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伦贝尔市商局通用设备项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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呼伦贝尔市商务局通用设备项目

询价采购文件

项目编号:CG[2017]- 1098

采购人: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集中采购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12月13日

目录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询价公告……………………………………………………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一章投标人须知……………………………………………

一、说明……………………………………………………

二、询价文件…………………………………………………

三、投标文件……………………………………………

四、开标………………………………………………

五、定标与签订合同…………………………………………

第二章采购需求清单………………………

一、采购需求清单……………………………

第二部分投标文件格式

一、投标文件封面与目录…………………………………

二、投标承诺函………………………………………

三、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

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

四、开标一览表……………………………………………

五、投标产品报价清单……………………………………

六、投标人营业执照和其他资质……………………………

七、售后服务承诺……………………………………

八、保证金交纳凭证和银行开户许可证……………

九、投标文件电子版………………………………………

第三部分政府采购合同文本格式

一、政府采购合同基本条款………………………………………

第一部分基本要求

询价公告

一、项目名称:呼伦贝尔市商务局通用设备项目

二、项目编号: CG[2017]- 1098

三、政府采购批准编号:呼财购准字(电子)【2017】号01182号

四、采购人: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

五、集中采购机构:呼伦贝尔市政府采购中心

六、内容及分包情况(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包号货物、服务和工程名称

技术规格、参

数及要求

预算金额

(元)

附件

材料

1

呼伦贝尔市商务局通用

设备项目

详见询价文件41824

七、交货期:合同签订后7日内。

八、采购资金支付方式和时间:按合同约定货到安装调试完毕并经采购人组织验收合格后支付全款货款。

九、定标原则:根据财政部《政府采购非招标采购方式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确定中标人。

十、投标人资格要求:投标人应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还具备以下特定条件:

1、投标人开标时需提供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正本原件或副本原件、银行开户许可证原件、投标人需提供企业注册所在地检察机关或项目所在地检察机关办理的行贿犯罪查询结果告知函原件(已开通网上查询行贿犯罪档案平台的地区,投标人可密封提供网上自助

打印的查询告知函。其真伪由采购人在评审现场扫描告知函上的二维码进行验证)。

2、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

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

证)至工作人员处,开标现场审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

现场需手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

(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开标

现场审验。

十一、资格审查方式:本次询价项目不进行任何形式的报名和资

格预审。资格审查方式由采购人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

查。投标人可以按照本项目询价文件规定的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时限

缴纳保证金即可参加投标。

十二、保证金缴纳方式和截止时间:

保证金必须从投标人基本存款账户转账至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

易中心指定账户,基本存款账户以银行开户许可证为准。保证金截止

时间为2017年12月19日14时30分,以指定账户到账时间为准。

保证金缴入以下账户:

1、单位名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

2、开户行: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呼伦贝尔市政务中心支行

说明:投标人必须按照标段相对应的金额和对应的账号存入保证

金。如潜在的投标人参加多个标段投标,需按标段的金额和账户分

别存入。金额和保证金缴入账号为“无”,即该标段无需缴纳投标保

证金。

十三、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2017年12月19日14时20分

起至14时30分截止。

1.1 公告和询价文件网上发布后,不得随意更改。如确需进行必要的澄清或修改的,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3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公布通知潜在投标人,澄清或者修改的内容作为公告和询价文件的组成部分。

1.2投标人应密切关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相关公告,未关注者后果自行承担。

2.投标文件的编写

2.1投标文件要求编写目录,页码应连续,牢固装订成册,不可插页抽页。

2.2已递交的投标文件均不予退还。

2.3投标人的投标文件具有法律效力。

3.投标报价

投标报价包括向采购人提供货物所有费用。

4.投标有效期

投标文件自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起计算,投标有效期为60天。

5.投标文件递交

5.1投标人应按询价文件规定的递交截止时间前送达指定地点。

5.2因客观原因推迟投标截止日期时的,采购人应在投标截止日至少3日前在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网站发布公告通知潜在投标人。投标人请随时关注,否则后果自负。

6.投标文件的撤回

开标现场递交各项文件和证件一次性递交,递交后不允许撤回、撤换或补交任何文件,否则视为未实质性响应采购文件要求,其信用保证金不予退还。

7、投标文件电子版

7.1投标文件电子版为PDF格式,投标文件电子版和书面投标文件正本内容应完全一致。

7.2刻录在光盘中(不得用U盘)。

7.3光盘表面需标明投标人名称和项目编号。

8、开标程序

8.1、采购人委派1人作为采购人代表参加开标,采购人代表应投标文件递交开始前10分钟携带单位授权委托书原件和本人身份证原件到呼伦贝尔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5楼511比价室等候。采购人代表在开标现场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本人参加投标的,投标时需手持提交法人证明文件原件及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审验。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开标现场需手持提交法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及委托代理人本人身份证原件(必须能被身份证识别器识别的有效身份证)至工作人员处,采购人代表开标现场审验。

8.2、投标人应按公告规定的投标文件递交起止时间内投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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