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艺评审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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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艺评审程序
1目的
规定了工艺评审的职责、控制要求、评审内容、组织管理和评审程序。
工艺评审体现一次成功、系统管理、预防为主、早期报警的质量管理思想。
为了保证产品符合质量要求而进行的有计划、有组织的活动,它按照设计要求、研制合同、有关标准和规范,对工艺的先进性、经济性、可行性进行详细的分析、审查和评价。
2 适用范围
适用于民品工艺设计完成后和生产试制前,组织工艺评审;生产过程中的重大工艺更改,也要组织工艺评审。
3 职责
工艺评审由工艺部门归口管理,各有关部门配合,执行工艺部门执行。
4 程序
4.1 控制要求
4.1.1 工艺部门对产品的工艺设计应根据管理级别和产品研制程序,建立分级、分阶段的工艺评审制度。
4.1.2 工艺部门应根据实际需要设置评审点,并列入研制计划网络图。
未按规定要求进行工艺评审,工艺评审未通过,则工作不得转
入下一阶段。
4.1.3 工艺评审的依据:产品设计资料(设计图样、技术文件等)、研制任务书和合同有关条例、标准、规范、技术管理和质量保证文件等。
4.1.4 工艺评审的重点:工艺总方案、工艺说明书等指令性文件,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文件,特种工艺文件,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包括计算机辅助制造技术),新设备、批量生产的工序能力等。
4.2 评审内容
4.2.1 工艺总方案、工艺说明书等指令性文件的评审
4.2.1.1 对产品的特点、结构、精度要求的工艺分析及说明;
4.2.1.2 满足产品设计要求和保证制造质量稳定要求的状况分析;
4.2.1.3 产品的工艺分工及工艺路线的确定;
4.2.1.4 关键件、重要件的工艺流程;
4.2.1.5 工艺难点的攻关措施计划;
4.2.1.6 工艺装备、试验设备、检测仪器选择的正确性、合理性及专用工艺装备系数的确定;
4.2.1.7 过程能力验证和质量管理点的设置;
4.2.1.8 检验、试验和检测能力;
4.2.1.9 工艺标准化程度;
4.2.1.10工艺方案的正确性、先进性、经济性、可靠性和可检
查性;
4.2.1.11工艺总方案、工艺说明书的完整、正确、统一、协调。
4.2.2 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工艺文件的评审
4.2.2.1 关键工序确定的正确性及关键工序目录的完整性;
4.2.2.2 关键件、重要件、关键工序的工艺规程应有明显的标记,工序控制点设置的准确性;
4.2.2.3 关键工序质量控制点的控制手段和方法;
4.2.2.4 关键工序的工序能力验证和分析;
4.2.2.5 关键工序的攻关项目和攻关措施;
4.2.2.6 关键工序操作人员定期培训和考核。
4.2.3 特种工艺文件的评审
特种工艺包括铸造、锻造、热处理、表面处理(电镀、氧化、磷化、酸洗、涂漆、喷塑)、焊接。
4.2.3.1 采用特种工艺的必要性、可行性。
4.2.3.2 特种工艺说明书的正确性及工艺规程、工艺参数、工艺控制要求的合理性;
4.2.3.3 特种工艺检测方法和检测设备;
4.2.3.4 特种工艺试验和特种工艺文件的验证;
4.2.3.5 特种工艺参数和环境条件的质量控制要求与方法;
4.2.3.6 特种工艺定期的过程能力验证和分析;
4.2.3.7 特种工艺技术攻关项目和攻关措施;
4.2.3.8 特种工艺操作人员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4.2.4 采用的新工艺、新技术、新材料、新设备的评审
4.2.4.1 采用新工艺、新技术的必要性和可行性,应用新材料的工艺性,选用新设备的适用性;
4.2.4.2 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应具有鉴定或合格证明文件;
4.2.4.3 采用前,经过检测、试验、验证,符合规定要求的说明和有关原始记录;
4.2.4.4 采用计划及实施措施、质量控制要求,
4.2.4.5 对新工艺、新技术、新设备定期的过程能力验证和分析;
4.2.4.6 对操作、检验人员定期的培训和考核。
4.2.5 批量生产的过程能力的评审
对于连续性成批生产的产品要进行此项评审。
4.2.
5.1 对批量生产的要定期进行过程能力分析;
4.2.
5.2 对影响产品质量稳定性的工序五因素(人、机、料、法、环、测量)的控制;
4.2.
5.3 质量控制点的设置满足精度要求及质量稳定情况的分析;
4.2.
5.4 关键工序、重要工序及薄弱环节过程能力的测算及验证;
4.2.
5.5 工序质量控制方法、手段的有效性和可行性分析。
4.2.6 评审时可以根据阶段特点和具体情况剪裁,也可选择重点进行。
4.3 组织管理
4.3.1 工艺评审工作由主管厂领导全面负责,并由工艺部门归口管理并组织实施。
4.3.2 评审组的组成
4.3.2.1 评审组设组长一人,副组长一至二人,成员若干人。
4.3.2.2 评审组长由总工程师或管理者代表或专家担任。
4.3.2.3 评审组成员
1) 有关技术负责人;
2) 同行专家或有关工艺人员;
3) 产品设计、标准化、质量、计划、财务等部门代表;
4) 执行工艺所在单位有经验的现场人员;
5) 顾客代表;
6) 要时邀请外单位专家。
4.3.3 评审组的职责
4.3.3.1 接受评审工作任务;
4.3.3.2 制定并实施评审工作计划;
4.3.3.3 安排评审工作的日程,召开评审会议;
4.3.3.4 按照本标准第5章的要求进行审查、评议;
4.3.3.5 总结评审中提出的问题和建议,写出工艺评审报告。
4.4 评审程序
4.4.1 准备工作
4.4.1.1 工艺部门项目负责人应写出“工艺设计工作总结”,其内容应有根据、有分析、有验证。
4.4.1.2 工艺部门项目负责人整理好准备提交评审的工艺文件和有关资料,填写“工艺评审申请报告”。
4.4.1.3 申请报告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由工艺部门组织评审组。
4.4.1.4 项目负责人提前向评审组提供评审依据和有关资料。
4.4.2 组织评审
4.4.2.1 项目负责人在评审时介绍“工艺设计工作总结”,并对有关资料进行说明。
4.4.2.2 评审组成员根据本标准控制要求和评审内容进行工艺评审。
4.4.2.3 评审采取汇报、审议、答辩、分析和探讨的形式,找出工艺设计上的缺陷,对存在问题提出建议。
4.4.2.4 评审组长在评审意见的基础上,提出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建议,从技术上和质量保证的角度对该工艺设计做出评价,并做出可否实施的评审结论。
4.4.2.5 整理、填写“评审报告”。
4.4.2.6 评审组成员对“评审报告”的评审结论有不同意见时,应写在保留意见栏内并签字。
4.4.3 结论处置
4.4.3.1 工艺部门应逐条认真分析“工艺评审报告”提出的问题及改进建议,凡采纳的项目制定改进措施,经主管厂领导批准后组织实施。
4.4.3.2 项目负责人对评审意见如不予采纳时,应阐明理由,经主管厂领导审批,记录备案。
4.4.3.3 质量管理部门应对评审结论的处置意见和审批后的措施情况进行跟踪检查。
5 相关文件
5.1 GJB1269 《工艺评审》
5.2 GJB467 《工序质量控制要求》
6 记录表单
6.1 《工艺评审申请报告》
6.2 《工艺评审报告》
7 附件
(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