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审批管理
(二)项目咨询论证阶段
项目单位委托相应资质的工程咨询机构编制可行性研 究报告,并附相关文件资料向项目审批部门申请可研批复。
项目审批部门按权限审查,对符合要求的做出可研批复。
可行性研究:
可行性研究是在项目决策前,通过对项目有关的工程、技术、 经济等各方面条件和情况进行调查、研究、分析,对各种可能的 建设方案和技术方案进行比较论证,并对项目建成后的经济、社 会效益进行预测和评价的一种科学分析方法。可行性研究是确定 建设项目、编制设计文件和项目最终决策的重要依据,要求必须 有相当的深度和准确性。 承担可行性研究工作的单位必须是经过资格审定的规划、设 计和工程咨询单位,要有承担相应项目的资质。我市对市本级政 府投资项目可研编制单位的要求是具备相应资质乙级及以上资质, 重大项目或有特殊要求的项目需甲级工程咨询机构。
可行性研究报告一般应具备以下基本内容:
1.项目建设目标和规模:包括项目背景和必要性、需求测算、建设规模、 建设目标等内容。 2.场址选择:一般由选址要求、场址比选和推荐场址三部分内容组成。 3.方案设计:一般包括建设原则和标准、建设范围和内容、工艺技术方案、 设备方案、工程方案等内容。 4.项目影响:从环境与生态、土水电气等资源消耗、社会稳定、卫生与安全 等可能的方面进行分析论证和提出方案。 5.建设及运营管理:包括项目的管理模式、组织架构、人力资源、制度规章、 保障条件、进度安排、招标采购等内容。 6.投资估算:主要包括估算编制说明、项目总投资估算、项目分年度投资计 划等,投资估算的组成内容、深度、方法、表格形式等应符合 相关规定。 7.资金筹措:通过综合研究提出项目资金筹措初步方案,明确资金来源渠道、 筹措方式和金额,重点是必须由政府投资的理由。 8.效益与费用测算:包括国民经济评价和财务评价。 9.项目风险分析及对策:主要包括对社会稳定风险调查、风险因素识别及估 计、风险防范化解措施、风险等级判断等内容。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
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公布日期】2005.05.25•【文号】国资发规划[2005]92号•【施行日期】2005.05.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国有资产监管正文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的通知(国资发规划[2005]92号)各中央企业: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精神,更好地履行出资人职责,指导中央企业提高投资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投资效益,规范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推动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的建立,我委组织编制了《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现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工作指南》是中央企业开展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的指导性文件,各中央企业可根据《工作指南》的要求,编制本企业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实施细则,对项目后评价工作的内容和范围可有所侧重和取舍。
二、《工作指南》适用范围为固定资产投资类项目后评价,对于股权投资、资产并购、证券、期货等其他类型的投资项目,仅供参考。
三、企业是投资主体,也是后评价工作的主体。
各中央企业要制订本企业的投资项目后评价年度工作计划,有目的地选取一定数量的投资项目开展后评价工作。
要加强投资项目后评价信息和成果的反馈,及时总结经验教训,以实现后评价工作的目的。
四、中央企业的后评价工作由国资委规划发展局具体负责指导、管理。
我委每年将选择少数具有典型意义的项目组织实施后评价,督促检查中央企业后评价制度的建立和后评价工作的开展,及时反馈后评价工作信息和成果,组织开展后评价工作的培训和交流活动。
附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二00五年五月二十五日附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一、总则(一)为加强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提高企业投资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完善投资决策机制,建立投资项目后评价制度,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企业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暂行条例》(国务院令第378号)、《国务院关于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国发[2004]20号)以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印发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国办发[2003]28号)赋予国资委的职责,国务院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国资委)编制《中央企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后评价工作指南》(以下简称《工作指南》)。
工程初设方案是什么
工程初设方案是什么工程初设方案包括项目立项依据、项目的概况及目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条件、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布局和选址等内容。
在项目初设阶段,需要对项目的技术、经济、环境等方面进行综合分析和评估,制定出适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初步方案。
项目立项依据是工程初设方案的基础,需要明确项目的建设背景、项目的必要性、项目的重要性和紧迫性等。
这些内容对于项目的后续规划和实施都具有重要的指导意义。
在项目立项依据中,需要对项目的立项意义和价值进行分析,明确项目的发展方向和目标,为后续的项目实施提供依据和保障。
项目的概况及目标是工程初设方案的核心内容,需要对项目的整体情况进行综合描述和分析,包括项目的规模、重要性、技术难度、发展前景等各方面的情况。
在项目概况及目标中,需要对项目的总体规划、重点工程和主要任务进行明确,制定出项目的发展目标和发展规划,为项目后续的具体实施提供方向和指导。
工程项目的基本条件是工程初设方案的重要内容,需要对项目的基本环境、资源条件、技术条件、经济条件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估,明确项目实施的基本前提和基本要求。
在工程项目的基本条件中,需要对项目的设计条件、建设条件、运行条件等方面进行详细描述和分析,为后续的项目实施提供依据和保障。
技术经济指标是工程初设方案的重点内容,需要对项目的技术指标、经济指标、环境指标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评估,制定出项目的技术经济指标和综合指标。
在技术经济指标中,需要对项目的投资规模、建设周期、技术水平、经济效益、环境影响等方面进行详细分析和评估,为项目后续的具体实施提供依据和保障。
项目布局和选址是工程初设方案的关键内容,需要对项目的布局方案和选址方案进行研究和制定,确定项目的空间结构和空间布局。
在项目布局和选址中,需要考虑项目的整体布局和规划、重点工程和主要设施的位置和布局,以及项目的选址条件和选址要求,为项目后续的实施提供方向和指导。
综上所述,工程初设方案是工程项目实施前的重要准备阶段,需要对项目的立项依据、项目的概况及目标、工程项目的基本条件、技术经济指标、项目布局和选址等方面进行分析和规划,制定出适合项目实际情况的初步方案。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4篇)
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规范项目的审批、设计、招标及施工等环节,确保项目的质量和进度,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国家和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定,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实施。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当进行项目设计,设计内容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应当公开、公平、公正,并遵循招投标法相关规定。
第六条基本建设项目施工应当按照施工图纸进行,施工过程中应当严格遵守相关施工和安全规范。
第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竣工验收应当由相关部门进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第二章项目审批第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地方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由省级发展改革委员会和相关部门负责。
第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程序应当依法进行,并公开、公平、公正。
第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应当符合国家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确保项目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第十一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建设内容、投资规模、建设周期等基本信息。
第十二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环保要求、安全要求和节能要求等相关要求。
第十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项目设计文件等相关文件。
第十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施工单位和监理单位。
第十五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资金来源和资金使用计划等相关信息。
第十六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竣工验收标准和验收单位等相关信息。
第十七条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文件应当明确项目的监管责任部门和监管责任人。
第三章项目设计第十八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承担。
第十九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设计规范和相关技术标准。
第二十条基本建设项目的设计应当根据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并报审批部门审核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公布日期】2016.11.10•【文号】工信部联规〔2016〕303号•【施行日期】2016.11.10•【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工业和信息化管理综合规定正文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关于印发《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工信部联规〔2016〕303号部属各高校:为进一步加强和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联合制定了《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工业和信息化部财政部2016年11月10日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工业和信息化部部属高校(以下简称“部属高校”)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管理,提高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有关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指中央财政投资建设项目(以下简称“建设项目”),是指财政部安排中央财政资金投资建设的部属高校基本建设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项目管理,是指对建设项目投资方向、建设项目申报和审批、年度预算、年度投资计划、项目实施、项目竣工验收等环节的管理。
第二章投资原则和方向第四条部属高校应立足国防现代化建设,按照工业和信息化发展总体需要,以创造优良教育条件、提供一流科研平台、建设完善服务体系、增强科技创新能力为原则,统筹高校规模与质量、近期与长远的关系,合理安排建设项目。
第五条高校提出的建设项目应符合以下五类投资方向:(一)基本办学条件建设。
包括教学楼、实验和科研用房、军工特色教学科研区等教学实验条件建设。
(二)公共服务体系建设。
包括学生宿舍、食堂、医院、图书馆、体育馆等基础设施,以及老旧校区改造、供电供水道路等公共配套基础设施建设。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2号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正文:----------------------------------------------------------------------------------------------------------------------------------------------------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鄂政办发〔2013〕2号)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各部门:《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2013年1月6日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湖北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管理,建立健全科学的项目决策、实施和监督管理制度,保证工程质量,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央预算内投资补助和贴息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国家发展改革委令第31号)、《湖北省人民政府关于贯彻国务院投资体制改革决定的意见》(鄂政发〔2005〕12号)和有关法律、法规及政策,结合我省实际,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省发展改革委作为省政府投资主管部门,负责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编制、项目审批、计划下达、组织实施、协调监督等综合管理工作。
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和扩权县(市)发展改革部门依照职能和权限对申请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计划的项目履行基本建设程序。
省财政厅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负责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资金拨付审核、政府采购管理、财务活动监督等。
省审计厅根据有关法律和规定,按照省政府要求或省发展改革委委托,对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预算执行情况和决算进行审计监督。
省监察厅负责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行政监察和廉政监督。
省国土资源、环保、住建及其他相关职能部门,按各自职责对省预算内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进行管理和监督。
国土资源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
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土资源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国土资发〔2006〕145号中国地质调查局及部其他直属单位,部机关各司局:为加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现将《国土资源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六年七月六日《国土资源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暂行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国土资源部所属事业单位使用国家发改委安排的中央预算内基本建设支出、自有资金以及其他资金进行的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管理,包括各类办公、科研、业务用房的新建、扩建、改建、维修改造项目,水、暖、电等基本设施建设项目,设备购置及重大专项计划(工程)等。
第三条申请和使用基本建设投资,应坚持勤俭节约、量力而行、经济适用的原则,严格执行项目建设程序、加强项目全过程管理的原则,采用先进技术方法、促进节能降耗的原则,有效控制投资、提高资金使用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国土资源部对基本建设投资实行统一计划,集中管理,分级负责。
国土资源部规划部门是部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主管部门,具体承办基本建设项目的审批、投资计划编制、项目实施监督管理的组织工作。
部所属事业单位是基本建设投资项目的建设单位,负责提出建设项目申请和具体使用要求,组织规划设计和项目建设实施、监督检查,并配合做好竣工验收工作。
通过招标或委托等方式选择的建设项目管理单位,依据委托协议或合同规定,承担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第五条基本建设投资要严格遵循基本建设程序。
基本建设程序主要包括提出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初步设计、施工准备、组织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等阶段。
项目建设单位和项目管理单位要严格按照上述程序,履行报批手续。
上一环节未完成时不得进入下一环节。
严禁项目建设边勘察、边设计、边施工。
国有企业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 模版
技术有限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中国xx技术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满足提升公司业务市场化、规模化、产业化发展能力的要求,提高公司投资的科学性,控制投资风险,保障出资人权益,依据《xx科技集团公司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等有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办法适用于公司本部以及公司投资设立的全资和控股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利用各种来源资金(利用国有资本金、中央或地方财政补贴性拨款、企业债券及中期票据等债券资金、贷款、自有资金等)开展建设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第三条本办法中的经营性固定资产投资项目(以下简称项目)是指:公司在主营业务领域进行的相关基本建设和更新改造项目。
本办法不含房地产开发项目。
基本建设是指以扩大公司生产能力或新增效益为主要目的新建、扩建工程及有关工作;更新改造是指对原有设施进行技术改造和固定资产更新(含相应的辅助性生产生活设施等工程)等有关工作。
第四条投资活动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符合国家发展规划和产业政策;—I5-1—(二)符合集团公司有关规定;(二)符合公司整体发展战略及规划;(三)有利于提高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四)合理配臵企业资源,投资规模应当与公司资产经营规模、资产负债水平、实际筹资能力和目标市场相适应;(五)权责对等,合理界定各级决策主体权限,明确责任。
第二章分工与职责第五条依据集团公司有关规定,实行分类分级授权管理。
(一)按照集团公司分类授权标准,公司对集团公司授权额度以上或授权额度以内涉及下列情形之一的项目报送集团公司进行审批:1.需新增土地购臵的项目;2.项目实施前项目建设单位资产负债率超过警戒线:企业超过70%;3.项目资本金比例低于30%的项目;4.公司治理未达标;5.其他需集团公司审批的项目。
公司对集团公司授权额度以内的项目进行审批并上报集团公司备案。
(二)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决策机构是公司股东会、董事会和总经理办公会,按照公司“三重一大”要求和流程,法依规负责公司的固定资产投资项目。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1.项目概况和背景
在设计初步阶段,应该明确项目的概况和背景,包括项目的位置、用途、规模、总体目标、项目需求和要求等。
这些信息对基础工程的设计方案起到了决定性的作用。
2.土地利用和设计要求
根据项目的用途和要求,设计方案需要考虑土地利用和设计要求。
这包括土地开发的方式和效果、土地平整和填方、土壤改良、园区的道路和交通、占地面积等。
3.土地排水设计
4.基础设施设计
5.设计标准和规范
在进行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时,需要遵守相关的设计标准和规范。
这包括土木工程设计规范、建筑设计规范、环境保护设计规范等。
合理遵守这些规范可以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和可持续性。
6.能源与环境要求
在进行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时,需要考虑能源与环境的要求。
这包括能源的供应方式和需求、环境保护措施、废弃物处理、噪音和振动控制等。
通过合理的能源和环境设计,可以降低项目的运营成本和对环境的影响。
总之,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非常重要。
在进行设计时,需要考虑项目的概况和背景,土地利用和设计要求,土地排水设计,基础设施设计,设计标准和规范以及能源与环境要求等。
这些内容的合理规划和设计将直接影响到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成功实施和运营效果。
项目初步设计编写依据
项目初步设计编写依据
首先,项目初步设计编写依据包括项目背景和目标。
项目背景
描述了项目启动的原因和背景情况,包括市场需求、竞争情况等信息。
项目目标则明确了项目的期望成果和目标,例如产品功能、性
能要求等。
其次,项目初步设计编写依据还包括项目范围和需求。
项目范
围定义了项目的边界和范围,明确了项目的具体内容和阶段性成果。
项目需求则包括了对产品或服务的功能、性能、质量等方面的要求,以及对项目实施过程中的约束条件和限制。
此外,项目初步设计编写依据还应包括项目计划和方案。
项目
计划包括项目的时间安排、资源分配、进度计划等内容,明确了项
目实施的时间表和资源投入。
项目方案则是针对项目目标和需求制
定的具体实施方案,包括技术方案、管理方案、风险管理方案等内容。
最后,项目初步设计编写依据还需要考虑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
准规范。
在项目实施过程中,需要遵守相关的法律法规,满足相关
的标准规范要求,确保项目的合法合规性。
综上所述,项目初步设计编写依据是项目启动阶段的重要工作,它为项目后续的实施提供了清晰的指导和基础,有助于项目的顺利
进行和完成。
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目录1 总则................................................................................ (1)2 总论................................................................................ (2)3 工艺................................................................................ (5)4 设备................................................................................ . (10)5 总图运输................................................................................ (16)6 装置布置................................................................................ (20)7 配管................................................................................ . (22)8 仪表................................................................................ (24)9 电气................................................................................ . (27)10 电信…………………………………….……………………….…..…. ……. .3111 土建…………………………………….……………………….…..…. ……. .3312 暖通空调…………………………………….……………………….…..…. .3613 分析化验…………………………………….……………………….…..…. .3814 给排水及消防 (39)15 概算................................................................................ ....... .41 附录A 投资项目基础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42)附录B 消防设计专篇 (85)附录C 环境保护专篇 (87)附录D 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89)附录E 典型的项目设计实施周期 (9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1 总则1.1为了提高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统一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格式和深度,特制订《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具体内容
项目初步设计及其具体内容(范例)一.项目初步设计封面:封面要求如下:项目名称:主管部门:建设单位(章):项目负责人:项目监管责任人:(一般为厅相关业务单位负责人)项目法人代表及联系电话:建设地点:建设期限:编写单位(章)、人员及联系电话:编写时间:二.格式及要求:第一章总论包括项目建设背景、目标和任务,设计依据,设计范围等.第二章总平面布置包括项目总图布置和总图主要技术指标等。
第三章设计内容(即:主要建设内容)第四章工艺设计1、工艺技术方案(1)拟建项目工艺技术选择的原则或路线.(2)拟建项目工艺技术方案。
(3)编制工艺流程框图、各工艺环节的技术参数或说明。
(4)阐述所选工艺技术的先进性、成熟性、可靠性及经济实用性.2、设备方案:根据项目类别、工艺技术要求、建设标准,选择配置相应的仪器设备,阐述拟选工艺设备和附属配套设备的依据和理由,并编制仪器设备清单,将已有和新增分别列表;仪器设备清单内容包括设备名称、规格、单位、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说明等.第五章建筑、结构设计(含设计依据及设计要求、设计范围、设计内容等)。
第六章给排水、采暖及通风设计。
第七章电气设计含供电、电力、照明、防雷接地设计等。
第八章农业生产措施及基础设施设计含田间工程、育秧大棚、网室、附属工程设计及田间耕作机械选型说明。
第九章环境保护与安全生产设计.1、对于有污染的项目,要提出具体处理技术方案及措施,污染物处理后能达到相应的排放标准.2、现代农机装备推进项目和加工项目要对有可能发生威胁人身、生产设施安全的因素进行分析和描述。
第十章工程概算和资金筹措方案。
1、投资估算(1)投资估算内容。
包括估算说明和总投资估算表、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的编制.(2)投资估算编制说明.要分别对总投资估算、单项工程投资估算表和仪器设备投资估算表中的工程量核定、建筑工程的结构类型(仪器设备指规格)、单价(或单位工程造价)及各种税费费率的取值依据和理由做逐一说明。
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
4
全厂占地总面积
公顷
其中:工业区占地面积
公顷
生活区占地面积
公顷
5
建筑面积
㎡
其中:工业区建筑面积
㎡
生活区建筑面积
㎡
6
全厂性仓库面积
㎡
7
建筑系数
厂区
%
生活区
%
8
总用电量
(1)设备容量
kW
(2)需要量
kW
(3)需要系数
9
总用水量
t/d
其中:生产用水(最大)量
t/h
平均用水量
t/h
生活用水量
t/h
重复用水量
1 全厂总劳动量.
2 劳动量分配的原则和依据
3 各生产车间(或独立工段)的劳动量分配.列表如下:(表2.1。4-1)
序 号
车间名称
产品劳动量
备件劳动量
总 计
备 注
1
2
34Biblioteka 5民品劳动量单独列表
2。1。6工作制度、年时基数
1 全年采用工作日.
2 列出采用一班制、二班制、三班制的单位。
3 各工种工作每班的工作小时数。
需要说明的问题39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391表393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民用建筑主要技术经济指标和工程量表表391用地面积公顷建筑物占地面积公顷构筑物占地面积公顷露天专用堆场面积公顷如煤灰堆场体育用地面积公顷道路广场及停车场面积公顷绿化面积公顷单位综合指标如医院床学生生工程量13拆迁房屋14排水沟长度注明材料和高度16挡土墙长度注明材料和平均高度17土方量填土国防科技工业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挖土注
3 产品的构造、结构、系统、材料情况。
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
政部关于印发《基本建设财务管理规定》的通知(财建【2002】394号)/2009/04/242009-04-24
13:54党中央有关部门、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全国人大常委会办公厅,全国政协办公厅,高法院,高检院,各人民团体,中央管理企业,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财政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财务局:
第三条
基本建设财务管理的基本任务是:贯彻执行国家有关法律、行政法规、方针政策;依法、合理、及时筹集、使用建设资金;做好基本建设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控制、监督和考核工作,严格控制建设成本,减少资金损失和浪费,提高投资效益。
第四条 各级财政部门是主管基本建设财务的职能部门,对基本建设的财务活动实施财政财务管理和监督。
第十八条
设备投资支出是指建设单位按照项目概算内容发生的各种设备的实际成本,包括需要安装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和为生产准备的不够固定资装设备是指必须将其整体或儿个部位装配起来,安装在基础上或建筑物支架上才能使用的设备;不需要安装设备是指不必固定在一定位置或支架上就可以使用的设备。
实行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基本建设项目,应当根据政府采购和国库集中支付的有关规定办理资金支付。
第十一条
经营性项目对投资者实际缴付的出资额超出其资本金的差额(包括发行股票的溢价净收入〉、接受捐赠的财产、外币资本折算差额等,在项目建设期间,作为资本公积金,项目建成交付使用并办理竣工财务决算后,相应转为生产经营企业的资本公积金。
(三)其他收入包括:1、各类建设项目总体建设尚未完成和移交生产,但其中部分工程简易投产而发生的营业性收入等;2、工程建设期间各项索赔以及违约金等其他收入。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5篇)
基本建设项目监督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总局基本建设项目管理,规范建设行为,确保工程质量,提高决策水平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家固定资产投资和基本建设项目管理的有关要求,结合总局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总局机关和直属单位新建、改扩建、维修改造、购置等基本建设项目的申请、批准、实施和监督管理。
第三条基本建设项目管理坚持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坚持勤俭办事业、保证重点、兼顾一般,坚持遵循基本建设管理工作程序、充分发挥投资效益的原则。
第四条基本建设项目由总局规划财务司归口管理,负责具体承办基本建设项目申报、审核、审批、监督检查等工作。
总局机关服务中心(基建办)负责总局机关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直属单位负责本单位项目的编制和组织实施工作。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大型建设项目由项目单位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涉及多个项目单位的可根据需要由总局组成专门机构负责项目实施和管理。
第二章项目申报审批第五条基本建设项目应履行审批手续,一般包括审批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
总局建立基本建设项目储备库。
列入相关规划或总局基本建设储备库的项目,直接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上的项目在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的基础上审批初步设计。
总投资____万元人民币以下(含____万元人民币)的项目仅审批可行性研究报告。
单纯采购项目仅审批实施方案。
第六条申请基本建设项目立项,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项目建议书。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必要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内容、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社会、环境效益分析等。
第七条项目建议书批准后,项目单位应组织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主要对拟建项目的可行性进行论证,包括项目概况、建设的必要性、规划选址及建设条件、规模及内容、工程技术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消防、职业安全卫生和节能评估、投资估算及资金来源、经济和社会效益分析、建设周期和工程进度安排等。
交通部关于发布《部属单位小型和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90]交工字76号
交通部关于发布《部属单位小型和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正文:---------------------------------------------------------------------------------------------------------------------------------------------------- 交通部关于发布《部属单位小型和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的通知((90)交工字76号1990年2月13日)部属及双重领导交通企事业单位:为加强固定资产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现发布《部属单位小型和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自一九九0年三月一日起施行。
部属单位小型和限额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小型和限超以下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发挥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除港口、内河航道、公路建设大、中型项目按有关规定执行外,其余小型基建项目和限超以下技术改造项目(以下统简称建设项目),均按此办法执行。
第三条建设项目必须严格遵守国家有关基本建设的规定,维护计划的严肃性,严禁搞计划外项目。
对搞计划外项目的,有关部门应及时制止,停止拨款、拨料,并追究有关领导和当事人的责任。
第四条建设项目按投资规模划分为三类:(一)生产性及教学、科研、安全、救捞等用房建设项目投资在1000万元以上(含1000万元)。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投资在500万元以上(含500万元)。
(二)生产性及教学、科研、安全、救捞等用房建设项目投资在300万元至1000万元(含300万元,不含1000万元)。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投资在100万元至500万元(含100万元,不含500万元)。
(三)生产性及教学、科研、安全、救捞等用房建设项目投资在300万元(不含300万元)以下。
非生产性建设项目投资在100万元(不含100万元)以下。
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
石化股份发…2002‟141号关于印发《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分(子)公司、研究院:现将《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二OO二年五月二十日—1—中国石油化工股份有限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管理办法为适应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发展,建立和完善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工程建设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集中决策,分级管理;控制投资,调整结构;优化项目,提高回报;分开分立,理顺关系,建立投资约束机制、风险承担责任制;保证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顺利实施,切实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办法。
总则第一条贯彻落实股份公司“资源、投资、营销、科技和人才”发展战略,坚持“以技术改造为主、以提高技术含量为主、以国产化为主、以自有资金为主”投资方向和“有市场、有效益、有竞争能力、有资本金”决策原则,坚持“少投入、多产出,适时投入、快速产出,不搞超前投入,不搞无效投入”的实施方针,实现“公司利润最大化,股东回报最大化”,认真做好股份公司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的各项管理工作,确保建设项目总目标顺利实现。
第二条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要坚持程序,依法管理,严格执行国家、集团公司有关法律、法规、条例、规定、办法等制度,要严格执行《建筑法》、《招标投标法》、《合同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立健全和严格执行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标投标制、工程监理制和—2—合同管理制。
第三条按规范化运作的要求,理顺股份公司与分(子)公司、分(子)公司与存续公司在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实施阶段管理的关系,明确各自的责、权、利。
第四条规范关联交易。
股份公司与集团公司的关联交易遵循“规范、公平、公开”原则,做到“应省尽省、应得尽得”,保证工程建设各方合法权益。
第五条全面引入市场竞争机制,营造公开、公正、公平的竞争环境,规范建设市场秩序。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
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林业固定资产投资建设项目管理,规范项目建设程序和行为,提高林业项目建设质量和投资效益,根据国务院关于加快投资体制改革的决定及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申请使用中央预算内林业固定资产投资的建设项目(下称林业建设项目)。
第三条各级林业计划(财务)部门负责牵头管理林业建设项目,其他业务部门按照各自的职责分工参与林业建设项目的管理工作。
第二章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管理第四条林业建设项目前期工作包括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实施方案)的编制。
中央投资为3000万元以上(含3000万元)的建设项目,必须编制项目建议书;中央投资3000万元以下的建设项目,可以直接编制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第五条项目建议书。
建设单位根据项目建设需要提出项目建议书。
项目建议书应当对项目建设的必要性、拟建地点、建设条件、拟建规模、投资估算、资金筹措以及经济效益、生态效益和社会效益进行初步分析,并按照要求提供有关文件。
项目建议书一般由项目建设单位负责编制,也可委托有相应工程咨询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六条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可行性研究报告应当对项目在技术和经济上是否必要、合理、可行以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经济效益等进行全面分析论证,落实各项建设条件,并附按有关规定取得相关单位的许可、承诺或者证明材料。
其主要内容应达到《林业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规定》(林计发〔2006〕156号)深度要求。
可行性研究报告必须由具有甲级相应专业工程咨询(含勘察设计)资质的单位编制。
第七条项目初步设计。
建设单位根据批准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组织编制初步设计文件。
初步设计应列明各单项工程或单位工程的建设内容、建设标准、用地规模、主要材料和设备选择等,其主要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图纸、主要设备材料用量表和投资概算等,其主要内容应达到《林业建设项目初步设计编制规定》(林计发〔2006〕156号)深度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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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1 总则................................................................................ (1)2 总论................................................................................ (2)3 工艺................................................................................ (5)4 设备................................................................................ . (10)5 总图运输................................................................................ (16)6 装置布置................................................................................ (20)7 配管................................................................................ . (22)8 仪表................................................................................ (24)9 电气................................................................................ . (27)10电信…………………………………….……………………….…..…. ……. .31 11土建…………………………………….……………………….…..…. ……. .3312 暖通空调…………………………………….……………………….…..…. .3613 分析化验…………………………………….……………………….…..…. .3814 给排水及消防 (39)15 概算…………………………………….……………………….…..…. ……. .41附录A 投资项目基础设计概算编制规定 (42)附录B 消防设计专篇 (85)附录C环境保护专篇 (87)附录D劳动安全卫生专篇 (89)附录E 典型的项目设计实施周期 (91)固定资产投资项目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1 总则1.1为了提高集团公司建设项目的设计质量、统一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内容、格式和深度,特制订《基础工程设计(初步设计)内容规定》。
以下简称本规定。
1.2本规定适用于集团公司新建、扩建、改建、搬迁及恢复性建设装置的基础工程设计。
工业硅冶炼、机械加工、油品储运和独立的公用设施、辅助设施的基础工程设计可参照本规定执行。
1.3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依据合同及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或总体设计、工艺设计包和设计基础资料进行编制。
1.4基础工程设计文件的深度,应达到能满足建设单位审查、工程物资采购准备和施工准备、开展详细工程设计以及总承包合同谈判的要求;投资项目基础设计概算编制规定按附录A;供政府行政主管部门审查的“消防设计专篇”、“环境保护专篇”和“劳动安全卫生专篇”设计文件组成分别按附录B、附录C、附录D执行。
1.5基础工程设计阶段,所有的技术原则和技术方案均应确定;技术方案的优化应在本阶段体现出来;典型的项目设计实施周期如附录E所示。
1.6集团公司项目在签订设计合同时必须明确基础工程设计文件按本规定执行,并给予设计合理的工期,任何项目不得自行减化深度、内容。
1.7本规定对基础工程设计中的图纸、表格格式不作统一规定,各设计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规定进行编制。
1.8本规定作为设计文件篇、章编排的参考,不作为设计单位内部专业设置、专业分工的依据。
2 总论2.1项目概况简述说明项目名称、地址,企业性质及建设背景等。
2.2设计依据1、批准的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文;2、引进技术合同名称、合同号,经过审查的工艺包;3、与建设单位签定的设计合同;4、建设单位组织召开的设计条件会议纪要;5、总体设计单位编制的基础设计统一规定;6、政府部门对消防、环境保护、劳动安全卫生等方面的批复文件;7、建设单位提供项目实施所需的原材料和公用工程供应有关的文件和协议;8、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详勘报告;9、设计中采用新技术、新设备、新材料的科学试验报告及技术鉴定书。
2.3设计指导思想说明基础设计文件中是否贯彻技术先进,经济合理,安全适用的设计思想及体现的地方,设计优化方案措施和效果。
2.4设计X围与分工列出本设计包括的项目,按生产装置、总图运输、贮运工程、辅助设施、公用工程、生产管理设施、厂外工程的顺序予以说明。
当两个或多个设计单位承担设计时,应明确各设计单位所承担的工程项目和相互衔接关系。
装置由单元(主项)组成时,按表2.2-1列出单元(主项)表;表2.2-1单元(主项表)2.5建设规模及产品方案装置的建设规模应列出主产品或加工原料量的设计生产规模,分期建设的规模;装置的建设性质应说明是新建、扩建或改建(技术改造);说明装置全部产品和副产品的名称、主要规格、产量、储存运输条件、运输方法和去向。
当项目建设中包括产品储仓时,应说明产品储仓的储存能力(储存周期)。
2.6主要原材料、燃料规格及来源说明装置使用的主要原料的名称和主要规格、预计年用量,说明原料的来源和供应(输送)方式。
当项目建设中包括原料储仓时,应说明原料储仓的储存能力(储存周期)和储存方式。
2.7厂址概况1、厂区的地理位置,现有交通运输状况;2、全厂占地面积及占用可耕地面积;3、须拆迁的建构筑物情况及其他问题;2.8工厂管理体制及定员说明工厂的组织结构及管理机构的设置;说明装置(或单元)的年运行时数和操作班次,并按表2.2-2列出装置的定员。
表2.2-2装置定员表2.9简要说明装置的生产方法和技术来源,概述其生产过程和节能措施。
2.10简要说明装置生产过程中的自动控制水平、主体仪表和控制系统的选型。
2.11说明装置在厂区内的位置,与相邻装置、设施的间距和相对位置。
2.12说明装置所需电、汽、冷、水、氮、仪表用空气、压缩空气、燃料等的规格或参数,需用量和来源。
2.13装置设计的主要技术经济指标(表2.13)。
表2.13主要技术经济指标2.14说明工程建设进度的初步安排。
说明安排工程建设进度的原则,并附工程建设进度初步安排表,说明合同生效、基础工程设计、详细设计、设备和材料采购、施工、中交、联运、投料试车、交付生产等主要建设阶段的进度。
安排应符合上级主管部门的工作部署,同时应认真研究设计、采购、施工、试车等各阶段的合理进度和紧密衔接。
属于EPC总承包的项目以总承包商为主负责编制,不是总承包的项目应在建设单位的主持下,有关参建单位共同研究确定。
2.15说明装置设计所存在的问题并提出建议。
3 工艺3.1工艺部分基础工程设计文件应有:工艺设计基础,工艺说明,界区条件表,管道表,工艺设备表,工艺流程图(PFD),公用物料流程图(UFD),管道及仪表流程图(PID、UID),工艺设备数据表,安全阀、爆破片数据表或规格书以及一览表。
如果有工艺设计包文件,工艺部分的基础设计文件可酌情简化。
3.2工艺设计基础应包括下列内容:a)装置能力,应说明产品年生产能力和小时生产能力或原料处理能力、主生产线数或系列数、年运转率(包括操作时间、连续或间断生产)、产品方案;b)装置组成及其名称;c)原料、产品和副产品技术规格(见表3.2-1),一般应按不同物料分别列出物性和组成、单位、指标、分析方法和(或)标准号等;对聚合物产品规格应分别列出性能、单位、测试方法和(或)标准号、各牌号产品指标;表3.2-1 原材料技术规格d)催化剂、化学品技术规格,一般应按不同物料分别列出物性及组成、指标、分析方法和(或)标准号等;e)原料、催化剂、化学品消耗量和产品、副产品产量,应分别列出物料名称、数量(按每吨产品、每小时、每年的消耗量或产量列出),对于在使用过程中逐渐损耗的溶剂或效能逐渐降低的催化剂、吸附剂和中和剂等,如进行定期补充,则需注明补充间隔时间和补充量,并折成每吨产品的消耗量;对于初次充填的或定期更换的催化剂、溶剂或干燥剂等,必须注明一次填充量和更换的间隔时间,并折成每吨产品的消耗量;f)公用物料和能量规格,应分类列出状态、温度、压力和规格等。
g)公用物料、能量消耗定额和综合能耗,应分类列出消耗定额和小时耗量(包括正常值和峰值)。
3.3工艺说明应叙述以下内容:a)生产方法、工艺技术路线(说明所采用的工艺技术路线及其依据)、工艺特点(从工艺、设备、自控、操作和安全等方面说明装置的工艺特点)和每个部分的作用。
b)工艺流程简述,叙述物料通过工艺设备的顺序和生成物的去向;说明主要操作技术条件,如温度、压力、流量配比及主要控制方案等;如系间断操作,则需说明一次操作加料量和时间周期;连续操作或间断操作时需说明工艺设备常用、备用工作情况;说明副产品的回收、利用和三废处理方案。
c)安全与卫生1)生产过程中主要物料的危险、危害分析:--火灾、爆炸危险物料:装置中火灾、爆炸危险物料的种类、数量、性质和使用条件;--毒性物料:装置中使用的毒性物料的种类、数量、毒性和使用条件;--腐蚀性物料:装置中使用的腐蚀性物料的种类、数量、形态、和使用条件。
2)生产过程中的其它危害分析,如高温灼伤、粉尘、坠落、放射性等。
3.4界区条件表,一般应按原料、化学品、产品副产品和公用物料分别列出,填写项目为:序号、名称、进/出、状态、输送方式、流量(kg/h)、管径、温度(℃)、压力[MPa(G)]等。
3.5管道表应包括项目一般为:管道号、公称直径、管道等级、PID图号、管道起止点、物料名称、物料状态、操作压力[MPa(G)] 、操作温度(℃)、绝热要求和伴热形式等。
3.6工艺设备表应按设备类别分别列出,其内容应包括:工艺设备的位号、设备名称、台数(操作、备用)、主要操作条件、技术规格、主要材质和质量等。
成套供货的设备应注明成套X围。
3.7工艺流程图(PFD)应表示完整的生产过程,包括主要工艺设备(不需画出备用设备)、主要工艺管道、操作条件、控制方案和物流数据、换热设备热负荷等。
其中物流数据可以用物料平衡和热量平衡表的形式列出。
3.8公用物料流程图(UFD)应按物料类别编制,表示需要和产生公用物料的主要设备、主要公用物料干线、控制方案、流量和技术参数等,并应标注设备位号和名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