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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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安办发[2011]2号

关于加强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的通知

根据市食安办要求,为切实做好我县食品安全综合监管工作,全面、准确地掌握我县食品安全工作的动态情况,及时反映辖区食品安全工作进展和成效,有针对性地解决工作进程中暴露出的各种问题,经县政府同意,现就进一步做好食品安全信息报送工作通知如下:

一、信息报送内容和要求

(一)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食品安全信息的报送工作,要落实专人具体负责食品安全工作的信息收集、整理和上报。

(二)每周末各部门要将食品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以动态信息或专题简报形式,报送到县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三)每季度末上报各部门工作总结和工作计划,特别是各部门制定的食品安全监管政策、重要监管措施、专项整治方案、实施情况、存在的问题及对策等。

(四)凡涉及到食品安全工作重大事项、突发事件等重要情况,必须随时发生随时按规定程序报送,并要续报事件的进展、处理情况及结果。

二、信息报送原则和方式

按照实事求是、快速高效、安全保密和责任追究原则,及时、准确上报经验性、调研性、建议性和问题性等信息。信息报送采取书面与电子文档相结合的方式,各部门报送书面信息的同时,要报送电子文档,书面报送的信息应加盖部门公章。需要紧急报告的食品安全事件可以电话先报,并按规定续报调查、处理情况信息。

县食安办将每季度通报一次各部门信息上报数量和采用情况。

电话:****** 邮箱:****@

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

2011年8月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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