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上市公司监事会决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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迈瑞医疗: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0年4月)

迈瑞医疗: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2020年4月)

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薪酬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深圳迈瑞生物医疗电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管理,建立和完善经营者的激励约束机制,保持核心管理团队的稳定性,有效地调动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的工作积极性,提高公司经营管理水平,促进公司健康、持续、稳定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

高级管理人员指公司总经理、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财务负责人。

第三条公司薪酬制度遵循以下原则:(一)按岗位确定薪酬原则:公司内部各岗位薪酬体现各岗位对公司的价值,体现“责、权、利”的统一;(二)按绩效评价标准、程序及主要评价体系的原则;(三)个人薪酬与公司长远利益相结合的原则;(四)激励与约束并重、奖罚对等的原则。

第二章薪酬管理机构第四条公司董事会负责审议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公司股东大会负责审议董事、监事的薪酬。

独立董事应当对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发表独立意见。

第五条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在董事会的授权下,负责制定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与方案;负责审查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履行职责并对其进行年度考核;负责对公司薪酬制度执行情况进行监督。

第六条公司人力资源部、财务部配合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进行公司高级管理人员薪酬方案的具体实施。

第三章薪酬标准第七条董事会成员薪酬:(一)非独立董事1、外部投资人股东委派的董事,不在公司领取薪酬。

2、公司董事长以及同时兼任高级管理人员的非独立董事,按第九条执行。

3、公司同时兼任非高级管理人员职务的非独立董事及其他非独立董事,其薪酬根据其在公司的具体任职岗位职责及其对公司发展的贡献确定。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关键信息项1、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与目的2、参与员工的资格与范围3、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4、股票的来源与获取方式5、持股计划的期限与锁定期6、管理机构与职责7、权益的分配与处置8、信息披露要求9、监督与管理机制11 员工持股计划的定义与目的111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112 其目的在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员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

12 参与员工的资格与范围121 参与员工应为上市公司及其下属子公司的在职员工,包括管理层、核心技术人员和业务骨干等。

122 但应排除公司的独立董事、监事以及由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或者其关联方担任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123 具体的参与资格和范围应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发展战略,由公司董事会制定并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

13 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131 员工的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132 不得通过杠杆融资等方式获取资金,不得接受上市公司及其关联方的财务资助。

14 股票的来源与获取方式141 股票来源可以为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级市场购买、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等合法方式。

142 通过二级市场购买的,应遵守相关证券交易法律法规;通过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的,应符合中国证监会关于非公开发行股票的相关规定。

15 持股计划的期限与锁定期151 持股计划的存续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 12 个月。

152 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 36 个月。

153 员工所获股票的锁定期应不低于 12 个月,具体期限由公司根据实际情况确定。

16 管理机构与职责161 上市公司应设立员工持股计划管理委员会或委托具备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进行管理。

162 管理机构负责员工持股计划的日常管理,包括资金的筹集与运用、股票的购买与出售、权益的分配等。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通知

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上海证券交易所•【公布日期】2014.09.22•【文号】上证发[2014]58号•【施行日期】2014.09.22•【效力等级】行业规定•【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证券正文上海证券交易所关于发布《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的通知(上证发〔2014〕58号)各上市公司:为贯彻落实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证监会公告〔2014〕33号)的要求,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上海证券交易所制定了《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详见附件),现予以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特此通知。

附件: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上海证券交易所二○一四年九月二十二日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信息披露工作指引第一节一般规定第一条为引导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规范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的信息披露行为,根据中国证监会《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和上海证券交易所(以下简称“本所”)《股票上市规则》,制定本指引。

第二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原则。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按照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有关规定以及本指引的要求,履行必要的审议程序和信息披露义务。

第四条上市公司及相关主体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和市场操纵等证券欺诈行为。

第二节员工持股计划的制订第五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应当经董事会审议通过。

员工持股计划涉及相关董事的,相关董事应当回避表决。

公司应当及时公告董事会决议和员工持股计划草案摘要,并在本所网站披露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独立董事意见、监事会意见及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的资产管理协议(如有)。

第六条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全文应当至少包括以下内容:(一)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确定标准;(二)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股票来源;(三)员工持股计划的最低持股期限(锁定期)、存续期限和管理模式;(四)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会议的召集及表决程序;(五)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代表或机构的选任程序;(六)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机构的选任、管理协议的主要条款、管理费用的计提及支付方式(如有);(七)公司融资时员工持股计划的参与方式;(八)员工持股计划变更和终止的情形及决策程序;(九)员工出现不适合继续参加持股计划情形时,其所持股份权益的处置办法;(十)员工持股计划期满后所持股份的处置办法;(十一)其他重要事项。

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入股注意事项

员工持股方案及公司入股注意事项

新股东公司入股注意事项一、首先应该确定新加入的股东是准备用现金,还是实物或技术入股。

除现金外,实物或技术应通过评估先确定价值。

二、如果新加入者投入的是现金,可采取增加原公司的注册资本和原股东转让其部分投资而保持原注册资本不变两种参股方式。

1 入股之前先搞清公司到底有多少家当,也就是净资产有多少,有条件的话,请会计师事务所审计一下比较放心,当然如果公司比较小,也就无所谓。

2 入股方式要搞明白,是新增注册资本,还是股权转让。

3 新增注册资本的话,要办好验资手续,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4 如果是股权转让的话,要修改章程,然后再到工商局办理变更登记手续。

三、由原公司的全体股东形成决议,同意不同意接受新股东加入及采用哪种方式,并签订股权变更协议、入股协议(包括股权比例、分红方案等)。

四、如果是采用增加公司注册资本的方式,应该先将公司的资产进行评估,然后将公司评估后的资产和新投入的资金相加的总资产作为新的注册资本,按照新投入资金与评估后公司资产的比例确定新加入股东的股份比例。

五、如果采用新股东受让原股东投资的方式,应由原股东协商谁愿意出让手中的投资?原股东即可以出让部分投资减少投资比例,也可以出让全部投资退出股东会。

这些都应该由原股东之间进行协商。

六、如果原股东同意新股东用实物(仪器、设备等)或技术入股,也应先进行评估后再按照规定操作。

七、登记流程:首先要到当地工商行政服务大厅领取相关表格然后拿着已有公司的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还有现在法人的身份证、还有股东决议、以及变更登记表还有个人的一切证明,估计还要出资证明等。

公司法有关条款如下:第三十三条:股东按照出资比例分取红利。

公司新增资本时,股东可以优先认缴出资。

第三十四条:股东在公司登记后,不得抽回出资。

第三十五条:股东之间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出资或者部分出资。

股东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其出资时,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不同意转让的股东应当购买该转让的出资,如果不购买该转让的出资,视为同意转让。

浙江龙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龙盛:监事会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
关于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的核查意见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八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根据《公司章程》、《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等相关文件的要求,全体监事认真审阅相关资料,并经全面充分的讨论与分析,就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发表如下审核意见:
一、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内容符合《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要求,其编制程序合法、有效,不存在《指导意见》等法律、法规所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其股东权益的情形;
二、公司审议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系员工自愿参与,不存在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与本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三、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目前拟定的持有人符合《指导意见》及其他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员工持股计划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四、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改善公司治理水平,进一步完善公司与员工的利益共享机制,提高公司的凝聚力、竞争力,有利于公司可持续发展。

综上所述,监事会认为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不会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的利益,并符合公司长远发展的需要,同意公司将《关于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浙江龙盛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监事会
二O二O年五月八日。

荃银高科: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审核意见

荃银高科: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审核意见

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事项的审核意见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或“荃银高科”)于2020年8月25日召开第四届监事会第十六次会议,根据《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信息披露指引第4号—员工持股计划》(以下简称“《披露指引4号》”)等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经认真审阅相关会议资料及全体监事充分讨论与分析,监事会现就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相关事项发表审核意见如下:1、公司制定《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程序合法、有效,员工持股计划内容符合《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

2、公司不存在《指导意见》、《披露指引4号》等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规定的禁止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3、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拟定的持有人均符合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持有人条件,符合《安徽荃银高科种业股份有限公司第一期员工持股计划(草案)》规定的持有人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持有人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

4、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由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推出前已召开职工代表大会充分征求员工意见,相关议案的程序和决策合法、有效,不存在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形,亦不存在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公司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情形。

5、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员工与全体股东的利益共享机制,有利于进一步完善公司治理结构,倡导公司与个人共同持续发展的理念,有效调动管理者和公司员工的积极性,提高公司的凝聚力与竞争力,更好地促进公司长期、持续、健康发展。

公司监事谢庆军先生、方玉先生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对本议案回避表决。

鉴于非关联监事人数不足半数,无法形成有效决议,监事会审议的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相关议案将直接提交公司股东大会审议。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国有控股上市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声明本公司及全体董事、监事保证本计划及其摘要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特别提示一、本计划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股份有限公司章程》制订。

二、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遵循员工自愿参与的原则,公司不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员工持股计划。

三、本员工持股计划参加对象为高层管理人员、中层管理人员及核心技术(业务)人员,总人数共计不超过人。

四、本员工持股计划筹集资金总额上限为万元,以“份”为认购单位,每1份额的认购价格为人民币1元。

最终具体金额根据员工实际缴款情况确定。

五、本员工持股计划资金来源为员工的合法薪酬及其它自筹资金。

六、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设立后将认购证券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的“某某定向资产管理计划”的全部份额。

资管计划主要投资范围为股份有限公司股票及现金类资产。

七、本次员工持股计划认购股票的存续期为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锁定期为个月,自公司公告标的股票登记至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

八、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后,将不会导致公司股权分布不符合上市条件要求。

九、公司实施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的财务、会计处理及其税收等问题,按有关财务制度、会计准则、税务制度的规定执行,员工因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而需缴纳的相关个人所得税由员工自行承担。

十、本次员工持股计划经公司股东大会批准,且还须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部门审核备案后方可实施。

第一章释义以下词语如无特殊说明,在本文中具有如下含义:第二章实施激励计划的目的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指导意见》、《关于国有控股混合所有制企业开展员工持股试点的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制定本计划草案。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

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全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维护上市公司及其股东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等法律、行政法规及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的有关规定,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第三条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依法合规、自愿参与、风险自担的原则。

第四条中国证监会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及其相关活动进行监督管理。

证券交易所、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对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实施和管理提供相应服务。

第二章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原则第五条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第六条员工持股计划应明确持股期限,原则上不得少于 12 个月。

第七条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 个月。

第八条上市公司全部有效的员工持股计划所持有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0%,单个员工所获股份权益对应的股票总数累计不得超过公司股本总额的 1%。

第三章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第九条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来源可以是员工合法薪酬、自筹资金以及法律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十条上市公司不得向员工持股计划提供财务资助或者为其贷款提供担保。

第十一条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获得股票:(一)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二)二级市场购买;(三)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四)股东自愿赠与;(五)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第四章员工持股计划的管理第十二条上市公司应当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或者委托具有资产管理资质的机构管理。

第十三条上市公司自行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明确管理的决策程序和职责分工。

第十四条委托资产管理机构管理员工持股计划的,应当与资产管理机构签订资产管理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股权激励基础知识十一种方式

股权激励基础知识十一种方式

股权激励基础知识十一种方式------------ 各类专业好文档,值得你下载,教育,管理,论文,制度,方案手册,应有尽有-------------- 股权激励基础知识十一种方式据上证报资讯统计,截止到今年8月共有161家新三板公司公布股权激励计划,超过去年全年的137家,股权激励作为一种有效的留住和激励核心员工,提高企业管理业绩的有效方式,受到企业的广泛认可。

这么多新三板企业实施股权激励计划,今天我们就来聊聊股权激励的模式有哪些?模式一:股票期权股票期权模式是指股份公司赋予激励对象(如经理人员)购买本公司股票的选择权,具有这种选择权的人,可以在规定的时期内以事先确定的价格(行权价)购买公司一定数量的股票(此过程称为行权),也可以放弃购买股票的权利,但股票期权本身不可转让。

抵押、质押、担保和偿还债务。

股票期权实质上是公司给予激励对象的一种激励报酬,该报酬能否取得完全取决于以经理人为首的相关人员能否通过努力实现公司的激励目标(股价超过行权价)。

在行权期内,如果股价高于行权价,激励对象可以通过行权获得市场价与行权价格差带来的收益,否则。

将放弃行权。

目前,清华同方、中兴科技等实行该种激励模式。

通过授予股票期权实施股权激励计划的具体操作程序或流程如下:(一)实施激励计划的程序1、董事会负责制定激励计划;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名单;3、股东大会审议激励计划。

监事会就激励对象名单核实情况在股东大会上进行说明;4、股东大会批准激励计划后即可实施;5、董事会根据股东大会的授权办理具体的股票期权授予、行权等事宜。

(二)股票期权的授予程序1、董事会制定股票期权授予方案;2、监事会核查激励对象的名单是否与股东大会批准的激励计划中规定的对象相符;3、经股东大会审议通过,授予条件满足后,对激励对象进行权益的授予,并完成登记等相关程序;4、激励对象与公司签署《股权激励协议书》;(三)股票期权行权程序1、激励对象在可行权日内,提交《股票期权行权申请书》向公司确认行权的数量和价格,并交付相应的购股款项;2、公司在对每个期权持有人的行权申请作出核实和认定后,按申请行权数量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股票或转让股份。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之大集合

独立董事发表意见之大集合

提交股东大会批准。上市公司董事会应当就重大资产重组是否构成关联交
易作出明确判断,并作为董事会决议事项予以披露。上市公司独立董事应
当在充分了解相关信息的基础上,就重大资产重组发表独立意见。
八 、《 上 市 公 司 重大资产重组 管理办法》第三 十五条“交易对 方应当与上市 公司就相关资 产实际盈利数 不足利润预测 数的情况签订 明确可行的补 偿协议”应当如 何理解?
前述减值额为拟购买资产交易作价减去期末拟购买资产的评估值并扣除 补偿期限内拟购买资产股东增资、减资、接受赠与以及利润分配的影响。 会计师应当对减值测试出具专项审核意见,同时说明与本次评估选取重要 参数的差异及合理性,上市公司董事会、独立董事及独立财务顾问应当对 此发表意见。 3.上市公司董事会及独立董事应当关注拟购买资产折现率、预测期收益分 布等其他评估参数取值的合理性,防止交易对方利用降低折现率、调整预 测期收益分布等方式减轻股份补偿义务,并对此发表意见。独立财务顾问 应当进行核查并发表意见。
务所意见。
第六十二条 上市公司董事会按照本办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七条规定对
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是否成就进行审议的,上市公司应当
及时披露董事会决议公告,同时公告独立董事、监事会、律师事务所意见
以及独立财务顾问意见(如有)。
《关于上市公 司实施员工持 股计划试点的 指 导 意 见 》( 证 监会公告 [2014]33 号)
的实际情况,是否进行了充分的自我评价,独立董事是否出具了明确意见
等;
(三)公司章程规定了现金分红政策,但无法按照既定现金分红政策确定
当年利润分配方案的,重点关注公司是否按照要求在年度报告中披露了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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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规依据
需要独立董事发表意见的内容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考试题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考试题

中国上市公司协会考试题一、判断题1、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离职生效之前,以及离职生效后或者任期结束后的合理期间或者约定的期限内,对上市公司和全体股东承担的忠实义务随之解除。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2、股东大会审议影响中小投资者利益的重大事项时,应当对除上市公司董监高人员及单独或者合计持有上市公司3%以上股份的股东以外的其他股东的表决单独计票并披露。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3、未经董事会或者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公司不得提供担保。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4、修改公司章程及其附件(包括股东大会议事规则、董事会议事规则及监事会议事规则)必须经出席股东大会的股东所持表决权的2/3以上通过批准。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5、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不得利用职务便利为自己或者他人牟取属于上市公司的商业机会,但可以自营或者为他人经营与公司相同或者类似的业务。

[判断题] *对错(正确答案)6、员工持股计划股票来源于二级市场购买的,上市公司应当在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后六个月内每月公告一次购买股票的时间、方式、数量、价格等具体情况。

[判断题] *对(正确答案)错二、单选题1、上市公司在年度股东大会上进行换届选举9名董事会成员,如果采用累计投票制,那么拥有100股甲公司股票的股东( )。

[单选题] *A.一共投100票,只能投给一个董事B.一共投100票,可以投给其中一个或几个董事C.给每个董事各投900票D.一共900票,可以投给其中一个或几个董事(正确答案)2、独立董事每届任期与该上市公司其他董事任期相同,任期届满可以连任,但是连任时间不得超过()。

[单选题] *A.4年B.5年C.6年(正确答案)D.8年3、独立董事原则上最多在()家境内外上市公司兼任独立董事。

[单选题] *A.2B.3C.4D.5(正确答案)4、股权登记日和会议召开日之间的间隔应当不少于()个工作日且不多于()个工作日。

公司员工持股会章程

公司员工持股会章程

公司员工持股会章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调动公司全体员工的积极性,增强公司的凝聚力和稳定性,提高公司的经济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和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公司的实际情况,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员工持股会(以下简称“持股会”)是由公司职工自愿组成的、以员工持有的公司股票为资本的、自治、独立、非营利性社团法人。

第三条持股会为公司员工之间的联络和交流、为员工承担公司股东的基本权利和义务、为促进员工的经济利益和公司的发展做出贡献,为员工培养企业意识和股权意识、增强员工的自信心和归属感等提供条件。

第四条持股会依法独立经营,自负盈亏。

持股会不以盈利为目的,但要保证基本经费,由会员自愿募集会费。

第五条持股会的经费来源包括:会员的会费、捐赠、收益等。

第六条持股会的成立和解散,应当根据本章程的规定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七条持股会设主席团、理事会和监事会。

第八条持股会主席团由会员中选举产生,成员不少于3人,由其中不少于一人充任主席。

主席团主要职责是负责召开和组织理事会、监事会等的工作。

第九条持股会理事由会员中选举产生,成员不少于7人,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理事会主要职责是:执行会员大会的决议,制定会员大会未决之事项的解决方案、拟定年度工作计划、年度活动预算及财务报告等文件、组织大、中、小型联谊活动和培训、研学等活动、维护持股人保障合法权益,促进股份公司和持股人的良性互动等。

第十条持股会监事由会员中选举产生,成员不少于3人,任期为3年,可以连选、连任。

监事会主要职责是:监督理事会的管理工作、制定监督计划及工作报告、审核理事会的预算、财务报告等材料、排查发现的问题及时向理事会及纪委汇报,促进依法经营,为会员切实发挥会员权益提供有效保障。

第十一条持股会每年举行一次会员大会,由理事会组织召开。

会员大会是持股会的最高权力机构,必须有不少于半数以上的会员参加,议案分为一般议案和重要议案。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

XX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方案(构思稿)一、实施背景、持股计划的意义、目的描述XX公司成立于1987年,经过20多年励精图治的艰苦创业,现已成为一家在国内拥有8家分公司,并在重庆建设了西南地区规模最大的建筑节能门窗、幕墙生产基地,同时在美国、英国、中东、印度、澳大利亚等国家设立海外公司及办事处的大型集团公司。

随着这几年业务的迅猛发展,尤其是在国内其他地区以及海外市场的强力拓展,取得了骄人的经营业绩,公司发展步入正轨,并已步入上市辅导期,预计于XX 年在沪/深证券交易所正式挂牌交易。

为确保吸引、激励并保留企业快速发展所需要的精英人才,同时,也为公司稳定、持续、快速成长创造更为广阔的空间,特制定本员工持股计划。

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建立产权清晰、机制灵活、股权结构合理的现代企业产权结构,建立长期的激励与约束机制,吸引和凝聚一批高素质的、高层次的、高效率的,非急功近利的事业型员工投身公司事业。

不仅仅将目光集中在短期财务指标上,而更多关注公司的中、长期持续发展,并保持员工个人与所有股东及公司在长远利益上的一致性,与公司共同增值、共同成长。

二、实行原则1、员工持股要充分体现利益的一致性。

以员工持股确立企业与员工的利益关系,并且把长远利益同眼前利益紧密结合起来,这样员工对于产权的取得与确立才有助于推动企业效益持续增长,使企业的发展建立在比较长远、可靠的基础之上;2、员工持股要有合理的差别性。

要实现有效的激励机制,使企业人力资本与非人力资本达到最优结合,发挥最佳效益,建立企业长期发展的动力基础,必须使员工持股具有一定的差异;3、员工持股要坚持效率与公平的统一性。

员工持股要坚持“效率与公平兼顾”的原则。

劳动力素质的差异是客观存在的,应当承认这种差异并在劳动力产权收益上得到体现,在股权分配上不能复归平均主义的大锅饭;4、以XX年XX月XX日公司资产负债表载明的净资产值中的实收资本为基数,采取增资扩股方式,吸纳员工入股;5、根据员工在本企业工作岗位、贡献来决定持股额度,秉持“总量控制、公开认购、自愿入股、同股同权”的原则;6、操作过程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有关规定;7、方案使用的计量单位和计算方法均采用一致的通用标准。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

2020年中级会计师考试《经济法》试题及答案1.我国的公司登记机关是()。

A.市场监督管理机关B.税务机关C.财政部D.商务部2.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关于优先股与普通股股东权利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A.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红利B.公司清算时普通股股东先于优先股股东取得公司剩余财产C.优先股股东和普通股股东都可以参与公司决策D.优先股股东先于普通股股东分配公司利润3.根据公司法律制度的规定,下列人员中可以担任公司监事的是()。

A.财务负责人B.独立董事C.总经理D.职工代表4.甲公司按照法律规定向有关主管机关提供了财务会计报告,但是甲公司的财务报告中存在虚假记载,那么主管机关可以对甲公司的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处以()的罚款。

A.1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B.2万元以上20万元以下C.3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D.5万元以上50万元以下5.某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通过了解散公司的决议,并决定在15日内成立清算组。

下列有关该公司清算组的组成中,符合公司法令制度规定的是()。

A.由人民法院指定股东、有关机关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B.由公司的股东组成C.由公司股东会确定的人员组成D.由主管部分指定股东、有关构造及有关专业人员组成6.甲公司欠乙公司货款100万元,后甲公司分立为丙、丁、戊三个公司,且丙、丁、戊三个公司约定由XXX承担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债务。

对于原甲公司欠乙公司的100万元货款,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乙公司只能要求XXX单独承担责任B.乙公司应当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分别按照从原甲公司承继的资产比例承担责任C.乙公司可以要求丙、丁、戊三个公司对该债务承担连带责任D.乙公司只能要求XXX承担该笔债务,但是XXX、XXX应当承担补充责任7.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将公司法定公积金转增资本时,其留存的法定公积金最低比例应为()。

A.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0%B.转增前注册资本的15%C.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0%D.转增前注册资本的25%8.下列关于股票和公司债券法律特征的表述中,正确的是()。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

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管指引第6号——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的监管要求(试行)为规范股票在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以下简称全国股转系统)公开转让的公众公司(以下简称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和员工持股计划,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国务院关于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有关问题的决定》《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61号,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等有关规定,明确监管要求如下:一、股权激励(一)挂牌公司实施股票期权、限制性股票等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符合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本指引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有利于公司的持续发展,不得损害公司利益,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本指引所称股票期权是指挂牌公司授予激励对象在未来一定期限内以预先确定的条件购买本公司一定数量股份的权利;限制性股票是指激励对象按照股权激励计划规定的条件,获得的转让等部分权利受到限制的本公司股票。

挂牌公司实施股权激励,应当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公平地披露信息,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挂牌公司的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在实施股权激励中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维护公司和全体股东的利益。

为股权激励出具意见的主办券商和相关人员,应当诚实守信、勤勉尽责,保证所出具的文件真实、准确、完整。

(二)激励对象包括挂牌公司的董事、高级管理人员及核心员工,但不应包括公司监事。

挂牌公司聘任独立董事的,独立董事不得成为激励对象。

核心员工的认定应当符合《公众公司办法》的规定。

(三)拟实施股权激励的挂牌公司,可以下列方式作为标的股票来源:1.向激励对象发行股票;2.回购本公司股票;3.股东自愿赠与;4.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四)挂牌公司依照本指引制定股权激励计划的,应当在股权激励计划中载明下列事项:1.股权激励的目的;2.拟授出的权益数量,拟授出权益涉及的标的股票种类、来源、数量及占挂牌公司股本总额的百分比;3.激励对象的姓名、职务、可获授的权益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拟授出权益总量的百分比;设置预留权益的,拟预留权益的数量、涉及标的股票数量及占股权激励计划的标的股票总额的百分比;4.股权激励计划的有效期,限制性股票的授予日、限售期和解除限售安排,股票期权的授权日、可行权日、行权有效期和行权安排;5.限制性股票的授予价格或者授予价格的确定方法,股票期权的行权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确定方法,以及定价合理性的说明;6.激励对象获授权益、行使权益的条件;7.挂牌公司授出权益、激励对象行使权益的程序;8.调整权益数量、标的股票数量、授予价格或者行权价格的方法和程序;9.绩效考核指标(如有),以及设定指标的科学性和合理性;10.股权激励会计处理方法、限制性股票或股票期权公允价值的确定方法、涉及估值模型重要参数取值合理性、实施股权激励应当计提费用及对挂牌公司经营业绩的影响;11.股权激励计划的变更、终止;12.挂牌公司发生控制权变更、合并、分立、终止挂牌以及激励对象发生职务变更、离职、死亡等事项时股权激励计划的执行;13.挂牌公司与激励对象之间相关纠纷或争端解决机制;14.挂牌公司与激励对象的其他权利义务。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
指导意见
近日,中国证监会发布了《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对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进行了明确的规范和引导,以进一步激励员工,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

首先,本指导意见明确了员工持股计划的基本概念和目的。

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为了提高员工的工作积极性和企业的发展水平,依照有关法律法规制定的计划,向符合条件的员工提供成为公司股东的机会,以共同分享公司的成果。

通过员工持股计划,可以让员工与公司的利益共同体产生更加紧密的联系,使员工更加积极地为公司的发展贡献自己的力量。

其次,本指导意见强调了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法规原则。

指导意见明确了执行员工持股计划的法律法规环节和程序。

在员工持股计划的合规方面,上市公司应当遵守有关的公司法律、证券法、劳动法等各项法律法规。

本次指导意见中明确指出,上市公司应当通过向员工发放股票或以其他方式实现员工的持股,而非以借款的形式为员工购买公司股票,严格禁止员工持股计划存在任何变相的公司控制场景。

除了上述基本概念和法律法规原则方面,本指导意见还针对员工持股计划的各个方面做了详细阐述,从证券管理、中介机构、持股期限等方面,为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提供了细致入微的操作指导。

总之,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旨在共创发展,为员工和企业共同创造最大利益。

本次指导意见的发布将更好地促进上市公司员工持股计划的顺利实施,进一步激励员工的积极性,提高企业核心竞争力。

在未来,随着市场经济的不断发展,员工持股计划将会得到越来越广泛的应用,成为提高企业效益和员工福利的重要手段之一。

2022年-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工商管理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2年-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工商管理通关题库(附带答案)

2022年-2023年中级经济师之中级工商管理通关题库(附带答案)单选题(共35题)1、国有独资公司的合并、分立事项由()决定。

A.董事会B.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C.监事会D.职工代表大会【答案】 B2、(2019年真题)某行业的市场迅速扩大,行业内企业的销售额和利润都迅速增长,行业内部竞争日趋激烈,不少后续企业进入该行业,按照行业生命周期理论,该行业处于()A.成长期B.成熟期C.形成期D.衰退期【答案】 A3、(2016年真题)根据我国公司法,下列职权中,不属于有限责任公司经理职权的是()A.主持公司生产经营管理B.拟定管理机构设置方案C.组织实施董事会决议D.制定公司章程【答案】 D4、企业的某设备组只生产一种产品,设备组有机器10台,每台机器一个工作日的有效工作时间是15小时,每台机器每小时生产20件产品,则该设备组一个工作日的生产能力是()件。

A.2000B.2200C.2500D.3000【答案】 D5、某产品在5个地区的销售量分别为1500、2000、1000、3000、5000则该销售量的极差为()。

A.1000B.1500C.2000D.4000【答案】 D6、有限责任公司监事会决议应当经()以上监事通过。

A.五分之三B.三分之二C.三分之一D.半数【答案】 D7、(2021年真题)由于消费者对某产品缺乏了解,所以销量一直不高,则该产品面临的需求状态是()。

A.负需求B.无需求C.潜伏需求D.过量需求【答案】 B8、(2020年真题)在一定的时间期限和区域范围内,许可方除自己可以使用许可证协议下的技术外,也可以将该技术转让给第二方和第三方使用,这种许可贸易方式是()。

A.普通许可B.排他许可C.交叉许可D.分许可【答案】 A9、电子商务所涉及的“四流”中,具有明显手段功能的是()。

A.物流B.资金流C.商流D.信息流【答案】 D10、下列公司类型中,必须设置经理的是()。

A.有限责任公司B.中外合资公司C.国有独资公司D.合伙公司【答案】 C11、根据我国《公司法》,有限责任公司首次股东会会议的召集人为()。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意见word参考模板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意见word参考模板

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的指导意见为了贯彻《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关于“允许混合所有制经济实行企业员工持股,形成资本所有者和劳动者利益共同体”的精神,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促进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的若干意见》(国发〔2014〕17号)中关于“允许上市公司按规定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的要求,经国务院同意,中国证监会依照《公司法》、《证券法》相关规定,在上市公司中开展员工持股计划实施试点。

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试点,有利于建立和完善劳动者与所有者的利益共享机制,改善公司治理水平,提高职工的凝聚力和公司竞争力,使社会资金通过资本市场实现优化配置。

为稳妥有序开展员工持股计划试点,现提出以下指导意见。

一、员工持股计划基本原则(一)依法合规原则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严格按照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履行程序,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实施信息披露。

任何人不得利用员工持股计划进行内幕交易、操纵证券市场等证券欺诈行为。

(二)自愿参与原则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应当遵循公司自主决定,员工自愿参加,上市公司不得以摊派、强行分配等方式强制员工参加本公司的员工持股计划。

(三)风险自担原则员工持股计划参与人盈亏自负,风险自担,与其他投资者权益平等。

二、员工持股计划的主要内容(四)员工持股计划是指上市公司根据员工意愿,通过合法方式使员工获得本公司股票并长期持有,股份权益按约定分配给员工的制度安排。

员工持股计划的参加对象为公司员工,包括管理层人员。

(五)员工持股计划的资金和股票来源1. 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所需资金:(1)员工的合法薪酬;(2)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2. 员工持股计划可以通过以下方式解决股票来源:(1)上市公司回购本公司股票;(2)二级市场购买;(3)认购非公开发行股票;(4)股东自愿赠与;(5)法律、行政法规允许的其他方式。

(六)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和持股计划的规模1. 每期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12个月,以非公开发行方式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持股期限不得低于36个月,自上市公司公告标的股票过户至本期持股计划名下时起算;上市公司应当在员工持股计划届满前6个月公告到期计划持有的股票数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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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市公司监事会决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
已出版
要点
上市公司监事会通过决议,审议通过员工持股计划草案。
监事会决议
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届监事会第次会议于年月日以的方式召开。会议应参加表决的监事人,实际参加表决的监事人。会议符合《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审议通过了以下议案:
审议通过了《关于<股份有限公司员工持股计划(草案)>的议案》。
表决结果:票同意,票反对,票弃权。
为了进一步建立、健全公司长效激励机制,吸引和留住优秀人才,充分调动公司管理人员及员工的积极性,有效地将股东利益、公司利益和个人利益结合在一起,促进公司业绩持续增长,根据《公司法》、《证券法》、《关于上市公司实施员工持股计划的指导意见》等有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公司制定了本计划草案。监事因参与本次员工持股计划回避表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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