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1]
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3)
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菜市场是城市居民购买生鲜食品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提升菜市场管理水平,制定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菜市场基本要求1. 场地要求菜市场应选址在交通便利、人口密集的地区,场地面积应符合市场规模,建造结构要坚固、通风良好。
2. 卫生要求菜市场应配备足够的卫生设施,包括洗手设施、垃圾处理设施等。
市场内应保持干净整洁,定期进行卫生消毒。
3. 安全要求菜市场应设置合理的消防设施,保证市场内的消防安全。
同时,市场内的电线、煤气管道等设施要符合安全标准,防止事故发生。
三、市场管理措施1. 市场规划制定菜市场规划,明确市场的布局、功能分区等,确保市场的顺利运营。
2. 市场经营者管理对菜市场的经营者进行资质审核,确保经营者具备相关的经营能力和食品安全意识。
3. 市场秩序管理制定市场秩序管理制度,明确市场内的摊位租赁、经营行为规范等,保持市场内的秩序和良好的经营环境。
4. 食品安全监管加强对市场内食品经营者的监管,定期检查食品经营者的卫生状况和食品质量,确保市场内的食品安全。
5. 价格监管建立价格监管机制,防止市场内价格虚高,保障市民的合法权益。
6. 市场宣传加强对市场的宣传,提高市民对菜市场的认知度和信任度,促进市场的发展。
四、市场监督与执法1. 监督机构设立专门的市场监督机构,负责对菜市场的监督和执法工作。
2. 监督职责监督机构应加强对菜市场的日常监督,包括对经营者的资质审核、食品安全检查等,确保市场的正常运营。
3. 执法措施对违反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经营者,监督机构应采取相应的执法措施,包括责令整改、罚款等,确保市场秩序的维护。
五、市场评估与改进1. 市场评估定期对菜市场进行评估,包括市场的经营状况、市场秩序等方面的评估,发现问题及时进行整改。
2. 改进措施根据市场评估结果,制定相应的改进措施,提升菜市场的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
六、经费保障为了保证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的有效实施,需要合理安排经费,包括市场建设、卫生设施维护等方面的经费保障。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签订合同:审核通过后, 商户需与市场管理方签 订入场合同,明确双方
权利和义务
缴纳费用:商户需按照 合同约定缴纳入场费、
摊位费等相关费用
领取摊位:商户缴纳费 用后,市场管理方会安 排摊位,并告知商户摊
位位置和摊位编号
开业准备:商户需按照 市场管理方的要求进行 开业前的准备工作,如 装修摊位、准备商品等
执行处罚:市场管理人员执 行处罚决定,包括罚款、停 业整顿等
记录处罚结果:市场管理 人员记录处罚结果,包括 处罚时间、处罚金额、处 罚原因等
商品陈列规范
商品摆放整齐,分类明确
商品标签清晰,价格合理
商品新鲜,无过期、变质 现象
商品陈列美观,吸引顾客 注意
营业时间规定
营业时间:早上6:00至晚上 22:00
服务质量标准
商品质量: 保证商品新 鲜、卫生、
安全
价格合理: 价格公道, 不欺诈消费
者
服务态度: 热情、耐心、 周到,尊重
消费者
环境卫生: 保持摊位整 洁,垃圾及
时清理
食品安全: 遵守食品安 全法规,确 保食品安全
诚信经营: 不销售假冒 伪劣商品, 不欺诈消费
者
市场发展规划
市场升级:提升市场硬件设施, 改善购物环境
拓展市场:扩大市场规模,增 加商户数量
引入品牌:吸引知名品牌入驻, 提升市场档次
优化管理:加强市场管理,提 高服务质量
商户培训计划
培训目的:提 升商户经营能 力,提高市场
整体水平
培训内容:包 括商品陈列、 营销技巧、食
品安全等
培训方式:线 上培训、线下 培训、实地考
察等
培训时间:根 据市场实际情 况,定期或不 定期进行培训
菜市场商铺管理规章制度
菜市场商铺管理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菜市场商铺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公平交易,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适用于菜市场内的商铺所有人、管理人员以及从事经营活动的商户。
第三条菜市场商铺应当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维护市场秩序,遵循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第四条菜市场商铺所有人及管理人员应当遵循善意、公平、诚信的原则,遵循市场规则,维护市场正常经营秩序。
第五条菜市场商铺所有人及管理人员应当积极参加市场管理方组织的培训和活动,不得违规营业。
第二章商铺管理第六条商铺所有人应当按照市场管理方的要求,购买商铺使用权,依法签订合同,并按照规定交纳相关费用。
第七条商铺所有人应当按照市场管理方的规定进行装修、设施设置,保持商铺的整洁、清洁和安全。
第八条商铺所有人应当保持商铺环境卫生,不得乱倒废弃物品,保持通道畅通,定期清理商铺内外。
第九条商铺所有人应当定期维修商铺设施,保证设施的正常使用,如发现问题及时报修。
第十条商铺所有人应当遵守市场管理方关于经营时间、经营品种的规定,不得私下修改。
第三章商户管理第十一条商户应当依法办理相关手续,按照规定缴纳相关费用,取得合法经营资格。
第十二条商户应当按照市场管理方的要求,制定经营计划并履行。
第十三条商户应当按照市场管理方的规定注册并合法经营,不得从事违法活动。
第十四条商户应当遵守价格规定,不得擅自涨价、虚假宣传或销售劣质产品。
第十五条商户应当依法纳税,遵守税法规定,如实记录销售情况及支付税款。
第四章市场管理第十六条市场管理方应当制定管理制度,组织市场巡查,保障市场安全和秩序。
第十七条市场管理方应当为商铺所有人、管理人员和商户提供必要的服务和便利。
第十八条市场管理方应当设立客服中心,为商铺所有人、管理人员和商户提供投诉、咨询服务。
第十九条市场管理方应当公布市场管理规章,使所有人员了解市场规则和要求。
第二十条市场管理方应当加强市场安全工作,防范各类安全事故发生。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4篇)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是指针对农贸市场进行管理和监督的一系列规定和措施。
以下是一些常见的农贸市场管理规定:1. 市场准入管理:设立农贸市场需要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需经批准并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
2. 市场秩序管理:农贸市场要加强对市场内的经营行为进行管理,包括规范货物摆放、禁止不正当竞争行为、维护消费者权益等。
3. 食品安全管理:农贸市场对食品摊位的经营者要求具备相关的资质和证件,对食品质量进行抽检,禁止销售过期、变质、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
4. 环境卫生管理:农贸市场要保持市场内外的环境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垃圾分类处理,配备足够的洗手设施等。
5. 安全防火管理:农贸市场要加强火灾防范工作,定期检查消防设施是否完好,并加强火灾风险排查和培训。
6. 价格监管:农贸市场要按照市场公平、合理的原则,规范商品价格,禁止价格欺诈、哄抬物价等不正当行为。
7. 经营者信用管理:农贸市场要建立经营者信用档案,对经营不良行为进行记录和惩戒,以维护市场秩序和消费者权益。
以上是一些常见的农贸市场管理规定,具体的管理规定可能会根据地方的法律法规和市场实际情况有所不同。
农贸市场管理规定(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农贸市场的管理,维护市场秩序,保障市场经营者和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管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我市范围内的农贸市场管理。
第三条农贸市场是指以生鲜农产品为主要交易对象,包括蔬菜、水果、肉类、禽蛋水产品、粮油副食品等的集中交易场所。
第四条农贸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依法履行市场监管职责,加强市场的规划、建设、运行和监督管理,创造良好的市场环境。
第二章市场建设第五条农贸市场建设应当符合国家和地方有关规划、安全、环境保护等相关要求,确保市场的基础设施完善、交通便利、安全卫生。
第六条农贸市场的建设须具备以下条件:(一)场地宽敞、交通便利,易于承载农产品的进出货运。
(二)水、电、气、暖等生产生活设施齐全,供应充足。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条例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条例(总3页)--本页仅作为文档封面,使用时请直接删除即可----内页可以根据需求调整合适字体及大小--农贸市场日常管理条例为保障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市场消费者合法权益,制定了相关管理规定,下面小编给大家介绍关于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的相关资料,希望对您有所帮助。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条例第一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
本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
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商户入场管理规定(3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市场经营秩序,保障市场公平竞争,维护消费者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市场监督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进入本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所有商户(以下简称“商户”)。
第三条本市场对商户的入场管理遵循公开、公平、公正、自愿的原则。
第四条本市场设立商户管理办公室,负责商户入场管理工作的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第二章入场条件第五条入场商户应具备以下条件:(一)具有合法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符合本市场经营范围;(二)具有合法的税务登记证;(三)具有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四)具备与经营业务相适应的场地、设施、设备和人员;(五)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的要求;(六)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经营业绩;(七)遵守本市场的各项规章制度。
第六条以下情况不予入场:(一)未取得合法营业执照或营业执照被吊销、注销的;(二)未取得合法税务登记证的;(三)经营范围与本市场经营范围不符的;(四)存在严重违法、违规行为的;(五)不符合国家有关产品质量、食品安全、环境保护、消防安全等法律法规要求的;(六)信誉不良、经营业绩差的;(七)其他不符合本市场入场条件的。
第三章入场程序第七条欲入场商户应向本市场商户管理办公室提交以下材料:(一)营业执照复印件;(二)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及复印件;(四)经营场所证明材料;(五)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第八条本市场商户管理办公室对商户提交的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内容包括:(一)商户是否符合入场条件;(二)商户提供的材料是否真实、完整、有效;(三)商户是否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第九条审核合格的商户,本市场商户管理办公室将与商户签订入场协议,明确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责任。
第十条入场协议签订后,商户应按约定缴纳入场费及相关费用。
第十一条本市场对商户的入场实行审批制度,未经批准,商户不得擅自进入市场经营。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第一篇: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为了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
根据《集贸市场管理规定》以及《农贸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结合农贸市场的实际情况,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一)经营户进驻市场从事经营活动,必须办理(持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及依法应当取得的各类许可证。
在营业场所显著位置悬挂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和相关许可证,做到亮证亮照经营。
(二)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涂改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不得擅自改变营业执照和行政许可证等相关证照的核定内容。
(三)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四)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
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五)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六)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七)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八)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店铺前、摊位前卫生“三包”工作,签订“门前三包,门后达标”责任书,保持店内、摊内整洁卫生。
二、农贸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一)市场内实行划行归市。
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腌卤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二)市场内商品上台、上架、进盆、进池,摆放整齐有序。
(三)市场内店铺(商家)不得出摊占道,禁止跨门摊经营。
(四)市场内不得摆地摊,不得以自行车、三轮车作为商品交易台(架)进行交易,禁止在市场流动叫卖。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1]
1、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严格履行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建立优秀的管理人员形象,不停提升管理水平。
市场管理人员要做到廉洁从政,不吃、拿、卡、要,不接受馈送,不以机谋私。
文明管理,礼貌待人,热忱服务,努力提升管理人员自己素质。
市场管理人员要服饰齐整,佩带标记,文明执法。
严格管理,全面规范交易行为,确实保障经营者和花费者合法权益不受损害。
2、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仔细贯彻党和国家目标政策,果断履行《菜市场管理方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例》依法做事。
依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市场,服务人民民众。
市场各项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市场管理员一定以公正管理的原则管理市场。
保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证公正竞争,公然交易的经营原则,保证市场优秀稳固的经营次序。
按规定对市场进行安检注册登记。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肩负市场管理和交易安全的责任,保证市场安全稳固。
踊跃辅助市场登记管理机关对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进行监察检查。
听从上司业务主管机关领导,对市场内经营行为,上市商品进行监察检查。
对市场内公共安全次序、卫生、物价、计量等状况进行监察和检查。
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懂得扑救开初火灾的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械,知道怎样报警(报警电话 119)。
按规定标准实时合理收缴各样花费。
3、菜市场协勤队职工作责任制市场协勤队员一定准时到岗巡视,随时清理市场外乱停乱放车辆。
规范市场外泊车次序,车辆摆放齐整,清理市场周边道路摊贩、违章摆卖,做到无占道经营。
协勤队员一定做到对工作尽责尽责,听从主管工作安排 ,达成公司交办的各项暂时任务。
4、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为保护市场前优秀次序,保证车辆通畅无阻,特拟订此制度:做好车辆指引,按次序入位。
做好各样车辆分类停放。
车道上不赞同有车辆堵塞车道。
自行车放好,不赞同放在市场门口。
自行车不赞同进入市场。
每日清晨,夜晚打扫车场。
车场人员严格履行,以保证安全有序,保证各样车辆有序有放。
5、菜市场晚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严格恪守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走、不空岗。
菜市场管理办法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目录一、、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二、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三、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四、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五、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六、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七、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八、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九、河西区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十、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十一、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十二、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十三、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自觉遵守以下承诺十四、市场经营管理规定《xx市菜市场管理办法》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菜市场建设,规范菜市场经营管理,保障市场供给,方便群众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内六区及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区域内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菜市场以及在菜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地区,其菜市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菜市场,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进行果蔬、油、禽蛋、肉类、水产等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菜市场健康发展。
对投资建设和经营菜市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菜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菜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负责市场交易秩序的监督管理,依法查处销售假冒伪劣商品、商业欺诈和无照经营等违法行为。
城市管理综合执法机构负责对菜市场周边地区乱摆乱卖等违法行为进行清理。
公安、市容、食品药品监管、农业、卫生、质监、环保等行政管理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相关工作。
第七条全市菜市场布局规划由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规划、国土房管等部门编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以下是一些可能的菜场管理制度条例:
1. 菜场营业时间为早上7点至晚上9点,不得在其他时间营业。
2. 菜场内禁止吸烟,禁止任何形式的火源。
3. 菜场内禁止售卖过期食品,必须保证食品的安全和新鲜。
4. 所有摊位必须按照规定的位置进行摆放,不得随意占用其他摊位或过道。
5. 摊位必须保持整洁,摊主必须每天清理垃圾并妥善处理。
6. 摊主必须按照价格标准出售商品,不得哄抬价格或欺诈消费者。
7. 菜场内应设立安全通道和消防设施,并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8. 摊主不得私自更改营业范围,未经规定程序和批准不得更换商品种类。
9. 菜场内禁止宰杀和处理动物,禁止养殖动物或禽类。
10. 违反菜场管理制度的行为将受到处罚,包括罚款、停业整顿或终止经营等。
这些条例可以根据具体的地区和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完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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菜市场管理规章制度(2篇)
第1篇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菜市场管理,保障市场交易秩序,维护消费者和经营者的合法权益,促进市场健康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场实际情况,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本菜市场所有经营者、消费者及工作人员。
第三条菜市场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高效的原则。
第四条菜市场管理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责任到人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经营者管理第五条经营者须具备合法的经营资格,取得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场经营。
第六条经营者应遵守国家法律法规,诚信经营,不得销售假冒伪劣商品。
第七条经营者应保证所售商品的质量,不得销售过期、变质、有毒有害等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商品。
第八条经营者应按照规定标准计量商品,不得缺斤少两。
第九条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的卫生,及时清理垃圾,维护市场环境。
第十条经营者应按规定缴纳市场管理费,不得擅自改变收费标准。
第十一条经营者应积极参加市场举办的各类培训活动,提高自身素质。
第十二条经营者应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开展各项检查、监督工作。
第三章消费者权益保护第十三条消费者有权了解商品的真实信息,包括产地、生产日期、保质期等。
第十四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的质量保证。
第十五条消费者有权要求经营者提供商品退换货服务。
第十六条消费者有权对市场经营者的违法行为进行投诉。
第十七条消费者应遵守市场规章制度,文明购物。
第十八条消费者应主动接受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第四章市场环境卫生管理第十九条市场环境卫生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经营者有维护环境卫生的义务。
第二十条经营者应保持经营场所的整洁,不得乱扔垃圾。
第二十一条市场内禁止乱倒污水、乱堆杂物。
第二十二条市场管理部门应定期对市场进行清扫、消毒,保持市场卫生。
第二十三条经营者应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开展环境卫生整治工作。
第五章市场安全管理第二十四条市场安全管理由市场管理部门负责,经营者有保障安全的义务。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
菜市场管理细则及商户入场须知目录一、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令第121号)《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二、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三、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四、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五、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六、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七、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八、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九、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十、河西区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十一、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十二、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十三、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十四、从事食品经营活动应自觉遵守以下承诺十五、市场经营管理规定天津滨海乐氏商贸有限公司市场部2009年3月天津市人民政府(津政令第121号)《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天津市菜市场管理办法》已于2007年8月13日经市人民政府第100次常务会议通过,现予公布,自2007年10月1日起施行。
市长戴相龙二○○七年八月二十二日第一条为促进本市菜市场建设,规范菜市场经营管理,保障市场供给,方便群众生活,根据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市内六区及其他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区域内投资建设、经营管理菜市场以及在菜市场内从事经营活动,应当遵守本办法。
前款规定之外的其他地区,其菜市场的建设、经营和管理,由区县人民政府根据社会经济发展需要参照本办法执行。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菜市场,是指符合本办法规定,由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投资建设,进行果蔬、油、禽蛋、肉类、水产等农副产品及加工食品交易的固定场所。
第四条菜市场建设管理应当遵循统一规划、规范管理、市场运作、政府扶持的原则。
第五条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加强对菜市场建设和管理的领导,制定相关的政策措施,建立长效机制,保障菜市场健康发展。
对投资建设和经营菜市场并做出突出贡献的单位和个人,市和区、县人民政府应当给予奖励。
第六条市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菜市场建设的组织推动、协调指导和监督管理。
区县商务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菜市场建设的组织落实和监督管理。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
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农贸市场的管理制度及守则为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保障胜浦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第一部分: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持续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务必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应当做好防虫、防蝇、防蚊、防鼠工作。
三、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四、经营户应当对门前实行三包,不得随意将垃圾扔到过道等市场公共场所。
五、经营户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人员的卫生检查,并服从管理。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贴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务必理解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用心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四、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
并用心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务必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
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
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菜市场是城市居民购买生活必需品的重要场所,为了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提升市场管理水平,制定菜市场管理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本文将详细介绍菜市场管理的各项规定和要求。
二、菜市场管理的基本原则1. 公平公正原则: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公平竞争,不得垄断市场资源,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
2. 食品安全原则: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严格遵守食品安全法律法规,保证所售食品的质量安全。
3. 环境卫生原则: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市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三、菜市场管理的具体要求1. 市场规划和布局:菜市场应当按照市场需求和交通便利性进行规划和布局,合理划分不同区域,确保市场的有序运营。
2. 经营者资质要求: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具备相关的经营资质,包括食品卫生许可证、营业执照等。
3. 进货和销售要求: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从合法渠道进货,保证所售食品的来源合法和质量安全。
同时,应当明码标价,不得进行价格欺诈和虚假宣传。
4. 环境卫生要求:菜市场的经营者应当保持市场环境的整洁和卫生,定期进行清洁和消毒。
同时,应当配备垃圾分类设施,做好垃圾的分类和处理工作。
5. 安全设施要求:菜市场应当配备必要的安全设施,包括消防设备和安全出口等,确保市场的安全运营。
6. 监督和管理要求:菜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加强对市场的监督和管理,定期进行检查和评估,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并对问题经营者进行处罚。
四、菜市场管理的考核和奖惩机制为了推动菜市场管理的不断提升,建立考核和奖惩机制是必要的。
菜市场的管理机构应当定期对市场的经营者进行考核,考核内容包括食品安全、环境卫生、价格公平等方面。
对于考核合格的经营者,可以赋予奖励,如减免管理费用等;对于考核不合格的经营者,应当进行警告、罚款等处罚措施,并在严重情况下暂停或者撤销其经营资格。
五、菜市场管理的改进措施为了进一步提升菜市场管理水平,可以采取以下改进措施:1. 引入科技手段:利用物联网、大数据等技术手段,实现对菜市场的远程监控和管理,提高管理效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
1.安全管理:农贸市场应配备足够数量的消防设备,并进行定期维护和检查。
保持通道畅通,防止堆放易燃物品。
加强对食品安全的监管,禁止在市场内经营不符合卫生标准的食品。
2.卫生管理:定期清洁市场内外的卫生区域,包括地面、墙面、设备等。
保持市场的清洁和整洁,防止垃圾和污水堆积。
禁止在市场内随意倾倒垃圾和污水。
3.秩序管理:市场内的摊位应合理布局,保持通道畅通。
对于无证经营的摊位,要进行处罚和取缔。
加强对商户的管理,防止商户之间的纠纷和不良竞争的发生。
4.价格监管:严禁商户操纵物价和串通行为。
市场管理部门要定期检查商品价格,确保价格合理、公正。
5.服务管理:要加强市场内服务人员的培训,提高服务质量。
建立投诉处理机制,及时处理市场内的投诉和纠纷。
6.市场宣传:通过各种途径宣传市场的品牌和特色,吸引更多的消费者。
定期举办市场活动,增加市场的知名度和影响力。
7.环境保护:加强市场周边环境的保护,禁止乱丢垃圾、污水等行为。
鼓励商户采用环保材料和包装,减少对环境的污染。
8.其他管理规定:依法落实市场管理权利和义务,严格执行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加强与相关部门的合作,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安全。
以上是对农贸市场日常管理的一些规定,具体要根据各地实际情况来制定和执行。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5篇)
农贸市场日常管理规定第一部分经营户及从业人员管理规范一、需入市交易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工商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卫生许可证等相关证照后方可入市经营。
二、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需凭本人有效的健康证到市场管理部门领取经营服务证。
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内必须佩戴经营服务证,以便于消费者的监督。
三、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在营业期间应当着装整齐、举止端正、用语文明、诚实经营。
四、进入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应当遵贸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
本市场的作息时间根据季节随时变动。
五、进入农贸市场从事经营活动的从业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在店、摊位内乱拉电线,不得使用煤气及其他非经营性电器设备。
第二部分商品质量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确保入市的商品符合国家有关质量、计量、价格、环保、卫生、安全等方面的规定和要求。
二、进入市场销售的商品应当具有厂名、厂址、合格证等标识以及有关质量标准的证明文件,不得有引人误解的虚假表示。
食品类商品标注生产日期,有效期和保质期。
三、经营户应当严格执行入市商品的进货索证索票和查验制度,以确保进货渠道明确,商品质量合格。
并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的监督检查。
四、经营户必须接受市场管理部门对其商品进行的抽检检测,经检测为不合格的商品应当积极配合市场管理部门进行妥善处置。
五、经营户应当经常对自身商品质量进行检查,对变质、损坏商品应立即撤柜、撤摊,并做好商品退市的台帐记录。
六、经营户应当严格按照营业执照核准的经营范围经营,不得超范围经营,不得在店外、摊外经营。
七、经营户必须保证计量设备完好、准确,应定期对计量器具进行检查,严禁短斤缺两。
八、经营户对经营的商品应当明码标价,不得高于市场管理部门公示的商品最高指导价。
第三部分市场卫生管理规范一、经营户应当保持所经营的店面、摊位卫生状况良好,定期做好清洁工作。
店面、摊位及其附近必须做到无积水、无垃圾。
二、经营户所经营的商品应当摆放整齐,不得超过陈列台面,不得店外设摊,摊外设摊。
菜场管理制度条(4篇)
菜场管理制度条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菜场经营管理,保障市民的食品安全和合法权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全市范围内的菜场经营管理活动。
第三条菜场经营管理应遵循法律法规,坚持公正、公平、公开原则。
第四条菜场经营管理应注重卫生环境,保证食品质量,提高市民的满意度。
第二章菜场经营管理第五条菜场经营管理应按照分类规划、统一管理的原则进行。
第六条菜场经营者应取得相应的营业执照和食品经营许可证。
第七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完善的经营档案,包括经营者的身份证明、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等。
第八条菜场经营者应按照市场需求,提供丰富多样的食品品种。
第九条菜场经营者应加强对供货商的管理,确保供应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要求。
第十条菜场经营者应加强对售卖食品的检验,对过期、腐烂、变质等不合格食品进行封存或销毁。
第十一条菜场经营者应保证卫生环境整洁,定期对菜场进行清洁和消毒。
第十二条菜场经营者应设置完善的防疫设施,定期开展疫情监测和防控工作。
第十三条菜市场应配备专业的管理人员,负责日常管理和卫生监督工作。
第十四条菜场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第十五条菜场应设立投诉处理机构,及时处理市民的投诉和意见。
第十六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食品追溯体系,确保对食品的追溯和溯源。
第三章质量监控第十七条菜场经营者应定期组织食品质量检测,确保售卖的食品符合卫生安全标准。
第十八条菜场应定期接受卫生监督部门的检查和抽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九条菜场应通过公告栏等途径公开食品抽样检验结果和卫生监督检查结果。
第四章管理措施第二十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健全菜场管理制度,明确管理责任和工作流程。
第二十一条菜场经营者应建立食品安全责任制和管理考核制度,落实责任追究机制。
第二十二条菜场经营者应推广绿色、有机农产品,鼓励农民科学种植,减少农药使用。
第二十三条菜场应配备专业的监督执法人员,加强对市场经营行为的监督检查。
第二十四条菜场应加强与农业、食品安全等部门的沟通合作,共同推进食品质量安全工作。
菜市场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
菜市场管理菜市场管理制度篇一:菜场管理员职责菜场管理员职责1、认真学习有关政策法规,善于管理,维护市场经营秩序,敢于同违法、违纪现象做斗争。
2、热爱本职工作,爱岗敬业,树立新市场形象,不断提升自身素质的管理水平。
3、坚持原则,不徇私情,为政廉洁,办事公道,遵纪守法,礼貌待人。
4、遵守纪律,按时出勤,坚守工作岗位,做好值班记录,不许无故缺勤。
5、讲究工作方法,坚持以说服为主,处罚为辅的基础,做好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思想工作。
6 、及时处理经营者和消费者的投诉意见。
篇二:农贸市场日常管理制度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为保障市场日常管理工作正常有序,确保消费者合法权益,积极引导市场经营户文明经营、规范经营,营造出“市场是我家,管理靠大家”的新环境。
特制定农贸市场日常经营管理制度。
一、市场经营户经营行为管理标准1、经营入市从事经营活动的经营户应当根据所经营的商品及服务的类别,取得相应的卫生许可证、从业人员健康证明等相关证件入市经营。
2、经营户不得转让、出租、出借、出卖,不得擅自改变核定过的营业内容。
3 、经营户经营的商品应符合核定的经营范围。
经营无公害、绿色、有机食品,应明示相关证书,并保留(出示)肉食品、绿色食品、有时效方便食品等相关产品的进货凭证、检验检疫证明等,以备查验。
4、经营户应采取措施,对进货商品进行检查验收,保证所销售商品质量合格。
不得销售失效、变质、过期的商品;不得掺杂作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不得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
5、经营的商品应符合国家的有关规定,不得经营国家明令禁止出售的商品。
6 、应使用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计量器具,不得短斤少两、短尺少寸;销售商品应明码标价。
7 、不得欺行霸市、强买强卖、哄抬物价、骗买骗卖。
8、经营者应自觉遵守农贸市场的各项管理制度,自觉做好摊位内卫生,保持摊位整洁。
二、市场经营秩序管理标准1、市场内实行按蔬菜、肉食品、水果、干杂、水产、家禽、熟食等类别分区设立标志牌,进行分类管理。
农贸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内容
农贸市场各项规章制度内容一、市场秩序管理1.进出管理:所有经营者和顾客必须通过规定的通道进入市场,不得擅自进出。
经营者及职工必须佩戴工作证件和标志。
2.物品陈列:经营者必须按照规定的摊位布局和商品陈列标准进行经营,不得私自占用场地或乱放商品。
3.环境卫生:市场管理部门会定期进行环境卫生检查,经营者必须保持自己的摊位和周围环境整洁,不得乱丢垃圾或污水。
4.价格监管:市场管理部门会监督商品价格,不得擅自涨价或虚假宣传价格。
5.无证经营:市场管理部门会严格查处无证经营行为,对于没有经营许可证或经营证的摊位将予以关闭。
二、商品质量管理1.食品安全:所有食品必须符合国家食品安全标准,经营者必须保证食品的新鲜和卫生。
2.产品标识:经营者在售卖商品时必须贴有明显的产品标识,清晰显示商品的价格、产地、生产日期等信息。
3.假冒伪劣商品:市场管理部门会严厉打击假冒伪劣商品的销售行为,经营者必须保证所售商品的品质和正版性。
4.退换货政策:对于有质量问题或者不符合要求的商品,市场管理部门规定了统一的退换货政策,让消费者能够方便和及时的解决问题。
三、经营行为管理1.营业时间:市场规定了统一的开市时间和闭市时间,经营者必须按时开市和闭市,不得擅自延长或提前关闭。
2.商品售卖:经营者必须按照市场规定的营业范围进行经营,不得私自兜售非经营范围内的商品。
3.集中经营:市场管理部门会对一些短期、季节性的商品设置统一的集中销售区域,经营者必须在规定的区域内进行销售。
4.交易环节:市场管理部门会对交易环节进行规范管理,设立统一的交易站点,并规定了购物者和经营者的交易程序和规范。
四、纠纷解决机制1.投诉举报:消费者和经营者有权向市场管理部门投诉举报有违规行为的事情,市场管理部门将会对投诉进行调查并及时处理。
2.调解仲裁:对于发生争议或纠纷的情况,市场管理部门会设立专门的调解仲裁机构进行调解,协助双方解决问题。
3.法律追责:对于严重违规行为或者严重侵害消费者权益的情况,市场管理部门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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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守则严格执行市场管理的各项规章制度及规定。
树立良好的管理人员形象,不断提高管理水平。
市场管理人员要做到清廉从政,不吃、拿、卡、要,不接受馈赠,不以权谋私。
文明管理,礼貌待人,热情服务,努力提高管理人员自身素质。
市场管理人员要服装整齐,佩戴标志,文明执法。
严格管理,全面规范交易行为,切实保障经营者和消费者合法权益不受侵害。
2、菜市场市场管理人员岗位职责认真贯彻党和国家方针政策,坚决执行《菜市场管理办法》和《工商行政管理法规》依法办事。
根据国家的有关规定依法管理市场,服务人民群众。
市场各项管理工作由专人负责,市场管理员必须以公正管理的原则管理市场。
维护经营者合法权益,保证公平竞争,公开交易的经营原则,确保市场良好稳定的经营秩序。
按规定对市场进行安检注册登记。
健全各项管理制度和管理组织,承担市场管理和交易安全的责任,确保市场安全稳定。
积极协助市场登记管理机关对入场经营者主体资格及经营行为进行监督检查。
服从上级业务主管机关领导,对市场内经营行为,上市商品进行监督检查。
对市场内公共安全秩序、卫生、物价、计量等情况进行监督和检查。
掌握消防安全的基本知识,懂得扑救起初火灾的方法,会使用灭火器材,知道如何报警(报警电话119)。
按规定标准及时合理收缴各种费用。
3、菜市场协勤队员工作责任制市场协勤队员必须按时到岗巡视,随时清理市场外乱停乱放车辆。
规范市场外停车秩序,车辆摆放整齐,清理市场周边道路摊贩、违章摆卖,做到无占道经营。
协勤队员必须做到对工作尽职尽责,服从主管工作安排,完成公司交办的各项临时任务。
4、菜市场车场人员职责为维护市场前良好秩序,保证车辆畅通无阻,特制定此制度:做好车辆引导,按顺序入位。
做好各种车辆分类停放。
车道上不允许有车辆阻塞车道。
自行车放好,不允许放在市场门口。
自行车不允许进入市场。
每天早晨,晚上清扫车场。
车场人员严格执行,以保证安全有序,保证各种车辆有序有放。
5、菜市场夜班值班人员岗位职责严格遵守市场规定的作息时间,不迟到、不早退、不空岗。
请假须征得主管同意。
每天和管理人员交接班后,对市场内部安全情况做一次彻底检查,及时发现排除各种不安全因素,遇有重要情况及时告知主管领导。
按市场规定准时启闭市场内照明灯、空调、大门,市场外广告映照灯。
加强市场内重点部位巡视,做好市场防火、防盗和其他安全事故的排查工作,发现情况及时报警。
夜班人员在值班时间不得喝酒、玩牌;不得撤离职守(空岗);不得干与值班工作无关的事,严格关、开门时间,没有特殊情况不准开市场大门。
认真填写值班记录,做好和管理员的交接班工作。
6、菜市场保洁员卫生制度为了加强市场的卫生管理,保障消费者身体健康,根据市场实际特点,特制订本制度:一、服从主管领导部署安排。
二、做好辖区的卫生,地面保持清洁,不留死角。
三、市场的地面按期冲、刷、洗,地沟排水畅通。
四、定期喷洒消毒剂。
五、及时清运垃圾,不堆放过夜。
六、市场内垃圾实行袋装收集、密闭运输,按规定时间运到保洁部指定地点倾倒。
七、市场内卫生用具(垃圾桶、箱)摆放整齐。
八、清扫保洁标准:1.达到三净一无,即:地面净、墙根净、摊位下面净、无垃圾堆放。
2.水产的经营区域设有上下水,摊位周围干净,无异味、污水外溢。
7、菜市场安全防火细则为了认真贯彻消防法规、牢固树立以人为本,安全第一的思想,以对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高度负责的态度,贯彻以防为主,以消为辅的原则,把安全防火工作做深入,提高防火意识,认真做好以下几点要求;市场内严禁使用明火蒸、煮、煎、炒,架灶做饭,在市场熟食区域从事加工出售食品的,使用火作业须向市场管理人员申请备案,批准后,按要求摆放炉火,炉灰倒在指定地点,不许带火,严禁使用炉子。
市场内使用电加工食品的商户不许私自拉电线,改电路,如需改线路通知市场管理员,找电工修理或改线路。
经营户离开商品前必须检查所有电源开关,确认安全后离场。
市场内不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知了火灾危害性,掌握防止火灾发生的基本知识。
懂扑救初起火的方法。
会使用灭火器。
会报火警(火警电话119)。
服装市场严禁在经营区域内吸烟、烟头不许乱扔,带有余火的必须彻底熄灭。
8、菜市场卫生规范达标实施细则商品划行归市经营有序;摊位摆放整齐严禁外溢;市场巡回保洁天天干净;食品卫生规范。
一、市场管理有序(一)商品划行归市1、分类设置,明显标识,吃用分开,生熟分开。
要求:食品与非食品分开设置;生食与熟食、待加工与直接入口食物分开设置;活禽、水产与加工经营食品区域相距5米。
2、证照齐全。
要求:市场办理企业法人经营执照、卫生许可证;经营户办理个体营业执照,经营食品人员办理健康证。
3、亮照经营。
要求:经营户个体营业执照及健康证应统一悬挂明显处。
(二)摊位摆放整齐1、经营商品摆放整齐。
要求:蔬菜进筐、水产品进容器售卖。
2、非经营物品不乱放。
要求:非经营物品不摆放柜台、不随意乱摆乱放。
3、规范经营杜绝外溢要求:经营不出房屋、不出柜台、不占通道。
(三)个人卫生良好要求:从业人员衣着整洁,讲究卫生。
二、卫生巡回保洁(一)有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
要求:市场建筑面积1000m2不少于4人。
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须在市场内公示。
专职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应在市场内着装持证上岗。
(二)建立巡回清扫保洁制度。
要求:巡回保洁基本保持地面本色,达到二级道路保洁标准:果皮、塑膜1000m2各少于6片、烟蒂、痰迹1000m2各少于8个、污水1000m2少于0.5m2、其它1000m2少于2处。
(三)经营摊位备有垃圾容器。
要求:菜市场经营摊位及周边2米范围做到“三净三无”即:菜市场地面干净、墙壁干净、经营摊位内外干净、经营摊位内外无垃圾、无杂物、无污迹。
(四)环卫和给排水设施齐全完善。
要求:市场内房屋及相关经营柜台应配置上下水设施,市场内公厕设置不低于二类标准:公厕内墙面瓷砖到顶、蹲位设置隔板、公厕内设置洗手盆、镜子、冲水设备无破损;公厕保洁控制指标:纸片不超过2块、烟蒂不超过2个、痰迹不超过2处、无蛛网积尘、无明显异味、无积水、蝇:水厕不超过2只、非水厕不超过5只。
三、食品经营规范(一)熟食制品及直接入口凉菜、豆制品售卖经营卫生规范。
1、经营场所应设封闭专间。
要求:有防蝇、防鼠和防尘设施,墙面为浅色光滑易清洁材质。
2、经营场所设施完善。
要求:专间内有给、排水和专用冷藏设施,水池(手盆)1个。
3、从业人员卫生达标。
要求:有更衣柜、从业人员穿戴洁净工作衣帽、直接入口食品工具售货。
(二)食品现场生产加工卫生规范。
1、有固定、独立和封闭的经营场所。
要求:有防蝇、防鼠和防尘设施,售卖与加工场所相对分开;加工间面积大于8m2,墙面为浅色光滑易清洁材质。
2、经营场所设施完善。
要求:有给、排水和专用冷藏设施,设水池(手盆)1-2个,水产品加工污物处置和消毒设施完善。
3、从业人员卫生达标。
要求:有更衣柜、从业人员穿戴洁净工作衣帽、持证工具售货。
四、病媒体生物防制(一)市场内严控活禽销售。
(二)市场无违禁野生动物销售。
(三)市场内除病媒体要求。
1、灭鼠标准。
要求: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有鼠迹房间不超过2%。
2、灭蝇标准。
要求:有蝇房间不超过1%、蝇不超过3只;3、灭蟑标准。
要求:有蟑房间不超过3%、大蠊不超过5只、小蠊不超过10只;有蟑卵房间不超过2%、平均房间不超过4只;有蟑粪、蜕皮等蟑迹的房间不超过5%。
4、灭蚊标准。
要求:市场内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平均每人次诱获蚊数不超过1只。
菜市场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一、为保障广大消费者食用安全,确保进入菜市场销售的蔬菜安全卫生,按照卫生部《集贸市场食品卫生管理规范》的有关规定,结合全区菜市场的实际情况,制定蔬菜农药残留快速检测管理制度。
二、全区实行菜市场食品安全卫生主办单位先行负责制度,全区各菜市场对应设立蔬菜农药残留检测点,配备统一的快速检测设备和专兼职检测人员。
三、检测人员上岗前必须经过专业培训;检测前清洗双手,着装整洁;检测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检测技术要求规范操作,确保检测的准确性。
四、菜市场实行蔬菜农药残留抽检制度,每天随机抽取进入菜市场销售的蔬菜样品(具体抽取数量各菜市场依据实际自行确定),对农药残留情况进行检测,并对每批检测结果进行记录,建立档案。
存档记录原则上应保存1个月以上。
五、样品检测时如发现农残超标,应立即重新复检二次。
如全部不合格则判定为该样品速检不合格。
市场主办单位按有关规定对不合格蔬菜制止其出售或转移,并及时报告工商和卫生部门进行处理。
六、菜市场实行农药残留快速检测公示制度,各菜市场应选取明显位置设置公示牌,每天将抽检结果予以公布。
商户经营食品质量承诺制度郑重承诺:一、本店经营的所有食品均为正当渠道进货、销售的商品,均在保质期内。
不经销有毒或有害、污染、变质、过期、不合格食品或者无厂名厂址、无生产日期的食品、假冒食品。
二、本店销售食品时向消费者提供相关质量合格证明,出具销售发票等购物凭证,如不出具,消费者有权索要。
三、本店对被消费者发现存在质量问题的食品、包装标识不符合规定的食品,或者经国家有关部门抽查检验判定为不合格食品,以及经工商行政管理机关、质量检验检疫等部门确认的消费者申诉举报的假冒伪劣食品,应无条件退换,不予退换或造成恶劣影响的,承担一切责任。
予以先行赔付,然后再向进货部门或生产厂家追偿。
菜市场食品质量责任制为保证进入本市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依法经营,不销售不合格食品,特制订本制度。
市场巡查员承担食品质量安全监督责任,与食品经营者共同承担食品安全第一责任的职责,严防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
建立健全市场主体监督机制,确保市场内的食品经营者主体资格合法,营业执照、许可证齐全、合法、有效。
杜绝无证无照进场经营。
进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应承诺所销售食品符合国家规定。
市场巡查员除检查进场经营的食品经营者的主体资格外还要抽验其销售的食品质量,检验供货单位提供的营业执照、许可证、质量检验检疫报告、QS等质量认证标志、商标注册证等证明文件是否合法、有效。
严防假冒伪劣食品进入市场销售。
督促、引导、协助食品经营者与食品生产、加工企业签订食品质量准入协议,以杜绝假冒伪劣产品流入市场销售。
建立健全食品质量侵权申诉机制在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的指导下,设立12315消费者申述、举报联系点,确定专人负责,认真受理和处理消费者申述、举报,并及时向工商行政管理机关报告。
设置“食品安全信息公示栏”,随时向消费者公示食品质量信息,及时进行消费者警示和提示。
菜市场食品质量自检制度为保证所售食品质量,由商品质检员对上市食品质量进行自行检测,重点检查食品的包装、合格证、标示及说明等。
商品质检员应认真学习商品质量检测知识,配备检测设备后,运用检测设备对进入市场销售的食品质量进行检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