养殖回购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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养殖回购合同

合同编号:

签订时间:

签订地点:

甲方:保定欧龙商贸有限公司

认养方(乙方):

一:合作方式

双方同意以"扶贫创业养猪"的模式合作养猪,即乙方作为出资人提供资金,委托养殖企业购买猪崽后进行养殖,最终按约定方式获取养殖利润;甲方接受乙方委托,对养殖过程全程监督管理,待养殖完成后按约定回收乙方委托养殖企业所养殖的成品猪,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畜牧法》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公平、诚实信用的基础上,就生猪养殖收购的有关事宜达成如下协议。

二、养殖回购质量要求:

1、质量标准:产品要经过统一防疫,经检验合格;免疫接种证明。

2、养殖方需建立养殖档案并做好以下记录:饲养用药记录、防疫消毒记录、免疫接种记录。3:养殖时间有六个月,并保证出栏时每头猪体重不低于240斤。

三、回购方式

1、可自行整猪销售。

2、可委托甲方分割后自行销售。

3、可选择甲方以3450元/头回购。

四、回购违约责任:

1.养殖企业承担养殖风险,如猪在养殖期内因任何原因导致死亡、或饲养完成后不具备屠宰出售条件损失由养殖企业负责。

2.在养殖企业养殖出栏后,如甲方没有能力回收乙方可自行销售,所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损失由甲方负责。

五、交货、运输及费用:

1.交货时间:

2,运输方式(由甲方负责):运输费用由甲方承担。

甲方签字:

乙方签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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