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合集下载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

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全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局有关规定,特制定本办法;第二条项目承包是企业内部责任承包,采用全额承包责任书的形式;第三条项目全额承包的原则:目标控制、基数合理、抵押承包、确保上缴,节约嘉奖,超支受罚;第四条项目全额承包实行全面责任承包,实施指标控制,具体指标及奖罚办法应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中明确;第五条本办法适用于局属各施工生产单位及所承接的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第二章项目承包管理职责第六条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的关系1、项目经理部是公司分公司派出管理工程项目的一次性管理机构,项目与公司分公司之间既有行政隶属关系,又有经济合同关系;2、项目经理是公司分公司在工程项目上的委托代理人,受分公司经理委托,履行分公司与业主签订的合约,对项目施工的全过程、全方位负责,两者之间的关系是委托代理的关系;第七条公司分公司的职责1、编制项目管理规划大纲,并审核批项目编制的项目管理实施规划;2、选聘与工程项目相适应的项目经理,组建精干、高效的项目管理班子;3、建立项目成本测算体系,公平、合理地测算项目承包基数,并组织签订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4、提供项目所需的主要材料、机械设备、周转料具、资金等生产要素;4、协调项目与项目之间、项目与外部之间的关系,为项目生产创造良好的外部环境;5、为项目办理或提供施工生产必备的法律手续和相关资料;6、对项目施工过程中的质量、安全、进度、成本等进行指导与监督;7、及时组织或配合上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根据审计结论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进行兑现;8、负责项目的回访与保修工作;第八条公司分公司的权限在项目管理上,公司分公司是管理中心,项目是执行中心,以下几个方面的权利由公司分公司实施集中控制;1、工程承包合同及分包合同一律由公司经理或其委托人签订,并由公司分公司统一管理;2、公司的所有财产包括固定资产、流动资产如周转材料、工具、用具、行政办公用品等及其他财产如临建等所有权属于公司,其购置、调动、转让、租售统一由企业按相关规定和程序决定;3、行使对人的管理权,主要包括行政职务的任免,工资及福利待遇的升降,岗位的调动等;4、对施工项目所需要的主要材料、大宗材料统一进行采购;5、对施工项目的资金进行集中管理、调剂使用;6、对施工项目所需的各类机械设备、周转料具等统一采购、调度使用,项目经理部不得自购,不得滞留;7、按照项目劳务需求计划,组织劳务招标并选择劳务分包单位;8、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指导;9、对项目各项业务进行监督、检查和指导;第九条项目经理应按照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的要求履行职责,其职责包括:1、代表企业实施施工项目管理;贯彻执行国家、地方政府的有关法律、法规、方针、政策和强制性标准,执行企业管理制度,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2、履行“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任务;3、组织编制项目管理实施规划;4、对进入现场的生产要素进行优化配置和动态管理;5、建立质量管理体系和安全管理体系并组织实施;6、在授权范围内负责与企业管理层、劳务作业层、协作单位、发包人、分包人和监理工程师等的协调,解决项目中出现的问题;7、按“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处理项目经理部与国家、企业、分包单位以及项目职工之间的利益分配;8、接受并协助企业进行项目检查、评价和评奖申报;第十条项目经理的权限项目经理必须按照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时间和内容行使职权;项目经理在其承包的施工项目中具有以下权限:1、以委托代理人的身份与建设单位及其它有关单位洽谈业务,签署与项目生产有关的业务性文件不包括具有重要法律责任和经济责任的文件;2、参与项目管理班子的组建,提出项目一般管理人员名单,并经公司分公司审核后予以聘用;3、在公司分公司授权范围内,项目经理对项目人员月度工资、奖金有建议权;负责对项目成员进行考评,根据考评结果,对有功人员,经公司分公司批准后进行嘉奖;对考评不合格者,有权进行经济处罚,必要时可将其退回公司分公司;4、协助公司分公司选择劳务作业队伍;根据劳务合同,对不符合项目施工生产要求的劳务队伍,有权依据有关规定进行经济处罚,并与公司分公司有关部门协商后,有权辞退出场;5、可受公司分公司委托自行负责特殊材料、零星材料和应急材料的采购;对公司分公司采购的主要材料和大宗材料具有监督权;远离公司分公司300Km以上的项目可受公司分公司委托进行各种材料的采购;6、对进入项目的材料、设备、周转料具等有权进行合理调配、组合和使用;7、对项目一般的施工组织设计或技术方案组织编制或审批,具体要求可参照相关文件的规定;8根据工程进度总目标和阶段性要求,有权对工程进度进行检查和调整;9、与公司分公司各职能部门签订横向合同后,当其违约时,有权进行索赔;其经济纠纷由公司分公司经理负责调解和裁定;10、按照项目经理的资历、素质和水平,可由公司分公司根据需要授予其它权力;第三章项目承包责任指标第十一条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是明确项目与公司分公司责、权、利关系,规定项目班子在项目施工期间的工作目标和具体工作要求的指令性文件;第十二条工程开工前,公司分公司必须与项目签定全额承包责任书;因特殊原因致使责任书的内容不完整时,可在相关内容确定后签定补充条款;第十三条全额承包责任书由公司分公司项目管理办公室牵头拟订,经公司分公司经理和项目经理签字后生效;第十四条项目开工前必须合理确定项目承包各项指标,并在项目全额承包责任书中明确,作为项目考核与兑现的依据;第十五条项目承包责任指标主要包括:成本、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环保、CI形象、结算及收款等方面的内容;第十六条工程质量指标由公司分公司质量部门拟定,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1、基本要求:所有类型的工程必须确保工程一次交验合格率100%,工程整体质量评定达到优良等级;若业主对工程质量有特殊要求,也应在全额承包责任书中明确;2、奖罚规定:工程质量指标按月度奖金和工程完工兑现两部分进行控制;月度工程质量指标达不到优良,应扣除月度奖的10%;工程完工后,工程质量达不到优良等级或业主指定的质量评定等级,兑现时扣除兑现奖的10-30%;第十七条安全生产指标由公司分公司安全部门拟定,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1、基本要求:必须杜绝死亡和重伤事故,严格控制工伤频率,保持安全生产的正常秩序;2、奖罚规定:发生一起轻伤事故,扣除主管工长和项目经理当月奖金的10%;发生一起重伤事故,扣除主管工长和项目经理当月奖金的50%,以及项目最终兑现奖的30%;;发生死亡事故,除按局有关规定执行外还应扣除项目经理部当月奖金,以及项目最终兑现奖的50%;第十八条工期进度指标由公司分公司生产部门拟定,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1、基本要求:必须确保公司分公司与业主在工程承包合同中所约定的工期目标的实现,同时要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安排工期,提高企业信誉,保障正常的生产秩序;2、工期指标按工程量和形象进度进行考核,月度工期指标达不到规定的要求,应扣减当月奖金;当工程整体形象进度达不到规定要求时,应相应扣减兑现奖;第十九条文明施工指标由公司分公司生产部门拟定,公司分公司经理审批;1、基本要求:项目必须按照有关规定,积极创建优良施工现场;2、项目经理部达不到现场创优指标的,应相应扣减月度奖和兑现奖;第二十条成本降低指标1、基本要求:项目承包基数确定后,项目经理部在努力完成质量、安全、文明施工等承包责任指标的同时,应搞好成本降低工作;2、项目成本降低必须达到项目承包额的3%以上;3、项目成本降低指标的奖罚:项目月度奖按项目成本降低额的30%计提控制发放;项目完工兑现时,按项目超降低成本即项目累计成本降低额超过项目承包额3%的部分的10-30%进行兑现;第二十一条上交款指标:项目经理部必须按照承包责任书规定的上交比例根据当月实际完成工程量计算各项上交费用;项目完工并与业主办理工程结算后,公司分公司预算部门应相应办理项目内部承包结算,扣除规定比例上交款后作为项目承包收入;第二十二条结算及收款指标1、基本要求:项目经理是负责收取项目施工工程款项的直接责任者,项目必须按公司分公司与业主签定承包合同中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收取工程款项,并办理工程结算;2、奖罚规定:具体奖罚办法参照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执行;第四章项目全额承包基数的测算第二十三条项目全额承包基数是指以工程施工图预算为基础,将与项目生产直接相关并项目部责任范围内的各项成本和费用进行测算,并考虑各种因素的影响而确定的一个由项目承包的数额;工程量增减变化时,承包基数按比例调整;第二十四条承包基数确定的工程总价和上交比例1、标准总价:即按工程所在地政府造价管理部门发布的当期价格,按该类工程法定取费标准计算的施工图预算造价;2、实际总价:即按分公司与业主签定的工程承包合同中的合同价和合同中明确的取费要求计算的预算造价;3、上交款名义上交款=标准总价-承包基数实际上交款=实际总价-承包基数4、上交比例名义上交比例=1-承包基数/标准总价ⅹ100%实际上交比例=1-承包基数/实际总价ⅹ100%5、名义上交比例是为了便于各项目处于同一起跑线上进行横向比较;通常情况下各地区项目的名义上交比例不得低于以下标准:(1)一类地区:26-32%,包括北京、深圳地区;(2)二类地区:24-30%,广东地区;(3)三类地区:22-28%,包括浙江、湖北;(4)四类地区:20-26%,包括河南、陕西、重庆、上海、江苏、安徽、山东等;实际上交比例是项目进行成本核算、考核与兑现的依据;第二十五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准确与否是关系到项目全额承包能否顺利进行的重要环节;项目承包基数必须科学、准确;严禁不作测算,随意确定上交比例的做法;第二十六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由公司分公司预算部门牵头,技术、财务、材料、机械、劳资、项目管理办公室等相关部门及项目予以协助;承包基数应于项目承包责任书签定前确定;如因特殊原因,如“三边”工程等,暂时无法确定的,可根据类似工程测算资料暂定上交比例,待条件具备时重新测算调整;第二十七条项目承包基数的测算应慎重、合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承包基数测算以内部施工预算和项目管理规划大纲为基础;2、承包基数不包括投标风险和市场风险,但必须包括管理风险和技术风险;3、承包的费用必须是预计项目直接发生的,且便于成本核算;4、在公司分公司与项目研究讨论的基础上,采用民主集中制的原则及时确定;第二十八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的依据1、经批准的施工图;2、施工图预算及工料分析;3、当地劳动力工资水平及物价水平;4、内部料具租赁价格;5、内部机械租赁价格;6、当地材料价格含内部砼价格;7、详细的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劳动力、周转料具、机械等需用量计划;第二十九条对于应在项目或企业进行核算的费用范围应严格进行区分;1、在项目进行核算的费用应是在施工过程中所发生的生产费用,其范围主要包括施工过程中耗费的构成工程实体或有助于工程形成的直接费包括人工费、材料费、机械使用费、其它直接费和项目经理部为组织和管理施工所发生的部分管理费如项目管理人员的工资、奖金及招待费、试验费等;2、项目职工所发生的探亲费、借调费应收公司分公司核算;项目职工所发生的医疗费、住房公积金、养老统筹金、住房补贴、工会费、教育经费等已按规定计提,也应由公司分公司进行核算;第三十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方法1、直接法:即对于能直接计算预测各项成本费用投入情况的费用项目,按照预计投入数量和预测单价直接计算的方法;如人工费、机械费、管理费等的测算;2、间接法:即对于直接计算有困难的费用项目,可采用先计算预计成本降低额,再与预算收入进行比较确定预计投入成本费用的方法;如材料费的测算;3、包干法:对于难以准确计算数额的费用项目,可采用包干的方法予以确定;如对临建费、分包管理费等实行总量包干,对其他不可预见费用及项目利润实行比例包干一般为4%-5%等;第三十一条项目承包基数测算步骤1、人工费测算①定额内用工:根据各分项工程定额用工数量及人工费市场单价分别计算并汇总定额内用工总价;②非定额用工:如零星用工、安全生产及文明施工用工等,按定额用工一定比例计取;人工费计划支出=①+②2、材料费测算①预算材料费总额:根据施工图预算计算确定;②材料费预计成本降低额:A、材料采购计划降低:根据各主要材料如钢筋、砼、模板等预算价与采购价差乘以预算数量计算确定;B、钢筋计划节余:按钢筋预算用量的一定比例一般为1%-2%计算;C、模板计划节约:根据模板预算收入与模板预计投入情况计算确定;D、其它措施计划节约;材料费预计成本降低额=A+B+C+D材料费计划支出=①-②3、机械费测算①机械租赁台班费:根据计划租赁台班与内部租赁价格计算确定;②机操人员工资奖金:根据机操人员配备情况计算确定;③预算燃油及电费:根据预算数确定;机械费计划支出=①+②+③4、管理费测算①管理人员工资奖金:根据项目班子人员配备情况计算确定;②办公及招待费:根据项目计划工期与每月包干额度计算确定;③交通费及办公费:根据项目计划工期与每月包干额度计算确定;管理费计划支出=①+②+③5、其它费用测算①分包管理配合费:按分包工程预算造价一定比例一般为1%-5%包干确定;②夜间、雨季施工增加费:根据预算数确定;③试验费:根据预算数确定;④临建费:根据审批的临建方案包干确定;其它费用计划支出=①+②+③+④6、项目承包基数=1+2+3+4+5ⅹ1+5%其中:5%为经验数据,主要包括各种不可预见费用及项目计划利润;项目上交比例=1-项目承包基数/预算总额ⅹ100%当预算总额为标准总价时,该比例为名义上交比例;当预算总额为实际总价时,该比例为实际上交比例;第三十二条承包基数及上交比例一经确定,不得随意变更;如确需调整的,需经相关部门详细审定后报分公司经理批准,并签定责任书补充条款;第三十三条项目承包预算费用划分1、项目承包基数及上交比例确定后,为便于核算分析,应对项目各项预算费用在项目经理部与分公司间进行划分,分别作为项目经理部与分公司的预算收入;2、原则上,项目经理部直接发生的费用如人工费、材料费等预算费用属于项目承包范围;项目经理部不直接发生的费用,如税金、计划利润、防洪费、保险费等预算费用,项目应全额上交;对于项目部分发生的预算费用,如管理费用、预算包干费、机械费等应在项目经理部与公司分公司间进行划分;具体详件附表一各地区由于取费费用项目及费率不同可根据实际情况按照上述原则作适当调整;第五章承包风险抵押制度第三十四条项目承包实行风险抵押承包,项目班子成员必须于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签定后一周内一次性缴清风险抵押金,对经济有困难不能一次缴清的,由本人提出申请,经分公司经理批准后可在工期范围内分次抵押;第三十五条风险抵押金的标准1、项目经理抵押金标准:大型及特大型工程10000-20000元,中小型工程5000-8000元;2、项目付经理项目总工:按项目经理80%执行;3、项目主工长栋号长:按项目经理40%执行;4、项目工长及项目主要职能人员:按项目经理30%执行;5、项目经理部一般工作人员:按项目经理20%执行;第三十六条风险抵押金的扣减1、项目发生亏损,扣减所有人员抵押金;2、项目发生重大质量、安全事故的,项目经理、项目主管付经理、主要责任人的抵押金全额扣除;3、擅自离开项目,不办理工作交接的,全额扣减其抵押金;4、因工作失误给项目造成重大损失的,其责任人抵押金全额扣除;第三十七条项目审计兑现结束,如项目完成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公司分公司应退还项目承包人员风险抵押金,同时可按一定的利率支付利息;第六章项目承包考核与兑现第三十八条公司分公司应按月对项目进行考核,审批其月度奖金;第三十九条项目竣工后,项目经理部应以书面形式报告公司分公司要求对项目进行审计兑现;按照中建三局项目审计管理办法的规定须由局进行审计的,由公司分公司向局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第四十条局、公司、分公司成立以审计部门为主的审计小组按权限对项目进行审计,并提出审计报告和审计结论报主管领导审批;第四十一条项目经理部根据审定的审计报告,拟定项目内部分配方案,报公司分公司经理批准后由公司分公司发放;第六章附则第四十二条本办法自2002年11月12日起施行;第四十三条本办法由局市场商务部负责解释;附:1、项目承包基数测算举例2、项目全额承包责任状范本3、项目兑现审计报告范本。

工程项目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货币资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货币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1. 本制度旨在规范工程项目货币资金的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合理使用,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2.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承接的所有工程项目,涵盖项目的预算编制、资金筹措、支付管理、成本控制及资金结算等环节。

3. 公司财务部门负责本制度的制定、修订和解释工作,各项目部门应严格遵守本制度规定。

二、预算管理1. 项目立项后,项目经理需根据工程量清单及时编制项目预算,并提交财务部门审核。

2. 财务部门应对项目预算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预算的合理性和准确性。

3. 预算一经批准,不得随意变更。

如遇特殊情况需调整预算,必须按照公司规定的程序进行。

三、资金筹措1. 项目资金的筹措应根据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计划进行。

2. 财务部门应根据项目预算和资金需求,合理安排资金来源,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或其他融资方式。

3. 对于外部融资,应评估融资成本和风险,选择最有利的融资方案。

四、支付管理1. 项目支付应严格按照合同约定和公司支付流程执行。

2. 所有支付申请必须提供有效的发票和其他相关证明文件。

3. 财务部门应对支付申请进行审核,确保支付的合法性和合规性。

五、成本控制1. 项目经理应实时监控项目成本,与预算进行对比分析,及时发现成本偏差。

2. 对于超出预算的成本,应立即查明原因并采取措施予以控制。

3. 定期进行成本分析会议,总结经验教训,为后续项目提供参考。

六、资金结算1. 项目完工后,应及时进行资金结算,确保所有款项的清晰透明。

2. 结算过程中发现的任何疑问或争议,应及时沟通解决。

3. 结算完成后,应形成结算报告,由财务部门归档保存。

七、监督与考核1. 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资金的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2. 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行为,应按照公司相关规定进行处理。

3. 项目结束后,应对项目的财务管理情况进行总结评估,作为相关人员绩效考核的依据。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生效,由财务部门负责解释。

2. 如有未尽事宜,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其他管理规定执行。

工程项目使用资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使用资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使用资金管理制度一、总则为规范工程项目使用资金的管理,有效保障资金使用的安全和合理性,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

二、工程项目资金来源1. 工程项目资金来源包括政府拨款、信贷资金、社会投资等。

2. 各资金来源应按照相关法律法规、政策规定及合同约定使用。

三、工程项目资金使用范围1. 工程项目资金主要用于工程建设、设备采购、人力资源、管理费用等方面。

2. 资金使用所涉及的具体金额、范围和用途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合理确定。

四、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人员1. 工程项目资金管理人员应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配备,并具有相关资格证书。

2. 财务人员应具备相关专业知识和技能,熟悉财务管理和会计规定。

3. 资金管理人员应严格遵守相关规定,做到廉洁自律,保护资金安全。

五、资金使用管理制度1. 资金使用需制定详细的预算计划,并经相关部门审批后方可执行。

2. 资金使用过程中需加强监督检查,确保资金使用合法合规。

3. 资金使用必须按照预算计划进行,不得随意挪用或超支。

4. 资金使用过程中需依法开展相关资金报告和会计核算。

六、资金监督管理1. 工程项目资金监督管理应建立健全的监督制度,包括内部监督和外部监督。

2. 内部监督主要由资金管理人员和相关部门进行,包括日常检查和定期审计。

3. 外部监督主要由审计机构和相关监管部门进行,包括年度审计和专项监督。

4. 资金监督管理机构应独立运作,不受其他部门干扰,确保监督效果。

七、违规处理1. 对于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违规行为,需及时处理,包括通报、责任追究等。

2. 对于导致资金损失的违规行为,需依法依规追究责任,并进行赔偿。

3. 对于严重违规行为,需移交司法机关进行处理。

八、附则1. 本资金管理制度经领导审定后正式执行,如需修改必须经过审定。

2. 对于不符合本制度规定的资金使用行为,相关部门需及时纠正。

3. 对于违规行为,相关人员必须承担相应法律责任。

以上为工程项目使用资金管理制度,全文生效。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国建设三局工程工资分配办法第十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工程质量,进度,安全,文明建设和经济效益的提高,实行局工程全合同管理方法,按按劳分配原则,按劳分配为了受益,结合项目建设的特点,专门制定了这种方法。

第二条实施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充分执行局’制定项目管理规定和方法,认真实现独立的项目核算,实行全面承包,确保超额收款,超额收款的罚金,奖惩措施;将各种经济技术指标和管理职责分配给项目承包团队,运营团队和不同级别的特定人员,作为评估和分配的基础,严禁使用“按包管理”。

第三条该方法适用于企业的注册员工和外部员工;它不适用于外展劳工团队。

第二章项目总工资控制第四条建立将项目总工资控制与内部独立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

总工资受计划控制,并与分层经济合同结合在一起。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面合同责任书,并按照《中国建设三局项目全面合同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工程承包费,已付费用和有关奖惩措施。

第五条项目管理部门应当根据实际项目,在施工开始前制定劳动成本计划,作为经营水平承包或实际支出的控制线。

项目薪酬计划不仅要与实际项目相结合,还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和产值100元的薪酬内容计划不超过。

第三章项目管理部经理第六条项目经理部门执行完整的合同补偿制度。

合同期间项目经理和合同经理的工资必须与项目类型,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境保护,文明施工,施工期,总工资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根据该局的有关规定,该项目分为五个级别:特大,特大,中,小和特大。

项目经理部门应根据工作评估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以便他们有能力。

第八条项目经理和项目承包团队成员必须支付合同风险保证金,其金额应按照《中国建设第三工程局项目全面合同管理办法》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当根据现行工作技能工资制度或者岗位工资制度,制定项目经理月薪预付款的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位工资制度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岗位月薪应当按照附表1的规定执行,不再执行职务技能工资,津贴,月奖金等。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系统实用标准化手册簿2014年

中建三局项目管理系统实用标准化手册簿2014年

总则1 项目管理方针1.1 法人管项目:统一项目基础管理模式,强化企业的项目策划及资源集中调控,规范企业层面对项目的服务、监督行为,确定企业、项目部层次的责任及相互关系,促进项目管理体系有效运行;1.2 系统化管理:规范项目管理基本流程和方法,以项目管理责任目标为中心,确定企业和项目部工作职责,提高企业行政效率,促进项目部执行效率。

1.3 持续改进:总结、提炼成功经验,改进项目管理制度,优化项目管理体系,建全项目管理考核,提高项目管理绩效。

1.4 相关方满意:以技术先进、成本节约、安全文明、过程环保等手段建设完美工程,为客户提供优质服务,提高员工职业发展自豪感和幸福指数。

加强与优秀供应商、分包商的合作与信任,展现中建企业形象及管理水平。

2 手册中心思想“112233”“1”指:一个核心——“项目成本管理为核心”。

建立预算成本、制造成本、财务核算成本为内容的成本控制体系,以标准成本促进生产机制优化,建立并完善施工定额,促进企业可持续发展的工程建设能力的形成与提高。

“1”指:“一条主线”——“项目全过程管理为主线”。

项目工作进度全过程管理是企业日常管理活动的纲要,以此纲要贯穿相关管理职能及事务,促进企业管理标准化。

“2”指:“二层管理”——“企业及项目部二个层面的项目管理”。

具体表现为企业层面的EPC 工程建设后方保障平台,以及项目部层面的EPC 现场施工管理保证平台。

“2”指:“二个纲领性文件”——“施工组织设计”是指导施工项目全过程各项活动的技术、经济和组织的综合性文件,是施工技术与项目管理结合的产物,能保证施工活动有序、高效、科学合理地进行。

“合同”是规定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权利和义务的法律文件,是施工过程中成本控制和提高经济效益的重要依据。

“3”指:“三个基本文件”——“项目策划书、项目管理目标责任书、项目实施计划书”,是项目管理体系有效运行的基础。

“3”指“三个基本报告”——“项目经理月度报告、项目商务月度报告、项目每日情况报告”。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包括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包括

项目资金管理制度包括一、总则为了规范项目资金管理工作,确保项目开展顺利,防范风险,特制定本资金管理制度,以便贯彻执行。

二、资金来源1.项目资金主要来源于公司的投入和拨款,确保项目的正常运行和发展。

2.项目资金来源应当合法合规,不得以违法违规手段获取。

3.项目资金应当专项专用,不得挪作他用。

三、资金预算1.项目资金管理应当建立科学合理的预算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合理规划和分配。

2.项目资金预算应当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制定,并经相关部门审核确认。

3.项目资金预算应当明确资金来源、用途、金额和预期收支等内容。

四、资金管理1.项目资金管理应当建立健全的内部控制制度,确保项目资金安全性和效益性。

2.项目资金管理应当建立专门的资金管理部门,统一管理和监督项目资金的流向和使用。

3.项目资金管理应当根据项目需要,及时调整和优化资金结构,确保项目运作的顺利进行。

五、资金使用1.项目资金使用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确保资金用途合规有效。

2.项目资金使用应当严格依照预算和计划执行,不得擅自调整和使用。

3.项目资金使用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执行,不得违法违规。

六、资金监督1.项目资金监督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确保项目资金使用符合相关规定。

2.项目资金监督应当加强内部审计和外部审计,确保项目资金使用合规规范。

3.项目资金监督应当及时发现和解决资金管理中的问题和风险,防范项目资金的风险隐患。

七、资金报告1.项目资金报告应当定期编制和提交,确保项目资金的透明度和真实性。

2.项目资金报告应当明确资金使用情况、收支情况和资金结余情况等内容。

3.项目资金报告应当经过相关部门审核确认后向上级部门报送,确保项目资金报告的准确性和完整性。

八、其他1.项目资金管理中出现的问题和异常情况,应当及时上报相关部门,并及时采取措施解决。

2.项目资金管理中的相关人员应当依法依规履行职责,确保资金管理工作的顺利开展。

3.项目资金管理中需要进一步完善和改进的地方,应当及时总结经验教训,提出改进建议。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18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工资分配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有效发挥工资分配的激励作用,促进项目质量、进度、安全、文明施工和经济效益的提高,落实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根据按劳分配和按效益分配的原则,结合项目施工的特点,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实行项目工资分配的前提和原则是:全面贯彻局项目管理的各项规定和办法,切实做到项目独立核算,实行全额承包,确保上缴,超收提奖,欠收受罚,奖罚兑现;各项经济技术指标及管理职责,分层次落实到项目承包班子、作业队伍和具体人员,作为考核分配的依据,严禁“以包代管”。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企业在册员工及外聘人员;不适用于外联劳务队伍。

第二章项目工资总量控制第四条建立项目工资总量控制与内部自主分配相结合的运行机制.工资总额实行计划控制并与分层次的经济承包相结合。

局、公司或分公司与项目经理签订全额承包责任书,项目承包费用和上缴费用以及有关的奖罚规定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执行。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应结合工程实际,在开工前编制人工费用成本计划,作为作业层承包或实际开支的控制额度。

项目工资计划既要结合项目实际,又必须采取措施保证项目成本计划及百元产值工资含量计划不超出。

第三章项目经理部管理人员第六条项目经理部实行全额承包薪酬制。

项目经理及承包管理人员承包期的工资必须与工程项目的类别、成本控制、安全、质量、环保、文明施工、工期、工资总额等因素挂钩。

第七条按照局有关规定将项目分为五级: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特小型。

项目经理部应根据岗位测评确定管理人员的职位,做到人员精干。

第八条项目经理及项目承包班子成员须交纳承包风险抵押金,其金额按《中建三局项目全额承包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第九条各单位应根据现行的岗位技能工资制或岗薪制,制订项目经理部月度工资预发具体规定。

第十条实行岗薪制的单位,其项目经理的月岗薪按附表1执行,不再执行岗位技能工资、津补贴、月度奖金等;项目其他管理人员的月岗薪按所在单位岗薪制标准和岗位测评的情况确定,并划分档位,原则上不得高于项目经理的月岗薪;在经济发达地区和西部地区工作的,其月岗薪可按照局岗薪制办法规定的地区系数进行调整。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保障资金使用安全、合理、高效,提高工程建设项目经济效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我公司所有工程建设项目,包括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等项目。

第三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应遵循公开、公平、公正、便民原则,保证资金使用的安全、合法、合规。

第二章资金管理责任第四条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由项目负责人全权负责,确保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内部制度规定。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应加强对资金的监督和控制,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和合理使用。

第六条财务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监测和管理,做好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工作。

第七条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管理的监督,确保资金使用的合法、合规。

第八条项目部门应加强对资金的使用记录和报销审批,确保资金使用的真实、清晰。

第九条对于违规使用资金的人员,公司将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追究责任。

第三章资金分配和使用第十条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来源应及时分配到项目账户,并按照预算执行。

第十一条资金支出应按照采购、支付、结算流程,确保资金使用的合理性。

第十二条对于超出预算的支出,需提出合理的解释和报备。

第十三条资金使用应遵循项目管理的原则,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第十四条资金使用的记录应真实、准确,确保资金使用的透明和可追溯。

第四章资金监督和检查第十五条公司内部应设立资金监督和检查部门,加强对工程建设项目资金的日常监督和检查。

第十六条资金监督和检查部门应定期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

第十七条对发现的资金使用不规范的情况,资金监督和检查部门应及时报告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提出整改建议。

第十八条公司领导层应加强对资金监督和检查的指导和督促,确保监督和检查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五章资金使用的报告和评估第十九条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应定期报告公司领导层和相关部门。

第二十条公司领导层应对工程建设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进行评估,提出合理的建议和意见。

中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

中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

摘要:资金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对于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具有重要意义。

本文从资金管理的定义、重要性、原则、方法及风险防范等方面对中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进行了详细阐述。

一、引言资金管理是工程项目管理的重要组成部分,它涉及到项目从筹备、实施到竣工的全过程。

资金管理的好坏直接关系到工程项目的成败。

中建工程项目作为我国建筑行业的重要力量,其资金管理尤为重要。

本文旨在对中建工程项目资金管理进行探讨,以提高我国建筑行业资金管理水平。

二、资金管理的定义及重要性1. 定义资金管理是指对工程项目所需资金进行计划、筹集、运用、监督和回收等一系列活动的总称。

它包括资金筹集、资金运用、资金监督和资金回收四个方面。

2. 重要性(1)保证工程项目的顺利进行。

资金是工程项目顺利进行的物质基础,只有确保资金充足,才能保证工程进度和质量。

(2)降低工程项目风险。

良好的资金管理有助于降低工程项目风险,提高项目的盈利能力。

(3)提高企业竞争力。

资金管理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重要组成部分,优秀的资金管理有助于提升企业在行业中的竞争力。

三、资金管理的原则1. 法规原则。

资金管理应遵循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确保资金来源合法、合规。

2. 安全原则。

资金管理要确保资金安全,防止资金流失和风险。

3. 效益原则。

资金管理要追求资金的最大效益,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4. 灵活原则。

资金管理要适应市场变化,灵活调整资金结构。

5. 预算原则。

资金管理要制定合理的资金预算,确保资金使用有序。

四、资金管理的方法1. 资金筹集(1)内部筹集:企业内部资金筹集,如内部贷款、内部集资等。

(2)外部筹集:通过银行贷款、发行债券、融资租赁等途径筹集资金。

2. 资金运用(1)项目资金运用:按照项目进度和资金需求,合理分配资金。

(2)日常资金运用:保证企业日常运营所需的资金。

3. 资金监督(1)设立资金管理部门,负责资金监督。

(2)建立健全资金管理制度,规范资金使用。

(3)定期进行资金审计,确保资金安全。

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制度

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工程项目的现金管理,加强资金使用和监督,保障项目资金安全,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涉及现金资金管理的工程项目,各工程项目必须认真执行,确保现金资金使用合规、透明。

第三条工程项目现金资金包括工程项目收入、支出资金,工程项目部分中心经费、预算外资金等资金。

第四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应坚持“严谨、规范、细致、高效”的原则,确保资金的安全和有效管理。

第五条工程项目现金资金管理实行总部和项目部“一体化、全面化、专业化”管理。

第六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应加强与相关部门的沟通协调,及时处置问题,确保项目资金的安全性和高效性。

第七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应加强内部控制,健全内部监督和风险管理制度,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第八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应遵守国家各类法律法规,严禁违规操作,杜绝贪污腐败行为。

第二章工程项目现金管理流程第九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流程包括现金收支管理、资金监管和账务核对等环节。

第十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应按照“申请、审批、支付、核销”四个环节进行,实行审批制度和专人负责制度。

第十一条工程项目现金的每一笔支出必须有相应的支付凭证,并及时记录到项目账簿中,做到收支明细、记录清晰。

第十二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应建立健全资金监管制度,保证资金的安全和有效使用。

第十三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应定期进行账务核对,核对结果应及时反馴项目部经理和财务总监。

第十四条工程项目现金流程各环节的具体操作细则由项目部领导根据实际情况制定,经总部审批后执行。

第三章工程项目现金管理的一般要求第十五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要建立健全反贪污腐败和内部控制制度,加强风险管理,确保资金的安全。

第十六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要建立健全定期审计和监督检查机制,确保资金使用的合规性和透明度。

第十七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要建立健全信息报告制度,及时向相关部门汇报资金使用情况。

第十八条工程项目现金管理要建立健全安全措施,防止现金遗失、盗窃等事故,确保资金的安全。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施工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

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中建三局项目办法成本管理手册

中建三局项目办法成本管理手册

欢迎共阅中建三局项目成本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规范工程项目成本管理行为,提高经济效益,根据国家有关规定,结合我局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成本管理的原则是:开源与节流相结合;全员、全过程地动态管理;实行“标价分离”和项目成本核算制;责权利相结合等。

后以责任书的形式确定。

等。

123、核定项目资金使用计划和范围,协助项目催收工程款;4、审核项目奖金发放标准;5、管理、合并、汇总核算工程项目全部成本;6、规范、检查和指导项目成本管理各项工作;7、考核项目经理部的工作业绩;8、负责收集项目成本测算资料,建立成本测算数据库。

9、负责规划、建立公司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管理网络系统,逐步实施项目成本核算、资金结算等业务异地零距离管理。

10、随时掌握市场投标报价情况,根据不同投标报价体系研究、制定项目承包的合理方法与水平。

第九条公司应建立成本核算制,包括人工费管理及结算制度、限额领料制度、物资盘点和实物计量制度、机械管理及租赁结算办法、费用开支办法、成本考核与奖罚制度、工程验工报量制度等。

标准,并实行动态管理。

需用量计划和月耗报表,并报成本员;;;②按月编制计划工作量;③严并分析统计报量与结;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④提供月度机械费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⑤负责机械设备使用情况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预算员:①编制各项成本费用预算;②配合成本员编制成本控制目标;③及时办理各类中间结算和变更签证、索赔手续;④协助有关人员回收工程款;⑤负责对分包单位及民建队各类款项的结算与审核,及时向成本员提供有关结算资料;⑥配合成本员对成本的节超情况进行认真分析。

成本员:①建立健全成本核算台帐;②根据有关人员提供的计划资料按月编制成本计划;③按时编制资金使用计划及奖金申报,控制非生产性费用的开支;④及时进行成本核算、分析并反馈有关成本信息;⑤组织成本分析及经济活动分析;⑥负责成本核算数据库的建设。

劳资员:①建立健全人工费耗用明细台帐;②根据月度计划工作量编制人工费需用计划和控制目标报成本员;③监督和审核计划外用工、非生产用工和计时工的开支;④及时办理各项人工费结算,负责人工费结算的审核等工作;⑤按月提供人工费的节超原因分析资料;⑥加强对劳务队伍的管理,协助公司对劳务队伍的招标工作;⑦负责人工费信息数据库的建设。

工程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制度

工程建设资金财务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加强对资金的监管,防止资金的浪费和挪用,提高工程建设质量,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接受政府财政拨款或借款,从事或参与工程建设的单位。

第三条工程建设资金包括政府拨款、借款、投资和其他合法来源的资金。

第四条工程建设资金的管理应当遵循合规、透明、公开、监督的原则,加强内部控制,保证资金使用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五条工程建设资金的相关人员应当严格遵守本制度,不得挪用、私分、侵占或滥用资金。

第二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工程建设资金的申请、拨付、使用和结余应当依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并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审批、登记、核销和监督。

第七条工程建设资金的申请应当经过严格的审查和审批程序,确保资金的合理性和合法性。

第八条工程建设资金的拨付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或项目申请的要求进行,不得私自调整或挪用。

第九条工程建设资金的使用应当按照预算计划和合同规定的范围进行,不得擅自改变用途或私自支取。

第十条工程建设资金的结余应当及时清理和归还,不得私自挪用或滞留。

第三章财务管理第十一条工程建设资金的财务管理应当遵循财务会计原则,确保资金的真实性和准确性。

第十二条工程建设资金的财务账簿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进行设置和管理,确保资金的清晰记录和完整呈现。

第十三条工程建设资金的财务报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规定的要求进行编制和披露,确保信息的完整和真实。

第十四条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管应当定期进行审计和检查,确保资金的安全和合规。

第四章风险管理第十五条工程建设资金的风险管理应当根据项目的具体情况和市场形势进行评估和控制,确保资金的安全和稳健。

第十六条工程建设资金的投资应当进行专业评估和风险管理,确保资金的流动性和回报率。

第十七条工程建设资金的项目管理应当根据实际情况和市场需求进行灵活调整和处理,确保项目的顺利推进和成功完成。

第五章监督管理第十八条工程建设资金的监督管理应当由相关部门和单位共同负责,形成合力监督的机制。

中建的财务管理制度

中建的财务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中建财务管理工作,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资金使用效率,保障企业财务安全,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财务管理制度,结合中建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中建所有子公司、分公司、项目部及所属单位。

第三条中建财务管理工作应遵循以下原则:(一)依法治企原则: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管理工作合法合规。

(二)权责一致原则:明确各级财务管理部门的职责和权限,确保权责分明。

(三)勤俭节约原则:加强成本控制,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四)风险防范原则:建立健全风险管理体系,防范财务风险。

二、财务管理组织机构第四条中建设立财务部,负责全公司财务管理工作。

财务部下设以下部门:(一)会计部:负责公司会计核算、财务报表编制、税务申报等工作。

(二)资金管理部:负责公司资金筹集、运用、监督等工作。

(三)成本管理部:负责公司成本核算、成本分析、成本控制等工作。

(四)预算管理部:负责公司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等工作。

三、财务管理制度第五条财务核算制度(一)会计核算:严格按照会计准则和制度进行会计核算,确保会计信息的真实、准确、完整。

(二)财务报表:定期编制财务报表,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等,真实反映公司财务状况。

第六条资金管理制度(一)资金筹集:按照国家有关政策,合理筹集资金,确保公司资金需求。

(二)资金运用:加强资金管理,合理运用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三)资金监督:建立健全资金监督机制,防范资金风险。

第七条成本管理制度(一)成本核算:按照成本核算制度,准确核算成本,为成本控制提供依据。

(二)成本分析:定期进行成本分析,找出成本控制点,降低成本。

(三)成本控制:加强成本控制,降低企业运营成本。

第八条预算管理制度(一)预算编制:根据公司发展战略和经营目标,编制年度预算。

(二)预算执行:严格执行预算,加强预算执行监督。

(三)预算调整:根据实际情况,适时调整预算。

四、附则第九条本制度由中建财务部负责解释。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第八条为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

中建三局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中建三局财务规章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中建三局(以下简称“公司”)财务管理,规范财务行为,提高财务管理水平,保障公司财务安全和合法权益,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各级财务部门、各分支机构及全体员工。

第三条公司财务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遵守国家法律法规,确保财务活动合法合规;(二)真实性原则:财务数据真实准确,不得弄虚作假;(三)完整性原则:财务信息完整,全面反映公司财务状况;(四)及时性原则:财务报告及时准确,为公司决策提供依据;(五)效益性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第二章财务组织与职责第四条公司设立财务部,负责公司财务管理工作的组织、协调和实施。

第五条财务部的主要职责:(一)贯彻执行国家有关财务管理的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二)编制公司财务预算、决算,并组织实施;(三)负责公司资金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四)负责公司会计核算,保证会计信息真实、准确、完整;(五)负责公司财务报告编制、审计和披露工作;(六)负责公司内部审计、风险评估和内部控制;(七)完成公司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第三章资金管理第六条公司资金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一)集中管理原则:公司资金由财务部统一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二)合规使用原则:资金使用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财务制度;(三)效益最大化原则:提高资金使用效率,降低财务成本。

第七条公司资金来源包括:(一)自有资金;(二)银行贷款;(三)其他合法来源。

第八条公司资金支出包括:(一)生产经营支出;(二)投资支出;(三)管理费用;(四)其他合法支出。

第四章会计核算第九条公司会计核算应遵循以下原则:(一)权责发生制原则;(二)历史成本原则;(三)一致性原则;(四)可比性原则。

第十条公司会计核算内容主要包括:(一)资产、负债、所有者权益的核算;(二)收入、费用、利润的核算;(三)成本、费用的核算;(四)现金流量表的编制。

第五章内部控制与审计第十一条公司内部控制应遵循以下原则:(一)全面性原则;(二)有效性原则;(三)合理性原则;(四)独立性原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中建三局项目资金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项目资金管理,规范项目资金运作,提高资金使用效率,根据局《资金管理办法》及《预算管理办法》,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项目资金管理的基本原则:集中管理、统一使用、以收定支、加快周转、开源节流、提高效益。

第三条项目资金管理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办法。

即项目工程款回收后全额转入公司(本办法均指公司或分公司)帐户,项目各项支出由公司按计划统一支付,零星支出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

对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则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需用计划划拨给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章项目资金管理职责
第四条各级财务部门是本单位项目资金管理的职能部门,负责本单位项目资金回收及使用的日常工作,向本单位负责人负责,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检查、监督。

第五条项目经理部是项目资金管理的直接责任单位,负责项目工程款回收与项目资金收支计划的编制。

(一)项目经理是项目工程款回收第一责任人,领导和管理项目资金工作,对项目资金回收、合理使用负责。

(二)项目内业技术员(或预算员、统计员)负责在合同规定时间内完成对业主报量及工程进度款的申报,并催促业主在规定时间内审定,为项目回收工程款提供可靠依据。

(三)项目预算员负责编制和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及签证等工作,协助项目内业技术员办理每月工程进度款和向业主报量的核对工作。

(四)项目成本员负责按月编制资金收支计划,并办理收取工程
款相关手续。

第六条公司预算部门应及时解决涉及工程合同条款的争议问题,协助项目办理工程预结算、索赔、变更签证、工程进度款申报工作。

第七条公司财务部门应及时收集了解业主资金动态信息,提供业主欠款有关数据,协助项目收取工程款,并平衡审定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第三章银行帐户管理
第八条为
实现项目资金集中管理,各单位应加快信息化建设,逐步实现异地零距离资金管理,减少银行开户个数,避免资金沉淀,提高资金使用效率。

第九条银行帐户实行集中管理。

项目原则上不得开设银行帐户,远离公司所在地300公里以上或因特殊原因确需单独开户的项目,应报公司批准,并定期向公司报告帐户使用情况。

第十条对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其帐户由公司统一管理,并委托项目进行日常管理工作,严禁将银行帐户出租、出借。

公司财务部门应定期对项目银行帐户使用情况进行检查监督。

第十一条银行帐户预留印鉴实行分开保管制。

单位财务专用章由财务部门负责人保管,人名章由本人或被授权委托人保管,严禁一人保管支付款项所需的全部印章。

第十二条项目单独开设的银行帐户,工程竣工后必须及时予以注销,预留银行印鉴章交公司财务部门统一保管。

第四章工程款回收管理
第十三条各单位应严格执行工程投标及合同评审程序,慎重承接垫资工程。

确需垫资的应认真贯彻执行中建三财字[2002]123号《中国建筑第三工程局资金管理暂行办法》有关规定。

第十四条工程款回收的原则:全面深入了解合同条款,加强与业主的联络,及时取得业主资金信息,采取合法手段,及时回收各种
款项。

第十五条各单位应成立回收工程款及清欠小组,负责工程款及清欠日常工作,明确目标、方法,并落实到人。

第十六条在施工程项目,如业主不能及时支付工程款超过一个月(合同有规定的按合同),原则上应报公司经理批准停止施工,并办理相关索赔签证手续。

第十七条项目月度奖金(或管理人员岗薪)发放应与工程款回收情况挂钩。

原则上,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累计工程款回收率=累计实收工程款/按合同计算可收工程款×100%)高于90%时,项目月度奖金可如数发放;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在70%-90%之间时,按同等比例发放当月奖金,回收率达到要求标准时,再行补发;项目累计工程款回收率低于70%时,项目月度奖金暂停发放,待达到要求标准时补发。

如确因承诺垫资等原因,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奖金可适当予以发放。

第十八条原则上项目兑现前必须收齐合同规定的全部款项,否则不予兑现。

如确因承诺垫资及业主因素(如业主安排的付款时间较长)等原因,而非项目自身管理原因造成不能及时回收工程款,经公司经理批准后可予部分兑现,但总体上应从严掌握。

第五章项目资金使用管理
第十九条项目资金使用原则:计划管理、以收定支、控制使用。

第二十条项目应于月底前填报下月《项目资金收支计划》报公司财务部门,由公司审核汇总后编制公司总的资金收支计划,经公司经理批准后执行。

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

远离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由公司根据审定的《资金收支计划》将款项划拨项目,由项目按计划支付。

第二十一条项目各项开支由公司统一支付,项目日常零星开支实行定额备用金制度(远离分公司所在地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除外)。

定额备用金标准:大型及特大型项目30000元,中小型项目10000元。

定额备用金由项目成本员于项目开工前向分公司借取,主要用于项目
零星、急用的日常支出,项目成本员应汇总整理有关票据及时向分公司财务科报销。

项目完工后,项目成本员应及时交回所借备用金。

第二十二条项目应加强物资采购计划管理,限量采购,避免存货积压、浪费。

第二十三条项目应建立健全分包工程结算台帐,核实计算分包单位完成工作量及质量安全等情况,协助公司办理有关分包工程付款审批程序。

第六章项目资金检查与分析
第二十四条各单位应定期检查项目资金收支管理情况,特别是对单独开设银行帐户的项目应加强检查、监督,发现违反资金管理规定的应严肃处理,给企业造成损失的,应追究有关人员相应责任。

第二十五条项目资金分析是项目经济活动分析的重要内容。

项目应于每月经济活动分析会时进行分析,通过对收支情况分析,及时发现项目资金管理中存在的问题,以便及时采取措施,管好用好资金,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六条本办法适用于局所有新建、扩建和改建等施工项目,自2002年11月12日起开始施行。

第二十七条本办法由局财务部负责解释。

附:《项目资金收支计划》
月份资金收支计划
项目名称:单位:万元
(分)公司经理(审批):财务部门(审核):项目经理(审核):成本员(制表):。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