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QS食品厂金属探测作业指导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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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属检测操作规程
1.适用范围
本规程适用于加工车间超低温金枪鱼产品的金属探测以及相关的验证及纠正活动。
2.操作步骤:
设备的检校、产品金属检测以及设备的清洁工作由加工操作人员负责,金属探测仪的维修调试工作由电工人员负责。
2.1设备的检校
2.1.1每天工作前,用1.5mm的铁金属模块和2.5mm的非铁金属模块分别在金属探测仪输送带的不同部位进行检校,如设备有警示,则为正常;如无警示或无检测模块时亦有警示鸣叫,则表示设备有故障,应立即停机报修。
2.1.2工作开始后,每隔一个小时对设备检校一次,方法同2.1.1,如发生故障,应马上停机报修,此前一小时的产品应在金属探测仪修复后重新进行金属检测。
2.1.3每天工作结束,关闭设备前,在检校一次,方法同2.1.2。
2.1.4以上检校活动均应如实记录在《金属检测监控记录》“设备检校情况”栏中。
2.2产品金属检测
2.2.1加工操作人员必须保证使每一个体产品都经过金属检测,以保证监控的连续性。
2.2.2操作过程中,如设备有警示,应立即查明原因,认真检查产品,剔除含有金属杂质的产品,作为废弃物处理。
2.2.3以上操作应如实记录在《金属检测监控记录》“产品金属检测”和“分析处理”栏中。
2.3设备故障维修及产品的处理
2.3.1设备的故障维修由电工负责,维修人员应执行洗手消毒程序后,进入车间进行设备维修。
2.3.2设备故障后至修好前的所有产品应有明显醒目的标识,单独存放,不得与经过金属探测
的产品混放。
2.3.3设备维修正常后,应将标识存放的产品标识撤下,依本规程2.2要求进行金属检测。标识牌的日常保管和清洁,由加工操作人员负责。
2.4日常清洁与保养
2.4.1每日工作前,应对设备进行消毒处理,工作期间每两个小时用75%的酒精对设备进行一次喷雾消毒。
2.4.2每日工作结束后,由操作人员依据《清洁操作规程(金属探测仪)》对设备进行清洁消毒,使之达到《卫生标准操作规范》要求。
2.4.3设备在运行过程中,不得随意挪动,除被检测产品外,任何无关物品均不得放于设备上。
2.4.4除操作人员和指定的质检人员外,任何人不得擅自开启或关闭设备,以免造成事故。
2.4.5如有违反本规程规定者,操作人员有权制止,并记入《金属检测监控记录》“备注”栏内。
金属探测标准操作规程
1.目的:对金属探测器灵敏度进行定期校准,确保能够探测出混入产品中的金属杂质。
2.范围:适用于车间所有金属探测器。
3.试块:标准不锈钢(Φ2.5mm)试块和铁(Φ1.5mm)试块。
4.校准
1)校准人:成品包装相关经过培训的操作人员。
2)校准方法:
①.标准试块检测:
依次将两个试块放在传送带左、中、右三处,探测器应都能报警并停止运行(每种试块3次);
②.模拟金属检测:
分别将两个试块放产品的上部、下部分别通过探测器传送带的左、中、右三个位置,探测器
应能报警并停止运行(每种试块6次);
3)校准时间与频率:
①.每天投入使用前校准;
②.使用期间每1小时校准一次;
③.记录每次校准结果。
4)合格标准:
每次测试金属探测器均可报警并停止运行,则说明金属探测器灵敏度合格;
任何一次检测不报警则说明金属探测器灵敏度不稳定,应在同一位置连续检测3次,如3次都能检出方可证明灵敏度合格,如仍有不能检出则立即停止操作,班长应立即报告品管、质检或维修人员进行调整,调整后应重新进行一次上述检测;合格后方可继续检测产品。
5.产品检测
1)金属探测器开始检测前必须提前30分钟预热;
2)所有的产品都必须经过金属探测;
3)产品必须以相互垂直的两个方向通过金属检测;
4)产品冻结完毕后应在最短的时间内进行检测;
6.机器报警
1)报警原因:
①.产品冻结不良或外部沾染水分;
②.产品存在金属杂质;
③.包装材料存在金属杂质;
④.机器受到震动或电磁干扰;
2)报警产品处理
①.探测器报警后,以相同的方向重复检测3次,如3次都不报警则可以通过;有任意1次报警
则不能流入下一工序;
②.最终未能通过金属检测的产品,应作好明显标记再次冷冻,完毕后立即再次进行金属检测,
如果两个方向都不报警则可以判为合格品;如果仍然有报警,则判为存在金属杂质,立即加贴
醒目标识,隔离处理;
③.质检员负责对被判定存在金属杂质的产品进行解冻和检查金属;
④.质检员负责把金属碎片粘贴在金探记录表并查明其来源;
⑤.一旦在产品中发现金属杂质,应将检出时间、产品、金属种类、数量记入金探记录表;
⑥.质检员报告HACCP小组开展CCP纠偏行动并填写相关记录。
2005年10月5日
METAL DETECTION PROCEDURE
金属探测步骤
1.Metal detectors must be checked before production commences, during and at the end of production to
ensure all aspects of operation and sensitivity as specified below:
必须在开始生产之前,生产过程中及结束的时候对金属探测器进行检查,以确定其操作的各个方面和
2.The metal detection test should be carried out each hour by the metal detector operative and verified
periodically by QA. Any stoppages in production must be recorded on the Metal Detection (CCP3) record form.
金属探测检验应由金属探测器技术人员每个小时都进行,并由QA定期检验。生产进程中任何一次停工都必须在金属探测记录表中记录
3.Allow a case of finished product to pass through the metal detector first, before the test, to ensure it does
not contain any metal.
在测试前,要对加工完成的产品用金属探测器进行一次检验以确保产品中不含有任何金属成分。
4.Ferrous sensitivity test piece shall be placed on top of the finished product/in tray of IQF fillets and passed
under the detection head in the same orientation as standard product.
铁敏感测试片应放置在生产完成的产品顶部/IQF鱼片托盘中,在相同方位通过探测头下的才是符合标准的产品。
5.The metal detector belt must stop and the alarm must function when the test stick is identified.
测试棒确认时必须停止金属探测带,使用警报。
6.This step should be also should be repeated for non-ferrous sensitivity test stick. Ensure all test pieces are
removed from finished product pack, after the test has been successful.
此步骤对于非铁敏感测试棒同样适用。检测成功后要确保所有的测试片都从完成检测的产品中拿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