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PA税法300知识点说明
CPA税法汇总(完整版)
2012年注册会计师考试税法总结(本文档基于东奥会计在线刘颖老师的基础班课件整理整理人:Sparkling)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概述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一)税收的内涵1.税收是国家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重要工具,其本质是一种分配关系。
(以国家为主体)2.国家征税的依据是政治权利,它有别于按要素进行的分配。
(社会管理者)3.国家征税的目的是满足社会公共需要。
(二)税收的外延税收具有无偿性、强制性、固定性的形式特征。
税收三性是区别税与非税的外在尺度和标志。
税收三性是一个完整的统一体,它们相辅相成、缺一不可。
其中,无偿性是核心,强制性保障,固定性是对强制性和无偿性的一种规范和约束。
二、税法的概念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是国家及纳税人依法征税、依法纳税的行为准则,其目的是保障国家利益和纳税人的合法权益,维护正常的税收秩序,保证国家的财政收入。
税法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这里注意税法的特点和税收特点之间的区别。
)三、税法的地位及其与其他法律的关系1.税法与宪法的关系:税法依据宪法的原则制定。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五十六条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公民有依照法律纳税的义务。
”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调整方法的主要特点是平等、等价、有偿;税法调整方法的特点是命令、服从。
民法与税法不发生冲突时,税法不再另行规定;出现不一致时,按税法规定纳税。
3.税法与刑法的关系:调整范围不同,但违反税法情节严重触及刑律者,将受刑事处罚。
4.税法与行政法的关系第二节税法基本理论一、税法的原则税法的原则是反映税收活动的根本属性,是税收法律制度建立的基础。
税法原则包括税法基本原则和税法适用原则。
(一)税法基本原则(二)税法的适用原则二、税收法律关系三、税法的构成要素税法的构成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2024年CPA税法知识点总结
2024年度的税法考试覆盖了一系列重要的税法知识点。
本文将为您总结2024年CPA税法考试中的一些关键知识点,帮助您更好地备考。
一、个人所得税1.税收居民身份的确定:在个人所得税法中,税收居民被定义为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或者居住不满一年但在境内有居住地、家庭或者经济利益。
2.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对一些纳税人提供了特定的税收优惠政策,如个人创业板指数基金收益可以免税三年等。
3.各类收入的征税标准:个人所得税法对不同类别的收入有不同的征税标准,如工资、薪金和稿酬按照累进税率计税,而财产租赁所得按照20%的比例统一征收。
二、企业所得税1.纳税人类型:企业所得税法中,按纳税人的所属行业和企业类型分为两类,分别是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资本收益的确认:企业所得税法对于资本收益的确认有一定的规定,例如,对于股权转让所得,可以在取得收益时全额计入应税收入。
3.合并纳税制度:企业所得税法对于合并纳税制度也有明确的规定,合并纳税制度可通过共同控股的母公司纳税代表对子公司进行合并纳税。
三、增值税1.纳税人类型:增值税法中,按照企业主营业务所属行业和企业类型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
2.税率和征税方法:增值税的税率分为3%、6%、11%和17%,根据不同类别的商品和劳务进行征税。
3.免征增值税:增值税法对一些行业或者特定情况下的商品和劳务提供了免征增值税的政策,如农业生产、医疗卫生等。
四、相关税法知识点除了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和增值税外,2024年的税法考试还涵盖了一些其他方面的税法知识点,包括:1.财产税:税收体系中的一部分,用于对个人及企业所有的不动产、动产和财产权的征税。
2.关税:进口和出口商品的征收的税款。
3.印花税:对各种印刷文件和经济活动的征税。
4.土地增值税:对土地增值所产生的收入进行征税。
5.资源税:对我国资源的开采和生产进行征税。
综上所述,以上是2024年CPA税法考试中的一些关键知识点总结。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
2024注会税法精讲笔记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收与税法的定义。
- 税收的特征(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 税法的功能(财政收入功能、经济调节功能等)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税收公平原则(横向公平和纵向公平)- 税收效率原则(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实质课税原则。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行政法规>规章)-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
3. 税法要素。
- 总则(立法目的、适用范围等)- 纳税义务人(自然人和法人等)- 征税对象(区分不同税种的标志)- 税目(对征税对象分类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税率。
- 比例税率(如增值税基本税率)- 累进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如个人所得税综合所得;超率累进税率如土地增值税)- 定额税率(如车船税)- 纳税环节(生产、批发、零售等环节纳税)- 纳税期限(按日、月、季、年等)- 纳税地点(机构所在地、销售地等)- 减税免税(税基式减免、税率式减免、税额式减免)- 罚则(对违反税法行为的处罚规定)- 附则(解释权、生效时间等)4. 税收立法与我国税法体系。
- 税收立法机关。
- 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税收法律)- 国务院(制定税收行政法规)- 地方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制定地方税收法规,仅限部分地区)- 国务院税务主管部门(制定税收部门规章)- 地方政府(制定税收地方规章)- 我国现行税法体系。
- 税收实体法体系(按征税对象分类,如商品和劳务税类、所得税类等)5. 税收执法。
- 税务机构设置(国家税务总局及各级税务机关)- 税收征管范围划分(国税、地税征管范围,目前国地税合并后的调整情况)- 税收收入划分(中央税、地方税、中央与地方共享税的划分)6. 税务权利与义务。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知识点
【2024注册会计师】税法300个重要学问点1.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同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纳税客体:区分不同税种的主要标记3.我国现行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详细规定四个层次6.特定目的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整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7.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城市房地产税、车船运用税、车船运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8.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9.税收管理权限划分: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10.地方税详细包括: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13.中心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方政府固定收入:15.中心地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中心75%,地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心政府,其余比例共享:02年各50%,03年中心60%,地方40%,03年以后另定。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7、印花税:证券交易94%归中心,其余归地方。
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丢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复原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CPA税法-增值税知识点汇总情况
增值税的特点:(1)保持税收中性(2)普遍征收(3)税收负担由最终消费者承担(4)实行税款抵扣制度(5)实行比例税率第一节征税范围与纳税义务人【知识点1】征税范围的一般规定一、销售或进口的货物销售:有偿转让货物所有权的行为,包含生产、批发、零售、进口每个环节——道道征收。
货物: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二、提供的加工、修理修配劳务委托方:提供原料主料、受损和丧失功能的货物。
受托方:按委托方要求进行加工、修复,并收取加工费、修理费。
【知识点2】视同销售行为一、将货物交付他人代销——代销中的委托方:【要点】纳税义务发生时间:收到代销清单或代销款二者之中的较早者。
若均未收到,则于发货后的180天缴纳增值税。
委托方和受托方都要缴纳增值税;委托方收到代销清单时,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给受托方,则受托方就有了进项税,具体如下图:二、销售代销货物——代销中的受托方:①售出时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②按实际售价计算销项税;③取得委托方增值税专用发票,可以抵扣进项税额;④受托方收取的代销手续费,应按“现代服务”税目6%的税率征收增值税。
三、总分机构(不在同一县市)之间移送货物用于销售——移送当天发生增值税纳税义务。
四、将自产或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非应税项目。
五、将自产、委托加工的货物用于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
六、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
七、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
八、将自产、委托加工或购买的货物无偿赠送其他单位或者个人。
九、单位或者个体工商户向其他单位或者个人无偿销售应税服务、无偿转让无形资产或者不动产,但用于公益事业或者以社会公众为对象的除外。
十、财政部和国家税务总局规定的其他情形。
【知识点3】混合销售与兼营行为一、混合销售行为1.含义:一项销售行为如果既涉及货物又涉及服务,为混合销售。
2.税务处理:从事货物的生产、批发或者零售的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货物缴纳增值税;其他单位和个体工商户的混合销售,按照销售服务缴纳增值税。
cpa税法纯知识点总结
cpa税法纯知识点总结一、税法基础知识1. 税法的定义和分类税法是指规定税法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税法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直接税包括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等。
2. 税收的基本原则税收的基本原则包括法定原则、公平原则、平等原则、效率原则等。
3. 纳税主体纳税主体包括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
4. 纳税对象纳税对象是指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主体,包括个人所得税法律规定的收入,企业所得税法律规定的利润,增值税法律规定的增值税等。
5. 税法关系税法关系是指在税法范围内由税收主体与税务机关之间所产生的法律关系。
6. 税法的立法、解释和适用税法的立法由国家权力机关负责,税法的解释由国家税务总局负责,税法的适用由税务机关负责。
7. 税收管理税收管理是指国家对税务活动的管理和监督。
税务管理部门负责纳税人注册、征收、征缴、管理以及税收违法行为的查处等。
8. 税法违法行为和处罚税法违法行为包括逃税、偷税、抗税等行为。
对于税法违法行为,税务机关将对其进行处罚。
二、个人所得税法1. 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中国境内个人和在境外有居住而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个人,应当依法缴纳个人所得税。
2. 纳税对象个人所得税的纳税对象包括中国境内个人和在境外有居住而在中国境内有所得的个人。
3. 纳税依据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依据是指应税所得。
应税所得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稿酬所得、特许权使用费所得、财产转让所得等。
4. 税率和计税方法个人所得税的税率包括适用综合所得适用税率和分项税率。
计税方法包括月度累计预扣预缴法和年终结算法。
5. 免税所得和减免税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定数额的工资、薪金所得、离退休金、劳务报酬和稿酬所得、生活补助等免征个人所得税。
6. 个税优惠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一定数额的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包括税前扣除教育、医疗、住房租金、赡养老人等。
7. 纳税申报和征缴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人应当按时向税务机关申报个人所得税,并按月、季度、年度及时缴纳个人所得税。
CPA税法消费税学习知识点学习汇总
我国花销税的特点(一)征收范围拥有选择性(二)收税环节拥有单一性(三)平均税率水平比较高且税负差异大(四)征收方法拥有灵便性纳税环节差异第一节纳税义务人与收税范围【知识点 1】纳税义务人一、纳税义务人一般规定在我国境内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条例规定的花销品的单位和个人,为花销税纳税义务人。
二、纳税义务人特别规定批发卷烟的单位;零售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的单位和个人。
【知识点2】单一环节缴纳花销税一、单一纳税环节应税花销品纳税环节次数收税环节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单环节纳税零售环节纳,其他环节不纳卷烟双环节纳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批发环节其他应税花销品单环节纳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纳,其他环节不纳二、生产环节征收花销税的说明一般:生产销售、生产自用视为生产行为:1)将外购的花销税非应税产品以花销税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2)将外购的花销税低税率应税产品以高税率应税产品对外销售的。
三、委托加工应税花销品由委托方供应原资料和主要资料,受托方只收取加工费和代垫部分辅助资料加工的应税花销品,属于委托加工应税花销品。
由受托方供应原资料或其他状况的依据自制产品收税。
委托 加工的应税花销品回收后, 再连续用于生产应税花销品销售的, 其委托加工环节缴纳的花销 税款能够扣除。
四、进口应税花销品——由海关代征 五、零售环节 只在零售环节征收花销税的有:金银首饰、钻石及钻石饰品,详尽要求: 要素 规定说明金银首饰仅限于金收税 基、银基合金首饰以不吻合条件的,仍在生产环节缴纳花销税的金银首饰 范围 及金、银和金基、银基合金的镶嵌首饰对既销售金银首饰,又销售非金银首饰的生产经营单位,分 税率5%别核算销售额。
凡划分不清楚或不能够分别核算的,在生产环节销售的,一律从高适用税率征收花销税(10%);在零售环节销售的,一律按金银首饰征收花销税(5%)计税依据不含增值税的销售额含税销售额÷(1+17%)一般规定【知识点3】双纳税环节缴纳花销税正常缴纳花销税:生产、委托加工、进口环节加征花销税——批发环节:只有卷烟在批发环节加征花销税要素规定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从事卷烟批发业务的单位和个人。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与练习
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与练习2016年注册会计师《税法》考点与练习考点精讲一:税法要素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1.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税法要素是各种单行税法具有的共同的基本要素的总称。
1.总则。
主要包括立法依据、立法目的、适用原则等。
2.纳税义务人。
又称“纳税主体”,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纳税人有两种基本形式:自然人和法人。
自然人是基于自然规律而出生的,有民事权利和义务的主体,包括本国公民,也包括外国人和无国籍人。
法人是自然人的对称,我国法人主要有四种:机关法人、事业法人、企业法人、社团法人。
3.征税对象。
征税对象又叫课税对象、征税客体,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税基又叫计税依据,是据以计算征税对象应纳税款的直接数量依据,它解决对征税对象课税的计算问题,是对课税对象的量的规定。
4.税目。
指各个税种所规定的具体征税项目。
反映征税的具体范围,是对课税对象质的界定。
税目体现征税的广度。
6.纳税环节。
指征税对象在从生产到消费的流转过程中应当缴纳税款的环节。
7.纳税期限。
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缴纳税款的期限。
有三个概念:纳税义务发生时间、纳税期限、缴库期限。
8.纳税地点。
纳税人(包括代征、代扣、代缴义务人)的具体纳税地点。
各税种纳税地点的`规定都易出客观题。
9.减税免税。
指对某些纳税人和征税对象采取减少征税或免予征税的特殊规定。
各章节的减税免税规定往往存在大量考点。
10.罚则。
指对违反税法的行为采取的处罚措施。
印花税、征管法等章节都有违章处罚措施。
11.附则。
主要包括两项内容:一是规定此项税法的解释权,二是规定税法的生效时间。
后续章节没有特别表述,可作一般了解。
单选题下列关于税法要素的说法中,表述不正确的是( )。
超赞的CPA复习笔记(税法)
CPA考试《税法》篇一、科目特点:单从学习上来说,税法相对于cpa其他五门来说,既要记忆理解相关法条,又要结合运用计算,不像经济法偏重记忆,财管偏重计算。
从考试命题的趋势来说,税法考试侧重全面考核、重点突出、综合性题目越来越实务化。
二、报考建议:最佳搭配:税法+会计+经济法理由:会计和税法知识互补,经济法难度不大。
时间问题(每门至少保证200小时学习时间):时间充足——税法+会计+经济法,或者再加其他科目时间一般充足——税法+会计时间不多——税法+经济法税法科目适合报考人群:企业工作者或准备工作者(注:税法、会计、财管、风险四门适合企业工作方向;审计和会计组合适合事务所工作方向)三、学习方法:针对税法考试的特点,税法的学习应该从两方面着手。
整体上,精读教材,全面把握,突出重点。
所谓精读教材,即税法不提倡先泛泛通读一遍教材预习,而是一章一章的详细学习各个税种。
全面把握、突出重点,则是根据税法科目内容的特点,纵观全书,把学习的重心放在增、消、营、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几个主要的税种上,通常这几个税种在考试中占分值较多。
细节上,做大量习题。
税法必须要做大量的练习题目,光靠记忆和理解是远远不行的,通过做题掌握教材中的重点内容,总结考试的重点和规律,发现自身的薄弱环节,从而提高考试成绩。
我们做题一定要做典型和含金量高的题目,如梦想成真,但是资料不是越多越好,多了反而不利于学习,建议根据自身情况选择应试指南或者经典题解任意一本辅导书即可。
最后就是坚持,cpa考试难度大,没有坚持是绝对不行的,贵在坚持!四、重难点:第二章增值税法增值税征税范围(一般、视同销售、征免税规定、与营业税划分);税率与征收率的使用;一般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小规模纳税人的应纳税额;计算进口货物应纳增值税;掌握出口货物的退免税的适用范围、免抵退税的应用。
第三章消费税法征税范围和征税环节;生产环节消费税计算,尤其是自产自用;委托加工环节消费税计算,特别是双方的处理;进口应税消费品消费税计算,重点是组价;消费税零售环节、批发环节应纳消费税计算;消费税的扣税的范围、方法、环节;消费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地点。
2017年CPA税法知识点总结祥解
第一章税法总论2第一节税法的概念一、税收特征:义务性法规;综合性法规,国家为主体,强制性、无偿性、固定性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第二节税法在我国法律体系中的地位2.税法与民法的关系:民法主要是平等、等价和有偿;税法主要采用命令和服从的方法。
第三节第四节总则、纳税义务人、征税对象、税目、税率、纳税环节期限地点、减税免税、罚则、附则等项目。
二、征税对象:即纳税客体1.含义:指税法规定对什么征税,是征纳税双方权利义务共同指向的客体或标的物。
2.重要作用:是区别一种税与另一种税的重要标志。
是税法最基本的要素,体现着征税的最基本界限,决定着某一种税的基本征税范围,同时,征税对象也决定了各个不同税种的名称。
3.与课税对象相关的两个概念:三、税率:比例、累进、定额四、纳税期限:①纳税义务发生时间→②纳税期限→③缴库期限第五节税收立法与我国现行税法体系知识点:税收立法:13考点一、税收管理体制:各级国家机构之间划分税权的制度。
大类可划分为税收立法权和税收执法权。
二、税收立法原则:1.从实际出发2.公平3.民主决策4.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5.法律的稳定性、连续性与废、改、立相结合三、税收立法权及其划分第一,中央税、中央与地立共享税以及全国统一实行的地方税的立法权集中在中央,以保证中央政令统一,维护全国统一市场和企业平等竞争。
第二,依法赋予地方适当的地方税收立法权。
四、税收立法机关二、现行税法体系。
实体法系由18个税收法律、法规组成,它们按性质作用分五类。
2.税收征收管理法律制度,包括《税收征收管理法》、《海关法》和《进出口关税条例》等。
第六节税收执法10/12税收执法权包括税款征收管理权、税务检查权、税务稽查权、税务行政复议裁决权及其他税务管理权(税务行政处罚)。
三、税收收入划分1)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等。
2)地方政府固定收入:城镇土地使用税、耕地占用税、土地增值税、房产税、车船税、契税。
全国注册税务师重点知识点汇总
全国注册税务师重点知识点汇总税务师是在国家税务总局注册的从事税务咨询、税务筹划和税务代理等工作的专业人员。
想要成为一名合格的注册税务师,需要掌握一系列重要的知识点。
本文将对全国注册税务师考试的重点知识点进行汇总和讲解。
一、税法基础1.1 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指国家依法征收税收,管理税务事务的法律规范。
税法的基本概念包括税收、纳税人、税务机关等。
1.2 税收的分类和特征根据税收的性质、目的和征收方式,税收可以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
直接税是指税务主体直接缴纳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间接税是指税务主体通过商品和服务的买卖环节来转嫁税负,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1.3 纳税人的分类和特征纳税人是指依法应当缴纳税款的个人、组织和其他经济单位。
纳税人根据纳税义务的主体性质可以分为个人纳税人和组织纳税人。
1.4 税务登记与纳税登记税务登记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纳税义务进行登记备案,包括纳税人的基本信息、税种、税务登记证等内容。
纳税登记是纳税人按照法定程序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义务并获取纳税人资格的行为。
1.5 税务违法与反避税税务违法是指纳税人通过不诚实、不合法的手段,逃避或减少应当承担的纳税义务。
反避税是税务机关依法对纳税人的逃税、偷税、抗税行为进行法律处罚和纳税补缴的行为。
二、税收管理制度2.1 税收征收与管理税收征收与管理是指国家依法对税务事务进行组织、协调和管理的工作。
税收征收包括税收征纳和税收管理两个方面。
2.2 税收征纳程序税收征纳程序是指纳税人按照税法规定的要求,报送纳税申报表、缴纳税款、申请税务减免等程序。
税收征纳程序包括纳税期限、申报环节、缴款流程等部分。
2.3 税务稽查与认定税务稽查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纳税申报情况进行核查和审查的工作。
税务认定是税务机关对纳税人的税务问题进行调查和判断,并对相关事项产生法律效果。
2.4 税务争议解决税务争议解决是指纳税人和税务机关在税务征收和管理中发生的纠纷或不满意的情况下,通过法定程序解决纠纷的过程。
2020cpa税法知识点总结完美笔记PDF版(最新)
2020cpa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第一章总论一、税法概论、原则、要素1、税法概论12020cpa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2、原则适用税收争讼时的原则:实体优于程序。
3、要素22020cpa 考试-《税法》第一章 总论3二、立法和执法1、立法和体系◼ 注意:今后开征新税,应当通过人大及常委会的法律,并力争在2020年前对现行的条例修改上升为法律或废止的改革任务。
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2020cpa2、执法Array 42020cpa考试-《税法》第一章总论三、权利和义务四、国际税收关系1、国际重复征税、税收协定2、国际避税、反避税和税收合作52020cpa考试-《税法》第二章增值税学习实体法之前,先了解实体法的框架:具体解释:➢对纳税人而言,先有经营行为,才有所得。
➢经营行为分为:♦销售/进口(一般针对商品和服务的流转征税,大税),♦非销售/进口的其他经营行为(针对具体行为征税,小税)。
➢针对所得征税的税种有:土地增值税,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
针对所得征税,就意味着有收入项,也2020cpa考试-《税法》第二章增值税实体法学习轴线:72020cpa 考试-《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8第二章 增值税增值税的特点:不是对货物的价格全额征税,而是对增值额征税。
现实中计算增值额有难度,因此实行购置资产(凭票)抵扣进项税的间接方法。
一、征税范围和纳税义务人1、征税范围 五大类:货物+劳务+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1)原增值税范围:◼ 20年规定:货物无偿提供给目标脱贫地区,是可以免税的。
◼ 辨析混合销售和兼营:♦ 兼营:销售货物或服务,适用不同税率或征收率,行为之间相互独立,不存在因果关系和内在联系。
分别征收,不能划分的,从高适用税率。
♦ 混合销售:货物和服务之间,有因果和内在联系,按照主营项目的税率征收。
2020cpa 考试-《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92)营改增范围:服务(七类)+无形资产+不动产2020cpa 考试-《税法》第二章 增值税10◼ 注意:金融服务缴纳增值税,并非全面覆盖:✧ 上市公司股票转让,属于金融商品转让,非上市公司股票(权)转让,则不属于增值税纳税范围;原因:非上市公司的股权,极难界定增值部分。
cpa税法知识点全面总结
cpa税法知识点全面总结一、税法总论。
1. 税法概念。
- 税法是国家制定的用以调整国家与纳税人之间在征纳税方面的权利及义务关系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具有义务性法规和综合性法规的特点。
- 税收是政府为了满足社会公共需要,凭借政治权力,强制、无偿地取得财政收入的一种形式。
2. 税法原则。
- 税法基本原则。
- 税收法定原则:包括税收要件法定原则和税务合法性原则。
这是税法的核心原则,强调征税主体必须依法征税,纳税主体必须依法纳税。
- 税收公平原则:税收负担必须根据纳税人的负担能力分配,负担能力相等,税负相同;负担能力不等,税负不同。
- 税收效率原则:包括经济效率和行政效率。
前者要求税法的制定要有利于资源的有效配置和经济体制的有效运行;后者要求提高税收行政效率,节约税收征管成本。
- 实质课税原则:应根据客观事实确定是否符合课税要件,并根据纳税人的真实负担能力决定纳税人的税负,而不能仅考虑相关外观和形式。
- 税法适用原则。
- 法律优位原则:法律的效力高于行政立法的效力,税收行政法规的效力优于税收行政规章的效力。
- 法律不溯及既往原则:一部新法实施后,对新法实施之前人们的行为不得适用新法,而只能沿用旧法。
- 新法优于旧法原则:新法、旧法对同一事项有不同规定时,新法的效力优于旧法。
- 特别法优于普通法原则:对同一事项两部法律分别订有一般和特别规定时,特别规定的效力高于一般规定的效力。
- 实体从旧、程序从新原则:实体税法不具备溯及力,程序性税法在特定条件下具备一定的溯及力。
- 程序优于实体原则:在诉讼发生时税收程序法优于税收实体法适用。
3. 税收法律关系。
- 税收法律关系由主体、客体和内容三方面构成。
- 主体:包括征税主体(税务机关、海关等)和纳税主体(纳税人、扣缴义务人等)。
- 客体:是指征税对象,如货物、劳务、财产等。
- 内容:是指主体所享有的权利和所应承担的义务。
4. 税法要素。
- 纳税人:是税法规定的直接负有纳税义务的单位和个人。
cpa税法必背知识点
cpa税法必背知识点
一、税法概述
1.税法的定义、性质与功能
2.税法的分类与体系
3.税法的基本原则
4.税收制度与税收政策
二、税法基本原则
1.法定原则
2.税款平等原则
3.税收公平原则
4.税收稳定原则
5.税收便利原则
6.税收管理原则
三、税法适用
1.税法解释的方法与效力
2.税法适用与特别程序
3.税法适用于跨国公司
4.税务争议解决程序
四、税务组织与职责
1.税务总局及其职责
2.税务机关的设立与职责
3.税务机关的人员管理
五、税收管理
1.税务登记
2.纳税申报与缴纳
3.税务检查与稽查
4.税收征收与征收稽查
5.税务处理与处罚
6.税务定期检查与验收
六、税收稽查
1.税收稽查的目标与原则
2.税收稽查的组织与职责
3.税收稽查的程序与方式
4.税收稽查的后果与处理
七、税收征收
1.税收征收的对象与依据
2.全国税收征收、分税种征收与地方税种征收
3.税收征收的税款计算及应纳税所得额计算
八、税收管理制度
1.电子税务
2.增值税发票管理
3.税收特殊管理
九、税收返还与减免
1.税收退税与减免的目的与方式
2.税收退税与减免的条件与途径
3.税收退税与减免的程序与申请
十、税收总体规划
1.国家税收总体规划的意义与目标
2.国家税收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3.地方税收总体规划的编制与实施
以上是CPA税法必背的知识点,通过掌握这些知识点,可以全面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原则、适用规则以及税收管理等方面的内容。
cpa注会税法章节讲义
税法掌握税法,合理避税第一章税法总论第二章增值税法第三章消费税法第四章企业所得税法第五章个人所得税法第六章城市维护建设税法和烟叶税法第七章关税法和船舶吨税法第八章资源税法和环境保护税法第九章城镇土地使用税法和耕地占用税法第十章房产税法、契税法和土地增值税法第十一章车辆购置税法、车船税法和印花税法第十二章国际税收税务管理实务第十三章税收征收管理法第十四章税务行政法制注会税法开篇导读税法课程的分析(一)教材变化情况章的总数没变,还是14章,但内容变化较大。
对考试影响较大的章:1.第二章增值税(1)“小规模纳税人的标准”,不分行业,统一改为500万元。
(2)“小规模纳税人的登记”增加“一般纳税人转登记为小规模纳税人”的相关内容。
(3)“增值税税率”调整,17%调整为16%,11%调整为10%。
(4)“征收率的特殊政策”,增加“6.抗癌药品和7.罕见病药品”两项。
(5)“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其中航空运输企业“按差额确定销售额”增加“航空运输销售代理企业提供境内机票代理服务”相关内容。
(6)“一般计税方法应纳税额的计算”的“进项税额”中产品计算抵扣扣除率由11%调整为10%。
纳税人购进用于生产销售或委托加工16%税率货物的农产品,计算进项税额扣除率由13%改为12%。
(7)“农产品进项税额核定扣除”的“参照法”中,农产品进项税额公式中的扣除率由13%调整为10%。
(8)“计算应纳税额的时间限定”删除“取消一部分纳税人认证”的相关内容。
(9)“出口和跨境业务增值税的退(免)税和征税”中,调整出口退税率,将原适用17%调整为16%,原适用11%的调整为10%。
(10)“出口货物免税范围”增加第5项“对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电子商务出口企业”相关免税政策。
(11)“境外旅客购物离境”退税物品退税率由11%调整为10%。
(12)按照国家税务总局2018年就出口退(免)税问题发布的第16号公告修改“出口货物认定和申报”相关内容。
税法法律知识点汇总
税法法律知识点汇总导言:税法是一门涉及国家税收制度的法律学科,旨在规范纳税人以及其他相关方在经济活动中的纳税义务和权利。
税法法律知识点的掌握对于纳税人和律师等从事相关职业的人士来说至关重要。
本文将梳理和归纳税法法律知识点,帮助读者了解税法的基本概念和主要内容。
一、税法的基本原则1.公平原则:税法追求税负分配的公平,要求每个纳税人按照自身经济实力承担相应的税收责任。
2.效能原则:税法追求税收收入的最大化,以满足国家公共支出的需要。
3.合法原则:在税收征管过程中,税务机关必须依法行使职权,保障纳税人的合法权益。
4.简便原则:税法追求税收征收的便利性,减轻纳税人的行政负担。
二、税法的主要内容1.税种:主要包括所得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消费税、关税等多种税种。
每种税种都有其适用范围、税率和纳税义务等相关规定。
2.纳税人身份认定:税法规定了纳税人的身份认定标准和程序,包括个人纳税人和企业纳税人。
3.征收管理:税法规定了税收的征收程序和管理要求,包括纳税申报、税收核算、税务稽查等方面的内容。
4.税收优惠政策:税法规定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支持特定领域的经济发展。
5.税收违法行为及处罚:税法规定了纳税人违法行为的种类和相关处罚措施,以及纳税人的合法维权途径。
三、个人所得税法律知识点个人所得税是纳税人根据其取得的各类所得以及资产的特定变动而缴纳的税收。
以下是个人所得税的一些法律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个人所得税的义务人为居民个人和非居民个人。
2.纳税义务:个人所得税的计税依据是收入,包括工资薪金所得、经营所得、财产转让所得、利息红利所得等。
不同类别的所得适用不同的计税方法和税率。
3.税收优惠政策:个人所得税法规定了一些税收优惠政策,如特定专业人才的免税政策、教育、医疗等方面的个人所得税减免政策等。
四、企业所得税法律知识点企业所得税是企业根据其利润大小缴纳的税款。
以下是企业所得税的一些法律知识点:1.纳税义务人:企业所得税的义务人为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
cpa税法知识点汇总
cpa税法知识点汇总一、增值税法。
(一)征税范围。
1. 销售或者进口货物。
- 货物是指有形动产,包括电力、热力、气体在内。
- 特殊情况:例如,融资性售后回租业务中,承租方出售资产的行为不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
2. 提供加工、修理修配劳务。
- 加工是指受托加工货物,即委托方提供原料及主要材料,受托方按照委托方的要求制造货物并收取加工费的业务。
- 修理修配是指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货物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3. 销售服务。
- 交通运输服务。
- 包括陆路运输服务(铁路运输、公路运输等)、水路运输服务、航空运输服务和管道运输服务。
- 出租车公司向使用本公司自有出租车的出租车司机收取的管理费用,按照陆路运输服务缴纳增值税。
- 邮政服务。
- 包括邮政普遍服务(函件、包裹等的寄递)、邮政特殊服务(机要通信、盲人读物和革命烈士遗物的寄递等)和其他邮政服务(邮册等邮品销售、邮政代理等)。
- 电信服务。
- 分为基础电信服务(提供语音通话服务等)和增值电信服务(提供短信和彩信服务、互联网接入服务等)。
基础电信服务适用10%的税率,增值电信服务适用6%的税率。
- 建筑服务。
- 包括工程服务、安装服务、修缮服务、装饰服务和其他建筑服务。
- 固定电话、有线电视、宽带、水、电、燃气、暖气等经营者向用户收取的安装费、初装费、开户费、扩容费以及类似收费,按照安装服务缴纳增值税。
- 金融服务。
- 包括贷款服务(各种占用、拆借资金取得的收入等)、直接收费金融服务(提供账户管理、财务担保等服务取得的收入)、保险服务和金融商品转让。
- 以货币资金投资收取的固定利润或者保底利润,按照贷款服务缴纳增值税。
- 现代服务。
- 涵盖研发和技术服务(研发服务、合同能源管理服务等)、信息技术服务(软件服务、电路设计及测试服务等)、文化创意服务(设计服务、广告服务等)、物流辅助服务(航空服务、港口码头服务等)、租赁服务(融资租赁和经营租赁)、鉴证咨询服务(会计鉴证、税务鉴证等)、广播影视服务(广播影视节目(作品)的制作服务等)、商务辅助服务(企业管理服务、经纪代理服务等)和其他现代服务。
税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
税务师考试税法知识点总结一、税法基本概念及原则1. 税法的基本概念税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税收制度和税款征收、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了税收征管的一切法律规范,是国家通过规定税法规范、调控各种税收行为,实现国家税收征收目的的一种法律形式。
2. 税法的基本原则税法的基本原则是指国家税收政策的制定、税收征管和纳税义务人的纳税行为等,都必须严格遵循的规定。
主要包括:(1)合法性原则税法规范的内容必须合法,不能违反国家税收政策和法律规定。
(2)公平原则税法规定的税制应当合理,不偏袒个别利益群体,尽可能做到公平合理。
(3)依法征税原则纳税人必须按照国家法律规定缴纳税款,国家税务部门也必须依法依规征收税款。
(4)纳税信用原则纳税人应当如实申报纳税信息,按时足额缴纳税款。
对于信用良好的纳税人,税务机关可以给予相应的奖励。
(5)适用法律原则税法的规定应当具体分析问题具体问题,确保税法适用的准确性。
(6)保障人权原则税法规定应当遵循国家的法治原则,保护纳税人的合法权益,保障人民的基本生活。
二、税法基本理论1. 税法的概念和特点税法是国家规定的关于税收制度和税款征收、管理的法律规范的总称。
它包括了税收征管的一切法律规范,是国家通过规定税法规范、调控各种税收行为,实现国家税收征收目的的一种法律形式。
税法的基本特点有:普遍性、强制性、特殊性、稳定性、动态性等。
2. 税收概念和种类税收是指国家对国内居民和非居民在国境内的财产、所得和行为征收的一种强制性的财政收入。
税收是国家的重要财政收入来源之一,分为直接税和间接税两种。
(1)直接税直接税是指直接由纳税人承担的税款,如个人所得税、企业所得税等。
(2)间接税间接税是指由商品和服务的生产者或销售商代替消费者交纳的税款,如增值税、消费税等。
3. 税法征管机构和征管程序税法征管机构是指负责税收征管工作的政府部门。
税收征管程序是指税收管理机关依法对纳税人履行纳税义务的程序,包括纳税申报、缴纳税款、税务稽查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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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权利主体双方:法律地位平等,但权利和义务不对等2.纳税客体:区分不同税种的要紧标志3.我国现行税率:比例税率、超额累进税率、定额税率、超率累进税率4.人大授权国务院制定实施六个暂行条例: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5.一个国家的税法一般包括:税法通则、各税税法(条例)、实施细则、具体规定四个层次6.特定目的税:固定资产投资方向调节税、筵席税、城建税、土地增值税、车辆购置税、耕地占用税7.财产和行为税:房产税、都市房地产税、车船使用税、车船使用牌照税、印花税、屠宰税、契税8.农业税类:农业税、牧业税9.税收治理权限划分:税收立法权、税收执法权10.地点税具体包括:营业、资源、土增、印花、城建、土使、房产、车船11.国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增值、消费、车购、铁银保集中交纳的营所城、中企所得、海油所得、资源外企所得、证券交易12.地税系统负责征管项目:营业、城建、地企、集企、私企、个人所得、资源、土使、耕占、土增、房产、车船、印花、契税、屠宰、宴席、农牧13.中央政府固定收入:消费税、车辆购置税、关税、海关代征的进口环节增值税和消费税。
14.地点政府固定收入:15.中央地点政府共享收入:1、增值税:(不含进口环节)中央75%,地点25%。
2、营业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点。
3、企业所得、外资所得: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及海洋石油企业缴纳的部分归中央政府,其余比例分享:02年各50%,03年中央60%,地点40%,03年以后另定。
4、个人所得税:除储蓄存款利息外,其余与上比例相同。
5、资源税:海洋石油缴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点。
6、城建税:铁道部、各银行总行、各保险总公司集中交纳的部分归中央,其余归地点。
7、印花税:证券交易94%归中央,其余归地点。
修理修配:是受托对损伤和丧失功能的物资进行修复,使其恢复原状和功能的业务。
(不包括对不动产的修理、修配)16.属增值税征税范围的专门项目:1.物资期货(在交割环节) 2、银行销售金银 3、典当行的死当物销售业务和寄售业代托付人销售寄售物品的业务 4、集邮物品的生产以及邮政部门以外的其他单位和个人销售的17.增值税视同销售:自产、托付加工物资用于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或个人消费;自产、托付加工或购买的物资作为投资提供给其他单位或个体经营者、分配给股东或投资者、无偿赠送他人18.自行开发软件产品、集成电路产品:实际增值税负超过3%的部分实行即征即退19.转让企业全部产权涉及的应税物资的转让:不属于增值税范围20.生产和经营单位销售黄金、进口黄金:免增值税。
黄金所会员销售标准黄金,即征即退21.销售或进口13%的物资税率:1、粮食、食用植物油 2、自来水、暖气、冷气、热水、煤气、石油液化气天然气、沼气、煤炭3、图书、报纸、杂志 4、饲料、化肥、农药、农机(不包括农机零配件)、农膜 5、农业产品、金属矿、非金属矿采选产品22.进项税转出处理:非应税项目、集体福利和个人消费。
23.向购买方收取的价外费用和逾期包装物押金:应视为含税收入。
24.金银首饰以旧换新业务:能够按销售方实际收取的不含增值税的全部价款征收增值税。
25.所有纳税人销售旧货:一律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销售自己使用过的机动车、摩托车、游艇,售价超过原值的,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未超过原值的,免征增值税。
旧机动车经营单位销售旧机动车、摩托车、游艇:按4%的征收率后再减半征收。
26.征收增值税同时征收消费税的组成计税价格:成本×(1+成本利润率)/(1-消费税率)27.购进农业生产者销售的农业产品或向小规模纳税人购买的农产品:按买价和13%的扣除率计算进项税额28.销售农机配件适用17%税率29.运费抵扣伴随物资:物资不能抵扣运费也不能计算抵扣30.免税废旧物资的抵扣:只使用于生产企业(一般发票)。
31.销售农业产品的加工品挂面:按17%的税率。
32.将进口的办公设备自用:为购进固定资产,不得抵扣进项税。
33.杂志:适用13%的增值税率。
34.原油和盐:17%35.天然气、煤、矿产品:13%36.防伪税控专用发票:2003年3月1日37.混合销售:50%以上38.饭店附设小卖部零售收入:收入/(1+4%)×4%39.通过期货交易购进物资:通过商品交易所转付货款,可视同向销货单位支付货款40.不免不退:打算外出口原油、援外出口物资、禁止出口物资41.免、抵、退的计算: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出口收入×(增值税率-退税率) 2、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物资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 3、出口物资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 4、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5、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1、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免税进口料件的组成计税价格×(增值税率-退税率)2、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当期出口物资离岸价×外汇牌价×(出口物资征税率-出口物资退税率)-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抵减额3、当期应纳税额=内销物资的销项税额-(当期进项税额-当期免抵退税不得免征和抵扣税额)-上期末留抵税额4、免抵退税额抵减额=免税购进原材料×材料出口物资退税率5、出口物资免抵退额=出口收入×退税率-免抵退税额抵减额 6、按规定,如当期期末留抵税额>当期免抵税额时:当期应退税额=当期免抵税额 7、当期免抵税额=当期免抵退税额-当期应退税额 8、期末留抵结转下期接着抵扣税额为:当期应纳税额-当期应退税额42.以“日”为缴纳期限:自期满之日起5日内预缴税款43.进口物资缴纳增值税的期限: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证的次日起15日内缴纳税款44.回购托付加工卷烟需提供:牌号、税务机关已出示的消费税计税价格。
联营企业必须按照已出示的调拨价格申报缴税。
回购企业回购再销售的卷烟收入应与自产收入分开核算。
符合以上条件的,不再征收消费税45.汽车轮胎:不包括农用拖拉机、收割机、手扶拖拉机的专用轮胎。
子午线轮胎免征消费税,翻新轮胎停止征收消费税46.消费税率:1、卷烟:①定额:每标准箱(50000支)150元,②比例:每标准条(200支)对外调拨价50元以上的45%,50元以下的30%。
雪茄25% 烟丝30% 2、酒及酒精:①粮食白25%,定额每斤0.5元②薯类白15%,定额每斤0.5元③黄酒240/吨④啤酒:出厂价(含包装物及包装物押金)3000元及以上的,250/吨;3000元以下的,220/吨⑤其他酒10% ⑥酒精5% 3、化妆品(含成套)30% 4、护肤护发8% 5、贵重首饰珠宝玉石5% 6、鞭炮焰火15% 7、汽油(无铅)0.2/升 (有铅)0.28/升 8、柴油0.1升 9、汽车轮胎10% 10、摩托车10%47.酒类产品企业收取的包装物押金:不管是否返还与会计上如何核算,均并入销售额征收消费税。
(所有酒类)48.卷烟核定价格=市场零售价/(1+35%)49.通过非独立核算部门销售自产消费品:按照门市部对外销售额或销售量征收消费税50.以同类最高销价作为计税依据计算消费税:纳税人换取生产资料和消费资料、投资入股和抵偿债务等51.外购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的扣税范围:除酒及酒精、汽油、柴油、小汽车连续生产,酒不可扣52.2001年5月1日停止外购酒及酒精生产领用抵扣政策,前已购入的,一律停止抵扣53.酒类关联企业间交易消费税:1、按独立企业间相同或类似价格 2、按售给无关联第三者收入和利润水平 3、成本加合理费用和利润 4、其他合理方法54.白酒“品牌使用费”:均并入销售额中交纳消费税55.自制征消费税产品计征增值税的组价:成本×(1+成本利润率)/(1-销售税率),销售税组价同亦为:(成本+利润)/(1-销售税率)56.酒烟组价:不考虑从量计征的消费税额57.托付加工未代收代缴:托付方要补缴,对受托方处50%以上3倍以下罚款58.托付方组价:(材料成本+加工费)/(1-销售税率) (无受托方同类消费品的销价)59.进口消费税的缴纳:自海关填发税款交纳书的次日起15日内交纳消费税款60.进口组价:(关税完税价格+关税)/(1-销售税率)61.消费税缴纳地点:销售及自产自用:核算地到外县销售或代销:核算地或销售所在地62.消费品因质量等缘故退回:审批后退回已征消费税款,但不能直接抵减63.价外税:视为含税收入64.外购轮胎生产摩托车:不属于消费税扣税范围65.出厂前抽检品:不能视同销售66.外购已税珠宝玉石生产的珠宝玉石及贵重首饰:准予进行已纳消费税的扣除67.营业税纳税义务人:在境内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68.营业税3%:交通运输、建筑、邮电通信、文化体育69.营业税5%:服务业、转让无形资产、销售不动产70.营业税8%:金融保险(03年:5%)71.营业税5%-20%:娱乐业72.交通运输业:远洋运输企业从事程租(特定航次)、期租(配人,按天收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湿租业务(配人,收租) 73.建筑物自建行为:非建筑业征税范围,出租或投资入股的自建建筑物,亦非建筑业征税范围74.服务业:旅代饮旅仓租广75.服务业的租赁业:远洋运输企业从事光租(不配人,按天收租)业务和航空运输企业从事干租(不配人,按天收租)业务76.转让无形资产:土地使用权、商标权、专利权、非专利技术、著作权、商誉77.单位无偿赠送他人不动产:视同销售征收营业税,个人无偿赠送:不征78.建筑业(建筑、修缮、装饰)计税依据:包括工程所用原材料及其他物资和动力的价款。
安装作业设备计入产值的,营业额包括设备价款79.自建房屋对外销售(不包括个人自建自用住房销售):按建筑业缴纳营业税(=组价×3%),再按销售不动产征收营业税[=售价(预收款)×5%]80.建筑业营业税组价=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3%)81.融资租赁营业额=(应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实际成本)×(本期天数/总天数)82.实际成本=物资购入原价+关税+增值税+消费税+安装费+保险费+支付给境外的外汇借款利息支出83.金融商品转让业务:按股票、债券、外汇、其他四大类来划分。
同一大类不同品种金融商品买卖出现的正负差,可结转下一个纳税期相抵,但年末时仍出现负差的不得转入下一个会计年度。
84.银行自有资金贷款业务:以贷款利息收入为营业额85.储金业务营业额:纳税期内储金平均余额乘以人民银行公布的一年期存款的月利率86.广告代理业的营业额: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减去付给广告公布者的广告公布费后的余额87.营业税组成计税价格=计税营业成本或工程成本×(1+成本利润率)/(1-营业税率)88.代购代销的手续费:受托方取得的酬劳,征营业税89.发票自留、原价销售:手续费属增值税价外费用,征增值税90.受托方加价销售、原价结算,另收手续费:手续费收入包括两部分:价差、手续费,均征营业税91.销售自产物资提供增值税应税劳务并同时提供建筑业劳务:同时符合以下条件的,建筑业劳务收入征营业税:建筑业资质、合同中单独注明建筑业劳务价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