桩基础工程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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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静压管桩工程
招
标
文
件
*有限公司
2016年1月15日
第一章*静压管桩
工程招标文件
一、招标说明
1.不论投标的结果如何,投标单位应承担编制和提交投标文件的全部费用,招标单位对
这些费用一概不负任何责任。
2.此招标文件是投标单位编制投标书的重要依据,也是签订合同的重要依据。与中标单
位的中标书同为合同附件,与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望投标单位予以重视。
3.投标单位应认真踏勘施工现场,熟悉现场地形、道路和周围环境,了解一切可能影响
投标报价的资料和市场风险。但投标单位必须对所获资料、信息的正确性负全部责任,且所需费用由投标单位自理。一旦中标,投标单位不得以不完全了解施工现场为借口,而提出额外赔偿,或延长工期的要求。若提交要求,招标单位不做任何考虑。
4.投标单位拟采用的竞争措施应在投标书内详细列明,并在投标书中有关报价中予以说
明不计或减免。
5.投标单位在参加本工程招标活动中,必须由本企业的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参加
。不得委派其他施工单位的人员参加,若有发现均按中途退标处理。
6.本工程严禁进行工程转包、分包。
7.投标单位应按招标文件规定的日程安排,准时参加本工程的招标各项活动,开标时如
发现证件不符、不全者即取消投标资格。废标、投标后中途退标或中标后以各种理由拖延而未在规定的期限内与甲方签订合同,招标人可重新选定承包商。
二、工程概况:
1、工程名称:*NP-B4-2地块A3-A8静压管桩工程。
2、工程地点:*
3、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拟建8栋主楼为32层的A1-A8住宅楼,A3-A8栋桩基础采用Φ5 00*100A型及Φ400*90A型静压管桩基础。管桩数量约1495 根。其中幼儿园北侧约82根管桩及整个二期基坑边靠近支护桩的130根管桩需在支护桩顶标高开始压桩,需考虑送桩;负二层地下室与负三层地下室交界处约430根桩需在负二层基坑底开始压桩,需考虑送桩,送桩范围详附图(幼儿园北侧压桩标高暂定16.8米;负二层地下室与负三层地下室交界处压桩标高:东、西、南侧暂定9米,北侧暂定8米;整个二期基坑边靠近支护桩的130根管桩压桩标高由现场确定)。管桩暂定桩长18~28米。
根据现场地质情况及设计院、工程部意见:本工程压桩前不做超前钻,当压桩遇到孤石时先进行超前钻探明周边地质情况,再根据超前钻结果采取引孔或调整桩位的处理办法。
4、工程范围及要求:
本次报价范围:按广州市住宅设计院提供的*桩基础设计图纸(2015.7.2版,图号G-0a、G0
3~06及GX-01修改通知单)及主要标准规范、地质勘察报告要求进行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如下:管桩机械进退场、打(压)桩、试验桩、接桩、截桩、国标钢桩尖制安、桩芯底部填混凝土(桩头填混凝土、桩芯封钢板、桩头插筋工作由总承包单位完成)、按设计要求的现地面二次复压、桩位3米深度内钎探及排除桩位的地下障碍物,非甲方原因所造成的不合格桩及断桩的处理,桩头用作避雷引下线钢筋的预留,符合静载要求的桩帽的处理,配合甲方完成工程桩检测等。
5、承包方式:要求按图纸要求包工包料施工,包施工过程中的安全文明施工费用及一切不可预见费用。综合单价包干,完工后按实结算。综合单价含人工、材料、机械、管理费、利润、税金、规费及施工过程中一切措施费及不可预见费。
工程量计算要求:详见工程量清单的《表 E清单工程量计算规则》。
管桩需采用佛山鸿业管桩厂、建华管桩厂或广州羊城管桩厂生产的管桩,如采用其它管桩厂生产的管桩,须向甲方申报,办好审批手续后方可使用。
三、工期要求:
1、工期60天,具体开工日期以工程部通知为准。
2、除不可抗力和因发包人原因引起的工期延误外,本工程工期均不得顺延;因不可抗力和甲方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工期可以顺延,但招标人不为此支付相关的费用。因投标人原因导致的工期延误,每天按工程总造价的1‰罚款,在支付工程款时扣除。
四、工程款的支付方法:
1、本工程不支付预付款;
2、工程进度款按乙方月完成工程量的80%支付;
3、工程完工且经甲方验收全部合格后,方可进行结算。乙方应在60日内向甲方提交工程结算资料,甲方于收到结算资料并签收之日起60日内完成复核并答复乙方,乙方同意甲方结算价的应当向甲方书面确认,甲方于15日内向乙方支付至结算价的90%。如乙方对甲方答复的结算价有异议的,应当与甲方再次共同核算工程量并商订结算价;
4、余结算款的10%,待主体工程封顶后付清。
注:乙方收款同时需向甲方开具相应合法、有效发票,且乙方提供的发票必须与税务机关登记的内容一致,如有不符合国家税务法律规范的,甲方对价款不予结算,由此引起的一切法律和经济责任由乙方承担,如给甲方造成经济损失的,乙方必须赔偿。
五、投标报价及竣工结算:
投标报价详见工程量清单(详见附件一),投标货币单位为人民币。
六、投标资质要求:
投标人必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且具有基础工程相关资质。
七、投标日程安排
1、投标单位应于 2016 年 1 月 20日,在*招标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2、现场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3、现场勘查:2016年1月20日~2016年1月21日(投标单位自行前往)
招标联系人: *
4、回标时间:投标单位应于2016年 1月22日上午12时前将投标文件送到*
八、投标文件编制要求:
1、投标文件一律采用电脑中文打印,不得涂改,计量单位均采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定计
量单位。
2、投标文件必须采用密封袋,封口加盖投标人公章,法人代表印章。密封袋外应详细注
明投标人的名称、地址、联系人、联系电话及投标项目名称。
九、投标文件编制及递交
1.投标文件包括:技术标书及经济标书;
2.技术标书及经济标书为一正三副(四份),正副本若有抵触,以正本为准;应在
封面上注明正、副本;在提交标书的同时,还应提交电子文档一份;投标单位无论中标与否,其投标书甲方不予退还。
3.经济标主要包括:
1)工程量清单报价表,综合单价组价明细表、主材单价表;
2)投标函;
3)法人代表或法人代表委托人的证明书、安全生产许可证、营业执照、企
业资质等级证书等证件复印件;
4)投标单位的其他承诺及说明。
4.投标单位应按照本招标文件所提供的投标书格式及投标报价表等编制标书,否则
按废标处理。
5.招标单位在规定的投标截止期以后收到的投标文件,将作为废标处理,并原封退
给投标单位。
十、评标原则和办法:
评标原则:公平、公正、合理低价。
十一、无效投标书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为无效投标书:
1、未密封;
2、未按照规定填写,内容不全,字迹模糊不清;
3、未加盖单位和法定代表人的印章;
4、投标书逾期送达。
5、恶意低价竞标或分部分项工程量明显偏高及偏低。
十二、投标有效期:
1.投标有效期指从截止投标日起至授予合同为止90天。在此期间,所有的投标书均
保持有效。
2.中标单位的投标文件有效期将延至合同履约完成时止。
3.除本招标文件外,招标单位在招标期间发出补遗漏书和其他正式有效函件,均是
招标文件的有效组成部分。
4.投标单位可在截止投标日期前1天前就招标文件中发现的问题,以书面形式通知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