可以开接收档案证明吗?我想说明一下,我的档案不在人才中心,是学校毕业的时候统一打在我们省会的一个大中专就业指导中心里面。
回答知道想下噢那个就业指导中心调到人才交流中心嘛两条路:单位办委托存档:单位给人才开介绍信要求办理你的档案接收,人才给你开调函从指导中心弄过来(过程中可能要办派遣或招工,具体情况问人才),档案入人才的“单位户”个人版委托存档:你自己拿身份证去人才要求办理档案接收,人才给你开手续调档(过程与单位户一样),档案过来后入你个人户。
三、人事档案人事档案是记录一个人的主要经历、政治面貌、品德作风等个人情况的文件材料,起着凭证、依据和参考的作用,在个人转正定级、职称申报、办理养老保险以及开具考研等相关证明时,都需要使用档案。
人事档案是中国人事管理制度的一项重要特色,它是个人身份、学历、资历等方面的证据,与个人工资待遇、社会劳动保障、组织关系紧密挂钩,具有法律效用,是记载人生轨迹的重要依据。
高校学生档案则是国家人事档案的组成部分,是大学生在校期间的生活、学习及各种社会实践的真实历史记录,是大学生就业及其今后各单位选拔、任用、考核的主要依据。
事业单位,人事档案相当重要。
提供保管档案的服务的机构各地人才市场、各区、县人才市场及街道办等。
按照我国档案法、干部档案工作条例、流动人员档案管理暂行规定等法规,毕业生的人事档案属于国家法定、强制执行、归口管理的公共信息,个人不得截留和销毁失需进行补档,也就是说,持有者需回到小学、初中、高中、大学及原工作单位,补齐相关证明材料,因为档案未归档会影响到入党、升学等,影响自己评定职称、考研政审、劳动保险及日后的离退休手续办理,也会影响到自己出国留学。
档案接收工作制度
档案接收工作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档案管理,规范档案接收工作,保障档案的真实性、完整性、及时性和安全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干部人事档案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档案接收工作是指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等活动。
第三条档案接收工作应当坚持依法依规、客观公正、及时准确、安全保密的原则。
第四条各级档案管理部门是档案接收工作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指导、监督和检查档案接收工作。
二、接收范围和标准第五条档案接收范围包括:(一)各级机关、团体、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组织形成的具有历史价值、业务价值、法律价值和科研价值的文件材料;(二)个人形成的与经济社会发展、国家利益、公民权益有关的文件材料;(三)其他应当归档的文件材料。
第六条档案接收标准:(一)文件材料应当真实、完整、准确、清晰,具有可靠来源;(二)文件材料应当符合国家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和业务要求;(三)文件材料应当采用耐久、可靠的载体和记录方式;(四)文件材料应当具有必要的保密措施。
三、接收程序第七条档案接收程序分为审查、整理、归档、保管、利用和销毁六个环节。
(一)审查:对归档的文件材料进行审查,确保文件材料的合法性、真实性和完整性;(二)整理:对审查合格的文件材料进行分类、排序、编号、装订等整理工作;(三)归档:将整理好的文件材料按照档案分类和编号规则归入档案;(四)保管:对归档的档案进行安全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安全性;(五)利用:对档案进行查询、借阅、复制、统计等工作,满足社会各界对档案的需求;(六)销毁:对失去利用价值或者其他原因需要销毁的档案,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销毁。
第八条档案接收工作应当建立责任制,明确各级档案管理部门和档案工作人员的职责和权限。
第九条档案接收工作应当建立档案质量控制体系,确保档案的质量。
第十条档案接收工作应当建立档案安全防护体系,确保档案的安全。
四、档案接收管理第十一条档案管理部门应当制定档案接收计划和档案接收工作规程,明确档案接收的时间、范围、标准、程序和要求。
2023年人事档案管理权限_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
2023年人事档案管理权限_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一般的规定是:国企和事业单位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私企员工的户口和档案须要交到人才市场代管,可以单位集体托付,也可以个人托付,看你的单位怎么规定的。
户口不行以落在挚友家里,必需要有亲戚关系通过审查才能落人才市场的户口也是集体户。
人事档案的管理制度一、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第一,保守档案机密。
现代企业竞争中,情报战是竞争的重要内容,而档案机密便是企业机密的一部分。
对人事档案进行妥当保管,能有效地保守机密。
其次,维护人事档案材料完整,防止材料损坏,这是档案保管的主要任务。
第三,便于档案材料的运用。
保管与利用是紧密相联的,科学有序的保管是高效利用档案材料的前提和保证。
2.人事档案保管制度的基本内容建立健全保管制度是对人事档案进行有效保管的关键。
其基本内容大致包括五部分:材料归档制度;检查核对制度;转递制度;保卫保密制度;统计制度。
(1)材料归档制度。
新形成的档案材料应刚好归档,归档的大体程序是:首先对材料进行鉴别,看其是否符合归档的要求;其次,根据材料的属性、内容,确定其归档的详细位置;再次,在书目上补登材料名称及有关内容;最终,将新材料放入档案。
(2)检查核对制度。
检查与核对是保证人事档案完整、平安的重要手段。
检查的内容是多方面的,既包括对人事档案材料本身进行检查,如查看有无霉烂,虫蛀等,也包括对人事档案保管的环境进行检查,如查看库房门窗是否完好,有无其他存放错误等。
检查核对一般要定期进行。
但在下列状况下,也要进行检查核对:突发事务之后,如被盗、遗失或水灾火灾之后:对有些档案发生疑问之后,如不能确定某份材料是否丢失。
发觉某些损害之后,如发觉材料变霉,发觉了虫蛀等。
(3)转递制度。
转递制度是关于档案转移投递的制度。
档案的转递一般是由工作调动等缘由引起的,转递的大致程序如下:取出应转走的档案;在档案底账上注销;填写《转递人事档案材料的通知单》;按发文要求包装、密封。
个人人事档案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个人人事档案是记录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内容的文件集合,是个人在求职、晋升、评定职称、享受社会保障等方面的重要依据。
我国法律对个人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旨在保护个人权益,维护社会秩序。
本文将详细阐述我国个人人事档案的法律规定。
二、个人人事档案的概念和作用1. 概念个人人事档案是指由个人或其所在单位收集、整理、保存的,反映个人基本信息、教育背景、工作经历、奖惩情况等内容的文件集合。
2. 作用(1)记录个人基本信息,为个人身份认证提供依据;(2)反映个人教育背景,为招聘、晋升、评定职称提供参考;(3)记录个人工作经历,为社会保障、退休待遇提供依据;(4)反映个人奖惩情况,为干部选拔、任用提供参考。
三、个人人事档案的法律规定1.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是我国档案工作的基本法律,对个人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有着明确的规定。
(1)档案收集: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档案收集制度,及时、完整地收集个人人事档案材料。
(2)档案整理:档案整理应当遵循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准确性、系统性的原则。
(3)档案保管:档案保管应当符合国家档案管理的标准和要求,确保档案安全。
(4)档案利用:档案利用应当遵循合法性、真实性、完整性、连续性的原则。
2. 《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实施办法》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进行了具体规定。
(1)档案机构:单位应当设立档案机构或者配备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收集、整理、保管和利用。
(2)档案材料:个人人事档案材料包括: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职称证书、工作经历证明、奖惩情况证明等。
(3)档案保管期限:个人人事档案的保管期限一般为50年。
3.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对个人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也有相关规定。
(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职工档案管理制度,妥善保管职工档案。
人事档案的法律规定(3篇)
第1篇一、引言人事档案是反映个人基本信息、工作经历、教育背景、健康状况、奖惩情况等内容的综合性档案,是组织人事管理的重要依据。
在我国,人事档案的管理和使用受到法律的严格规范。
本文将围绕人事档案的法律规定,从档案的收集、保管、使用、保密等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二、人事档案的收集1. 收集范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人事档案管理规定》,人事档案的收集范围主要包括:(1)个人基本信息,如姓名、性别、出生年月、民族、籍贯等;(2)学历、学位、专业技术职称、职业资格证书等教育背景;(3)工作经历、职务变动、工资福利、奖惩情况等;(4)健康状况、婚姻状况、家庭情况等;(5)其他反映个人情况的材料。
2. 收集程序(1)用人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人事档案收集制度,明确收集范围、程序和责任;(2)用人单位在招聘、录用、调动等环节,应当及时收集应聘者或调动者的相关材料;(3)个人应当如实提供相关信息,并对所提供信息的真实性负责;(4)用人单位应当对收集的材料进行审核,确保其真实、完整、准确。
三、人事档案的保管1. 保管原则(1)保密原则:人事档案涉及个人隐私,应当严格保密;(2)完整原则:人事档案应当完整保存,不得随意损毁、遗失;(3)安全原则:人事档案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火灾、水灾、盗窃等事故发生;(4)方便原则:人事档案的保管应当便于查阅、利用。
2. 保管措施(1)建立人事档案管理制度,明确档案的保管责任、查阅权限、保密要求等;(2)配备专职或兼职档案管理人员,负责档案的日常管理工作;(3)对档案进行分类、编号、编目,便于查阅;(4)采用防火、防盗、防潮、防虫等措施,确保档案安全;(5)定期对档案进行检查、整理,确保档案的完整性和准确性。
四、人事档案的使用1. 使用原则(1)合法原则:使用人事档案应当依法进行,不得侵犯个人隐私;(2)必要性原则:使用人事档案应当有明确的理由,不得滥用;(3)及时性原则:使用人事档案应当及时,不得延误;(4)准确性原则:使用人事档案应当准确,不得误用。
法律规定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限
法律规定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法律规定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人事档案是人才信息的重要载体,是人才交流的主要信息源,是知人善任、选贤举能的重要工具。
然而,目前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还存在着诸多问题。
以下是爱汇网店铺整理的一些法律规定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限,有兴趣的亲可以来阅读一下!法律规定的人事档案管理权限一般的规定是:国企和事业单位可以接收户口和档案,私企员工的户口和档案需要交到人才市场代管,可以单位集体委托,也可以个人委托,看你的单位怎么规定的户口不可以落在朋友家里,必须要有亲戚关系通过审查才能落人才市场的户口也是集体户。
人事档案管理的相关法则第一章基本原则第一条为了提高档案管理水平,有效地保护和利用档案,更好地为我公司各项工作服务,根据中共中央组织部、国家档案局发布的《干部档案工作条例》(组通字[1991]13号),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人事档案工作是企业组织人事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企业档案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
它是为贯彻执行党的干部路线、方针、政策是为先贤举能,知人善任,历史地全面地考察了解和正确选拔使用干部服务的。
第三条人事档案是企业人事管理等有关部门按照党的政策,在工作中形成的记载个人经历、政治思想、品德作风、业务能力、工作表现、工作实绩、工资待遇等内容的文件材料,是人力资源管理与开发的重要依据,是反映个人成长历史的凭证和依据,应由公司人力资源处人事档案室集中统一管理。
第四条在人事档案管理工作中,必须严格贯彻执行党和国家的有关档案保密的法规和制度,严密保管,确保档案的完整与安全。
第二章体制、任务和人事档案干部第五条人事档案是企业档案的一个组成部分,集中纳入人力资源处统一管理,业务工作接受公司党委领导和上级有关业务部门的检查指导。
第六条人事档案室的任务是贯彻落实党和国家关于人事档案工作的方针政策、制定企业人事档案工作规章制度,负责接收、鉴别、整理、保管、转递、提供利用公司各级员工的'人事档案。
?第七条人事档案工作人员要认真学习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坚持四项基本原则,作风正派,责任心强,刻苦钻研业务,不断提高政治、业务素质,努力做好本职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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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根据同学给的三方协议给大家制作报到证,三方协议底部中间的框里要不要盖章?
解决方案1:如果你的单位有人事接收权,就可以直接盖他们“人事接收权”的章;
解决方案2:如果单位没有人事接收权,没章盖,就要单位的上级主管部门或是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局盖章;
解决方案3:不能在三方协议上盖章,就需要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局签发的“接收函”。
以下是详细案例,大家可以研究一下。
重点说明“②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批准盖章”(如图),先要了解一下“人事接收权”。
什么是“人事接收权”?
答:人事接收权指的是企业员工、干部的人事档案管理权,而非一般公司内部的行政人事权。
一般处级以上的政府机关部门、国有企事业单位,都具有相应的人事接收权,在政府人事部门设立了人事专户,这类用人单位办理人事方面的业务可以直接或经上级管理部门向政府人事部门办理手续;非国有企业不能直接面对政府人事部门,只有通过各级人才交流中心(人才市场)才能办理各类人事事宜。
具备人事接收权的单位,可以较方便的帮助毕业生解决档案接收和户口挂靠问题,只需在三方就业协议上签盖公章就可以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和户口。
如下图:
见甲方公章处,“广州卷烟二厂南海生产部”是具体的用人单位,“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其上级主管部门。
在该例子中,广东中烟工业有限责任公司是有人事接收权的单位,有权接收和管理个人档案,所以不需要另外到人事局(或当地人才市场)出具“人事接收函”。
又如下图中“佛山邮政储蓄银行”以及其主管“广东省邮政储蓄银行”的签字盖章。
有些用人单位本身就具备人事接收权,不需要上级主管单位签章,如下图中的“中国工商银行广东省分行”、“中信银行广州分行”,所以“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或所属地人事局签章”处不需要盖章。
(注意,有些银行的“广州分行”并非只是管辖广州这个地级市的业务,如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分行,实际上管辖了中国华南地区好几个省的银行业务的,因为央行在全国只设了九大分行来分管不同的片区,这与广州军区比广东省军区的级别要高是相类似的。
)
以上是有人事接收函的单位与毕业生签署三方协议的样式,他们(毕业生)都可以直接把户口和档案落到工作单位,不需要再去开具“人事接收函”。
他们所需要做的就是与用人单位签订三方协议,把三方协议送回学院、学校盖章,等待就业报到证,办理户口迁移证,持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到用人单位办理入职手续。
其它具体的落户手续,其单位会有专人负责跟进的,毕业生是很省事的。
什么是人事接收函,其作用是什么?
答:毕业生落实就业单位后,必须由就业单位所属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在三方就业协议“用人单位上级主管部门意见”一栏盖章,或具有省或市人事主管部门盖章的接收函方可列入就业计划(在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可以不用接收函)。
这里所指的“接收函”可以是有人事权的单位上级主管部门在协议书上直接盖章;也可以是单位所在城市人事局的接收函;或通过政府人事部门所属的人才服务机构为中介所开出的接收函。
其作用是接收毕业生的档案及户口,是户口落户当地的准入证明(相当于“落户许可”“入户指标”)。
人事接收函相对于非生源地就业的毕业生来说是很重要的,你要重点考虑的,是你是否决定把户口和档案都留在你工作单位所在的城市。
毕业生申请“非生源地人事接收函”,需用到“三方协议书”。
如果工作单位负责你的落户等问题的,你就不需要太操心了。
反之,你如果决定自己的户口、档案所在地与工作地保持一致的话,你就要主动找当地人才市场办理人事代理,取得人事接收函。
人事接收函的样式:
广州市人事接收函
①广东省人才服务局
②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
③中国南方人才市场
④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
⑤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上述介绍了广州市接收非广州生源高校毕业生的5种“人事接收函”,实际上应该也不止这几种。
需要指出的是:除广东省人才服务局之外的广州市的人事接收函,它们的相同之处在于最后的落款及盖章都是“广州市人事局人才开发处”“广州市发展计划委员会社会处”,不同在于变化了“广州南方人才资源租赁中心”,或“中国南方人才市场”,或“中国南方人才市场广州市场”,或“广州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等等。
深圳市人事接收函
佛山市人事接收函(介绍3种)①佛山市人才资源开发服务中心
②禅城区人事接收函
③顺德区人事接收函
中山市人事接收函
上述就目前所接触到的一些地级市的人事接收函进行了介绍,但也有一些地级市是不开具专门的人事接收函的,如东莞、惠州、肇庆等,他们是直接在三方就业协议上的用人单位上级主管单位处加盖接收公章的,如下图:
东莞
惠州
肇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