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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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1. 确定项目验收的目标和标准:在项目开始前,与项目相关方共同确定项目的验收目标和验收标准。

验收目标可以包括功能性、质量和时间等方面的要求,验收标准可以包括系统的性能指标、用户界面设计等方面的要求。

2. 编制详细的验收计划:在项目开始后,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包括验收时间、验收流程、验收人员等内容。

验收计划应该充分考虑项目的进度和可行性,以确保验收的顺利进行。

3. 进行系统测试:在验收之前,进行系统测试以确保项目的功能和性能是否满足需求。

系统测试可以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安全测试等方面的内容。

测试结果应该记录下来,并与验收标准进行比对。

4. 进行用户验收测试:在系统测试通过后,邀请项目的最终用户进行验收测试。

用户验收测试可以通过实际操作系统来检查系统的易用性和功能的完整性。

用户验收测试的结果应该及时记录,并与验收标准进行比对。

5. 编制验收报告:根据测试结果和验收标准,编制验收报告。

验收报告应该包括项目的验收结论、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等内容。

6. 进行验收审查:组织项目相关方对验收报告进行审查,并进行讨论和决策。

验收审查的结果应该记录下来,并作为后续决策的依据。

7. 完成最终验收:根据验收审查的结果,确定是否完成最终验收。

如果验收通过,则可以正式交付项目;如果验收不通过,则需要进一步改进和重新进行验收。

以上是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的一些常见细则,具体的实施细节可以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来确定。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一、项目背景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在项目开发完成后,通过一系列的测试和评估来确认项目的可行性和符合性,最终确定是否可以投入使用。

本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验收和运行。

二、验收流程1. 确定验收组成员和责任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业务部门代表、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各个成员应分别负责项目的不同方面。

2. 制定验收计划项目验收计划应明确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并经相关方确认后执行。

3. 准备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的需求文档、设计文档、开发文档、测试文档等,需提前整理好,并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

4. 进行系统测试系统测试应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等,通过各项测试来验证系统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5. 进行业务测试业务测试应由业务部门代表对系统的各个功能、流程进行测试,并确认系统是否满足业务需求。

6. 进行数据迁移和接口测试如有需要,应进行数据迁移和接口测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接口的正确性。

7. 进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应由验收组成员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在评估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并进行相关沟通和协商。

8. 召开验收会议召开项目验收会议,向相关方汇报项目的测试和评估情况,并就项目的接受与否进行讨论和决策。

9. 确定验收结果根据验收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确定项目的验收结果,包括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和需改进等,需书面确认并签字。

三、验收要点1.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稳定性、易用性等方面的测试和评估。

2. 项目完整性验收应确保项目的所有功能都已开发完成,并经过系统测试和业务测试的验证。

3. 数据迁移和接口如有需要,应对数据迁移和接口进行测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接口的正确性。

4. 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应全面而细致,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进行沟通和协商。

5. 验收会议验收会议应准备充分,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并保留会议纪要作为验收的依据。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三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是为了确保信息化项目的顺利完成和有效运营,对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和要求进行规定的文件。

一、项目验收前准备阶段:1.明确项目的验收目标,确定验收的标准和要求。

2.制定项目验收的时间安排和进度计划。

3.组织项目验收人员,确定各自的角色和责任。

二、项目验收实施阶段:1.项目交付阶段:(1)项目交付前,进行项目的交付准备工作,包括数据备份、系统文档整理等。

(2)项目验收人员对项目进行初步验收,检查系统的功能是否符合要求。

(3)项目交付给用户,并组织培训用户使用系统。

2.项目功能验收:(1)验收人员按照项目验收标准,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检查和测试,确保系统正常运行。

(2)验收人员和用户进行功能演示和测试,确认系统符合用户需求。

3.数据验收:(1)检查系统的数据准确性和完整性,确保数据的迁移和备份工作正确无误。

(2)进行数据的导入和转换,验证数据是否能够正常操作和使用。

4.性能验收:(1)对系统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等。

(2)根据验收标准,确保系统的性能达到用户的要求。

5.安全性验收:(1)检查系统的安全性措施和防护机制,确保系统的数据和信息安全。

(2)进行安全性测试,验证系统的安全性能够满足用户的需求。

三、项目验收结果及处理:1.根据项目验收的结果,评估系统的验收情况。

2.对存在的问题进行整理和分类,并提出解决方案。

3.编写项目验收报告,包括项目的验收结论、问题解决方案和改进意见等。

4.根据项目验收报告,进行问题的解决和改进工作。

四、项目验收后工作:1.组织项目验收的总结和经验分享会议。

2.对信息化项目的运营和维护进行规划和安排。

3.进行项目验收的后续跟踪和评估,确保项目的效果和成效。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二)一、引言本细则旨在规范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实施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交付和运行,并对相关验收工作进行详细说明。

二、验收准备1. 确定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限。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精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在项目开发或系统更新完毕后,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估,确保项目达到预期的目标和质量要求。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是指在进行信息化项目验收时,需要遵循的一些规定和步骤。

本文将详细介绍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的细则,以期帮助项目实施人员顺利进行项目验收。

一、前期准备工作在进行信息化项目验收时,首先需要进行一些前期准备工作,确保项目验收的顺利进行。

包括:1.明确验收目标和验收标准:在验收前,需要明确项目的验收目标和验收标准。

验收目标是指项目需要达到的预期效果和目标,验收标准是指根据项目需求,制定的项目验收的具体标准和要求。

2.制定验收计划: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验收目标,制定合理的验收计划。

验收计划需要明确验收的时间节点、验收方式和验收人员的具体安排。

3.准备验收工具和资料:为了进行项目的全面评估,需要准备相应的验收工具和资料,包括项目的用户手册、系统的操作指南、系统的测试用例等。

二、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可以分为以下几个环节:1.初步验收:在项目开发完毕后,需要进行初步验收。

初步验收主要是对项目的基本功能和性能进行初步评估,确保系统的基本功能正常运行,并满足项目设定的性能要求。

首先,用户需要根据验收标准,对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和评估。

同时,系统的性能也需要进行测试,包括系统的响应速度、并发处理能力等。

用户可以根据实际情况,选择性地进行功能测试和性能测试。

2.功能验收:功能验收是指对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详细评估,并核查是否满足相应的需求。

在功能验收中,用户需要按照项目的需求和验收标准,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逐一测试和评估。

同时,还需要检查系统的异常处理能力和错误提示功能等。

3.性能验收:性能验收是指对项目的性能进行全面评估,确保系统在实际运行环境下的性能符合要求。

用户需要通过模拟实际的用户负载和压力测试,评估系统的性能表现,包括系统的响应速度、吞吐量、并发处理能力等。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

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公布日期】2010.04.13•【字号】渝经信投资[2010]37号•【施行日期】2010.05.1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财政综合规定正文重庆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的通知(渝经信投资〔2010〕37号)各区县(自治县)经信委(经委、经贸委),北部新区管委会,市控股(集团)公司、市属其他企业及中央在渝企业:《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已经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审查登记(登记文号:渝文审〔2010〕5号),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二O一O年四月十三日重庆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投资项目竣工验收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我市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投资项目管理,全面考核建设工程实施情况,促进重点投资项目按计划竣工投产并发挥效益,依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工业和信息化部《重点产业振兴和技术改造专项投资管理办法(暂行)》(发改产业〔2009〕795号),结合我市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业和信息化重点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我市范围内工业和信息化领域,由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申报或安排的各类中央、市级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以及国家产业政策对竣工验收有要求的其他项目。

第三条凡按照审批(核准、备案)文件内容建成、具备验收条件的项目,应当依据本办法及时组织验收,并办理资产移交手续。

第四条竣工验收的依据是: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文件或调整批复文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书、备案报告书、项目申请报告书(资金申请报告书)、投资和资金计划及国家有关规范性文件。

第二章验收条件第五条项目竣工验收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1.生产性项目和辅助公用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设完成,项目的各项经济技术指标达到并能满足生产使用,并经有资质的中介机构出具正式竣工决算审计报告(软件项目同时应出具软件测评报告)。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实用版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实用版

YF-ED-J8355可按资料类型定义编号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实用版In Order To Ensure The Effective And Safe Operation Of The Department Work Or Production, Relevant Personnel Shall Follow The Procedures In Handling Business Or Operating Equipment.(示范文稿)二零XX年XX月XX日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实用版提示:该管理制度文档适合使用于工作中为保证本部门的工作或生产能够有效、安全、稳定地运转而制定的,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设备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

下载后可以对文件进行定制修改,请根据实际需要调整使用。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三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三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项目完工后,对所交付的成果进行全面检查、评价和确认的过程,旨在验证项目是否按照合同要求、规划方案和验收规范完成。

项目验收的实施细则是对信息化项目验收过程中各项工作的具体安排和操作步骤的详细说明,以确保验收工作的顺利进行。

下面是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一个简要范例,总共约____字。

一、验收前准备阶段(总时长5天)1. 确定验收小组成员和责任分工- 验收小组由项目发起方和项目承接方各派代表组成- 负责人由项目承接方任命,主要负责协调工作和解决问题2. 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和流程- 确定验收时间和地点,并与项目承接方约定好- 确定验收流程和各个环节的时间安排,制定详细的计划表3. 收集验收所需资料和材料- 项目承接方提供项目实施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报告和数据等资料- 项目发起方提供项目需求、合同和规划方案等文件4. 制定验收标准和评价指标- 根据合同和规划方案,制定详细的验收标准和评价指标- 包括功能性、性能要求、安全性、可靠性、易用性等方面的考核内容5. 完善验收环境和设备- 确认项目承接方提供的验收场地是否符合要求- 根据项目需要,准备相应的硬件设备和软件环境二、启动阶段(总时长2天)1. 召开验收启动会议- 验收负责人宣布验收开始,并介绍整个验收流程和目标- 通知参与方出席会议,并确认各个环节的责任人2. 指定验收审查小组成员- 验收负责人指定一部分验收小组成员组成验收审查小组- 验收审查小组的主要任务是审查项目文件和数据的完整性和正确性3. 进行项目文档和数据审查- 验收审查小组依据合同要求和规范,对项目的文档和数据进行全面审查- 发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地方及时记录并反馈给项目承接方4. 进行产品功能和性能测试- 由项目承接方负责进行产品功能和性能的测试- 验收负责人和验收小组成员可在场旁观并记录测试结果5. 汇总审查结果和测试成绩- 验收负责人负责汇总审查结果和测试成绩,并制作相关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审查和测试的详细情况、存在的问题和建议的改进措施三、问题整改阶段(总时长5天)1. 召开问题整改会议- 验收负责人主持召开问题整改会议,与项目承接方沟通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确定问题整改的时间表和责任人,并签订问题整改协议2. 监督问题整改和改进措施的实施- 验收负责人和验收小组成员定期跟踪和监督问题整改的进度- 确保问题整改和改进措施按时实施,完全达到验收标准3. 重新测试和评估- 在问题整改完成后,由项目承接方重新进行产品功能和性能的测试- 验收负责人和验收小组成员对测试结果进行评估,判断问题是否解决4. 更新和修订验收标准和评价指标- 根据问题整改和重新评估的结果,更新和修订验收标准和评价指标- 确保标准和指标能够全面和准确地评价项目的验收结果四、最终验收阶段(总时长2天)1. 进行最终的验收测试和评估- 由项目承接方进行最终的产品功能和性能测试- 验收负责人和验收小组成员对测试结果进行最后的评估2. 召开验收总结会议- 验收负责人主持召开验收总结会议,对整个验收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价- 提出建议和意见,并与项目承接方共同制定验收报告3. 编写和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负责人根据验收总结会议的结果,编写详细的验收报告- 报告内容包括项目的整体情况、验收结果、存在的问题和改进建议4. 确定最终验收结论和验收证书- 根据验收报告的内容和项目实际情况,确定最终验收结论和验收证书- 验收负责人和项目承接方共同签署验收证书,确认项目的正式完工五、项目收尾阶段1. 归档和备案- 将项目过程中产生的文件、报告和数据等进行归档和备案- 包括合同、规划方案、实施报告、验收报告、验收证书等2. 发布验收公告或通知- 发布项目验收的公告或通知,宣布项目的正式完工和验收结果- 告知相关部门和人员项目的最终验收结果和成果3. 进行项目总结和评价- 由项目承接方和项目发起方分别进行项目总结和评价- 总结包括项目管理、实施过程、合作情况、经验教训等方面内容4. 进行项目结算和支付- 根据合同约定,进行项目结算和支付- 确保项目承接方按时获得相应的款项,并完成相关的工作交接以上是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的一个简要范例,对信息化项目验收过程中的各个环节和工作进行了详细的安排和说明。

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文档管理办法

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文档管理办法

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文档管理办法第一篇: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文档管理办法交通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文档管理办法为了加强对信息化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信息化项目立项、开发及验收程序,保证项目建设质益和资料的完整性,有利于信息化系统建成后系统的运行、维护、扩展和共享,特制定本办法。

一、在信息化项目赴项和实施过程中,项目承担单位虑编制以下两类资料和文档:(一)项目验收文档项目验收文档是项目承担单位在项目验收时向项目验收组必须提供的文档资料,是项目验收的基础。

1、项目验收人纲验收大纲需纲要性地列出项目名称、验收依据、验收内容、验收单位及验收的时间和地点等。

2、项目任务书项目任务书是指项目立项时由项目中清单位填写并经市交委批准的《武汉市交通科技(含新产品)项目任铬书》或《武议市交通信息化项目实施计划书》。

主要内容包括:项目研究的主要内容、技术原理、技术方案、可行性分析等。

3、项目来源及依据指交委或省、市有关部门对该项目的立项审批文件《科技项目年度计划》、《科技项目专项合同》等。

4、项目工作报告项目工作报告需对照项目任务书的要求,说明项目的来源、开发日期、开发过程(包括项目承担单位和协作单位分工、合作情况)、任务完成情况等。

5、项目研究报告项目研究报告需说明项目开发的目的、结果以及对整个开发工作的各个方而的评价,总结本项目开发工作的经验与教训,主要包括:(l)项目的意义.项目开发的目的、意义、必要性,项目研究的目标、内容和技术路径等.(2)项目实际开发结果描述。

包括系统的软、硬件配置,系统实际具有的主要功能和性能,用图给出程序系统实际的基本处理流程,以及系统的开发进度与费用等.(3)对开发工作的评价。

包括对生产或管理皴率的评价、对系统质量的评价、对技术方法的评价及系统开发的经验与教训等。

6、系统测试报告系统测试报告是把组装测试和确认测试的结果、发现及分析写成文件加以记载,具体的内容要求如下:(l)大型、复杂的系统,按照系统需求分析说明书和系统设计说明书,对网络、通信、平台、硬件、软件等多个方而集成后的功能、性能和安全等方而迸行综合测试.(2)应用性软件项目,需进行软件的功能、输入和输出等质量指标的测试.(3)提供测试结果与系统要求之间的比较,陈述经测试证实的系统与软件的能力、缺陷和限制,并提出改进建议。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1. 验收前的准备工作:- 确定验收标准和目标:明确项目在验收中需要达到的标准和目标,包括技术性、功能性、运行稳定性、用户满意度等方面。

- 制定验收计划:根据项目实际情况,确定验收时间、地点、参与人员和流程等。

- 准备验收材料:整理项目相关文档,如需求分析、设计文档、测试报告、培训材料等。

- 确定验收人员:确定项目验收委员会的成员,包括项目经理、技术人员、用户代表等。

- 提前通知相关人员:将验收计划和相关材料发送给所有参与人员,提前通知他们参与验收。

2. 验收流程:- 项目介绍:项目经理向与会人员介绍项目的背景、目标和实施情况,解释项目的重要性和意义。

- 技术演示:项目团队展示项目的技术实现和功能操作,演示项目达到的技术指标和用户需求。

- 功能测试:与会人员按照预先定义的测试用例对项目的各项功能进行测试,确认功能是否符合需求,并填写测试报告。

- 性能测试:对项目的性能进行测试,包括数据处理速度、系统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等方面的测试。

- 用户体验评估:用户代表对项目的界面、操作流程、信息展示等方面进行评估,填写用户体验评估报告。

- 安全审查:对项目的安全性进行审查,包括数据安全、系统安全、网络安全等方面的检查。

- 结果评估:根据测试报告、用户评估和安全审查等结果,对项目的达到程度进行评估,确定是否验收通过。

- 验收报告:根据项目的验收结果,编写验收报告,记录项目的实施情况、达到的目标和存在的问题。

3. 验收后的工作:- 问题整改:根据验收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和修复,确保项目符合验收标准。

- 系统交付:在验收通过后,将项目交付给用户使用,并进行系统培训和技术支持,确保用户能够熟练使用系统。

- 验收总结:对项目的验收过程进行总结和评估,归纳经验教训,为以后类似项目的实施提供参考。

以上是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的细则,通过清晰的验收流程和明确的验收标准,可以确保项目按照要求实施和交付,提高信息化项目的成功率和用户满意度。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前言随着信息技术的发展,各类信息化项目也越来越多地出现在各类企业和组织中。

在项目的实施过程中,有效的验收机制可以保证项目的顺利完成并达到预期效果。

本文将对信息化项目验收的实施细则进行介绍。

一、项目验收的基本原则1. 验收人员的选择验收人员应当是项目计划中的最终使用人员,以及有着专业知识和经验的技术人员。

验收人员的问题意见应得到认真对待,并最终确定项目验收结果。

2. 验收环节的时间验收环节的时间应当在项目启动之初就被明确确定,并严格遵守。

3. 验收合同的签署验收合同是保障项目双方合法权益的重要文件。

在签署之前应当充分了解其各项条款,并认真评估项目实施的可行性与风险。

4. 验收过程的公正性验收过程应当做到公正,遵循程序,依据事实,实行公开、公正、公平。

5. 验收报告的撰写验收报告是对项目有效实施情况的综合评估,应当详实、准确、客观、公正,以便成为后续工作的基础。

二、项目验收的主要内容1. 版本控制在项目实施的过程中,系统开发会产生不少的版本,测试人员应当掌握版本控制技术,保证每个版本能够被追踪到,并且及时更新。

2. 验证用例验证用例是用来说明软件系统如何应对用户输入以及特定环境下的响应方式,是评估测试结果的核心。

3. 性能测试性能测试是为了验证系统在各种不同的负载下的性能表现,测试人员应当充分测试以确保其稳定性和运行效率。

4. 安全测试安全测试是为了验证系统的各种安全特性以及对恶意攻击的抵御能力。

测试人员应当尽可能模拟各类攻击情况,以确保系统安全可靠。

5. 用户培训用户培训是为了让最终用户能够准确使用系统。

开发人员应当充分考虑用户的基础知识水平,针对不同的用户群体进行分类培训,确保他们能够在最短的时间内掌握系统的使用方法。

三、项目验收的具体步骤1. 环境条件的准备在项目验收之前,首先需要做好验收环境的准备,包括硬件、软件、网络以及数据库等,以确保所有验收次数都能够在设备上正常执行。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征求意见稿)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三章内容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一、引言本细则旨在规范信息化项目的验收实施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交付和运行,并对相关验收工作进行详细说明。

二、验收准备1. 确定项目验收小组成员,并明确各自的责任和权限。

2. 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的时间节点和验收标准。

3. 确定验收环境和验收设备,并进行相关准备工作,包括数据备份、测试环境搭建等。

三、验收标准1. 功能性验收a. 确认系统是否按照需求规格说明书中的要求实现了功能。

b. 基于实际场景和数据对系统进行功能性测试,并记录测试结果。

c. 确认系统的功能是否满足用户需求,并记录用户的反馈意见。

2. 性能验收a. 对系统的性能指标进行测试,包括系统响应时间、并发处理能力等。

b. 对系统进行负载测试,确保系统在高负载情况下能够正常运行。

c. 对系统的稳定性进行测试,确保系统在长时间运行情况下不出现异常。

3. 安全性验收a. 针对系统的安全需求进行安全测试,包括权限控制、数据加密等。

b. 对系统进行漏洞扫描和安全评估,确保系统的安全性达到要求。

c. 验证系统是否具备防护措施,如防火墙、入侵检测系统等。

4. 易用性验收a. 对系统的用户界面进行评估,确保界面友好、清晰易懂。

b. 验证系统的操作流程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用户的使用习惯。

c. 确认系统的帮助文档和用户手册是否齐全、准确。

四、验收流程1. 系统安装和部署a. 验证系统的安装是否正确,各组件是否成功部署。

b. 确保系统的配置信息正确,并且能够正常启动。

2. 功能性验收a. 依据需求规格说明书,对系统的各项功能进行全面测试。

b. 记录测试过程中的问题和缺陷,并进行及时修复和改进。

c. 根据用户的反馈意见,对系统的功能进行调整和优化。

3. 性能验收a. 使用专业的性能测试工具对系统进行全面测试。

b. 记录系统在不同负载下的性能指标,并与需求规格进行对比。

c. 对性能测试结果进行分析,发现问题并进行改进和优化。

4. 安全性验收a. 进行安全测试工作,包括漏洞扫描、渗透测试等。

重庆交通委员会

重庆交通委员会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交通行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重庆市交通行业服务水平,规范交通信息服务体制。

根据《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转发〈国家信息化领导小组关于我国电子政务建设指导意见〉的通知》(中办发[2002]17号)、《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推进政务公开的意见》(中办发〔2005〕12号)、《重庆市政务信息公开暂行办法》(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170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关于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工作意见》(渝府发〔2003〕41号)、《中共重庆市委办公厅、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推进我市电子政务建设的工作意见》(渝委办发〔2003〕19号)、《重庆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强全市政府公众信息网站建设的通知》(渝办发[2005]209号)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重庆交通自身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下属各行业管理部门、区县(自治县)交通局(委)、相关交通企(事)业单位,所涉及公共服务信息管理中的市交通委员会交通政务网站、市交通服务热线96096、市交通委员会公开信箱、市交通信息管理工作及其他与交通公共信息服务相关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行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应当遵循统一领导、分级管理、上下联动、全员参与、资源共享的原则,更好地为交通决策、交通建设与管理、政府及其管理部门、社会公众提供交通信息支持和服务。

第四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统一领导全市交通行业各归口单位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决定交通信息服务管理中的重大事项。

第五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是全市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的主管机构,委办公室主要负责指导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开展,其职责如下:(一)负责对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指导;(二)负责对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协调;第六条重庆市交通信息中心主要负责根据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的要求,在委办公室指导下,协助其对全市交通公共服务信息管理工作的实施和监管。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二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本一、项目背景信息化项目验收是指在项目开发完成后,通过一系列的测试和评估来确认项目的可行性和符合性,最终确定是否可以投入使用。

本细则是为了规范和指导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过程,确保项目的顺利验收和运行。

二、验收流程1. 确定验收组成员和责任验收组成员应包括项目经理、业务部门代表、技术人员等相关人员,各个成员应分别负责项目的不同方面。

2. 制定验收计划项目验收计划应明确项目验收的时间、地点、内容和方式,并经相关方确认后执行。

3. 准备验收材料验收材料包括项目的需求文档、设计文档、开发文档、测试文档等,需提前整理好,并确保完整性和准确性。

4. 进行系统测试系统测试应包括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等,通过各项测试来验证系统的可用性和稳定性。

5. 进行业务测试业务测试应由业务部门代表对系统的各个功能、流程进行测试,并确认系统是否满足业务需求。

6. 进行数据迁移和接口测试如有需要,应进行数据迁移和接口测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接口的正确性。

7. 进行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应由验收组成员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在评估完成后形成评估报告,并进行相关沟通和协商。

8. 召开验收会议召开项目验收会议,向相关方汇报项目的测试和评估情况,并就项目的接受与否进行讨论和决策。

9. 确定验收结果根据验收会议的讨论和决策,确定项目的验收结果,包括验收通过、验收不通过和需改进等,需书面确认并签字。

三、验收要点1. 验收内容验收内容应包括项目的功能、性能、安全性、稳定性、易用性等方面的测试和评估。

2. 项目完整性验收应确保项目的所有功能都已开发完成,并经过系统测试和业务测试的验证。

3. 数据迁移和接口如有需要,应对数据迁移和接口进行测试,确保数据的完整性和接口的正确性。

4. 验收评估验收评估应全面而细致,对项目的各个方面进行评估,并形成评估报告进行沟通和协商。

5. 验收会议验收会议应准备充分,确保会议的顺利召开,并保留会议纪要作为验收的依据。

地市级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地市级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试行)

地市级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管理,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规范项目验收程序,根据国、省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及《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等相关要求,结合市工作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项目验收是指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依据相关资料,按照规定的程序,对项目完成情况进行综合审查并做出相应结论的过程。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市信息化建设项目的验收管理。

第四条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负责市信息化建设项目验收的组织管理工作。

第五条项目验收工作要坚持严谨求实、客观公正、简便易行、注重质量的原则。

第二章验收的组织第六条根据《市政务信息化项目管理办法(试行)》的相关要求,项目完成所有建设内容,经3个月试运行后,建设单位向市政务服务大数据管理局提交竣工验收申请。

第七条建设项目确定的网络、应用、信息安全等主体工程和辅助设施已按照设计要求建成,并能满足系统运行的需要;(二)建设项目包括的网络、应用、安全等主体工程和配套设施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三)项目已通过第三方相关测试及检查,包括:第三方审计报告、第三方测评报告(包括功能和性能测评报告)、监理报告;(四)建设项目完成相关的培训工作,落实售后服务措施;(五)项目各类档案资料完整、准确;(六)对于应用系统类项目,应完成系统的试运行,并由项目使用单位提交用户使用报告。

第八条项目验收组可分为专家组和项目组两种,合同或协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上(含200万元)的项目,邀请专家组参与验收,专家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设组长一名,由组内人员担任;合同或协议金额在20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项目组参与验收,项目组由项目主管部门、建设单位、使用单位、测评单位、监理单位代表组成,项目组成员人数为5人以上单数,设组长一名,由组内人员担任。

针对公共服务的建设项目,应邀请市民代表参加项目验收或有5人以上的市民代表书面使用评价。

第九条项目验收组根据审查验收情况,召开验收评审会,对项目进行综合评价,形成竣工验收报告,并填写《竣工验收专家意见》(见附件2),由验收组全体成员签字,验收组组长根据验收表决情况签署验收意见。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二篇)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范文一、引言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是为了保障项目顺利完成,并确保项目交付符合用户需求和质量要求,制定的具体实施规范。

本文档包括项目验收准备工作、验收组织和实施、验收评估和验收结果反馈等环节,旨在提供一个全面有效的信息化项目验收指南。

二、项目验收准备工作1.明确验收目标和内容:在项目启动阶段,确定项目的验收目标和内容,并与用户单位达成一致意见。

2.制定验收计划:根据项目需求和进度要求,制定详细的验收计划,明确验收阶段、验收环节和验收人员等内容。

3.准备验收人员和设备:确定项目验收人员的需求和数量,确保验收人员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和技能。

同时,准备好验收所需的设备、软件和测试数据等资源。

4.确定验收标准和方法:明确验收标准和方法,确保验收过程和结果的科学性和客观性。

5.编制验收文档:编制相关的验收文档,包括验收依据、验收方案、验收测试报告等,以便于验收过程的记录和归档。

三、验收组织和实施1.组织验收工作:由项目管理团队组织验收工作,在验收前召开验收启动会,明确验收流程和责任。

2.进行验收测试:根据验收计划,进行各项功能测试、性能测试和安全测试等,并记录测试过程和结果。

3.进行系统演示:在项目实施结束后,进行系统演示,展示系统功能和性能,并接受用户的评审和反馈。

4.实施现场审核:对现场设备和系统进行审核,确保系统安装和运行符合要求。

5.开展用户培训:为用户提供必要的培训,确保其能够熟练操作系统和了解相关技术细节。

四、验收评估1.评估验收结果:根据验收标准和方法,对验收测试、系统演示和现场审核等结果进行评估,确定系统的合格性。

2.分析评估报告:根据评估结果,编制详细的评估报告,分析项目的问题和不足之处,并提出改进建议。

3.召开评估会议:召开评估会议,邀请相关人员参加,共同讨论评估报告和改进建议,并确定改进措施。

五、验收结果反馈1.编制验收报告:根据评估报告和评估会议的讨论结果,编制项目验收报告,包括项目概述、验收结果、问题和建议等内容。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范本

管理制度编号:LX-FS-A28888 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范本In The Daily Work Environment, The Operation Standards Are Restricted, And Relevant Personnel Are Required To Abide By The Corresponding Procedures And Codes Of Conduct, So That The Overall BehaviorCan Reach The Specified Standards编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审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时间:________年_____月_____日A4打印/ 新修订/ 完整/ 内容可编辑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标准范本使用说明:本管理制度资料适用于日常工作环境中对既定操作标准、规范进行约束,并要求相关人员共同遵守对应的办事规程与行动准则,使整体行为或活动达到或超越规定的标准。

资料内容可按真实状况进行条款调整,套用时请仔细阅读。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审核事宜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审核事宜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审核事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2.03.14•【字号】渝交委路[2012]28号•【施行日期】2012.03.14•【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公路正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信息审核事宜的通知(渝交委路〔2012〕28号)各相关单位:为做好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的信息审核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信息审核内容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受理审核企业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自主填报的信息内容主要包括:(一)基本信息。

在重庆市注册成立企业的基本信息,包括企业的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主项资质等级、增项资质等级、财务指标和奖励信息等。

(二)业绩信息。

在重庆市辖区承接的公路工程建设项目业绩,包括在建或已完工的新建、改扩建、大中修等施工业绩内容。

市政工程项目(包括城市快速路)和非交通系统监督管理的公路工程项目业绩原则上不予受理。

二、信息审核程序(一)资料准备。

企业申请信息审核的,需将下列相关材料装订成册,并逐页在右上角加盖单位公章。

1.审核申请表(见附件);2.承办人的法定代表人授权书(承办人为法定代表人的不需提交);3.承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法定代表人的身份证复印件;4.企业在交通运输部“全国公路建设市场信用信息管理系统平台”填写的需审核信息页面的打印件;5.需要审核信息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主要包括:(1)基本信息新填报--营业执照(副本)原件、复印件;--组织机构代码证原件、复印件;--资质证书(副本)原件、复印件;--表彰奖励相关文件和证书原件、复印件;(2)业绩信息新填报--项目中标通知书原件、复印件;--项目合同协议书原件,项目合同协议书部分内容复印件(主要指中标合同价页、施工内容页、合同工期页、合同双方盖章页);--项目交(竣)工验收证明原件、复印件(完工项目);(3)信息变更须提供与变更信息相应的佐证材料原件、复印件;上述资料若不能完全佐证需要审核信息则需要其他佐证材料的原件、复印件。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8.10•【字号】渝交委法〔2015〕40号•【施行日期】2015.08.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交通运输其他规定正文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交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渝交委法〔2015〕40号市公路局、市运管局、市港航局、市交通执法总队、委质监局、调度中心,委机关相关处室:《重庆市交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已经2015年第4次委主任办公会审议通过,现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重庆市交通委员会2015年8月10日重庆市交通信用信息管理暂行规定第一条(立法目的)为推进重庆市交通信用体系建设,转变管理方式,根据有关规定,结合交通行业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市交通企业、枢纽、从业人员、运输工具在工程建设、运输服务、安全生产、信息统计等领域的信用管理适用本规定。

第三条(工作原则)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应当公平、公正、公开,鼓励诚实守信,惩戒失信行为,维护社会公益,保护合法权益。

第四条(职责分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负责全市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法规处和监察室负责具体协调工作。

重庆市公路局,重庆市道路运输管理局,重庆市港航管理局,重庆市交通行政执法总队,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工程质量安全监督局,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综合规划处、公路建设管理处、公路养护管理处、港航建设管理处、综合运输处、安全监督处、铁路处、民航处和其他相关处室(以下简称“交通信用管理机构”)依照职责分工,具体负责分管领域的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工作,及时建设、更新信息系统,通过信息系统全程记录交通信用信息工作。

重庆市交通运行监测与应急调度中心负责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和维护工作。

第五条(信用管理内容及配合)交通信用信息管理包括信用采集、评价、共享、公开和使用等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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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信息化项目验收实施细则
(征求意见稿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市交委系统各单位信息化项目验收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建设质量达到相关要求和标准,正常投入运行,根据《重庆市信息化项目建设项目管理暂行办法》(渝办发[2003]1号文件要求,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我市交委系统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适用于本实施细则。

第二章对象、依据及前提条件
第三条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根据相关规定以及接受业主单位委托组织委级信息化项目和委属行政事业单位在委立项的信息化项目的验收。

第四条依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书及合同附件、有关技术说明文件,按照国家和我市的相关法律、法规、国家标准、地方标准、行业标准进行验收。

具体验收标准和依据可根据具体项目情况提出。

第五条项目验收的前提条件:
(一所有建设项目按照合同要求全部建成,并满足使用要求,试运行三个月上;
(二各个分项目全部初验合格;
(三已通过软件确认测试评审;
(四已通过软件系统测试评审;
(五软件已置于配置管理之下;
(六各种技术文档和验收资料完备,符合合同的内容;
(七系统建设和数据处理符合信息安全的要求,涉密信息系统需提供保密主管部门出具的验收合格证书;
(八项目已决算并完成审计工作;
(九外购的操作系统、数据库、中间件、应用软件和开发工具符合知识产权相关政策法规的要求;
(十各种设备经加电试运行,状态正常;
(十一经过监理方同意;
(十二经过相关主管部门和项目业主同意;
(十三合同或合同附件规定的其他验收条件。

第三章内容
第六条验收内容及标准根据具体项目实际制定,一般由项目监理单位编写,报项目业主及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审定。

第七条验收内容一般包括测试(复核、资料评审、质量鉴定三部分。

(一验收评测工作主要包括:文档分析、方案制定、现场测试、问题单提交、测试报告;
(二验收测试内容主要包括:检查“合同”或“验收标准”要求的所有功能、所有质量特性,验证功能和接口与需求说明的一致性,以及商定的一些特殊测试。

三资料评审标准一般包括:文档完备性、内容针对性、内容充分性、内容一致性、文字明确性、图表详实性、易读性、文档价值等。

第八条需要评审的资料包括以下几部分:
(一基础资料:招标书、投标书、有关合同、有关批复文件、系
统设计说明书、系统功能说明书、系统结构图、项目详细实施方案。

(二项目竣工资料:项目开工报告、项目实施报告、项目质量测试报告、项目检查报告、测试报告、材料清单、项目实施质量与安全检查记录、项目竣工图纸、操作使用说明书、售后服务保证文件、培训文档、其他文件。

(三软件开发文档:需求说明书、概要设计说明书、详细设计说明书、数据库设计说明书、测试计划、测试报告、程序维护手册、程序员开发手册、用户操作手册。

(四软件开发管理文档:项目计划书、质量控制计划、配置管理计划、用户培训计划、质量总结报告、会议记录和开发进度月报。

第四章方法及程序
第九条验收方法
(一登记法
对项目中涉及的所有硬件、软件和应用程序登记造册,特别是硬件使用手册、系统软件使用手册、应用程序各种技术文档。

(二对照法
对照检查项目各项建设内容的结果是否与合同条款及项目实施方案相一致。

(三操作法
对项目系统硬件一一实际加电操作,验证是否与硬件提供的技术性能相一致;运行项目系统软件,检验其管理硬件及应用软件的实际能力是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运行应用软件,实际操作,处理业务,检查是
否与合同规定的一致,达到了预期的目的。

(四测试法
对能使用检测仪器进行检测的设备、进行实际测试,检查是否和设备、实施的规格、性能要求相一致。

第十条验收程序
(一初验
1、项目竣工后经测试和试运行合格,承建单位根据合同、招标书、计划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完成情况后向项目业主提出初验申请。

2、项目业主组织监理和承建单位组成初验小组,对项目各项工作进行全面检查。

3、承建单位提供材料:初验申请书、完工报告、项目总结报告,以及第八条要求的验收评审资料。

(二终验
终验的全过程:
1、申请:初验合格后,项目业主根据项目前期工作批复文件(立项、可行性论证、设计批复、合同、招标书、任务书,检查、总结项目组织实施和完成情况后向重庆市交通委员会提出验收申请,并提交验收方案(计划书。

2、经过审核,材料齐全则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会同计划、财务、审计等相关部门组织验收。

验收工作可分为两个步骤:验收小组验收和验收专家组评审。

(1验收小组验收
验收小组一般由3-5人组成,成员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相关部门
以及项目业主的管理人员、监理单位专业技术人员共同组成。

验收时参照相关验收内容及标准进行,验收后提交验收报告。

验收小组的工作也可委托有资质的信息化项目咨询中介机构进行。

(2验收专家组评审
验收专家组一般由3-7人组成,成员由相关行业专家和验收小组代表组成。

验收专家组评审一般采取会议评审结合现场检查方式进行。

包括以下几个步骤:
A、业主单位作关于项目背景、项目执行情况、试用情况的报告;
B、承建单位作关于项目建设情况、自检情况及竣工情况的报告;
C、监理单位作关于项目监理内容、监理情况以及竣工意见的报告;
D、业主单位作试用情况报告;
E、验收小组代表作验收小组验收报告;
F、验收专家组进行现场检查;
G、验收专家组对关键问题进行抽样复核和资料评审;
H、验收专家组对项目进行全面评价并给出验收意见。

(3项目业主提供材料:验收申请、项目建设总结报告(组织与实施协调、项目实施报告(技术、项目管理、质量控制、验收安排计划、验收小组及专家组名单、验收计划书(由监理单位负责以及第八条规定的验收评审材料。

3、验收签字
经过验收、评审形成的验收报告和评审报告,验收专家组成员签字,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和项目业主存档。

第五章验收结论第十一条验收结果分为:验收合格、需要复议和验收不合格三种。

符合信息化项目建设标准、系统运行安全可靠、任务按期保质完成、经费使用合理的,视为验收合格;由于提供材料不详难以判断,或目标任务完成不足80%而又难以确定其原因等导致验收结论争议较大的,视为需要复议。

第十二条项目凡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按验收不合格处理:(一)未按项目考核指标或合同要求达到所预定的主要技术指标的;(二)所提供的验收材料不齐全或不真实的;(三)项目的内容、目标或技术路线等已进行了较大调整,但未曾得到相关单位认可的;(四)实施过程中出现重大问题,尚未解决和作出说明,或项目实施过程及结果等存在纠纷尚未解决的;(五)没有对系统或设备进行试运行,或者试运行不合格;(六)项目经费使用情况审计发现问题的;(七)违反法律、法规的其他行为。

第六章验收结论确认和处理第十三条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会同相关部门根据验收意见和相关资料得出结论,并进行确认。

第十四条项目验收结论的处理(一)验收结论为验收合格的,项目业主将全部验收材料统一装订成册并连同相应的电子文档,报重庆市交通委员会备案。

(二)验收结论为需要复议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 6
建设单位在三个月内补充有关材料或者进行相关说明。

(三)验收结论为验收不合格的,重庆市交通委员会以书面形式通知项目业主和设计、承建单位,限期整改,整改后试运行合格的,项目业主重新申请验收。

(四)未通过验收的信息化项目,不得交付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交接项目竣工验收合格后,应办理项目交接手续。

项目的移交包括项目实体移交和项目文件移交部分。

第七章附则第十六条本实施细则由重庆市交通委员会科技处负责解释。

第十七条本实施细则自公布之日起实施。

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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