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体系XXXX涉密载体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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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办法

关于印发《XXX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公司所属各单位:为进一步规范和推动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总部保密工作要求,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XXX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经有关部门会审,公司分管领导会签和总经理批准,现予以印发,望各单位认真贯彻执行。

二〇一二年十一月八日XXX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推进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落实,明确管理责任及应急处理,细化工作流程,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及《中国铝业公司知识产权管理办法》、《中国铝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中国铝业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以下简称细则)有关文件精神,对公司2010年发布的《XXX商业秘密管理实施细则》进行再修订完善,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细则适用于XXX各部门、二级单位。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的开发、使用、转让和保护,按照分级管理,统一对外,保护与利用统筹兼顾的原则实施。

第四条商业秘密管理是各职能部门、业务板块的共同职责。

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商业秘密管理第一责任主体,按照“谁产生、谁负责”的原则,制定相应的管理办法,落实具体保护措施和责任。

第五条管理办法及本细则所称的各部门、各单位是指公司各负有专门管理职责的部门(中心)、负有生产责任的二级单位。

所称的专业管理部门是指根据岗位职责负有对专门性商业秘密管理职责的管理部门;所称的产生商业秘密的单位是指根据岗位职责及公司安排因直接负责或从事公司的经营管理活动而产生商业秘密的机构。

第二章管理机构及职责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是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领导机构,负责领导、指导、监督、检查全公司所有商业秘密的管理及保护工作。

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保密委员会主任是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第一责任人。

第七条公司保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挂设在总经理办公室,全面组织协调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其主要职责为:(一)贯彻落实有关商业秘密保护的法律、法规;(二)落实国资委、中铝总部有关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的各项制度和要求;(三)组织起草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有关管理制度;(四)组织制定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年度工作计划并推进实施;(五)组织审批公司核心商业秘密;(六)管理公司商业秘密许可使用;(七)指导和督促公司各部门、单位的商业秘密管理和保护工作,协调解决商业秘密纠纷;(八)公司核心商业秘密文件的归档管理;(九)组织落实对公司各部门、各单位商业秘密管理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和考核评价;(十)牵头组织商业秘密工作的奖励和表彰;(十一)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培训。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涉密载体是指包含国家秘密、商业秘密、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物质载体,如文件、电子数据、光盘等。

为了确保涉密信息的安全,维护国家利益和公民权益,建立一套科学、完善的涉密载体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一、涉密载体分级保护制度1. 机密级涉密载体管理对于涉密程度较高的信息载体,应划定机密级别进行管理。

机密级涉密载体应设置专门的管理岗位,由专人负责保管和使用。

每位涉密载体管理人员都必须经过严格的背景调查、政治审查和安全培训,具备一定的保密意识和技能。

涉密载体的存储应采取物理隔离措施,如使用密封柜、保险箱等。

管理人员在办公室外移动涉密载体时,应加密或采用特殊包装材料进行保护,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2. 秘密级涉密载体管理对于涉密程度较低的信息载体,应划定秘密级别进行管理。

秘密级涉密载体的管理要求相对机密级稍宽松,但同样需要严格遵守保密规定。

每位涉密载体管理人员都应按照相应规程进行操作,并定期接受保密教育和培训。

涉密载体的存储可以采取普通文件柜等设施,但同样需要进行合理的安全措施,如设置密码锁等,以防止未授权人员的获取和窃取。

3. 内部级涉密载体管理内部级涉密载体是特指内部使用的需要保密的信息载体,如会议纪要、内部报告等。

虽然不属于国家秘密的范畴,但也需要严格管理以防止泄密。

内部级涉密载体可采取普通的管理措施,如加密存储、限制访问等。

二、涉密载体的使用规范1. 限制使用权限各级涉密载体管理人员应严格按照需要知道的原则,限制涉密信息的获取和使用权限。

只有在特定需要的情况下,经过授权和审批,才能使用涉密载体。

同时,还要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和记录制度,确保使用行为可追溯。

2. 安全传输原则涉密载体在传输过程中容易遭受窃听、损坏等风险,因此需要采取相应的安全传输措施。

对于电子数据,可以使用加密传输通道或者数字签名等技术手段进行保护;对于物理载体,可以使用专业的密封包装材料进行保护。

3. 定期检查和整改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不仅仅是制度的建立和执行,还需要进行定期的检查和整改。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篇一: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涉密存储载体保密管理办法第一条涉密存储载体应当按照所存储信息的最高密级标明密级,并严格管理。

第二条各部门应当指定专门人员负责涉密存储载体的统一管理,具体涉密部门、部位应当指定人员从事涉密存储载体的保密管理。

第三条涉密存储载体应当由各院统一购买,配置产品应当符合国家保密技术标准和有关保密规定。

采购国(境)外进口设备应当按照国家保密要求进行保密安全技术检查、检测。

第四条涉密存储载体使用前应当统一登记并建立台帐,内容包括:购买日期、密级、编号、载体类别(软盘、硬盘、光盘、闪存盘、磁带等)、型号、产品序列号、领用日期、领用人签字等。

第五条制作涉密存储载体,须在本院的保密工作机构办理审批及登记手续。

所制作的涉密存储载体应表明密级、发放范围及制作数量,并编排顺序。

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涉密材料应及时销毁。

第六条收发涉密存储载体,应当严格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

第七条原则。

第八条外活动。

不得擅自携带涉密存储载体外出、出境或参加涉涉密存储载体的使用遵循“谁使用,谁负责”的第九条涉密存储载体应当存放在安全保密场所或部位的密码保险柜中,绝密级载体应当专柜专放,并采取严格的管理措施。

工作人员离开办公场所,涉密存储载体应当入柜上锁,并确保门窗闭锁。

第十条违反本办法泄露国家秘密的,按照有关规定给予相关责任人行政或党纪处分;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篇二:涉密工作体系-保密管理制度*****保密管理制度汇编目录第一章第二章第三章第四章第五章第六章第七章第八章第九章第十章保密教育培训制 ................................................... ................................................. 2 涉密人员管理制度 ................................................... ............................................. 4 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 ........................................... 11 信息系统、信息设备和保密设施设备管理制度 (14)保密要害部位管理制度 ................................................... ................................... 16 信息技术管理制度 ................................................... ........................................... 18 涉密项目实施现场管理制度 ................................................... ........................... 19 保密监督检查制度 ................................................... ........................................... 20 保密工作奖惩制度 ................................................... ........................................... 24 泄密事件报告与查处制度 ................................................... ............................... 27 第十一章保密风险评估与管理制度 ................................................... . (29)第一章保密教育培训制第一条为使公司员工特别是涉密工作人员,能够增强保密意识和国家意识,知悉什么是国家秘密,如何保守国家秘密,自觉遵守保密规章制度和保密纪律,履行保守国家秘密的义务,确保国家秘密安全,特制定保密教育培训制度。

涉密载体的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的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的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是为了加强涉密载体的管理,防止泄露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保障国家安全和单位利益,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2. 涉密载体指的是载有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信息的各种物质载体和非物质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纸质文件、移动存储设备、电子信息系统等。

3. 所有接触和处理涉密载体的人员必须遵守本制度,对违反规定的行为将依法追究责任。

二、管理机构与职责1. 成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涉密载体的日常管理工作。

2. 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清点、登记,并建立详细的管理台账。

3. 对于涉密信息的传输和访问,实行权限管理和审批制度,严格控制知悉范围。

三、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1. 涉密载体的使用应严格按照“最小必要”原则,仅限于授权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使用。

2. 使用涉密载体时,应当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转借给他人。

3. 使用完毕后,应及时归还保密管理部门,由专人负责妥善保管。

四、涉密载体的传递与携带1. 涉密载体的传递应通过安全可靠的方式,避免在非安全的环境中传递。

2. 携带涉密载体外出时,必须经过保密管理部门审批,并由指定人员负责。

3. 在涉密载体的传递过程中,应采取必要的保密措施,如加密、封装等。

五、涉密载体的销毁与报废1. 对于不再使用的涉密载体,应根据其敏感程度采取相应的销毁措施,确保信息不被恢复。

2. 销毁过程应有专人监督,并记录销毁的时间、方式和结果。

3. 对于因故障或其他原因报废的涉密载体,应同样按照销毁程序处理。

六、应急处理与事故报告1. 一旦发现涉密载体丢失、被盗或泄露等安全事故,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措施控制损失。

2. 同时,应向上级保密管理部门报告事故情况,并配合进行调查处理。

3. 根据事故的性质和影响,对相关责任人进行问责,并总结经验教训,完善管理制度。

七、监督检查与培训教育1. 保密管理部门应定期对涉密载体的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并由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商业秘密的保密工作负责。

第五条公司所有员工都有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应当签订保密协议,并接受商业秘密知识培训。

第六条公司应当建立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商业秘密的认定、定级、保密期限和保密措施;二、商业秘密的使用、存储、传输和销毁;三、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处理程序;四、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和违约责任;五、商业秘密保护制度的宣传和培训。

第七条公司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物理和管理措施,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

任何人不得擅自复制、传播或泄露商业秘密。

第八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的使用和保密情况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商业秘密保护档案,包括商业秘密的认定、定级、保密期限和保密措施等信息,以备查阅和管理。

第十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定期检查和评估,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并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进行总结和改进。

第三章法律责任第十一条违反本办法规定,泄露商业秘密的,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行政或者刑事责任。

第十二条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使用商业秘密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并赔偿权利人的经济损失。

第十三条泄露商业秘密的员工,应当承担违约责任,并赔偿公司的经济损失。

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商业秘密泄露事件进行调查和处理,及时采取补救措施,并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第四章附则第十五条本办法解释权归XXX所有。

第十六条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原《XXX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制度》同时废止。

商业秘密的定密应由密源单位申报。

经营秘密的管理由各分厂、公司办公室、党群工作处、财务管理处、规划发展处和计划销售处等部门负责。

根据具体划分,各单位主管不同的秘密事项。

规划发展处负责公司有关战略发展规划、实物资产、对外投资、改革改制、价格等商业秘密的管理。

党群工作处负责公司有关广告策略商业秘密的管理。

公司办负责公司有关计算机软件及商业秘密档案的管理。

财务管理处负责公司有关财务计划、财务报告、财务账簿、财务报表等商业秘密的管理。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3)第三章商业秘密的确定 (3)第四章商业秘密的标志 (6)第五章商业秘密的变更和解除 (8)第六章保护措施 (10)第七章奖励与惩处 (14)第八章附则 (15)附件1 (17)附件2 (18)附件3 (19)附件4 (20)附件5 (21)附件6 (22)附件7 (23)附件8 (24)附件9 (26)附件10 (27)附件11 (28)附件12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维护集团公司和公司合法权益,保障集团公司和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机关部门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集团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涉密,是指涉及集团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条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应当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第五条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六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坚持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负责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

所属单位、机关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九条公司、国内二级单位、境外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作为本级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保密办应当配备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具体工作。

第十条保密工作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和业务领域内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工作。

保密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本系统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工作。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能为本企业外公众所知悉,能为企业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第二条行政部门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的指导、监督和管理工作。

行政部门、财务部门、审计部门负责对侵犯商业秘密行为的进行认定和处理。

一般性决定、决议、通告、通知、行政管理资料等内部文件不属于保密范围。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在职期间均有保守企业商业秘密的义务,离职或退休后仍应承担保守商业秘密的义务。

第二章商业秘密界定第四条重大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第五条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第六条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见书及可行性报告、主要会议记录。

第七条在对外谈判中,限内部掌握的谈判方案、价格底牌及对外询价、报价资料。

第八条营销策略、营销计划、营销合同、国内外销售市场网络和客户名单、涉及商业秘密的业务函电。

第九条有价值的供销情报、价格情报、资料。

第十条对外招投标中的标底、方案及标书内容。

第十一条内部核算成本、内控价格、资产债务等不公开的财务资料。

第十二条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第十三条已掌握的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

第十四条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三章密级第十五条商业秘密分绝密、机密、秘密三级1.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件资料为绝密级。

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等为机密级。

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员工薪酬、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等为秘密级。

第十六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当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

没有确定的保密期限为5年。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十七条商业秘密标识1.书面形式的商业秘密用标识“▲”标在首页的右上角,“▲”前标明密级,“▲”后标明保密期限。

2.非正规书面形式的商业秘密用前项规定的标识方式标在易于识别的地方。

3.对于不易标识的商业秘密应当用其他有效方法予以确认。

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

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秘密载体的保密管理,确保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涉及国家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资料、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三、保密等级根据《国家保密局关于国家秘密等级的规定》,将秘密载体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和一般四个等级。

四、保密责任1. 所有接触秘密载体的工作人员都有保密责任,不得将秘密信息泄露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2. 对于绝密、机密和秘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必须在获得授权的情况下才能查看、复制或传递,严禁私自携带离开工作场所。

3. 对于一般级别的秘密载体,也应当根据工作需要妥善管理,不得外传。

五、保密措施1. 对于绝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应当采取严格的防盗、防火、防泄密等措施,确保安全性。

2. 对于机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应当设立专人负责管理,并定期对存储设备进行检查。

3. 对于秘密级别的秘密载体,应当设置密码保护,并在传递过程中进行加密处理。

4. 对于一般级别的秘密载体,也应当定期备份、归档,并避免丢失或损坏。

六、违纪处罚1.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工作人员,根据《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但不限于责令停职、罚款、降职或开除等。

2. 对于造成严重后果的泄密行为,违法人员将被追究法律责任,并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七、监督检查1. 保密部门应当定期对各单位的保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各项措施得到有效执行。

2. 部门主管应当对秘密载体的存储、处理和传递进行监督,确保整个过程的安全性。

以上为秘密载体保密管理制度的相关内容,希望各工作人员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国家安全和社会稳定。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

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涉密载体的使用管理,保护国家重要信息资产安全,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国家机关、企事业单位及其他组织的涉密载体使用管理。

第三条涉密载体是指存在着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敏感信息的各种信息载体,包括文件、硬盘、光盘、移动存储设备等。

第四条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应遵循合法、正当、必要、安全的原则,依法保护信息的保密性、完整性和可用性,确保国家重要信息资产的安全。

第五条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应当重视公开透明和信息共享原则,切实加强对信息资源的有效利用,提高信息管理效率和服务水平。

第六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载体使用管理制度,明确涉密信息的等级划分和保护措施,制定相应的保密制度和措施,开展保密教育和培训,强化涉密信息安全保护意识。

第七条各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载体使用管理的组织机构和人员配置,确保信息资产管理的专门化、专业化、规范化。

第八条各单位要认真履行涉密信息保密责任,落实信息安全管理责任与纪律要求,不得泄露、篡改、毁损或者利用涉密信息谋取非法利益。

第二章保密要求第九条国家秘密、商业秘密等各类涉密信息,应当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法律法规的规定进行划分等级,并进行相应的保密措施。

第十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各类涉密信息的划分等级规定,并根据信息的保密等级分别设置不同的存储设施、存储介质和使用权限。

第十一条各单位应当规范涉密信息的流转和传输,采取必要的加密和防护措施,确保信息传输的安全。

第十二条涉密载体在使用和存储过程中,应当采取必要的技术措施和管理措施,确保信息的安全性。

第十三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涉密信息的事故应急预案和演练方案,并进行定期演练,以应对突发事件的发生,及时处置和恢复。

第三章审批管理第十四条对于新建设的信息系统、设备和软件,及其涉密信息的存储和处理设备,应当进行涉密载体审查和安全评估,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使用。

第十五条单位应当建立健全对各类涉密信息使用和传输的审批制度,确保信息的合法使用和流转。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涉密信息安全管理,防范信息泄露风险,避免公司信息资产的不当流失,保障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长久发展,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涉密信息”是指依据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及国家标准,该信息属于国家秘密或法律所保护的商业秘密等内容。

第三条公司所有员工,包括正式员工、临时工、实习生等均应当遵守公司的涉密载体管理制度,承担相应的责任。

第四条公司的涉密载体主要包括:电子文件、纸质文件、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书面、电子载体。

第五条公司的涉密载体管理原则是“责任明确、权限合理、制度完善、风险控制”。

第六条公司的信息安全委员会负责对公司的涉密载体管理工作进行监督和指导。

第七条公司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分级管理,确定不同级别的信息安全等级。

第八条公司应当加强对员工的安全教育,提高员工的信息安全意识和防范意识。

第九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体系,制定相关的信息安全政策、流程和制度。

第十条公司应当定期对涉密载体进行审核和检测,并及时发现和处理涉密信息泄露风险。

第十一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应急预案,及时应对信息泄露事件,降低损失。

第十二条公司应当对涉密载体管理工作进行定期评估和检查,并不断改进和完善管理制度。

第十三条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的具体实施细则由信息安全委员会负责制定,并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二章涉密信息的保护第十四条公司应当对涉密信息进行合理分类和分级管理,根据涉密信息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确定不同的安全级别。

第十五条公司涉密信息的存储载体应当符合信息安全要求,如有需要应当进行加密处理。

第十六条公司应当明确各类涉密信息的访问权限,并根据需要进行合理控制。

第十七条公司应当建立完善的审批流程,保障员工使用涉密信息的合法性,规范化和安全性。

第十八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的涉密信息管理系统,对涉密信息的存储、传输和销毁进行合理管理。

第十九条公司应当制定相关的保密规定和制度,明确员工对涉密信息保密的责任和义务。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

公司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 (2)第二章机构与职责 (3)第三章商业秘密的确定 (3)第四章商业秘密的标志 (6)第五章商业秘密的变更和解除 (8)第六章保护措施 (10)第七章奖励与惩处 (14)第八章附则 (15)附件1 (17)附件2 (18)附件3 (19)附件4 (20)附件5 (21)附件6 (22)附件7 (23)附件8 (24)附件9 (26)附件10 (27)附件11 (28)附件12 (29)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和规范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维护集团公司和公司合法权益,保障集团公司和公司利益不受侵害,根据公司保密管理规章制度,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所属单位、机关部门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集团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采取保密措施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

本办法所称的涉密,是指涉及集团公司商业秘密。

第四条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中属于国家秘密范围的,应当依法按照国家秘密进行保护。

第五条商业秘密中涉及知识产权内容的,按国家知识产权有关法律法规进行管理。

第六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坚持依法规范、企业负责、预防为主、突出重点、便利工作、保障安全的方针,实行主要领导负责制。

第七条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归口管理、分级负责、各司其职的管理体制。

第二章机构与职责第八条公司保密委员会统一负责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

所属单位、机关部门负责本单位、部门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九条公司、国内二级单位、境外保密委员会办公室(以下简称“保密办”)作为本级保密委员会的日常办事机构,负责依法依规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教育培训、保密检查、保密技术防护和泄密事件查处等工作。

保密办应当配备专兼职保密工作人员,负责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具体工作。

第十条保密工作机构负责职责范围和业务领域内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工作。

保密成员单位负责指导本系统的商业秘密保护和管理工作。

【最新】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最新】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保护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

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方针。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内容及密级管理第四条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具有商业价值并经权利人采取相应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经营信息等商业信息。

第五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及技术合同等)。

(一)技术秘密:1、工艺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2、工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非标生产设备资料、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器(仪表)设计等:3、生产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生产配方、产品的制造方法、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质量记录。

(二)经营秘密:1、销售信息资料: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商业函电(包括电子邮件)、合同订单等;2、采购信息资料: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

(三)管理秘密: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信息资料;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公司整合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公司内部考核体系的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4、档案信息资料:公司档案室的各类信息资料:5、电子信息资料: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

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涉密载体是指已知含有国家秘密、商业秘密或个人隐私等敏感信息的物理媒介,包括文件、磁盘、光盘、U盘、移动硬盘、打印纸、照片、胶片、磁带等。

为了保护这些涉密载体的安全和机密性,特定组织和个人需要遵守一定的涉密载体保密管理办法。

一、涉密载体的分类根据涉密载体的性质和用途,可以将其分为以下几类:1. 机密文件类:包括机密级文件和绝密级文件,内容涉及国家安全、国家利益和重要决策等方面的机密信息。

2. 商业机密类:包括商业秘密、竞争策略以及重要商业数据等,涉及企业的核心竞争力。

3. 个人隐私类:包括个人身份信息、财务信息、健康信息等,属于个人隐私权的范畴。

4. 科研成果类:包括科研项目、技术报告、实验数据等,是科研工作者的重要成果。

二、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的原则1. 需要知悉原则:只有获得涉密载体使用权限和知悉权的人员才可以接触和使用涉密载体。

2. 分级保护原则:根据涉密载体的等级和性质,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确保信息不被非法获取。

3. 需要-to-知道原则:仅在工作需要的时候,授权人员可以获取和使用涉密载体,离岗时需妥善保管和归还。

4. 责任追究原则:对于涉密载体的泄密和丢失,相关责任人要承担法律和行政责任。

5. 密标密级原则:以明确和一致的方式标注涉密载体的密级,并按照相应的管理流程进行存储、传递和销毁。

三、涉密载体保密管理的措施1. 存储措施:a. 物理存储:采用专用保密柜、保险柜等设施,保证存储环境符合涉密载体的保密要求。

b. 密级标识:所有涉密载体必须进行明确标识,清晰标注密级、责任单位、负责人和有效期等信息。

c. 存储记录:建立存储档案和登记制度,记录涉密载体的出入库情况、移交和接收记录等,以便日后追溯和核实。

2. 传递措施:a. 信息加密:对涉密载体的信息进行加密处理,确保在传递过程中不被非法窃取或篡改。

b. 用途审查:在传递涉密载体之前,对接收方进行严格审查和确认,确保接收方具备相应的保密资质。

公司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公司秘密载体管理制度

公司秘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公司的机密信息的管理与保护,保障公司的商业利益,促进公司的发展,树立公司的良好企业形象,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机密信息是指本公司所拥有的未公开对外的商业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财务信息、市场信息、管理信息等。

第三条公司的机密信息载体包括书面资料、电子资料、光盘、U盘、移动硬盘等形式。

第四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有权接触公司机密信息的外部合作伙伴。

第五条公司机密信息的管理应当坚持依法合规、安全保密的原则,积极加强对机密信息的保护,严格控制对机密信息的传播和使用。

第二章机密信息的分类第六条公司机密信息按照保密程度和重要性可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个等级。

第七条绝密信息是指对公司利益造成极大危害,一旦泄露将损害公司的核心利益和市场地位的信息,必须采取最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八条机密信息是指对公司经营和管理有一定影响,一旦泄露将对公司造成严重损失或危害的信息,必须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秘密信息是指对公司的正常经营活动和管理工作有一定影响,一旦泄露将对公司产生一定影响的信息,必须采取合理的保密措施。

第十条公司机密信息的分类由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审核确认,并定期更新和调整。

第三章机密信息的保护措施第十一条公司机密信息的保护措施应当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建立健全机密信息管理制度,确定机密信息的保管责任人和保密人员;(二)加强机密信息的访问控制,限制有权访问机密信息的人员;(三)建立机密信息的备份和还原机制,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四)加强对机密信息的传输和使用的监控和审计,防止信息泄露;(五)加强对机密信息的培训和教育,提高员工保密意识和法律意识。

第十二条公司保密委员会应当根据公司的实际情况和保密风险,确定相应的保密措施,完善公司的机密信息管理体系。

第四章机密信息的管理流程第十三条公司机密信息的管理流程应当包括以下几个环节:(一)机密信息的收集和登记:由负责人员对公司的机密信息进行收集和登记,确定信息的类别和重要性。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的安全,维护公司的经济利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在公司内涉密载体的管理、传递、存储和销毁等环节中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的规定。

第三条涉密载体是指包含公司商业机密和客户信息等重要信息的各类物品和电子数据载体。

第四条公司各单位要建立健全保密责任制度,落实保密责任,加强保密管理,确保信息安全。

第二章涉密载体的分类和标识第五条公司将涉密载体分为三个等级:核心涉密载体、重要涉密载体和一般涉密载体。

第六条对涉密载体进行标识,核心涉密载体标识为“核心涉密”,重要涉密载体标识为“重要涉密”,一般涉密载体标识为“一般涉密”。

第七条超出工作需要的涉密载体,应当及时归还或销毁,不得私自带出公司。

第三章涉密载体的使用和传递第八条任何员工在使用涉密载体时,应当严格遵守保密规定,不得泄漏涉密信息。

第九条涉密载体传递时,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必须确保信息传递的完整性和保密性。

第十条传递和接收涉密载体的员工应当进行身份验证,确保传递的对象符合接收条件。

第十一条涉密载体在传递过程中,应当及时追踪和记录传递情况,确保信息安全。

第四章涉密载体的存储和保护第十二条涉密载体的存储位置应当符合公司的安全要求,不得存放在公开场所或易被盗窃的地方。

第十三条对于涉密载体,应当采取密码加密、实体锁定等措施,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四条对于电子数据涉密载体,应当进行定期备份,并建立完善的数据恢复机制。

第十五条涉密载体遗失或损坏时,应当及时报告公司管理员,并采取相应的保护和补救措施。

第五章涉密载体的销毁和处置第十六条涉密载体达到保存期限后,应当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销毁。

第十七条涉密载体销毁时,应当采取安全可靠的方式,确保信息安全。

第十八条涉密载体销毁的记录应当详细完整,并备存相关材料备查。

第十九条对于涉密载体的处置,应当经过公司管理人员审核批准,确保信息泄露风险的最小化。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公司涉密载体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加强公司涉密载体的管理,确保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国家秘密和企业商业秘密的载体,包括但不限于纸质、电子、光学、磁性等介质。

三、涉密载体分类1. 国家秘密载体:指涉及国家秘密信息的载体,按照国家秘密的密级和保密期限进行管理。

2. 企业商业秘密载体:指涉及公司商业秘密信息的载体,按照公司内部规定进行管理。

四、涉密载体管理职责1. 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涉密载体的整体管理,包括制定管理制度、监督实施、组织培训和考核等。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涉密载体的管理工作负直接责任。

3. 涉密载体管理人员负责具体实施涉密载体的保密措施,包括制作、复制、收发、传递、使用、保存等环节。

五、涉密载体管理措施1. 制作与复制(1)制作涉密载体时,应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注明发放范围、制作数量及编号。

(2)制作场所应符合保密要求,使用电子设备的应采取防电磁泄漏保密措施。

(3)制作过程中形成的不需要归档的材料要及时销毁。

(4)复制涉密载体,应经本单位负责人批准,不得改变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

2. 收发与传递(1)收发涉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手续。

(2)传递涉密载体,要通过机要交通或者机要通信部门,不得通过普通邮政、快递等无保密措施的渠道传递。

(3)指派专人传递时,要选择安全的交通工具和交通路线,并采取安全保密措施。

(4)向驻外机构传递涉密载体,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履行审批手续,通过外交信使传递。

3. 使用与保存(1)使用涉密载体,要根据密级和制发机关、单位要求,确定知悉人员范围。

(2)办理登记、签收手续,确保使用人员具备相应的保密资格。

(3)保存涉密载体,应指定专人负责,采取安全措施,防止丢失、损坏和泄露。

(4)对不再使用的涉密载体,应及时销毁或按照规定上交保密部门。

六、监督检查1. 公司保密委员会定期对涉密载体管理工作进行检查,确保制度落实到位。

商业秘密体系——XXXX保密奖惩办法

商业秘密体系——XXXX保密奖惩办法

XXXX保密奖惩办法一、总则1、目的:为强化商业秘密保护意识,严格商业秘密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流失,根据《XXXX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特制定《XXXX保密奖惩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本单位全部员工。

二、保密惩戒3、有下列情形之一,经查证属实的,应当给予惩戒:⑴违反保密制度;⑵违反保密措施;⑶泄密。

4、惩戒的依据为:⑴《XXXX商业秘密管理制度》32条规定的商业秘密管理监督检查报告;⑵《XXXX商业秘密管理制度》39条规定的泄密事件查处报告。

5、惩戒的程序为:⑴法务部门提交本《办法》4条规定的报告;⑵总经理将法务部门提交的报告转人事部门;⑶人事部门提出初步惩戒意见;⑷被惩戒人申辩;⑸人事部门形成惩戒意见提交总经理;⑹总经理作出惩戒决定。

6、惩戒的种类有:⑴警告;⑵扣除当月浮动工资;⑶取消本年度晋档晋级资格;⑷解除劳动关系。

7、有下列情形之一,未造成泄密的,应当给予警告惩戒:㈠违反《XXXX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情形:⑴未在本部门指定商业秘密管理员;⑵对本应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信息作为普通信息处理;⑶《商业秘密信息表》登记不及时、不规范;⑷擅自扩大涉密人员范围;⑸为图工作便利,遗漏涉密人员;⑹未建立商业秘密台账;⑺商业秘密台账更新和上报不及时;⑻擅自变更本部门采取的保密措施;⑼其他违反制度规定的情形。

㈡违反《XXXX涉密载体管理办法》的情形:⑴涉密载体未集中管理;⑵涉密载体未作标识或标识不规范;⑶私藏涉密载体而不移交;⑷涉密载体保管场所不符合要求;⑸擅自提供涉密载体供人使用;⑹擅自复制涉密载体;⑺涉密载体交付方式违规;⑻超范围、超期限使用涉密载体;⑼擅自携带涉密载体外出;⑽携带涉密载体外出不符合人数要求;⑾擅自销毁涉密载体;⑿单独销毁涉密载体;⒀销毁涉密载体不负责任,导致销毁不彻底;⒁涉密载体管理混乱的其他情形。

㈢违反《XXXX涉密活动管理办法》的情形:⑴擅自参加对外科技交流;⑵擅自接待参观访问;⑶接待参观访问违反《实施方案》;⑷未对涉密人员进行保密提醒;⑸擅自对外提供文件资料等物品⑹涉密会议召开地点不合规;⑺擅闯涉密会议会场;⑻未经批准,中途退出涉密会议;⑼携带涉密载体离开涉密会场;⑽擅自对外发布信息;⑾其他违反涉密活动管理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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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XX涉密载体管理办法
一、总则
1、目的:为加强与规范涉密载体管理,防止商业秘密流失,根据《XXXX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特制定《XXXX涉密载体管理办法》(以下简称:本《办法》)。

2、适用范围:本《办法》适用于全体员工、股东以及知悉本单位商业秘密的人员。

3、释义:本《办法》所称的涉密载体,是指以文字、数据、符号、图形、图像、声音等方式记载商业秘密的纸介质、磁介质和光盘等各类物品。

磁介质载体包括计算机硬盘、软盘、U盘、移动硬盘、磁带、录音带、录像带等。

4、涉密载体实行集中管理,商业秘密管理员负责本部门涉密载体的制作、标识、移交、保管、使用、归档和销毁等工作。

二、涉密载体的标识
5、商业秘密密级一经认定,应当立即在其所有涉密载体上做出明显并易于识别的标志。

在同一涉密载体上附载着多个密级不同的商业秘密的,按照最高的密级做出标志。

6、涉密载体的标志,分为“绝密级商业秘密、机密级商业秘密和秘密级商业秘密”三种。

作为移动存储使用的磁介质涉密载体(以下简称:移动存储介质)的标志为“商业秘密存储专用+启用时间+编号(01、02……)”。

7、涉密载体应当按照下列方法进行标识:
7.1.纸介质的涉密载体,在其封面或首页的右上角加以标识,内页采用“文
字水印”作为背景,文字水印的式样为“文字:XXXX商业秘密,字体:华文行楷,尺寸:自动,颜色:深灰色、透明,版式:斜式”;
7.2.磁介质的涉密载体,在其明显位置粘贴标志;
7.3.涉密电子文档及其文件夹比照纸介质涉密载体加以标识;
7.4.有包装的涉密载体,还应当在其包装上加以标识。

8、涉密载体不宜标识的,应当制发《未标识涉密载体明示通知书》,明确该载体的涉密性质。

9、涉密载体所附载的商业秘密密级变更或解密后,应当在原标志后面或下方做出标识,原标志以明显方式废除。

解密的标志为“解密”字样。

10、非涉密载体,严禁以任何形式标识涉密载体标志。

三、涉密载体的移交和保管
11、商业秘密一经认定,商业秘密管理员应当立即按照《商业秘密信息表》所列涉密人员,逐人收集涉密载体,并填写《涉密载体移交记录表》。

收集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定稿、草稿、讨论稿、征求意见稿、审议稿等。

12、涉密电子文档应当与涉密载体一并移交。

移交后,剩余的电子文档必须在商业秘密管理员见证下,以不可逆转的方式予以删除。

13、商业秘密认定后,涉密人员需要制作新的涉密载体,应当填写《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提出制作申请并经认定人批准后,方可制作。

制作完成后移交商业秘密管理员集中管理。

14、非纸质且不便于集中管理的涉密载体,应当制发《涉密载体保管通知书》,
明确告知该涉密载体持有人承担保管责任。

15、移动存储介质由商业秘密管理员集中管理,并专门用于涉密电子文档的收集和传递。

16、涉密载体应当存放在安全保密的场所,集中存放涉密载体的部位应当配备专门的密码文件柜。

17、涉密电子文档应当保存在涉密计算机中,涉密计算机应当采取断开互联网、设有开机秘密、对涉密文件进行加密处理等保密措施。

四、涉密载体的使用
18、涉密载体的使用分为查阅、借阅、复制三种。

19、查阅可以随时进行,但必须在商业秘密保管场所和商业秘密管理员监督下进行,并填写《涉密载体查阅记录表》。

严禁对商业秘密信息进行摘抄。

20、借阅涉密载体的,应当填写《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提出借阅申请并经认定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严格限制借阅期限,涉密载体必须在规定的借阅期限内归还并不得超过下列时间:
⑴绝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当日归还;
⑵机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3日内归还;
⑶秘密级涉密载体应当在10内归还。

21、复制涉密载体的,应当填写《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提出复制申请并经认定人批准后,方可进行。

⑴商业秘密管理员根据《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或《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开具《涉密载体使用通知书》一并交付;
⑵能够直接交付的,直接交付给涉密载体使用人;
⑶因涉密载体使用人不在涉密载体保管地而不能直接交付的,商业秘密管理员通过传真的方式交付,传真的办理程序参照本《办法》第22条执行;
⑷涉密电子文档的交付通过移动存储介质或“Lotus Notes”系统传递。

使用“Lotus Notes”系统传递的,必须启用“回执”功能,邮件名称必须表述为“XXXXXX(商业秘密名称)——商业秘密”字样;
⑸禁止通过国际互联网传递商业秘密信息。

27、涉密载体或其复制件交付后,涉密载体使用人当然成为该涉密载体的保管人,与商业秘密管理员承担同样的保管责任。

28、严格限制涉密载体的使用范围。

使用人必须在《涉密载体使用通知书》中记载的范围内使用,超范围使用、超期限使用的应当作出说明,并承担不利后果。

29、使用涉密载体是为制作新载体之用的,还应当履行本《办法》第13条规定的程序。

30、申请使用的涉密载体需要携带外出的,应当在提出申请时予以说明,并保证涉密载体始终处于使用人保管之下。

禁止携带绝密级商业秘密外出。

携带秘密级、机密级商业秘密外出须由两人以上同行,并且同行之人与使用人承担同样的保管责任。

本条所称之“外出”,是指携带涉密载体脱离保管地办公区域的行为。

五、涉密载体的存档
31、商业秘密管理员分别于每年6月下旬、12月下旬对涉密载体进行一次梳理,对已经办理完毕或者长期内不会使用的涉密载体应及时向档案室移交。

移交后,单档案室当然成为涉密载体保管人。

32、移交时,应当特别申明涉密载体的商业秘密性质。

档案室应当出具《涉密载体档案移交记录表》交商业秘密管理员留存。

33、档案室应当指定专人担任商业秘密管理员,履行本《办法》及其他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所规定的职责。

34、立卷归档的涉密载体,应当在档案卷宗封面或者首页上做出与卷内相同的涉密载体标志,卷内有多份涉密载体的,按其最高密级标识。

六、涉密载体的销毁
35、商业秘密管理员按照本《办法》第31条的规定对涉密载体进行梳理后,对不需要存档且没有保留必要的涉密载体,应当填写《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经认定人批准后,进行销毁处理。

36、销毁涉密载体,应当确保秘密信息无法复原。

销毁纸介质涉密载体的,应当采用焚烧、碎纸机粉碎等方法处理。

销毁磁介质、光盘等涉密载体的,应当采用物理(如消磁、粉碎处理)方法彻底销毁。

37、销毁涉密载体实行监销制度,原则上由认定人和商业秘密管理员两人共同销毁,商业秘密管理员个人不得销毁涉密载体。

38、销毁工作完毕后,应对销毁现场进行认真清理,并填写《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

39、禁止将涉密载体作为废品出售。

七、附则
40、本《办法》由风险管理委员会(或法务部)负责解释。

41、本《办法》自年月日起实行。

附件一:未标识涉密载体明示通知书
附件二:涉密载体保管通知书
附件三:涉密载体移交记录表
附件四:涉密载体查询记录表
附件五: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
附件六: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
附件七: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
附件八:涉密载体复制申请单
附件九:涉密载体传真申请单
附件十:涉密载体使用通知书
附件十一:涉密载体档案移交记录表
附件十二: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
附件四:
涉密载体传阅记录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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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
附件五:
涉密载体制作审批表
附件六:
涉密载体借阅审批表
附件七:
涉密载体复制审批表
涉密载体移交记录表
存档人:存档时间:年月日接收人:
说明:1、“形式”为载体的物质形态,分别为文件、磁盘、光盘、U盘、录音带、录像带等;2、此表一式两份,移交人和接收人各执一份;3、接收人应为档案室商业秘密管理员。

15
涉密载体销毁登记表
16
批准人:批准时间:销毁人:监销人:销毁时间: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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