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制公司有什么区别今天,越来越多的⼈选择开公司⽽不是打⼯。
但创办⼀家公司不容易,在创办之初,究竟是有限责任公司还是股份有限公司,对两者的概念和区别理解不清。
相信创业者们很想清除了解其中的区别,店铺⼩编为⼤家整理了以下资料,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如下1、股权表现形式差异《公司法》第三条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
2、股东⼈数限制:《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由五⼗个以下股东出资设⽴。
《公司法》第七⼗⼋条设⽴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以上⼆百⼈以下为发起⼈,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向社会募集。
《公司法》第⼋⼗四条以募集设⽴⽅式设⽴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认购的股份不得少于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三⼗五。
4、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必须设⽴董监事会,有限责任公司就可以不设《公司法》第四⼗条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董事会召集,董事长主持;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副董事长主持;副董事长不能履⾏职务或者不履⾏职务的,由半数以上董事共同推举⼀名董事主持。
有限责任公司不设董事会的,股东会会议由执⾏董事召集和主持。
5、股权转让⽅⾯,股份有限公司有更多限制:《公司法》第⼀百三⼗⼋条股东转让其股份,应当在依法设⽴的证券交易场所进⾏或者按照国务院规定的其他⽅式进⾏。
《公司法》第⼀百四⼗⼀条发起⼈持有的本公司股份,⾃公司成⽴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公开发⾏股份前已发⾏的股份,⾃公司股票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公司董事、监事、⾼级管理⼈员应当向公司申报所持有的本公司的股份及其变动情况,在任职期间每年转让的股份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本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五;所持本公司股份⾃公司股票上市交易之⽇起⼀年内不得转让。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一)公司基本属性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人资两合公司”,其本质虽然是资合公司,但由于其封闭性,不对外募集资本,所以带有一定的人合性。
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
(二)公司的设立方式有限责任公司是封闭式公司,带有一定的人合性,其设立方式只能由发起人认购公司应发行的全部股份而设立公司,即发起设立。
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是开放式公司,既可以选择发起设立,也可以采取募集设立。
(三)公司资本的募集方式有限责任公司只能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因此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本。
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采取发起或募集两种设立方式,可以选择是否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
(四)公司的设立条件1.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上限为五十人,由于存在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因此没有下限要求(理所应当至少有一人)。
股份有限公司则要求发起人人数为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这是为了方便监管机关监督设立行为,遏制设立欺诈,特别是遏制境外人员在我国境内实施损害我国民事主体利益的设立欺诈行为。
2.有限责任公司和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由公司股东共同制定(国有独资公司公司章程由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制定,或者由董事会制订报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是由发起人制订公司章程,还须经创立大会通过。
3.有限责任公司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除法律、行政法规以及国务院决定对有限责任公司另有规定外,只需要认缴,不需要实缴,而股份有限公司应有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或者募集的实收股本总额。
发起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只需要认购足额的股本,而募集设立的股份有限公司则需要实缴。
4.由于股份有限公司是开放式公司,其可能面对社会募集资金,因此,其公司章程也要尽可能详尽,以让认股人了解公司运作模式及利益分配等可能对认股人利益产生影响的相关事项。
根据《公司法》第八十一条对于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规定,相较于有限责任公司,要求其载明董事会、监事会的组成、职权和议事规则;公司法定代表人;公司利润分配办法;公司的解散事由与清算办法;公司的通知和公告办法等。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公司是依照法律规定所建⽴的企业法⼈,根据不同的划分标准,分为不同的公司类型。
⽽各类型的公司由于设⽴要求的不同,存在着较⼤差异,下⾯就由店铺公司法律师为你讲解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联系与区别吧!股份有限公司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1、有限责任公司是属于“⼈资两合公司”其运作不仅是资本的结合,⽽且还是股东之间的信任关系,在这⼀点上,可以认为他是基于合伙企业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股份有限公司完全是资合公司,是股东的资本结合,不基于股东间的信任关系.2、股权表现形式差异:有限责任公司⾥,权益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所认缴的出资额⽐例来表⽰,股东表决和偿债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例享有权利和承担责任;⽽股份公司的全部资本分为数额较⼩、每⼀股⾦额相等股份,股东的表决权按认缴的出资额计算,每股有⼀票表决权。
3、设⽴⽅式及流程差异: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也不能发⾏股票,不能得上市。
设⽴流程为:订⽴公司章程——股东缴付出资——验资机构验资——设⽴登记;股份有限公司除了可以使⽤有限责任公司的设⽴⽅式外,还可以向社会公开筹集资⾦并上市融资,但设⽴流程⽐较复杂:订⽴公司章程——发起⼈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验资——召开创⽴⼤会——设⽴登记。
4、股东⼈数限制: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不得多于50⼈,保护了公司的封闭性;股份有限公司必须有2-200发起⼈,股东⼈数⽆限制,上市公司拥有上百万⼈的股民都是公司股东。
5、公司资本规模:除了上海⾃贸区内的有限责任公司、股份公司取消最低注册资本要求外,其余地区的有限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三万元。
股份公司最低注册资本为五百万元,上市公司五千万元。
⽬前国务院已经开会要求全国推⼴取消最低注册资本制度,貌似各地尚未执⾏细则。
6、组织机构设置规范化程度不同:有限公司⽐较简单、灵活,可以通过章程约定组织机构,可以只设董事、监事各⼀名,不设监事会、董事会;股份有限公司的要求⾼,必须设⽴董事会、监事会,定期召开股东⼤会,⽽上市公司在股份公司的基础上,还要聘⽤外部独⽴董事。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公司类型,它们在组织结构、股权组成以及经营模式等方面有着一些显著的区别。
本文将从不同角度对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进行对比,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它们之间的区别。
首先,有限公司是指有限责任公司,也称为LLC。
在有限公司中,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其责任仅限于对公司投资的金额。
如果公司发生债务问题或其他法律问题,股东的个人财产一般不会被追究。
有限公司可以由个人或其他公司拥有,且公司的发展和经营需要通过股东的投资来进行。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选择参与公司运营,也可以选择成为被动投资者。
而股份公司是指由股份构成的公司,股东按照所持股份数量来参与公司所有权和利益的共享。
股份公司通常发行股票来吸引投资者,股东以购买公司股票的方式参与公司的所有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享有一定程度的股权,可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同时也承担相应的风险。
在股份公司中,股东的责任是有限的,仅限于其所持股份的价值。
其次,在有限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可以分离。
这意味着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将自己的股份转让给其他人,而不会影响公司的经营和运营。
有限公司的股东可以根据自己的需要来管理和支配自己的股权,这在一定程度上提高了公司的灵活性和流动性。
然而,在股份公司中,所有权和经营权是紧密相连的。
股份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决策和管理具有更大的影响力,他们可以参与公司的日常运营,包括指定董事会成员和经理等。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大会来行使他们的权利,投票表决以决定公司的发展战略和其他重大决策。
在监管方面,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也存在一些差异。
通常情况下,有限公司的监管较为宽松,政府对其的监管力度相对较低。
这使得有限公司在经营过程中享受较大的自由度。
而股份公司由于涉及更多的股东权益保护问题,所以通常受到政府的调控和监管。
股份公司需要按照法律和监管要求进行定期报告和披露,以确保信息透明度和股东权益。
最后,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在股权转让和退出机制上也存在一些差异。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第一、公司设立时对股东人数要求不一样。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3个以上(含3个)发起人,多者不限;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必须有2个以上30个以下的股东,因特殊需要,公司股东超过30个的,须经批准;但最多不得超过50个。
第二、股东的股权表现形式不一样。
在股份有限公司中,公司的资产总额平均划分为相等的股份,股东的股权是用持有多少股来表示的。
而有限责征公司的资产总额不作等额划分,股东的股权是通过投资占总资产比例大小来表示的。
第三、股份转让限制不一样。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发股票,股票可以自由转让和交易;而有限责任公司不发股票,对股东只发放一张出资证明书,股东转让出资,要由股东会或董事会讨论通过。
第四,资本金额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股东认缴的出资额。
公司全体股东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也不得低于法定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其余部分由股东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不低于500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设立的,注册资本为在公司登记机关登记的全体发起人认购的股本总额。
公司全体发起人的首次出资额不得低于注册资本的百分之二十,其余部分由发起人自公司成立之日起两年内缴足;其中,投资公司可以在五年内缴足。
在缴足前,不得向他人募集股份。
第五,赔偿责任。
发生债务清偿问题时,有限责任公司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股份有限公司每个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第六,设立的程序。
限责任公司设立的大概流程是:(1)订立公司章程(2)股东缴付出资(3)验资机构验资(4)设立登记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的大概流程是:(1)确定设立方式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
(2)订立公司章程(3)发起人认购股份和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4)验资(5)召开创立大会(6)设立登记从设立程序中可以看出股份有限公司多出2个步骤,第一是确定设立方式,第二是召开创立大会第七,组织机构。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1、概念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
(2)证明股东出资的凭证为出资证明书。
(3)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股份,不能发行股票。
股份有限公司:(1)公司全部资产分成等额股份。
(2)股东以其认购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3)股份转让自由,一般不受限制。
2设立条件区别有限责任公司:(1)股东符合法定人数: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
(2)股东出资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三万元。
(3)股东共同制定公司章程。
(4)有公司名称。
(5)有公司住所。
股份有限公司:(1) 发起人符合法定人数: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二人以上二百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2) 发起人认缴和社会公开募集的股本达到法定资本最低限额: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500 万元。
(3) 股份发行、筹办事项符合法律规定。
(4) 发起人制定公司章程,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5) 有公司名称,建立符合股份有限公司要求的组织机构。
(6) 有公司住所。
3、股东会与股东大会有限责任公司:(1)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会会议分为定期会议和临时会议(2)代表 1/10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1/3 以上董事,监事会或者不设监事会的公司的监事,可以提议召开临时会议。
(3)首次股东会议由出资最多的股东召集和主持,除首次会议外,董事会召集、主持。
(4)召开股东会会议,应当于会议召开15日前通知全体股东。
(5)股东会会议由股东按照出资比例行使表决权,但公司章程另有规定的除外。
(6)股东会会议作出修改公司章程、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合并、分立、解散、变更公司形式的决议, 必须经代表 2/3 以上表决权的股东通过。
股份有限公司:(1)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每年召开一次年会。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这两种形式在法律和治理结构上有很大的区别,影响着公司的所有权结构、治理方式以及责任承担方式。
在这篇文章中,我们将讨论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由法律规定的商业实体形式,该实体形式允许商业所有者以有限的责任承担方式经营公司。
LLC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人组成,他们被称为股东。
这些股东在公司运营中负有有限的责任,即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在公司中投资的金额。
这意味着,如果公司面临债务或法律诉讼,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影响。
与此不同,股份公司是一种由股东持有公司股份的商业实体形式。
股份公司根据公司法成立,并通过股份交易市场进行股份交易。
股份公司的所有权由股东以购买股票的方式获得。
股东根据持有的股份比例对公司行使权力和控制权。
股份公司的股东通常通过股东会议来影响公司的决策。
在有限责任公司中,公司的决策权和控制权通常取决于股东之间达成的协议,而不是根据股份比例。
这使得在股东之间更容易达成一致,允许灵活性和合作精神的存在。
此外,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个人、合伙人、其他公司或外国个体拥有,这增加了公司结构的灵活性。
股份公司通常具有更复杂的治理结构。
它们由董事会、首席执行官(CEO)和高管团队管理。
股东通过选举董事会成员来行使对公司的决策权,并通过股东会议来审查重要决策。
董事会则负责制定和实施公司的战略和政策。
与此相比,有限责任公司通常没有董事会,也没有严格的管理层级结构。
取而代之的是,公司的管理可能由股东直接或间接实施。
在法律责任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主要特点是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受到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诉讼的影响。
这意味着,如果有限责任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的个人资产通常得到保护。
但是,在某些情况下,个人股东可能需要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相反,股份公司中的股东有可能对公司的债务负有个人担保责任。
这意味着,如果股份公司面临破产或法律诉讼,个人股东可能需要使用自己的个人资产来偿还公司债务。
有限公司和股份公司的区分
有限公司与股份公司的区分我国公司法只承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形式。
有限责任公司,简称有限公司,指全体股东仅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债权人承担责任的公司;股份有限公司,简称股份公司,指全部资本分为股份,股东仅就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根本区别在于其公开性程度不同。
比较而言,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的封闭性,而股份有限公司则是一种开放型公司。
由此导致这两种公司的适用范围也有所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比较适合于经营中小企业;而股份有限公司则适合于规模经营。
根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在制度上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在股东人数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法律没有设定最低人数限制。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当有2人以上200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在章程制定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公司章程应经全体股东同意,所有股东应在章程上签字、盖章。
股份有限公司的公司章程,由发起人制定,采用募集方式设立的,经创立大会通过。
在注册资本最低限额方面,有限责任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为3万元。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低注册资本则是500万元。
在设立方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采取发起设立方式;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采取发起设立方式,又可以采取募集设立方式。
在股权形式方面,有限责任公司成立后,应当向股东签发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不是有价证券,不能流通和转让(但股权本身可以流通和转让)。
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公司应当向股东发行股票,股票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流通和转让。
在股权转让方面,有限责任公司股权的转让只能通过协议方式;股份有限公司股份的转让既可以通过协议转让,也可以通过公开证券市场(如股票交易所)转让。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具有一定程度的人合因素,其出资的转让受到一定的限制,如将出资转让给股东之外的第三人,需要取得其他股东半数以上的同意。
股份有限公司则没有这样的限制,尤其是股东的股份配合以公开交易市场,其股份转让自由程度相当高。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主要存在以下区别:1.设立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以发起方式设立,公司资本只能由发起人认缴,不行向社会公开募集。
股份有限公司既可以发起设立,也可以募集设立,即由发起人认缴公司设立时发行的一部分股份,其余股份向社会公开募集或者向特定对象募集。
2、股东人数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人数为50 人以下,并允许设立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时,应当有 2 人以上200 人以下为发起人,其中须有半数以上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3、股东出资的表现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的出资表现形式为出资证明书,出资证明书必须采取记名方式,股东以实际出资金额或出资比例行使股权。
股份有限公司股东的出资具有股份性,全部资本分成等额股份,表现形式为金额相等的股票,股票可以采用纸面形式,但上市公司的股票通常表现为无纸化形式,股东以持有的股票数额或股票所占总股本的比例行使股权。
股票比出资证明书更易于发行和转让。
4、股权转让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之间,除公司章程另有规定外,可以相互转让其全部或者部分股权;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权,应当经过其他股东过半数同意;经股东同意转让的股权,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以自由转让为原则,以法律限制为例外;股东向股东之外的人转让股票时,其他股东无优先购买权;股票还可以依法律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
5、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不同。
除法律、行政法规对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另有较高规定者外,有限责任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 3 万元;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 万元。
6、组织机构设置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组织机构设置较股份有限公司更为灵活,如公司的股东人数较少或规模较小,可以不设董事会,只设一名执行董事,可以不设监事会,而只设一至两名临事;股东会的召集方式、通知时间和决议形成程序等也较为灵活;一人有限责任公司和国有独资公司不设股东会,机构运作模式也有差异。
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试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均属股份经济的产物,是股份经济的两种重要组织形式。
其产生和发展,是由社会生产力的发展所决定的,是商品经济发展的内在需求。
有限责任公司是指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每个股东以其所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股份有限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并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区别如下:㈠公司信用基础不同。
依据公司信用基础不同,公司可分为人合公司、资合公司、人合兼资合公司。
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信用和公司资本多少以及股东之间的关系好坏有关,所以它是人合兼资合公司。
而股份有限公司是典型的资合公司,其信用如何,只看公司资本多少,不看股东关系好坏。
㈡股东人数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由50个以下股东出资设立,规定了股东人数的上限。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人数为2人以上,规定了股东人数的下限。
㈢法定资本最低限额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10万元)。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㈣公司资本表现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不分为等额股份,公司成立后向股东签发的是出资证明书。
股份有限公司的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公司成立后向股东交付的是股票。
㈤设立方式不同。
公司的设立分为发起设立和募集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规模不大,所以采取发起设立的方式。
而对股份有限公司要考虑其发起人经济实力和规模大小,所以采取发起设立或募集设立的方式。
㈥组织机构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会,执行机构是董事会或执行董事,监督机构是监事会或监事。
股份有限公司的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执行机构是董事会,监督机构是监事会。
㈦法定代表人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设董事会的,董事长或者经理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不设董事会的,执行董事或者经理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是我国公司法上规定的两种主要形式,其主要的相同点是:1. 法律地位相同.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企业法人, 享有由股东投资形成的全部法人财产权, 并以其全部法人财产依法自主经营、自负盈亏, 依法享有民事权利,承担民事责任。
2. 财产责任的有限性相同。
财产责任的有限性, 是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具有的基本特征。
有限责任包括两层含义:一是公司的责任有限,即公司只以其全部财产为限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二是股东的责任有限, 即股东仅以其出资额或持有的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3。
公司资本的组织形式相同。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都是股份制企业, 因为公司的注册资本都来自股东们的入股投资, 是股东共同投资而形成的资本联合、多个产权的联合, 从而区别于一人单独投资而形成的单一产权结构。
4。
发起人的出资方式相同。
我国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发起人) 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发起人均可以用货币出资,也可以用实物、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土地使用权作价出资。
而且规定,以工业产权、非专利技术作价出资的金额不得超过公司注册资本的20%.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5. 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相同。
现代企业制度以公司制为代表, 一个很重要的方面是表现在它的治理结构上。
我国公司法规定的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法人治理结构是一样的,均表现为股东会、董事会、总经理、监事会。
这种治理结构是一种纵向授权的领导体制,即股东会作为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授权给董事会和监事会, 董事会为公司的决策机构,监事会为公司的监督机构,他们均对股东会负责。
董事会授权给总经理,负责日常经营管理工作,对董事会负责.1. 股东的多寡不同。
我国公司法对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的下限和上限均有限制, 即两个以上50个以下(国有独资公司除外) ,而对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数量,只对下限做出了规定,即设立股份有限公司应有5 人以上为发起人, 其中须有过半数的发起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国有企业改建为股份有限公司的, 发起人可以少于5人,但应当采取募集方式设立。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在商业领域,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和股份有限公司(Joint Stock Company,JSC)是两种常见的企业形式。
尽管它们都是为了限制企业主的个人责任,但在组织结构、所有权和经营方式等方面存在着一些区别。
本文将详细介绍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之间的区别。
1.组织结构有限责任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
股东是公司的所有者,他们持有公司的股份。
有限责任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责任和权益由其拥有的股份决定。
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和决策由董事会或经理层负责,他们代表股东来管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是一种由股东组成的公司,其所有权以股份形式存在。
股份有限公司可以由一个或多个股东组成,每个股东的股份由其投资的资金量决定。
股份有限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是股东大会,股东通过选举代表来参与公司的决策和管理。
2.股东责任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个人责任是有限的。
他们只需要承担其所投资股份的损失,不会对公司的债务或法律责任承担个人责任。
这意味着股东的个人财产不会被用来偿还公司的债务。
然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在公司债务方面具有更高的责任。
如果公司无法偿还债务,股东可能需要使用其个人财产来弥补债务。
这意味着股东在公司的偿还能力和债务管理方面承担更高的风险。
3.所有权和转让在有限责任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由其持有的股份决定。
股东可以根据公司章程的规定,自由地买卖或转让其股份。
转让股份通常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以维护公司的稳定和股东利益的整体。
然而,在股份有限公司中,股东的所有权以股份的形式存在,并且可以通过股权交易自由转让给其他人。
股东可以自主决定是否出售其股份,而不需要其他股东的同意。
4.法律要求和监管程度有限责任公司的设立和管理相对灵活。
在许多国家,设立有限责任公司的要求相对较少,监管程度也较低。
这使得有限责任公司相对容易设立和运营,并且对创业者提供了更大的灵活性和自主性。
股份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跟有限责任公司有什么区别股东人数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是由1人以上50人以下股东共同出资设立的,即股东人数有最高数额限制。
股份有限公司则是由2人以上200人以下发起人出资设立的,且其中必须有过半数的人在中国境内有住所。
股东人数无最高额限制。
承担债务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以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对公司的责任仅以其所持股份为限。
转让股份的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转让出资在法律上有严格的限制,股东转让出资时,必须经全部股东过半数同意。
而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可以自由转让其持有的公司股份,任何投资者都可以通过购买股票而成为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
注册资本的区别。
设立有限责任公司,公司的注册资本必须达到法定资本的最低限额3万元,一人有限责任公司最低限额10万元。
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本最低限额需高于上述最低限额的,由法律、行政法规另行规定。
设立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最低限额为人民币500万元。
法律、行政法规对法定最低限额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组织机构的区别。
一般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股东人数较少和规模较小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股东会、执行董事和监事。
国有独资有限责任公司,其组织机构为唯一股东、董事会和监事会。
股份有限公司的组织机构包括股东大会、董事会、经理和监事会。
扩展资料:1、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特征:(1)公司的资本总额平分为金额相等的股份;(2)公司可以向社会公开发行股票筹资,股票可以依法转让;(3)法律对公司股东人数只有最低限度,无最高额规定;(4)股东以其所认购股份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5)每一股有一表决权,股东以其所认购持有的股份,享受权利,承担义务;(6)公司应当将经注册会计师审查验证过的会计报告公开。
2、有限责任公司主要特点:有限责任公司(有限公司)是我国企业实行公司制最重要的一种组织形式,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登记管理条例》规定登记注册。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LLC)和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Partnership,LLP)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它们在组织结构、责任分配和法律义务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介绍股份有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的区别。
1. 组织结构股份有限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通常由股东组成,每个股东持有公司的股份,股东根据其持有的股份比例来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决策权。
股东的权益和责任通常由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来规定。
有限责任公司(LLP)有限责任公司由合伙人组成,每个合伙人在公司中扮演着管理和决策的角色。
合伙人的责任取决于其在公司中的地位和投资额,他们可以根据协议来分享公司的利润和决策权。
2. 责任限制股份有限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享有有限责任,这意味着他们的责任仅限于他们投资的股份。
在公司遭遇债务问题或法律纠纷时,股东的个人财产通常不会承担公司的债务。
有限责任公司(LLP)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也是有限的,合伙人只需承担他们在公司中的投资部分的责任。
合伙人个人财产可以保护不受公司的债务和法律诉讼的影响。
3. 管理结构股份有限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结构根据公司章程和股东协议而定。
股东可以自行决定公司的管理方式,可以选举董事、经理或董事会来管理公司的日常事务。
有限责任公司(LLP)有限责任公司的管理由合伙协议规定。
合伙人可以按照协议设立一个管理组织,如管理合伙人或管理委员会,来负责公司的运营和决策。
4. 税收考虑股份有限公司(LLC)股份有限公司通常视为透明实体,其利润和损失会通过公司的税务表彰向股东转移。
股东需要报告来自公司的收入,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LLP)有限责任公司通常被视为合伙企业,其利润和损失会通过公司报表在合伙人之间进行分配。
合伙人需要报告个人所得,并缴纳相应的个人所得税。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上市公司的概念异同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和上市公司都是常见的公司组织形式,它们在法律地位、所有权结构、资本运作等方面存在一些异同。
下面将从这些方面进行详细的比较。
一、法律地位:有限责任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LC)是指公司与其所有者之间的法律关系是有限责任关系。
股份有限公司(Limited Liability Company,简称Ltd.)是指公司对其所有者的责任限制在其所持股份数额。
而上市公司是指公司股份在证券市场上公开销售和交易。
二、所有权结构:有限责任公司的所有者可以是个人或其他公司,所有者以持有公司股份来参与公司的经营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所有者是股东,他们持有公司的股份,股东根据所持股份的不同享有不同的权益。
而上市公司的股份可以公开买卖,任何人都可以成为该公司的股东,股东也可以通过股票交易买卖股份。
三、资本运作:有限责任公司的资本由其所有者投资形成,投资金额决定了他们在公司中的权益分配。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本由股东投资形成,股本规模较大,可以吸引更多的投资。
上市公司可以通过股票发行来筹集更多资金,可以通过增发股票增加公司的股本,也可以通过转让股权获得资本。
四、管理模式:有限责任公司的经营管理可以由其所有者自行管理或委托他人管理。
股份有限公司的管理主要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股东大会是公司的决策机构,董事会负责公司的日常经营管理,监事会负责监督董事会的工作。
上市公司的管理也由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组成,但还需遵守证券监管机构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五、信息披露:有限责任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相对较少,主要是向相关部门报送必要的法律报告。
股份有限公司在信息披露方面要求较高,需要向股东披露一定范围的财务和经营信息。
上市公司的信息披露要求更为严格,需要向投资者和监管机构披露更多的信息,如财务报表、年报、半年报等。
六、风险与收益:由于有限责任公司的责任有限,所有者个人的风险相对较小。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公司的种类中,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是很常见的两种,这对于我们劳动者来说也要有这⽅⾯的了解。
那么两者之间的不同点是什么呢?下⾯,店铺⼩编整理了有关法律知识,供⼤家学习参考。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有何区别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最多50(亦有规定30的)。
因为股东⼈数少,不⼀定⾮设⽴股东会不可。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公司达⼏⼗万⼈,甚⾄上百万⼈。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股东⼤会,股东⼤会是公司的最⾼权⼒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
3、股本的划分⽅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每⼀股⾦额相等。
4、发起⼈筹集资⾦的⽅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向社会筹集资⾦,其股票可以公开发⾏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可实⾏;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少,组织机构⽐较简单,可只设⽴董事会⽽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兼任,机动性权限较⼤。
股份有限公司设⽴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数较多⽽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的权限受到⼀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
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引言:在商业领域,有限责任公司(LLC)和股份有限公司(Ltd)是两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
它们都提供了有限责任保护,同时也有一些特定的区别。
本文将探讨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概念、组织结构、所有权形式以及优缺点等方面的内容。
一、有限责任公司(LLC)的概念和组织结构有限责任公司(LLC)是一种企业组织形式,具有有限责任保护。
在LLC中,所有者被称为成员,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投资的金额。
这意味着,成员的个人资产和公司的债务是分开的,成员的个人资产不会因为公司的债务而受到损失。
LLC的组织结构相对简单灵活,没有严格的要求。
通常,LLC可以由一个或多个人成立,无论是个人还是法人实体,都可以成为LLC 的成员。
成员可以自由地选择公司的管理方式,可以由成员来直接管理,也可以聘请经理来代表公司管理。
二、股份有限公司(Ltd)的概念和组织结构股份有限公司(Ltd)是另一种常见的商业实体形式,也具有有限责任保护。
在Ltd中,公司的所有者被称为股东,他们的责任仅限于其持有的股份金额。
Ltd的组织结构较为复杂,有着严格的法定要求。
股份有限公司需要注册成立,并按照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运营。
股东通过持有股份来共同拥有和管理公司。
股份有限公司也需要设立董事会和监事会,并按照公司章程和法律规定的程序进行运作。
三、所有权形式的比较LLC和Ltd在所有权形式上存在一些不同。
在LLC中,成员可以根据各自的投资比例来决定公司的所有权比例。
这意味着,成员可以灵活地控制和调整公司的所有权结构。
而在Ltd中,公司的所有权结构通过股份来表示。
股份的比例决定了股东在公司中的权益和决策权。
股东可以根据持有的股份数量来决定公司的所有权比例,股东持有的股份越多,其在公司中的影响力也越大。
四、LLC和Ltd的优缺点比较1. 优点:(a)有限责任保护:LLC和Ltd都提供了有限责任保护,成员和股东的个人资产与公司的债务分开,降低了个人风险。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一、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都是公司,具有公司的一些共性特征,两者的区别主要表现在:(一)是人合还是资合。
有限责任公司是在对无限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者的优点兼收并蓄的基础上产生的。
它将人合性和资合性统一起来:一方面,它的股东以出资为限,享受权利,承担责任,具有资合的性质,与无限公司不同;另一方面,因其不公开招股,股东之间关系较密切,具有一定的人合性质,因而与股份有限公司又有区别。
股份有限公司是彻底的资合公司。
其本身的组成和信用基础是公司的资本,与股东的个人人身性(信誉、地位、声望)没有联系,股东个人也不得以个人信用和劳务投资,这种完全的资合性与无限公司和有限责任公司均不同。
(二)股份是否为等额。
有限责任公司的全部资产不必分为等额股份,股东只须按协议确定的出资比例出资,并以此比例享受权利,承担义务。
一般说,股份有限公司必须将股份化作等额股份,这不同于有限责任公司。
这一特性也保证了股份有限公司的广泛性、公开性和平等性。
(三)股东数额。
有限责任公司因其具有一定的人合性,以股东之间一定的信任为基础,所以其股东数额不宜过多。
我国的《公司法》规定为2—50人。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数额上下限均有规定,股份有限公司则只有下限规定,即只规定最低限额发起人,实际只规定股东最低法定人数,而对股东的上限则不作规定.这就使得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具有最大的广泛性和相当的不确定性。
(四)募股集资是公开还是封闭。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在出资者范围内募股集资,公司不得向社会公开招股集资,公司为出资人所发的出资证明亦不同于股票,不得在市场上流通转让。
募股集资的封闭性决定了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会计无须向社会公开。
与有限责任公司的封闭性不同,股份有限公司募股集资的方式是开放的,无论是发起设立或是募集设立,都须向社会公开或在一定范围内公开募集资本,招股公开,财务经营状况亦公开。
(五)股份转让的自由度。
有限责任公司的出资证明不能转让流通。
股东的出资可以在股东之间相互转让,也可向股东以外的人转让;但由于人合性质,决定了其转让要受到严格限制。
按照《公司法》的规定,转让必须经全体股东过半数同意;在同等条件下,其他股东有优先购买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的表现形式为股票。
这种在经济上代表一定价值,在法律上体现一定资格和权利义务的有价证券,一般地说,与持有者人身并无特定联系,法律允许其自由转让,这就必然加强股份有限公司的活跃性和竞争性,同时也必然招致其盲目性和投机性。
(六)设立的宽严不同。
股份有限公司因其经济地位和组织、活动的特性,使得国家必须以法律手段对之进行管理和监督,对其设立规定了一系列必须具备的法定条件,履行严格的法定程序。
在我国,股份有限公司的设立必须经有关部门批准。
有限责任公司多为中小型企业,还因其封闭性、人合性,所以法律要求不如股份有限公司严格,有的可以简化,并有一定的任意性选择。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共同点和不同点(一)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1. 有限责任公司的含义:所谓有限责任公司,又称有限公司,在英美称为封闭公司或私人公司,它是指根据法律规定的条件成立,由两个以上股东共同出资,并以其认缴的出资额对公司的经营承担有限责任,公司是以它的全部资产对其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2. 股份有限公司的含义:股份有限公司又称股份公司。
在英美称为公开公司或公众公司,是指注册资本由等额股份构成,股东通过发行股票筹集资本。
我国《公司法》规定:“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其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企业法人。
”(二)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公司制的基本共性在于它们都是以许多股东共同投资入股形成公司法人制度为基本特征的。
由于股份公司是典型的合资公司,重在资本的稳定,以维持对外信用,实现股利的利益,因此,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共同点表现在:1.实行了资本三原则。
一是“资本确定原则”。
在公司设立时,必须在公司章程中确定公司固定的资本总额,并全部认足,即使增加资本额,也必须全部加以认购。
二是“资本维持原则”。
公司在其存续期间,必须维持与其资本额相当的财产,以防止资本的实质性减少,确保债权人的利益,同时,也防止股东对盈利分配的过高要求,使公司确保正常的业务运行。
三是“资本不变原则”。
公司的资本一经确定,非按严格的法定程序,不得随意改变,否则,就会使股东和债权人利益受到损害。
作为股东拥有转让股权的权利和自由,但不得抽回股本,公司实行增资或减资,必须严格按法定条件和程序进行。
2.实行了“两个所有权分离”原则。
公司的法人财产权和股东投资的财产权的分离,第一,依据我国《公司法》的规定:“在公司登记注册后,股东不得抽回投资,不再直接控制和支配这部分财产”;第二,“两权分离”不是两者的互相否定。
因为股东的财产一旦投入公司,即构成公司的法人财产,并且股东该财产的所有权即转化成为公司中的股权。
但是,股东不会因此丧失自己投资的财产权,其仍依法享有所有者的资产受益权、收益权、分权和重大事项决策表决权以及管理者的选择权,同时可以依法自由转让股权,在公司终止时,依法享有行使分配剩余财产的终极所有权。
3.实行了“有限责任”原则。
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股份有限公司则股东以其所持股份为限对公司承担有限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有限责任。
4.公司都具有法人地位。
依照法律或企业章程的规定,代表企业法人行使职权称之为法定代表。
企业法人是指取得法人资格,自主经营,自负盈亏的经济实体,法人是具有民事权和主体的社会组织。
(三)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的差异股份公司作为法人和市场的主体,对其生产经营活动承担民事责任。
股份公司的产权关系决定了股东利益共享、风险共担、公司盈亏自负的经营机制。
因此,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相比较,其主要差异是:1.股东的数量不同。
世界多数国家的公司法规定,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最少2人,最多5O人(亦有规定3O人的)。
因为股东人数少,不一定非设立股东会不可。
而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则没有数量的限制,有的大公司达几十万人,甚至上百万人。
与有限责任公司不同,必须设立股东大会,股东大会是公司的最高权力机构。
2.注册的资本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要求的最低资本额较少,公司依据生产经营性质与范围不同,其注册资本数额标准也不尽相同,我国《公司法》规定:注册资金不得少于下列最低限额:(1)以生产经营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2)以商业批发为主的公司人民币50万元;(3)以商业零售为主的公司人民币30万元;(4)科技开发、咨询服务性公司人民币10万元;特定行业的有限责任公司注册资金最低额高于上述规定者,由国务院另行规定。
而股份有限公司注册资本的最低额,我国《公司法》规定为1000万元,对允许由其他法律或行政法规定某些股份有限公司的注册资本限额可以高于1000万元,如批准上市公司的股本总额不少于人民币5000万元。
3.股本的划分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份不必划为等额股份,其资本按股东各自所认缴的出资额划分。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票必须是等额的,其股本的划分,数额较小,每一股金额相等。
4.发起人筹集资金的方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只能由发起人集资,不能向社会公开募集资金,其股票不可以公开发行,更不可能上市交易,而股份有限公司可以通过发起或募集设立向社会筹集资金,其股票可以公开发行并上市交易。
5.股权转让的条件限制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东可以依法自由转让其全部或部分股本;股东依法向公司以外人员转让股本时,必须有过半数股东同意方可实行;在转让股本的同等条件下,公司其他股东享有优先权。
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所拥有股票可以交易和转让,但不能退股。
6.公司组织机构的权限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股东人数少,组织机构比较简单,可只设立董事会而不设股东会或不设监事会,因此,董事会往往由股东个人兼任,机动性权限较大。
股份有限公司设立程序和组织复杂,股东人数较多而相对分散,因此,股东会使用的权限受到一定限制,董事会的权限较集中。
7.股权的证明形式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出资证明书;股份有限公司的股权证明是公司签发的股票。
8.财务状况公开程度不同。
有限责任公司的财务状况,只需按公司章程规定的期限交各股东即可,无须公告和备查,财务状况相对保密;股份有限公司,由于其设立程度复杂,并且要定期公布财务状况,相比较难于操作和难于保密。
粗略比较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区别和联系关键词:交易费用有限责任公司股份有限公司一、引言及相关说明我们知道,中国当代经济发展迅速,经济活动活跃,经济组织复杂。
各种公司制度不可避免地涉及经济、法律等因素,对“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两种典型的公司形态及其治理结构的比较分析,我想依据科斯的“交易成本”理论,这是一种法经济学的研究角度。
这是因为自己前段时间接触了一些法经济学的知识,想尝试一下这种对纯粹法学视角来说较为新颖的思考角度。
况且,我认为在公司治理结构内部,诸如研究“如何在股东和公司或者股东之间取得权利义务的平衡和制约”,这些问题唯有通过现实经济活动的要求来对其进行分析才能符合现实的要求,如果只在传统纯粹法学的角度——权利观念框架内进行分析,实在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使得“定分止争”变成了虚无飘渺、难以落实的东西。
而“交易成本理论”在此可以提供桥梁作用。
当然主要进行分析比较的对象应该是二者具体的制度细节,但由于自己理论能力有限,无法细致进行深入的研究,所以本文只是就上述两种公司形态进行粗略的比较分析。
需要说明的是,本文只选择通常意义中的有限责任公司,不包括国有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和外商独资的有限责任公司。
因为从平等的市场主体地位来说,他们理应得到差不多的对待。
比如对待外商独资企业,在经济全球化的趋势中更应该跟国际惯例接轨,当然这明显涉及国家经济政策中的经济安全问题。
二、两种公司形态的联系科斯《企业的性质》中提到,企业作为市场经济的一个重要主体产生的原因在于在自由的市场交易中,人们寻求交易所付出的成本大过在企业内部的管理成本,所以产生了企业。
至于公司这种特殊企业形态的出现,波斯纳作了一些经济学的分析,他认为是为了减轻合伙企业形式对市场要求的不适性。
[1]所以可以说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这两种公司形态的产生,正是由于市场竞争对降低交易成本的要求。
(一) “两个所有权分离”两个所有权是指出资所有权和公司资产所有权。
《公司法》第三条规定,公司是企业法人,有独立的法人财产,享有法人财产权。
当然,股东的出资所有权可以通过第四条规定的“公司股东依法享有资产收益、参与重大决策和选择管理者等权利”来实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