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
土地收储工作细则【最新版】
土地收储工作细则一、土地储备本细则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自然资源局为实现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目标,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二、土地储备范围本市市辖区范围内的国有建设用地储备,适用本细则。
市区内国有建设用地储备由市自然资源局监管,市土地储备中心组织实施。
(一)可以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范围的土地。
1.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2.行使优先购买权取得的土地;3.土地使用权人申请储备的土地;4.已办理农用地转用、土地征收批准手续的土地;5.其他依法取得的土地。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国有土地,可以由市政府依法收回。
1.公益事业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需要使用的土地;2.因城市规划调整,实施旧城区改造需要调整使用的土地;3.闲置满二年的土地;4.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需要收回的土地;5.其他需要收回的土地。
三、土地收储计划管理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会同市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本市经济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市总体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编制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报省国土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包括:(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二)年度储备土地前期开发规模;(三)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四)年度储备土地临时利用计划;(五)计划年度储备土地规模。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实施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当编制收储项目实施方案,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作为办理相关审批手续的依据。
四、土地收储工作程序(一)国有土地储备程序。
1.申请选址及规划设计条件。
依据市年度储备计划、拟用地单位或个人的用地预申请,提请国土空间规划审查,确认拟收储地块的位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条件。
2.权属踏查。
针对拟收购的土地及建(构)筑物的权属、面积、地类、用途等情况,由市自然资源局调查登记科进行权属审定;由宗地辖区内乡镇(街)、开发区牵头统一协调测绘机构(测绘机构由市自然资源局招标确定)及土地监察大队进行一次性现场勘测踏查。
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2024年修改)
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2024年修改)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合肥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3.15•【字号】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22号•【施行日期】2024.04.20•【效力等级】地方政府规章•【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2019年5月10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03号公布根据2024年3月15日合肥市人民政府令第222号《合肥市人民政府关于修改〈合肥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的决定》修改)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土地储备管理,提高土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有关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土地储备中心依据国土空间规划,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本市市区范围内的土地储备适用本办法。
第四条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市区范围内土地储备工作的具体实施。
市发展和改革、城乡建设、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审计、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生态环境、金融监管等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保障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第五条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根据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的需要,合理确定储备土地规模,优先储备空闲、低效利用的存量建设用地,并将依法收回的闲置土地,纳入土地储备。
第六条市土地储备中心应当会同市自然资源和规划、财政等相关部门,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和土地市场供需状况等,编制土地储备三年滚动计划及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将年度土地储备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并提交省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备案。
因政策、国土空间规划调整以及土地市场供需状况变化等原因,确需调整年度土地储备计划的,按照原审批程序报批、备案。
市土地储备中心可以组织编制中长期土地储备规划。
第七条年度土地储备计划应当包括下列内容:(一)年度储备土地规模;(二)年度城中村和危旧房改造规模;(三)年度储备资金收支规模;(四)年度储备土地供应规模;(五)其他内容。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中府〔2019〕62号
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正文:----------------------------------------------------------------------------------------------------------------------------------------------------中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的通知火炬开发区管委会,翠亨新区管委会,各镇政府、区办事处,市各有关单位:现将《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山市人民政府2019年6月6日中山市土地储备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自然资源局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依法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土地的行为。
第三条土地储备应当根据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和土地市场调控需要,合理确定储备规模,优先收储闲置、低效利用的国有存量建设用地、列入城市建设规划重大基础设施的周边土地、政府为实施城市规划而进行开发建设的用地。
第四条市土地储备中心为全市唯一合法土地储备机构,承担土地储备的具体实施工作。
土地储备工作统一归口市自然资源局管理。
第五条市土地储备中心负责按照实施国土空间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规划的要求,开展城市发展、重大产业平台、省市重点项目、民生项目及“三旧”改造等土地储备工作,具体负责编制新征土地储备项目库、土地储备计划及具体储备项目的实施方案,负责土地储备资金的具体管理和使用,按照《中山市土地征收年度计划》开展土地储备用地的征地实施工作,按照《中山市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开展储备用地的供应工作;负责按要求在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中填报储备土地、已供储备土地、储备土地资产存量和增量、储备资金收支、土地储备专项债券等相关信息。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心城市规划区土地征收储备供应管理的实施意见
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心城市规划区土地征收储备供应管理的实施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晋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日期】2021.03.15•【字号】晋市政发〔2021〕3号•【施行日期】2021.03.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晋城市人民政府文件晋市政发〔2021〕3号晋城市人民政府关于规范中心城市规划区土地征收储备供应管理的实施意见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开发区管委会,市人民政府各委、办、局:为进一步加强中心城市规划区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和管理,完善要素市场化配置,强化土地一级市场管理,推动我市高质量转型发展,特制定本意见。
一、严格中心城市规划区的规划管控(一)明确范围。
本《意见》所指中心城市规划区,是根据我市国土空间总体规划划定的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G342(北部新线)以南、G55城市高速外环线(规划新线)以内区域,涉及城区行政区划范围、泽州县的金村镇、南村镇以及大箕镇、高都镇、巴公镇部分生态空间,面积约366平方公里。
本《意见》所指中心城区包括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的城区、开发区、泽州县部分区域(长晋高速以西),具体见附件。
(二)加强规划管控。
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控制性详细规划、各类专项规划、片区规划、重点项目规划、城中村改造规划等,须市规委会研究同意、并经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重要建设项目(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出具规划条件时予以明确)的详细规划和建筑方案技术论证审查,由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与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审核沟通后提出意见,提交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研究确定,市行政审批服务管理局根据市人民政府专题会议议定结果进行规划许可审批。
中心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土地征收,必须符合国土空间规划,严格执行年度建设用地计划,不符合规划和计划不得实施土地征收。
(三)完善计划管理。
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负责编制土地征收、储备、供应年度计划,报市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
土地储备项目工作计划书
土地储备项目工作计划书一、项目背景分析及项目概况土地储备项目是指持有土地用于未来房地产开发或土地资源开发的一种手段。
土地储备项目的目标是通过收购、占用或租借土地,增加企业的土地资源储备,为未来项目发展提供保障。
本项目计划通过对土地市场的调查研究,选择合适的土地,进行土地储备,为公司未来的房地产开发项目提供支持。
项目涉及到土地选址、土地收购、土地规划设计等多个环节,需要全面考虑各种因素,确保项目的顺利实施。
二、项目目标1. 收集市场信息,了解当地土地市场情况,确定土地储备项目的发展方向;2. 确定土地收购目标,实施土地储备计划,积累土地资源;3. 完成土地规划设计,确保土地资源的有效利用;4. 建立土地储备项目的管理机制,确保项目的长期发展。
三、项目内容及工作计划1. 市场调研分析(1)收集土地市场信息,了解土地供应情况、价格走势、政策法规等;(2)确定项目所在地区的土地市场情况,选择适合发展土地储备项目的区域;(3)进行竞品分析,了解竞争对手的土地储备情况,确定自身的发展方向。
2. 土地选择及土地收购(1)确定土地收购目标,考虑土地面积、地理位置、土地用途等因素;(2)与土地所有者进行洽谈,确定土地收购价格和支付方式;(3)签订土地购买合同,完成土地交易手续。
3. 土地规划设计(1)制定土地规划方案,确保土地资源的合理利用;(2)确定土地规划设计方案,进行土地规划设计;(3)提交土地规划设计方案,取得相关审批手续。
4. 项目管理机制建立(1)建立土地储备项目的管理团队,确定各部门职责及工作流程;(2)建立项目监测与评估机制,定期对项目进展进行监测与评估;(3)建立土地储备项目档案,记录项目的所有过程和结果,为项目的长期发展提供支持。
四、项目实施计划1. 市场调研分析:时间预计1个月,具体工作包括对当地土地市场的调查研究,制定市场调研报告。
2. 土地选择及土地收购:时间预计3个月,具体工作包括确定土地收购目标,与土地所有者进行洽谈,完成土地交易手续。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土地储备办法的通知-济政发〔2021〕6号
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土地储备办法的通知正文:----------------------------------------------------------------------------------------------------------------------------------------------------济南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济南市土地储备办法的通知各区县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单位):现将《济南市土地储备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济南市人民政府2021年4月2日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土地储备计划第三章土地储备项目实施第四章土地收回与收购第五章土地储备与管护第六章土地储备资金第七章监督管理第八章附则济南市土地储备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土地储备管理,规范土地储备行为,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促进土地资源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国土资源部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土地储备管理办法〉的通知》(国土资规〔2017〕17号)等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历下区、市中区、槐荫区、天桥区、历城区、长清区、章丘区、济阳区、济南高新区、市南部山区、济南新旧动能转换先行区(以下统称“相关区”)土地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为调控土地市场、促进土地资源合理利用,通过收回、收购、征收等方式依法取得土地,组织前期开发、储存以备供应的行为。
第四条市政府统一领导全市土地储备工作,由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工作联席会议(以下简称市招拍挂联席会议)研究解决土地储备工作中的重大问题,报市政府批准。
市自然资源和规划部门主管全市土地储备工作,负责组织土地储备计划编制和对计划执行情况的监督管理;市财政部门负责监管土地储备资金及形成资产;市发展改革、住房城乡建设等部门、相关区政府(含代管镇、街道的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及其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村镇土地收储应对方案范本(二篇)
村镇土地收储应对方案范本为更好地发展县域经济,盘活城区土地资源,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加快我县中等城市建设战略实施,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建设规划,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镇所辖西村、张杖子两个行政村的部分___土地进行收储,特制定实施方案如下: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对土地的收购储备,增强政府对土地市场宏观调控能力,加快城区建设步伐,进一步优化城市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
收储范围东起杨杖子自然村西、西至刘学强花棚东边、南至杨杖子前山山根、北抵张杖子村村级公路。
具体收储面积及范围以国土部门勘测定界图为准。
土地补偿价格该区域位于我县征地区片综合地价Ⅲ,省政府批准的区片地价为___万元/亩。
考虑本区域土地征占市场价格,确定此次土地收储价格为耕地___万元/亩,设施农用地、园地、林地、建设用地参照耕地价格。
另行给予村___每亩地___元,用于发展村公益事业。
附属物补偿办法1、建(构)筑物补偿:经审批机关批准建设的建(构)筑物,按评估机构的评估价格给予补偿;未经批准非法建设的建(构)筑物不予补偿,一律无偿拆除。
2、经济作物补偿:由农业主管部门区别不同情况提出具体补偿方案后,报县土地收储领导小组同意后实施补偿。
3、林木补偿:由林业主管部门清点登记后给予补偿(补偿标准见附件2)。
对发布收储公告后抢栽抢种林木、苗圃的一律不予补偿。
4、土坟补偿:单人___元/座,双人1800/座。
5、水利、电力设施补偿:由水务、电力主管部门核实后按成本法评估作价补偿。
6、动产原则由所有权人自行处置,支付一定搬迁费用,或由相关主管部门委托有资质评估机构进行评估作价后协商补偿。
保障措施(一)加强领导,明确责任。
县政府成立土地收储领导小组,负责统一___领导土地收储工作,整体把握相关政策,研究议定有关重大事项。
领导小组下设工作组,由相关部门抽调专人组成,各司其职、各负其责,具体负责土地收储工作。
镇为土地收储工作责任单位,负责总体协调把握、调度安排,具体负责___工作组及村有关人员协助国土、林业、农牧、住建、水务等相关部门对地块进行实地测量和附属物清点,___村组长、村民代表及附属物所有权人签字确认,___村和村民小组按商定补偿方案领取补偿款;国土资源局负责发布土地收储公告,筹措收储补偿资金;对地块勘测定界,并对具体地块进行实地测量、政策解释,与村签订收储协议并对地块进行收储组卷,严格履行报批程序,积极向省争取土地批复;林业局负责对树木的清点、评估;住建局负责对地上建筑物、构筑物评估作价;农牧局负责农作物评估作价;水务局负责水利设施清点、评估作价;供电公司负责电力设施评估作价和电力设施拆迁;公安局负责维护收储秩序,防止抢栽抢种;司法局负责做好证据保全;___局负责收储范围内违章建筑监管;___局负责把握信访苗头,做好稳控工作。
我国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我国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摘自:《》(2001-12-30)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含义所谓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指由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通过收回、收购、置换和征用等方式取得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和存储后,以公开招标、拍卖出让方式供应土地,调控各类建设用地需求的制度。
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产生的背景1、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我国各地政府为适应经济体制改革和经济增长方式的转变要求,促进城市土地集约利用而进行的积极探索。
长期以来,我国实行的是国有土地使用权无偿无期限的划拨使用,大量的土地被长期闲置和荒芜。
党的十四届五中全会提出了两个具有全局意义的根本转变后,我国的地方政府和土地管理部门,逐步缩小了国有土地无偿无期限划拨使用的规模和范围,增大了有偿有期限出让国有土地使用权的比例,同时加大了对各类存量土地挖潜的工作力度,使土地资源逐步得到了优化配置。
1996年上海成立中国第一家土地收购储备机构——上海土地发展中心,开始了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探索。
2、中央采取的严格保护耕地政策,促进了我国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建设。
90年代初的房地产热、开发区热,使我国的大量耕地被占用,给农业生产和发展带来较大的负面影响。
为从根本上扭转这种局面,1997年4月中共中央、国务院下发了《关于进一步加强管理,切实保护耕地的通知》(即1997年中央11号文),要求冻结非农建设耕地一年。
后经国务院批准,又延续到1998年年底。
1999年新的《土地管理法》开始实施,新法对耕地仍实行了严格的保护政策。
为了适应和落实以上“一文一法”精神,满足业主对建设用地的需求,全国各地都加大了对闲置土地和其它存量土地的利用和管理力度。
但由于利用存量土地涉及到众多土地使用人的重大利益调整,靠简单的行政手不可能进行,必须建立体现行政手段和市场手段相结合的土地收购储备制度于是一些有经济头脑的城市在学习上海、广州等南方沿海城市先进经验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关于土地储备全口径全流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
关于土地储备全口径全流程管理工作的实施方案为落实好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土地储备信息,进一步加强储备土地资产管理,维护所有者权益,根据上级相关文件精神,结合县域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紧扣“统一行使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要求,坚持从战略和全局高度,通过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升级,加强自然资源资产和土地储备管理,统筹土地要素有序供给,增强政府对城乡统一建设用地市场的调控和保障能力,进一步提升土地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二、工作目标2022年12月31日前,全面完成收储土地基本信息填报、历史数据核实和应报未报数据补录工作,将所有尚未设立土地使用权或使用权已消灭、以国家所有权形态存在的已收储各类国有建设用地(含政府依法收回,收购,报批征收,其他无明确使用权人、无权属争议的国有建设用地等)和在储土地纳入土地储备监测监管系统管理,确保2023年1月1日起监测监管系统正常运行。
开展土地储备三年计划和年度计划的编制工作,构建形成土地批、储、供、用全流程信息化管理链条,及时、全面、准确掌握土地储备有关信息,编制资产负债表,促进土地资源的高效配置和合理利用。
三、重点任务(一)全面开展已储、在储土地调查。
各乡镇(街道、园区)牵头负责对辖区内依法收回且原使用权已注销的国有建设用地,通过收购、优先购买等方式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在城镇建设用地范围内、根据土地征收成片开发方案依法批准征收取得的国有建设用地,其他无明确使用权人、无权属争议的国有建设用地四类存量国有土地进行全面摸排、摸清底数,并将调查数据成果报县资规部门,县资规部门按监测监管系统升级的相关要求将所有数据补录进系统。
(2022年12月底前)(二)科学编制三年土地储备计划和年度计划。
各乡镇(街道、园区)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国土空间规划及其他有关专业规划,结合前三年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情况,合理确定未来三年土地储备计划与年度计划,并具体到地块位置,以后每年度进行动态调整。
关于《芜湖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
关于《芜湖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草案)》的起草说明现就《芜湖市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草案)》(以下简称《办法》)起草情况说明如下:一、起草背景《芜湖市市区土地储备实施办法》芜政〔〕号,年月公布施行,施行七年以来,规范了我市土地储备流程,完善了土地储备资金使用监管,确保了经营性用地出让工作的顺利进行。
随着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修改和实际工作方式的变化,我中心结合工作实践情况启动了对《办法》的起草工作。
二、指导思想第一,合法性。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号)及相关法律、法规、规章的规定,明确国土、规划、住建等相关部门职责,规范土地收储程序,明确部门职责、促进收储工作有序开展。
第二,科学性。
结合工作实际,充分吸取其他地方先进经验做法推动我市土地储备工作健康发展,完善前期开发手续,优化储备模式。
第三,简便性。
《办法》最大限度的简化流程,明确工作任务和完成时限,细化各部门职责与义务,合理有序地规范土地储备流程。
三、起草过程年月份,我中心启动《办法》修订工作第一、成立起草工作组,拟定起草工作方案。
同时小组成员广泛收集查阅相关法律规章,确保文本内容的合法性。
第二、广泛梳理当下工作流程结合相关资料,形成起草初稿。
梳理现行政策实施过程中的各类问题,优化我市土地收储工作的流程。
第三,广泛调研,我中心和市法制办一起赴安庆、西安和成都进行调研,学习其他地市土地储备优点,将反馈意见梳理汇总。
并在调研成果此基础上总结梳理,结合我市实际形成《办法(草案)》。
四、主要起草内容第一、根据《土地储备管理办法》国土资规〔〕号文件内容,和国家相关最新文件要求起草《办法(草案)》。
第二、明确市国有土地收购储备中心具体负责本市土地储备工作的实施。
市财政局负责土地储备资金以及形成资产的监督管理。
市发展改革委员会、住房和城乡建设、规划、财政、审计等行政主管部门和各区人民政府、江北产业集中区管委会、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长江大桥开发区管委会(以下简称各区政府(管委会))按照职责分工,互相配合,做好土地储备工作。
【管理制度】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
福建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的通知闽政〔2001〕34号各市、县(区)人民政府,省人民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各大企业,各高等院校:土地收购储备是县级以上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运用市场机制,按照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对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的土地,进行前期开发后再出让的有效配置土地资源的行为。
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是新时期深化土地使用制度改革的有效手段之一,是土地利用方式和管理方式的重大变革。
建立土地收购储备制度,对于提高政府调控土地资源的能力,盘活存量土地,建立公开、公平、公正、规范的土地市场,调整城市用地结构,提高城市土地利用率,切实保护耕地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经省人民政府研究同意,决定在全省城市规划区范围内建立和推行土地收购储备制度。
现将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土地储备的范围土地储备可采取收回、收购、置换、征用等方式进行。
属于以下情形的建设用地应进行土地储备:(一)应依法收回的国有土地。
主要包括:原用地单位已经撤销或者迁移(包括破产企业)的划拨土地;公路、铁路、机场、矿场等核准报废的划拨土地;为实施城市规划进行旧城区改建的划拨土地;未经原批准机关同意,连续两年未使用的划拨土地;被法院查封拟拍卖的划拨土地;土地使用者擅自改革土地用途,责令限期改正,逾期拒不改正的用地;土地使用者超过出让合同约定的开发期限,满两年未动工开发的土地;土地出让等有偿使用合同约定的使用期限届满,土地使用者未申请续期或申请续期未获批准的用地;土地使用者违反出让合同规定,依法解除出让合同的土地;依法被没收的违法占用的土地;其他可以依法收回的土地等。
(二)可收购的国有土地。
主要包括:因公共利益或政府特殊需要,作价收购已出让的国有土地;用地者申请拟改为经营性房地产用途的国有土地。
(三)企业改制、旧城改造、污染企业外迁、城市规划调整中可置换的土地。
(四)征用的集体土地。
二、土地储备的运作方式(一)土地收回、收购、置换或征用。
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土地收购储备实施方案
剑河县屯州工业园区土地收购储备及安置实施方案为做大做强我县工业园区,提高政府对工业园区土地的宏观调控能力,实现园区土地资源的优化配置,为工业园区建设用地和建设提供资金做好保障工作,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解放思想,更新观念,抢抓国家深入实施新一轮西部大开发战略的历史机遇,紧扣科学发展的主题,以加快发展、加快转型、奋力赶超、推动跨越为主基调,突出工业强县,建设好剑河县工业园区为战略抓手,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更好更快发展,实现剑河经济社会发展的历史性跨越。
二、工作领导小组组长:王勇志县委副书记、县人民政府县长、屯州开发区管委会主任副组长:李国平县政协主席陈通权县委常委、县人民政府副县长余永光县委常委、县纪委书记刘光澡县委常委、县委政法委书记吴一生县委常委、县委组织部部长杨银珍县委常委、县委宣传部部长方其海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屯州开发区管委会负责人成员:杨刚县委办公室主任龙胜良县委办公室主任谢昌发县公安局局长杨洪冰县检察院检察长黄强县法院院长王家荣县政府办公室副主任龙建海县纪委副书记、县监察局局长胡炳文县委督查室主任叶文祥县维稳办主任龙森县工信办主任、屯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张建新县发改局局长吴苏屏县财政局局长邰文洪县国土局局长雷文赤县住建局局长刘永锋县水利局局长彭文兴县交通运输局局长潘盛华县招商和商务局负责人胡晓刚县供电局局长杨焕武县国税局局长杨大梅县地税局局长潘盛银县工商局局长彭先彦县质监局局长王政标县统计局局长龙锦华县环保局局长宋方炎县农业和扶贫开发局局长吴作伦县林业局局长杨绍金银监办主任罗国辉县财政局副局长、国资公司经理谢善勤县委办副主任县、信访局局长龙国金岑松镇党委书记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屯州开发区管委会办公室,抽调国土、财政、发改、工信等单位相关同志负责日常工作。
三、土地收储工作任务及范围土地收储按屯州工业园详细规划设计要求,拟计划收储屯州工业园区2平方公里红线内的1平方公里土地,剩余的1平方公里土地按照“点供”的方式收储。
土地储备计划活动实施方案
土地储备计划活动实施方案一、前言。
咱们这次搞这个土地储备计划活动啊,那可是有大意义的。
就好比咱们是在为未来的城市发展积攒宝贝呢。
这土地就像一个个小宝藏,咱们得好好规划规划,让它们发挥最大的作用。
二、目标。
1. 数量目标。
咱们先定个小目标,在[具体时间段]内,储备[X]亩土地。
这就像我们要收集[X]颗魔法土地星星一样,每一颗都很珍贵。
2. 质量目标。
这些土地啊,得是有潜力的。
要适合各种发展需求,不管是盖漂亮的房子、建超酷的商业中心,还是搞绿意盎然的公园。
就像我们要挑那些能成为“超级明星”的土地选手。
三、土地来源。
1. 征收。
从那些需要重新规划的区域征收土地。
不过呢,这就像和土地的原主人商量“借”地一样,得按照规定给人家合理的补偿。
就像你找朋友借东西,得给点好处或者等价交换,对吧?2. 收购。
有些土地是在市场上可以收购的。
我们要像精明的商人一样,找到那些性价比高的土地。
就像在市场上淘宝贝,可不能花冤枉钱。
四、实施步骤。
# (一)前期调研(第1 2个月)1. 组建一支超棒的调研小分队。
这里面要有懂土地政策的专家,就像土地界的学霸;还要有熟悉当地情况的老大哥老大姐,他们就像本地的土地小灵通。
2. 小分队要去各个可能的地方考察。
看看哪些土地是闲置的,哪些是有发展潜力但还没被发掘的。
这就像探险家在寻找神秘宝藏的地图线索一样。
3. 把调研的结果整理成一本超详细的“土地秘籍”,里面记录着每块土地的大小、位置、现状和潜力。
# (二)土地评估(第3 4个月)1. 请专业的土地评估师来给我们看中的土地打分。
就像老师给学生考试打分一样,看看这些土地在市场价值、开发潜力等方面能得多少分。
2. 根据评估结果,排出一个优先储备的名单。
那些分数高的土地,就像优等生一样,优先被我们纳入储备的小圈子。
# (三)收购/征收谈判(第5 7个月)1. 如果是收购土地,我们的谈判小能手就要上场了。
要和土地所有者好好谈价格,既要让他们觉得划算,我们也不能吃亏。
土地收购储备项目实施方案
土地收购储备项目实施方案一、项目背景。
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和经济的快速发展,土地资源的需求量逐渐增加。
为了满足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的需要,我公司决定开展土地收购储备项目,以确保未来土地资源的供应和利用。
二、项目目标。
1. 确保土地资源的储备和供给,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2. 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可持续发展。
3. 保障土地收购储备项目的合法合规,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三、项目实施方案。
1. 调研分析,对目标区域的土地资源进行调研分析,包括土地利用现状、规划情况、市场供需状况等,为项目实施提供数据支持和决策依据。
2. 项目规划,根据调研分析结果,制定土地收购储备项目的规划方案,包括项目范围、规划用途、投资规模等,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和规划要求。
3. 资金筹措,制定资金筹措方案,包括自有资金、银行贷款、股权融资等多种渠道,确保项目资金需求得到满足。
4. 法律风险评估,对土地收购储备项目可能涉及的法律风险进行评估,制定相应的风险防范措施,确保项目合法合规。
5. 项目实施,按照规划方案和时间节点,组织实施土地收购储备项目,确保项目进度和质量。
6. 资源整合,整合各方资源,包括政府资源、企业资源、社会资源等,为项目实施提供支持和保障。
7. 风险管控,建立完善的风险管控机制,对项目实施中可能出现的风险进行预警和应对,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四、项目保障措施。
1. 加强政府沟通,与相关政府部门进行沟通和协调,确保项目符合国家土地政策和规划要求。
2. 完善内部管理,建立健全的内部管理制度,明确项目责任人和工作流程,确保项目实施的有序进行。
3. 加强风险防范,对项目可能面临的风险进行全面评估和防范,确保项目实施过程中不出现重大风险。
4. 提高项目透明度,加强项目信息公开和沟通,与社会各界保持良好的沟通和合作关系,确保项目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五、项目效益预期。
1. 保障土地资源供给,为城市建设和经济发展提供保障。
土地储备计划活动实施方案
土地储备计划活动实施方案一、计划背景。
咱这地儿啊,就像一块大蛋糕,得好好规划规划。
随着城市的发展,土地储备就像是给城市的未来存钱一样重要。
咱们得把那些有潜力的土地先囤起来,然后根据城市的发展需要,再把它们变成各种有用的地方,像漂亮的公园、高大上的写字楼或者温馨的住宅小区。
二、目标。
1. 在[具体时间段]内,储备[X]亩具有开发潜力的土地。
2. 确保储备土地的位置合理,能满足城市不同功能区的发展需求,就像拼图一样,把每一块土地都放在最合适的地方。
3. 提高土地储备的效益,不仅是经济效益,还有环境效益和社会效益,要让土地在咱们手里实现价值最大化。
三、储备土地来源。
1. 征收土地。
跟各个村儿和社区打好交道。
先去摸摸底,看看哪些地方是城市发展可能会用到的。
然后按照国家的政策,给村民们合理的补偿。
这就像是做买卖,得公平公正,不能让人家吃亏。
比如说,[具体村名]那块地,周围交通越来越方便,很适合开发成一个新的商业区。
那咱们就得跟村里商量好,把土地征收过来。
2. 收购土地。
有些企业或者个人手里有闲置的土地,咱们就去跟他们谈收购。
这就像淘宝一样,要善于发现那些被闲置的宝贝土地。
像[企业名称]有一块靠近河边的土地,他们本来想自己开发,但是没那个能力了。
咱们就可以去收购过来,把它打造成一个河边的休闲公园,多好啊。
四、实施步骤。
# (一)前期调研(第1 2个月)1. 成立一个超厉害的调研小组,成员包括土地规划专家、地理信息专家,还有那些对本地情况了如指掌的老大哥老大姐们。
2. 这个小组要像侦探一样,把城市的每一个角落都调查清楚。
查看土地的现状,是农田啊,还是破旧的厂房;了解土地的权属关系,这就像查户口一样,得知道这块地到底是谁的;还要分析土地的发展潜力,看看它未来适合做什么。
3. 把调研结果整理成一份超详细的报告,就像给土地写一份简历一样,把它的优缺点都列出来。
# (二)确定储备地块(第3 4个月)1. 根据调研报告,大家坐在一起开个“土地选美大会”。
东莞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
东莞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东莞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1.08.15•【字号】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施行日期】2001.08.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东莞市土地收购储备实施办法(2001年8月15日东莞市人民政府令第39号)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盘活存量土地资产,优化土地资源配置,合理利用土地,促进城市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东莞市行政区域范围内国有土地收购、储备工作,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土地储备,是指土地储备机构依据本办法的规定,对依法征用、收回和需盘活的土地进行储备,经前期开发利用后,根据土地市场供求现状和城市规划要求,为建设用地提供前期服务的行为。
第四条东莞市土地储备中心(以下简称“储备中心”)受市政府委托负责实施土地征用、收购、储备以及土地出让的前期准备工作,隶属于市国土资源局。
第五条下列土地应当进行储备:(一)因单位搬迁、解散、撤销、破产或其他原因停止使用的土地;(二)为政府带征的土地;(三)依法没收的土地;(四)依法收回的抛荒、闲置以及其他无力继续开发的土地;(五)因实施城市规划和土地整理,市政府依法收购的土地;(六)使用期限届满的土地;(七)土地使用权人申请收购的土地;(八)其他需要进行储备的土地。
第六条土地储备工作实行预报制度。
凡符合本办法规定的储备条件的土地,用地单位或其主管部门应提前报告储备中心。
第七条储备中心应根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产业结构调整及城市建设规划和东莞市土地市场供求状况,制定土地收购储备计划。
第八条储备中心应依照法律、法规并按本办法的规定,对依法征用、收回、收购的土地进行开发利用。
集体所有土地需要储备的,必须依法.办理征用手续。
土地收购储备应依法办理土地权属变更登记手续。