领购发票资格申请审批表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FP01

领购发票资格申请审批表

1

2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第十九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申请变更购票种类、变更购票数量(金额)时使用。

3.填写说明:

纳税人填写部分:

(1)申请事项:在所申请事项前面的“□”中打√;

(2)单位:本、份、卷、元;

(3)计划月用量:预计每月使用的发票数量(金额),领购定额发票的填写金额,领购其他发票的填写数量;

税务机关填写部分:

(4)购票方式:包括批量供应、验旧购新、其他。按核准领购发票名称确定购票方式,一种发票确定一种购票方式;

(5)对外省、自治区、直辖市来本辖区从事临时经营活动的纳税人核准领购发票的,应确定交纳保证金的金额(不超过1万元);

(6)对不予核准领购发票的,在管理部门签署意见栏,注明“不予供给发票,确需使用,由税务机关代开”字样。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管理人员一份,纳税人一份。

3

FP02

财务(发票)专用章印模留存表

4

5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首次申请领购发票前或者变更“财务专用章”、“发票专用章”向税务机关报送“财务专用章”或“发票专用章”印模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一份,管理人员留存。

6

FP03

电子发票领购簿

7

使用须知(背面)

1.电子发票领购簿为纳税人向税务机关办理领购发票手续的凭证。

2.纳税人领购的发票,只准在税务机关核准的范围内使用,不得跨地区或跨行业使用,不得转借、虚开发票。

3.纳税人的发票发生丢失、被盗的,应于丢失、被盗后立即报告税务机关。

8

使用说明

1.本领购簿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领购发票时使用。

3.本领购簿为电子发票领购簿。

9

FP04

发票领用情况报告表

10

11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和第二十八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日常报验、领购发票时使用。

3.填写说明:

(1)使用定额发票和使用网络、点对点、用户卡等方式报送开票电子数据的纳税人,不填写“报验发票存根联情况”栏目内容;(2)单位:本、份、卷、元。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发票发售人员一份,纳税人一份。

12

FP05

发票发售单

13

发票发售人员:纳税人:年月日

14

使用说明

1. 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十六条设置。

2.适用范围:税务机关向纳税人发售发票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纳税人签字后,发票发售人员和纳税人分别留存。

15

FP08

发票挂失(损毁)报告表

16

17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四十一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领购的空白发票丢失后在规定的报刊杂志上挂失或遇水、火等灾害后造成损毁等情况向税务机关报告时使用。

3.填表说明:

(1)纳税人提供的资料:纳税人向税务机关报告挂失或损毁情况时提供的有关资料。包括:刊登丢失声明的报纸、杂志的报头或者刊头;刊登丢失声明的版面原件;丢失、被盗发票后,公安机关或其他有关部门出具的立案处理证明、说明;税务机关要求提供的其他材料;

(2)挂失声明:挂失声明中应写明挂失发票纳税人名称、纳税人识别号、发票种类、发票号码等相关情况并声明作废。挂失声明应在地市级(含地市级)以上发行的非娱乐性报刊、杂志,或者税务机关要求的媒体上发布;

(3)挂失、损毁情况说明:应写明挂失、损毁的原因和如何处理等情况;

(4)挂失、损毁发票数量较大,在报告表中无法全部反映的,可以使用《挂失(损毁)发票清单》,作为报告表的附件并在提供资料中注明。

4.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一份。

18

FP09

发票缴销报告表

19

监销人:监销日期:年月日

20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第二十九条和第三十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因发票残次,换版,变更、注销税务登记和外埠纳税人发票缴销期满缴销发票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税务机关留存一份,纳税人一份。

21

FP11

企业冠名发票申请审批表

22

23

使用说明

1.本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发票管理办法实施细则》第七条设置。

2.适用范围:纳税人申请企业冠名发票时使用。

3.本表为A4型竖式,一式二份,省局征管部门一份,纳税人一份。

24

25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