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平台与数字城管平台对接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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芜湖市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平台与

数字城管平台对接集成方案

1平台介绍

1.1网格化平台

芜湖市社会服务管理网格化平台(以下简称“网格平台”)把社区按照一定的标准(300户一格) 划分成1个个无缝的格子,每个格子都有自己唯一的一个编号和相应的属性,每个格子都有自己的一个网格员负责该格子的服务与管理。网格平台旨在实现对全市的人、房、事件、部件、服务组织的管理,整个平台包括手机端社管通和服务端两大块,楼栋管理进行网格内的楼栋数据维护,基于共享数据,网格员通过手机社管通进行人、户、楼栋数据管理,并且上报社区管理和矛盾调解类事件,由网格平台进行流转处理再下发给网格员实现闭环流转。

网格平台中按照市、区、街道、社区共划分有9种工作角色,分为受理派遣、处理、核查三类,手机社管通端由网格员上报案卷、核查案卷,核查案卷已处理,则该案卷正常办结(结案),任务处理流程详情如下:

1.2城管平台

芜湖市数字化城管系统是以网格化管理为手段,辅助城市管理的信息化系统,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市、区、街道、社区四级管理体系,分为七个环节:采集员上报、监督考核中心立案派遣、区指挥中心分派、部门处置、区核查、市核查、结案。具体流程如下图:

2对接集成思路

经讨论确认,此次集成方案确认如下:

1)保持两个平台完整案卷流转流程,案卷在社管平台派遣给数字化城管平台后,由数字化城管平台完善案卷相关信息进行立案、派遣和处置。

2)数字化城管平台办理流程、各环节办理时限等均按照数字化城管相关标准执行,但不列入每月的数字化城管考核。

3)案卷流转至数字化城管核查环节时,转至社管平台下发核查,数字化城管平台核查环节不显示,社管平台核查完成后,数字化城管平台核查环节自动办理并转出到结案环节,自动办理员为默认用户(可修改),同时完善流程所有信息(包括完成时间,核查图片,核查结果等)。

a)核查通过,则两个平台进行结案。

b)核查不通过或举报人不满意,则两个平台进行驳回处理(最多驳回三次,第四次驳回则做为超时未处置处理,并重新立案派遣)。驳回后,处置时限重新计算。

4)异常情况:数字化城管平台接收案卷时发现重复案卷(判断条件为案卷描述和照片一致),及时与社管人员联系,数字化城管平台不予立案;数字化城管平台立案后案卷不允许注销,若经现场查看案卷确为举报不属实,处置部门需附现场照片,说明理由申请结案;由于两个平台的网格不统一,数字化城管平台允许该类案卷出现所属区和派遣处置区不一致的情况,且允许区级指挥中心申请转办案卷。

业务数据交换过程

网格化平台与城管平台之间,采用SOAP Web服务调用的方式传递数据。网格化平台用户上传数据时,将数据封装成SOAP消息发送给城管平台。数据下行和数据上行的过程基本相反。

3技术方案

1)网格员上报案卷,经由工作站将属于市容部门处理的案卷转派给市容部门,建立虚拟角色和账号,并将案卷转派给城管平台进行办理;

2)城管查询到这类案卷信息后,进行立案派遣和事件处理;

3)数字城管立案处理完成后,提交工作站审核,核查成功,网格平台结案同时告知城管平台对该案件结案。核查失败,告知城管平台重新处理。

3.1业务流程设计

补充全民社管后业务流程图3.2网格平台接口设计

3.3数字城管平台接口设计

表单回执说明:在业务表单交互的交换过程中,每一笔业务表单跟着一单回执,业务回执信息中的问题编号与该回执对应的业务表单的问题编号匹配。回执信息描述数据的到达业务系统的确认和出错异常,反馈给业务单据的发送方后供发送方进行容错处理。

3.4人员对接

数字化城管平台两家采集公司、坐席员公司和社管平台各明确一人负责具体案卷对接,市城管局、北京超图公司和市信息办各明确一人负责协调解决两个平台的系统、网络以及管理制度上的问题。

该类案卷数据统计要求为:

1)市城管局所需数据:

坐席员公司:社管平台转入案卷数、立案派遣数、区级退办成功数、审核不通过数等指标及案卷明细;

各区及市级处置部门(按照实际处置区或市级部门统计):应完成数、按时完成数、超时完成数、未处置数、返工数、延期率等指标及案卷明细。

2)市社管办所需数据:

流入城管平台案卷数、城管平台处置完成结案总数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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