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司法,制度]西方现代司法制度的解读与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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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方现代司法制度的解读与思考

法治是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的重要依托。法律所规定的权利义务,通过司法制度走向社会实践。司法制度是西方法治的精华,如程序正义、陪审团制、合理怀疑等,这些具体制度构筑起的司法体系塑造了法律权威。对于西方国家的司法制度,我国学界的研究集中于具体制度的必要性、合理性与移植路径,对制度生成背景的关注度较低。从而,既难以认识制度背后的驱动力,又容易忽略这种驱动主宰下的制度缺陷。文本藉由对西方现代司法制度形成学说比较,提出以竞争原则来解释司法制度的变迁。在竞争原则的逻辑下,研究西方现代司法制度的本质与缺陷问题。

一、已有的学说解读学界对西方现代司法制度形成的解读,以宗教说、经济说与地理说为主。

(一)宗教说

福山直言欧洲的法治植根于宗教。在现代之前的世俗社会,除了政治秩序,公正法律的最显著来源是宗教。宗教是如何塑造西方现代司法制度的?一种观点是由11 世纪宗教革命推动的,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源自清教教义。前者以伯尔曼为代表,后者以韦伯为代表。在伯尔曼眼中,(宗教)是人们表明对终极意义和生活目的的一种集体关切它是一种对于超验价值的共同直觉与献身。法律有助于为社会提供维持其内部团结所需要的结构和完型;法律以无政府状态为敌。宗教则有助于给予社会面对未来所需要的信仰;宗教向颓废开战。在城市运动的背景下,教皇和国王围绕职权爆发了宗教革命。对外来说,这一革命在西方建立了两种相匹敌的政治法律权威类型:李乾西方现代司法制度的解读与反思教育学研究151一种是精神的,一种是世俗的。梅兰特认为,试图勾勒出精神的与世俗的事务之间的界限是徒劳无望的。诸如遗嘱、婚姻之类的案件含糊不清,既有家庭关系在内的伦理精神,又涉及世俗社会的经济秩序。教会与国家的复合管辖权随着时间推移被国家司法管辖权吞没,遗留下制定法不得与自然法冲突的信念。对内而言,教皇在整个教会拥有最高立法、行政和司法权。同时,他的专制权受到官僚体系的职能划分与教会政府的等级制限制。1138 年的康斯坦茨宗教会议将宗教议会的地位置于教皇之上:一是治理者依众所接受的原则治理;二是团体的每一个部分都对公共事务有发言权。教会作为所有信徒组成的一个有机体,是一个有能力管理自己的社团。教会内部权力结构原则赋予了全体教徒集合的权力予以罢免教皇的权利。在此原则下形成人人平等观念,奠定近代民主政治理论的滥觞。伯尔曼因此认为,教会是一个Rechtsstaat(法治国),一个以法律为基础的国家。对教会权威的限制,培育出某种超过法治国意义上的依法而治的东西,这些东西就是所谓的Rule of Law(法治)。

对韦伯而言,法治从何而来?他从清教入世禁欲主义的教义中找到了答案。以加尔文主义为基础的清教教义,要求将自我控制有条理地凝聚于神的意志上。每个人时时刻刻都要过着虔诚的生活,为履行天职而劳动,从而获得上帝救赎的可能性。在预定论的逻辑下,财富积累与自我救赎的事业结合,得到了道德上的尊重与法律上的保护。唯有滥用财富放纵生活,才会受到世俗的谴责。从而,清教徒的日常生活必须遵循诫命与法律。他们将一切都客观化,并将之转化为理性的经营将一切都消融为纯粹客观事务的关系,凝结为理性的法律与理性的协议。法律作为理性化结出的果实,体现为禁欲生活形成的一系列行为准则,共同体规范和价值观,夯实理性化的生活基础。

(二)经济说

马克思在《〈政治经济学批判〉序言》中指出,人们在自己生活的社会生产中发生一定的、必然的、不以他们的意志为转移的关系,即同他们的物质生产力的一定发展阶段相适合的生产关系。这些生产关系的总和构成社会的经济结构,即有法律的和政治的上层建筑坚立其上并有一定的社会意识形式与之相适应的现实基础。现代西方司法制度的形成与发展是建立在与之相适合的经济基础。法治理论不会因某种精神而产生,却会因物质生活的推广而增进輥輯訛。中世纪的城市因贸易而兴起。领主为获得城市地租与市场税费,通过给予城市特许状的方式放弃了独占司法权。商事活动塑造而成的泥腿子法庭(Court of Pie Powder)具有三重意义:一是推动司法独立。法官从市民中选举产生而不是由国王任命。城市的市民大会还将选举产生监督法律是否公正适用的市民贤达。二是奠定法律至上的观念。理性的审判取代了神明裁判或决斗裁判,法院成为说理的地方,法律成为裁判的唯一标准。三是构建程序标准。不论人的身份特权,每一个市民都拥有通用的审判程序,形成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另一方面,城市发展与商业资本、高利贷资本以及这些资本赖以运作的货币制度是相携出场的,它们破坏了农业生产体制赖以建立的基础輥輰訛。北意大利城市间形成了一系列的条约,目的就是为了适应商人寻求的保护。商人们组织国际集市,组建商事法院,并像雨后春笋一般出现在整个欧洲的新的城市社区中建立商业事务所輥輱訛。商法在城市贸易活动中一经产生,便自觉地调整适用范围,以适应新的问题与满足新的社会需求。自生自发地形成了一个庞大的与封建主义法律制度相抗衡的商事法律体系。这一切让古老的自然经济走向竞争性的货币经济。这种力量导致新的经济是建立在单个的企业基础之上。泰格的研究指明由经济变化引发的司法制度变迁:君权法庭被取消,是普通法律师与贸易商人的新联盟在爱作乱而胆大妄为的工人支持下得到的一次胜利,建立新刑事诉讼程序的道路已打通,民众对起诉和定罪过程的监督因此可以成为制度,作证方式也将更合理化。确立大陪审团制度,重申小陪审团的独立性,严格尊重与证人对质的权利,这些乃是三项重要改革。輥輲訛法治作为一种可计算的理性化生活方式,要求一个与之相匹配的资本主义市场。资本主义市场经济所内含的自主经营、平等竞争、公平交易、契约自由等属性正是瓦解封建结构和建立现代宪政所必需的经济基础。

(三)地理说

司法制度背后的历史链条以地理因素为直接变量。恰如孟德斯鸠所述,气候决定性格,温度带决定文明,地形、土壤影响法律、政治制度。地理环境因素影响了一个民族国家的风土人情。在农业文明国家。粮食生产的条件下人口不断地增加,集约化的粮食生产和社会的复杂程度通过自我催化相互作用輥輴訛。行政上统一的、经济上复杂的、社会等级鲜明的、技术上富有革新精神的社会,是产生中央集权政治组织的直接原动力。另一方面,治水是维系农业文明的根本任务。因为每年生长季节开始时都有缺水的自然胁迫,而收获季节又可能遭受暴雨和洪水的危害輥輵訛。河水泛滥时期给土壤增加的肥力,提供了剩余农产品去支持人们从事各种文明形式活动的特点輥輶訛。管理水成为了共同生存所必须付出的代价,灌溉工程是以动员大规模人力在协调一致的情况下进行的活动。各种社会力量的聚合扩大了领导的权力,因为任何复杂的灌溉工程都需要集中统一的行政体系来予以构建和维护。所以,农业文明国家容易出现科层制的中央官僚体系,形成成文法规为基础的严密法律制度。相反,以英国为代表的岛国形成了海洋文明。麦克法兰指出,英国的财富增长取决于它的地理位置,拥有众多的良港,能与全球各地交流。另一方面,在大海的保护下,它不需要面对一个敌对的好战的邻居,不需要蓄养常规军輥輷訛。在商业文明中,人口的自由迁徙与对外商事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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