矿业公司机电管理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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机电管理制度
xx矿机电室
目录
第一章总则 (4)
第二章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4)
一、职责范围 (4)
二、设备计划与采购、调拔 (4)
三、设备验收与入库 (5)
四、设备领用与发放 (5)
五、设备安装与验收 (6)
六、设备移交 (7)
七、设备使用及运输管理 (7)
八、设备回收及交接 (8)
九、回收设备检修 (8)
十、设备更新改造及大修 (9)
十一、设备统计 (9)
十二、设备技术档案管理 (10)
十三、设备停用、禁用、封存 (10)
十四、设备报废 (11)
十五、设备赔偿及处罚 (11)
第三章电气管理制度 (12)
一、职责范围 (12)
二、供用电审批制度 (14)
三、井上、下停送电规定 (15)
四、井上下供电统一协调指挥规定 (16)
五、双回路检修规定 (17)
六、事故处理规定 (17)
七、继电保护管理制度 (19)
八、电气安装与检修制度 (20)
九、检修注意事项 (22)
十、电气试验制度 (25)
十一、保护接地管理制度 (26)
十二、地面低压供电管理规定 (26)
十三、民用电管理制度 (27)
十四、转供电管理制度 (28)
十五、电气安全技术管理规范 (28)
十六、处罚规定 (34)
第四章大型固定设备管理制度 (35)
一、矿山四大件 (35)
二、钢绳芯胶带输送机 (44)
三、锅炉压力容器 (48)
四、奖罚 (49)
第五章配件及主要材料管理制度 (50)
一、配件管理制度 (50)
二、小型电器管理制度 (51)
三、电缆管理制度 (52)
四、风、水、液管路管理制度 (53)
五、阻燃胶带管理制度 (54)
六、油脂管理制度 (55)
七、处罚规定 (57)
第六章机电技术管理制度 (58)
一、机电技术管理工作任务 (58)
二、机电技术管理规定 (58)
第七章其它相关制度 (61)
一、领导干部上岗查岗制 (61)
二、机电系统干部考核制度 (62)
㈠机电系统正职考核办法 (62)
㈡机电副队长、副区长(负责人)考核办法 (63)
三、安全活动制度 (64)
四、设备包机制 (65)
五、索道人车安全运行管理办法 (66)
六、在用钢丝绳检查管理办法 (68)
七、关于氧气、乙炔气瓶管理的规定 (69)
八、机电事故分析追查制度 (70)
九、防爆设备入井安装验收制度 (73)
十、设备运行、维修、保养制度 (74)
十一、设备定期检修制 (76)
十二、主要采掘机电设备现场使用管理细则 (78)
十三、机电质量标准化现场管理处罚细则 (83)
十四、电缆吊挂标准 (87)
十五、井下设备贴挂标识标准 (88)
十六、井下电气设备安全完好检查制度 (90)
十七、机电资料管理制度 (91)
十八、关于供水供压风的管理规定 (93)
十九、关于非防爆设备下井使用的规定 (95)
二十、井下远方人工漏电试验规定 (96)
二十一、局部通风机管理规定 (97)
二十二、机电管理过失考核规定 (101)
二十三、xx矿两票管理办法 (103)
二十四、xx矿防雷减灾管理办法 (105)
第一章总则
1.机电管理工作是煤矿企业管理中的重要工作之一,是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重中之重。为了进一步提高机电管理水平,做到管好、用好机电设备,保证安全、经济运行,特制定机电管理制度,以规范机电职工的操作行为,达到事事有规范,件件有标准,工作有考核,考核有规定的目的,实现企业安全生产及经营奋斗目标。
2.机电管理制度,依据《煤矿安全规程》等法规和《生产矿井机电质量标准化标准》,结合集团公司、矿有关文件规定和本单位实际情况,进行具体的分解、细化。
3.本制度适用于xx矿属各有关单位。
第二章机电设备管理制度
一、职责范围
1.机电室负责全矿所有机电设备的计划、选型、验收、安装、使用、检查、报废等全过程的管理工作。
2.物供中心负责全矿机电设备、配件、材料的采购、调拔、运输、验收、库存保管,出、入库等管理工作。
3.各使用单位负责所辖范围内所有机电设备、附属装置的使用、维护、保养、检修及现场标准化等管理工作。
4.更新厂、(安装工区)负责全矿在用机电设备、配件、材料回收后的验收、接收、检修、保管、复用的管理工作。
二、设备计划与采购、调拔
1.凡集团公司统一调拨的设备,按集团公司有关规定,由矿计划财务部牵头,物供中心、机电室等有关单位参加,做出计划,经主管领导批准后,报集团公司审批。因情况变化急需设备时,由机电室提前做出计划,报主管领导审批后,物供中心执行。
2.其它由物供中心按有关计划的需要和库存情况进行增补。不得出现积压和无备用现象。
3.正常计划每月18日前申报(公休日向前顺延),按要求时间到货,紧急计划经机电部门主要领导审批,物供中心执行。
4.物供中心按计划采购、调拨,实物和计划不符或存在质量问题,由物供中心负责协调处理,不得影响生产。
三、设备验收与入库
1.入库设备验收,由物供中心组织,机电室和有关单位参加,验收记录由物供中心填制保存。
2.新购进的设备应有如下资料:
2.1 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
2.2 设备使用维护说明书及必要的图纸;
2.3 装箱单或备品、备件明细表。
2.4 随机技术资料由机电室收回并存档。
2.5 未经机电部门主管领导签字的验收单,财务不得结算付款。
3.检修后设备入库应有“入库验收单”,由物供中心填制保存。
4.物供中心要制定严格的保管制度,每月28日将当月设备出入库明细《××设备入(出)库报表》《××修复设备入(出)库报表》报机电室。
5.入库后的设备原则上不得露天存放,因特殊原因露天存放的设备,必须上盖、下垫。物供中心做好防火、防盗、防冻工作。
四、设备领用与发放
1.矿使用单位必须指定设备管理员,负责本单位设备支领和帐目等管理工作。
2.领用设备时,由使用单位设备管理员持支领凭证和“设备材料保管手册”,到机电室审批登记,加盖“设备管理专用章”后,到指定部门领取。属于负荷变更的设备,必须经过机电室“三电办”的审核批准。特殊情况,必须由机电部门主要领导审批签字,支领后在三日内补办正式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