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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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人专职委员绩效考核办法为进一步强化绩效管理,建立健全残疾人专职委员管理机制,本着科学合理、效能规范的原则,根据《全国残疾人专职委员选聘考核办法(暂行)》,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
办法。
一、考核
采取日常考评和年终考核相结合的方式,由区残联负责组织实施,街道残联协助。街道专职委员考核由区残联负责,街道协助。社区(村)专职委员考核由街道残联负责,社区协助。
考核采取100分制,其中日常考核65分、评议考核30分、附加分5分。
(一)日常考核(65分)
1、组联工作(10分)
(1)遵守街道、社区(村)各项管理制度,着重考核上下班制度、请销假制度,保持服务监督电话畅通。
(2)积极参加残联举办的学习培训和集体活动,遵守纪律,服从安排、保质保量、按时完成上级残联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3)协助、配合做好本级残联日常事务工作,及时反映社区(村)专职委员反馈的信息,协调好与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关系,并积极开展切实有效的指导工作。(该项仅对街道专职委员考核。)
(4)自觉服从区、街道残联组织领导,做好辖区内残疾人各项工作,协助解决本辖区热点、难点问题。(该项仅对社区(村)残疾人专职委员考核。)
(5)做好全国残疾人信息数据更新工作。
2、维权工作(10分)
(1)做好贫困残疾人家庭无障碍改造工作。
(2)做好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危房修缮工作。
(3)做好贫困残疾人机动车燃油补贴、重大疾病、临时救助、突发事件等统计上报工作。
(4)做好信访工作,承担第一接访人责任,及时解决
残疾人实际问题。
3、康复工作(10分)
(1)做好精神病患者服药、住院救助,定点机构康复救助等项目的相关工作
(2)做好康复站管理、服务及康复系统录入工作
4、宣文工作(5分)
(1)做好残疾人工作宣传,及时上报基层工作信息。
(2)积极开展残疾人节日或纪念日宣传活动。
5、专门协会工作(10分)
(1)弘扬志愿助残,积极招募志愿者、志愿服务队开展活动,做好志愿者、志愿者队伍档案管理。
(2)积极参与专门协会各项活动。
6、社保工作(10分)
(1)做好“两补”工作和两节扶贫走访工作
(2)做好残疾人证、乘车证的相关工作
(3)做好托养、助学工作
(4)做好55—59周岁重度残疾人生活补助工作。
7、教就工作(10分)
(1)组织残疾人参加培训。
(2)组织残疾人参加就业招聘会。
(3)建立街道就业年龄段内残疾人就业培训档案。
8、辅具工作(5分)
(1)做好辅具申请、领取及发放工作。
(2)做好辅具站管理、服务工作及辅具系统录入工作。
(3)做好彩金项目辅具及假肢矫形器申请、发放工作。
(二)评议考核(30分)
残疾人评议由街道和社区(村)组成考核组,在充分听取残疾人代表,街道、社区(村)工作人员代表意见的基础上,形成残疾人评议考核意见。
(三)附加分(5分,加分总和超过5分的按5分计)
1、工作接受国家、省、市残联检查或者获示范单位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分别加1.5分、1分、0.5分;业务工作荣获国家、省、市级以上奖励的残疾人专职委员分别加1.5分、1分、0.5分。
2、发表文章多、质量好,被区以上媒体采用3篇以内计0.5分、3-6篇计1分、7篇以上计1.5分。
3、志愿助残服务队受区级以上表彰2分。
4、新挖掘文体人才,纳入残疾人运动队、残疾人艺术团管理的加1分;推荐民间艺术人才纳入区级以上协会管理,并组织培训的加1分。
5、积极参加省、市、区相关部门组织各类活动加2分
二、奖惩
残疾人专职委员的年度考核结果分为优秀、良好、称职和不称职四个档次。
按照激励机制和竞争淘汰机制的原则,对残疾人专职委员进行奖励和淘汰。同时,对年度考核结果在全区残联系统进行通报。对考核称职及不称职者,给予留岗查看及辞退处分。
三、其他
(一)本考核由残联和各街道共同负责,组联部门会同各部门具体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