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规定修订版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规定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规定Document number:WTWYT-WYWY-BTGTT-YTTYU-2018GT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项目组织管理工作,特制订本办法。
本办法规定了项目经理部的基本管理原则、项目规模的划分标准、项目经理部的组建、考核和分配原则、项目经理部的解体以及项目经理的资信和绩效管理等内容。
第二条项目经理部是施工项目现场管理的一次性组织机构,负责从工程开工到竣工的全过程施工生产管理工作,在项目竣工结算后解体。
第三条小型及小型以上施工项目,必须在施工现场设立项目经理部,特小型项目可由公司(分公司)法定代表人委托一个项目经理部兼管,但不得削弱管理。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的设置应坚持以下基本原则:1、目的性原则;2、精干高效的原则;3、业务系统化管理原则;4、弹性原则;5、一次性原则。
第五条公司(分公司)应建立管理和技术人才数据库,根据项目的要求,做好人才储备、培训、调配工作。
第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项目规模的划分第七条根据施工项目的规模和特点,一般划分为五个等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和特小型。
其划分标准如下:1、具备以下条件之一者为特大型项目⑴40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24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建筑面积2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⑷单项合同额亿元以上的工程;⑸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2、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特大型标准者为大型项目⑴25层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10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3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30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10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⑹单项合同额1亿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10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3、具备以下条件之一且达不到大型以上标准者为中型项目⑴12层以上房屋建筑工程;⑵高度50米以上的构筑物或建筑物;⑶单体建筑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⑷单跨跨度21米以上的房屋建筑工程;⑸建筑面积5万平方米以上的住宅小区或建筑群;⑹单项合同额3000万元以上的工程;⑺单项合同额500万元以上的安装、装饰工程。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第二条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经理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供应商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4.1施工准备管理4.1.1相关手续的办理4.1.2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
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1.5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4.1.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
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
4.1.7开工报告的审批4.1.8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4.1.9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4.1.10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4.1.11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4.1.12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4.1.13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4.2合同管理4.2.1施工监理合同管理4.2.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完整版
中建三局项目施工管理规定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项目施工管理制度第一条目的第二条规范项目经理部的管理,确保项目的施工过程处于受控状态,保证各个项目经理部管理的协调一致性,每个项目经理部自身工程管理的连贯性。
第三条范围第四条本程序适用于本公司开发的所有项目在施工准备及施工阶段的质量、进度、成本、安全及现场协调等的管理和控制。
第五条职责第六条项目经理部负责监督和协调监理、施工单位等各供应商履行合同,协调与项目有关的外部周边关系及公司各职能部门关于本项目的工作,完成公司关于项目的质量目标和进度目标,协助成本管理部完成目标成本控制。
第七条主要内容4.1施工准备管理4.1.1相关手续的办理4.1.2项目经理部负责现场的“三通一平”(水通、电通、路通、场地平整),办理施工临水、临电、场地临时排水及施工路口手续的工作。
根据项目发展计划并按照政府有关的规定及程序负责办理工程报建工作。
4.1.3施工组织设计审查4.1.4在施工单位中标后,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总包单位在进一步熟悉施工图及现场实际情况的基础上,有针对性地编制WXVK-PM-PM07-FM01《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审批表》,报监理单位、项目经理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审查。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的审核项目部督促监理单位及时提交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并认真审核。
4.1.5施工图纸交底与会审4.1.6项目经理部必须在工程开工前组织施工图纸交底和会审的工作,设计部、成本管理部、工程管理部参加,必要时由工程管理部外请专家咨询。
对于“三边”工程,应分期、分批及时进行。
4.1.7开工报告的审批4.1.8主体工程开工前,项目经理部应要求施工单位向监理单位提出开工申请报告,具备下列条件方可批准开工:4.1.9 A 施工图已交底、会审;4.1.10 B 施工组织设计已审批;4.1.11 C 施工现场已具备施工条件4.1.12 D 施工单位的各项准备工作已就绪4.1.13 E 监理规划和监理实施细则已审核4.2合同管理4.2.1施工监理合同管理4.2.1.1项目部专业工程师必须全面掌握监理合同基本内容,对监理人员的资质要求、监理单位的工作任务、监理的工作内容、开展工作的方式方法、对监理单位的奖惩措施、甲方应配合的工作都应该非常熟悉,并严格按此操作。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doc
中建三局施工项目管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推动全局施工项目管理工作的发展,促进工程项目施工管理的系统化、科学化和规范化,不断提高企业竞争力,特制订本条例。
第二条施工项目管理是建筑业企业运用系统的观点、理论和科学技术对施工项目进行的计划、组织、监督、控制、协调等全过程管理。
第三条施工项目管理的核心是以项目全额责任承包为依托,落实项目经理责任制和项目成本核算制,实现“标价分离、过程精品、CI形象”的一体化管理。
第四条本条例规定了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模式、原则、方法和要求,是制订项目管理制度的纲领性文件,是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实施施工项目管理的基本依据和强制性条文。
第五条本条例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
第二章企业管理层的基本要求和职责第六条局、公司应积极进行施工项目管理的配套改革,创造项目管理的条件,营造项目管理的环境,推动项目管理的发展。
第七条局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局项目管理的战略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的各项专业业务的推行、检查与落实以及调查研究、制度修订等;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制度的修订,并推动项目管理各项制度的落实。
第八条公司是项目管理的主体,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
公司项目管理领导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实施中的重大决策;工作小组负责项目管理各项专业业务的具体实施,并对实施中存在的问题进行调研,提出解决办法;项目管理办公室负责施工项目的综合管理,组织项目管理的实施。
第九条各公司应坚持“法人管项目”的原则,增强企业对项目经理部的宏观调控能力,全面加强对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控制和服务。
凡公司所在地的非专业分公司一律予以撤消,其项目由公司直管。
第十条外地分公司是公司的派出机构,负责所管辖范围内项目经理部的监督、指导、控制和服务;应成立项目管理领导小组和工作小组,设置项目管理办公室,组织项目管理的具体实施,并积极开展项目管理创新活动。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
中建三局项目组织管理办法(doc 20页)第四条建设单位同意,可以兼任一项工程的项目管理工作。
第五条局直接经营项目、局级重点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部,经局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进行审核后由局审批;其他项目经理部,经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人力资源部门审核后由公司(分公司)审批。
第六条各公司(分公司)应按照附件《中建三局项目经理部审批表》的要求填报审批资料,并按照上一条的要求报批。
第七条发生以下情况时,公司(分公司)应解除项目经理职务,另行选聘项目经理:项目发生四级以上重大事故;项目因管理问题造成工期严重拖延或成本失控;项目在国家、地方政府组织的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在局项目管理综合或专项检查中被评定为不合格;项目引起业主投诉且经上级管理部门协调后仍不能满足要求;项目经理发生严重违纪违规行为。
第四章项目经理部的编制第八条项目经理部一般应设置以下管理岗位:项目经理、项目技术负责人、生产副经理、综合工长、现场设计师、专业工长、施工员、计划统计员、内业技术员、机械设备管理员、材料员、预算员、安全员、质监员、成本员、试验员、劳资员、测量员、文书等。
第九条项目经理部岗位人员配备既要做到精干高效,又要满足项目各项业务系统管理的要求。
第十条劳务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30-45人;大型项目为20-30人;中型项目为12-20人;小型项目为5-12人;特小型项目3-5人。
第十一条工程分包方式为主的项目经理部必须有项目经理、质安人员、财务人员等,定员标准控制在3-10人。
第十二条单独安装、装饰工程项目经理部定员标准:特大型项目为15-25人;大、中型项目为6-10人;小型以下项目3-5人。
第十三条对特大型项目,在土建工程、安装工程和其它专业分包工程项目经理部上面还有总承包管理项目部的定员标准50-80人。
第五章项目经理部岗位职责第十四条项目经理岗位职责1、受企业委托,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58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58一、严格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安全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安全制度和规定;二、主持制定受监项目的《安全监理计划》;三、主持安全监理小组的日常工作,明确各成员分工,搞好综合协调,保证《安全监理计划》的实施;四、按建设部颁发的《工程建设重大事故报告和调查程序规定》,参与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安全、责任事故,主持调查、处理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一般安全事故,统计事故损失并上报处理意见;五、监督检查安全相关设施的安全状况;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项目,有权要求停工整改;六、建立和完善监理小组动态管理模式,定期或不定期向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提交项目安全动态报告,加强信息传递;七、参与对所管辖单位工程施工过程的安全等级进行评定;八、审核并签署相应的安全监理报告,主持编写安全监理小组工作总结。
第十二条质量监理员的职责一、认真执行国家、地方政府有关质量的法律、法规及局、公司有关质量制度和规定;二、结合项目具体情况,制定受监项目的质量监理工作实施细则,做好受监项目质量监理检查记录(监理日志),定期向质量安全总监提交监理报告和工程质量动态报告;三、监督项目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施工技术措施组织施工生产,确保工程质量达到合同规定的标准;四、督促、指导项目完善质量管理机构、管理制度及措施,检查制度、措施的落实情况;五、参与执行监理旁站,对需要实施旁站监理的关键部位、关键工序在施工现场采取不同的旁站监理方式(全过程旁站、施工前旁站、施工后验收旁站、定时旁站、巡回旁站、监督旁站等),及时发现和处理出现的工程质量问题;六、根据施工的进度,有责任向施工人员提出当前分部(子分部)分项工程中应注意的质量问题,并提出预防措施;七、检查工程质量保证资料;八、检查验收所监督管理项目的检验批质量,并参与所管理项目的分部分项工程的质量验收;九、协助工程质量事故的调查处理;十、做好与业主、地方质量监督站、监理单位的互相联络,协助项目进行工程质量竣工验收。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1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1分成。
第二十条应建立材料使用台帐,记录使用和节超状况。
材料管理人员应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监督;做到工完、料清、场清;建立监督记录;每月按时对材料使用情况进行盘点和料具租赁费的结算,对存在的问题应及时分析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废料处理1 废料由项目整理集中后,必须经过材料部门同意或委托项目经理部方可进行处理。
2 废料处理所得收必须按实交财务部门冲销项目成本。
3 任何人不得私自将废料处理所得收入截留使用,否则按贪污公款处理。
第五章统计与核算第二十二条项目材料组自项目开工到竣工交付验收,应做好各种资料收集整理,装订成册,按月做好统计核算工作。
1 项目承包工程材料消耗表2 项目承包工程主材预算与消耗对比表3 项目承包周转料具租赁结算表4 项目承包周转材料(非租赁)摊销情况表5、建立材料耗用情况数据库。
第六章奖罚办法第二十三条项目工程价差降低率按与项目签订横向承包合同的规定执行,公司(分公司)物资部门负责核算。
第二十四条项目经理应同项目材料负责人签订工程目标责任状确保三材节约目标:钢材2%;木材3%;水泥0.56%。
第二十五条每月由分公司物资部门对各项目进行“项目法施工项目分项检查考核”,对于检查达不到95分的,应要求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二十六条局、公司每年对分公司及项目材料管理进行检查考核,将对做的较好的单位或项目给予表扬,对达不到要求的单位或项目将限期整改,并给予批评和罚款。
第七章附则第二十七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执行,原有关规定与本办法有冲突的地方,按本办法执行。
第二十八条本办法由局工程部负责解释。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6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6根据“本量利”原理测算当月保本点。
第十四条项目成本控制应按如下基本要求进行:1、人工费的控制:原则上应采取招投标办法,主要通过总量控制、单价控制、定额控制和工资含量控制。
2、材料费的控制:实行“量价分离”原则,即采购环节应严格实行招投标制,使用环节应严格执行限额领料制度;对于没有消耗定额的材料应实行计划管理,按指标进行控制;对零星材料的采购应实行货比三家;应尽量减少材料采进场二次搬运与损耗。
另外,现场材料应有收、发、领、退等帐簿记录,并定期盘点、与成本员核对。
3、机械费的控制:机械设备的使用一律采用内部租赁。
因生产急需,内部租赁无法满足生产,可以通过公司向外单位租赁或购置设备,但必须确定合理的租赁台班定额和购买价格。
项目应加强机械设备使用台班的计划管理,减少闲置,提高使用效率。
同时,应加强对机械设备维修与保养,提高设备的完好率和利用率。
4、间接费用的控制:项目应制定有关的规章制度和费用开支范围与标准,做到有计划,有考核。
各项费用实行包干,节约有奖,超支罚款。
严格执行各项费用开支计划和开支权限。
对现场管理人员工资、补贴应严格遵守局工资标准及国家工资含量政策有关规定;发放奖金必须先报奖金发放申报表,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方可发放。
5、其他费用的控制:控制材料转运次数,减少材料二次或多次搬运费;合理安排施工,确保冬雨季施工不受影响;注重节约能源,控制施工水、电的使用。
第十五条项目成本控制必须认真贯彻增收节支、全员控制、责权利相结合的原则,实行归口管理。
第十六条项目应成立成本控制跟踪小组,全面负责项目成本管理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建立定期成本管理汇报制度。
第十七条在成本控制过程中要正确处理好成本、质量、安全、现场文明施工等之间的关系,力争做到经济效益与社会效益两不误。
第三章项目成本核算第十八条项目成本核算应严格按照《施工企业会计制度》、《施工、房地产开发企业财务制度》所规定的内容,逐月进行成本核算。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61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61第四条操作层人员按完成产品的质量和数量,根据劳动定额(或预算定额)实行全额计件工资制。
按工程量计价,包工、包质量、包工期、包现场文明施工。
工资分配实行多劳多得,“上不封顶、下不保底”的政策。
第五条操作层人员可实行直接计件工资制。
综合人工单价应分工种、劳动定额等级水平,并综合考虑生产性津贴后确定。
人工费单价由公司(或分公司)制定。
第六条操作层人员也可实行计件超额工资制。
可以采用每人月完成21个定额工日,照发基本工资,超过规定的定额工日发超额工资的办法;超额工资单价(日工资单价)应与工程质量安全、文明施工、材料消耗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操作层人员也可实行其他工资发放办法,如工程实物量单价计件定额记分制、“死分活值”等。
第八条实行定额计件工资要严格控制计时用工,凡定额包括的工作内容,不得另开计时工;必要的计时用工,应控制在自有职工用工总额的10%以内,并在人工费计划内控制开支。
第五章辅助生产工人和服务人员第九条凡不能单独实行定额计件的辅助生产工人及服务人员,可按当地劳动力市场价确定月度包干工资,或实行操作人员岗位工资加超定额台班(工日)奖励的制度,但必须建立定岗、定责、定额考核计算的具体办法。
第十条辅助生产工人及服务人员实行月度包干工资制,要结合本人月度工作业绩和出勤考核计发。
月度包干工资参考标准见附表2。
第十一条辅助生产工人及服务人员实行月度包干工资是在正常工作条件下的应付工资,对发生待岗等情况,按单位的有关待遇执行。
第六章其他工资的规定。
第十二条建设单位根据合同规定单独奖励的工期奖,原则上可按以下标准处理:即50%-70%部分用于奖励职工(实发奖金中单列,不计入工资含量);30%-50%部分上缴公司(分公司)。
奖励职工部分可按项目承包兑现奖发放办法分配。
第十三条各项津贴、补贴必须严格遵守国家和地方政府及局规定,项目无权自定,已经纳入综合计件单价的不得重复发放。
对于实行岗薪制、包干工资制、计件工资制的原则上不发工资性津补贴。
中建总公司《项目管理手册》修订印刷版
项目管理手册(2015年修订版)二〇一五年九月修订委员会组成名单目录发布令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项目管理手册》(2015年修订版)已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2015年)第九次董事长常务会议于2015年9月10日审议通过,现予以发布,自2015年10月1日起施行。
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2015年9 月10日修订说明自2009年底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颁发《项目管理手册》(第一版)(以下简称《手册》)以来,经过近五年的执行,各单位都积累了宝贵的经验,企业层面的管控能力得以增强,项目层面的实施能力有效提高,中国建筑项目管理工作有效促进,项目管理水平明显提升。
随着企业的发展,管理能力和技术水平的不断提升,为进一步提高《手册》的适用性、系统性、科学性,保持《手册》的先进性和引领作用,由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安全质量环境部组织系统内各有关单位的项目管理专业人员,对《手册》进行本次修订。
本次修订的原则是保持《手册》第一版的整体架构及各章的顺序,坚持《手册》第一版中的“项目管理方针”,坚持“11233”的核心思想,即“一个核心(以项目成本管理为核心),一条主线(以项目生命发展全过程为主线),二层管理(规范企业和项目部的两层管理),三个基本文件(以《项目策划书》、《项目部责任书》、《项目部实施计划》为项目管理体系运行基础)和三个基本报告(通过项目部的《项目每日情况报告》、《项目部商务月度报告》、《项目经理月度报告》反映项目管理体系运行效果),提升项目管理标准化,促进项目管理信息化,推动项目管理人员职业化,实现项目管理科学化。
”本次修订主要是针对《手册》第一版执行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各二级单位执行过程中发现的操作层面的问题,依据股份公司最新发布的各业务制度的规定,强化对容易滋生腐败的五个关键环节——招标环节、决策环节、采购环节、结算环节、支付环节的管控,针对实际工作和各二级单位的个性化管理及今后的管理创新等,按照有利于“两化融合”的原则对《手册》各章节的内容、业务流程、表单等进行了适应性、通用性修改。
中建某工程局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精品文档】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项目信息管理是利用信息系统的处理功能,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将工程管理过程中(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所发生的主要信息有序的、及时的、成批存储,以部门间信息交流为中心,以业务工作标准为切入点,采用工作流程和数据后处理技术,解决工程项目从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递、信息处理与共享到决策目标生成等环节的信息化,及时准确地以量化指标,为各级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
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项目信息管理员,使用和维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建立计算机网络,运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信息结构、存储媒介和流程,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第六条项目信息的录入应当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随工程的进展及时整理、录入,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接入企业的计算机虚拟专用网络,实现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网络视频会议以及项目施工信息的自动上报。
第八条公司和分公司机关应设立有关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第二章项目信息管理对象第九条项目公共信息:【精品文档】(一)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二)市场信息(三)自然条件信息第十条工程概况信息(一)工程实体概况(二)场地与环境概况(三)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四)施工合同(五)工程造价计算书第十一条施工信息(一)施工记录信息(二)施工技术资料信息第十二条项目管理信息(一)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二)项目进度控制信息(三)项目质量控制信息(四)项目安全控制信息(五)项目成本控制信息(六)项目现场管理信息(七)项目合同管理信息(八)项目材料管理信息(九)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十)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十一)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十二)项目技术管理信息(十三)项目组织协调信息(十四)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十五)项目考核评价信息第三章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采用基于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的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等过程应当通过项目集成信息系统来完成。
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规定
项目信息管理办法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项目信息管理是利用信息系统的处理功能,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将工程管理过程中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所发生的主要信息有序的、及时的、成批存储,以部门间信息交流为中心,以业务工作标准为切入点,采用工作流程和数据后处理技术,解决工程项目从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递、信息处理与共享到决策目标生成等环节的信息化,及时准确地以量化指标,为各级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管理水平;第二条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项目信息管理员,使用和维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和考核合格;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建立计算机网络,运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信息结构、存储媒介和流程,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第六条项目信息的录入应当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随工程的进展及时整理、录入,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接入企业的计算机虚拟专用网络,实现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网络视频会议以及项目施工信息的自动上报;第八条公司和分公司机关应设立有关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第二章项目信息管理对象第九条项目公共信息:一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二市场信息三自然条件信息第十条工程概况信息一工程实体概况二场地与环境概况三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四施工合同五工程造价计算书第十一条施工信息一施工记录信息二施工技术资料信息第十二条项目管理信息一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二项目进度控制信息三项目质量控制信息四项目安全控制信息五项目成本控制信息六项目现场管理信息七项目合同管理信息八项目材料管理信息九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十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十一项目资金管理信息十二项目技术管理信息十三项目组织协调信息十四项目竣工验收信息十五项目考核评价信息第三章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采用基于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的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等过程应当通过项目集成信息系统来完成;第十四条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纸质文档资料,应当分类保管,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索引;第十五条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应能连接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部与发包人和分包人、项目经理部与监理机构等;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要按照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确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流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编制和分工以及每个人的权限、工作内容;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时要以施工网络计划为基础,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实现项目办公自动化和资源全过程动态管理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成本进行管理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编辑进度计划建立工作列表和计划工程量——→施工预算用企业定额算出人、材、机需用——→人、材、机需用计划汇总和调整数量——→施工、材料、劳资、机械模块产生实际成本数据——→月底工作统计确定要统计的工作项目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统计结算用企业定额算出计划成本——→成本报量读取计划成本数据——→成本分析汇总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进行比较分析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应实现以下管理目标:㈠通过计算机网络反映工程日进度,实现工期控制计划;㈡通过计算机网络详实记录资源消耗台帐及费用开支台帐,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自动比较,为实现对项目成本的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㈢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提供项目质量、安全等计划的实施记录,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和质量、安全记录的及时、准确与完整;㈣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项目设计图纸、文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技术资料;为现场施工、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申报奖项、上级检查等提供完备、规范的资料;㈤上级机关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对项目施工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评价与指导,从而全面实现对业主的合同承诺,和项目承包合同的全面实现;第四章附则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开始施行;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局企管部负责解释;。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实施手册(定稿)
项目管理实施手册(第一版)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有限公司2010 年12 月1编委会组成名单编审委员会主任:熊德荣陈华元编审委员会副主任:张琨张明铁陶盛发易文权毛国强侯勇胡金国李勇鄢良军编审委员会成员:王胜民陈绍业黄刚聂亚民李明杨红亮任会军姚晓东程海波陈珍敏何晓梅袁文清魏闵刘晓维熊涛汤业明主编:陈华元常务副主编:李勇副主编:王胜民陈绍业黄刚王伟编写人员:吴洪涛文声杰彭斌胡艳玲周剑虹成能名罗敏郑亚文高纯张小红刘忠新林建南阮爱军郭寿生曾川彭友元孙金桥吕雄李东明王世荣周学锋王雅辉谢成徐鹏马青李应文王亮张美容郝丽姐刘军蔡涛邵云南马彪樊立姚化江许琴尹标新郝庆友徐敏新王炜陈巧利万志峰施钢波张波陈静金海林王霞2目录发布令 (1)前言 (3)总则 (5)1 项目管理方针 (5)2 适用范围 (5)3 相关文件 (5)4 项目管理机构 (6)5 项目管理基本流程图 (7)6 手册的使用及修订 (8)第一篇营销与合同管理 (9)第一章项目启动与投标管理 (9)1.1 信息跟踪 (9)1.2 项目启动 (9)1.3 投标总结 (9)1.4 授权管理 (10)第二章合同管理 (16)2.1 合同评审 (16)2.2 合同谈判 (16)2.3 合同签订 (16)2.4 合同交底 (17)2.5 合同变更 (17)2.6 合同争议 (17)2.7 合同管理流程图 (18)第二篇组织与人事管理 (25)第三章项目组织管理 (25)3.1 工程规模划分 (25)3.2 项目部组建与审批 (25)13.3 组织机构与岗位职责 (26)3.4 项目岗位培训 (27)2第四章项目公章管理 (40)4.1 刻制、启用与领取 (40)4.2 使用权限及程序 (40)4.3 保管与监管 (41)4.4 回收与销毁 (41)第五章项目薪酬管理 (45)5.1 管理岗位职级划分 (45)5.2 薪酬分配 (45)第三篇项目策划与实施 (47)第六章项目策划综述 (47)6.1 策划目的 (47)6.2 策划组织 (47)6.3 策划书编制 (48)6.4 策划实施 (49)第七章商务管理 (50)7.1 项目商务策划 (50)7.2 成本管理 (52)7.3 专业分包 (54)7.4 工程结算 (56)第八章工期管理 (68)8.1 项目工期策划 (68)8.2 施工准备及开工管理 (69)8.3 施工进度控制 (69)8.4 总平面管理及协调 (70)8.5 施工(工区)作业面管理及每日情况报告 (71)8.6 工期签证管理 (71)8.7 进度检查与考核 (71)8.8 施工影像管理 (72)8.9 生产统计管理 (72)第九章劳务管理 (76)39.1 项目劳务策划 (76)9.2 劳务分包商选择 (76)49.3 劳务分包合同管理 (77)9.4 劳务分包商进场 (77)9.5 劳务分包商管理 (77)9.6 劳务分包结算与支付 (78)9.7 劳务分包商退场 (78)9.8 劳务分包商考核 (79)第十章材料管理 (81)10.1 项目材料策划 (81)10.2 供应商管理 (81)10.3 材料需用计划 (82)10.4 材料采购 (83)10.5 材料进场验收检验与出场 (83)10.6 材料储存与保管 (84)10.7 材料使用与控制 (85)10.8 业主提供材料的管理 (85)10.9 对分包商材料的管理 (85)10.10 周转料具管理 (86)10.11 材料核算 (86)第十一章设备管理 (94)11.1 项目设备策划 (94)11.2 供应商与安拆单位管理 (94)11.3 设备计划 (95)11.4 设备调配与租赁 (95)11.5 设备进、出场管理 (96)11.6 设备安装(拆卸)及检验 (97)11.7 设备使用 (97)11.8 对分包商设备的管理 (97)11.9 设备成本管理 (98)第十二章资金管理 (106)12.1 项目资金策划 (106)512.2 项目资金策划的实施 (107)第十三章质量管理 (113)613.1 项目质量策划 (113)13.2 质量控制 (113)13.3 检验与试验 (115)13.4 质量分析与改进 (115)13.5 质量验收 (116)13.6 质量创优 (116)第十四章职业健康安全管理 (124)14.1 项目职业健康安全策划 (124)14.2 安全生产管理运行控制 (125)14.3 安全生产监督检查 (127)14.4 应急管理和事故报告 (127)第十五章环境管理 (133)15.1 项目环境策划 (133)15.2 环境监察与检测 (133)15.3 环境应急准备与应急措施 (134)15.4 卫生防疫 (134)15.5 项目节能减排 (134)第十六章项目收尾管理 (136)16.1 收尾工作计划 (136)16.2 现场清理 (136)16.3 工程移交 (137)16.4 工程资料归档及移交 (137)16.5 项目管理总结与项目部撤离 (137)16.6 工程保修与回访 (138)16.7 项目部撤消 (138)第十七章项目目标责任管理 (148)17.1 责任书编制 (148)17.2 责任书评审 (148)17.3 责任书签订 (149)17.4 责任书调整 (150)717.5 风险抵押 (150)17.6 过程兑现 (151)8第四篇技术管理 (160)第十八章项目施工技术管理 (160)18.1 项目技术策划 (160)18.2 图纸会审 (160)18.3 项目深化设计 (161)18.4 施工组织设计(方案)编制与实施管理 (164)18.5 技术交底 (167)18.6 设计变更、洽商记录 (168)18.7 技术标准 (169)18.8 科技推广示范工程 (169)18.9 科技创效 (170)18.10 科技创新研发 (171)18.11 技术资料 (173)第五篇财务管理 (179)第十九章项目财务管理 (179)19.1 项目保函及保证金管理 (179)19.2 项目银行账户及印鉴管理 (180)19.3 项目现金及备用金管理 (180)19.4 项目成本及收入核算 (181)19.5 项目税务管理 (182)第六篇信息化管理 (185)第二十章项目信息化管理 (185)20.1 管理要求 (185)20.2 项目信息内容 (185)20.3 综合项目管理系统 (185)20.4 信息安全 (186)第七篇法务管理 (188)第二十一章项目法律事务管理 (188)21.1 风险评估 (188)21.2 实施计划 (188)921.3 普法培训 (189)21.4 工程保险 (189)1021.5 基础管理 (189)21.6 签证索赔 (190)21.7 纠纷处理 (190)21.8 记录总结 (190)第八篇党群工作 (199)第二十二章项目党建工作 (199)22.1 党组织设置 (199)22.2 工作主要内容 (199)22.3 项目劳务队伍党员的管理 (200)22.4 主题活动管理 (200)22.5 党建工作基础资料 (201)22.6 考核 (201)第二十三章项目文化管理 (202)23.1 项目文化策划与实施 (202)23.2 项目文化管理的要求 (203)23.3 工作目标 (204)第二十四章项目工会工作 (205)24.1 工会组织设置 (205)24.2 主要工作内容 (205)24.3 项目工会工作基础资料 (205)第二十五章共青团工作 (207)25.1 项目共青团组织设置 (207)25.2 主要工作内容 (207)第九篇项目考核与兑现 (209)第二十六章项目管理能力考核...................................................................209 第二十七章项目绩效考核与项目兑现. (210)27.1 项目管理绩效考核 (210)27.2 项目预兑现 (210)27.3 项目最终考核兑现 (211)27.4 最终考核兑现争议处理 (213)11发布令《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实施手册》已由局2010 年第4 次总经理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发布,自2011年1月1日起施行。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58
中建三局项目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认真贯彻“百年大计,质量第一”、“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加大公司对项目质量安全的监控力度,促进企业整体工程质量和施工现场安全达标水平的提高,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基本原则是:垂直领导,统一管理,独立监理,严格奖罚;第三条本办法规定了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管理的组织机构设立;质量安全监理人员的上岗资格、岗位职责与权限、工作程序、考核与奖罚以及福利待遇等内容;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上岗资格第五条组织机构一、各单位应本着监督检查和现场检查相结合的原则,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总站(科);分公司宜设立质量、安全监理站(科),负责质量与安全内部监理的业务工作,各级单位必须指定一名领导分管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的工作;二、各施工项目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派质量、安全监理组进行监督、检查;监理组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直接领导。
第六条人员配备一、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的配备应满足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的需要,总数不得低于施工人员总数的1%;原则上每个质量安全监理员监督的工程建筑面积不超过8000平方米;二、质量、安全专职监理人员由公司(分公司)质量安全监理站(科)统一调配。
在对项目实施监督时,一般应根据专职监理人员的专业、技术职务组成合理的监理小组,监理小组设总监一名。
组员数量根据工程规模的大小确定,特大型不少于10人;大型项目不少于7人;中型项目不少于5人,小型项目不少于2人;三、特大型及重点工程项目可根据实际情况分设质量、安全总监;四、对于中小型项目进行质量安全监理时,可根据实际情况将若干个项目的监理人员合并成一个质量安全监理小组;五、质量安全监理组可根据工程的进度对项目监理人员实行动态管理;六、项目可根据具体情况设置质量、安全工配合工作。
第七条质量、安全监理组总监上岗资格一、具有助理工程师以上的专业技术职称并取得质量、安全检查员(质安员)上岗证;二、具有5年以上的现场施工质量安全管理经验。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57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57第十四条项目做好自审工作后,应督促建设单位尽快组织会审。
会审时,由项目内业技术员提出自审时统一的意见,并做好会议记录,会后整理好《图纸会审记录》,参加单位签字盖章后方能有效。
第十五条图纸会审的内容、程序、记录内容应按中建三局企业标准《施工图纸会审》执行。
第五章技术交底第十六条项目必须切实地作好技术交底工作,坚持多级技术交底制度。
技术交底的内容必须全面、完整、有针对性和操作性,对施工环节的技术问题按照现行规范和标准以及施工方案的要求进行具体阐述。
第十七条工程开工前,项目技术负责人应对项目工程技术及管理人员进行施工组织设计交底(必要时,扩大到班组长),并对项目全体员工进行安全技术交底。
第十八条内业技术员应对工长(工长对作业班组)进行专项施工方案、作业指导书和重要部位的技术交底。
工长对班组技术交底是各级技术交底的关键,必须向班组全体人员反复细致地进行,交代清楚施工任务、关键部位、质量要求、操作要点、分工及配合、安全等事项。
第十九条技术交底应做好记录,所有参加交底的人员都应签字,并明确记载谁是交底人、谁是接受交底人,谁负责交底,谁就负责填写记录,并负责将记录移交给项目资料员存档。
第六章技术核定与工程变更工作第二十条在施工过程中,由项目要求改变设计时,应出具技术核定单,送交建设单位或设计单位,经同意签字盖章后,方可按变更要求施工。
对人工、材料、工期或其他影响较大的,应报上级部门,经批准后,方可开具技术核定单。
第二十一条工程变更手续,一般由项目技术负责人负责办理,必须履行正规手续,即请设计单位出具设计变更,并有设计负责人签字或加盖公章。
第七章技术标准管理工作第二十二条项目必须切实作好技术标准管理工作,项目技术标准管理工作在项目技术负责人领导下,由资料员具体负责。
第二十三条在工程正式开工前,项目必须配齐与工程施工相关的所有规范、规程和标准,并要求项目所有的技术人员传阅学习,必要时组织统一学习。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8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办法(22个doc)8
第二十二条项目应加强物资采购计划管理,限量采购,避免存货积压、浪费。
第二十三条项目应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结算台帐,核实计算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及质量安全等情况,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分包工程付款审批程序。
第六章项目资金检查与分析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定期检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应加强检查、监督,发现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应严肃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
项目应于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时进行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自2002年11月12日起开始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局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月份资金收支计划
项目名称:单位:万元
(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核):成本员(制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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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建三局项目信息管理
规定修订版
IBMT standardization office【IBMT5AB-IBMT08-IBMT2C-ZZT18】
项目信息管理办法
第一章一般规定
第一条项目信息管理是利用信息系统的处理功能,以工程项目为中心,将工程管理过程中(经营管理和技术管理)所发生的主要信息有序的、及时的、成批存储,以部门间信息交流为中心,以业务工作标准为切入点,采用工作流程和数据后处理技术,解决工程项目从数据采集、数据存储、数据传递、信息处理与共享到决策目标生成等环节的信息化,及时准确地以量化指标,为各级管理者提供决策依据,提高管理水平。
第二条项目信息应包括项目经理部在项目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各种数据、表格、图纸、文字、音像资料等。
第三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负责收集、整理、管理本项目范围内的信息。
实行总分包的项目,项目分包人应负责分包范围的信息收集整理,承包人负责汇总、整理各分包人的全部信息。
第四条项目经理部应当设项目信息管理员,使用和维护项目管理信息系统,项目信息管理员必须经具备相应资质的培训单位培训和考核合格。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要配备必要的计算机硬件和软件,建立计算机网络,运行项目管理信息系统,利用信息技术优化信息结构、存储媒介和流程,实现项目管理信息化。
第六条项目信息的录入应当按项目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随工程的进展及时整理、录入,录入的信息必须真实可靠。
第七条项目经理部应接入企业的计算机虚拟专用网络,实现施工现场远程监控、网络视频会议以及项目施工信息的自动上报。
第八条公司和分公司机关应设立有关机构并配备专业人员对施工项目的信息管理工作进行指导和管理
第二章项目信息管理对象
第九条项目公共信息:
(一)法律、法规与部门规章信息(二)市场信息
(三)自然条件信息
第十条工程概况信息
(一)工程实体概况
(二)场地与环境概况
(三)参与建设的各单位概况(四)施工合同
(五)工程造价计算书
第十一条施工信息
(一)施工记录信息
(二)施工技术资料信息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信息
(一)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信息(二)项目进度控制信息
(三)项目质量控制信息
(四)项目安全控制信息
(五)项目成本控制信息
(六)项目现场管理信息
(七)项目合同管理信息
(八)项目材料管理信息
(九)项目人力资源管理信息
(十)项目机械设备管理信息
(十一)项目资金管理信息
(十二)项目技术管理信息
(十三)项目组织协调信息
(十四)项目竣工验收信息
(十五)项目考核评价信息
第三章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
第十三条项目经理部应采用基于计算机网络和数据库的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项目各类信息的收集、传递、存储和加工等过程应当通过项目集成信息系统来完成。
第十四条项目施工过程中所产生的各种纸质文档资料,应当分类保管,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中建立索引。
第十五条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应能连接项目经理部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部与劳务作业层、项目经理部与企业各职能部门、项目经理与企业法定代表人、项目经理部与发包人和分包人、项目经理部与监理机构等;能使项目管理层与企业管理层及劳务作业层信息收集渠道畅通、信息资源共享。
第十六条项目经理部要按照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的要求确立项目经理部的管理流程、项目管理人员的编制和分工以及每个人的权限、工作内容。
第十七条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时要以施工网络计划为基础,以成本控制为中心,实现项目办公自动化和资源全过程动态管理
第十八条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成本进行管理的主要业务流程如下:
编辑进度计划(建立工作列表和计划工程量)——→施工预算(用企业定额算出人、材、机需用)——→人、材、机需用计划(汇总和调整数量)——→施工、材料、劳资、机械模块(产生实际成本数据)——→月底工作统计(确定要统计的工作项目及实际完成的工程量)——→统计结算(用企业定额算出计划成本)——→成本报量(读取计划成本数据)——→成本分析(汇总实际成本和计划成本进行比较分析)
第十九条项目经理部使用项目集成管理信息系统对施工项目进行管理应实现以下管理目标:
㈠通过计算机网络反映工程日进度,实现工期控制计划。
㈡通过计算机网络详实记录资源消耗台帐及费用开支台帐,计划成本与实际成本自动比较,为实现对项目成本的控制提供及时准确的信息。
㈢通过计算机网络及时提供项目质量、安全等计划的实施记录,以保证工程质量、安全目标的实现和质量、安全记录的及时、准确与完整。
㈣通过计算机网络管理项目设计图纸、文档、设计变更、现场签证及技术资料。
为现场施工、工程决算、竣工验收、申报奖项、上级检查等提供完备、规范的资料。
㈤上级机关可通过计算机网络对项目施工的相关工作进行检查、评价与指导,从而全面实现对业主的合同承诺,和项目承包合同的全面实现。
第四章附则
第二十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开始施行。
第二十一条本办法由局企管部负责解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