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论知识产权法概述
著作权法 PPT课件
A、著作权法所称的戏剧作品是指剧本
B、著作权法所称的戏剧作品是指由演员所表 演的戏剧本身
C、著作权法所称的杂技艺术作品是指杂技中 的形体动作和技巧
D、所有的建筑物都是著作权法所称的作品
8、以下属于著作权法所保护的作品有()
A、计算机程序
B、时事新闻
C、网络原创小说
D、化学元素周期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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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下列作品中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是() A、诬蔑他人宗教信仰、妨害社会公共秩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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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以下哪些民事责任在知识产权侵权行为中 一般不会出现()
A、停止侵害
B、返还财产
C、修理、重作、更换 D、支付违约金
4、关于作品,下列表述不正确的是()
A、作品是借助于载体传达出来的表现作者思 想或情感的信息
B、作品的载体必须是有形的
C、作品可以是任何领域内的智力创作成果
D、素材是作品创作的原始材料,不一定是作 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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且教育学院之所以编写此书也是因为有本 社的约稿,故这套丛书只能由本社出版, 成人教育学院与乙出版社侵犯了本社的权 利。成人教育学院则认为该套丛书从内容 到体例的设计安排及全部书稿的创作均是 自己独立完成,与甲出版社无关;乙出版 社声明自己是依合同出版,不存在侵权。 请问:谁的主张能得到法院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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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受著作权法保护的对象 ➢依法禁止出版、传播的作品; ➢法律、 法规、国家机关的决议、命令; ➢时事新闻; ➢历法、数表、通用权
著作权人身权 著作权财产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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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
是作者基于作品创作依法享有 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而无直接
财产内容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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著作人身权包括四种权项:
作、姿势编在一起供一人或多人跳 舞的作品。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
知识产权法律基础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论知识产权法是指对与人类创造的智力成果相关的权利进行保护和调整
的法律规范体系。
知识产权是一种由法律授予的权利,以保护创新、创造
和发明所产生的智力产权。
知识产权的核心目标是鼓励创新和创造,促进
社会进步和经济发展。
知识产权包括多个领域,如专利权、商标权、著作权、版权等。
每个
领域都有各自的法律规范和特点。
专利权是对发明者为实现技术进步而创造的技术解决方案的一种专有
权利。
通过专利权的保护,发明者可以获得一定期限内的市场独占权,使
其能够获得经济利益并获得技术投资回报。
知识产权法在保护知识产权的同时,也要依法平衡各方的利益。
例如,在专利法中,除了对发明者的专利权进行保护,还对公众的使用权、竞争
权等进行限制。
在著作权法中,除了对著作权人的权利进行保护,还对公
众的合理使用权、学术研究权等进行保护。
总之,知识产权法是重要的法律领域,涉及到各种知识产权的保护和
调整。
它在促进创新和创造、推动经济发展和文化进步方面具有重要作用。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
《知识产权法》课程标准学时:54 学分:课程编号:★一、课程概述:《知识产权法》是为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开设的必修课程,是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十四门主干课程之一。
《知识产权法》以平等主体因创造和利用智力成果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为研究对象,其内容由导论(知识产权概述)、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反不正当竞争法以及最新知识产权问题研究等六个部分组成。
《知识产权法》的调整手段和适用原则主要是民法的手段和原则,行政法和刑法性质的规范在知识产权法中也占有小部分比例,因此民法、刑法和行政法系本门课程的前置课程,而程序法则是后置课程。
知识经济时代同时也意味着知识产权时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不仅深刻地影响着我国的经济、社会生活,也将对我国的教育产生着深远的影响。
《知识产权法》课程的开设对法学专业全日制本科学生来讲,不仅是实现专业培养目标之必须,而且将逐渐成为学科之重。
★二、课程目标《知识产权法》是典型的应用型法学学科,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旨在使学生了解中国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历史与发展,知道本学科的性质、地位、独立价值、研究范围、基本框架、研究方法、学科进展和未来方向,掌握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内容,理解本门学科的主要概念、基本原理和策略,了解中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及执法现状,了解知识产权的最新发展动态。
通过对本门课程的学习,使学生学会运用一些具体的策略或技术,如申请专利权、商标注册的技术;运用专利、商标策略等,同时使同学们对知识产权法律制度有一个全面的认识,能够应用所学的理论知识分析知识产权保护实践中出现的实际问题并能提出解决方案。
★三、课程内容和教学要求:本课程的教学要求中,“了解”、“理解”、“掌握”、“学会”是四个由低到高、逐步深入的能力层次要求。
“了解”是指知道有关情况;“明确”是指在了解有关情况的基础上,正确理解有关名词、概念、知识的含义,并能准确表述;“掌握”是指在明确的基础上,能把握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制度的完整内容;“学会”是指在掌握的基础上,能运用基本概念、基本理论和基本知识并结合基本制度,分析和解决有关的理论问题和实际问题。
第1讲:知识产权法导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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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知识产权法导论
2、知识产权成为国际外交的焦点
▪ 美国影响其他国家立法 ▪ 布什:全世界都必须高度关注知识产权
3、知识产权成为国际贸易的壁垒
▪ 从关税壁垒到知识产权壁垒 ▪ 温州打火机的遭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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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大件:专利权、商标(含地理标志)权、著作权、 商业秘密。
▪ 四小件:商号权、植物新品种权、布图设计权以及 与反不正当竞争有关的权利(包装、装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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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知识产权法导论
(三)知识产权的分类
1、列举式的知识产权分类 2、工业产权与著作权 3、智力成果类知识产权与商业标识类知识产权 4、技术创新类、文化艺术类、商业标识类和反不正当竞争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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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知识产权法导论
五、知识产权法的现代发展(略) ▪ (一)在权利客体上的发展 ▪ (二)在权利归属上的发展 ▪ (三)在权利内容上的发展 ▪ (四)在权利限制上的发展 ▪ (五)在制度整合上的发展 ▪ (六)在国际合作上的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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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讲 知识产权法导论
六、知识产权法的地位 (一)知识产权法与民法的关系 1、知识产权法在民法上的位置 (1)知识产权法的民法属性 ▪ 民法说 ▪ 行政法说 ▪ 经济法说 ▪ 科技法说 ▪ 独立法律部门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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知识产权法概述
• 知识产权的体系结构: • 1、文学产权。包括著作权、邻接权、数 据库权利等; • 2、工业产权。专利权、商标权、商号权、 地理标志权等; • 3、知识财产专有权。植物新品种权、集 成电路布图设计权、商业秘密权等。
知识产权法的立法模式
• • • • 各国的立法模式有: 1、单行立法。此为通行做法。 2、民法典中设知识产权编。如越南 3、知识产权法典。如法国
5、 国际条约
国际条约是指我国与外国缔结或者我国加 入并生效的国际法规范性文件。 这种国 际条约一旦在我国生效,与我国国内法 一样具有约束力, 所以,国际条约应当 成为我国法律体系之一部分。
七、现代知识产权法律制度的作用
1.保护智力成果完成人的合法权益、调动人们 从事科研与文学创作的积极性与创造性; 2.为智力成果的推广应用与传播提供法律保障 机制; 3.为国际经济技术贸易和文化艺术交流提供法 律准则,促进人类文明进步与经济发展。
一、知识产权保护的起源
• 1.早期:君主发布的命令或授权
• 如:1331年英王授予缝纫与染布技术上的独占专利; • 1534年,英国出版商取得皇家许可,有权禁止外国出 版物向英国进口; • 北宋时期,为保护《九经》监本,朝廷下令禁止一般 人随便刻印; • 1736年,苏州府长州县布商黄友龙,冒用他人布店的 牌谱,地方政府把禁止这种冒用的禁令刻在石头上, 昭示公众。
资料
• 美国是世界级的专利大国,每年的专 利申请量约占世界总量的1/5左右,也是 世界级的品牌大国,全球10大驰名商标 有9个归其名下,可口可乐、微软、IBM 的商标商标市值分别达到725亿、702亿 、532亿。在知识产权贸易中,人口肥胖 基因的专利转让费达到2000万元。 • 知识产权保护水平,反映了一个社会 、国家科技、经济的发展水平。
商法试题
第一编知识产权法导论第一章知识产权法概述1、单项选择题(1)我国目前业已形成的是以()为龙头的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体系。
A、反不正当竞争法B、民法通则C、合同法D著作权法参考答案:B(2)世界上最早的商标法是()。
A、中华人民共和国商标法B、美国兰哈姆法C、法国备案商标保护法令D、法国知识产权法典参考答案:C2、多项选择题(1)我国知识产权法的渊源包括()。
A、宪法B、合同法C、我国参加的国际条约D、最高人民法院的司法解释参考答案:ABCD (2)知识产权法调整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关系。
A、归属B、利用C、创造D、交换参考答案:ABD3、简答题(1)简述知识产权法的调整对象。
参考答案:智力成果、商业标志和其他信息的归属关系、利用关系和交换关系。
(2)简述知识产权法的性质。
参考答案:知识产权法是私法、国内法、强行法。
4、论述题试述知识产权法的基本原则。
参考答案:充分保护知识产权的原则;反对不正当竞争的原则;促进社会发展的原则。
第二章知识产权的概念和法律特征1、名词解释(1)知识产权(2)知识产权权能中的使用权2、单项选择题(1)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是()。
A、有形物B、无形物C、信息D、权利参考答案:C(2)下列哪种表述是正确的()。
参考答案:BA、知识产权法属于经济法B、知识产权法属于民法C、知识产权法是一个独立的法律部门D、知识产权法属于行政法3、多项选择题(1)属于工业产权的知识产权有()。
A、著作权B、著作邻接权C、专利权D、商标权参考答案:CD(2)知识产权是()。
A、对世权B、对人权C、支配权D、请求权参考答案:AC(3)不具有法定时间性的知识产权有()。
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商业秘密权参考答案:CD(4)具有财产权和人身权双重权利的知识产权有()。
A、著作权B、专利权C、商标权D、表演者权参考答案:AD4、不定项选择题(1)须经批准授权的知识产权是()。
A、植物新品种权B、著作权C、著作邻接权D、商业秘密权参考答案:A (2)下列哪种表述是错误的()。
对知识产权导论课程的主要内容予以总结,同时写出自己学这门题目课程的感受或者启发(不少于800字)
知识产权导论课程的内容总结与个人感受在当今的知识经济时代,知识产权日益成为国家、企业乃至个人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
为了更好地适应这一时代背景,我选修了知识产权导论课程。
通过系统地学习,我对知识产权有了更为全面和深入的了解,同时也获得了宝贵的启发。
接下来,我将对知识产权导论课程的主要内容予以总结,并分享我的学习感受和启发。
一、知识产权导论课程概述知识产权导论课程是一门涵盖了专利、商标、著作权等主要知识产权类型的综合性课程。
本课程从基础概念入手,深入剖析了知识产权的实质、特点及其在现代社会中的重要地位。
通过学习,我不仅了解了知识产权的基本原理,还掌握了相关法律法规及其在实际中的应用。
二、课程内容详解1.知识产权基础知识:在这一部分,我们学习了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特点和历史发展。
了解知识产权不仅仅是保护个人或企业的智力成果,更是激励创新、促进社会进步的重要机制。
2.专利法详解:专利法是知识产权体系中的重要组成部分。
我们深入学习了专利的申请、审查、授权及保护等方面的内容。
尤其关注了专利权在科技创新中的作用以及专利权滥用的防范措施。
3.商标法概述:商标是品牌形象的代表,与商品或服务的品质息息相关。
在此部分,我们详细探讨了商标的注册、保护及维权途径。
同时,还关注了商标国际化的趋势以及驰名商标的特殊保护规则。
4.著作权法解析:著作权法旨在保护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作者的权益。
在此部分,我们重点学习了著作权的种类、权利内容、保护期限及邻接权等相关内容。
同时,还讨论了数字时代著作权的新挑战及保护措施。
5.国际知识产权法:在全球化的背景下,国际知识产权法的应用越来越广泛。
我们深入研究了国际知识产权组织、国际条约及跨国知识产权争议解决机制。
特别关注了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国家在国际知识产权领域面临的挑战与博弈。
6.知识产权管理与战略:了解知识产权管理在企业或国家发展中的重要性。
学习了如何制定和实施知识产权战略,以提高企业和国家的核心竞争力。
《知识产权法》ppt课件
在法定情况下,对著作权的行使进行一定的限制,如合理使用 和法定许可等。
著作权的取得与保护
著作权的取得
采取自动取得原则,即作品一经创作完成,作者即依法自动取得著作权,而无 需履行登记手续。
著作权的保护
国家通过法律手段对著作权进行保护,包括民事保护、行政保护和刑事保护等。 对于侵犯著作权的行为,权利人可以采取诉讼和非诉讼的方式进行维权。
03 专利权法律制度
专利权的客体与主体
专利权的客体
发明、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
专利权的主体
发明人或设计人、单位、受让人和外国人。
专利权的内容与限制
专利权的内容
独占实施权、转让权、许可实施权、 标记权等。
专利权的限制
时间限制、地域限制、强制许可等。
专利权的申请与授权
专利权的申请
申请文件、申请日、优先权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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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体范围
包括从事商品生产、经营 或者提供服务的自然人、 法人和非法人组织。
行为范围
包括不正当竞争行为和限 制竞争行为。
时间范围
自反不正当竞争法实施之 日起,对之前发生的不正 当竞争行为也具有溯及力。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法律责任
民事责任
不正当竞争行为给其他经 营者造成损害的,应当承 担赔偿责任。
05 反不正当竞争法 律制度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与类型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定义
指经营者在市场竞争中,采取非法的或者有 悖于公认的商业道德的手段和方式,与其他 经营者相竞争的行为。
不正当竞争行为的类型
混淆行为、强制性交易行为、行政强制经营 行为、商业贿赂行为、虚假宣传行为等。
反不正当竞争法的调整范围
商标权的限制
刘春田《知识产权法》笔记和课后习题详解(1-10章)【圣才出品】
第一章知识产权法导论1.1复习笔记【知识框架】【重点难点归纳】一、知识产权的概念1.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统称。
2.知识产权的本质与范围知识产权概念的表述,基本揭示了知识产权的本质,界定了它的范围。
(1)“创造成果”的概念,使之与“劳动成果”划清了界限。
(2)“创造成果”的概念,使之与“智慧”“智力”划清了界限。
(3)“创造成果”的概念也使之与“创造活动”划清了界限。
(4)“创造成果”概念中的“创造”一词的限定,使之将非创造成果排除在知识产权的保护对象之外。
(5)知识产权之所以将创造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并列,是因为创造成果权的概念不能覆盖工商业标记权的内容。
(6)强调知识产权依法产生,反映了立法者的价值判断。
二、知识产权的对象1.知识产权的对象、客体(1)知识产权的对象知识产权的对象就是“知识”本身。
知识产权领域所涉及的知识,专指那部分合于法律规制的创造性智力成果和工商业标记,它们是知识产权法律关系发生的前提和基础。
(2)知识产权的客体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在对象上所施加的、能够产生一定利益关系的行为。
知识产权的客体与对象是两个不同的事物。
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知识”,是具体的、感性的、客观的范畴,是第一性的事物,是法律关系发生的客观基础和前提。
客体是抽象的、理性的范畴,是利益关系即社会关系,是第二性的。
只有借助于作为权利客体的“行为”,才可以产生事实上的法律关系。
权利发生的前提或基础,也即权利的对象或标的,并非权利、义务指向的对象。
权利、义务所能指向的唯一事物,只能是权利人或义务人各自的行为,它才是知识产权的客体。
因此,知识产权的客体是主体施加于对象之上的、具有法律意义的行为,客体是权利与对象的中介。
2.“知识”的本质、存在方式和社会功能(1)知识的本质知识是人类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的成果,它通过各种不同方式的描述得以表达。
作为知识产权对象的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都属于“知识”范畴。
第一编:知识产权导论
2010年亚洲品牌500强前20名
1、索尼;2、汇丰银行;3、三星;4、中国移动;5、 中国工商银行;6、佳能;7、中国中央电视台;8、国 家电网;9、LG;10、松下;11、本田;12、和记黄埔; 13、中国石油;14、日立;15、联想;16、日产汽车; 17、中国银行;18、东芝;19、塔塔;20、现代。
啥配方? 绝密!
三、知识产权的权利内容 (一)支配权 (二)使用权 1、自己使用 2、许可使用(独占许可;排他许可;普通许可) (三)处分权 (四)收益权
第二章:知识产权制度的产生与发展
目录: 第一节:知识产权保护的产生 第二节:知识产权保护的发展阶段 第三节:当代知识产权保护的主要特点 第四节:知识产权制度发展的新趋势 第五节:知识经济时代的知识产权
3、专利权的取得需要专利主管机关的审查批准,而商业 秘密权利是自动取得的。
4、专利权取得的条件、范围和商业秘密权利取得的条件、 范围有所不同。
5、专利权具有独占性,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授予一项专 利权,而商业秘密可以通过独立研制、逆向工程、善 意取得等正当方式获得,在同样的商业秘密之上可以 存在两个以上的商业秘密权利。
(三)知识产品的特点: 1、知识产品的非物质性 问题:如何区别知识产品和知识产品的载体? 物:动产、不动产。2007年3月16日通过的《物权法》 2、知识产品的创新性(专利的新颖性、创造性、实用性、
作品的独创性、商标的识别性) 3、知识产品的公共性、可分享性 4、知识产品的永存性 5、知识产品的公开性和秘密性
时代,主要倡导者为法国学者卡普佐夫(Capzov)。 其二,认为知识产权最早产生于18世纪的德国。
2、直到20世纪60年代,包括法国在内的一些知识产权 制度比较发达的国家一般并不使用“知识产权”这一 概念,而多称“无形财产权”。
知识产权导论
第四节 知识产权制度的功能
先从一个宏观角度来分析知识产权的重要性:当今 世界,国家和民族的财富越来越取决于其能否获得 知识,因此,知识产权具有至为重要的意义。 英国学者、科学家(Bacon)的名言: Knowledge is power 当今世界有两个时髦的词:经济全球化,知识经济。 知识在经济中的重要性越来越大。创造的价值日益 巨大!知识经济时代下,科技创新已成为经济社会 发展和综合国力竞争的决定因素。
注意:知识产权的客体与载体相分离
应当区分无形的智力成果与有形的物质形式之间的 关系。 二者有着极为密切的联系。智力成果必须能被认识、 被感知才能获得知识产权保护,这就使知识产权的 客体常常依附在一种有形物质载体上,如纸张、石 头、胶片、磁盘等。 拥有某画家的某幅画的人是否享有该画的版权。 客体的研发成本高,载体的复制成本低,在消费上 具有非自然排他性的特点。
四、地域性
作为一种专有权,知识产权具有严格的领土 性,其效力只限于本国境内。除签有国际公 约或双边互惠协定的以外,知识产权没有域 外效力,其他国家对这种权利没有保护的义 务。 (举例说明:我国商标在国外被抢注)
地域性有以下三方面的具体体现: 1、知识产权只能根据一定国家的法律产生, 并且只能在其产生的地域范围内有效。 2、知识产权相互独立,同一智力成果在不 同国家或地区获得的知识产权相互无关。 3、知识产权可以分地域行使。
五、时间性
知识产权仅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到保护,一旦超 过法律规定的有效期限,这权利就自行消灭,相关 知识产品即成为整个社会的共同财富,为全人类所 共同使用。 时间性指知识产权的客体只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受 法律保护,超出期限后,该智力成果进入公有领域, 任何人可以无偿使用。 这一特点也体现了知识产权专有性的相对性。 比如:发明专利的保护期为20年,商标权的保护 期为10年,版权中财产权的保护期为作者终生加 死后50年。
知识产权法名词解释
知识产权法导论部分:1、知识产权:是基于创造成果和工商业标记依法产生的权利的总称..2、知识产权的客体:是指在对象上所施加、能够产生一定利益关系的行为..3、知识产权法:是调整因知识产品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即调整因知识产权确权、知识产权运用、知识产权保护和知识产权管理所产生的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之总称..着作权法部分:1、着作权:是指基于文学、艺术和科学领域的作品依法产生的权利..狭义的着作权:是指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的作者依法享有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的内容;广义的着作权:除了狭义的着作权外;还包括传播者的权利;学理上称为着作邻接权..2、着作权法:是指调整因着作权的产生、控制、变动等而产生的财产关系和人身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3、作品:是指文学、有艺术和科学领域内具有独创性并能以某种有形形式复制的治理成果..4、计算机软件:是指计算机程序及有关文档..5、演绎作品:是指改编、翻译、注释、整理已有作品或者其他材料二产生的新作品;又叫做派生作品..6、合作作品;又称共同作品或合着作品;是指两人以上合作创作的作品..7、职务作品:是指自然人为完成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工作任务所创作的作品..8、委托作品:是指受委托人根据委托人的委托而创作的作品..9、着作人身权:是指作者基于作品依法享有的以人身利益为内容权利..10、发表权:是指决定作品是否公之于众的权利..11、署名权:是指作者在其创作的作品集复制件上如何标记作品来源的权利..12、修改权:是指作者依其意愿修改作品并不受干涉的权利..13、保护作品完整权:即保护作品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14、着作财产权:是指着作权人基于对作品的利用而取得的财产收益权..15、复制:是指以印刷复印、临摹、拓印、录音、录像、翻录、翻拍等方式将作品制作一份货多份的行为..16、发行权:广义的发行权是指以任何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印件的权利;狭义的发行权限于以转移载体所有权的方式向公众提供作品原件或复制件的权利..17、出租权:是指有偿地向公众出租作品原件或者复制件的权利..18、展览权:是指将作品原件或复制件向公众展示的权利..19、表演权:是指公开地表演作品或借助机械、设备公开再现作品的权利..21、改编权:是指以原作品即首次出现的作品为基础;对原有形式进行解剖与重组;创作新的作品形式的行为..22、着作权的主体:即着作权人;是指依照着作权法对文学、艺术和科学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23、原始着作权人:是指直接依照着作权法的规定;对创作作品享有着作权的人..24、继受着作权人:是指通过继承、受遗赠、受让、受赠等方式而获得着作权的人..25、邻接权:的产生基于对作品的传播;主要指表演者、录音制作者和广播组织所享有的权利..26、表演者权:是表演者基于表演而产生的权利;包括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两个方面..27、着作权许可:是指着作权人授权他以法律规定的方式、在一定的时期和一定的地域范围内商业性使用其作品的权利..28、着作权的法定许可:是指根据法律的直接规定;以某些方式是哟你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可以不经着作权人的许可;但应当向着作权人支付使用费的制度..29、着作权的强制许可:是指他人依据法定条件想主管机关提出申请;请求其发布强制许可令;允许对作品的使用;但使用人必须支付报酬..30、着作权的转让:即着作权中的财产权;包括复制权、发行权、出租权、展览权、表演权等;其中的任何一项、几项或全部;从一个民事主体合法转移到另一个民事主体支配下的民事法律行为..31、着作权信托:是指着作权人用转让或其他处分的方式将着作权托付非受托人;并获取约定报酬的标准和方法;让受委托人以自己的名义按照一定的目的对着作权进行管理或作其他处分行为..32、着作权的合理使用:是指着作权人以外的人在某些情况下使用作品;即行使依法本属于着作权人有权行使的权利;可以不经着作权人的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是应当指明作者的姓名、作品名称;并不得侵害着作权人的其他权利..33、着作权集体管理:是指着作权人通过中间组织对外发放着作权使用许可、收取许可费报酬并向着作权人进行分配、甚至发起侵权诉讼..专利法部分:1、专利法:专利法是确认发明人或其权利继受人对其发明享有专有权;规定专利权的取得、与消灭、专利权的实施与保护;以及其他专利权人的权利和义务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发明:指人类在利用自然、改造自然的过程中所创造的具有积极意义并表现为技术形式的新的智力成果..简言之;发明是一种新的、有创造性的技术方案..3实用新型: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形状和构造的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4、外观设计:指关于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5、实用性: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在产业上进行制造或者使用;并且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6、可实施性:指一项发明创造能够制造或使用;有具体的技术方案;切不违背自然规律..7、有益性:指一项发明创造对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对物质和精神文明建设能够产生积极的效果..8、新颖性:指该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不属于现有技术;也没有任何单位或者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在申请日以前向国务院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或者公告的专利文件中..9、现有技术:指申请日以前在国内外为公众所知的技术..10、抵触申请:指损害新颖性的专利申请..具体是指在申请日以前;任何单位或个人就同样的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已向专利行政部门提出过申请;并且记载在申请日以后公布的专利申请文件中;那么这一申请就被称之为专利申请的抵触申请..11、创造性:指与现有技术相比;该发明具有突出的实质性特点和显着的进步;该实用新型具有实质性特点和进步..12、实质性特点: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相比所具有的本质性的区别特征;并且这种区别特征应当是技术性的;通常也就是该发明创造发明点之所在..13、进步:指发明创造与现有技术的水平相比必须有所提高;而不能是一种倒退;如变劣发明或改恶发明是谈不上进步的..14、书面原则:指申请人为获得专利权所需履行的各种法定手续都必须依法以书面形式办理..15、先申请原则:指当存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申请人就同一发明主题申请专利时;专利局将按照完成发明创造构思的时间来决定专利权授予何人..16、单一性原则狭义:指一件专利申请的内容只能包含一项发明创造;不能将两项或两项以上的发明创造作为一件申请提出..17、单一性原则广义:不仅包括上面所说的含义;而且还包括同样的发明创造只能被授予一次专利权;同样的发明创造不能同时存在两项或两项以上的专利权.. 18、优先权原则:指在优先权期内;发明创造不因任何将该发明创造公之于世的行为而丧失新颖性;同时可以排除他人在优先权日后就同样的发明创造提出专利申请..19、必要申请文件专利:在专利申请中必不可少的专利申请文件..20、发明专利请求书:是申请人用于表达专利局对其发明授予专利权的愿望的书面文件..21、权利要求书:是具体说明申请人就申请专利的发明创造请求专利保护的范围的书面文件..22、说明书:是具体阐述发明创造内容的书面文件..23、制造:指生产出具备相应实用功能的产品..24、使用:指就相同的方法为实现专利所称的目的和效果的实用..25、销售:指专利产品的所有权从一方当事人转移给另一方当事人;而另一方当事人为此支付相应的价款的行为..26、进口:指将专利产品从专利权效力范围之外的领域转入专利权有效的地域..27、许诺销售:指明确表示愿意销售专利产品的意思表示..28、首次销售:指当专利权人自己制造或者许可他人制造的专利产品上市经过首次销售后;专利权人对这些特定产品不再享有任何意义上的支配权;即购买者对这些产品的再转让或者使用都与专利权人无关..29、善意侵权:指在不知情的状态下销售或者使用了侵害他人专利权的产品的行为;可不承担侵权责任..30、先行实施:指在专利申请日前已经开始制造与专利产品相同的产品或者使用与专利技术相同的技术;或者已经做好制造、使用的准备的;依法可以在原有范围内继续制造、使用该项技术..31、临时过境:指当交通工具临时通过一国领域时;为交通工具自身需要而在其设备或装置中使用有关专利技术的;不视为侵害专利权..32、专利实施许可合同:指就专利人或者经专利权人授权的人作为一方即许可人许可另一方即被许可人在约定的范围内实施专利技术所订立的合同..33、独占实施许可:指在独占实施许可有效期间;被许可人意外的任何人;包括专利权人本人;都不得实施该项专利..34、排他实施许可:指专利权人将许可他人实施专利的权利仅仅授予某一位被许可人;在该实施许可有效期间;专利权人不得再度许可任何第三人实施该项技术;但专利权人本人仍保留实施权;即专利权人本人仍可以实施该项专利的许可方式.. 35、普通实施许可:是指许可方许可被许可方在规定范围内使用专利;同时保留自己在该范围内使用该专利以及许可被许可方以外的他人实施该专利的许可方式..36、强制许可:指在法定的特殊条件下;未经专利权人同意;他人可在履行完毕法定手续后取得实施专利的许可;但仍应向专利权人缴纳专利实施许可费..37、政府征用许可:指政府可以决定对国家利益或者公共利益具有重大意义的专利技术在指定单位实施..38、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指就转让方将其特定的发明创造申请专利的权利移交受让方所签订的合同..39、发明人:狭义发明创造的人;广义还包括实用新型和外观设计的完成人..40、申请人:指就一项发明创造向专利局申请专利的人..41、专利权人:指享有专利权的人..42、职务发明:指执行本单位任务所完成的发明创造或主要利用本单位物质条件所完成的发明创造..43、共同发明:合作完成的发明..44、委托发明:指单位或个人接受他人的委托所完成的发明创造..45、等同侵权:指被诉侵权技术方案有一个或一个以上技术特征与权利要求中的相应技术特征从字面上看不相同;但是属于等同特征;应当认定被诉侵权技术方案落入专利权保护范围..商标法部分:1、商标法:调整因商标的注册、使用、管理和保护而发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和..2、注册原则:指以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3、申请在先原则:以提出申请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4、审查原则:指商标主管当局在授予商标专用权之前;对商标注册申请;既进行形式审查;又进行实质审查;经审查符合注册条件的;方准许注册..5、自愿注册原则:指商标使用人可以自行选择是否将使用的商标申请注册..6、商标:指商品的生产者、经营者或者服务的提供者为了标明自己、区别他人;在自己的商品或者服务上使用的标志;即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颜色组合和声音等;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所构成的标志..7、识别功能:指商标帮助消费者对相似商品或服务的多个供货商进行区分的工具..8、品质保证功能质量保证/担保功能:指以同一商标所表彰的商品或服务具有同样的品质;即具有品质的同一性..我国未规定9、商号:是经营者在营业上表示自己的名称..10、地理标志: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11、原产地名称:指一个国家、地区或地方的地理名称;用于指示一项产品来源于该地;其质量或特征完全或主要取决于地理环境;包括自然和人为因素..12、产地标记货源标记:仅表明一种商品来源于某一国家、地区或地方..13、商务标语:指经营者为了推销自己的商品或服务而使用的宣传广告短语..14、通用标记:指表示商品特性、品质、用途的行业标记..15、特殊标志:指全国性和国际性的文化、体育、科学研究及其他社会公益活动所使用的;由文字、图形组成的名称及缩写、会徽、吉祥物等标志..16、非形象商标:指声音、气味等通过听觉、味觉才能感知的商标..17、商品商标:指使用于商品上的商标;商标的使用者为商品的经营者;包括商品的生产者和商品的销售者使用的商标..包括制造商标、销售商标18、制造商标:商品生产者在自己生产制造的商品上所使用的商标..19、销售商标:指销售者在自己销售的商品上使用的商标..20、服务商标:指服务的提供者为了表明自己的服务并区别他人同类服务而使用的商标..21、集体商标:指以团体、协会或其他集体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22、证明商标: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于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23、等级商标: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等级的同类商品上使用的系列商标..24、从属商标:指同一经营者在自己生产经营的不同规格、型号、样式的同一种商品上除使用统一的主商标外;为区别各自的特征而使用的从属于主商标的专用于标志某一特定商品的商标..25、备用商标贮备商标:指贮藏与企业内部待用的注册商标;经营者在申请注册后并不实际使用;而是将其作为日后开拓市场、改进商品质量、开发新品种、刺激消费的应急商标..26、联合商标:指商标所有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注册的与主商标相近似的一系列商标..27、防御商标:住商标所有人在与注册商标所指定的商品和服务不同的其他类别的商品或服务上注册的同一商标..28、商标权: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使用的商标所享有的权利..29、商标权的共有: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就某一商标共同享有商标权..30、原始取得直接取得:指商标是由商标权取得人创设的;其取得之商标权是最初直接取得的;而不是基于他人已存在之权利..31、使用原则:指以商标使用的客观事实为基础;根据使用的先后确定商标权的归属;根据使用的地域确定商标权的效力范围..32、注册原则:指以注册作为商标权取得的根据;由商标注册申请在先者取得商标权..33、传来取得继受取得:指商标权人取得之商标是基于他人已存在之权利而产生;而非最初直接取得..34、商标注册:指商标申请人按照商标法规定;将已经使用或准备使用的商标向国家工商局的商标局提出申请;经过商标局的审查核准;予以注册登记的程序..35、自愿注册原则:指是否申请商标注册由商标所有人自行决定;出发了有特别规定以外..36、申请在先原则: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申请人;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申请注册相同或近似的商标的;初步审定公告申请在先的商标;驳回后一申请..37、商标异议程序:指对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依法提出反对意见;要求撤销初步审定公告的商标;不予注册的程序..38、注册商标的续展:指延长注册商标的有效期..39、专用权:指商标所有人依法对其注册商标所享有的专有权利..40、禁用权:指商标权人禁止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的权利..41、注册商标的终止:注册商标权的消灭..42、注册商标的撤销:指注册商标权人违反注册商标使用管理规定;商标局主动或者被动终止注册商标权作出的强制行政决定..43、独占许可使用:指注册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其注册商标权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但商标权人依约自己不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的方法..44、排他许可使用:指注册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将其注册商标权许可给一个被许可人使用;商标权人依约定可以使用该注册商标;但不得另行许可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45、普通许可使用:注册商标权人在约定的期间、地域和以约定的方式;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商标;并可自行使用该注册商标以及再行许可其他人使用该注册商标的许可使用方式..46、商标无效宣告:指已经获得注册的商标因为不符合商标法规定的注册要件;由国家商标局或者商标评审委员会宣告其无效的制度..47、主动无效宣告:指国家商标局依照职权主动对注册商标做出的无效宣告..48、被动无效宣告:指国家商标评审委员会应公众的请求对注册商标做出的无效宣告..49、商标评审:是由法律授权的专门解决商标确权纠纷的活动;是商标确权程序中的重要环节..50、注册商标无效:指不具备注册条件但取得注册的;依法定程序使其商标权回复到未产生的状态..51、驳回申请:指在初步审定过程中;商标局是认为申请注册的商标不符合商标法规定或者同他人在同一种商品或类似商品上已经注册的或者初步审定的商标相同或者近似的;有商标局驳回申请;不予公告..52、驰名商标:指在市场享有较高声誉、为相关公众所熟知;并且有较强竞争力的商标..53、商标权穷竭商标权用尽:是一种未防止商标权人依商标权阻碍自由贸易的学说..内容为:任何人将在市场上合法取得的缀附注册商标的商标再行转让或投入工业上使用均不构成对商标权的侵害..54、平行进口:指在国际贸易中当某一知识产权获得两个或以上的国家的保护;未经进口国知识产权人或其授权人的许可;第三人进口并销售专利产品或合法使用注册商标商品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部分:1、不正当竞争泛指一切以不正当的手段进行市场竞争的行为..反不正当竞争法:本法所称的不正当竞争;是指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损害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扰乱社会经济秩序的行为..2、市场混淆是指引起消费者对商品或服务来源的混淆;是消费者误认为其提供的商品或服务来源于其他竞争者;以此借用他人的信誉..3、侵害智力成果的不正当竞争是指违反诚信商业习惯、侵犯他人未获知识产权保护之智力成果的行为..4、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5、知识产权人滥用救济手段是指知识产权人一损害他人未目的;不正当地形式权力保护手段;主要包括恶意发送侵权警告函、恶意诉讼或举报、滥用诉前临时救济.. 其他知识产权问题:1、商业方法商业模式:指企业在经营、管理或市场行为中包括适用于财经学校处理过程..2、商业方法软件专利:指通过计算机程序控制的利用计算机和网络完成的商业方法发明;又称互联网专利、电子商务专利、电子商务方法专利..3、开源软件:描述其源代码可以被公众使用的软件;并且此软件的使用;修改和分发也不受许可证的限制..4、生物技术:指以现代生命科学为基础;结合其他基础科学;对生物体或生物原料进行改造或加工;以实现预期目的的科学技术..5、生物遗传资源:指来自植物、动物、微生物或其他来源的任何含有遗传功能单位的材料..6、集成电路的布图设计:指一种体现集成电路中各种电子元件包括有源元件和无源元件在构成集成电路的半导体材料如硅、砷化镓中的三位配置方式的图形..7、地理标志:指标示某商品来源于某地区;该商品的特定质量、信誉或者其他特征;主要由该地区的自然因素或者人文因素所决定的标志..8、域名:指在网络通信中为了区别不同计算机主机;用来表示其地址的特定的字符型标识;由文字、字母、数字、连接符组成..。
一、知识产权法导论
知识产权法导论一、知识产权概述1、概念:知识产权是民事主体对智力成果或工商业标记依法享有的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的统称。
知识产权包括一切来自工业、科学及文学、艺术领域的智力创作活动所产生的权利,以及相关的权益。
2、范围——我国现行法律的规定①著作权(版权)②专利权(发明专利权、实用新型专利权、外观设计专利权)③商标权④发现权⑤发明权和其他科技成果权3、特征①无形性:不发生有形的控制占有,以无形的智力成果为客体②专有性:权利主体依法享有独占使用智力成果的权利,不得侵犯③时间性:知识产权的客体只在法律规定期限内受法律保护④地域性:知识产权的法律效力原则上只及于特定国家和地区的地域范围4、分类及分类方法(1)著作权和工业产权【这种分类方法是以对知识的消费方式为标准划分的】①著作权,也称版权,是指自然人、法人或者其他组织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依法享有的权利,以及作品传播者对其在传播作品过程中创作的智慧财产依法享有的专有权利。
它主要是著作权(版权)和邻接权(相关权利)。
②工业产权,是指工业、商业、农业、林业以及其他产业中具有实用经济意义的一种无形财产权。
(2)创造性智力成果权和工商业标记权【这种分类方法是以知识产权价值的来源作为标准】①创造性成果权,是指由创造性成果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包括著作权(版权)、邻接权(相关权)、专利权、工业品外观设计权、植物新品种权、集成电路布图设计权等。
②工商业标记权,也称识别性标志权,是指由工商业活动中的各种标记依法产生的知识产权如商标权、服务标志权、地理标志权、商号权、企业名称权、域名权等。
二、知识产权法概述1、概念:因调整智力成果归属、利用和保护而产生的各种社会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2、调整对象(1)因知识产权的取得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如知识产权的申请、登记、注册和批准等(2)因知识产权的归属所产生的社会关系。
知识产权的归属有三种情形:①法律的直接规定;②合同的约定;③知识产权的移转(3)因知识产权的管理而产生的社会关系。
知识产权法导论
For personal use only in study and research; not for commercial use知识产权法导论重点:1.知识产权的性质。
2.知识产权的特征。
难点:1.知识产权的特征。
2.知识产权的理念确立的意义。
中国历经15年漫长艰辛的谈判,终于迈进了WTO的门槛,于2001年12月11日正式成为WTO的成员。
这在中国经济和世界经济的发展中都是具有重大意义的历史事件,标志着我国对外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事业进入了一个里程碑意义的新阶段。
WTO 是以法律规则为基础的国际经济组织,具有一整套系统的法律规则体系。
其中,1994年的《马拉喀什建立世界贸易组织的协定》为其基本规则,其附属的《关税与贸易总协定》(GATT)、《服务贸易总协定》(GATS)和《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TRIPS协定),构成了WTO 的三大基本实体协定。
TRIPS协定作为WTO三大基本实体协定之一,又具有独特的作用和鲜明的特色。
TRIPS 协定是一部“条件附加性” 的协定,即在吸收和确认已有知识产权的国际公约保护标准的基础上,通过细化和提高标准,进一步规定了种类知识产权保护的实体规范。
它是一部最低标准,即规定了成员必须遵循的各类知识产权最低保护标准;既规定了各类知识产权保护的实体标准,又对成员保护知识产权的行政程序、民事程序和司法审查提出了明确要求和规范标准等等。
按照我国加入WTO 议定书的承诺,我国将从加入之日起即全面实施TRIPS协定。
为此,我国先后修订了专利法(2000年8月25日修订)、商标法(2001年10月31日修订)和著作权法(2001年10月31日修订)等知识产权基本法制度,并制定了集成电路布图设计保护条例等行政法规,从而形成了与TRIPS 协定要求相适应的知识产权法律体系,但是还存在不少的漏洞与不足,尤其是执法和司法还任重道远。
一、知识产权的概念“知识产权”来源于英文Intellectual Propert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