概算编制依据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概算编制依据:

1、《湖北省建筑安装工程费用定额》(鄂建〔2003〕44号)

2、建设部建标〔2006〕279号《城市轨道交通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3、铁建设〔2006〕113号《铁路基本建设工程设计概(预)算编制办法》

4、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16号文《火电、送变电工程建设预算费用构成及计算标准》

5、武建建管字〔2000〕124号《市建委关于调整建设费用综合税率的通知》

6、鄂建〔2006〕172号文《关于调整各类定额综合工日单价有关问题的通知》

7、武汉市建设工程造价管理站主办的《武汉建设工程价格信息》(2007年5月)

定额及费用标准:

1、车站地下结构、区间结构、轨道工程、车辆段室外给排水等采用鄂建〔2004〕15号文《湖北省市政工程消耗量定额及统一基价表》

2、地面建筑物、地面构筑物、车站及建筑物装饰等采用鄂建〔2003〕43号《湖北省建筑工程消耗量及统一基价表》

3、全线设备系统及安装工程(不含通信、信号、主变电站)采用鄂建〔2003〕43号《湖北省安装工程消耗量定额及单位估价表》

4、通信系统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3〕34号《铁路通信工程概算定额》

5、信号系统工程采用铁道部铁建设〔2006〕205号《铁路工程概预算定额第六册信号工程》

6、主变电站设备及安装工程采用国家经济贸易委员会〔2002〕15号文《电力工程建设预概算定额》

上述定额不足时,采用相近定额按编制期工料机单价换算、补充,并将补充定额交设计总体单位备案。

2007年5月以前,各定额站、职能管理部门发布的有关文件、规定均需执行。

工程建设其他费:

1、房屋拆迁:武汉市人民政府2002第130号《武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办法》

其他基本建设费用:

1、监理费:国家发改委、建设部发改价格〔2007〕670号文《建设工程监理与相关服务收

费管理规定》

2、质量监督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0.18%

3、招标代理服务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0.2%

4、招标交易服务费:湖北省鄂价房地字〔2000〕49号《湖北省物价局关于核定武汉市建

设工程施工招标投标交易服务费收费标准的批复》的规定,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

0.16%(收费标准为中标合同价的1.6‰。招标方和中标方各承担一半。)

5、可行性研究费:按国家计委计价格〔1999〕1283号《建设项目前期工程咨询收费暂行

规定》

6、环境影响评价费:国家计委、国家环境保护总局计价格〔2002〕125号《关于规范环境

影响咨询收费有关问题的通知》

10、劳动安全卫生评价:湖北省物价局、湖北省财政厅鄂价费字〔1992〕229号《关于印发劳动系统行政事业性收费项目及标准的通知》,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0.05%

11、研究试验费:根据具体科研项目计算项目

12、勘测设计费:国家计委、建设部发布的计价格〔2002〕10号文《工程勘察设计收费管理规定》包含总体设计费及总体设计协调费、施工图预算编制费、竣工图编制费等

1

17、设计咨询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总和的0.5%

18、地震安全性评价费:根据鄂价法规〔2002〕250号《湖北省防震减灾基础服务收费管理办法》,暂按35万元。

19、地质灾害安全性评价费:根据上文按13500元/公里计。

20、工程保险费:按第一部分工程费总额的1%计

21、配合辅助工程费:投资全部或部分由本项目基本建设投资支付,修建后产权不属于本项目的工程费用。按有关资金分担协议实际发生费用。

基本预备费

按第一部分工程费用和第二部分工程建设其他费用总和的5%计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