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制度条例
保密工作制度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和改进保密工作,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确保国家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条例、《贵州省保守国家秘密实施细则》、《黔东南州保密工作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保密工作关系到国家安全和利益,保守国家秘密是每个公民应尽的职责和义务。
单位全体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本制度。
第三条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既确保国家秘密安全,又便利信息资源合理利用。
第二章保密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保密工作实行局党组领导下的领导分工负责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和国家保密工作有关规定,成立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
部分重点部门确定专人为文件资料保密员。
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安全由县局信息中心负责,并确定专人为计算机信息系统保密员。
第五条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各分管领导任副组长,成员由各分局、股室负责人组成。
第六条县局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在局党组的领导下,负责全局的保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根据党和国家保密工作方针、政策和规定,组织制定保密规章制度;鉴定职权范围内的国家秘密;监督、检查保密法规的执行情况;组织保密宣传教育和保密检查;处理保密工作中的问题,协调有关部门处理泄密事件。
第七条保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局办公室,具体负责日常保密工作。
其主要职责是:组织保密法的宣传教育;负责涉密人员的管理;组织定密工作;负责保密文件的收发、登记、传递、归档;管理保密设施、设备;指导和监督保密工作;处理保密工作中的其他具体事务。
第三章保密范围与密级划分第八条本制度的保密范围包括:国家秘密、企业秘密、个人隐私等。
第九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是指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是指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是指泄露会使国家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保密工作条例(标准版)
STANDARD CONTRACT SAMPLE(合同范本)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 签订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编号:YB-HT-004122保密工作条例(标准版)保密工作条例(标准版)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密级及保密期限1.绝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2.机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3.秘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三条保密管理1.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4.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5.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6.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____批准。
7.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
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8.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密纪律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保密纪律:1.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2.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3.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5.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6.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7.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第五条解密保密期届满,除公司_____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第六条泄密及法律责任1.发现泄密现象_____,要及时报告公司____,认真处理。
2.对泄密者,处以_____元至_____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条例
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条例集团公司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的保密工作,保障公司的商业机密及相关信息的安全,维护公司的利益和声誉,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的保密工作适用本条例。
第三条本条例中所称保密工作,是指公司对商业机密及相关信息进行认定、管理和保护的活动。
第四条公司保密工作的原则是:遵循法律法规,坚持保密优先,依法实施。
第二章保密认定第五条公司保密工作由保密管理部门负责。
保密管理部门是公司的保密工作主管部门,负责公司的保密认定、规划、管理和监督等工作。
第六条公司商业机密的认定,应当按照以下原则:(一)保密需求明确;(二)具备独立、明确、特殊的技术或商业价值;(三)足够的秘密性:未经允许不为公开的;(四)适合保密的状态;(五)存在保密措施。
第七条公司商业机密的分类和保密级别,由保密管理部门根据国家和行业的相关规定制定。
第八条公司商业机密的保密期限,应当根据其特点和需要确定。
第九条公司商业机密的认定程序,应当符合以下要求:(一)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保密管理部门对申请进行初步审核;(三)保密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进行评审;(四)保密管理部门依据评审意见决定是否认定。
第十条公司商业机密的认定结果,应当采取书面形式通知申请人,并在相关系统中进行登记。
第三章保密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商业机密的管理,应当包括以下内容:(一)商业机密的确认、传输、存储、使用和销毁等过程的管理;(二)商业机密的持有人员的管理;(三)商业机密的传递、使用和保存的管理;(四)商业机密的泄露和利用的管理;(五)商业机密的备份和恢复的管理。
第十二条公司商业机密的传输,应当严格控制,采取加密、传输通道隔离等措施,确保传输过程不受干扰和非法获取。
第十三条公司商业机密的存储,应当采取物理保护措施和信息安全技术措施相结合的方式,确保机密信息不被盗取、篡改、破坏或泄露。
第十四条公司商业机密的使用,应当按照授权范围和使用目的进行,并遵循最小权限原则,确保机密信息不被滥用。
保密条例1500字
保密条例1500字保密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国家安全、维护社会稳定和促进国家发展,依法确保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重要信息的保密工作,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个人等。
第三条机关、单位、个人应当依法履行保密义务,保障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第四条保密工作要坚持依法管理、科学分类、综合治理、风险防控原则。
第二章保密工作机构第五条国家机关、事业单位、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等应当建立健全保密工作机构,明确保密工作职责。
第六条保密工作机构主要职责如下:(一)制定保密管理制度、制定保密规定,推动保密工作的规范化、系统化、科学化。
(二)组织开展保密培训,提高保密人员保密意识和技能。
(三)组织实施保密检查、评估,发现保密漏洞和隐患,采取及时措施加以整改。
(四)处置泄密事件,调查处理保密违法行为。
(五)开展保密宣传,提高公众保密意识和法律素质。
(六)与相关部门、单位合作,开展保密工作。
第七条保密工作机构应当配备专业人员,具备保密工作所需要的知识和技能,按照工作需要,依法享受相应的权益。
第八条保密工作机构应当建立健全保密信息系统,加强信息化支持,提高工作效率和信息安全性。
第三章保密管理制度第九条机关、单位、个人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制度,明确保密责任和保密工作流程。
第十条保密管理制度应当包括如下内容:(一)保密目标和任务。
(二)保密标志的使用。
(三)保密检查、评估和处置。
(四)保密工作信息与技术的管理和使用。
(五)保密责任追究。
第十一条机关、单位、个人应当依据保密等级,对涉密信息进行分类、分级,并制定相应的保护措施。
第十二条机关、单位、个人不得擅自变更涉密信息的保密等级和分级,不得擅自泄露、复制、移交涉密信息。
第十三条机关、单位、个人应当妥善管理和使用存储涉密信息的介质,确保数据的安全性。
第十四条机关、单位、个人应当制定、实施涉密信息传输和交接的规程,确保信息的完整性和安全性。
保密工作条例(2020版)
编号:JY-HT-02777保密工作条例(2020版) The role of the contract is to protect the legitimate rights of both parties from damage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签订日期:_____年____月____日保密工作条例(2020版)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密级及保密期限1.绝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2.机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3.秘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三条保密管理1.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4.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5.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6.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____批准。
7.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
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8.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密纪律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保密纪律:1.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2.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3.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5.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6.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7.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第五条解密保密期届满,除公司_____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目录一、总则二、保密范围与定密三、保密措施四、涉密人员管理五、监督检查与法律责任六、附则附件:1. 国家秘密事项范围表2. 国家秘密标志样式3. 涉密人员保密承诺书4. 保密检查记录表一、总则第一条为了保守国家秘密,维护国家安全和利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国家秘密是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系国家的生死存亡、民族的繁荣昌盛、公民的合法权益。
保守国家秘密是全社会的共同责任。
第三条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依法管理的方针,确保国家秘密安全。
第四条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实行责任制,各级机关、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对本机关、单位的保密工作负责。
第五条国家秘密的保密工作实行专门工作与群众路线相结合的原则,充分发挥专门机关和人民群众的作用。
二、保密范围与定密第六条国家秘密包括:(一)国家事务的重大决策;(二)国防建设和武装力量活动;(三)外交和外事活动;(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的重大事项;(五)科学技术领域的重大事项;(六)维护国家安全和追查刑事犯罪中的重大事项;(七)其他经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确定应当保守的国家秘密事项。
第七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由国家保密行政管理部门分别会同外交、公安、国家安全和其他中央有关机关规定。
第八条机关、单位负责人及其指定的人员为定密责任人,负责本机关、单位的国家秘密确定、变更和解除工作。
第九条确定国家秘密,应当根据下列标准:(一)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在政治、经济、国防、外交等领域的安全和利益的;(二)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机关依法履行职能的;(三)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的科学技术领先地位和竞争优势的;(四)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经济建设和发展的;(五)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文化、社会稳定的;(六)泄露后可能损害国家其他重大利益的。
第十条国家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级国家秘密是最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级国家秘密是重要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级国家秘密是一般的国家秘密,泄露可能导致国家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
《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全文
《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全⽂《中国保密法》实施条例全⽂ 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 第⼀章 总 则 第⼀条根据《中华⼈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下简称保密法)的规定,制定本条例。
第⼆条国家保密⾏政管理部门主管全国的保密⼯作。
县级以上地⽅各级保密⾏政管理部门在上级保密⾏政管理部门指导下,主管本⾏政区域的保密⼯作。
第三条中央国家机关在其职权范围内管理或者指导本系统的保密⼯作,监督执⾏保密法律法规,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制定或者会同有关部门制定主管业务⽅⾯的保密规定。
第四条县级以上⼈民政府应当加强保密基础设施建设和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配备。
省级以上保密⾏政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关键保密科技产品的研发⼯作。
保密⾏政管理部门履⾏职责所需的经费,应当列⼊本级⼈民政府财政预算。
机关、单位开展保密⼯作所需经费应当列⼊本机关、本单位的年度财政预算或者年度收⽀计划。
第五条机关、单位不得将依法应当公开的事项确定为国家秘密,不得将涉及国家秘密的信息公开。
第六条机关、单位实⾏保密⼯作责任制。
机关、单位负责⼈对本机关、本单位的保密⼯作负责,⼯作⼈员对本岗位的保密⼯作负责。
机关、单位应当根据保密⼯作需要设⽴保密⼯作机构或者指定⼈员专门负责保密⼯作。
机关、单位及其⼯作⼈员履⾏保密⼯作责任制情况应当纳⼊年度考评和考核内容。
第七条各级保密⾏政管理部门应当组织开展经常性的保密宣传教育。
机关、单位应当定期对本机关、本单位⼯作⼈员进⾏保密形势、保密法律法规、保密技术防范等⽅⾯的教育培训。
第⼆章 国家秘密的范围和密级 第⼋条国家秘密及其密级的具体范围(以下称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明确规定国家秘密具体事项的名称、密级、保密期限、知悉范围。
保密事项范围应当根据情况变化及时调整。
制定、修订保密事项范围应当充分论证,听取有关机关、单位和相关领域专家的意见。
第九条机关、单位负责⼈为本机关、本单位的定密责任⼈,根据⼯作需要,可以指定其他⼈员为定密责任⼈。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第一条制定目的为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第二条密级及保密期限1.绝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2.机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3.秘密级,保密期限为____年。
第三条保密管理1.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2.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想备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保密材料。
3.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4.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5.传递保密材料要有保密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保密的场所。
6.外出工作须携带保密材料,要经公司____批准。
7.严格限定密件的接触范围。
凡查阅公司密件,一律须办理申请批准手续和登记手续,可使用文件调阅单。
8.对保密内容未经许可,不得擅自摘抄、翻印、复印、摄影、转借或损坏;否则由此造成的后果由当事人承担责任。
第四条保密纪律公司全体员工应遵守以下保密纪律:1.不得擅自携带密件外出;2.不得在公共场合谈论公司秘密;3.不得在私人通信中涉及公司秘密;4.不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放置密件;5.不得利用公用电话、明码电报,以及邮局办理秘密事项;6.发现泄密及时报告,采取补救措施,避免或减轻损害;7.客人问及公司秘密,应予以婉拒、避谈。
第五条解密保密期届满,除公司_____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第六条泄密及法律责任1.发现泄密现象_____,要及时报告公司____,认真处理。
2.对泄密者,处以_____元至_____元罚款,并视情节轻重,给予一定行政处分;造成公司严重损失的,送有关机关处理。
第七条附则本保密工作条例经_____批准后生效,公司_____对本条例享有最终解释权。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保密工作是每个组织和个人都应该高度重视的工作,它关乎到国家、企业和个人的安全利益。
保密工作不仅仅是一项法律规定,更是一种责任和义务。
只有做好保密工作,才能确保信息的安全,保护国家的利益,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能保护个人的隐私和权益。
二、保密工作的范围。
保密工作的范围涉及到各个方面,包括但不限于国家机密、商业机密、个人隐私等。
在工作中,我们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法规和规定,不得擅自泄露和传播机密信息,不得利用职务之便获取和利用他人的机密信息,不得违反保密协议和承诺。
只有做到这些,才能确保信息的安全和保密工作的顺利进行。
三、保密工作的责任。
保密工作是每个人的责任,无论是国家机关、企业单位还是个人,都应当严格遵守相关的保密规定,切实履行保密工作的责任。
在工作中,我们应当保护好自己手中的机密信息,不得私自泄露,不得随意传播,更不得利用这些信息谋取私利。
只有每个人都认真履行保密工作的责任,才能形成全员参与、共同维护的良好局面。
四、保密工作的措施。
为了做好保密工作,我们应当采取一系列有效的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加强保密意识的培养和教育,建立健全的保密管理制度,加强对机密信息的保护和管理,建立健全的保密档案和备份系统,加强对保密工作的监督和检查等。
只有通过这些措施的落实,才能确保保密工作的有效进行。
五、保密工作的处罚。
对于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我们将依法给予相应的处罚。
无论是故意泄露机密信息,还是因疏忽大意导致机密信息泄露,都将受到相应的追责和处罚。
同时,我们也鼓励各个单位和个人积极举报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对于举报属实的,将给予一定的奖励和保护。
六、结语。
保密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需要每个人的共同努力和参与。
只有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才能确保信息的安全,保护国家的利益,维护企业的竞争优势,同时也能保护个人的隐私和权益。
让我们共同遵守保密规定,切实履行保密工作的责任,共同维护信息安全和国家利益。
保密工作条例文件.doc
保密工作条例一、文件保密1 、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 、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 、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 、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 、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 、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
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 、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 、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 、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1 、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 、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 、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 、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 、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 、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 、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 、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文件保密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
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加强公司的业务管理,确保公司文件、业务资料的有效利用,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即指涉及公司利益、依照一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内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集团行政部是集团保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集团总部并指导下属公司的保密工作,进行保密教育,调查处理失密、泄密事件。
第四条、各部门、子公司/项目部每个职工均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和制止他人泄密的权利。
第二章保密范围和密级划分第五条、公司保密范围划分的原则是: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将会对公司利益造成下列后果的各类事项,均属公司秘密。
(一)损害公司经济利益;(二)损害公司声誉;(三)损害公司对外关系;(四)妨害公司业务的开展;(五)妨害公司有关规定、制度、计划的实施;(六)危害公司秘密业务情报来源的安全。
第六条、密级划分:公司秘密文件的等级划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1、绝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特别严重经济损失或特别严重不良影响,如集团的战略发展策划、集团的长远规划、重大项目的决策、整体财务情况以及集团领导的变动等。
2、机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严重经济损失或严重不良影响,如集团领导会议的决定、集团的年度规划、总体经营状况、机构调整和部门、子公司/项目部负责人的人事变动等。
3、秘密级:如被不应知悉者获知,会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或不良影响,指第1、第2项以外的公司内部规定、计划、经营、财务、人事等情况。
第七条、公司各类文件、资料密级由起草部门或子公司/项目部提出密级建议并由有关集团领导确定,由行政部印制时加盖“绝密、机密、秘密”字样的印章。
如行政部有异议,可商有关领导改变密级。
第八条、根据工作需要和情形变化,密级可以变更或解除,其审定权限与确定密级权限相同。
第三章保密制度第九条、知晓范围:第六条所定内容除集团领导有权全部知晓外,绝密级只限集团董事长指定的人员知晓,机密级只限负责该项工作的主管人员以及该主管人员认为必须知道的人员知晓,秘密级只限相关人员知晓。
保密工作条例
成都奥晶科技有限责任公司保密工作条例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保障公司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章密级划分第二条司密级划分为: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
机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
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
内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
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第三条合理划分、确立密级。
该保密的必须保密,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第三章密级的确定第四条依据保密分级表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第五条公司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第六条属于公司密级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范围内的人员。
第四章密级变更及解密第七条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密级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变更,或由公司领导直接变更。
第八条对尚在保密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公开但部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密级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两道批准解密,或由公司领导直接解密。
第九条保密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保密事项外,自行解密。
第五章保密管理第十条实行全员保密教育和保密只是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漏。
第十一条公司设专人分管保密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保密室。
公司各部门。
下属企业配备专人或兼管负责保管保密材料。
第十二条公司全体员工必须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安全和保密的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第十三条保密室为公司重要的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室;室内的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第十四条定期检查保密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的安全。
第十五条对保密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第十六条传阅保密资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范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保密条例范本
保密条例范本保密条例第一条本条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等有关法律、行政法规制定。
第二条本条例适用于拥有、处理、使用、传递或保存国家秘密的机关、单位、个人(以下统称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
第三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应当严格遵守国家秘密保密制度,严守国家秘密,保守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保护信息安全。
第四条保密工作单位应当建立健全保密管理体系,明确保密工作职责,制定保密工作规章制度,加强保密宣传教育,提高保密意识。
第五条保密人员应当具备保密岗位相关知识和技能,遵守保密纪律,保密工作要求。
不得利用职务之便泄露、盗用国家秘密,泄露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
第六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应当严格履行保密管理责任,加强信息安全防范,防止外部窃取、篡改、破坏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
第七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在了解、掌握、处理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时,应当严格保密,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传递给非授权人员。
第八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不得擅自带出或复制国家秘密或商业秘密,不得在未经批准的情况下将其移交、转存至非授权的计算机、存储介质或网络。
第九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离职、退休或解聘时,应当交出所掌握的国家秘密和商业秘密材料,不得擅自收藏、复制或留下相关资料。
第十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违反保密规定的,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对涉嫌犯罪的,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第十一条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应当遵守相关保密法律法规和保密部门的监督检查,接受保密审核、督导,并按规定报送保密备案。
第十二条对于保密工作单位和保密人员的贡献和表彰,应给予相应荣誉和奖励,鼓励和激励保密工作的开展和提高。
第十三条本条例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概述本条例旨在建立和促进保密工作,保护组织的机密信息免受泄露和滥用。
所有组织成员都必须遵守本条例的规定,并且有责任保护和维护组织的机密信息。
二、适用范围本条例适用于所有组织成员,包括员工、合作伙伴、供应商等。
无论是在组织内部还是与外部方进行业务往来,都必须严格遵守本条例。
三、保密义务3.1 保密责任所有组织成员都有保密责任,包括但不限于:- 不得泄露或披露机密信息给未经授权的人员;- 不得将机密信息用于个人利益或其他不正当的用途;- 采取合理措施防止机密信息被他人访问或获取;- 在离开组织时,必须归还或销毁手中的机密信息。
3.2 保密协议对于某些特定的工作岗位或项目,可能需要签订额外的保密协议。
所有涉及到机密信息的人员都必须签署并遵守这些保密协议,否则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3 保密培训组织将定期进行保密培训,以提高组织成员的保密意识和知识水平。
所有成员都有义务参加培训,并可根据需要进行进一步的培训。
四、机密信息的保护4.1 标识和分类组织将对机密信息进行标识和分类,以便于正确管理和保护。
所有组织成员在处理机密信息时,都应当严格按照其分类进行处理和保护。
4.2 存储和访问控制组织将采用合适的措施,确保机密信息存储安全,并实施适当的访问控制措施。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机密信息,并且访问记录将被记录和监控。
4.3 传输和通信在传输和通信机密信息时,必须采取加密和安全的通信渠道,以防止信息被窃听或篡改。
同时,禁止使用不安全的传输和通信方式,如公共网络或未加密的电子邮件。
4.4 灭失和泄露处理一旦机密信息灭失或泄露,组织将立即采取适当的措施进行调查和处理。
涉及的人员可能会接受纪律处分,甚至承担法律责任。
五、监督和制定5.1 监督责任组织将建立监督机制,对保密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将负责定期检查和评估保密工作的有效性,并提出改进建议。
5.2 条例修订本条例的修订将根据实际情况进行,并经过相关部门和管理层的审批后生效。
保密工作条例范本保密工作条例规章制度
保密工作条例范本保密工作条例规章制度保密工作条例范本第一部分总则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权益,根据《党章》、《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刑法》等相关法规的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条例。
第二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权力和利益,依照特定程序确定,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人员知悉的事项。
第三条公司附属组织和各基层单位以及公司全体职员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二部会保密范围和密级确定第四条公司秘密包括本制度第二条规定的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重大决策中(三重一大)的秘密事项。
(2)公司尚未付诸实施的经营战略、经营方向、经营规划、经营项目及经营决策。
(3)公司内部掌握的合同、协议、意向书及可行性报告、重要会议记录。
(4)公司财务预决算报告及各类财务报表、统计报表。
(5)公司领导、职工人事档案,薪酬、劳务性收入及资料。
(6)限于公司内部人员知悉的公司内部文书样本、流程及相关管理制度。
(7)其他经公司确定应当保密的事项。
第五条公司秘密的密级分为“绝密”、“机密”、“秘密”三级。
“绝密”是最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机密”是重要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权益和利益遭受到严重的损害;“秘密”是一般的公司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利益遭受损害。
第六条公司秘级的确定(1)公司经营发展中,直接影响公司权益和利益的重要决策文、“三重一大”资料、招投标信息为绝密级;(2)公司的规划、财务报表、统计资料、重要会议记录、公司经营情况为机密级;(3)公司人事档案、合同、协议、薪酬标准、尚未进入市场或尚未公开的各类信息为秘密级。
第七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资料,应当依据本制度第七条、第八条的规定标明密级,并确定保密期限,按涉密档案严格管理。
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
第三部分保密措施第八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资料和其他物品的制作、收发、传递、使用、复制、摘抄、保存和销毁,由党总支委托专人执行。
第十一条对于密级文、资料和其他物品,必须采取以下保密措施:(1)非经总经理、党总支书记或分管副总经理批准,不得复制和摘抄;(2)收发、传递和外出携带,由指定人员担任,并采取必要的安全措施;(3)在设备完善的保险装置中保存。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条例一、文件保密1、所有文件,特别是涉密文件,在收发、传递、送阅、打印、办理、保管、归档过程中,必须建立明确的责任制,防止文件丢失和发生失泄密事件。
2、秘密文件要按规定的范围阅读和传达,不经批准,不许随意扩大范围。
3、绝密文件和密码电报,必须由秘书股统一管理,只许限定人员阅读,并做到随阅随退。
如阅文人不在,不得把文件放在办公室或交给他人代转。
4、在起草文件中,凡内容涉及国家秘密的,应按涉密公文的有关规定,分别标明绝密、机密、秘密。
5、未经有关领导批准,不得转发、翻印和复印秘密文件。
6、借阅秘密文件时,必须登记签字。
借阅绝密文件须经办公室领导批准。
非因工作需要和非阅读范围的人员,不得借阅秘密文件。
7、及时清退文件。
绝密文件应随阅随退,一般秘密文件每半年或一年向区委机要部门清退一次,其他股室和个人不得擅自销毁秘密文件。
8、个人外出开会带回的会议秘密文件,阅办完后应及时交送秘书股保管。
9、文件柜必须加锁,绝密文件、电报、介绍信和印章,必须放在铁皮保险柜内;门窗要有安全设施。
二、档案保密1、办公室的文书档案,统一由办公室秘书股管理。
2、查阅档案,基层单位必须持单位的介绍信,注明查阅内容,并履行审批和登记手续。
3、查阅档案时,只许查阅有关部分,不许翻阅其他部分或摘抄无关的内容。
摘抄的有关内容经审核无误后,方可盖章。
4、查阅绝密文件、资料及区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党组会议记录时,必须经办公室主管领导批准。
5、查阅或抄录档案,必须在档案室(或查档室)进行,不许将案卷带出拿走。
案卷除特殊情况经领导批准者外,概不外借。
6、办公室管理的干部、工人的人事档案和有关专案材料,由专人保管,其外调查阅办法,按有关规定执行。
三、会议保密1、区政府召开的各种会议,凡涉及党和国家秘密以及有关事项不能公开的,都应保密。
2、会议作出的决定和讨论中涉及保密事项的,除由有关部门和人员进行传达办理外,其他人员不得在正式公布会议内容之前向外透露。
保密工作条例
保密工作
第一条为保守责任公司秘密,维护责任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全体责任公司员工都有保守责任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责任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责任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责任公司秘密是关系责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责任公司员工知悉的事项。
责任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责任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约、客户和贸易渠道;
6.责任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责任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责任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责任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责任公司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责任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责任公司秘密的责任公司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责任公司秘密的责任公司员工,不准打听、刺探责任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责任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责任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或科室,非工作员工不得随便进入,工作员工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
保密工作条例
工作条例一.总则为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不受到侵犯,维护公司正常经营管理秩序,特制定本条例二.密级划分公司密级划分为:绝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秘密: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较大的损害.部资料:一旦泄密会使公司利益遭受一般损害.公开资料:公开有助于公司利益。
合理划分、确立密级。
该的必须,该公开的必须公开。
三.密级的确立依据级别表来确立各类文件资料的密级。
公司各部门对其产生的文件资料,提出定级意见,由公司领导签发,确立后均在文件右上角注明。
属公司秘密事项但不能标明密级的,通过口头通知、传达接触围的人员。
四.密级变更及解密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变更密级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变更,或由公司领导直接变更。
对尚在期的文件事项,因工作需要或环境变化,需要公开但不损害公司利益的,由原产生秘密件部门或行政主管提出申请,交公司领导批准解密,或由公司领导直接解密。
期届满,除要求继续事项外,自行解密。
五.管理实行全员教育和知识系统培训,确保国家和公司秘密不被泄露。
公司设专人分管工作,有条件的专门设立室。
公司各部门、下属企业应派专人或兼管负责存管材料。
公司全体员必须贯彻执国家有关安全和法律、行政法规和纪律。
室为公司重要工作场所,任何无关人员未经许可不得入;室一切设备、设施,未经许可不得使用或随意翻动。
定期检查场所的电器设备、防盗、消防器材的完好状态,确保秘密档案材料的安全。
对材料须专门登记入册,并定期清查,防止丢失和错漏。
传阅材料由机要人员统一掌握,划定传阅围,不得自行扩大,不得让无关人员阅看,控制传阅件的行踪,以防丢失。
材料不得私自复制。
复印件视同原件管理,复印过程的废页及进销毁。
材料严格按领导批准的份数打印的印刷,不得擅自多印多留。
草稿视同原件一样管理。
打印过程形成的废页、废件及时销毁。
绝密件由机要人员另行打印、复印。
传递材料要有措施,传递应专送,不得办理无关事项,密件不得携入不利于的场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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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密工作
第一条为保守公司秘密,维护公司发展和利益,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公司秘密的义务。
第三条在对外交往和合作中,须特别注意不泄漏公司秘密,更不准出卖公司的秘密。
第四条公司秘密是关系公司发展和利益,在一定时间内只限一定范围的员工知悉的事项。
公司秘密包括下列秘密事项:
1.公司经营发展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2.人事决策中的秘密事项;
3.专有生产技术及新生产技术;
4.招标项目的标底、合作条件、贸易条件;
5.重要的合同、客户和贸易渠道;
6.公司非向公众公开的财务、证券情况、银行帐户帐号;
7.其他董事会或总经理确定应当保守的公司秘密事项。
第五条属于公司秘密的文件、资料,应标明“秘密”字样,由专人负责印制、收发、传递、保管。
第六条公司秘密应根据需要,限于一定范围的员工接触。
第七条非经批准,不准复印、摘抄秘密文件、资料。
第八条记载有公司秘密事项的工作笔记,持有人必须妥善保管。
如有遗失,必须立即报告并采取补救措施。
第九条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未经批准不准向他人泄露。
非接触公司秘密的员工,不准打听、刺探公司秘密。
第十条对保守公司秘密或防止泄密有功的,予以表扬、奖励。
违反本规定故意或过失泄露公司秘密的,视情节及危害后果予以行政处分或经济处罚,直至予以除名。
第十一条信息室、档案室、计算机房等机要部门,非工作人员不得随便进入,工作人员也不能随便带人进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