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章 美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第三章美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

美国政府与非营利组织会计由联邦政府会计、州和地方政府会计以及非政府非营利组织会计三部分组成。

一、美国联邦政府会计

美国联邦政府会计准则主要由The Federal Accounting Standards Advisory Board(FASAB)制定。FASAB成立于1991年,截止到目前已经发布了51项准则。

FASAB发布的联邦财务会计概念公告第1号(SFFAC1),对联邦财务会计信

息的使用者,财务报告的目标,应提供的信息,财务报表的内容和要求等重要

内容提出意见。

SFFAC1指出,一个民主的政府要对其诚实守法、业绩和受托责任负责,这就要求政府必须提供有助于评价其受托责任的信息。同样地,一个民主的政府有责任以经济、高效率和有效果的方式运作,这是公民以及他们选出的官员对政府的要求,一些其他的结论可以逻辑地得出。特别地,哪些参与制定、选择和实施政策和项目的人需要有用的信息,以便计划、控制和指导政府的职能。

政府的受托责任包括那5个层次:

(1)政策责任——继续还是放弃某项政策的选择;

(2)项目责任——设立、达成项目目标;

(3)绩效责任——有效率地运行(效率性和经济性);

(4)过程责任——在完成活动时采用足够的过程、程序或方法(计划、分配和管理);

(5)廉洁、守法的责任——按照批准的预算和/或批准的项目使用资金(符合性)

SFFAC1提出,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使用者是公民、国会成员、行政部门成员和项目管理人员。

SFFAC1提出,问责和决策有用是政府财务会计和财务报告的基本价值,构成了财务报告目标的基础。

美国联邦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有4个:

(有助于使用者判断)政府预算的完整合法性(Budgetary Integrity);(了解)政府运行绩效(Operating Performance);(了解政府)职责完成情况(Stewardship);(了解)财务会计和控制系统的有效性(Systems And Control)。

SFFAC1提出的政府财务报告信息质量特征有:可理解(Understandability,Reliability,be verifiableand free from bias and should faithfully represent what it purports to represent.),相关(Relevance,Information is relevant if it is capable of making a difference in a user’s

assessmentof a problem, condition, or event.),及时(Timeliness),一贯性(Consistency),可比性(Comparability)。

SFFAC2提出了联邦部门和整体政府的财务报告内容,其中整体政府财务报告的内容主要有:

management’s discussion and analysis;

• statement of financial position (commonly referred to as balance sheet);

• statement of net costs;

• statement of operations and changes in net position;

•reconciliation of net operating revenue (or cost) and unified budget surplus (or deficit); • statement of changes in cash balance from unified budget and other activities;

• comparison of budgeted and actual use of resources;

• S tatement of financing

• statement of program performance measures;

• accompanying footnotes;

• required supplementary information; and

• other accompanying information.

二、美国州与地方政府会计

美国州和地方政府会计准则主要由The Governmental Accounting Standards Board (GASB)制定。GASB成立于1984年,截止到目前,已经发布84项会计准则。

GASB第34号准则规定了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表的信息披露要求。

州和地方政府财务信息的使用者是公民、立法机构、投资者和债权人。

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的目标是:提供有助于使用者评价政府受托责任和经济、社会和政治决策的财务信息。

州和地方政府财务报告至少应该包括:管理层讨论与分析;政府整体财务报表(净资产表和运营活动表);及基金财务表(政务基金表、权益基金表、信托基金表);财务报表附注;其他必要补充信息。

管理层讨论与分析(MD&A)应包括以下内容:

(1)对基本财务报表的简要说明,包括各报表之间的联系及各报表所提供信息的明显差异;

(2)本年度与以前年度政府整体财务报表比较中得出的简明财务信息;至少包括14各项目;

(3)对政府总体财务状况和运营成果的分析,要与上年度比较,要说明变化的原因;

(4)对单项基金余额和交易活动的分析,说明重要变化的原因;

(5)普通基金(或类似普通基金)的初始预算数和最终预算数,以及最终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