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爱卫发〔2014〕3号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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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标准(课件)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标准(课件)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


【标准释义】
3、社区、医院、学校、机关、企事业等辖区健康

教育网络单位
应成立健康教育领导小组,有分管领导,有专职或 兼职人员负责健康教育工作。
接受当地健康教育机构的业务指导和培训。


健康教育工作有年度工作计划和总结,健康教育活 动资料保存完好,管理规范。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
【标准释义】
5、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 有健康教育内容。


车站、机场、广场和公园等人群集中的重要公共场所 应根据所服务对象集中、流动的特点,按照全市健康 教育的总体安排,利用电子屏幕、宣传栏、宣传展板 和电视终端等形式开展有针对性的健康教育宣传活动, 提高居民的健康文明水平。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
【标准释义】

8、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为辖区居民提供健康

服务。
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卫生计生委下发的《关于做好 2014
年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工作的通知》(国卫基 层函〔2014〕321 号) 文件精神,做好国家基本公共
卫生服务项目中健康教育服务项目内容。
健康教育服务形式


健康教育评估主要以痕迹为依据。
暗访基本不涉及健康教育指标。
现场技术评估扣分以硬指标为依据。 某项工作或规定工作缺项或原则性错误酌情扣分。 尽量缩小由于主观因素影响带来的偏差。
评分标准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 15分

活动开展及内容传播情况 10分 健康素养水平 5分
健康素养水平 5分
健康教育 专业机构
社区
学校

机关单位2024年爱卫工作计划(8篇)

机关单位2024年爱卫工作计划(8篇)

机关单位2024年爱卫工作计划我街道爱卫工作将继续全面____,认真____执行____路线方针政策,以营造整洁优美的市容环境为目标,广泛发动群众,调动一切力量,在全辖区范围内大力开展爱卫、保洁运动,全面整治环境,消除四害有效切断病媒生物疾病传播途径,促进城区环境不断改善;进一步加大爱卫的宣传力度,开展全方位、多形式的宣传活动,不断提高居民的健康意识和文明意识,现将我街道爱卫工作计划如下:一、加强管理,促进环境卫生整体水平不断提高加强对辖区内各社区环境卫生的监督检查,组织发动广大群众做好,巩固和发展创建成果的工作。

同时,积极组织各社区志愿者开展大扫除活动。

防止出现管理松懈,卫生状况滑波等现象,进一步巩固、发展和提高创建成果。

树立典型,推广经验,营造整洁优美舒适的环境。

二、组织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我街道积极配合上级各项目标,以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卫生意识,组织全社区开展爱卫运动,预防各类传染病的暴发流行,搞好食品卫生、饮水卫生,卫生大清扫和除四害活动,防止虫媒传播疾病,提高人民群众的健康意识。

三、加大除害防病工作力度组织开展辖区内除四害统一行动。

动员全街道居民参与,组织开展春、秋除四害行动以及夏季除害、秋季灭蚊、冬季灭蝇灭蟑周等专项行动,全面控制四害孳生。

同时,加大公共场所的消杀力度,组织队伍定期做好道路绿化带、预留地、待建地等日常除四害工作,严格控制四害密度,防止病媒生物传染疾病在我辖区的发生和流行。

努力从源头上解决蚊虫孳生问题。

根据上级的要求,在全辖区认真开展四害防治设施建设的组织和宣传发动工作。

四、与驻地单位联动,抓好各社区的卫生整治工作落实门前三包责任制,确保门前环境卫生。

各辖区内的单位、门店、住户签订门前三包责任书,并建立了管理台帐;爱卫督查组工作人员不定期对各社区内责任单位、门店、住户履行门前市容环境卫生责任制情况进行检查,并做好检查记录;对在检查中发现影响市容市貌的违规违章行为及时进行劝阻和制止,责令责任单位、门店、住户整改,对不及时整改的及时报告城管执法大队;积极配合城管执法大队查处影响市容环境卫生的违法。

爱国卫生运动基本知识

爱国卫生运动基本知识

附件1:爱国卫生运动基本知识一、爱国卫生运动的由来及发展爱国卫生运动是毛泽东、周恩来等老一辈革命家亲自发动,并在党中央、国务院直接领导下发展起来的具有鲜明中国特色的社会卫生工作方式。

新中国刚成立,美国发动朝鲜战争,并使用细菌弹。

为了抗美援朝,保家卫国,毛泽东主席发出“动员起来,讲究卫生,减少疾病,提高健康水平,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的伟大号召。

1952年3月为粉碎敌人的细菌战争,中央人民政府成立防疫委员会,周恩来总理任主任。

各地政府亦陆续成立了相应机构。

同年12月政务院发出《关于1953年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指示》,明确各级防疫委员会,以后统称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

至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为我国卫生事业的重要组成部分。

1955年中共中央发出通知,赋予爱国卫生运动“除四害”的任务。

由此“除四害”成为爱国卫生运动的特殊使命。

此后,党中央、国务院多次发出指示,要求加强对爱国卫生运动的领导。

即使在十年“文革”时期这一运动虽一度遭受挫折,但周恩来总理还是多次要求继续把这一伟大运动开展下去。

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为标志,爱国卫生运动重新焕发生机,迈入开创新局面的历史时期。

1978年党中央、国务院决定重新组建中央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并把这一运动列为精神文明建设的重要内容,要求“各地各级迅速恢复和健全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极其办事机构,把卫生运动切实领导起来”。

由此,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作为政府的议事协调机构,以“政府组织,地方负责,部门协调,群众动手,科学指导,社会监督”为工作方针,对涉及社会各部门的公共卫生工作进行高层次协调和组织发动。

1988年4月重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第21条规定“开展群众性卫生运动,保护人民健康”以国家根本大法的规定为标志,爱国卫生运动被完全固化为各级政府必须领导并认真开展的一项非常重要的群众性工作。

1989年国务院作出的《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指出:“鉴于社会卫生和除害防病任务的长期性、艰巨性、复杂性和社会性,应当把爱国卫生工作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进一步提高群众的健康意识和健康水平。

国家卫生城市 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 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是由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评审,并由全国爱卫会办公室承担具体工作。

申报范围包括地级及以上市、地区、自治州、盟和直辖市所辖区。

国家卫生县和国家卫生乡镇由全国爱卫会委托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组织评审。

创建国家卫生城市需要符合一定的标准,这些标准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中有详细的规定。

其中包括了环境整洁、卫生设施完善、公共卫生管理有序、居民健康水平高等要求。

此外,还需要注意,地区、自治州、盟人民政府所在的县、市、区和市辖区(不含直辖市所辖区)均纳入国家卫生城市申报范围,不得申报国家卫生县。

国家卫生城市的标准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爱国卫生组织管理。

包括是否成立爱国卫生管理机构,配备相应工作人员,明确其职责和任务等。

2.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

包括是否有健康教育计划和实施方案,是否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是否发放健康宣传资料,居民健康知识知晓率和健康行为形成率是否达标等。

3.市容环境卫生。

包括城市生活垃圾清运及时,无害化处理率是否达标,城市公厕是否符合卫生要求,城市建成区是否无烟草广告等。

4.环境保护。

包括环境保护工作是否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饮用水源地水质是否达标,大气、噪声、固体废物等污染是否得到有效控制等。

5.重点场所卫生。

包括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公共场所、医疗机构等是否符合卫生要求,是否开展卫生监督工作等。

6.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

包括食品卫生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是否齐全,食品采购、储存、加工、销售等环节是否符合卫生要求,生活饮用水是否符合卫生标准等。

7.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包括疾病预防控制机构建设是否健全,医疗卫生服务体系是否完善,医疗卫生服务质量是否达标等。

8.病媒生物预防控制。

包括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是否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密度是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等。

9.居民对卫生状况的满意率。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评估办法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评估办法

XX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考核评估办法目录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 (2)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分级管理和职责任务 (2)三、申请病媒生物防制考核评估应具备的基本条件 (3)四、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的程序及要求 (4)根据全国爱卫会《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全爱卫发〔2009〕9号)、《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3号)及国家标准化管理委员会发布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鼠类(蚊虫、蝇类、蜚蠊)》和《病媒生物综合管理技术规范城镇》等文件精神和要求,为规范XX省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考核评估程序、内容及方法,特制定本办法。

一、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基本原则和总体目标(一)基本原则。

XX省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按照“政府组织、部门负责、分级管理、科学指导、群防群治”的原则,坚持标本兼治、治本为主,坚持群众队伍与专业队伍、经常性防控与突击性防控有机结合,采取文化防制、物理防制、生物防制、化学防制等综合防制措施,大力开展以治理病媒生物孳生地为重点的病媒生物防控工作。

(二)总体目标。

通过加强政府领导、强化制度建设、建立长效机制、广泛发动群众,切实推进和完善我省病媒生物防控工作的队伍建设和市场化建设,使病媒生物密度水平控制在国家标准之内,有效预防和控制病媒生物传播疾病的发生和传播。

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的分级管理和职责任务XX省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实行省、市州、县市区三级的分级管理方式,按照《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中的工作要求,履行各级的职责任务。

(一)省爱卫办负责全省病媒生物防控工作的宏观机制建设,组织对病媒生物防控专家认证,建立病媒生物防控专家库,实行规范化动态管理,组织对各市(含县级市,下同)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进行评估,对达到国家标准的市、县、镇进行发文确认。

(二)市州爱卫办负责辖区的日常组织管理和病媒生物防制工作,并受省爱卫办委托,承担对所辖区县的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评估工作。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是根据国家卫生城市建设的需要,结合国内外卫生城市建设的经验和实践,通过广泛调研和专家论证而制定的。

该标准的实施,旨在提高城市环境卫生水平,改善人民群众的生活质量,促进城市经济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一、城市环境卫生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对城市环境卫生提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要求城市环境卫生设施完善,包括垃圾处理设施、污水处理设施等,保障城市环境卫生设施的覆盖率和服务水平。

其次,要求城市环境卫生管理规范,建立健全的城市环境卫生管理体系,加强对环境卫生工作的监督和考核。

再次,要求城市环境卫生宣传教育到位,通过开展环境卫生宣传教育活动,提高市民的环境保护意识和环境卫生素质。

二、城市居民生活卫生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对城市居民生活卫生也提出了具体要求。

首先,要求城市居民生活环境整洁,包括居民区、公共场所等,保持整洁卫生,防止各类疾病的传播。

其次,要求城市居民生活用水卫生安全,加强对饮用水的监测和管理,确保居民生活用水的卫生安全。

再次,要求城市居民生活垃圾分类处理,推行垃圾分类处理制度,减少生活垃圾对环境的污染。

三、城市公共卫生标准。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还对城市公共卫生提出了明确要求。

首先,要求城市公共卫生服务全面覆盖,包括健康教育、疾病预防控制、医疗卫生服务等,保障城市居民的健康权益。

其次,要求城市公共卫生事件应急处理能力强,建立健全的公共卫生事件监测预警机制和应急处置预案,提高城市公共卫生事件的应急处理能力。

再次,要求城市公共卫生信息公开透明,加强对公共卫生信息的公开和传播,提高城市居民对公共卫生事件的认知和应对能力。

四、城市卫生城市标准的落实。

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实施需要各级政府和社会各界的共同努力。

各级政府要加大对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宣传推广力度,引导和促进城市各部门和单位认真落实标准要求。

社会各界要积极参与国家卫生城市标准的实施,共同维护城市的环境卫生和居民的健康权益。

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7篇)

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7篇)

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7篇)爱国卫生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精选篇1)在爱国卫生月到来之际,全教育系统开展以“历史与展望——为了人民健康”为主题的春季爱国卫生月活动。

我校根据文件精神,开展爱国卫生月活动,具体实施方案如下:一、活动的主要内容(一)开展宣传活动,广泛宣传爱国卫生工作成果,倡导健康、文明、科学的生活方式,宣传卫生防病知识,不断增强广大师生的卫生意识,养成良好的卫生习惯,自觉参与整治校园环境的系列活动,促进校园环境卫生面貌的改善,促进爱国卫生运动深入发展。

(二)采取有力措施,优化育人环境。

要进一步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建立健全学校卫生制度,加强对学生个人卫生、环境卫生、教室卫生的管理。

消灭卫生死角,美化优化校园环境卫生,保持校园整洁、明亮。

(三)根据国家和省关于学校健康教育的基本要求,结合我校实际,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健康教育课和宣传教育活动。

要充分利用学校广播、宣传栏、黑板报、主题班会、课外活动、征文比赛等多种生动活泼的宣传教育形式普及卫生知识,提高学生的自我保护意识和能力。

(四)要认真开展春季病媒生物防治工作,防止疫病发生。

爱国卫生月活动期间,要结合环境卫生整治,清除“四害”滋生场地,严密组织、科学开展春季灭鼠、灭蟑和灭蚊蝇工作,降低“四害”密度,预防和减少病媒传播疾病的发生和蔓延。

二、具体安排(一)宣传发动阶段:4月1日至4月7日为宣传发动周,具体工作安排:1、召开行政会,学习《关于开展爱国卫生运动__周年纪念暨第29个爱国卫生月活动的通知》,领会文件精神,部署“爱国卫生月”活动,研究实施方案,进行工作分工。

2、召开班主任会、全体教师大会,宣传文件精神,布置有关工作,明确工作职责。

发动全体师生共同参与。

(二)组织实施阶段:4月8日至4月28日按照爱国卫生月的目标任务,精心组织力量,深入扎实地开展好活动。

1、“爱国卫生月”期间,每周组织二次全校卫生大检查,并对教室、清洁区、宿舍卫生进行检查评比。

2024年爱国卫生月工作计划(4篇)

2024年爱国卫生月工作计划(4篇)

2024年爱国卫生月工作计划为切实____《____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____》,广泛开展爱国卫生运动和健康武汉全民行动,推进新一轮城区环境卫生整洁行动,不断改善城区环境,巩固国家卫生城市创建成果,提高人民健康水平,结合春季灭鼠活动,做好我街爱卫月活动,特制定本计划。

____年爱国卫生工作坚持以《____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____》、《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武汉市实施<湖北省爱国卫生条例>办法》、《武汉市城镇除害工作管理规定》、《武汉市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工作规划》)等法规政策为依据,遵循依法、为民、基础三项原则,切实做好以下几方面工作。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组织调整街爱国卫生工作领导小组。

领导小组负责全街迎检工作的重要决策、综合协调及全面推进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具体负责落实各项决策和工作的部署,协调各方面关系,督办、检查、指导各社区做好创卫工作。

(二)病媒生物防制结合环境卫生整治,统一组织开展以控制和清除草丛地为主要内容的大规模春季病虫生物防治活动,切实加强重点单位、重点场所和公共环境的防制,努力把鼠、蟑、蚊、蝇等病媒生物的密度控制在国家标准规定的范围之内。

各社区、单位要结合各自实际制定活动安排,组织好统一灭鼠行动。

(三)卫生创建深入推进卫生创建工作,对卫生先进单位申报、复查,各社区、单位对照《武汉市单位卫生标准》和《武汉市社区卫生标准》整治单位内外环境卫生,通过该项活动择优向区爱卫会推荐一批省、市、区级卫生先进单位,努力建成一批环境优美、行为文明的先进典型。

(四)组织周末义务劳动,整治室内外卫生组织干部群众开展周末义务劳动,彻底打扫室内外环境卫生,清除垃圾污物和杂物;擦拭门窗玻璃,清除物品积尘,清洗垃圾容器等垃圾收集设施。

重点对非物业的老旧居民住宅区进行整治,清除楼道门窗上牛皮癣(小广告);清理院区、绿地、楼道、楼顶等的乱堆放杂物。

(五)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1、宣传“健康素养66条”。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的通知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的通知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00.11.24•【文号】全爱卫发[2000]14号•【施行日期】2000.11.2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已被修改•【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注:本篇法规已被: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区标准及其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的通知(2010修订)(发布日期:2010年6月3日,实施日期:2010年6月3日)修改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的通知(全爱卫发[2000]1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计划单列市爱卫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为了调动直辖市开展创建卫生城市活动的积极性,经国务院领导同志批准,拟在北京、天津、上海、重庆4个直辖市,本着自愿的原则,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

为此,全国爱卫办组织有关专家制定了《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并在今年召开的全国爱卫办主任会议上进行了讨论,会后又征求了建设和环保等有关部门的意见,作了相应修改。

先将制定的《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印发给你们。

关于“国家卫生区”的考核命名及管理参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及管理办法》(全爱卫发[2000]13号)执行。

抄送:李岚清主任,全国爱卫会副主任、委员、委员部门,中央精神文明建设指导委员会附件: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二000年十一月二十四日附件国家卫生区标准(试行)本标准是在《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基础上制定的,作为直辖市开展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的依据。

此处的“区”系指直辖市所辖的行政区域单位。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1、区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

积极开展“国家卫生区”活动,创建工作有计划、有方案;创建任务落实到社区建设工作中。

2、区政府主要领导亲自负责爱国卫生工作,把创建“国家卫生区”活动列入政府议事日程,建立定期研究创建工作例会制度。

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病媒生物

国家卫生城市技术评估--病媒生物

爱卫会组织、协调病媒生物预防控制工作
1
各成员单位各司其责,按照“属地管理”原
则,落实单位职责,社会公民积极参与病媒生 1
工作机制、投入 工作机制建 物控制活动
和密度控制水平 (60分)

区、街道、社区、单位等有病媒生物控制的
(5分) 专、兼职管理人员
1
疾控中心有病媒生物控制专业人员并具备独 1
立开展业务工作、技术指导和专业培训的能力
办法,或为实施上级颁布的相应规定或办法而制定 的实施细则。有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 规定》(全爱卫发〔2009〕9号)的文件,相关预 防控制措施在工作计划及实施方案中得到体现。 (0.5分)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
主要内容:
❖ 全国爱卫会、卫生部于2009年10月29日下发,2010 年1月1日起施行。
一、工作机制、投入和密度控制水平
(一)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情况 2. 按 照 《 病 媒 生 物 综 合 管 理 技 术 规 范 城 镇 》
(GB/T27775-2011) 的 要 求 制 定 病 媒 生 物 控 制 计 划 , 有实施方案,有定期检查、中期评估、年终总结等。 (1分)
--查看市级计划方案,检查评估和总结 等资料
与等方面综合管理。
标准适用范围
❖ 本标准规定了我国城镇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的基本 原则、组织管理架构与任务、管理程序和技术方 法。
❖ 本标准适用于城镇的病媒生物综合治理。
病媒生物综合管理的基本原则
❖ 应坚持政府主导、部门协调、社会参与、群众动 手、科学治理、社会监督的工作原则。
❖ 纳入社会发展规划。 ❖ 以生物学、生态学和社会经济学为基础。 ❖ 可持续、环境安全、经济可行和社会可接受。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 8(传染病防治----增加 慢性病防控 精神疾 病 社区卫生 婴幼儿孕产妇死亡率等 )
3
2019年5月8日 感谢你的观看
——标准有强制性,卫生城市必须达到标准才能获得 卫生城市称号
——标准又有引导性,其内容是根据传染病防治 客观情况的需要制定的,把那些要依靠国家强制力, 强化政府要落实的重点工作,作为创建卫生城市的 目标,具体化为标准,有利于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 工作的全面开展。(如对感染性疾病科建立,无甲、 乙类传染病暴发疫情标准的关注。)
9
2019年5月8日 感谢你的观看
146. 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 》,加强协调配合,建立健全各部门联防联控工作 机制(出入境检验检疫 (登革热 寨卡病毒病)、 农委、食药监(禽流感 猪流感等)),形成合力, 切实落实“四方责任”,即属地责任、部门责任、 单位责任、个人责任。
行政区域内的机关、社会团体、企业事业单位 和其他组织主要负责人对本辖区、系统及单位防控 工作负有全面责任,要加强监督检查,确保传染病 防控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应按照《卫生 部关于二级以上综合医院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通知》要求, 卫生行政部门和医院要重视对感染性疾病科建设的投入, 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技术规范的要求,搞好设计和建设。 加强感染性疾病科建设和管理的领导,结合各地实际,将 发热门诊、肠道门诊、呼吸门诊和传染病科统一整合为感 染性疾病科,将其建设纳入当地医疗救治体系。
病媒生物预防控制13三十重大传染病防控15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按期完成aidstb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防控规划要求10分三十一免疫规划15分以乡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20148条标准三十二慢病示范区20分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高危人群健康高血压和糖尿病患者管理较好三十三精神病防控10分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15三十四疾控机构建设15分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3分人员3分经费3分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三十五医疗服务15分医疗机构落实传染病防控措施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三十六社区卫生服务12分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三十七婴幼儿与孕产妇死亡率8分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三十重大传染病防控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政府医疗机构重点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标准--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

标准--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

标准--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灭鼠、蚊、蝇、蟑螂标准》及《灭鼠、蚊、蝇、蟑螂考核鉴定办法》的通知全国爱卫会2001年3月15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近10多年来~全国爱卫会在城市组织开展的以消除鼠、蚊、蝇、蟑螂等"四害"孳生场所、降低"四害"密度为主要内容的除四害活动~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对于推动城市卫生防病工作起到了积极的作用。

鉴于"四害"消长是动态的~"四害"控制是一项长期艰巨的任务~经研究决定~这项活动继续开展。

现就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为了适应新的形势~调整和改进工作~今后除四害标准和考核鉴定办法仍由全国爱卫会负责制定,除四害活动的组织和考核鉴定等具体工作改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等地方爱卫会负责,详见附件,。

二、结合实际情况~我们组织全国爱卫会除四害专家委员会的专家~对全爱卫发,1997,第5号和全爱卫办发,1997,第28号文件规定的灭鼠、蚊、蝇、蟑螂考核办法及现场考核办法进行了适当修改。

全爱卫发,1997,第5号文件规定的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仍继续使用。

现将《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及修订后的《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办法》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1. 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2. 鼠、蚊、蝇、蟑螂控制考核鉴定办法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二00一年三月十五日1鼠、蚊、蝇、蟑螂控制标准一、鼠控制标准1、15平方米标准房间布放20×20厘米滑石粉块两块~一夜后阳性粉块不超过3%,有鼠洞、鼠粪、鼠咬痕等鼠迹的房间不超过2%,重点单位防鼠设施不合格处不超过5%。

2、不同类型的外环境累计2000延长米~鼠迹不超过5处。

二、蚊虫控制标准1、居民住宅、单位内外环境各种存水容器和积水中~蚊幼及蛹的阳性率不超过3%。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爱卫发〔2016〕5号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爱卫发〔2016〕5号

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正文:----------------------------------------------------------------------------------------------------------------------------------------------------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的通知全爱卫发〔2016〕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有关部门:《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已由全国爱卫会全体会议审议通过,并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落实。

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是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也是建设健康中国的重要抓手,各地、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工作实际,抓好组织实施,把健康中国的目标转化为健康城市健康村镇的指标,以爱国卫生工作的新成效加快健康中国的建设进程。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6年7月18日关于开展健康城市健康村镇建设的指导意见健康城市是卫生城市的升级版,通过完善城市的规划、建设和管理,改进自然环境、社会环境和健康服务,全面普及健康生活方式,满足居民健康需求,实现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健康村镇是在卫生村镇建设的基础上,通过完善村镇基础设施条件,改善人居环境卫生面貌,健全健康服务体系,提升群众文明卫生素质,实现村镇群众生产、生活环境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

建设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是新时期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载体,是推进以人为核心的新型城镇化的重要目标,是推进健康中国建设、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

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国发〔2014〕66号)部署,经国务院同意,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决定在全国开展健康城市和健康村镇建设,现提出如下意见:一、总体要求(一)指导思想。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15.03.19•【文号】全爱卫发〔2015〕2号•【施行日期】2015.03.19•【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卫生医药、计划生育综合规定正文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命名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决定全爱卫发〔2015〕2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近年来,各地从经济社会发展全局出发,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积极推进卫生创建活动,加强和创新社会管理,推动城市基础设施建设,大力改善环境卫生面貌,不断强化卫生防病基础,提高了人民群众的健康水平和文明卫生意识,打造了一批整洁、有序、健康、宜居的现代城市,促进了经济社会协调健康发展。

经山西省等2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爱卫会推荐,按照《国家卫生城市考核命名和监督管理办法(2011版)》,全国爱卫办组织专家对2012-2014周期申报创建国家卫生城市(区)的城市(区)进行了资料初审、暗访、技术评估和综合评审,并进行了社会公示。

根据评审结果,全国爱卫会决定,命名山西省孝义市等73个城市(区)为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见附件)。

希望被命名城市(区)珍惜荣誉,再接再厉,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意见》,推进爱国卫生工作全面深入开展,建立健全城市卫生长效管理机制,着力解决影响群众健康的突出问题,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把卫生创建成果巩固好、发展好,促进城市建设与人的健康协调发展,为打造健康中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附件:2012-2014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5年3月19日附件2012-2014周期国家卫生城市(区)名单山西省:孝义市、介休市、原平市、侯马市黑龙江省:黑河市、海林市上海市:闸北区、宝山区、普陀区、虹口区、杨浦区江苏省:靖江市、启东市、宿迁市、泰兴市、兴化市、扬中市、盐城市、东台市、徐州市浙江省:平湖市、温州市、丽水市、台州市、东阳市江西省:吉安市山东省:诸城市、肥城市、曲阜市、新泰市、章丘市河南省:永城市、平顶山市、信阳市、开封市湖北省:咸宁市、仙桃市、武汉市、襄阳市湖南省:娄底市、益阳市、永州市、郴州市、资兴市广东省:湛江市、云浮市广西壮族自治区:百色市、柳州市海南省:琼海市重庆市:大渡口区、南岸区、万盛地区、九龙坡区、合川区四川省:德阳市、广元市、西昌市贵州省:仁怀市、凯里市云南省:蒙自市、开远市、普洱市、丽江市、曲靖市西藏自治区:拉萨市、林芝地区陕西省:汉中市、安康市、铜川市、榆林市、华阴市甘肃省:敦煌市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奎屯市。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2014修订)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2014修订)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2014修订) 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公布日期】2014.01.03•【文号】全爱卫发[2014]1号•【施行日期】2014.01.0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关于印发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成员单位职责分工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1号)全国爱卫会各成员单位:《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和《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已于2013年12月5日经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全体会议修订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本部门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附件:1.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2.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4年1月3日附件1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工作规则为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需要,进一步规范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以下简称全国爱卫会)工作,特制订本规则。

一、全国爱卫会的性质及组成全国爱卫会是国务院的议事协调机构,负责领导、协调全国爱国卫生工作。

全国爱卫会的组成单位及成员由国务院批准。

主任由国务院领导同志担任,副主任及委员由国务院有关部委、中央有关部门、军队、社会团体等单位负责同志担任,每届任期五年。

任期内爱卫会组成人员因工作变动需要调整的,经全国爱卫会办公室审核后报请全国爱卫会主任批准。

二、全国爱卫会的基本职能(一)依据我国新时期的战略任务、工作重点,按照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制定国家爱国卫生工作的方针、政策和发展规划,协调、推动政府有关部门和团体制定和执行本系统爱国卫生工作计划。

(二)动员组织群众,推动卫生城镇创建和健康城市建设。

加强城乡环境卫生整治,开展病媒生物防制,推进农村改水改厕,开展环境健康危害因素监测。

协调开展重大疾病防治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群防群控、重大自然灾害的卫生防疫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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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爱卫会关于印发《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的通知全爱卫发〔2014〕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爱卫会:为贯彻落实2013年全国爱卫会全体会议精神,适应新时期爱国卫生工作的需要,全国爱卫办在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组织对2010年《国家卫生城市标准》进行了修订,形成了《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

现印发给你们,请按照新标准做好卫生城市(区)建设各项工作。

新标准于2015年1月1日起施行,原《国家卫生城市标准》、《国家卫生区标准》同时废止。

全国爱国卫生运动委员会2014年5月15日国家卫生城市标准(2014版)本标准适用于除直辖市以外的设市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

一、爱国卫生组织管理(一)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加强爱国卫生工作的决定》,将爱国卫生工作纳入辖区各级政府议事日程,列入社会经济发展规划,具有立法权的城市应当制订本市的爱国卫生法规,其他城市应当制订市政府规范性文件。

城市主要领导高度重视,各部门、各单位和广大群众积极参与爱国卫生工作。

(二)辖区内各级爱卫会组织健全,成员单位分工明确、职责落实。

爱卫会办公室独立或相对独立设置,人员编制能适应实际工作需要,爱国卫生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

街道办事处及乡镇政府配备专兼职爱国卫生工作人员,社区居委会及村委会协调做好爱国卫生工作。

(三)制订爱国卫生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有部署、有总结。

积极开展卫生街道、卫生社区、卫生单位等创建活动。

辖区范围内建成不少于1个省级以上的卫生乡镇(县城)。

在城乡广泛开展爱国卫生教育宣传活动。

(四)畅通爱国卫生建议与投诉平台,认真核实和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

群众对卫生状况满意率≥90%。

二、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五)以《中国公民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为主要内容,广泛开展健康教育和健康促进活动。

居民健康素养水平达到卫生事业发展规划要求。

(六)健康教育网络健全,各主要媒体设有健康教育栏目。

车站、机场、港口、广场和公园等公共场所设立的电子屏幕和公益广告等应当具有健康教育内容。

社区、医院、学校等积极开展健康教育活动。

(七)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机关、企事业单位落实工作场所工间操制度。

80%以上的社区建有体育健身设施。

经常参加体育锻炼的人数比率达到30%以上。

每千人口至少有2名社会体育指导员。

(八)深入开展禁烟、控烟宣传活动,禁止烟草广告。

开展无烟学校、无烟机关、无烟医疗卫生机构等无烟场所建设。

室内公共场所、工作场所和公共交通工具设置禁止吸烟警语和标识。

三、市容环境卫生(九)市容环境卫生达到《城市容貌标准》要求。

建成数字化城管系统,并正常运行。

城市主次干道和街巷路面平整,主要街道无乱张贴、乱涂写、乱设摊点情况,无乱扔、乱吐现象,废物箱等垃圾收集容器配置齐全,城区无卫生死角。

城市河道、湖泊等水面清洁,岸坡整洁,无垃圾杂物。

建成区绿化覆盖率≥36%,人均公园绿地面积≥8.5平方米。

城市功能照明完善,城市道路装灯率达到100%。

(十)生活垃圾收集运输体系完善,垃圾、粪便收集运输容器、车辆等设备设施全面实现密闭化,垃圾、粪便日产日清。

主要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6小时,一般街道保洁时间不低于12小时。

建筑工地管理符合《建筑施工现场环境与卫生标准》要求。

待建工地管理到位,规范围挡,无乱倒垃圾和乱搭乱建现象。

(十一)生活垃圾、污水、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建设、管理和污染防治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标准要求。

推行生活垃圾分类收集处理,餐厨垃圾初步实现分类处理和管理,建筑垃圾得到有效处置。

省会城市和计划单列市实现生活垃圾全部无害化处理,生活污水全部收集和集中处理;其他城市和直辖市所辖行政区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90%,生活污水集中处理率≥85%。

(十二)生活垃圾转运站、公共厕所等环卫设施符合《城镇环境卫生设施设置标准》、《城市公共厕所卫生标准》等要求,数量充足,布局合理,管理规范。

城市主次干道、车站、机场、港口、旅游景点等公共场所的公厕不低于二类标准。

(十三)集贸市场管理规范,配备卫生管理和保洁人员,环卫设施齐全。

临时便民市场采取有效管理措施,保证周边市容环境卫生、交通秩序和群众正常生活秩序。

达到《标准化菜市场设置与管理规范》要求的农副产品市场比例≥70%。

(十四)活禽销售市场的卫生管理规范,设立相对独立的经营区域,按照动物防疫有关要求,实行隔离宰杀,落实定期休市和清洗消毒制度,对废弃物实施规范处理。

(十五)社区和单位建有卫生管理组织和相关制度,卫生状况良好,环卫设施完善,垃圾日产日清,公共厕所符合卫生要求。

道路平坦,绿化美化,无违章建筑,无占道经营现象。

市场、饮食摊点等商业服务设施设置合理,管理规范。

(十六)城中村及城乡结合部配备专人负责卫生保洁,环卫设施布局合理,垃圾密闭收集运输,日产日清,清运率100%。

有污水排放设施。

公厕数量达标,符合卫生要求。

路面硬化平整,无非法小广告,无乱搭乱建、乱堆乱摆、乱停乱放、乱贴乱画、乱扔乱倒现象。

无违规饲养畜禽。

四、环境保护(十七)近3年辖区内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和生态破坏事故。

(十八)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环境空气质量指数(AQI)或空气污染指数(API)不超过100的天数≥300天,环境空气主要污染物年均值达到国家《环境空气质量标准》二级标准。

贯彻落实《秸秆禁烧和综合利用管理办法》,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杜绝秸秆焚烧现象。

区域环境噪声平均值≤60分贝。

(十九)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污染防治法》等法律法规,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一级保护区水质达标率100%,安全保障达标率100%,城区内水环境功能区达到要求,未划定功能区的无劣五类水体。

(二十)医疗废弃物统一由有资质的医疗废弃物处置单位处置,无医疗机构自行处置医疗废物情况。

医源性污水的处理排放符合国家有关要求。

五、重点场所卫生(二十一)贯彻落实《公共场所卫生管理条例》,开展公共场所卫生监督量化分级工作。

公共场所卫生许可手续齐全有效,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二)小餐饮店、小食品店、小浴室、小美容美发、小歌舞厅、小旅店等经营资格合法,室内外环境整洁,硬件设施符合相应国家标准要求,从业人员取得有效健康合格证明。

(二十三)贯彻落实《学校卫生工作条例》,学校和托幼机构教室、食堂(含饮用水设施)、宿舍、厕所等教学和生活环境符合国家卫生标准或相关规定。

加强传染病、学生常见病的预防控制工作,设立校医院或卫生室,配备专职卫生技术人员或兼职保健教师。

开展健康学校建设活动,中小学健康教育开课率达100%。

(二十四)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用人单位作业场所职业病危害因素符合国家职业卫生标准。

按照《职业健康监护技术规范》要求,对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开展职业健康教育活动。

近3年未发生重大职业病危害事故。

六、食品和生活饮用水安全(二十五)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建立健全食品安全全程监管工作机制,近3年未发生重大食品安全事故。

(二十六)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内外环境卫生整洁,无交叉污染,食品储存、加工、销售符合卫生要求。

对无固定经营场所的食品摊贩实行统一管理,规定区域、限定品种经营。

(二十七)餐饮业、集体食堂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量化分级管理率≥90%。

食品从业人员取得有效的健康合格证明。

落实清洗消毒制度,防蝇、防鼠等设施健全。

(二十八)牲畜屠宰符合卫生及动物防疫要求,严格落实检疫程序。

(二十九)按照《生活饮用水卫生监督管理办法》要求,市政供水、自备供水、居民小区直饮水管理规范,供水单位有卫生许可证。

二次供水符合国家《二次供水设施卫生规范》的标准要求。

开展水质监测工作,出厂水、管网末梢水、小区直饮水的水质检测指标达到标准要求。

七、公共卫生与医疗服务(三十)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近3年未发生重大实验室生物安全事故和因防控措施不力导致的甲、乙类传染病暴发流行。

按期完成艾滋病、结核病、血吸虫病等重点疾病预防控制规划要求。

(三十一)以街道(乡、镇)为单位适龄儿童免疫规划疫苗接种率达到90%以上。

疫苗储存和运输管理、接种单位条件符合国家规定要求。

制订流动人口免疫规划管理办法,居住满3个月以上的适龄儿童建卡、建证率达到95%以上。

(三十二)开展慢性病综合防控示范区建设。

实施全民健康生活方式行动,建设健康步道、健康食堂(餐厅)、健康主题公园,推广减盐、控油等慢性病防控措施。

(三十三)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精神卫生法》,健全工作机构,完善严重精神障碍救治管理工作网络,严重精神障碍患者管理率达到75%以上。

(三十四)辖区内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设置合理,人员、经费能够满足工作需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基础设施建设达到《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建设标准》要求,实验室检验设备装备达标率达到90%以上。

(三十五)无偿献血能够满足临床用血需要,临床用血100%来自自愿无偿献血。

建成区无非法行医、非法采供血和非法医疗广告。

(三十六)每个街道办事处范围或3-10万服务人口设置一所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每个乡镇设置一所政府举办的乡镇卫生院。

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标准化建设达标率达到95%以上。

(三十七)辖区婴儿死亡率≤12‰,5岁以下儿童死亡率≤14‰,孕产妇死亡率≤22/10万。

八、病媒生物预防控制(三十八)贯彻落实《病媒生物预防控制管理规定》,建立政府组织与全社会参与相结合的病媒生物防控机制,机关、企事业单位和社区定期开展病媒生物预防控制活动,针对区域内危害严重的病媒生物种类和公共外环境,适时组织集中统一控制行动。

建成区鼠、蚊、蝇、蟑螂的密度达到国家病媒生物密度控制水平标准C级要求。

(三十九)掌握病媒生物孳生地基本情况,制定分类处理措施,湖泊、河流、小型积水、垃圾、厕所等各类孳生环境得到有效治理。

(四十)开展重要病媒生物监测调查,收集病媒生物侵害信息并及时进行处置。

重点行业和单位防蚊蝇和防鼠设施合格率≥9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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