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西人性论之比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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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西人性论之比较

中西文化都讲人性,尤其中国讲得多。中国传统文化把人性看作纯真、纯善,与道相通的形而上的东西。《周易.系传》:“一阴一阳之谓道,继之者善也,成之者性也。……成性存善,道义之门。”《中庸》开宗明义第一章:“天命之谓性,率性之谓道,修道之谓教。”《大学.右经一章》:“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程颐诠解:明德就是人的天性,它通晓一切道理,能够应对万物,但却受气禀的蒙蔽,有时昏昧,但它本体的灵明一直存在,学者应该去掉外物对本性的污染,以恢复人们本来的明德。(原文经过作者翻译)不仅儒家,佛教也讲“佛性”、“觉性”、“明心见性”、“见性成佛”;道教讲“性命双修”;都是把人的本性看作纯真、纯善的生命之源,人的本质。

不过,儒家对人性的看法并不一致。孔子未说性善或性恶,而是说“性相近也,习相远也。”同孟子辩论的告子,看法同孔子差不多。告子认为人的天性无善无不善,好比流水,你从东方开口子,它就向东流;你从西方开口子,它就向西流。告子还说:“生之谓性”,“食、色性也”。就是说:人性就是人的欲望和知觉运动。孟子用诡辩论批判告子,实际上批判了他的太太老师孔夫子。后于孟子的荀子提出“人性本恶”。西汉的杨雄提出“善恶混”,就是人性有善有恶。唐代的韩愈提出“性三品”,就是人性分上、中、下三等。宋儒程颐、程颢和朱熹又把人性分为天理之性和气质之性,认为气质、才、情均有不善,只有天命之性有善无恶。宋明两代的儒者把心性之学搞得繁锁不堪,矛盾百出,越说越玄虚,越说越糊涂。还是那些并非正统儒学大师的学者能够讲出一些常识性的道理。中唐诗人杜牧在《三事立性辩》中说:喜、怒、哀、惧、欲、爱、恶等七情就是人性;而在七情之中,喜、怒二者生而有之,是性之根。婴儿见了奶就爱,就要拿起来吃,求之不得就要哭,要发脾气,可见,爱和怒是与生俱来的本性。孩子长大后,喜、哀、惧、恶、欲这五种欲望才逐渐产生。至于善恶的观念,那是孩子受了教育、有了社会阅历以后才会有的。北宋文学家和政治家王安石在《原性》中,也从常识方面提出异议。他说:孟子道性善,荀子言性恶,我都不赞成。事实上,人既有恻隐之心,又有怨毒愤恨之心。如果性善说正确,怨毒忿恨之心从哪里来如果性恶说正确,恻隐之心又从哪里来晚清最后一个大文人王国维运用从西方引进的经验论批判了从《尚书》中的“人心惟危,道心惟微”到孟子、荀子再到宋明理学家的先验的人性论。他说:“善恶之对立,吾人经验上之事实也。自生民以来至于今,世界之事变,孰非此善恶二性之争乎故世界之宗教,无不着二神教之色彩。野蛮之种,虽多至不可稽,然不外一种,即有爱而祀之者,有畏而祀之者,即善神与恶神是己。”

西方的人性论,也是发展变化,各有不同的。基督教的“人性论”认为:人是按上帝的形象创造出来的,人同上帝有相似之处,包括心灵、良知、自由意志、道德观念,等等。但是,从亚当、夏娃偷吃禁果以后,人们所具有的上帝形象是否完全丧失,在神学上存在不同观点。奥古斯丁、马丁路德、加尔文等认为:人类完全丧失了“原始的公义”,因此,人性仅有作恶的自由。新教自由主义学派则认为:亚当堕落之后,人性中的上帝形象受到缺损,但未完全丧失。文艺复兴时期的人道主义世界观和伦理原则,把人性从神授转移到自然形成的基础上,认为人是自然的中心,人的欲望就是人性,人们追求个人利益、个人幸福、快乐是合理的。这一时期的人道主义者也强调理性;不过,他们强调

的理性是从现实生活中引出理性,而不是从抽象的自然人中引出抽象的不变的人性,再从这种抽象的人性中引出道德规范来。

近代经验主义思想家洛克、亚当•斯密、休谟提出另一种人生论。洛克把人的心灵看作一张白纸,没有与生俱来的观念和理性,好比一块洁净的石板,人通过对外界的感觉和内在的反省得到的观念写在石板上面。洛克认为人的一切意志、感情和理性活动,都是由人的欲望决定的,而人的欲望又取决于外物同人的心身的相互作用。人总是追求使自己身心快乐的事物,逃避使身心痛苦的事物,人的这种趋向决定了道德上的善恶区分。

亚当•斯密和休谟与洛克的观点还有一点不同。他认为人性是利己的,但是,人们之间还存在着心灵的交感与共鸣,人与人之间依靠联想的作用能够使自己感受到他人所感受到的苦或乐。别人快乐,自己也快乐;别人痛苦,自己也痛苦。因此,亚当斯密把道德的起源归之于人类本身的同情心。我把中国和西方关于人性论的种种看法加以选择、归纳和梳理,可以得出如下的结论:(1)人的精神活动要素是欲望、情感、意念和思维。欲、情、意都来自人的肉体感官对外界事物的直接感觉,它们是与生俱来的,并随着人的生理机能的成长而逐渐成熟起来的。佛家把人的情感概括为:喜、怒、哀、惧、爱、恶、欲,是符合实际的。但是,佛家把人的欲望概括为:从眼、耳、鼻、舌、身、意这六种器官产生的色、声、香、味、触、法等“六欲”,却是很不完全的。20世纪60年代,美国人本主义心理学家马斯洛把人的欲望和需要分为七个层次:第一层是生理需要,即:维持个体生存和种系发展的基本需要,例如:对食物、水、阳光、空气、性生活、穿着、栖息以至睡眠、排泄的需要;第二层是安全需要,即,对威胁、伤害的恐惧,寻求保护的需要;第三层是归属与爱的需要,即:人对家庭、民族、国家和对爱情、亲情、友情的需要;第四层是尊重的需要,即:人对尊严和价值的追求;第五层是认知的需要,即:追求知识、理解的需要;第六层是爱美的需要,即追求赏心、悦目、好听、好闻、好玩的需要;第七层是自我实现的需要,即表现欲、创造欲、成就感等等。

人的意念和思维,都是人脑的活动和功能。不过,意念是直观的、零碎的、稍纵即逝的。那些直观、零碎的意念必须通过概念进行反思、联想、判断、推理的功夫。才能变成理性的思维。从理性思维中还可以分析出知性思维,前者以是非、善恶、美丑为价值判断;后者以真伪和科学非科学为价值判断。

(2)人的欲望、需求和情感是与生俱来,人人都有的本性,没有善恶、美丑之分。但是,人的欲望和情感却不能无倾向、无节制地发展和发泄。比如:爱和恨,是人的自然感情,但是,爱自己也爱他人,这是善;爱自己恨他人,这是恶,爱恶人恶行恨好人善行这是大恶。再如:喜欢美食、美衣、美屋、美色和追求幸福、快乐,这是正常人的合理欲望。不过,这种欲望要有限度,一是不能防害自己的身心健康;二是不能妨害他人的利益与合理需求;三是,要采用优美的形式和方法。既有利于自己,又有利于他人,有利于社会,这是善;利己损人,损害社会,这是恶;用丑恶的形式和方法追求欲望、发泄感情,这是丑。认识欲望和情感发展和发泄的倾向和限度,判断是善是恶、是美是丑,都要靠人的理性思维和知性思维。而理性思维和知性思维都不是先验的,不是人的天赋本性,而是人们经过教育和阅历、实践,使自己的主观功能认知、适应和同化客观事物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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