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_LSL 2-2019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
Q_JJRQ 01-2019食品用塑料盖
ICS备案号:Q/JJRQ 东莞敬记容器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JJRQ 01—2019食品包装用瓶盖2019-10-15发布2019-10-20实施前言本标准按照GB/T 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东莞敬记容器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广州质量监督局检测研究院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张雯舒。
本标准于2019年7月28日首次发布,于2019年10月15日第一次修订。
食品包装用瓶盖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的技术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经注塑、热压或其他工艺成型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及制品GB 9685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16288-2008 塑料包装制品回收标志GB/T 18006.1-2009 塑料一次性餐饮具通用技术要求GB/T 17876-2010 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QB/T 2357-1998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QB/T 5035-2017 双层玻璃口杯DB44/T 9627-2011 热塑性塑料餐具3 要求3.1 原材料要求3.1.1 聚乙烯(PE)、聚丙烯(PP)、聚碳酸酯(PC)、聚苯乙烯(PS)、ABS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要求。
3.1.2 添加剂和用量应符合GB 9685的要求。
2019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pet部分QS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PET瓶部分)国家质量监督检验检疫总局二〇〇六年七月目录一、适用范围 (1)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 (一)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使用说明 (3)(二)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企业实地核查办法 (3)三、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各产品单元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10)(五)容器产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49)一、适用范围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适用于包装、盛放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制品和塑料复合制品;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生产、流通、使用过程中直接接触食品或者食品添加剂的塑料容器、用具、餐具等制品。
根据产品的形式分为4类:包装类、容器类、工具类、其他类。
其中包装类包括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容器类包括桶、瓶、罐、杯、瓶坯;工具类包括筷、刀、叉、匙、夹、料擦(厨房用)、盒、碗、碟、盘、杯等餐具;其他类包括不能归入以上三类中的其他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不包括食品在生产经营过程中接触食品的机械、管道、传送带。
第一批实施市场准入制度管理的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产品包括3类39个产品(详见表1),增补品种时将另行公布产品目录。
根据生产工艺相同或相近的产品划分成一个产品单元的原则,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共分为6个产品单元:包装类包括4个产品单元:非复合膜袋、复合膜袋、片材、编织袋。
容器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容器。
工具类包括1个产品单元:食品用工具。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生产许可审查细则包括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6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
食品用塑料包装、容器、工具等制品企业生产许可实地核查办法和每个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审查细则构成了对该产品单元的生产许可企业审查办法。
Q_320190 SLSL 002-2019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
前言本标准依据GB/T 20001.10-2014《标准编写规则第10部分产品标准》给出的规则编制。
本标准代替Q/320192 SLSL 002-2017《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
本标准与Q/320192 SLSL 002-2017《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相比变化如下。
——修改规范性引用文件;——修改4.2中“表1 外观要求”;——将4.5理化指标改为卫生性能;——增加4.5.1感官要求;——增加4.5.2中表5 理化指标;——修改5.4“化学性能”的试验方法;——修改5.5“卫生性能”的试验方法;——修改7.1“标识(标志)”。
本标准由上海胜龙塑料制品有限公司南京分公司提出并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涂珍珍、王珍。
本标准所代替标准的历次版本发布情况为:——Q/320192 SLSL 001-2017。
——Q/320192 SLSL 002-2017。
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以下简称产品)的产品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食品包装用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树脂(PET)为主要原料,经吹塑工艺成型的灌装使用温度400C以下,贮存温度400C以下的食品包装用PET塑料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标准对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标准,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标准,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订版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 2828.1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份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逐批检验抽检计划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806.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31604.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实验通则GB 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GB 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 2357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GB/T 13508 聚乙烯吹塑容器SN/T 3385 食品接触材料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树脂及制品中乙醛的测定顶空气相色谱法◆ 产品分类按瓶口结构分类为螺纹式(图1)、压盖式(图2)。
Q_LSL 1-2019食品包装用塑料容器
ICS:83.080Q/LSL 佛山市禅城区蓝斯朗户外用品厂企业标准Q/LSL1-2019食品包装用塑料容器2019-10-20发布2019-10-22实施佛山市禅城区蓝斯朗户外用品厂发布Q/LSL1—2019前言本标准按GB/T1.1-2009《标准化工作导则第一部份:标准的结构和编写》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佛山市禅城区蓝斯朗户外用品厂提出。
本标准由佛山市禅城区蓝斯朗户外用品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文海。
本标准于2019年10月20日首次发布。
食品包装用塑料容器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容器(以下简称产品)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及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树脂(PE)、聚苯乙烯(PS)、聚丙烯(PP)、聚对苯二甲酸乙二醇酯(PET)为主要原料,部分加入食品添加剂,采用注塑、注吹、挤吹或吹塑等工艺成型的单层或多层食品包装用塑料瓶。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13508聚乙烯吹塑容器3分类按颜色分类为原色、乳白色及其他颜色。
4要求4.1外观塑料瓶外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外观项目指标产品表面成型饱满,结构完整,表面光滑,无明显收缩、气泡、毛边、缺损。
色泽色泽均匀,同批产品间无明显色变。
污染无黑点、锈迹、油污等外来附着物,无明显异味、异嗅、异物。
4.2质量偏差质量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质量偏差产品类别质量偏差塑料瓶±12%4.3尺寸偏差尺寸偏差应符合表3的规定。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1(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公司所生产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的分类、要求、实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高密度聚乙烯树脂(HDPE)、聚丙烯(PP)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采用吹塑成型工艺制成的5L及5L以下食品包装用塑料瓶。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2008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 9685 食品国家安全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用添加剂使用标准GB/T 2828.1-2012 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份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T 11115-2009 聚乙烯(PE)树脂GB/T 13508-2011 聚乙烯吹塑容器GB/T 15171-1994 软包装件密封性能试验方法GB/T 2918-1998 塑料试样状态调节和试验的标准环境GB/T 16288-2008 塑料制品的标志GB/T 5009.60-2003 食品包装用聚乙烯、聚苯乙烯、聚丙烯成型品卫生标准的分析方法GB/T 23887-2009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T 6543-2008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QB 1648-1992 聚乙烯着色母料QB/T 2357-1998 聚酯(PET)无汽饮料瓶3 分类按颜色分为无色瓶和有色瓶。
4 要求4.1 原辅材料4.1.1聚乙烯树脂及聚丙烯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
4.1.2色母质量应符合QB/T 1648的规定。
4.2感官感官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感官4.3尺寸偏差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4.4 容量偏差指标:满口容量偏差为不小于公称标准1.05倍。
食品接触用塑料瓶盖产品技术标准2022
1范食品接触用塑料瓶盖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接触用塑料瓶盖的定义、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和标志、包装、运输、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或聚丙烯为主要原料,经注塑、热压等工艺成型再经组合或者不组合成型的非防伪的食品接触用塑料瓶盖(以下简称瓶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标准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所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标准。
GB/T2828.1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份: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酯卫生标准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卫生标准GB/T17876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3定义塑料瓶盖:用聚乙烯或聚丙烯塑料制成,采用或者不彩用螺纹、过盈等方式与塑料、垫片组装或者不组合成型的瓶盖。
4要求4.1原料生产用原料应符合GB4806.6的规定,禁止使用再生塑料为原料生产产品。
4.2外观外观应符合表1规定。
表1外观项目指标产品表面结构完整、成型饱满,表面无明显收缩、气泡、毛边、缺损色泽色泽均匀污染无污染、无黑点、无锈迹、无油污等外来附着物、无明显异味印刷印刷色调及图案(标志)分明、清晰,以及供需双方的其他要求4.3尺寸偏差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偏差单位为毫米瓶盖尺寸偏差外形尺寸±0.40内部尺寸±0.204.4物理机械性能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物理机械性能项目指标不爆裂、不变形、倒置不漏液(无密封性能瓶盖和加垫片组合瓶盖不考热稳定性核此指标)密封性能无渗漏(无密封性能瓶盖不考核此指标)跌落性能不爆裂、不脱盖溢脂性能液面不应出现溢脂类物4.5卫生指标卫生指标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
5试验方法5.1外观按GB/T17876中6.1的规定进行。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接触食品用包装塑料瓶盖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及贮存本标准适用于聚乙烯树脂(PE)、聚丙烯树脂(PP)为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经注塑工艺生产的用于盛装食品、饮料的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以下简称瓶盖)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 191 包装储运图示标志GB/T 6543 运输包装用单瓦楞纸箱和双瓦楞纸箱GB 9685 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添加剂使用卫生标准GB 4806.6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GB 4806.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T23887 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GB 31604.2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 31604.7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脱色试验GB 31604.8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 31604.9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QB/T 1648 聚乙烯着色母料QB/T 2893 聚丙烯纤维用色母料3 分类按产品的结构分为上盖和下盖。
4 要求4.1 原辅材料要求4.1.1聚乙烯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4.1.2聚丙烯树脂应符合GB 4806.6的规定4.1.3色母应符合QB/T 1648和QB/T 2893的规定。
4.2 感官要求4.2.1 外观要求外观要求应符合表1的要求。
表1 外观要求不得有异嗅4.3 瓶盖尺寸偏差瓶盖尺寸偏差应符合表2的要求表2 瓶盖尺寸偏差单位:毫米4.4 瓶盖质量偏差瓶盖质量偏差应符合表3的要求。
表3 瓶盖质量偏差单位:毫米4.5 卫生指标聚乙烯瓶盖和聚丙烯瓶盖应符合GB 4806.7规定。
塑料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塑料瓶盖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塑料瓶盖的分类、要求、试验方法、检验规则、包装、标志、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聚丙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色母经注塑工艺成型的塑料瓶盖。
2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示标志。
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树脂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GB5009.156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预处理方法通则GB9685食品容器、包装材料用助剂使用卫生标准。
GB31604.1-2015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迁移试验通则GB31604.2-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高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脱色试验的测定GB31604.8-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201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食品模拟物中重金属的测定GB/T23887食品包装容器及材料生产企业通用良好操作规范。
GB/T17876-2010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3分类按颜色分为有色塑料瓶盖和无色塑料瓶盖。
4要求4.1原料4.1.1聚乙烯、聚丙烯、色母应符合GB4806.6规定的要求。
4.2外观应符合表1的规定。
表1外观要求项目要求产品表面成型饱满,结构完整,表面光滑,无明显收缩、气泡、毛边、缺损、裂纹色泽色泽均匀污染无黑点,无锈迹]油污等外来附着物、无明显异味4.3.感官要求应符合GB4806.7-2016中第4.2规定的要求。
4.4规格偏差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及偏差项目允许最大偏差高度偏差,mm±0.5内径偏差,mm±0.5外径偏差,mm±0.5质量偏差,g±0.5注:规格偏差=实际尺寸-公称尺寸4.5物理机械性能应符合表3规定。
聚乙烯塑料瓶盖(食品安全企业标准)
聚⼄烯塑料瓶盖(⾷品安全企业标准)聚⼄烯塑料瓶盖(PE)1范围本标准规定了聚⼄烯塑料瓶盖的分类、要求、试验⽅法、检验规则、标志、包装、运输和贮存。
本标准适⽤于以聚⼄烯树脂为主要原料,添加或不添加⾊母,经注塑⼯艺成型的聚⼄烯塑料瓶盖,以下简称"瓶盖"。
2规范性引⽤⽂件下列⽂件对于本⽂件的应⽤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期的引⽤⽂件,仅注⽇期的版本适⽤于本⽂件。
凡是不注⽇期的引⽤⽂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于本⽂件。
GB/T191包装储运图⽰标志GB4806.6⾷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塑料树脂GB4806.7⾷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塑料材料及制品GB9685⾷品容器、包装材料⽤添加剂使⽤卫⽣标准GB/T17876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GB/T23887⾷品包装容器及材料⽣产企业通⽤良好操作规范GB31604.2⾷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锰酸钾消耗量的测定GB31604.7⾷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脱⾊试验GB31604.8⾷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总迁移量的测定GB31604.9⾷品安全国家标准⾷品接触材料及其制品⾷品模拟物中重⾦属的测定QB/T1648聚⼄烯着⾊母料3分类按产品⽤途分为防盗圈式和⾮防盗圈式两种4要求4.1原材料4.1.1聚⼄烯树脂应符合GB4806.6规定的要求。
4.1.2⾊母粒应符合QB/T1648规定的要求。
4.2外观外观要求见表1表1外观要求项⽬要求瓶盖形状瓶盖⽆变形且呈圆形状,⽆明显⽑边。
瓶盖主体⽆孔、⽆裂缝。
表⾯表⾯光滑,⽆凹陷及抓痕。
⾊泽⾊泽均匀。
污染⽆⿊点,⽆锈迹,油污等外来附着物,⽆明显异味,内部应⼲燥,清洁⽆污染。
防盗圈防盗圈与盖⾝有连接桥相连,连接桥⽆破损。
螺纹⽆明显缺料、变形。
4.3尺⼨及质量偏差尺⼨及质量极限偏差应符合表2要求。
表2尺⼨及质量要求项⽬要求外形尺⼨极限偏差,mm±0.5内部尺⼨极限偏差,mm±0.4质量极限偏差,g±14.4物理机械性能4.4.1跌落性能:不爆裂、不脱盖、不漏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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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CS:83.080
Q/LSL 佛山市禅城区蓝斯朗户外用品厂企业标准
Q/LSL2-2019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
2019-10-20发布2019-10-22实施佛山市禅城区蓝斯朗户外用品厂发布
Q/LSL2—2019
前言
本标准按GB/T1.1-2009的规定编写。
本标准由佛山市禅城区蓝斯朗户外用品厂提出。
本标准由佛山市禅城区蓝斯朗户外用品厂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黄文海。
本标准2019年10月20日首次发布。
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
1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食品包装用塑料瓶盖的技术要求,检验方法,检验规则,标识,包装,运输及贮存。
本标准适用于以聚乙烯(PE)树脂、聚丙烯(PP)树脂为原料,经注塑工艺加工制成的食品包装用普通塑料瓶盖。
2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GB/T2828.1计数抽样检验程序第1部分:按接收质量限(AQL)检索的逐批检验抽样计划GB4806.1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材料及制品通用安全要求
GB4806.6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树脂
GB4806.7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食品接触用塑料材料及制品
GB/T17876包装容器塑料防盗瓶盖
3技术要求
3.1塑料瓶盖的各种尺寸
按合同图纸要求。
3.2外观要求
应符合表1要求。
表1外观要求
项目要求
产品表面成型饱满、结构完整、表面光滑、无明显收缩、气泡、毛边、缺损。
色泽色泽均匀
污染无黑点、无锈迹、无油污等外来附着物。
3.3尺寸允许偏差
应符合表2的规定
表2尺寸允许偏差
项目允许偏差
外径,mm±1mm
3.4物理机械能
应符合表3的规定。
表3物理机械性能
项目要求
跌落性能不爆裂、不变形
3.5卫生指标
聚乙烯、聚丙烯应符合GB4806.6的规定。
塑料盖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
4试验方法
4.1外观
应符合GB/T17876中6.1的规定执行。
4.2尺寸偏差
应符合GB/T17876中6.2的规定执行。
4.3跌落性能
应符合GB/T17876中6.4.3的规定执行。
4.5卫生指标
应符合GB4806.7的规定进行。
5检验规则
5.1检验分类
检验分为出厂检验和型式检验。
5.1.1出厂检验
出厂检验的项目为:外观、尺寸偏差、跌落性能。
5.1.2型式检验
5.1.2.1型式检验在下列情况时进行:
a)新产品试制或老产品转新模具的定型鉴定;
b)正式生产后,当原料、工艺有较大改变,可能影响产品性能时;
c)正常生产时,每年不少于一次;
d)产品停产半年以上,恢复生产时;
e)质量监督机构提出进行型式检验要求时。
5.1.2.2型式检验项目为本标准中全部项目。
5.2组批和抽样
5.2.1组批
产品以批为单位进行验收,以同一牌号,同一规格的原料,同一工艺连续生产的同一规格产品为一个批次,每批不应超过10万个,不足10万个的以不超过三天产量为一批。
5.2.2抽样
外观检验按GB/T2828.1-2012的规定,采用正常检验一次抽样方案,一般检验水平Ⅱ,接收质量限(AQL)为1.5。
尺寸偏差、容量偏差、质量偏差、物理机械性能在每批产品中随机抽取10个样品进行。
型式检验在出厂检验合格的产品中抽取60个样品进行检验,卫生检验的抽样方法应符合5.6的有关规定。
5.3合格批的判定
外观、尺寸偏差、跌落性能中如有不合格项目,允许加倍抽样复检不合格项,若复检合格则判该项目为合格;若仍不合格时,则判该项目为不合格。
卫生检验如有不合格项,即判为不合格,不允许复检。
全部检验项目合格则判批合格。
6标识、包装、运输、贮存
6.1标识
销售包装上标示应符合GB4806.1的规范要求,应标明产品名称、生产厂名、厂址、规格、材质、生产日期或批号、合格证、QS标志、产品标准号、使用方法、耐温范围。
6.2包装
产品包装应在清洁防尘的环境下进行,直接接触产品的包装材料应符合食品包装材料要求。
6.3运输
产品应使用有盖车箱装卸,防止重压、抛掷,避免雨淋、日晒。
装卸时禁止使用铁钩,保持产品清洁。
6.4贮存
产品应贮存在通风良好的仓库内,不应与酸、碱、油类及其他有害物质接触,避免产品受污染。
不应重压。
置放时,应离地面10cm以上,距离热源0.5m以外,并避免阳光直射。
在上述贮存条件下,产品自出厂之日起贮存期为3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