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算编制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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概算编制依据:
1、《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44号)
2、建设部建标〔2006〕27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3、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16号文《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5、武建建管字〔2000〕124号《市建委关于调整建设费用综合税率的通知》
6、鄂建〔2006〕172号文《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7、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07年5月)
定额及费用标准:
1、车站地下结构、区间结构、轨道工程、车辆段室外给排水等采用鄂建〔2004〕15号文《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地面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车站及建筑物装饰等采用鄂建〔2003〕43号《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
3、全线设备系统及安装工程(不含通信、信号、主变电站)采用鄂建〔2003〕43号《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4、通信系统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3〕34号《铁路通信工程概算定额》
5、信号系统工程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6〕205号《铁路工程概预算定额第六册信号工程》
6、主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采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15号文《电力工程建设预概算定额》
上述定额不足时,采用相近定额按编制期工料机单价换算、补充,并将补充定额交设计总体单位备案。
2007年5月以前,各定额站、职能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均需执行。
工程建设其他费:
1、房屋拆迁:武汉市人民政府2002第130号《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其他基本建设费用:
1、监理费: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
费管理规定》
2、质量监督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0.18%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0.2%
4、招标交易服务费:湖北省鄂价房地字〔2000〕49号《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武汉市建
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
0.16%(收费标准为中标合同价的1.6‰。招标方和中标方各承担一半。)
5、可行性研究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
规定》
6、环境影响评价费: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
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1992〕229号《关于印发劳动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0.05%
11、研究试验费:根据具体科研项目计算项目
12、勘测设计费: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包含总体设计费及总体设计协调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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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7、设计咨询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0.5%
18、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根据鄂价法规〔2002〕250号《湖北省防震减灾基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按35万元。
19、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价费:根据上文按13500元/公里计。
20、工程保险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总额的1%计
21、配合辅助工程费:投资全部或部分由本项目基本建设投资支付,修建后产权不属于本项目的工程费用。按有关资金分担协议实际发生费用。
基本预备费
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和的5%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