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新完整版

合集下载

供货质量奖罚制度

供货质量奖罚制度

供货质量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公司供应链的稳定性和产品质量的可靠性,通过奖罚机制激励供应商提高供货质量,减少不良品率,提升客户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供货关系的全体供应商。

三、奖罚原则
1. 公平性:奖罚标准公开透明,确保所有供应商在同等条件下接受评价。

2. 客观性:以实际供货质量数据为依据,避免主观判断。

3. 及时性:奖罚结果应及时通知供应商,并明确改进措施和期限。

四、奖励措施
1. 对于连续三个月供货合格率达到100%的供应商,给予一次性奖励,并在合同续签时优先考虑。

2. 对于年度供货合格率排名前10%的供应商,提供额外的合作优惠条件。

3. 对于提出有效质量改进建议并被采纳实施的供应商,给予一定的奖励。

五、惩罚措施
1. 对于供货合格率低于90%的供应商,发出警告,并要求其在规定时间内提出改进计划。

2. 连续两次供货合格率低于90%的供应商,将减少其供货份额,直至合格率达到标准。

3. 对于供货合格率持续低于80%的供应商,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

六、质量评定标准
1. 供货合格率:根据供应商每次供货的检验结果计算得出。

2. 客户反馈:客户对供应商产品质量的反馈将作为评定的重要参考。

七、奖罚执行
1. 质量管理部门负责奖罚制度的执行和监督。

2. 奖罚结果每季度公布一次,并通知到相关供应商。

八、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质量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2.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公司政策调整,将适时修订。

九、生效日期
本制度自XXXX年XX月XX日起生效。

供应商质量管控与处罚方案

供应商质量管控与处罚方案

供应商质量管控与处罚方案以下是 8 条关于供应商质量管控与处罚方案的内容:1. 咱得知道,供应商的产品质量那可是超级重要的呀!就好比建房子,材料不行房子能牢固吗?对于那些总是提供低质量产品的供应商,咱可绝对不能手软!就说上次那个供应商提供的零件,哎哟喂,那瑕疵多得让人没法忍!咱就得给他点颜色瞧瞧,让他知道质量不行就别想在这行混下去!2. 你想想看,如果供应商的质量把控不住,那咱们企业不是要遭殃啦?这就像一艘船在海上航行,质量就是船的坚固程度啊。

一旦供应商出现严重质量问题,咱就该果断出手处罚,可别心慈手软啊!就像之前有个供应商,那质量问题接二连三的,难道还留着过年吗?3. 供应商质量管控那可是大事啊!这就好像是我们身体的免疫系统,得时刻保持强大呀!要是有供应商不重视质量,多次犯错还不知悔改,那处罚必须得跟上,让他知道厉害。

上次那个老是出错的供应商,我们就该狠狠罚他一下,不然他能长记性吗?4. 嘿呀,供应商质量就像是我们战斗的武器呀!质量不行,不就相当于拿着把破刀上战场嘛。

对于那些老是在质量上出问题的供应商,咱得有严格的处罚方案。

就如同上次和我们合作的那个,产品老是不达标,难道还能由着他吗?肯定不行呀,得罚!5. 咱们可千万别小看了供应商质量管控这事儿,这可关系到整个链条的顺畅啊!如果供应商总是敷衍了事,那可不行!这就好比接力赛跑,他那一棒没跑好,后面不就全乱套了嘛。

上次有个供应商就是这样,质量问题频出,不处罚怎么行呢?6. 哎呀,供应商的质量直接影响到我们啊!这就好似心脏对于人体的作用一样关键啊。

要是供应商质量差,那我们能好受吗?所以对于那些差劲的供应商,一定要严格处罚,难道让他们继续坑我们吗?比如之前那个提供次品的供应商,就该让他吃点苦头!7. 供应商质量管控真的太重要啦!这跟一场比赛一样,如果有个参赛者总是拖后腿,那能行嘛!那些在质量上总是不过关的供应商,咱必须要处罚呀。

上次那个供应商的货物质量简直太差了,不处罚他难道我们自认倒霉呀!8. 说真的,供应商质量不好的话,那后果简直不堪设想呀!这就像一部机器,一个零件坏了可能整个就瘫痪啦。

供货上的奖罚制度

供货上的奖罚制度

供货上的奖罚制度
供货奖罚制度
一、目的
为了确保供应链的稳定性和高效性,提高供货商的服务质量,保障公司生产和销售活动的顺利进行,特制定本供货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与公司建立供货关系的所有必要供货商。

三、奖励制度
1. 准时交货奖励:供货商连续三个月准时交货率达到100%,将获得公司颁发的“优秀供货商”证书,并给予一次性奖励。

2. 质量优秀奖励:供货商所提供的产品连续六个月无质量问题,将获得“质量信得过供货商”称号,并给予相应的奖励。

3. 创新贡献奖励:供货商在产品创新、成本节约或服务改进方面做出突出贡献的,经公司评估后,给予特别奖励。

四、惩罚制度
1. 延迟交货惩罚:供货商未能按照合同约定时间交货,每延迟一天,将扣除合同金额的1%作为违约金。

2. 质量问题惩罚:供货商提供的产品出现质量问题,导致公司生产延误或产生损失的,将根据损失程度扣除相应比例的货款,并要求供货商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

3. 服务不达标惩罚:供货商服务水平低于公司规定的标准,经三次警告不改进的,公司有权减少订单量或终止合作关系。

五、奖罚执行
1. 奖罚情况将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记录和审核。

2. 所有奖励和惩罚决定需经公司管理层批准后执行。

3. 供货商对奖罚有异议时,可在收到通知后五个工作日内向公司采购部门提出书面申诉。

六、附则
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公司采购部门负责解释。

2. 对于本制度未尽事宜,按照公司相关规章制度执行。

3. 本制度如遇国家法律法规变更或公司运营需要,将适时修订。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供货商的具体表现,适时调整奖罚标准和执行细节。

供应商品质奖罚制度

供应商品质奖罚制度

供应商品质奖罚制度一、目的为确保供应商提供的产品或服务符合公司品质标准,提高供应链管理效率,特制定本奖罚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与公司建立合作关系的供应商。

三、品质标准1. 供应商必须遵守公司制定的产品品质标准和相关行业标准。

2. 供应商应定期接受公司的品质审核,确保产品或服务持续符合标准。

四、奖励措施1. 对于连续三个月产品合格率达到100%的供应商,公司将提供额外的订单优先权。

2. 对于提出有效改进建议,帮助公司提升产品质量的供应商,公司将给予一次性奖励。

3. 年度评选优秀供应商,给予荣誉证书及相应的奖励。

五、惩罚措施1. 对于产品不合格率超过5%的供应商,公司将发出警告,并要求限期整改。

2. 若连续两次产品不合格率超过5%,公司将减少订单量,并要求供应商支付违约金。

3. 对于严重违反品质标准,造成公司重大损失的供应商,公司有权终止合作关系,并追究其法律责任。

六、品质监控1. 公司将建立完善的品质监控体系,定期对供应商的产品进行抽检。

2. 供应商应配合公司的品质监控工作,提供必要的信息和资料。

七、申诉机制1. 供应商对品质评估结果有异议时,可在接到通知后7个工作日内提出书面申诉。

2. 公司将成立专门的申诉处理小组,对申诉进行公正、客观的调查和处理。

八、制度更新1. 本制度将根据市场变化和公司发展需要进行定期更新。

2. 任何制度的变更都将提前通知供应商,并在下一次合作中生效。

九、其他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

2. 本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归公司所有。

请根据公司实际情况和法律要求,对上述内容进行适当调整和完善。

针对供应商质量事故处罚的规定

针对供应商质量事故处罚的规定

针对供应商质量事故处分的规定
为了保障本公司的原材料符合质量需求,制止本公司供应商质量事故处分办法防止各类质量事故发生,本公司执行如下的处分规定,特此告知。

1、所有供应商产品必须依据《来料检验流程》检测产品。

不合格品按《品质异常程
序》处理。

2、供应商产品不良的索赔和处分:
2.1产品不合格特采,将扣除供应商当批次货款1%。

2.2产品不合格降级使用,由生产部、质检部计算需深加工总费用,将从供应商当
批次货款扣除相关费用,同时扣除供应商当批次货款l%o产品不合格退货,当月累计到达三次,将从当月供应商供货总货款中扣除1%。

当月累计到达5次,取消供应商
资格。

3、质量索赔的执行:
3.1由管理部填写《品质不良索赔通知单》,附上《品质异常通知单》,交采购部送
达供应商确认签章。

供应商在24小时内未进行回复,即为默认。

3.2供应商将签章后的索赔单扫描或快递至采购部,由采购部交给财务部执行扣款。

如供应商,未回传等,采购部以书面形式告知财务。

3.3管理部同时把《品质不良索赔通知单》情况告知财务。

如采购部未回交索赔单,
财务按管理部提交的索赔单对供应商进行索赔。

同时财务根据索赔单金额10%,对采购部进行处分。

3.4供应商针对每次质量事故必须对我司《品质异常通知单》进行回复,查明事故原因,采取纠正预防措施。

未进行回复,对下次送货进行拒收处理。

甲方:乙方:
委托代理人:委托代理人:
签订日期: 签订日期:。

供应商质量处罚条例

供应商质量处罚条例

上海瑞塑包装材料有限公司供应商质量处罚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管理公司的供应商,使他们的质量、服务等能满足公司的要求,提高供应商的质量意识,以配合公司不断扩大的业务需求,特指定本条例。

第二章适应范围第二条本条例适应于公司使用的所有合格供应商。

第三章处罚原则第三条以供应商提供的产品质量合格率为处罚依据,结合供应商的送货及时率,信用程度和配合度,公平公正地对供应商进行质量处罚。

第四条根据供应商产品质量问题造成的实际损失,包括直接损失和间接损失,对供应商进行处罚。

第四章处罚方式第五条根据质量问题的严重程度,质量处罚方式包括警告、延期付款、减少订单、扣款、取消供应商资格。

第五章处罚内容第六条对于以下供应商质量问题,对供应商进行警告:1.连续两次产品交付质量不合格2.由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交货期不及时,延期一天以内第七条对于以下供应商质量问题,对供应商延期付款:1.一周内连续出现两次《不合格品记录与处理》记录的供应商,延期付款半个月2.一周内连续出现两次供应商原因导致的交货期不及时,延期付款半个月3.出现供应商原因导致交货延期两天,延期付款一个月第八条对于以下供应商质量问题,对供应商减少订单:1.一周内累计两次警告的供应商2.一月内客户投诉超过两次的供应商第九条对于以下供应商质量问题,对供应商扣款:1.因质量问题造成实际经济损失,对供应商进行相对应的扣款2.出现两次或以上,供应商人为原因造成的质量不合格3.因供应商质量问题造成客户满意度下降等间接损失第十条对于以下供应商质量问题,取消供应商资格1.月度供应商考核得分在60分以下2.供应商审核不合格3.重要产品达不到工艺要求,且不能有效改进第六章执行监督第十一条本条例于2005年8月1日正式生效,由采购部对供应商进行具体质量处罚条例,质量部监督。

供应商品质奖罚管理规范

供应商品质奖罚管理规范

供应商品质奖罚管理规范一、引言供应商品质奖罚管理规范是为了确保供应商提供的商品质量符合公司的要求,以及对供应商在商品质量方面的奖励和惩罚进行明确规定。

本文档旨在为公司和供应商之间建立良好的合作关系,提高供应商品质管理水平,确保公司产品的质量和客户满意度。

二、适用范围本规范适用于所有与公司签订供应合同的供应商,包括原材料供应商、零部件供应商以及成品供应商等。

三、定义1. 供应商:指与公司签订供应合同的企业或个人。

2. 商品质量:指供应商提供的商品在使用过程中符合公司规定的质量要求。

3. 奖励:指对供应商在商品质量方面表现出色的行为给予肯定和奖励措施。

4. 惩罚:指对供应商在商品质量方面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的行为进行惩罚和处罚措施。

四、供应商品质管理要求1. 供应商必须了解公司对商品质量的要求,并按照要求提供符合标准的商品。

2. 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提供相应的合格证明文件。

3. 供应商必须建立健全的质量管理体系,包括质量控制流程、质量检测设备和人员培训等。

4. 供应商必须确保所提供的商品符合公司的质量标准和技术规范,不得出现质量问题或缺陷。

5. 供应商必须及时处理客户投诉,并采取有效的纠正措施,确保类似问题不再发生。

6. 供应商必须定期向公司提交商品质量报告,包括质量指标、检测结果和改进措施等。

五、奖励措施1. 供应商在商品质量方面表现出色,达到公司要求的标准时,可以给予以下奖励措施:a. 经济奖励:根据供应商的表现给予一定的经济奖励,例如提供额外的订单或给予价格优惠等。

b. 荣誉表彰:对供应商进行表彰和奖励,例如颁发奖状或在公司内部宣传供应商的优秀表现等。

六、惩罚措施1. 供应商在商品质量方面出现问题或不符合要求时,可以给予以下惩罚措施:a. 扣除经济利益:对供应商的订单进行扣款或取消订单,追究供应商的经济责任。

b. 合同终止:对严重违反合同约定的供应商,可以终止合同关系,并追究法律责任。

供应商处罚管理规定

供应商处罚管理规定

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编制:日期:年月日审核:日期:年月日批准:日期:年月日供应商考核处罚管理制度IMC-PZ-007一、目的本条例实施的目的是确保供应商供应的质量,促进供应商改善其业绩,为我司提供质量合格的原材料及加工件.二、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原材料、加工件供应商.三、职责四、采购部负责对交期及交量的统计及管控工作.生产部负责核对交期影响评估及人工费用的核算.品质室负责各供应商不合格统计工作,并及时反馈与采购部.采购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细责实施处罚,每份处罚通知书必须经总工程师审批后方能实施.四、程序1、交货期按照采购计划要求交货期执行,特殊情况请提前提出1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300元罚款.2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3供应商未按我司规定的时间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2、品质按照图纸、国标或检验标准十字星1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挑选使用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人工费.2供应商交货不合格,我司让步接收的,每次处以总货款30%处罚.3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待工费.4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5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5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供货资格.6供应商交货不合格,并且导致我司产品在顾客使用过程中发生质量事故的,供应商必须承担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3、交量按合同书物料编号需求的数量为准1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但没有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给予警告,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元罚款.2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每次给予200元罚款,并限期将物料补齐,每延迟一个小时按40元/小时加罚.3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的每月累计超过三次的处以1000元罚款,并将当月付款比率降低30%.4供应商末按我司规定的时间、规定的数量提供物料,并且影响我司正常生产的连续累计超过五次的处以2000元罚款,并取消其合格供应商资格.五、相关文件不合格品控制程序供应商考核管理制度。

供应商处罚标准

供应商处罚标准

供应商处罚标准文件编码(GHTU-UITID-GGBKT-POIU-WUUI-8968)
供应商处罚标准
为保证经贸超市所售商品的质量及食品安全,加强对各供应商的商品管理,制定以下处罚标准。

一、在收货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或食品安全的商品,第一次书面警告并罚款人民币1000元;第二次罚款人民币5000元并下架该供应商所有商品,停止进货。

二、在上架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或食品安全的商品,书面警告供应商并罚款人民币2000元。

三、在销售过程中,发现商品质量或食品安全的商品,立即停止该商品销售并下架,通知供应商,根据售出数量,顾客要求,事件后果,供应商态度,开出书面警告及相应的处罚金额。

1.售出数量≤5,尽量追回所售商品,满足顾客要求,事件后果不大。

要求供应商到办公室提供书面说明,积极配合,态度诚恳的给予人民币3000元处罚。

2. 售出数量≤5,尽量追回所售商品,顾客要求高,事件后果大。

要求供应商到办公室提供书面说明,配合不积极,态度不诚恳的给予人民币5000元处罚。

3. 售出数量≥5,尽量追回所售商品,顾客要求高,事件后果严重。

要求供应商到办公室提供书面说明,配合不积极,态度不诚恳的给予人民币10000元或以上处罚,并下架该供应商商品,停止进货。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新)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新)

前言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是针对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提出的原则性要求。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部份处罚细则内容和处罚金额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标准2009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DG0903-2009《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本标准由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品质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品质部供应商质量管理科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1目的对供应商供货质量进行考核,促进供应商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确保供货稳定,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

2适用范围适用于为本公司供货的合格供应商。

3零部件质量问题分类3.1一般质量问题(C类):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3.2严重质量问题(B类):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3.3质量事故(A类):供应商未履行相应质量职责或执行不到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1)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我司上市产品批量退货;2)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发生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赔偿的事件;3)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伤残或死亡的事件。

4质量处罚种类质量处罚分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停产损失、停止供货、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等不同类型。

5质量违约处罚细则备注:1)上表中未尽质量事宜,可参照相关处罚规定执行;2)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零部件质量符合我司要求,不管我司是否进行入厂检验,都不能免除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质量责任;3)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山华帝燃具股份公司品质部。

6、质量处罚的实施与争议的处理6.1 若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出现“让步放行”情况,直接在《让步放行单》上注明违约金额,交财务中心入账扣款,并将处罚金额书面告之供应商。

供应商保障服务质量的处罚措施

供应商保障服务质量的处罚措施
采购部/质量管理部
1. 召开跨部门会议评估违规严重性2. 通知供应商暂停合作决定及恢复条件3. 实施暂停合作期间的替代方案4. 跟踪供应商整改情况,评估恢复合作时机
4
故意欺诈或违法行为
严重处罚
1. 立即终止合作2. 追究法律责任3. 列入黑名单,永不合作4. 向相关行业协会或监管机构报告
法律事务部/采购部
轻度处罚
1. 要求退货/换货并承担相关费用2.扣除一定比例的服务质量保证金3. 延长付款周期
质量管理部
1. 质量检测部门出具不合格报告2. 通知供应商处理,并明确赔偿及改善要求3. 跟踪供应商改进措施,验证整改效果
3
多次违规或严重质量问题
中度处罚
1. 暂停合作一段时间2. 增加现场审核频次3. 公开通报违规行为,影响其市场声誉4. 取消本年度优秀供应商评选资格
1. 发现严重违规行为后,立即隔离相关物料或服务2. 咨询法律意见,准备法律文件3. 正式通知供应商终止合作及后续处理措施4. 通报相关部门及合作伙伴,避免风险扩散
供应商保障服务质量的处罚措施
序号
违规行为
处罚等级
处罚措施
实施部门
实施流程
1
服务响应时间超标
警告
1. 发送警告信估体系
采购部/质量管理部
1. 发现问题后,立即记录并通知供应商2. 设定改善期限,并跟踪改善情况3. 若未改善,则进一步升级处罚措施
2
产品质量不合格

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

深圳市自力电子有限公司供方供货问题的索赔和处罚标准由于供方物料不合格,会造成自力资金积压、交期延误、影响信誉,同时为有效促进供方质量改善,经确认如属供方责任,按以下标准向供方提出索赔:一、来料验收质量问题索赔:1、来料批由于质量问题批退后,第二次送检时必须承担自力的再次检验费用(再次检验费用包括检验工时、检验所需的电费和其他辅助检验材料费),该费用在当月的货款中扣除。

2、若第二次送检仍不合格并且不合格项和第一次一样,则按该批物料的总价值的5%给予处罚,超过第二次后每送检一次增加10%。

(例如:第三次送检不合格则需承担该批物料总价值的15%的处罚,第四次是该批物料总价值的25%,以此类推)3、由于供方的质量问题而造成自力的交期延误而导致自力客户的索赔,自力的供方必须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二、来料在线使用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1、供方的供货的物料在我司使用的过程中出现质量问题超过%,使自力的生产效率降低,供方必须承担自力所损失的工时和相关物料的损失。

(自力内部流程:制造部门统计损失的工时,品质部审核后报采购部和财务部,所产生的工时费用〈30元/H〉和相关物料的损失由该供应商承担,所产生的费用在供应商当月的应付款中扣除)2、供方的供货在使用的过程中出现批量性质量问题,无法正常而造成自力交期延误而导致自力客户的索赔,自力的供方须承担全部的经济损失。

三、客户投诉质量问题索赔与处罚1、由于供方质量问题造成本司客户投诉,并给公司造成一定的信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的,供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另将处以1000-5000 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2、对于本公司客户投诉的重大问题,给本公司造成重大不良影响的,暂停甚至取消责任供方供货资格。

供方除赔偿全部的经济损失外,还另将处以2000-10000元的信誉损失赔款。

四、售后服务质量索赔与处罚1、供方对自力反馈的问题需要到自力现场处理的在2个工作日内必须到场处理或回复,若延误或不到,每次处罚供方500元。

供应商质量处罚制度范本

供应商质量处罚制度范本

供应商质量处罚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证采购产品的质量和供应商的合作关系,维护企业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与本公司建立供应关系的所有供应商。

第三条本公司对供应商的处罚,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确保供应商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第四条本公司对供应商的处罚,应根据供应商违约行为的性质、情节和影响程度,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

第二章处罚措施第五条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服务,给予警告,并要求立即整改。

第六条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服务,造成本公司损失的,要求供应商赔偿损失,并给予暂停合作处理。

第七条供应商提供不合格产品或服务,造成本公司重大损失或信誉损害的,解除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八条供应商在合作过程中,存在欺诈、虚假宣传等违法行为的,解除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九条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未按期交付产品或服务的,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违约责任。

第十条供应商违反合同约定,质量问题导致产品召回的,承担召回费用及相应损失。

第十一条供应商在质量问题发生后,未积极配合本公司进行处理的,给予暂停合作处理。

第十二条供应商在质量问题发生后,故意隐瞒事实、提供虚假信息的,解除合作关系,并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十三条本公司对供应商的处罚,应由采购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调查、审核,并提出处罚意见。

第十四条本公司对供应商的处罚,应征求供应商的意见,并在双方协商一致的基础上进行。

第十五条本公司对供应商的处罚,应制作处罚决定书,明确处罚内容、理由、依据和期限。

第十六条本公司对供应商的处罚,应按照法定程序进行,确保处罚合法有效。

第四章处罚执行第十七条本公司对供应商的处罚决定,由采购部门、质量管理部门、法务部门等相关部门共同执行。

第十八条本公司对供应商的处罚决定,应定期跟踪检查执行情况,确保处罚落实到位。

供应部处罚条款细则

供应部处罚条款细则

供应部处罚条款细则1)采购必须坚持定点采购的原则,未经审批采购,对责任人给予100元处罚,未经批准采购,造成损失,按产品质量赔偿制度进行处罚;2)采购的物质,必须在四个小时内报检,生产急需的立即报检,对于首批供货的厂家、品种须向品管部说明;报检时要求准确写明厂商、名称、型号、数量。

若因报检不及时、不准确,出现混乱引起的质量问题或产生影响,对于责任人处以100元处罚;3)对于报检物质,办理财务入账时,必须依凭配套报检单并有检验签字合格。

对于弄虚作假者,一次给予200元处罚;4)采购物质进厂,应按要求提供必须的质量证明,如合格证和相应的材料资料(检验单、材质单等),如果属采购人员没有通知厂商,每次扣50元以上;5)对于新产品或新的供应商提供的外协产品,必须通知供应商送样,在没有样品确认合格的情况下,不得给供应商下单,否则给予罚款100元,造成损失的按5.4条进行处罚;6)物质采购人员对于配套件的工艺、图纸和技术修改通知单等要及时送达到配套厂商,违反上述规定,处以100元处罚;7)采购下单,必须采购信息完整,由于工作不负责任,采购信息不全而造成损失,责任人给予100—200元处罚;8)对有明确材质要求的外购件,如有特殊情况,配套厂商改判用材料,供应人员必须事先向技术部门提出代用材料申请。

不经申请审批,采购代用材料配套件,对责任人给予100元处罚;9)配套件经检验不合格,质管部反馈到相关采购员后,采购员应及时将信息传达到供应商,对于返工、返修的也应及时返修,由于反馈、返工、返修不及时影响生产或造成质量问题的,给予该采购员50—200元处罚;10)采购部门要建立配套厂商的档案,存有供货能力综合调查表、合格供方名单、采购合同等,缺少一个厂商档案,对责任者给予50元处罚;11)采购人员要通知供应厂商做好产品标识、厂家标识,如未进行标识,而发生质量损失,给予责任人100元处罚;12)成品件及外购外协件,必须坚持凭检验合格单入库的原则,没有检验合格单坚决不得入库、不得投用。

供应商质量处罚规定

供应商质量处罚规定

1.目的为了约束供应商不规范行为,建立异常发生时向供应商进行索赔的处理机制,提高供应商的供货品质和服务水平。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为三利谱提供原材料、包材的供应商。

3.术语和定义3.1 欺骗行为:伪造证、章、单据、报告、记录等类似行为。

3.2混料:不同物料混在一起,所送物料或标签与采购订单要求不符。

3.3 短装:重量、数量或面积不足。

3.4 违反流程:未签订样品或未经核准而直接出货。

3.5 连带损失:由于来料质量问题导致我司质量成本增加的费用。

4.职责4.1 生产部:负责对原材不良品及成品不良实物及数据的汇总,并报告质量部主管。

4.2 质量部:负责主导分厂不良品取样及索赔数据的统计。

4.3 品保部:负责主导厂内及客户端不良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与供方的索赔谈判,并负责依据处罚规定对供方开索赔单。

4.4 PMC部:负责对仓库不良品入库信息及包装确认,负责卷材退货给供应商的包装规范。

4.5 采购部:协助品保部约见供方,和品保一同参与向供方的索赔谈判,并负责将供方签字索赔单给到财务部。

4.6 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文员根据品保部提供的产品型号提供单价。

4.7 财务部:负责索赔款项到账确认及索赔费用的归属。

5.流程图见附表26.作业内容6.1 索赔提出原材料入厂检验、制造过程和客退产品中发现不合格品时,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认处理。

如果经过判定属于原材料来料问题,依进料检验控制程序,由MQE发出来料不良投诉书至供应商确认、回复。

如涉及由此造成的我司损失,须由MQE向供方提出索赔,并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对不良损失明细进行统计。

6.2 索赔数据收集品保部MQE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损失统计和汇总工作。

供应商损失统计核算、赔偿依据参考附表1执行。

原材料问题导致的制程中质量损失数据及不良样品由各分厂质量部负责提供。

原材料问题导致在客户端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品保部客服人员提供。

以上数据填入供应商索赔单中投诉内容与索赔明细栏,并经部门经理、生产副总签字审核。

供应商质量处罚规定

供应商质量处罚规定

1.目的为了约束供应商不规范行为,建立异常发生时向供应商进行索赔的处理机制,提高供应商的供货品质和服务水平。

2.适用范围适用于所有为三利谱提供原材料、包材的供应商。

3.术语和定义3.1 欺骗行为:伪造证、章、单据、报告、记录等类似行为。

3.2混料:不同物料混在一起,所送物料或标签与采购订单要求不符。

3.3 短装:重量、数量或面积不足。

3.4 违反流程:未签订样品或未经核准而直接出货。

3.5 连带损失:由于来料质量问题导致我司质量成本增加的费用。

4.职责4.1 生产部:负责对原材不良品及成品不良实物及数据的汇总,并报告质量部主管。

4.2 质量部:负责主导分厂不良品取样及索赔数据的统计。

4.3 品保部:负责主导厂内及客户端不良数据的收集、整理,以及与供方的索赔谈判,并负责依据处罚规定对供方开索赔单。

4.4 PMC部:负责对仓库不良品入库信息及包装确认,负责卷材退货给供应商的包装规范。

4.5 采购部:协助品保部约见供方,和品保一同参与向供方的索赔谈判,并负责将供方签字索赔单给到财务部。

4.6 市场管理部:市场管理部文员根据品保部提供的产品型号提供单价。

4.7 财务部:负责索赔款项到账确认及索赔费用的归属。

5.流程图见附表26.作业内容6.1 索赔提出原材料入厂检验、制造过程和客退产品中发现不合格品时,依《不合格品控制程序》确认处理。

如果经过判定属于原材料来料问题,依《进料检验控制程序》,由MQE发出【来料不良投诉书】至供应商确认、回复。

如涉及由此造成的我司损失,须由MQE向供方提出索赔,并通知相关使用部门对不良损失明细进行统计。

6.2 索赔数据收集品保部MQE根据实际情况协调相关部门完成损失统计和汇总工作。

供应商损失统计核算、赔偿依据参考附表1执行。

原材料问题导致的制程中质量损失数据及不良样品由各分厂质量部负责提供。

原材料问题导致在客户端所产生的损失费用由品保部客服人员提供。

以上数据填入【供应商索赔单】中投诉内容与索赔明细栏,并经部门经理、生产副总签字审核。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

供应商处罚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确保供应商供应的质量促进供应商改善其业绩,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所有原材料、零配件供应商。

第三条采购部必须严格按照本条例对供应商进行管理。

第二章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罚第四条供应商在供应过程中出现以下不良行为,将根据情况予以处罚:1. 提供虚假信息或故意隐瞒重要信息:每次处以合同金额的5%作为罚款,且最低不少于5000元。

2. 擅自与供应商私下进行协商或达成购销合同:每次处以合同金额的10%作为罚款,且最低不少于10000元。

3. 违反采购预算,超出授权金额进行采购:超出部分金额的10%作为罚款。

4. 违反评价标准,私自修改评价结果:每次处以10000元罚款。

5. 交货不合格,影响公司正常生产:每次处以200元罚款,并支付由此产生的待工费(10元每人每小时)。

6. 交货延迟:每延迟一天,处以合同金额的0.5%作为罚款。

7. 其他违反合同或公司规定的行为: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罚。

第五条处罚金额上限不超过合同金额的30%。

第三章处罚程序第六条采购部对供应商的不良行为进行调查核实后,拟定处罚方案,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七条经公司领导审批同意后,采购部向供应商发出处罚通知,并要求供应商在规定时间内履行处罚。

第八条供应商对处罚有异议的,可以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3个工作日内向采购部提出书面申诉,采购部应在收到申诉后5个工作日内作出答复。

第四章处罚执行第九条供应商应在收到处罚通知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履行处罚,逾期未履行的,采购部可以采取法律手段追究供应商的责任。

第十条供应商在履行处罚后,如有改进表现,采购部可以对其进行信用评级,并在今后的采购活动中给予优惠。

第五章附则第十一条本条例由采购部负责解释。

第十二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第十三条如有与国家法律法规相冲突之处,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采购部年月日。

供应商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供应商质量问题处罚制度

供应商质量问题处罚制度一、目的为了完善质量管理制度,确保质量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确保产品质量,降低质量成本,达到顾客满意。

二、适用范围所有为我公司提供外购件、外协件的供应商。

作废三、职责质管部:负责质量处罚取证工作,各部门应做好配合工作;负责统计当月质量问题,对达到处罚要求的供应商签发扣款通知单。

四、工作程序1、外购件、外协件进货检验根据GB/T2828.1-2003标准或我公司制定的检验规程中要求数量进行抽样检验,检出不良品按不合格品流程执行。

2、质管部判定某供应商达到扣款标准的,质管部应将《不合格品质量反馈单》、《罚款通知单》传至供应商处执行处罚。

3、我公司接到客户因质量问题的罚款单后由质管部进行判定,若与外购件、外协件有直接关系的,质管部应将此罚款单复印件传真给相应的供应商,并根据本标准进行处罚。

五、质量处罚标准质量处罚内容包括进货过程中外购件、外协件批次不合格处罚及我公司外部反馈的因外购件、外协件不良导致的处罚。

1、外购件、外协件批次不合格处罚:(1)按自然月对供应商进货质量进行统计,当月出现第一批不合格只进行退货处理不进行处罚,当月出现第二批不合格除进行退货处理外对供应商进行300元处罚,当月出现第三批不合格除进行退货处理外对供应商进行500元处罚,当月出现第四批不合格除进行退货处理外对供应商进行1000元处罚。

若出现第五批不合格质管部通知供应部,供应部暂停其供货,并重新进行评价。

(2)当质管部判定某批外购件、外协件不合格应退货时,若公司生产计划需要,可以实施全部检验将不合格品退回厂家,合格品入库。

此过程给我公司带来额外工作量对此特要求厂家支付一定的费用。

根据外购件的不同,相关费用不同,现规定部分主要外购、外协件的全检费用,未提出的外购件的全检费用质管部可临时确定。

水套:YJH-Q10A/Q8.1水套 10元/个YJ-16.3/19.8/27.9水套 20元/个YJP-Q25/Q30/Q35 水套 20元/个燃烧室 5元/个联接体 5元/个电机 5元/个除霜器 20元/个橡胶管 2元/根铝支架 5元/个风轮 2元/个线束、开关 2元/个点火塞 2元/个2、我公司外部反馈的因外购件、外协件不良导致的处罚质管部对罚款单所对应的质量问题进行分析,若判定外购件、外协件占主要责任则处罚供应商支付该张罚款单金额的50%,若判定外购件、外协件占次要责任则处罚供应商该张罚款单金额的30% 。

供应商处罚细则

供应商处罚细则
供应商扣罚款细则
条款
条款内容
罚款金额(RMB)
1
优格稽核供应商,列为重缺陷的项目:
1.1供应商擅自改变制程工艺和制程管制计划
1.2供应商使用不符优格要求之原料
1.3制程没有根据优格承认规格进行管制
1.4除上述三项外,其它均列为轻缺陷,一次保留,三次升级为重缺陷
1000元/项
2
售后反馈属于因供应商材料原因产生的属于严重缺陷类问题的。供应商赔偿金额=10元/Pcs+市场处理费用。安全类问题由双方高层协商赔偿金额和处理方案。
500元+辅导费用
7
供应商擅自使用与优格图面或合同不符材料的,罚款2000元,重犯加倍处罚,造成严重后果者,由双方公司洽其他公司生产的
2000元
9
IQC进料检验之不良材料发出CAR,供应商必须在三个工作日内回复IQC;否则一张VCAR罚500元,再犯加倍处罚.
500元/张
10元/pcs+实际费用
3
供应商月批合格率<90%
2000元/月
4
IQC进料检验之不良材料上线,重工与挑选费用,由供应商承担此费用,员工每小时20元人民币,工程师每小时50元人民币;供应商品质异常导致优格停线的,费用按实际工时计算.
实际处罚金额
5
供应商材料连续三个月总的不良率大于1%
3000元
6
供应商提供的物料,若同一产品出现同一问题,在知情情况下再犯的,IQC工程师品质辅导费用由厂商负担.
10
供应商提供虚假资料,罚款2000元,再犯加倍处罚.
2000元
11
供应商泄密优格相关保密文件的按双方保密协定进行处罚.
实际处罚金额
12
优格每让步接收一批材料,扣材料费的3%.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
定新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
前言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是针对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提出的原则性要求。

Q/HDG0903-2010《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结合实际运行情况对部份处罚细则内容和处罚金额进行了修订和补充。

本标准2009年3月首次发布,本次为第一次修订。

本标准自实施之日起,代替Q/HDG0903-2009《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本标准由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提出。

本标准由品质部归口。

本标准主要起草单位:品质部供应商质量管理科
中山华帝燃具股份有限公司企业标准
Q/HDG0903-2010
供应商供货质量处罚规定
1目的
对供应商供货质量进行考核,促进供应商产品质量持续改进,确保供货稳定,以满足公司不断发展的需求。

2适用范围
适用于为本公司供货的合格供应商。

3零部件质量问题分类
一般质量问题(C类):未出现影响产品的关键尺寸、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项目,仅在外观或非关键尺寸上有明显瑕疵的质量问题。

严重质量问题(B类):影响到产品功能、性能、可靠性、耐久性的质量问题,或严重影响顾客满意的外观缺陷。

质量事故(A类):供应商未履行相应质量职责或执行不到位,出现下列情况之一:
1)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我司上市产品批量退货;
2)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发生人身、财产或精神损害赔偿的事件;
3)因供应商零部件质量问题造成消费者伤残或死亡的事件。

4质量处罚种类
质量处罚分为:书面警告、限期整改、支付违约金、停产损失、停止供货、售后索赔及连带损失等不同类型。

5质量违约处罚细则
备注:
1)上表中未尽质量事宜,可参照相关处罚规定执行;
2)供应商应确保提供的零部件质量符合我司要求,不管我司是否进行入厂检验,都不能免除供应商提供合格产品的质量责任;
3)本规定解释权归中山华帝燃具股份公司品质部。

6、质量处罚的实施与争议的处理
若供应商提供的零部件出现“让步放行”情况,直接在《让步放行单》上注明违约金额,交财务中心入账扣款,并将处罚金额书面告之供应商。

若供应商出现其它质量违约情况,我司品质部开具《质量违约通知单》,描述具体质量违约事实和处罚结论,品质部经理核准。

供应商收到《质量违约通知单》后应在3个工作日内对违约事实、违约造成的损失和影响进行核实并签字盖章回传我司,由财务中心入账扣款。

若供应商对质量处罚有异议,可在3个工作日内书面向我司提出,双方品质部协商沟通。

若双方品质部协商不成,可向双方公司高层申请仲裁,依照仲裁结果执行。

供应商在收到《质量违约通知单》或异议处理结论,在3个工作日内不签名认可的,则视为对违约事实的认可,我司直接按《质量违约通知单》中规定的金额进行扣款。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